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在幔利的橡树那里,向亚伯拉罕显现出来。那时正热,亚伯拉罕坐在帐棚门口。主显现了。本章记载了神同在的又一次显现,比先前所叙述的任何一次都更为亲切,也更像后来“道成了肉身”时的那种显现。神曾屈尊多次向亚伯拉罕特别启示自己的旨意;但既已将他带入圣约关系中,神就乐意待他如朋友,造访他的家。因此,接下来这次启示所采取的特别恩慈的方式,正与那件他长期盼望之事的家庭性特征相称。亚伯拉罕近来已得知那应许快要成就,并且因着信他所领受的神圣启示,他衰老的身体又得了新的体力。然而,撒拉并未蒙同样或类似的启示。
亚伯拉罕固然毫无疑问把自己所领受的奇妙信息告诉了她,但她似乎仍不相信这样一件前所未有之事竟有可能发生,就是一个到了她这般高龄的妻子还能作母亲;她的不信竟如此顽固,以致必须由应许者亲自直接保证,才能使她信服这是真的。"有些作者主张,本章不过是几天前向亚伯拉罕所宣布之事的重复;为支持这一看法,他们援引两个记载在时间情形上的一致(参创世记18:10与创世记17:21)。但仔细考察本章就会发现,这次会面的主要目的,是除去撒拉的疑惑;应许是在她听见的情况下向亚伯拉罕重申的,为要使她与亚伯拉罕进入同样信靠的心境,好叫她‘因着信,就有能力怀孕。’" 本章开头的话必须看作历史性的前言,用一般性的措辞说明有一次新的、重要的启示发生;因为显然亚伯拉罕起初并不知道来访者的身份或地位。
但他把他们当作真正的旅客,急忙以东方惯常的待客之礼接待他们;从他用特别丰盛的规模来供应款待,可以推知他认为他们是具有崇高、虽然未明身份之尊贵人物。幔利平原,倒不如说是幔利的笃耨香树或橡树,即高大开展的树,或一片树林。幔利与希伯仑是同义的(创世记23:19;35:27)。但亚伯拉罕的树林按约瑟夫所说(《犹太战记》4卷9章7节),是在离希伯仑稍远之处,约六斯他丢,位于耶路撒冷与迦萨之间的路上(见创世记13:18;14:13注;Robinson《圣经研究》1卷318页;2卷254页)。据说在亚伯拉罕帐棚和树林所在之处,犹太诸王曾建一圣所,其宏伟遗迹至今犹存。犹太人称之为“亚伯拉罕之家”,阿拉伯人称之为Rƒmet-el-Kh-lil(朋友的高地)。坐在帐棚门口。
正午时分帐棚里面太闷热,所以人们通常会坐在前面有荫凉的敞开处,借那一点流动的空气。
第2节 举目观看,见有三个人在对面站着。他一见,就从帐棚门口跑去迎接他们,俯伏在地,举目观看……见有三个人。那一带的旅客常在日出时起行,一直赶到中午,这时便寻找歇脚之处。在对面站着,[希伯来文 `aalaayw (H5921)],意即在他上方;也就是说,在环绕着他支搭帐棚之平原的高地上。跑去迎接他们。若来访者只是普通人,主人通常只是起身;若是地位较高的人,习俗则是向陌生人走前几步,深深鞠躬,然后转身引他进帐棚,边走边搂住他的腰,或拍一拍他的肩,以表示欢迎。
第3节 说,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离开仆人往前去。我主。亚伯拉罕所特别称呼的那一位,似乎是因其人在外貌或气度上显出某种较高的尊贵而被选中的。
[诚然,经文用的是‘Adonaay (H136)’,而不是‘ªdoniy (H113,先生)’,也不是‘ªdonay (H113,我主们)’;这词在郑重的称呼中(创世记15:2;18:30-32;出埃及记4:10,13;约书亚记7:8;尼希米记1:11)以及历史叙述中(列王纪上13:10;22:6;列王纪下7:6;19:23)通常都等同于Yahweh (H3068),即主;在此处,犹太人也极早就专门将它用在神身上,这不仅可由马所拉注记(qaadeesh (H6946),圣)看出,也可由七十士译本的译法(kurie,而非kurie mou)以及亚兰文释经家的译法看出。] 