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那时,有几个以色列的长老到我这里来,坐在我面前。有几个长老来了,就是那些在迦巴鲁河边被掳之人中居尊位的人。格劳秀斯认为,这里是指从犹大与西莱雅一同来的人(耶利米书 51:59)。先知的回答,先反映求问之人的品格,其次预告将临到犹大的灾祸,可以使人对他们所求问的事有个概念。坐在我面前,就是一时找不到开口的话;这显出他们心中焦虑灰心。
第2节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本节 JFB 无注释。
第3节 人子啊,这些人已将他们的偶像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我岂能丝毫被他们求问吗?这些人已将他们的偶像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人的心先败坏,然后外在的拜偶像表现才随之而来;他们把偶像摆在自己眼前。他们如今虽假装求问神,却连外面的偶像也没有除掉;这表明他们对神极其轻慢。“接到”,原文直译为“高高举起”:表示偶像已在他们身上取得至高的支配地位。陷于罪的绊脚石,参看箴言 3:21、23:“不可使这些离开你的眼目……这样,你就坦然行路,不至碰脚。”他们不把神的律法摆在眼前,本来那律法会保守他们不致跌倒;反倒把偶像摆在眼前,这就成了绊脚石,使他们跌倒(以西结书 7:19)。我岂能丝毫被他们求问吗?直译是:我岂能让这样假冒为善的人来求问我,而真的被他们求问吗?(诗篇 66:18;箴言 15:29;28:9)
第4节 所以你要告诉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将他的偶像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又来到先知那里,我耶和华必按他众多的偶像回答他。凡……将偶像接到心里……又来到,就是说,他竟还来到,假装自己是真正敬拜耶和华的人。我耶和华必回答那来到的人。页边希伯来文读作 baa';但正文希伯来文应作“我耶和华必按此回答他,照他众多的偶像而答复”;前面的预示性从句连同代词并非赘词,反而加强后面名词从句的语气。“我必回答”,原文是反身语态,即“我自己必回答他”或“我必亲自为自己回答他”。按他众多的偶像,就是“按愚昧人的愚妄回答他”;使罪人的罪成为他的刑罚;这是报应性的公义(箴言 1:31;26:4)。
第5节 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们,因为他们都借着偶像与我生疏。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们,就是揭露并以刑罚追上以色列藏在内心里的虚伪和不敬虔。或者更可作:好按他们自己的心来回答他们,以此惩罚他们;这与“按他众多的偶像”(注见以西结书 14:4)相呼应。例子见以西结书 14:9;罗马书 1: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帖撒罗尼迦后书 2:11,说神在烈怒中任凭他们陷于自己的虚谎。因为他们都借着偶像与我生疏。他们虽然假装来“求问”我,其实“心里”却“与我生疏”,而且爱慕“偶像”。
第6节 所以你要告诉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回转吧,离开你们的偶像,转脸莫从你们一切可憎的事。主耶和华如此说:回转吧,离开你们的偶像。虽然神如此因百姓的拜偶像而警告他们(以西结书 14:5),但祂宁可他们借着“悔改”避开这灾祸。离开你们自己。加尔文译作“使别人回转”,即使地上的外邦寄居者回转。你们既曾引诱别人(见以西结书 14:7,“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去拜偶像,如今至少也该同样殷勤地领他们归向真理;这是悔改最可靠的证明。但与以西结书 14:3-4 的平行结构更支持英文译法;他们的罪有双重:(1)“心里”或内在人;(2)“摆在面前”,即外在地显露出来。因此他们的悔改先总括为“回转”,然后分成:(1)“离开你们心里的偶像”;(2)“转脸莫从你们一切可憎的事”,即外在地离开。劝他们使别人回转,不大可能夹在这两个关乎他们自己的命令之间。
