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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 第 44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Ezekiel 44

第1节 他又带我回到圣地朝东的外门;那门关闭了。关于本节,JFB无注释。

第2节 耶和华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其中进入;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已经由其中进入,所以这门必须关闭。这门必须关闭,不可敞开。参伯12:14赛22:22:“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预表性的以利亚敬);他开,无人能关;他关,无人能开;”启3:7。“关闭”是对百姓而言(出19:21-22),但对“王子”却是开的(结44:3);王子在政治事务上代表神的地位,正如祭司在属灵事务上所代表的一样。按东方君王受尊崇的礼节,他曾进入的门,此后便对其他一切人关闭(参出19:24)。

第3节 至于王子,他必坐在那里,在耶和华面前吃饼;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也必由原路而出。王子,不是弥赛亚君王,因为弥赛亚似乎不应当像这里的王子那样献燔祭(结46:4)。这王子必是弥赛亚之下的民政统治者。他与东门的关系(主曾由此回到圣殿)表明,他既是在神之下执政,就处在特别亲近神的地位上。他预表弥赛亚;弥赛亚进入天上那真正的圣所,是走一条别人都不能走的路,就是凭着祂自己的圣洁;其余的人都必须作为罪人,因信祂的宝血,借着恩典而进入。他必坐在那里,在耶和华面前吃饼,这是与献祭相关的习俗(创31:54出18:12出24:11林前10:18)。

第4节 他又带我由北门来到殿前;我观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充满耶和华的殿,我就俯伏在地。关于本节,JFB无注释。

第5节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你要留心,用眼看,用耳听我对你所说耶和华殿中的一切典章律例,并要留心殿宇的入口和圣所的一切出口。……论到耶和华殿中的一切典章,乃是指有关祭司的指示。他们亵渎的行为归咎于“以色列家”(结44:6-7),因为祭司职分和百姓的罪彼此作用、互相影响;“怎样的百姓,也怎样的祭司”(耶5:31何4:9)。

第6节 你要对那悖逆的,就是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你们行一切可憎的事,当够了吧。关于本节,JFB无注释。

第7节 你们把外邦人,就是心未受割礼、肉身未受割礼的,领进我的圣地,在我的圣地里,玷污了它,就是玷污了我的殿;又献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因你们一切可憎的事,背了我的圣约。心未受割礼,指那些外面受了割礼、里面却没有心的真割礼的以色列人(申10:16徒7:51)。肉身未受割礼,指连圣约子民外在记号都没有的人。

第8节 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派别人替你们在我的圣地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你们却派别人替你们在我的圣地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派像你们自己一样你们以为合适、却不是我所认可的人。或者应作:“你们自己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为自己设立别人,在我的圣地看守我所吩咐的”(Maurer)。

第9节 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心未受割礼、肉身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入我的圣地。关于本节,JFB无注释。

第10-11节 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那些利未人远离我,随从他们的偶像走迷了,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那些远离我的利未人……他们必担当他们罪孽的刑罚。然而他们仍可在我的圣所中供职。正如马可,一个利未人、巴拿巴的表弟(徒4:36),因在保罗和巴拿巴向外邦人宣教途中,于别加离开他们,失去了在犹太人反对接纳外邦人的情形下背基督十字架的机会,所以受了保罗的责罚;但后来又重新蒙接纳,与保罗恢复友谊,并显出热心(徒13:13徒15:37;后来保罗对他的称许可见西4:10提后4:11)。一个人可以是信徒,而且处在显著的位置上,却仍失去某种特别的尊荣;可以被承认为敬虔,却被排除在某种尊位之外(Bengel)。他们要在门口供职。宁可“在我神殿中看门,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诗84:10)。即便只是看门,也是站在神的殿中,这殿有根基;而与恶人同住的,不过是住在摇动不定的帐棚里。

第12-14节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这民,使以色列家陷在罪孽中,所以我向他们起誓,主耶和华说,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关于这些经文,JFB无注释。

第15节 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以他玛一系的祭司,因其败坏,要被革除在殿中供职的职分;他们步以利儿子的后尘,先前同样的宣告曾临到那些人(撒上2:32撒上2:35)。撒督按其名义为“公义”,他和他的后裔要接续其位(王上2:35代上24:3);因为他们没有像众人那样在普遍的背道中陷得那么深。或者(Fairbairn说)先知是回指他们起初被拣选担任职分时的原初状态,所以如此论到他们。

第16节 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关于本节,JFB无注释。

第17节 他们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必穿细麻衣,这是纯洁的象征。羊毛在炎热的东方很容易使人出汗,因此成为不洁。

第18节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不可束上使身体出汗的衣服。细麻布裹头巾,就是包头巾。

第19节 他们出去到外院,到百姓那里,就要脱下供职时所穿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他们不可因衣服使民成圣,所指的就是他们在圣所供职时所穿那些祭司特有的服装。

