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本节,JFB无注释。
第2节 “人子啊,你要面向以色列的众山说预言,攻击它们。” 你要面向……以色列的众山:即泛指巴勒斯坦地。这里以拟人法向众山说话,意思是以色列人自己已经无可救药,不配再受劝戒;正如那奉差遣去见耶罗波安的先知,不屑对王说话,却向祭坛说话一样(王上13:2)。之所以特别提到众山,是因为那是犹太人在“邱坛”上拜偶像的地方(结6:3)。
第3节 “要说:以色列的众山哪,要听主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对大山、小冈、水沟、山谷如此说:看哪,我,就是我,必使刀剑临到你们,也必毁灭你们的邱坛。” 主耶和华……对水沟如此说:“水沟”原文直译为“急流的河道”。河流常是拜偶像之处,也常成为敬拜的对象。我要毁灭你们的邱坛:这话引自利未记26:30,并再次盖上默示的印记。
第4节 “你们的祭坛必然荒凉,你们的日像必被打碎;我要使你们被杀的人倒在你们的偶像面前。” 日像:此词被如此称呼,可能出自一个希伯来字根,意为“发热”,暗示以色列人追随偶像时那种疯狂的热情(加尔文)。另有人将其译作“太阳像”;结6:6也是如此(参王下23:11,那里说约西亚曾用火焚烧“向日头献的车”;又参代下34:4边注;赛17:8边注)。与此同源的词意为“太阳”。埃及人称其主要神朱庇特为Amoun或Ammon,可能与此字有关。拜日是最古老的偶像崇拜形式。我要使……你们被杀的人倒在你们的偶像面前:他们在患难之日所倚靠的愚昧之物,将亲眼见证他们的灭亡。
第5节 “我必将以色列人的尸首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也必将你们的骸骨抛散在你们祭坛的四围。” 我必将以色列人的尸首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这样,借着你们这些敬拜者的枯骨,玷污那些在你们看来如此神圣的偶像。
第6节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城邑要变为荒场,邱坛必然凄凉,使你们的祭坛荒废,成为荒场;你们的偶像必被打碎、归于无有;你们的日像必被砍倒;你们所造的也必被废掉。” 使……你们所造的也必被废掉:它们并不是神,像你们所想的那样;不过是人手所作的东西而已(赛40:18-20)。
第7节 “被杀的人必倒在你们中间;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而不是你们那些偶像、那些“主”。你们将知道我是那位全能的、惩罚罪恶的主。
第8节 “你们分散在各国的时候,我却要留下一些余剩的人,使你们在列邦中有逃脱刀剑的人。” 我却要留下一些余剩的人:这是对他们极严厉惩罚的一点缓和;然而他们的生活仍将是悲惨的,并且与流亡相连(结5:2;5:12;12:16;14:22;耶44:28)。
第9节 “那脱离刀剑的人,必在所掳到的各国中记念我;我为他们起淫心、远离我的心,又为他们随从偶像、行邪淫的眼忧伤;他们因行一切可憎的恶事,必厌恶自己。” 你们中那些逃脱的人必记念我:神管教的目的,最终要借着在他们里面生发真实的痛悔而达成。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应验,因为自巴比伦被掳以后,犹太人中间的偶像崇拜已被彻底根除。但他们对于那极大的罪,就是将弥赛亚钉十字架,仍未悔改。因此,他们完全的悔改仍在将来,并且要经过许多世纪的试炼,最后应验在撒迦利亚书10:9;13:8-9;14:1-4;14:11所预言的事上(参结7:16;申30:1-8)。我为他们起淫心……忧伤:费尔贝恩将其主动地译为“我要打碎”他们淫乱的心;英文传统译法更好,因为“我要打碎……他们的眼目”这样的说法几乎不能成立。
而且英文译法也更符合该字Niphal词形通常的意义。在被掳之地,他们要记起我曾怎样长久忍耐他们,但最终不得不施行惩罚,因为我因他们顽梗的属灵淫乱而“伤痛欲绝”(即我的恒久忍耐被耗尽了)(加尔文)。(参民15:39;诗78:40;赛7:13;43:24;63:10。)他们必厌恶自己:(利26:39-45。)他们不会等别人来定他们的罪,乃要自己定自己的罪(结20:43;36:31;伯42:6;林前11:31,“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当犹太人厌恶、憎恶自己时,神就说:“我也不厌弃他们”(利26:44)。他们随从偶像、行邪淫的眼:这里“偶像”原文直译是“粪神”,这是他轻蔑地对它们的称呼。马太福音12:24一些抄本所读的“别西卜”,也是“粪堆之主”的意思:参边注。
