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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第 2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Hebrews 2

第1节 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 所以:因为基督这新约的中保,远超过天使,就是旧约的中保(来1:1-14)。“越发郑重”,[perissoteroos (G4056)],意为“更加充分地”。“所听见的”是神所说的(来1:2),也是主所说的(来2:3)。“随流失去”,[pararuoomen (G3901)],意为“从旁流过去”(来4:1)。

第2节 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 (参来2:3)这是一个“何况”的论证。“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指借天使传达的摩西律法(申33:2诗68:17徒7:53加3:19)。出20:1说“神吩咐这一切的话”,意思是祂借着天使作祂的口舌说出,或天使与祂的声音一同复述十诫。福音却是主亲自首先讲说的。“既是确定的”,[egeneto (G1096) bebaios (G949)],意为“被立定”或“被证实”:凡违背它的,都有刑罚加以执行。“干犯”是行恶,[parabasis (G3847)],越过界限,是积极的违犯。“悖逆”,[parakoee (G3876)],是忽略行善,是消极的违犯。“报应”(申32:35)。

第3节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我们”是强调语:我们领受了这救恩的信息,并且这信息已清楚传给我们(参来12:25)。“这么大的救恩”具体体现在耶稣里;祂的名意即救恩。这救恩不仅是脱离仇敌和死亡,并赐下今世的福分(这是律法应许给顺服之人的),更包括圣灵的恩典、罪得赦免,以及荣耀的应许(来2:10)。“这救恩”,[heetis (G3748)],意为“既然这是一种起先……”的救恩。“主亲自讲的”,不像律法是借天使说的(来2:2)。律法与福音都出于神,只是借着不同的工具颁布(参来2:5)。正如律法始于神亲手写下十诫,福音也始于神儿子亲口所说的话。祂登山宝训确认了律法深远属灵的意义,祂的一生也成全了律法。

四福音书记载祂亲自在世的作为,使徒行传则记载祂借着圣灵的作为。正如使徒行传陈明教会外在的发展,书信则显明其内在的方面。天使也承认祂是“主”(太28:6路2:11)。“给我们证实了”,不是像律法那样借着刑罚,而是借着属灵的恩赐(来2:4)。“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参路1:2)。保罗虽然也独立领受了基督的启示(加1:16-17;1:19),但他仍把自己与他所写信的犹太人归在一起,说“给我们”;因为像他们一样,在许多细节上,例如客西马尼园的痛苦(来5:7),他对第一手信息仍须依赖十二使徒。所以,耶稣的讲论,例如登山宝训,以及主初次宣讲天国的福音(太4:17),他只能藉着十二使徒的传述得知;基督的话如徒20:35所记也是如此。

保罗说他们“听见”的,甚于他们“看见”的,正与他开头所说(来2:1-2)“讲……所讲的”相呼应。恰当地说,在写给外邦人的书信中,他强调自己独立蒙召作外邦人的使徒;但在写给希伯来人的书信中,他诉诸那些长期与主同在的使徒(参徒1:21;10:41);他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向犹太人讲道时也是如此(徒13:31)。“他只是一般性地诉诸这些使徒的见证,为要把希伯来人引到惟独主那里去”(Bengel);不是要他们成为某位使徒的党派,如彼得这受割礼人的使徒,或耶路撒冷的主教雅各。这里主要是对巴勒斯坦和叙利亚诸教会中的希伯来人说的(或者是分散在小亚细亚的,Bengel;彼前1:1;或在亚历山大的),因为对于这些人,最恰当地可以说,福音是由那些亲自听见主的人向他们证实的。

过去时“证实了”表明,从目击者作这见证以来,已经过了一段时间。

第4节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 “同他们”不如说是:“神与主及祂的见证人(来2:3)一同为此作见证”;祂参与对此事的证明。“神迹奇事”是基督和使徒所行的。“神迹”[seemeia (G4592)] 是被看作神圣使命凭据的神奇作为或事实;“奇事”[terata (G5059)] 是从令人惊异的奇观角度看神迹(徒2:22;2:33);“异能”[dunameis (G1411)] 是从超自然能力的彰显角度看神迹。“百般的异能”是指主升天后赐给使徒各样不同的神奇能力(林后12:12)。“恩赐”,[merismois (G3311)],意为“分赐”。圣灵赐给基督是没有限量的(约3:34);但赐给我们,则按不同的分量和运作分给各人(罗12:3;12:6等;林前12:4-11)。“按自己的旨意”指神主权的旨意,给这个人一种恩赐,给那个人另一种(徒5:32弗1:5)。

