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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 第 2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Ezra 2

第1节 现在,这些人是从被掳之地上来的本省的人,就是从前被掳去的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曾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如今他们各归本城,回到耶路撒冷和犹大。本省的人:即犹大地(拉5:8),这样称呼,是因为它如今已从一个显赫、独立、强盛的王国,沦为波斯帝国中一个卑微、受辖制、纳贡的省分。圣经作者使用这个名称,是要表明这些犹太被掳者虽然如今得释放、准许归回本地,却仍是古列的臣民,居住在隶属于波斯的一个省中[“本省之子”]。按格塞纽斯的说法,就是住在波斯诸省中的以色列流亡者;“省”意为省分、地区,或总督辖下的行政区(尼7:6斯1:23;12:12,14;但8:2)。从前被掳去的人:即那些被尼布甲尼撒掳到巴比伦之人的后裔,包括儿孙及曾孙。因此,下列名册中所提到的,并不是分散在亚述各地的十个支派,而是住在巴比伦及其周围的犹太流亡者。犹大王子所罗巴伯本人就住在那里,那些组成第一批归回队伍的犹太人也都聚集在他的旗帜之下;这批人主要,甚至可能完全,是犹大和便雅悯支派的人。他们因住在巴比伦,又因对重建耶路撒冷和圣殿的工作有更大关切,就首先起程,归向列祖之地。各归本城,回到耶路撒冷和犹大:或者是归回祖先从前居住的城;或者因当时犹大多处荒凉、或已为别人占据,就归到如今为他们重建并分配给他们的城。

第2节 同着所罗巴伯来的,有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以色列民的男丁数目记在下面。同着所罗巴伯来的:他是第一批归回被掳者的首领或领袖。与他一同带领这支队伍的其他有影响力人物的名字也被记下,这名册大概是摘自波斯档案,其中保存着登记册。最显著的人物有大祭司约书亚和尼希米;但这位尼希米并不是省长(尼7:7)所说的那位。

第3节 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子孙:这个词在整份名册中都表示后裔、后代。巴录[七十士译本:法勒斯、弗勒斯]。除了这族长家族中这2172名随所罗巴伯(示巴萨)第一批归回巴勒斯坦的人之外,后来又有130名男子同以斯拉回来(拉8:3)(至于他们参与公共工程的劳作,见尼3:25尼10:14;又其中一些人非法婚娶,见拉10:25)。

第4节 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示法提雅的子孙[七十士译本:撒法提亚]。除了这第一批372人(参尼7:9)之外,后来又有80名男子随以斯拉回来(拉7:8)。

第5节 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名。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名。尼7:1-73记为只有652名。很可能凡属这一家族的人起初都到了总集合地点,或最先都已登记说要去;但在预备期间,有的死了,有的因疾病或无法克服的阻碍而未能成行,因此最后到耶路撒冷的只有652人。

第6节 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子孙,共二千八百一十二名。巴哈摩押的子孙[“摩押的省长”;七十士译本:法阿特摩押]。这个奇特名字的来源,或许可追溯到某位曾在摩押掌权的祖先(代上4:22;2:54;4:4),此后这名字便传统地赐给他的家族。这个家族在犹大支派中的高位,从他们在本名册中排第四、在签名名单中排第二(尼10:14)便可看出。

第7节 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以拦的子孙[七十士译本:艾兰]。随所罗巴伯第一批归回的一千二百五十四名以拦族人之后,又有71人随以斯拉回来(拉8:7)(至于他们在外邦婚姻事件上的热心,见拉10:2,10:26;以及签订圣约之事,见尼10:14)。

第8节 萨土的子孙九百四十五名。萨土的子孙[七十士译本:撒土阿、匝土阿]。除这945人外,这家后来又有一支随以斯拉回来(见拉8:5注)。

第9节 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萨改的子孙。随所罗巴伯同行的这家族共有760人(参尼7:14)。这名字与撒该(路19:2)相同。

第10节 巴尼的子孙六百四十二名。巴尼的子孙,也作宾内(尼7:15)[七十士译本:巴努伊]。

第11节 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三名。比拜的子孙[七十士译本:巴拜]。除了第一批去的人外,这家后来又有28人随以斯拉登记前往(拉8:11)(至于他们卷入娶外邦女子之事,见拉10:28;以及他们签订圣约,见尼10:15)。