然而,“看来,尽管那位族长特别称呼的人在外貌上可能确有某种高贵气象,亚伯拉罕起初却并未在他身上认出任何严格意义上的神性属性;因此,这种译法虽然古老,却不应维护或沿用,而应让位给撒玛利亚文本[‘ªdonay (H113),我主’]、威尼斯希腊译本[despot' eme]以及我们和其他现代译本的译法,因为这里的话不过是对尊长,甚至只是礼貌性的称呼。”(Henderson《论默示》)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所提供的款待正是当时最必要、也最令人感激的,就是为脚洗尘解热的水;直到今天,这仍是希伯仑一带牧民中最先实行的礼节。求你不要离开仆人,就是不要离开亚伯拉罕本人。
这在日常交往中,是上流人物对同等者所用的礼貌说法,也是下位者向上位者表示恭敬的说法(撒母耳记上17:34;20:7-8;25:24-31)。它也常被用作对陌生人的尊敬礼貌(撒母耳记上28:2;但以理书1:2);只有在必须大胆表明独立立场的时候,才不使用这种礼节形式(但以理书3:16-18)。
第4节 容我拿点水来,你们洗洗脚,在树下歇息歇息。在树下歇息,[希伯来文 wªhishaa`ªnuw (H8172)],意即伸身躺卧在草地上,用手肘倚靠着休息。
第5节 我再拿一点饼来,你们可以加添心力,然后往前去。你们既到仆人这里来,理当如此。他们说,就照你说的行吧。你们既到仆人这里来。没有人向他们发问。但亚伯拉罕从他们所走的路线就知道了他们的来意,就是他们径直朝着族长的帐棚前来,而族长的帐棚总是很容易与其他帐棚区分开,因此表明他们愿意作他的客人。游牧部落的帐棚有时排成直线,更常见的是半圆形,以便在中央留出空地,夜间可放行李和小牲畜。阿拉伯人称帐棚为“Beit-sha'ar”,即“毛屋”,因为它是用山羊毛织成的布作顶盖,颜色或黑、或黄褐、或深棕,都是妇女织成。用于此目的的一块布通常约长五十码,宽十至二十码;将其分为长度相等的三部分后,便撑在垂直插入地中的高杆上,两端垂到地面,各形成一个内隔间,并用帐钉固定。对面的两侧也同样围住。前面一侧留出一块敞开之处,让那部分布松垂不固定在地上,作门或入口。里面封闭的一间,就是供妻子和家人使用的闺房,可从布帘隔断处进入,也可从后面的开口进入;而帐棚前面敞开的空间,则是主人在白日炎热时纳凉、接待宾客之处。
第6节 亚伯拉罕急忙进帐棚见撒拉,说,你速速拿三细亚细面调和做饼。速速拿三细亚细面,[希伯来文 cª'iym (H5429)]。一细亚等于六卡布,三细亚等于一伊法,也就是约三配克的面;烤成无酵薄饼,与所预备的肉食数量相当。做饼。饼是天天烤的,只做家里当天所需,而且总是由妇女来做,通常是妻子。这个过程很快:把面粉和水调成面团,擀成饼,放在预先用晒干的骆驼粪火烘热的土地上。把火移开后,将饼放在地上,再用热灰盖上,不久就烤好了,拿下来便立刻吃。
第7节 亚伯拉罕又跑到牛群里,牵了一只又嫩又好的牛犊来,交给仆人,仆人急忙预备好了。亚伯拉罕……牵了一只牛犊来。即便是最富有的牧人首领,也很少享用肉食;只有为地位较高的客人,才会宰山羊羔或绵羊羔。宰牛犊则是更高规格的款待(撒母耳记上28:24;路加福音15:23);而且按赶时间时通常的做法,可能是整只烧烤,或者切成小块,串在签子上放火上炙烤。由于气候炎热,肉类根本无法久存,因此一煮熟便立即吃;习惯也使东方人的口味倾向于喜欢刚宰杀不久的肉。肉总是配着粗麦粒同吃,煮好的谷物浸在黄油或融化的脂油里,人们把每一块肉放在一片饼上,蘸一下油脂,再用手送入口中。