第5节 我们所说将来的世界,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因为”是要证实来2:2-3所说:新约是由一位高过旧约中保天使者所讲说的。希腊文次序是:“不是交给天使,祂使……服在其下。”“将来的世界”:现今的世界,就是旧约的时代(其外在体制那时仍然存在,来2:2),在服役的意义上,神是交给天使管理的;政治国度(但4:13;10:13;10:20-21;12:1)、自然元素(启9:11;16:4),甚至个人(太18:10)也在其列;但“将来的世界”却不是如此。那是由基督带来并归基督统治的新纪元,起始于恩典,终结于荣耀。之所以称为“将来的”,是因为当神的旨意把它交给基督时,它仍是将来的;对我们而言,在其完全实现上也仍然如此。万有服在基督脚下(诗8:1-9)这事,仍是“将来的”。

从旧约的立场看,它是预言性地向新约前望的(而当时旧约礼仪尚在施行,直到耶路撒冷被毁才被强力废止),所以称之为“将来的世界”。保罗对犹太人说话,恰当地用了他们惯常的说法。我们今天仍祷告说:“愿你的国降临”,因为它在荣耀中的彰显仍属未来。相对而言,“这世界”表达的是世界现今堕落的状况(弗2:2)。信徒不属于它,却凭着信心在灵里升到“将来的世界”,使之成为现今虽属内在却真实的事实。在将来的世界里,人以及人子这位人的元首都要居首位。因此,旧约中给予天使的尊崇比新约所许可的更大。因为人的本性在基督里被高举,所以天使只是我们的“同仆人”(启22:9)。在他们对我们的服事上,他们与我们的关系已不同于旧约。我们是基督的“弟兄”;天使却不是(来2:10-12;2:16)。

第6节 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 “但”表示:福音的国不是服在天使之下,“乃是”服在人之下。“有人证明说”是向熟悉圣经的读者引用经文时常用的方式。诗8:5-7赞美耶和华高举“人”,使地上一切神的作为都服在他之下。这尊荣因第一个亚当而失落,惟有在“人子”里,就是那位代表性的人、我们蒙救赎族类的元首里,才得以实现。在来2:6-8中,所说的是一般意义上的“人”(“他……他……他的”);到了来2:9,才第一次引入“耶稣”,祂作为人,成全了这预言的一切条件;祂借着死经过这一切,也因此把我们这些人,就是祂的“弟兄”,带进“荣耀”里。“人算什么”:他本身何等微不足道,因神的恩典又何等被高举!(参诗144:3)“人”和“世人”(Enosh 与 Ben-Adam)表达的是人在软弱中的人和人子;这里的“世人”是指任何一个人子,不同于他起初受造时作为受造界之主的地位(创1-2),但按名分说、并且将来在耶稣这位卓越的人子身上并与祂联合时,要完全得着这地位(来2:9)。“顾念”是指像对一个离开的人那样惦念;“眷顾”,[episkeptee (G1980)],意为照看,如同对一个在场的人一样。

第7节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 “微小一点”也可译作“暂时低一点”(参何1:4中的某抄本)。保罗的重点是说明,借着福音而来的“人子”耶稣,高于借律法说话的天使。但有人可能反对说,基督会死,也受苦。保罗回答:不错,但那只是“暂时”的,因为我们的救恩需要如此。故[barchu ti (G1024, G5100)]在徒5:24亦可如此理解。“十字架上的几个时辰,受苦的几日,劳苦的几年,与永恒相比是何等短暂!”(Bengel)。“比天使”其实是“比神”[Elohiym (H430)] 略低,即比那些以较低形式拥有神某些抽象属性的存在略低,也就是天使那属天、属灵、无形体的本性。人被造时暂时低于天使,但终极普世的统治正等候着在那人耶稣身上实现;祂是天使的主。“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是指他作为神在地上的王权副代表(创1-2;但7:27启5:10)。“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B、Delta抄本略去,但亚、A、C、f、武加大本都收入;诗8:6也如此。

第8节 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既叫万物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 “既叫……”意思是:因为神在诗篇第八篇里说,祂使“万有”都服在他脚下;祂就没有留下一样不服他的。既然经文没有任何限制,“万有”就必须包括天上的和地上的(参林前3:21-22)。见林前15:27。“只是如今”就是说,照目前情况看,我们还没有看见万有都服在人之下。