第12节 押甲的子孙一千二百二十二名。押甲的子孙[“强于幸运”;七十士译本:亚斯甲;参尼7:17尼10:16]。

第13节 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六名。亚多尼干的子孙[“仇敌之主”;参拉8:13尼7:18],与亚多尼雅同义,即“我的主是耶和华”(尼10:17)。

第14节 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五十六名。比革瓦伊的子孙[七十士译本:巴古厄、巴古艾]。这人是否就是第2节所提那有影响力的十人之一,或是另一位族长,不得而知。

第15节 亚丁的子孙四百五十四名。亚丁的子孙[七十士译本:亚丁]。

第16节 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共九十八名。希西家家的亚特子孙[可能意为“被关闭的”,或“哑巴”;七十士译本:亚特珥、希西家;大概是某位显要人物希西家的儿子,但不是那位王]。

第17节 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三名。比赛的子孙[七十士译本:巴苏]。

第18节 约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约拉的子孙[七十士译本:约拉]。在平行经文尼7:24中称为哈立弗;在拉10:31中称为哈琳。

第19节 哈顺的子孙二百二十三名。哈顺的子孙[七十士译本:阿苏姆]。到这里为止,随所罗巴伯归回的各支派群体都以其祖先的名字来区分;从此直到拉2:35,下面的人则按他们家族总部所在的城镇或村庄来称呼。

第20节 吉罢珥的子孙九十五名。吉罢珥的子孙[七十士译本:加伯],在尼7:25称为基遍。

第21节 伯利恒人一百二十三名。伯利恒人[七十士译本:伯利恒]。

第22节 尼陀法人五十六名。尼陀法人[七十士译本:尼托法、尼福塔]。这地大概在伯利恒附近(参尼7:26代上2:54;又参代上9:16;27:13;27:15)。

第23节 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亚拿突人[七十士译本:亚拿突]。即今日的阿拿塔,在耶路撒冷以北约三英里。看到这座犹太城镇有这么多人归回,是令人欣慰的。那原是利未人的城;但居民曾藐视先知的警告,因此招致他最严厉的预言之一临到自己(耶32:27-44)。这预言在亚述征服时得了应验。亚拿突被毁,成了一堆废墟。但百姓在被掳期间心志变得较好,于是归回,城邑也重新建造起来。

第24节 押斯玛弗的子孙四十二名。押斯玛弗的子孙[七十士译本:阿兹摩特]。这是便雅悯的一座城,在亚拿突附近。

第25节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基列耶琳的子孙。这个名称的这种写法只见于此处;尼7:29则用通行名称“基列耶琳”。[七十士译本:卡里阿提亚林、卡里阿提亚雷音;今名Kuriet el-Enab。]基非拉,意为“村庄”[七十士译本:哈非拉、卡非拉],是便雅悯境内基遍人的城邑之一。比录,意为“井”[七十士译本:比罗特]。它与前述诸地一起,构成基遍人的第四座城。

第26节 拉玛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拉玛人和迦巴人。这里的拉玛是便雅悯的拉玛(Er-ram),在拿布卢斯大道以东。迦巴即基巴,在基比亚(今Fela)稍东之处,离拉玛往东半小时路程(Reland,《巴勒斯坦》;Robinson,《圣经研究》;《叙利亚与巴勒斯坦手册》)。

第27节 密抹人一百二十二名。密抹人,也作密抹(后期希伯来文中sh音转弱为s音;七十士译本:马赫玛斯),即Mukmas,位于Jeba正对面东北方向(Robinson,《圣经研究》;《叙利亚与巴勒斯坦手册》)。

第28节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二百二十三名。伯特利人和艾人。见约书亚记8:1-35注。

第29节 尼波的子孙五十二名。尼波的子孙[七十士译本:拿布、拿波]。即优西比乌和耶柔米《地名录》中所说的Bethoannaba(条目“Anob”;Reland,《巴勒斯坦》,661页);一般认为就是Beit-nubah,位于伯特利和艾一侧,与吕大(古代的低阿波利)另一侧之间,离耶路撒冷西北约12英里,稍偏向雅罗(亚雅仑)右边(Robinson,《圣经研究》3:64)。

