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24:1 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所行的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亚伯拉罕年纪老迈,...... 他急于看见儿子成婚,这与他作为牧业族长、关心维护本族荣誉的身份是相称的;更何况他又是一位顾念神应许其后裔繁多之约的族长。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亚伯拉罕。既然所应许的福已充分体现在他世上产业的大大增多上,亚伯拉罕就盼望以最合宜的方式,把这福传给一条忠于事奉真神的后裔世系。
创世记24:2 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JFB对本节无注释。
创世记24:3 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不可给我儿子娶妻,...... 在游牧部族中,婚姻安排通常由父母作主,年轻人不可在外族中娶妻,而应在本族中成婚;按习俗,他对自己姑表或姨表的女子有优先要求,这种要求几乎从不被拒绝。但亚伯拉罕有更高的动机,就是惧怕他的儿子若娶了迦南人的女子,会渐渐偏离真神;因此,因那地的人是彻底的拜偶像者,他就希望与他在美索不达米亚的亲族开启婚姻商议,因为那些亲族虽然夹杂着一些败坏,却仍保留对神的认识和敬拜。对他最老的仆人说。亚伯拉罕因年纪太大,又因作为应许的承受者并不便哪怕暂时回本地探访,所以只得把这件棘手的差事托付给“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虽然他完全信任这仆人,但这一次仍用庄严的誓言约束他。
今天的游牧族长若自己不能去,也会采取同样的办法,就是派一个心腹仆人,带着或不带着儿子,去寻找妻子;而这仆人有权把事情谈妥,并把新妇带回来。人们通常认为此人就是家中的总管、监督、管家,掌管家产和众仆人;但本书描述这种心腹官员时,用的是另一种说法(见创15:2;43:16;44:1)。由于他要承担的任务既需要经验也需要判断,这里所用的话大概就是按字面意思,指年纪上的长者。若这仆人是以利以谢,他的名字想必会被提出来;况且自亚伯拉罕领受后裔的神圣应许以来,已过了六十年(创15:4),以撒如今也四十岁了(创25:20),因此很可以推定,若以利以谢曾对产业承继抱有希望,他现在也早已完全放下,以致足可担当以撒婚事这件微妙的交涉。但也有人提出理由,认为以利以谢并不是亚伯拉罕家中的那个仆人(见创15:2注)。
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这种起誓方式是列祖特有的(参47:29),与割礼这庄严的圣约有关;借此希伯来人与万民分别出来,归于独一又永活真神的事奉与团契。这也承认他们民族盼望多结果子的希望(参创46:26),并承认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亚伯拉罕的后裔得福。所起的誓是指着“耶和华天地的神”;原因在于,这仆人将要奉差遣去办的,不是一般的婚姻交涉,而是一件与神国将来有重要关联的事。
创世记24:4-6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创世记24:7 耶和华天上的神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之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耶和华天上的神...... 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这是回应仆人合乎情理的询问:若发生某些特定情况,他该如何行。关于这次差遣,亚伯拉罕并未得着特别启示;但根据以往经历,他有充分理由断定,那位他忠心事奉、且屡屡赐下悦纳与福气凭据的立约之神,必为这次使行预备道路,使之顺利成就,因为这件事原是为了推进神国的利益。他曾见过天使,也听过他们的声音;但他知道,即便看不见、听不到,天使也照样服役,服事神的仆人(参来1:14);而事情的结果也充分证明了他所表达的信心。
创世记24:8-9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你就与你向我所起的誓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创世记24:10 那仆人从他主人的骆驼里取了十匹骆驼,并带着他主人各样的财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鹤的城。那仆人带了十匹骆驼,...... 这样大的随从队伍,是要使这次使行显出与亚伯拉罕的地位和财富相称的体面;也为携带给养、运送通常要分放在数头牲畜上的聘礼,并预备一两匹备用骆驼,以防不测。往米所波大米去,...... [希伯来文,Aram-Naharaim](一个闪族词,复数形式;即埃及文献中的Naharaina,古典著作中的Mesopotamia,阿拉伯人所谓Jezirah,即“岛地”)乃指两河之间的高地,就是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入平原之前的山地(见申23:5;士3:8;代上19:6希伯来原文)。