第9节 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惟独”不如说是:“然而,我们所看见的,是那暂时比天使小一点的(参路22:43)耶稣;因着受死的苦,就得了荣耀尊贵为冠冕。”这里的“看见”是凭信心看见,与来2:8“我们还不见”所用的动词不同;后者[horoomen (G3708)] 表示眼睛被动接受对象留下的印象,而这里[blepomen (G991)] 则有主动注视、定意观看、心里领会之意,正如来3:19;10:25希腊文所示。对信心的眼睛而言,祂已经得着这冠冕;将来万有都要明显地服在祂之下。祂被高举的根据,是“因祂受了死的苦”(腓2:8-9;5:10)。“叫他因着神的恩”(多2:11;3:4)。

俄利根所采用的读法是“叫祂离了神”[chooris (G5565) God],意思可能是撇开祂的神性,或为神以外的一切受死,或许还可指祂作为担当罪者在十字架上被父离弃;但手稿并不支持这读法。“叫他……”这从句是连于“得了荣耀尊贵为冠冕”。祂在受苦之后被高举,乃是祂为我们工作的完成(来2:10);由此就流出一个结果:祂尝死对每一个人都有效。祂是作为我们共同人性的元首得冠冕,将祂的血呈上,作那为我们全然得胜的祈求。正因为上面这冠冕,祂的死便适用于每一个个别的人(单数,不只是“众人”)(来4:14;9:24;约壹2:2)。“尝死味”意味着亲身经历它:身体的死,以及灵里因被父离弃而经历的死。

“正如医生先尝自己的药,为要鼓励病人服用;照样,当众人惧怕死亡时,基督为叫他们勇敢面对,就自己先尝了死,虽然祂自己本不需要。”(屈梭多模;来2:14-15

第10节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为”说明为什么“神的恩”要求耶稣“尝死味”。“本是合宜的”:救赎的安排不但不是羞辱神的,反而极其配得上神,尽管不信的人认为这是耻辱(Bengel)。它与祂的爱、公义和智慧完全相合。这也是回答那些希伯来基督徒的问题:他们因基督被钉十字架而跌倒,又因基督荣耀显现的延迟而不耐烦,甚至有离道的危险;耶路撒冷的信徒尤其容易落入这危险中。“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是指父神(罗11:36林前8:6启4:11)。西1:16也同样这样说到基督。“万物”,[ta panta (G3956)],即“整个宇宙中的一切”。

“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说明基督借受苦被“成全”、成为“我们救恩的元帅”,这条道路何等合宜,因为这正是那位以自己旨意和荣耀为万有终极目的、且使万有存有运行之神所喜悦的方式。“要领”,[agagonta (G71)] 用过去式,意为“既已领进”,即在祂拣选的旨意里已经定意要领他们进去(参加4:6注;弗1:4);而这旨意就在耶稣“因受苦得以完全”中得着成就。“许多”见太20:28,即“教会”(来2:12;12:23)。“儿子”:不再像旧约之下那样只是孩童,而是借着收养成为儿子(加4:3;4:5)。“进荣耀里去”:与基督共享荣耀(来2:9;参2:7;约17:10;17:22;17:24;罗8:21)。儿子的名分、圣洁(来2:11)与荣耀是不可分的。

“受苦”“救恩”“荣耀”常是连在一起的(提后2:10)。救恩预设了毁灭,而我们从毁灭中得蒙拯救,就需要基督的“受苦”。“使……得以完全”,[teleioosai (G5048)],意为使之达到完成:借着受苦带进完成的荣耀,这是所定的道路。“为他人受苦的人,不但使别人得益,自己也更为完全。”(屈梭多模)这可以指带过患难,到达荣耀的终点,是一个取自竞技比赛的比喻(参路24:26约19:30[tetelestai (G5055)])。我更倾向于加尔文的解释:“成全为一个完全的祭物”;这里说的是法理上、职分上的完全,不是道德上的完全:借着祂完成的赎罪之死,使祂被“分别为圣”(来7:28旁注同一希腊词),成为我们完全的大祭司,也因此是“救恩的元帅”(路13:32)。

这与来2:11“那使人成圣的”相合,即祂借着自己成为为他们献上的圣祭,使他们成圣。所以来10:10;10:14;10:29;约17:19也是如此:祂藉着在死中完成自己为他们的分别为圣,也完成他们的分别为圣,因此为他们开了通往荣耀的路(来10:19-21;5:9;9:9都与此义相合)。“元帅”[Archeegon (G747)] 意为首领、带头者:正如约书亚,而不是摩西,领百姓进入圣地;照样,我们的约书亚耶稣领我们进入天上的产业(徒13:39)。同一词在来12:2译作“创始者”;在徒3:15作“生命的君王”(参徒5:31)。祂以身作则走在前面,也是我们救恩的创始者。