第8节 亚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并预备好的牛犊来,摆在他们面前;自己在树下站在旁边,他们就吃了。奶,[希伯来文 chem'aah (H2529)],即凝乳或酸奶,阿拉伯人称为leban,是游牧民族帐棚里常见的款待之物。黄油则以一种很特别的方式搅成:把装奶的皮袋系在帐杆上,由妇女用长绳抓住来回摇摆,直到黄油析出。最后再以一碗骆驼奶结束这顿饭。他自己在树下站在旁边。主人本人,即便有许多仆人,也认为客人吃饭时自己站在旁边乃是必要的礼貌行为;而亚伯拉罕显然是在还未知道来客真实身份之前就这样做了。他们就吃了。约瑟夫(《古史》1卷11章2节)说,“他们作出吃的样子”;许多犹太和基督教作者也认为灵体不可能进食物质食物,于是采取同样看法,认为亚伯拉罕的三位客人只是在外表上吃,并非真的吃。至于这对他们身体的滋养和维持究竟是否必要、能否有所贡献,这实在是个毫无益处的问题。然而,既然他们显明自己并非幻影,而是拥有真实、坚实、有组织的身体,并以说话、看见、听见、行走等多种方式表现出来,我们就有理由相信,他们也确实享用了所为他们预备的筵席。"人吃,是为活着;天使吃,是为像人。基督复活后也是这样吃,不是为了补足他肉身的需要,而是为了使门徒确信他身体的真实。"(奥古斯丁,引自Gerlach)
第9-15节 他们问亚伯拉罕说,你妻子撒拉在哪里?他说,在帐棚里。陌生人竟问起他的妻子,这本已令人惊讶;再加上谈话的主题,以及指定时间宣告那长期珍藏的应许必要成就,就使亚伯拉罕知道,自己所接待的并不只是普通旅客(希伯来书13:2)。
第10节 到明年这时候,我必要回到你这里;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希伯来文 kaa`eet (H6256) chayaah (H2416),意即“生命复苏的时候”],就是来年春天,冬天已过、万物复苏之时(Gesenius)。[七十士译本:kata ton kairon touton eis hooras(参列王纪下4:16-17)。] 撒拉在那人后边的帐棚门口也听见了。妇女住处在帐棚后部,与男人的部分只隔着一层薄帘。[七十士译本作:ousa opisthen autos,即“她在他后边”。] 第12节 撒拉心里暗笑。长久的耽延似乎削弱了她的信心。撒拉把这宣告当作不可信的事;当她因自己暗中的讥笑被指出来时,便在不信之上又加了谎言。
这是加重的罪(使徒行传5:4),若不是恩典,绝不能得救(罗马书9:18)。她并没有那算为亚伯拉罕之义的信心;因为在她不信而发笑这件事上,她只是顺从天然理性的判断,而不是顺从神的话;她凭着自己的观察和经验所得出的结果,来限制神的能力。她必须被带到一个地步,相信神所应许的一切,不因其看来不可能就加以推理,而是因完全确信他有能力成就,因为他是神;若记住这一点,就能帮助我们明白神是怎样对待她的。她站在后边,以为自己私下流露的不信不会被知道,因为她还不知道说话者就是主。但她这不信的讥笑必须借着全知被揭露,好使她完全相信这位来访者具有神性的位格,从而被引导去信靠应许的成就。因此,说话者又重复指出她确实笑了;这样就像我们的主对拿但业所做的那样(约翰福音1:48),使她看出他说话的是一位神圣的人物。
他们此次事务的第一部分既已办完,这些人便起身离开。以撒超自然的出生,本是作为一种预表性的预备,用来呈现道成肉身这一多方面奥秘中的一个显著侧面。
第16节 三人就从那里起行,向所多玛观看;亚伯拉罕也与他们同行,要送他们一程。这些人起行……亚伯拉罕也与他们同行。主人送客走一小段路,本是惯例。[希伯来文 lªshalªchaam (H7971)],就是陪同他们离去(参创世记12:20;31:27;士师记3:18-19)。[七十士译本:sumpropempoon。]
第17节 耶和华说,我所要做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耶和华说,就是那位为首的来客。将要临到所多玛和平原诸城的可怕毁灭,乃是主亲自向亚伯拉罕启示的;这些城因其极大的罪恶即将受罚。我所要做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七十士译本:ou mee krupsoo egoo apo Abraam tou paidos mou],即“我必不向我的儿子亚伯拉罕隐藏”(参阿摩司书3:7,其中说:“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他的仆人众先知,就一无所行。”)阿摩司这句话与眼前族长的这件事极其相似,尤其正如Hengstenberg所指出的,那先知所表达的一般思想,在特别意义上也是指向一个审判性的刑罚。