亚兰(叙利亚)范围很广,因此加上这个描述词[naharaim]来界定所指的是哪一地区;又为更精确起见,再加上“拿鹤的城”,即哈兰,以指出仆人要前往的具体地点。Beke博士在《往Harsh远足笔记》中,并有Cyril Graham在1858年《剑桥论文集》中附和,认为哈兰不在美索不达米亚,而在大马士革附近;其意见是,“两河之地”乃指法珥法河与亚罢拿河所灌溉之地,就是后来所谓Ager Damascenus的肥沃地区,也就是圣经中的巴旦亚兰;而哈兰或Charran,就是今名Harran-el-awamid,意为“柱子的哈兰”,位于大马士革以东约十四英里、巴拉大河与阿瓦吉河注入之湖的西边(见创11:13注)。在“柱子的哈兰”一处农庄院内也曾发现一口井(见Beke夫人《第二次旅行记》)。
但这关于叙利亚哈兰的假说,既无传说也无传统支持;相反,传说和传统都支持美索不达米亚的哈兰。
创世记24:11 天将晚,众女子出来打水的时候,他便叫骆驼卧在城外的水井那里。他叫骆驼卧在城外的井旁,...... 在那些地方,外来人若想打听消息,就会在城镇附近的一口井旁等候;每天早晚来往取水的妇女,必会把当地一切消息告诉他。以利以谢就是这样做的;他让骆驼歇下,等候傍晚打水的时候。在美索不达米亚哈兰城西南方(城外)有一口井。这正是亚伯拉罕的仆人从迦南来时会经过的方向。众井之中,只有这一口井的水甘甜可饮。“井口上有一块方石作盖,中间开有圆孔可取水;又有台阶可下到井边;旁边立着许多石槽,有高有低,供不同牲畜饮水。”(Walpole《Ansayric》卷一,第316页,另见Niebuhr《游记》)在东方,骆驼总是跪卧在井旁;你也常看见妇女,就是阿拉伯少女,肩上扛着水瓶出来,用右手把瓶子卸下接到左手上,然后赶忙打水。
创世记24:12 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给我主人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他说:“耶和华我主人的神啊...... 求你使我今日得着好机会。”字面意思是,“求使我所寻求的今日临到我面前”或“发生在我身上”(Gesenius)。“我能想象一个阿拉伯奴仆会喊道:‘Ya Allah!’等等(‘神啊!’);他们总是在让骆驼歇下之后这样做,并为自己手中的事情许愿祷告,求得成功。”(Wolff《宣教研究》)亚伯拉罕的仆人照着这种通行做法而行;但他也显得配得服事这样一位主人,因为他立意跟随护理的引导;并且他在设定记号、借此分辨未来新妇的性情和品格时,显出良好的判断,同时毫不怀疑,在这种情形下神必引导他。
创世记24:13-14 看哪,我站在井旁,城里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创世记24:15-21 话还没有说完,不料,利百加出来了;她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的妻子密迦的儿子;利百加肩头上扛着水瓶。话还没有说完,...... 正如他所预期的,一位未蒙面的年轻女子出现了,这在游牧地区原是常见的,她肩上扛着水瓶。她容貌秀美,举止温和,又殷勤有礼,不但下台阶为他打水,也为他的骆驼倒在槽里,这叫他极其惊喜。她正是他心里所描绘的那个人,于是他就开始回报她的殷勤。利百加(意为“套索上的绳索”)这个名字很贴切地给了一个以美貌使人倾心的女子(Gesenius)。她是一个牧人首领唯一的女儿,却常常要走相当远的路去打水;而且从她立刻放下水瓶给仆人喝,后来又为他所有的骆驼打水来看,显然她早已习惯这种工作。这类职责虽然简单卑微,但无论在古时,还是直到今日东方的游牧地区,都不被视为降格的事(参创29:9;出2:16-17)。从尼尼微出土文物可见,那水瓶的样式正与今日仍在使用的完全一样。利百加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的孙女;这个事实也被巧妙地用来作为这段历史真实的一个有力而细微的印证,因为以撒未来妻子的年纪和相对位置,乃是“一个特别的证实,表明他确是父母老年所生之子,是不生育之床上神迹般的后裔”(Blunt《无心的巧合》)。
创世记24:22 骆驼喝足了,那人就拿一个重半舍客勒的金环,两个重十舍客勒的金镯,给了那女子。那人拿了一个金环,...... [希伯来文,nezem,鼻环。七十士译本误作金耳环;与这希伯来词对应的正确希腊词应是epirrinion。] 这枚镶宝石的环不是戴在耳上的,而是戴在鼻上的(创24:47),“戴在她的鼻子上”(参赛3:21;结16:12); 这是戴在左边鼻翼上的大环,有时穿过鼻中隔软骨,垂下来几乎遮住口(参箴11:22)。给利百加的这个“重半舍客勒”,即一比加(出38:26),也就是重68巴黎谷粒。鼻饰直到今日在叙利亚和埃及仍有成千上万人佩戴,不过如今不在体面阶层中流行。又给她两只手镯,就是臂镯,正如今日叙利亚和阿拉伯的年轻女子每日到井旁时仍佩戴的那样。这些通常从手肘戴到手腕,常用银、铜、珍珠母、黄铜或角制成。但给利百加的是金的,重十舍客勒,即2,680巴黎谷粒(Bockh)。
创世记24:23 说:“请告诉我,你是谁的女儿?你父亲家里有我们住宿的地方没有?”又说:“你是谁的女儿?” 这个心地善良的女子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和家世之后,就赶快回家,通报有陌生人来到。