第11节 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那使人成圣的”是基督,祂一次永远地把祂的百姓分别归神,使他们亲近神,并得永远的荣耀;这是因为祂先为他们把自己分别为圣,在“因受苦得以完全(作为他们的赎罪祭)”中成就此事(来2:10)。神在拣选的爱里,藉着基督已经完成的工作,一次永远地使他们完全分别归神的事奉和天上;然后他们再借着变化人的圣灵渐进地成圣。“成圣是胚胎中的荣耀;荣耀是诞生出来的成圣。”(Alford)“那些得以成圣的”,[hoi hagiazomenoi (G37)],意为“那些正在被成圣的人”(参林前7:14“成圣”)。

“都是出于一”是指同一位父,就是神;不是指祂作为一切受造物包括天使之父的那种意义,因为天使已被来2:16的论证排除;而是指祂作属灵人类儿女的父,在这个家庭里,基督是长兄,信徒是家中的成员。这里以及后面的经文,为祂说“许多的儿子”(来2:10)提供了根据。“出于一”不是指“出于一个父亲亚当”或“亚伯拉罕”,如Bengel等人所说;因为救主参与我们卑微人性的事,直到来2:14才提到,而且是作为前面论证的结果。此外,“神的儿子”乃是我们因与基督联合而得着的尊荣;我们与祂为弟兄,是从神既是祂的父,也是我们的父而来的。基督对神的儿子身份(借着生)反照在祂弟兄们的儿子身份(借着收养)上。

“不以为耻”:祂虽是神的儿子,但他们如今既借收养得了同样尊贵的地位,祂与他们称兄道弟并不损及祂的威严(参来11:16)。基督教把“我们的弟兄”和“我们的神”这样惊人的对比联合在一起。“神使人子成为神的儿子,因为神已经使神的儿子成为人子。”(奥古斯丁论诗2篇)

第12节 说: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你。 弥赛亚宣告父的名;直到祂被钉十字架之后,人们才完全认识神是基督的父,也因此是他们的父(约20:17)。祂在弟兄中间,就是在“会中”,宣告这名,好叫他们也反过来赞美祂(诗22:22-23)。诗22篇起于基督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到22节时,已从基督的受苦转入祂的得胜;大卫的经历不过是对此的预表。“我要颂扬”表示祂如诗班的领唱者(诗8:2)。

第13节 又说:我要倚赖他。又说: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我要倚赖他”引自七十士译本赛8:17 [pepoithoos esomai ep' autoo],这节紧接着“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有人反对说,后面的“又说”通常引入新的引文,而这里这两句其实出于同一段经文。不过,这两句表达的是不同的思想。“我要倚赖他”表达了基督儿子般地信靠祂的父;在受苦中祂投奔父,也没有失望;祂信的人弟兄也照样效法,只藉着基督单单信靠父,而不靠自己的功德。“基督显出这‘倚赖’,不是为祂自己,因为祂与父原为一;乃是为祂的百姓。”(参来2:16)每一次新的帮助赐下,都使祂,也使他们,更确信还要继续得帮助,直到完全胜过阴间(腓1:6)(Bengel)。“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赛8:18)。

“儿子们”(来2:10)、“弟兄们”(来2:12)、“儿女”都表明他们从永恒起在祂里面的权利和归属。祂称他们为神的“儿女”,尽管他们当时还未实际存在,却已在祂的旨意中被看为如此;祂把他们呈现在父面前,因为父已将他们赐给祂,要与祂一同得荣耀。以赛亚(意即“耶和华的救恩”)从预表上代表弥赛亚,他同时有父与子的双重意味,即以赛亚与以马内利(赛9:6)。以赛亚和他的儿女所倚靠的,不像亚哈斯和犹太人那样倚靠亚述王去对抗以色列的比加和叙利亚的利汛所结的同盟,而是倚靠耶和华。接着,他预言神要拯救犹大;这些话语只有在弥赛亚所成就的那更大拯救中才得完全实现。

基督这位真正的先知,不像祂那个时代的人那样依靠人的势力;祂自己,以及父神的儿女(因此也是祂的儿女,所以在预表意义上对应于以赛亚的儿女,虽然他们也被看作祂的“弟兄”;参赛9:6“父”;以及赛53:10“祂的后裔”),都在祂带领下完全信靠神得救。先知在职分上的言语与行动,都在这位大先知身上找到其对型(启19:10);正如祂君王的职分对应于神权政治的君王,祂祭司的职分对应于亚伦体系的祭司一样。