第30节 玛革比的子孙一百五十六名。玛革比的子孙[意为“聚集”;七十士译本:马革比斯]。很可能是一个地方名,虽然也有人认为是人的名字。

第31节 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别的以拦子孙[“第二个或另一个以拦”]。这是一个族长的名字。这个名字以及其后裔数目都与前面的以拦相同,若非尼7:34也重复记载,人很容易怀疑这是抄写错误所致。

第32节 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哈琳的子孙[七十士译本:希兰、赫兰]。若这是人的名字,可能也是取自某地名。

第33节 罗德、哈第、阿挪的子孙共七百二十五名。罗德、哈第、阿挪的子孙[七十士译本:罗达底、罗达底]。罗德即吕大;Ludd(代上8:12;参徒9:32-38)。“哈第”意为“锐利”,是便雅悯的一座山城。优西比乌《地名录》在“Adithaim”条下称其为Aditha,位于吕大(低阿波利)以东(Van de Velde,《叙利亚与巴勒斯坦》)。阿挪[七十士译本:阿挪],据Winer《辞典》所载,即今Beit Unia,离吕大约三英里。被掳归回后的历史中,这三座城常常并列出现。

第34节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耶利哥的子孙[七十士译本:耶利哥、耶利科]。见约书亚记6:1-27注;又参王上16:34

第35节 西拿的人三千六百三十名。西拿的人(参尼3:3,那里这名字前有冠词)。这很可能是地名,即“伟大的西拿”Magdal-senna(耶柔米《地名录》,“Senna”条),在耶利哥以北七英里。与西拿相关的人数远超名册中其他城邑,因此Bertheau推测这可能是一个地区的名称。

第36节 祭司:耶大雅家耶书亚子孙九百七十三名。祭司。各家都像其他支派一样,归在自己的族长或首领名下。应当记得,祭司整体被分为24班,轮流每周尽祭司职分,每一班都以其最初的首领之名命名。从这段经文看来,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的祭司班次只有四班;但后来随着家族增多,这四班又分成24班,并沿用大卫所设原有班次的名称。因此,我们看到亚比雅班(代上24:10)在基督教时代开始时仍然存在(路1:5)。耶大雅家耶书亚的子孙:耶大雅是第二祭司班的首领(代上24:7),这里特别加上“耶书亚家”以区别另一支同名的祭司家族(尼12:6-7;12:19)。

第37节 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音麦的子孙,是第十六班的首领(代上24:14;参尼7:40拉10:20)。

第38节 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巴施户珥的子孙,就是玛基雅的儿子(耶38:1)。这个家族的首领在归回时已成为一班祭司的首领。

第39节 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哈琳的子孙。他是祭司第三班的首领(代上24:8)。

第40节 利未人:何达威雅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共七十四名。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耶书亚曾被指定为第九班的首领(代上24:11)。“甲篾”是何达利雅或犹大家的现任族长(拉3:9)。耶书亚和甲篾曾一同监管工人(拉3:9尼9:4-5;10:9)。

第41节 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名。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他是圣殿诗班的领袖(代上6:39),这职分似乎在他家中世代相传(代上25:1代下20:14)。

第42节 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九名。守门的子孙:沙龙的子孙。见代上9:18注。

第43节 尼提宁: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尼提宁[七十士译本:Nathinim、Nathinaioi;同一译本在代上9:2称他们为“献给神的人”](见民3:9;8:19;31:47;书9:27注)。他们是基遍人的后裔;这些人奉献在卑微的地位上事奉神,原本用于利未人的“尼提宁”一名,后来逐渐专门成为他们独有的称号。他们分为若干不同家族(Winer,《辞典》)。

第44-49节 基绿斯的子孙、西雅哈的子孙、巴顿的子孙。JFB在这些经文上没有注释。

第50节 押拿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米乌宁……尼普心(以实玛利的一支,代上5:19)。米乌宁……尼普心(以实玛利的一支,代上5:19)。