创世记24:24-25 她说:“我是密迦给拿鹤所生之子彼土利的女儿。” 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创世记24:26-27 那人就低头向耶和华下拜。那人低头敬拜耶和华。亚伯拉罕这位使者的敬虔品格,在这些即时发出的短促祷词记录中表现得格外鲜明。事情的发展远超过他最热切的盼望,所发生的一切都见证有一位看不见却始终在引导的大能同在。“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 因他不断地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意思是:他以丰盛的今生昌盛向亚伯拉罕显明自己的怜悯,又以信实成就神圣应许,向他显明自己的真实。
创世记24:28 女子跑回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家里的人。告诉她母亲家里的人,就是告诉女眷住处里的人。这一家人已处在牧业生活较为进展的阶段,住在固定的地方和定居的房屋中。
创世记24:29-31 利百加有一个哥哥,名叫拉班;拉班跑出来往井旁去,到那人那里。利百加有一个哥哥...... 拉班跑出来。照我们所知他的性格来看,很有理由相信,那些耀眼礼物的出现使他更快赶来,也使他的邀请更热切。“蒙耶和华赐福的,请进来。”这当然不是拉班平日惯常的说法,因为“耶和华”这名当时还只限于亚伯拉罕和他的家中使用。但无论拉班对神有多少认识,而那认识大概已掺杂许多败坏,我们仍不难想象,他可能是从亚伯拉罕仆人的话里借用了这种说法;利百加想必已把仆人所说的话忠实复述给家里亲属听了。
创世记24:32 那人就进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骆驼,用草料喂上,拿水给那人和跟随的人洗脚。那人进了屋。一个仆人竟有这样敬虔、忠诚、无私的美好图画!在说明自己的姓名和来意之前,他拒绝先顾自己的舒适。“拿水给他们洗脚,......” 预备水洗脚,甚至亲自为客人洗脚,直到今日仍是东方待客与恩待人的一部分。在东方,不管旅客穿鞋、穿凉鞋,还是赤脚,这都是必须的。经过旷野的尘土和叙利亚烈日的灼热之后,用冷水洗脚乃是最令人舒畅的恢复。
创世记24:33 把饭摆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却说:“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说:“请说。” 饭摆在他面前,...... 自古以来,人们似乎习惯于在立约或盟誓得到确认时一同筵宴;而众所周知,在东方,那些古老习俗被保存得很完整,凡一同吃过饭的人之间就建立起友好关系。因此,若这顿饭只是给疲惫旅客的普通款待,那么亚伯拉罕的使者在事情办妥之前拒绝进食,就显出他对主人事务尽责的良心;但若他顾及在主人家吃饭所象征的含义,那么在友谊尚未确立以前,他判断时机尚未成熟,也是对的。
创世记24:34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 JFB对本节无注释。
创世记24:35 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金银、仆婢、骆驼和驴。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Kennicott说:‘这个句子因主语“他”的混乱而令人困惑。’”但原文并没有这种奇怪的混杂,反而流畅清楚,并以优美统一的人称向前推进:“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等等。
创世记24:36-49 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他。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创世记24:50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 于是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兄弟们主理了全部婚姻交涉,并没有征询他们妹妹的意见。这种做法在古代,尤其在多妻家庭中(参创34:12-13)十分普遍,至今在阿拉伯人中仍然存在。“这事乃出于耶和华。” 凡看透拉班性格中支配原则的人,都不会觉得这句话从他口中说出有什么难解释的。这不过是敬虔仆人所用语言的回声;而看见那送给他妹妹的鼻环和手镯,更迅速促使这个对黄金毫无抵抗力的人加入众人的感受,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
创世记24:51-52 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耶和华所说的,给你主人的儿子为妻。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创世记24:53 仆人就拿出金器、银器和衣服送给利百加,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和她母亲。金器、银器,...... 连同银钱在内,这些都是游牧部族女子嫁妆的常见组成。婚姻是一种带有交易性质的安排,因此聘金以贵重礼物的形式付给新娘家;利百加也就这样订了婚。
创世记24:54 他们和跟从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来,仆人就说:“请打发我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JFB对本节无注释。