第7节 因为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凡与我隔绝,将他的偶像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又来求问先知,要为自己的事求问我,我耶和华必亲自回答他。那寄居的外人,就是归信者;他们之所以被容忍住在以色列中,条件是只可敬拜耶和华,不可敬拜别神(利未记 17:8-9)。来求问先知,要为自己的事求问我,即求问我的旨意。亨德森把 low 译作“为自己”,“为求得自己的满足而求问”,而不是英文版的“向他求问”。我耶和华必亲自回答他,不是借着言语,乃是借着行动,也就是借着审判,使人看见我的手和我直接的作为,而不是借着他所求问的先知来答复。费尔贝恩认为,既然此处与前句“关于我”用的是同一个希伯来词 biy,那么神在回答中也自然会用同样的表达。但我看意思大体相同。假冒为善的人借先知来求问有关神的事;神却不藉先知回答,乃是亲自为自己、关于自己作答。
第8节 我必向那人变脸,使他作了警戒和笑谈,将他从我民中剪除;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使他作了警戒,直译是“我必毁灭他,使他成为警戒”;这不是寻常的毁灭,乃是使他成为众人惊异指点的对象,给别人作显著的警告,正如可拉和他的党类所成的一样(民数记 26:10;申命记 28:37)。罗森缪勒依 1525 年 Bomberg 版以及古译本和英文版读作“我必立他为警戒”(出自 suwm,置放)。但较难的读法更可能是真读本,因为抄写者较不可能把容易的改成难的。
第9节 先知若被迷惑说一句预言,是我耶和华任那先知受迷惑;我也必向他伸手,将他从我民以色列中除灭。是我耶和华任那先知受迷惑,不是直接迷惑,乃是藉着撒但和牠的差役;不只是容许性的,也是借着统管他们的恶来成就祂公义审判的旨意,使这事成为试金石,把宝贵的与卑贱的分别出来,也用来“试验”祂的百姓(申命记 13:3;列王纪上 22:23;帖撒罗尼迦后书 2:11-12)。恶并不是从神来的,虽然神统管恶来成就自己的旨意(约伯记 12:16;雅各书 1:13)。神这样宣告,是要回答他们的异议:“耶利米和以西结不过是两个人,与那许多向我们宣告‘平安’的先知相反。”神的意思是:“不,你们不要自欺;你们那些先知正在迷惑你们,而我容许他们这样做,作为对你们故意瞎眼的公义审判。”
第10节 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先知的罪孽和求问之人的罪孽都是一样。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他们既在未悔改时还以诡诈的方式向神求平安的答复,神就任凭他们被所求问的先知以诡诈对待;神用相应的罪来惩治他们的罪:他们既拒绝真光安全的引导,神就给他们有害的迷惑,就是假光的迷惑;神必给他们一些先知,这些先知把他们自己胸中的诡诈回声般地反射给他们,使他们灭亡(费尔贝恩)。百姓只能怪自己,因为他们早已蒙警告,知道该如何分辨并对待假先知(申命记 13:3);这些迷惑人的人存在于他们中间,本身就是神审判性不悦的记号(比较扫罗的例子,撒母耳记上 16:14;28:6-7)。先知的罪孽和求问之人的罪孽都是一样,就是他们和先知同为一种迷惑的受骗者,所以也必同陷于一个灭亡里。
第11节 好使以色列家不再走迷离开我,不再因各样的罪过玷污自己,只要作我的子民,我作他们的神。这是主耶和华说的。好使以色列家不再走迷离开我。爱乃是神对祂百姓施行审判的根源,因为他们若不用别的方法就无法医治。只要作我的子民,我作他们的神(以西结书 11:20;37:27)。