但新约里还有一个更显著的例子:正如神在这里把自己护理中的一个重要旨意告知亚伯拉罕,如同告知亲密朋友一样;照样,基督也对门徒说:“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约翰福音15:15)因此,神既已把亚伯拉罕带入特别的圣约,就让他与自己有更亲密的相交,把他当作自己谋略中的人(参诗篇25:14;箴言3:32)。当然,那些“与神同行”、凭信心过着与神持续相交生活的人,必会比别人获得更大分量的实际知识,对当前之事有更清楚的洞察,对未来之事也有更好的预见,只要这些事与他们的行为和福祉有关。而这里赐给亚伯拉罕的知识,正是关于神治理原则的知识:神虽然恒久忍耐、宽容,“断定罪名不立刻施行”,因为“审判是他非常的作为”;然而“伸冤在我”的神终必施行报应。
有些犹太作者以及Kurtz等人认为,神之所以预先把这事告诉亚伯拉罕,是因为迦南地既已凭圣约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神就不会在未得他知悉和同意之前毁灭占据那地重要部分的城市。他们是根据创世记18:18上半句提出此说,却完全忽略了下半句;然而把两句连起来看就知道,不仅希伯来民族注定要“成为强大的国”,以便预备那将临到“地上万国”的终极福分,而且他们的始祖亚伯拉罕也是神所拣选、用来保存纯正无玷污宗教原则的人,借着他的后裔把神恨恶罪恶、喜爱公义的知识传给世人。他在这圣洁而满有恩典之旨意上与神同工的真诚和热心,已经从他个人生平的历程中显明出来;也正是为了推进那藉着他开始的浩大恩典计划,如今才让他知道平原诸城那可怕的命运。
这些城市因其极大的罪恶而受司法性的灭绝,这件事不仅要向以色列,也要向教会后来的世代,作为“后来不敬虔之人的鉴戒”(彼得后书2:6)而陈列出来。
第18节 亚伯拉罕必要成为强大的国;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JFB在本节没有注释。
第19节 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在他身上。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Kennicott译作:“我认识他,因为他不断地吩咐”;Gesenius译作:“我拣选他,为要叫他吩咐”(把“认识”这个动词理解为阿摩司书3:2中所用的意思,即看顾、爱)。遵守耶和华的道,秉公行义,也就是在神面前诚实敬虔,并在与世人一切社会交往和事务中行事正直。亚伯拉罕家中一切属下和仆人既被引入这些特权,也同样被教导属神子民的责任;若把那位最老仆人的纯朴真实敬虔看作整个大家庭的样本,我们就能看出,这个家原定要作地上的防腐之盐、使全团发起来的一点面酵,它所散发出来的道德影响必是何等强大。使耶和华……成就在他身上。他经常留意并忠心实行这些责任,正是履行神向他所立应许之条件的表现。
第20节 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所多玛……声闻于我,[希伯来文 za`ªqat (H2201) Cªdom (H5467)],即“关于所多玛的呼声”。这字指一种呼喊、哀号,因痛苦和忧伤而发,或作为求助之声(参出埃及记3:5)。这里则是因罪而向天发出的求报应之声,是一种必须调查的喧腾恶名。