创世记24:55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让女子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她可以去。” 她哥哥和她母亲。彼土利虽然还活着(创24:15;24:50),却在这件事上几乎毫无作用,甚至可以说被忽略了;“至于他是否因年老或软弱而无力处理自己的事务,我们当然无法断言;但从所有与他有关的叙述来看,似乎确有这类情况。这段记述把他呈现为与拉班在自己女儿婚事安排中所表现的积极角色截然不同的人。”(Blunt《无心的巧合》)“让女子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希伯来文,yamim 'ow asor],意思是“住些日子,若可的话十天”;也就是十天,若她愿意(Gesenius)。这相当于我们说的“一个星期或十来天”。
创世记24:56-58 仆人说:“耶和华既赐给我通达的道路,你们不要耽误我,请打发我走,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创世记24:59 于是他们打发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亚伯拉罕的仆人,并跟从仆人的人,一同去了。她的乳母。贵族女子出嫁时,总会有乳母随行;乳母作为心腹仆人,备受尊重(创29:24;29:29;参35:8)。
创世记24:60 他们就给利百加祝福说:“我们的妹子啊,愿你作千万人的母!愿你的后裔得着仇敌的城门!” 他们给利百加祝福。这个分别时的祝福有两部分:第一,“愿你作千万人的母。” 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表示盼望她后裔众多;在古时,这被看作妻子极蒙尊荣的地位。第二,愿她的家族得享兴盛与独立(见创22:17注)。
创世记24:61 利百加和她的使女们起来,骑上骆驼,跟着那人;仆人就带着利百加走了。利百加和她的使女们起来。迎亲队伍由利百加和她的女随从组成,在亚伯拉罕仆人的护送下,启程回远方的家。她们必定组成了一支相当可观的商旅队伍;而且你会注意到,旅客都骑在骆驼上,这对于穿越多山的旷野而言,是最合宜的驮载牲畜;在南地,骆驼连同驴子,过去如此,如今也是几乎唯一用于负重和骑乘的牲畜。
创世记24:62 那时,以撒住在南地,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以撒从庇耳拉海莱的路上回来。这地方位于南地,那片广大的牧区之中;Lahai-roi(Moilahhi)至今仍是旷野中的一个固定站点,正处在半岛东西数条道路汇入从苏伊士通往别是巴主路的地点(Robinson《圣经研究》)(见创16:14注)。以撒曾到拉海莱井那里;至于他是去巡视分散在远处草场上的牛羊群,还是为了敬虔的缘故到那因神特别显现而成圣的地方去,他如今已回到家中。
创世记24:63 天将晚,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举目一看,见来了些骆驼。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 [希伯来文,laasuwach,只在此处出现,有人认为等于laasoyim;七十士译本作hadolescheesai,即默想或祷告。] 但这两种说法都没有完全表达原文的意思。叙利亚译本作“行走”;Gesenius则认为原文很可能是laashuwT,意思是在田间来回走动(伯1:7;撒下24:2;24:8)。Blunt接受现有读法为正确,说:“这里所暗示的主导观念,似乎是一种焦虑的、敬畏的、痛苦的、忧郁的心境;以撒出去到田间,并不直接是为祷告,乃是要在独处中使受伤的心灵得些舒缓。还有什么比这更可能呢?不久前发生的母亲去世之事(创23:1-20),很可能正是那时他忧伤默想的主题。但章末顺带提到的几句话,几乎把这猜测变成了确定:‘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这后来偶然提及的细节,与前文所述极其吻合;在我们的译本中这一点没有被充分表现出来,以致一幅极其动人而富有画意的场景被削弱,若不是被破坏的话。”(《无心的巧合》)
创世记24:64 利百加举目看见以撒,就急忙下了骆驼。她下了骆驼。若以撒正在行走,而她仍坐在骆驼上,那就非常失礼:身份较低的人若在骑乘,遇见尊贵之人总要下骑,妇女也不例外(参撒下25:23)。
创世记24:65 因为她问那仆人说:“这田间走来迎接我们的是谁?” 仆人说:“是我的主人。” 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脸。她拿帕子蒙上脸。面纱是女子服饰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乡间常常会暂时揭开;但一见有陌生人出现,就拉下来遮住脸,只露出眼睛。然而经文这里用的是[hatsaa'iyp],即新娘的婚礼面纱,在叙利亚和波斯通常是红丝所制,包覆全身;新娘通常就是这样被引到丈夫面前。利百加首次要被带到以撒面前时,正是以这种与新妇身份相称的装束来妆饰自己的。对新妇来说,这也是她对丈夫敬重和顺服的标志。
创世记24:66 仆人将所办的一切事都告诉以撒。JFB对本节无注释。
创世记24:67 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领她进了他母亲的帐棚,...... 这样,在还未看见她的容貌之前,他就立刻使她得着妻子应有的权利和尊荣。失望的事常常发生;但当以撒见到他的妻子时,“他就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