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你哥哥亚伦是替你说话的。" 主对摩西说。他在这里再次被鼓励去见王,不过不像先前那样以卑微恳求者的姿态,而是带着神使者的凭据,以地上君王或朝廷从未见过的语气和方式提出要求。"我使你代替神",就是使、设立、任命的意思;"代替神",即他在这事上要作神的代表,奉神的名行动、说话,并行出超乎自然常规的事。[希伯来文 'elohiym(H430,诸神/神)显然只是比喻用法;其意思不过是摩西要在法老面前显得具有超乎人的能力,能随己意施福,也能降灾,这两者都是超自然的。]"你哥哥亚伦是替你说话的",[nªbiy'ekaa(H5030)],就是你的解释者或代言人。
因为这个希伯来词除了指受神感动预言将来之事的人,也用来表示那说的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领受自神之话的人。[七十士译本恰当地译为 profeetees(G4396),其本义主要是说话的人,特别是奉别人之名、带权柄说话的人。这是它的古典用法,正如 Ernesti《希腊语手册词典》所解释的:profeetees,先知;本指那把求问者向神所提的问题,以及神借神谕所发的回答,转达给求问者的人;他代替人并奉人的名向神领受谕旨,又代替神并奉神的名与人来往。]这就是它在本段中的意思。摩西要作神的使者或代表,而亚伦必须被视为此后一切场景中的发言人,虽然他的名字未必每次都明说。
第2节 “你要将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都说出来;你哥哥亚伦要对法老说,叫他容以色列人出他的地。” 本节 JFB 无注释。
第3节 “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我的神迹奇事。” “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这将是结果;但神的信息只是王顽梗不悔改的机会,不是原因。神绝不是借着直接作用于这位埃及王的心思而使他的心刚硬。乃是摩西和亚伦的要求使他陷入某种处境,再加上他本性的脾气和素来养成的性格,就会产生并必然造成这里所描述的恶果,却并非使那恶在“不可避免”的意义上成为必然。就神的作为而言,神的良善和忍耐是唯一的因素;这些因素临到一个专横的性情和一颗惯常邪恶的心,就导致愈发增长并固定下来的刚硬。但若这王先前的品格和倾向是仁慈或有德行的,这些处境本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本句真正的意思是:神预先用言语向摩西指出祂的护理所容许发生的事;然而严格说来,犯罪的责任不在神,而在法老自己。(详见出埃及记11:10注。)
第4-5节 “但法老必不听你们,使我可以伸手攻击埃及,将我的军队、我的百姓以色列人从埃及地领出来,施行大审判。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华,我伸手攻击埃及,将以色列人从他们中间领出来。” “法老必不听你们,使我可以伸手攻击埃及。”接连而来的可怕审判将充分显明以色列之神的至高权能。若只把在琐安平原上所发生的这些重大事件看成是为了解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奴役,那是非常片面而不完全的看法。那当然是计划的一部分;但这些神迹所要达到的目的更高、更广大,就是对抗并摧毁埃及偶像崇拜的权势和影响。这场争战与其说是针对君王本人,不如说是针对他所倚靠的偶像;而那些真实的神迹借着一次又一次羞辱他的骄傲和任性,显出他所信赖的偶像何等无能、虚妄。简言之,这是独一真神在偶像崇拜堡垒中与假神明之间的争战;读者若要看出下文一连串在含地所行奇事的特别切合性与意义,就必须带着这种观点来读后面的叙事。
第6节 “摩西、亚伦这样行;耶和华怎样吩咐他们,他们就照样行了。” 本节 JFB 无注释。
第7节 “摩西、亚伦与法老说话的时候,摩西八十岁,亚伦八十三岁。” “摩西八十岁……”这兄弟二人的高龄,表明他们并不是轻率地被诱入一项冒失或危险的事业;同时也证明,在年老随之而来的软弱之下,若不是有神的手扶持,他们不可能完成所要进入的工作。