第14节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 这位既是“许多儿子”之“救恩元帅”的,既以信靠并受苦与他们相同,就必须成为与他们一样的人,好叫祂的死作为人的死,可以对他们这些人发生效力。“儿女”就是来2:13所提到的那些,在祂永恒旨意中存在,虽然尚未实际存在的人。“同有”,[kekoinooneeken (G2841)],意为“已经一同有分于”。“血肉之体”:亚、A、B、C、Delta作“血和肉”。里面的元素“血”这灵魂直接的载体,被置于外显可触的“肉”之前;也因为基督要流血,祂正是为此进入我们肉身生命的共同体中。“照样”,[parapleesioos (G3898)],意为“以某种相似、却不完全相同的方式”。

祂与他们不同,祂的受孕和出生并非在罪中(来4:15);祂不是从肉体生的,乃是从圣灵生的;祂不只是人,而是把人性接到神性里;这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出于祂自己的意志。因此,对人所用的是kekoinooneeken,表示“他们共同有同样的本性”;对基督所用的是meteschen,表示祂“以祂自己特有的方式有分于”此性。但主要意思仍是“照样”,并非如幻影说异端所教导的那样,只是有个身体的外貌。“成了”,意为有分于。照犹太律法,被没收的产业须由至近亲属赎回;照样,耶稣借着取了我们的人性,成为我们的至近亲属(Go'el,即近亲、救赎者、伸冤者),为要作我们的救赎主。“特要借着死”,这死作为神祂不能经历,只能借着成为人来经历;不是借着全能的大能,而是借着“祂的死”本身。

“耶稣藉着受死而得胜;撒但挥舞死亡,自己却在死亡下败亡。”(Bengel)正如大卫用歌利亚自己那把曾为他带来胜利的刀,砍下他的头。基督来救赎人类时,使自己成了某种钩子,为要毁灭魔鬼;因为在祂里面,有祂的人性吸引那吞噬者,有祂的神性刺透它,有显露的软弱激它上前,也有隐藏的能力将这贪食者刺穿。拉丁警句说:“若非死亡借着死把死之死带给死亡,永生之门就仍关闭。” “败坏”,[katargeesee (G2673)],意为“使之失去能力”;剥夺它伤害祂百姓的权势(诗8:2)。同一动词在提后1:10译作“把死废去”。对信徒而言,死亡不再是死亡。基督把属天不朽的永生种子栽在他们里面。“权”,撒但是“壮士”(太12:29)。

“掌死权”:死亡本身是一种权势,虽然原不属人的本性,如今却统治着人(罗5:12;6:9)。撒但潜伏其后,操纵这显而易见的死亡权势。罪的创始者,就是其后果的创始者。比较“仇敌一切的能力”(路10:19)。神的律法(创2:17罗6:23)使死亡成为执行罪刑的刽子手,人也因此成了撒但“合法的俘虏”。耶稣借着死,使“死人”归于自己(罗14:9),从勇士手中夺了掳物(《智慧书》2:24)。

第15节 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 “怕死”是说,甚至在还未亲自经历死亡的权势之前,就已惧怕它。“一生”过这样的日子,几乎不能称为生命。“为奴仆”,[enochoi douleias (G1777, G1397)],意为“受奴役之辖制的人”:不只是容易受制,而是真被它捆绑(参罗8:15加5:1)。这与“儿子们”的荣耀(来2:10)相对。基督借着把神因我们的罪所发的咒诅除去,也就把死亡一切可怕之处都除掉了。若离开基督来看死亡,它只能叫罪人充满惊骇,只要他敢认真去想。

第16节 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并不”[deepou (G1222)],意为“正如我们都承认的”。保罗在这里暗指赛41:8耶31:32在七十士译本中的用语[epilabomenou mou tees cheiros auton]。所有犹太人都知道,先知早已使他们期待,弥赛亚会做这里所说的事。“并不救拔……”,更准确地说是:“祂所扶助的,不是天使;祂所扶助的,乃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现在时epilambanetai (G1949) 含有持续的意思。该词本义是“拉住人的手帮助他”,如来8:9,与来2:18的“搭救”、来2:15的“释放”相呼应。祂“扶助”的不是没有血肉的天使,而是有“血肉之体”的“儿女”;祂扶助他们的方式,就是“自己也照样成了血肉之体”(来2:14)。