第51-52节 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JFB在这些经文上没有注释。

第53节 巴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西西拉,是另一些非以色列名字的例子。

第54节 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JFB在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55节 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外族人、迦南人,或本地原居民,是所罗门征用来建造圣殿的人(王上9:20代下8:7)。他们与尼提宁并列,可推知他们在沦为奴仆之后,继续协助尼提宁服事。由归回人数很少(拉2:55)可见,尼提宁以及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多数都宁可留在巴比伦,继续从前辛苦服役的生活。因此,这些归回的卑微阶层人数虽然不多,却像祭司和利未人一样被细心而郑重地记录下来。西哈。他们曾分开居住(尼3:31),也有自己的监督(尼11:21);从这个迦南人的名字以及后面那些名字判断,他们的首领也是从自己族类中选出的(参尼7:46)。

第56-58节 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吉德的子孙。JFB在这些经文上没有注释。

第59节 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上来的人,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不是以色列人。这些从特米拉上来的人。“Tel”意为山冈或土堆,因此在巴比伦尼亚许多以土丘为显著特征的地方,常加在城名之前。“Tel-melah”就是“盐丘”。特哈萨,或作特哈列沙(尼7:61),意为“树林之丘”。基绿、押但(或作押顿,尼7:61)和音麦,是巴比伦尼亚中不知名的地方。从这五个巴比伦城镇归回的流亡者,以及拉2:60所提之人的后裔,因为缺乏准确的家谱登记,无法证实自己是以色列人的血统。

第60节 第莱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五十二名。JFB在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61节 祭司中的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巴西莱的子孙。他宁可用这个名字,不用自己家族的名字,因为他认为与这样高贵的家族联结,比属于利未家更为荣耀。但因这种属世的野心,他失去了祭司职分的尊荣和益处。

第62节 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JFB在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63节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省长对他们说[这是犹大波斯总督的头衔;另见尼7:65-70;8:9;10:1]。这名称源于波斯语torsh,意思是严厉,相当于“你的威严”、“你的可畏”。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的祭司兴起来。所罗巴伯显然对这类祭司无法证明自己亚伦后裔身份的案件感到为难,于是把裁决延后,等候神乐意恢复那神所设立、长期施行、用来求问祂旨意的方法;在此期间,就不许他们执行圣职。他的话似乎暗示乌陵和土明一直延续到被掳时期,而恢复这种求问神的方式,是人热切并有信心所期待的。但也有人对省长这些话持完全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既然大祭司约书亚当时已经在供职,照从前非尼哈或亚比亚他那样,本可以借他来求问,那么这里所指的祭司就不是犹太大祭司,而是弥赛亚,而约书亚正是祂显著的预表。虽然这些人当时被排除在与弟兄一同享有其祭司职分的权利和功能之外,但时候将到,因福音清楚完全的安排引入,一切礼仪上的区别都要废除,教会所有成员在享受其特权上都要平等。这种解释从摩西的宣告(申33:8)得到某种程度的支持(见Henderson,《论默示》,123页)。

第64节 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这个总数比目录中各项人数相加所得还多。把较小的数字加起来,本章得29,818人,尼希米平行章节得31,089人。以斯拉还提到尼希米未记的494人,而尼希米提到以斯拉未记的1,765人。因此,若把以斯拉多出的数加在尼希米总数上,再把尼希米多出的数加在以斯拉总数上,两者都成为31,583。用42,360减去31,583,还差10,777。这些人之所以 omitted,是因为他们不属于犹大、便雅悯或祭司,而属其他支派。仆婢和歌唱的男女另行计算(拉2:65),因此把这些全都合起来,随所罗巴伯同去的总人数达到50,000人,另有8,000头驮牲(Alting,引自Davidson《释经学》;详见尼7:1-73注)。

第65-67节 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JFB在这些经文上没有注释。

第68节 有些族长到了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地方,便为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要重新建造殿宇。族长中有些人到了耶和华的殿……就甘心献上礼物……那因最亲切、最神圣的关联而成圣的地方,如今却荒凉破败,这景象使他们敬虔与爱国的泉源重新涌流;于是,在还没有先为自己和家人安排住处之前,他们中的首领就用甘心捐献筹集了一大笔款项,用于恢复圣殿。

第69节 他们量力捐入工程库中的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银子五千弥拿,并祭司的礼服一百件。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与其说是“金 drams”,不如说是“达利克”,一种波斯钱币(见代上29:7注)。祭司的礼服(参尼7:70)。在当时情形下,这确是非常适当的礼物。总的来说,可以说赠送衣服,或其他任何实用物品,虽然在我们看来似乎奇特,却与东方一贯的观念和风俗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