第21节 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吗?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我现在要下去察看。这段略带省略的经文意思是:我要彻底查验,这民众的败坏是否真像传闻所说那样普遍而无可挽回;若果真如此,他们就必须被灭绝;若不然,我就施行较轻的刑罚。这里的说法并不是指从希伯仑的山地下降到约但河谷平原诸城的地理性下行,而是按人的方式,用拟人化的说法。这些城市将被立为神严厉的鉴戒给后世看,因此必须有充分证据表明这审判既非草率,也不过分(以西结书18:23;耶利米书18:7)。这番话似乎是为了表明神行事无可指摘的公义,以及经过智慧而公正的深思熟虑之后所作的决定。尽管对那最严重罪行的传闻已经流传,也不会仓促遽下决定;所多玛人将被置于审判之下,并根据证据宣告庄严的判决。由此所传达出的印象是:神的旨意具有条件性,暂且取决于所多玛人及其邻近居民是否悔改;这也鼓励了亚伯拉罕随后所作的恳切代求。
第22节 二人转身离开那里,向所多玛去;但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这些人……向所多玛去;但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离去的那两位通常被认为就是创世记19:1所记到达所多玛的天使。但第三位究竟是不是亚伯拉罕所站立在其面前的主,抑或这第三位已在往所多玛的路上与两位使者分开,而这里的“主”是指那位族长平素敬拜的祭坛,这一点已成为广泛讨论的话题。
第23节 亚伯拉罕近前来,说,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吗?亚伯拉罕近前来。据传,这次著名代求发生的地方名叫Caphar barucha,从那里穿过一条山谷,可以远远看见死海及其周围地区(详见创世记19:27注)。这里所描绘的场景极其富有意义和教训,毫不含糊地表明祷告和代求的功效(另参箴言15:8;雅各书5:16)。亚伯拉罕对于神施行审判的公正推理得很正确(罗马书3:5-6);许多有罪的城市和国家,因着神子民的缘故都曾被宽容(马太福音5:13;24:22)。亚伯拉罕与神恳求时那持续增加的迫切,几乎上升到[anaaideia(路加福音11:5-8)]那种“不知羞耻”的地步;但若想到他并不是为自己求什么好处,甚至也不是单为他的侄儿罗得,而是为所多玛百姓普遍代求,这整件事就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性质。
“他的恳切催逼,是由爱所推动的;这种爱源自于这样的意识:自己之所以蒙保守、蒙拯救,完全是出于怜悯的恩典;也是一种不能设想别人罪大到无可得救的爱。这种出于那被算为义之信心的同情之爱,催逼他发出代求;对此,路德这样描述:‘他祷告了六次,热切而深情,以致他一步步减少人数,为确保这些可怜城市得以保全,看起来几乎像是在愚拙地说话。这样看似讨价还价的恳求,其实正是真祷告的本质;它跨越受造者与创造主之间无限的距离,以迫切恳求触动神的心,并且不到达到目的绝不停止。’”(Keil and Delitzsch)
第24-32节 假若那城里有五十个义人,你还剿灭那地方吗?不为城里这五十个义人饶恕其中的人吗?JFB对这些经节没有注释。
第33节 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亚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主……说完了话……亚伯拉罕也回去了。亚伯拉罕为什么不再继续代求呢?要么是因为他满心以为如今这些城市必定会被保全(路加福音13:9),要么是因为主拦阻了他的心思,不让他再继续代求(耶利米书7:16;11:14)。但那里连十个“义人”都没有,只有一个;而且即便在普遍的毁灭中与众同亡,也未必算是不公(传道书9:2)。然而,有时神还是会分别对待;这一次,神的恩典便为了亚伯拉罕的缘故,以显著的方式彰显出来。能与神的圣徒有关系,是何等有福!关于这段叙事中如此突出的三个人,历来有两种相反的看法。有人认为,这就是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以可见、仿佛道成肉身的形式显现。