第20节 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修剪头发。不可剃头,因为哀悼的人常这样做,而利未祭司是被禁止如此行的(利21:1-5)。敬拜埃及偶像塞拉比斯和伊西斯的人也剃头;这也是耶和华的祭司不可如此行的另一个理由。不可容头发长长,像奢靡之人、野蛮人和作战的兵士那样(耶柔米)。

第21节 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祭司不可喝酒,免得他们敬虔中的圣洁激昂被误认为醉酒,正如彼得的情形(徒2:13徒2:15徒2:18)。

第22-27节 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或祭司遗下的寡妇。关于这些经文,JFB无注释。

第28节 祭司必有产业,我就是他们的产业。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我是他们的基业。我就是他们的产业。参民18:20:“你在他们的地中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在以色列人中间。”又参申10:9申18:1书13:14书13:33

第29节 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关于本节,JFB无注释。

第30节 各样初熟的土产和各样所献的举祭,都要归给祭司;你们也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给祭司,好使福气临到你们的家。你们也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给祭司,好使福气临到你们的家。参箴3:9-10:“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这样,你的仓房必充满有余,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又参玛3:10:“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评注:(1) 朝东的外圣所之门必须关闭,无人可由其中进入,因为这是主以色列的神返回祂圣殿时所进入的门。惟独“王子”得蒙特别例外;他若不是基督,就必是与主有特殊关系的人,作为民政治理者,在政治事务上代表主,正如祭司在宗教事务上代表主一样。弥赛亚不大可能像这位王子一样献燔祭(结45:17结46:4),虽然无疑弥赛亚将不仅是君王,也是在“宝座上作祭司”(亚6:13)。我们从中当学习的属灵真理是:我们的弥赛亚进入天上那真正的圣所,是走一条别人都不能走的路,就是以祂自己完全的“圣洁”为根据(罗1:4);我们其余的人都必须作为蒙神恩典拯救的罪人,因信祂的宝血得称义,并因祂的灵得成圣。唯独借着祂(结44:3),信徒才能在圣餐相交中“在主面前吃饼”;将来更要亲身经历那句经文(路14:15):“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

(2) 为要从神的话中得着完全的属灵益处,我们必须“用眼看,用耳听”(结44:5)神向我们所启示有关天上圣所的典章和律例。“心”必须受“割礼”(结44:7),就是“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2:11)。

(3) 以色列家受责备(结44:8),因为他们忽略了看守神圣物的职责,又把这职责委托给别人,却不顾那些被派任圣职之人是否合适(结44:8)。若有这类神圣责任临到我们,我们务要谨慎,免得只图自己的方便或属肉体的利益,为“自己”拣选,而不是为神的荣耀拣选。

(4) 那些“随从偶像、离弃神”的利未人(结44:10),必要“担当”他们“罪孽”的刑罚。然而神的恩典何等奇妙,即便是他们,在罪得洁净之后,仍“可在耶和华的圣所供职,看守殿门”,只是不得“亲近神”(结44:11-13)。照样,一个人可以是信徒,因此在永恒里是稳妥的,却仍会因过去严重的过犯,被排除在主属灵的家,就是教会中的某些特别尊荣之外。尽管如此,宁可在我们神的殿中看门,也胜于住在恶人的帐棚里(诗84:10)。因为即使只是看门,也是站在永存的殿中,而且是信徒之神的殿;而不敬虔之人的住处,充其量不过是摇动不定的帐棚,不久且永远要被拆毁。但我们务要谨慎,免得失去那些宝贵的机会,本可借此为神成就大事,正如约翰马可在旁非利亚离开保罗和巴拿巴,没有继续前往那荣耀的事工中,因贪图安逸或惧怕人而失去机会;又如门徒在客西马尼因昏睡,未能照主所求,用祷告和眼泪与祂同情,也失去了机会。

(5) 祭司撒督的子孙,要承受以他玛子孙所失去的特权,亲近事奉,侍立在主面前(结44:15-16)。他们要穿细麻衣,作为纯洁的表记(结44:17-18)。他们在主面前近距离供职时要禁酒(结44:21);并且要教导神的百姓分辨圣俗、辨明洁净与不洁净(结44:23)。凡办理圣事的人,不但要远避真实的恶,也要远避一切恶的样子。他们在敬虔与属灵服事上的热诚,不应来自人为的刺激物,而应来自神之灵所赐的能力。他们不应混淆,反倒要借着教训和榜样,清楚地教导神的百姓:神圣之物与世俗之物之间,有永恒不变的区别。

(6) 当守主安息日为圣的义务(结44:24),并没有因弥赛亚的来临而废去;因为在这里,这段按任何公正解释都只能适用于基督教时代的经文中,这项义务被明确坚持。

(7) 从本章(结44:28结44:30)最后当学的功课,第一,是圣所的仆役不应在地上的产业中寻找他们的分,而应以主为他们的“产业”,为他们承受的分;第二,百姓若慷慨供给他们仆人的生活所需,并把“各样初熟之物中的首先”献给主的事工当作首要本分,他们就会发现,自己其实是在促进自己真正的益处,并且是在“使主的福临到自己的家中”。

“可曾有这样的福分, 并不转回停留, 带着双重能力, 使施福者也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