结6:4的“你们的偶像”也是如此,直译即“你们的粪神”。
第10节 “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我说要使这灾祸临到他们身上,并非空话。” 本节,JFB无注释。
第11节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当拍手顿足,说:哀哉,以色列家行这一切可憎的恶事!他们必倒在刀剑、饥荒、瘟疫之下。” 你当拍手顿足:这些动作生动地把将要临到他们的灾祸之大摆在听者面前。你要因以色列的可憎之事发义愤,向犹大伸手,仿佛要“击打”并“顿足”,用脚跺地、抖去尘土,作为象征,表明神也要“伸手攻击他们”,把他们践踏在脚下(结6:14;21:14)。
第12节 “在远处的,必遭瘟疫而死;在近处的,必倒在刀剑之下;那存留被围困的,必因饥荒而死;我必这样在他们身上成就我怒中的忿怒。” 在远处的:即远离仇敌的人;那些在遥远流亡之地、自以为无灾无祸的人,“必遭瘟疫而死”。那存留的:就是留在城里的,没有被掳去,也没有逃到乡间的人,“必因饥荒而死”。这与“在近处的”不同:后者是城外、在仇敌“刀剑”所及之处的人,所以他们要倒在刀剑之下,而不是像留在城里的人那样死于“饥荒”。
第13节 “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祭坛四围的偶像中间,就是在各高冈、各山顶、各青翠树下、各茂密橡树下,就是他们献馨香的祭给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本节,JFB无注释。
第14节 “我必伸手攻击他们,使他们的地从旷野直到第伯拉他一切住处,极其荒凉;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第伯拉他:这是第伯拉音的另一种形式,是摩押的一座城(民33:46“亚门低比拉太音”;耶48:22“伯低比拉太音”);死海东南附近有阿拉伯旷野,所以这里提到“朝向第伯拉他的旷野”。
评语:(1)神在祂的审判中显明了报应的公义,因为祂使那些曾是以色列犯罪之地的山岭和“邱坛”,也成了她受罚之地(结6:2-3)。我们把什么当作偶像,神就公义地使什么成为荒凉(结6:4)。(2)以色列所倚靠、指望得拯救的偶像,连自己都不能拯救,更不用说拯救别人。以色列被杀的人要倒在她的偶像面前,这就清楚表明,她的罪与她所受的刑罚之间有紧密关联。她所倚赖求平安的偶像,反而使她从忌邪的神那里招来毁灭;神绝不容许本该归给祂的荣耀被无罚地归给别的(结6:5-7)。我们当谨慎防备倚靠任何属世的依恃或行为(结6:6),单单仰望主作我们的倚靠和保障。(3)在这先知预言原本阴暗的天空中,向余民所发的恩典应许,如同一线阳光突然照入。
神管教的慈爱旨意,最终要在蒙拣选的犹太人身上成就;他们要在那长期压碎这个民族的一连串灾难之后仍存留。最终,那些逃脱的百姓必记念主,并在流亡之地看出祂作为的公义。他们要想起,神曾以何等惊人的恒久忍耐容忍他们的列祖,直到最后,因他们的顽梗,尤其因他们把神的儿子钉十字架这极大的罪,祂不得不惩罚他们(结6:9)。那时,他们必因自己和本国所犯的一切邪恶与可憎之事而厌恶自己。凡真实的基督徒都当祷告,求这悔改的灵按着民族性地浇灌在犹太人身上。同时,我们也当切切寻求个别犹太人的归信,因为我们知道,“现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11:5)。
(4)若人不能学会认识“主”是施恩、慈爱的神,而必须借着祂将公义的烈怒倾倒在他们身上(结6:12),借着祂的手击打他们、用脚践踏他们(结6:11),才知道祂是全能的耶和华,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的神(结6:14),这实在是可畏的事。然而,这些事既被记载下来,就是为警戒我们,好叫我们逃避犹太民族的罪,也就逃避他们的刑罚。我们当审判自己,免得被主审判。想到我们对祂所负的本分,以及我们何等亏欠,就当因自己的罪性而厌恶自己;同时,也当因主耶稣基督里为我们预备的真实救恩而欢喜。(5)这样,我们对那些仍走在宽路上的人,也当有像以西结那样怜悯的心,为本国的罪和随之而来的灭亡而叹息:“哀哉,以色列家一切可憎的恶事!
他们必倒在刀剑、饥荒、瘟疫之下。”(结6:11)我们既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雅5:20),就当警戒众人逃离罪和定罪,归向独一的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