无论基督的工作对天使有什么影响,祂并不是取他们的性情来扶住他们、帮助他们,也不是藉着在他们的本性中受苦来救他们脱离死亡;我们的情形却是如此。“亚伯拉罕的后裔”:这里保罗是从亚伯拉罕后裔,即犹太民族的角度来看基督的救赎,这对希伯来人是合宜的,也已足够达成他的目的。外邦人(来2:9“为人人”)若是信徒,在属灵上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参来2:12诗22:22;22:25;22:27);但像罗4:11-12;4:16;加3:7;3:14;3:28-29那样直接提到他们,在这里的论证中并不合适。这与马太写给希伯来人时,为证明耶稣是基督而从亚伯拉罕追溯祂的家谱,是同样的论证方法;亚伯拉罕是犹太人的祖宗,那些让犹太人特别自豪的应许也是赐给他的(参罗9:4-5)。

第17节 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所以”,[hothen (G3606)],即“由此看来”。这词也见于保罗在徒26:19的讲话。“凡事”指一切属于人性的事。罪并不是人在原初受造时人性的必然伴随物,所以祂没有罪。“该”是按道德上的必然性说的;考虑到作为中保的祂,神的公义和爱对祂所要求的(参来5:3),既然祂已甘愿承担“扶助”人的工作(来2:16)。“弟兄”见来2:11,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来2:16);也包括从全人类中蒙拣选的属灵后裔。

“成为”,[geneetai (G1096)],意为“使祂得以成为大祭司”:祂是在“因所受的苦难得以完全”时(来2:10;5:8-10)被称为此职;祂是在进入幔内时真正成为如此,而由此流出祂为我们持续不断的祭司代求(来6:20;9:24)。祂作为人的死必须先发生,随后祂才能把血带进天上的至圣所;这才构成大祭司的赎罪工作。“慈悲”是向那因“罪”当受忿怒的“百姓”所显的。祭司首要的要求就是怜悯,因为他的职分是扶助困苦的人、扶起跌倒的人;这种怜悯,必须在那曾亲身经历苦难、因此能与受苦者表同情的人身上才能找到(来4:15)。并不是说神的儿子需要借受苦学会怜悯;而是说,为要拯救我们,祂必须取了带着一切忧患的人性,好借着与我们一同经历痛苦,使自己具备作我们体恤人的大祭司的资格。

“忠信”是指在其中保职分上,对神忠信(来3:5-6),对人也忠信(来10:23)。“大祭司”:摩西虽“忠信”(来3:2),却不是大祭司。圣经别处只有诗110和亚6:13明确称基督为祭司。唯有在本书信中,祂的祭司职分被系统地讨论;因此,这卷书对新约何等必要。在诗110和亚6:13中,基督的国度与祂的祭司职分并提,而别处通常只提国度,不提祭司职分。祂在十字架上作为祭司献上祭物时,头上也写着“王”的名号(Bengel)。“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hilaskesthai tas hamartias (G2433, G266)],意为“为罪施行挽回”或“为罪赎罪”。严格来说,被挽回的是神公义的要求;但神的爱与祂的公义一样,都是从永恒就有的。

因此,为免人以为基督的祭,或其预表的律法祭物,是先于神的恩典而存在,圣经从不说它们是使神开始爱人、怜悯人的;否则人可能会以为,基督的祭先使神生出爱与怜悯,而不是神的爱先发起了基督的祭,使神的公义与神的爱得以和谐。罪人因着这祭,被重新带进他因罪所失去的神的恩宠中;因此他的祷告是:“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罪带来死亡,也带来“怕死”(来2:15)。祂自己没有罪,却“除净罪孽”(但9:24)。“百姓”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来2:16):先是以色列,随后借着以色列,临到信主的外邦人(彼前2:10)。

第18节 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 “因为”说明祂在凡事上与弟兄相同,如何使祂成为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2:17)。“既然”,[en hoo ... autos],意为“就在祂自己受苦、受过试探的事上,祂能搭救那些正在受试探的人”。既然“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祂就能凭着同情的能力,在一切人所可能遭遇的试炼中搭救我们(来4:15;5:2)。祂是真正所罗门的对型,对亚伯拉罕每一粒后裔的种子(将来要多如海边的沙),都具有“广大如海沙一般的心”(王上4:29)。“祂知道我们的试炼,不只是作为神知道,也作为人凭着亲身的感受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