第12节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这里进入本章第二部分:少数义人的存在,对神旨意所能产生的影响(比较亚伯拉罕为所多玛向神祈求,若城中有十个义人便可存留,创世记 18:24-32)。神曾告诉耶利米,犹大的罪孽之大,甚至摩西和撒母耳代求也不能得赦免(诗篇 99:6;耶利米书 15:1),虽然他们从前的代求曾经奏效(出埃及记 32:11-14;民数记 14:13-20;撒母耳记上 7:8-12);这表明他们的罪极其重大,因为在一般情形下,“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书 5:16)。以西结对耶利米作补充,说不但那两位曾经代求得蒙垂听的人,就连最显著的三位义人,挪亚、但以理、约伯,也不能凭他们的义止住神的审判。
第13节 人子啊,若有一国犯罪干犯我,我也向它伸手折断他们的杖,就是所倚靠的粮,叫饥荒临到那地,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我也……折断他们的杖,就是所倚靠的粮,人赖以生存,正如靠杖扶持一样(以西结书 4:16;5:16;利未记 26:26;诗篇 104:15;以赛亚书 3:1)。我必使饥荒临到那地。
第14节 其中虽有挪亚、但以理、约伯这三人,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挪亚、但以理、约伯,特意提名这三位,因为他们都曾因个人的义而从压倒性的灾祸中得蒙拯救。挪亚只在普遍毁灭中得着自己一家的人与他一同蒙救。但以理曾使哈拿尼雅、米沙利、亚撒利雅这三个少年人脱离巴比伦王的烈怒(但以理书 2:17-18;2:48-49)。虽然他的大多数预言晚于以西结,但他敬虔和智慧的名声早已建立,而且但以理书 1、2 章所记的事已经发生。犹太人在他们败落的光景中,自然会以这位在异教都城为本国增光的人而自夸,并会把无谓的盼望建立在他的影响力上,以为他能使他们免于毁灭;这里正是否定这种盼望。这样一来,从本段而来的对但以理真实性的反对便自行消失了。“约伯”构成高潮,所以次序不按年代排列;因为他甚至连一个儿子或女儿也没有被留下,并且他自己也必须先经过苦难的熬炼,才得最终拯救。因此,这里给出了神公义最单纯的实例:义只能救义人自己,而且是在经过试炼之后;至于“儿子或女儿”,也不能因他们的缘故得蒙保全(以西结书 14:16、18、20;比较耶利米书 7:16;11:14;14:11)。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箴言 11:4),这不是行为的义,乃是恩典中的义;这真理在律法时代就已经清楚明白了(罗马书 4:3)。
第15-21节 我若使恶兽经过糟践那地,使地荒凉,甚至因这些兽,人都不得经过;这论证是层层递进的。先提出一地犯罪,以致落在“饥荒”的审判之下(以西结书 14:13);然后是“恶兽”(以西结书 14:15;利未记 26:22);再后是“刀剑”(以西结书 14:17);最后,也是最重的,是“瘟疫”(以西结书 14:19):就是这四种情形中,人类中最义的三个人也只能救自己。在以西结书 14:21,先知把这一切集中为一个整体的定罪。若连挪亚、但以理、约伯在土地只该受一种审判时,也不能救那地,“何况”当这四种审判都因罪而公义地临到那地时,这三位义人更不能救它了。
第19节:我若使瘟疫流行那地……将我的忿怒倾在其上,以血的形式施行,并不是按字面说。在希伯来文里,“血”表示各种非正常的早死。
第21节:何况,直译是:“现在我差遣……”时,事情岂不更是如此吗?若无人能止息那单一的审判,如今四样审判都因罪而招致,就更不可能救这地了。