但这假说不仅意味着在族长时代对教义奥秘已有超过当时启示程度的发展,而且也与圣经相违(约翰福音1:18;歌罗西书1:15)。另一些人,如Kurtz、Delitzsch、Hofmann,则主张他们三位都是受造的天使,为执行使命而来,并奉他们神圣主人的名说话;Kurtz说,此见解的根据在于他们此行的使命不只是应许,也包括刑罚和拯救。还有人认为,是主借着他的使者作为媒介显现并说话。但此观点也有许多强有力的反对理由:第一,因为亚伯拉罕所称呼的那一位在整个会面中都显出高于其余两位的地位,而那两位作为随从的下位者,则恭敬地保持沉默。第二,因为他说话并应许施行作为时,乃是以神圣位格自居;而另外两位只自称为使者(创世记19:13)。第三,因为圣经从未给出人向受造天使所代表的神献上祈求的例子。
第四,因为且不提“Adonai”这个名称在本段中用了六次,“Yahweh”这个名字也有八次是用在他身上的。第五,因为他把对所多玛施行独立审判的权利和能力归于自己。第六,因为若假定他们三位都是受造的天使,就无法解释第三位为什么不参与所多玛的审判工作;反之,若他是圣约的使者,他缺席的原因就完全可以解释。第七,因为只有这种看法,才能令人满意地解释这一事实:本章始终称三人为“人”,而下一章则称那两位为“天使”;也就是为了防止把主与跟随他的天使混淆。这次来访中那种屈尊的亲密,正与早期族长时代的纯朴相称,也与亚伯拉罕在宗教知识上的初步教育相称。
很可能在亚伯拉罕以往所蒙的某些启示中,神也曾赐下可见的显现;而对于一个还不能上升到纯灵之存在观念的人来说,那位在迦勒底和迦南一再显现、不断应许、引导、保护并赐福给他的全能而奥秘之人,会逐渐成为他熟悉的概念,犹如一位恒久信实的朋友。因此,这最后一次显现,就是主作亚伯拉罕客人的那次,并不是族长经历中的孤立事件,而是一系列显现中的一环:神圣的中保曾显现、说话、行动,屈就亚伯拉罕单纯如孩童的感受,也预示将来“神在肉身显现”,要与人“支搭帐棚”同住。然而,这种交通方式并不适合法律时代;因此,在神向摩西所作的启示中,当旧约历史已进入更成熟阶段时,那句宣告“不要近前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就使人生出深切的谦卑和圣洁的敬畏。
再者,在玛挪亚那相似的事例中(士师记13:15-16),那位使者拒绝所献上的款待,这与对待亚伯拉罕时所采取的方式如此不同,应当从人物和时代处境的差异来解释。"在亚伯拉罕的情形中,他与神之间存在着如此亲密的关系,以致他得着一种惟独依照其崇高呼召才可能得着的特殊尊荣。但在另一种关系中,我们看到神治法则的立场已经揭示了神与人之间的隔绝,因此神的威严在那里,如同在西奈山上一样,是四围设有限界、不可逾越的威严。两种情形之间并无矛盾。后来的神治历史因其本身的特性,反而为那更早的原始时代生活提供了显著的印证;那原始时代与后者不同。由此也同时看出,从后来的那个立场出发,任何作者都不可能单凭归纳的力量,把自己移入一个较早、而今已被完全不同局面所取代的状态中。
"(Hengstenberg《基督论》,160页)因此,把本叙事视为某位犹太作者为满足民族自豪感而虚构的神话,完全没有根据;因为只要承认亚伯拉罕与神之间那种特殊关系,这次来访就与他的地位完全相称。同样,也没有理由把这段叙事与腓利门和鲍西丝的异教神话归为一类;因为尽管那神话中的许多细节与圣经叙事相似,但它缺少圣约关系这一族长故事的根本特征,而这是任何诗意的想象都无法虚构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