第22节 然而其中必有剩下的人,他们连儿带女必带到你们这里来;你们看见他们所行所为,要因我降给耶路撒冷的一切灾祸,便得了安慰。然而其中必有剩下的人,不是指义人,而是指一些有罪的人,他们要从耶路撒冷的毁灭中“出来”,被带到巴比伦,在那里过毫无指望的被掳生活。这里所指的是审判,不是怜悯;以西结书 14:23 说明了这一点。你们看见他们所行所为,便得了安慰,就是你们这些在迦巴鲁河边的被掳者,如今抱怨神将要加在耶路撒冷的审判太严厉;但当你们看见这余民邪恶的“行为”和品格时,就会承认耶路撒冷和其中居民所遭遇的是他们该得的;这样,你们既承认审判是公义的,就会与这审判和解,于是在这审判下“得了安慰”(加尔文)。然后,对蒙拣选的余民的怜悯才会随之而来;不过这里没有提到这一点,而是在以西结书 20:43-44 提到。
第23节 你们看见他们所行所为,得了安慰,就知道我在耶路撒冷中所行的并非无故。这是主耶和华说的。他们必安慰你们,不是借着言语,乃是借着你们认出他们明显的罪孽,从而知道神对他们和那城并没有施行不公的严厉。评注:(1)神不会回答那些怀着假冒之心来到祂面前求问的人。只要心里暗暗立着偶像,正如外面把偶像摆在面前一样(以西结书 14:3-4),主就不会垂听这等空洞之人的祷告。神给假冒为善之人的回答,也与他企图掩饰自己拜偶像之罪的伪装相称(以西结书 14:4)。假冒者的罪,在公义的报应中就成了他的刑罚。神在忿怒中任凭这自欺的假冒者陷于强烈的迷惑,以致他信了自己的谎言。
(2)然而,即使对这样自欺和假冒为善的人,神也并不愿他们灭亡;相反,祂以极其慈爱的口吻催促他们说:“回转吧,离开你们的偶像。”但祂要求的是全然的心意改变:“转脸莫从你们一切可憎的事”(以西结书 14:6)。若心里潜藏着拜偶像的心,这心一定会为自己找到某种外在的表现方式,以致“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摆在面前”,神就要直接以审判回答那假冒的求问者,使他成为对别人显著的警告,表明人若以虚伪亲近主,结局是致命的(以西结书 14:7-8)。(3)神加在一国或个人身上诸般审判中,最可怕的莫过于祂使撒但的差役服事祂公义的审判,去迷惑那些故意瞎眼的人(以西结书 14:9)。他们既试图欺骗神,神就在审判性的震怒中任凭他们被自己所求问的说谎先知所欺骗。
这些瞎眼领路的,把求问者自己的自欺反照给他们(以西结书 14:10)。这样善于占卜的骗子存在于百姓中间,本身就是神加给他们的一种刑罚性鞭打;骗子和受骗的人最终同归于此:“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以西结书 14:10)。(4)神向以色列所施一切审判的最终结果乃是:“他们不再走迷离开主,乃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作他们的神”(以西结书 14:11)。神对祂百姓的爱何等奇妙,“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雅歌 8:7)!(5)然而在此期间,审判必须照常进行。以西结照着主的话宣告,犹太人的罪竟如此彻底,以致就算他们中间有像挪亚、但以理、约伯那样特别公义的人(以西结书 14:14、20),他们的存在也不能为百姓挡住审判。
所多玛若有十个义人,就可以存留;但犹大即使有十个这样的人,也不能救儿女,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以西结书 14:14-16、18、20)。(6)那些在属灵之事上所得恩典较少的人犯罪,会招来神一种或数种审判;但那些在神面前蒙恩最多的人若犯罪,而且是任意妄为地犯,除了神最“严厉”的审判一并临到他们之外,还能期待什么呢?(以西结书 14:21)他们既把自己的罪恶充满了,就必须喝尽神忿怒的杯;他们中间少数代求者或义人也不能止住这事。他们逃脱一种审判,另一种审判仍在等着他们,所以他们不能逃脱(以西结书 14:20)。(7)就是那要从耶路撒冷逃出来的余民,也罪孽深重,以致在迦巴鲁河边的被掳者不得不承认,神对耶路撒冷所施的重审判“并非无故”(以西结书 14:23)。这是通向怜悯的预备阶段。
只有当神对罪人的作为被维护、被承认为公义时,祂永远之爱的彰显才有余地。让我们一同敬拜祂的公义与良善,并且既作祂怜悯的纪念碑,就永远传扬祂的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