第8节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本节 JFB 无注释。
第9节 “法老若对你们说:‘你们行件奇事吧!’你就对亚伦说:‘拿你的杖丢在法老面前,使杖变作蛇。’” “法老若对你们说……”王自然会要求一些证据,证明他们确是奉神差遣而来,所以摩西和亚伦不但预先知道会有这样的凭据查验,也受了指示,知道该用什么形式来作证明。“你们行件奇事吧”,[mowpeet(H4159)],指奇观、伟大而辉煌的作为(Gesenius);也指神圣使命的记号或证明(申命记13:2-3;列王纪上13:3;13:5)。七十士译本作“给我们一个记号或神迹”。这两个词都被使用(申命记6:22;尼希米记9:10;耶利米书32:10)。['owt(H226,记号)严格说是指他们受托身份的证明,就是法老所要求的;而 mowpeet(H4159)则适用于随后出现的奇事。]“杖就要变作蛇”,[yªhiy(H1961)lªtaniyn(H8577)],即变成一条巨大的似蛇动物。这是一个泛称,可指海怪(创世记1:21;约伯记7:12),可指蛇(申命记32:33;诗篇91:13),可指龙(耶利米书51:34),也可指鳄鱼(以西结书29:3)。这里它是指蛇,这一点从后文所用的特定词 [naachaash(H5175),出埃及记7:15;也见4:3;七十士译本 drakoon(G1404)] 可以看出。关于摩西的杖(出埃及记4:2)前面已经提过;但在法老宫廷中,所有贵族和官员也都带杖。这是埃及的习俗,而杖是权柄或地位的象征。因此,神吩咐祂的仆人使用杖;这种象征用法是如此众所周知,以致“杖”一词几乎与权柄、使命同义。杖不仅是权力的象征,也是执行这种权力的直接工具。
它称为亚伦的杖,因为虽然实在是摩西的杖,却由亚伦持拿;并且每逢领袖一点头或示意,他就以这根杖作出相称的挥动,来配合每一句话。
第10节 “摩西、亚伦进去见法老,就照耶和华所吩咐的行;亚伦把杖丢在法老和臣仆面前,杖就变作蛇。” “亚伦把杖丢下……”可以推想,法老已要求他们证明其神圣使命。
第11节 “于是法老召了博士和术士来;埃及行法术的,也用邪术照样而行。” “于是法老……召了博士和术士来”,[lachªkaamiym(H2450),博士;wªlamªkashªpiym(H3784),术士],就是使用魔法公式、咒语等的人。[七十士译本:tous farmakous。] [charTumiym(H2748)],行法术的(见创世记41:8注)。[bªlahªTeeyhem(H3858),借他们隐秘的法术、神秘的咒语;源于 laahaT(H3857),意为包裹、施行法术;七十士译本:tais farmakiais autoon。]他召他们来的目的,是要查明亚伦所行的究竟真是神能的作为,还是不过一种魔术技巧。近代埃及术士久负盛名,善于使蛇受迷;尤其是按压蛇颈后部,能使蛇进入一种昏僵状态,变得僵直不动,看起来就像变成一根杖。他们把蛇藏在身上,再用戏法从衣服里拿出来,那蛇僵直挺硬,好像杖一样。他们古代的前辈所玩的,正是同样的把戏;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雅尼和佯庇(提摩太后书3:8),这次也被召来。他们在接到召唤后有时间作适当准备;因此看来,他们确是借着“邪术”在人的感官上造成了幻象。
第12节 “他们各人丢下自己的杖,杖就变作蛇;但亚伦的杖吞了他们的杖。” “但亚伦的杖……”这是他们无法预先准备的事;他们的狼狈表现在丧失了自己的杖,而那些杖很可能本来就是实在的蛇。
第13节 “法老心里刚硬,不肯听从摩西、亚伦,正如耶和华所说的。” 本节 JFB 无注释。
第14节 耶和华对摩西说:“法老心里固执,不肯容百姓去。” “法老心里固执。”无论他起初有过什么印象,很快都消散了;当他看见自己的术士也做出类似尝试时,他就断定亚伦所行的是魔术欺骗,只是其中奥秘不为他的博士所知。对于不习惯观看戏法表演的我们来说,术士的成就似乎令人惊异;但在东方,看见像埃及术士借邪术在法老面前所行的那样奇妙的变化,并非罕见。玩蛇术作为一门技艺,从最早的时候直到如今,一直在埃及流传;而那些预备工序,借此术士不仅能使毒蛇无害,还能在不拔去毒牙的情况下对某类毒蛇取得如此惊人的控制力,连最敏锐、最科学的观察者也无法探明其究竟。这是一个父传子的秘密,已经传了几个世纪。
Psylli 人的一项主要本领,就是使蛇变成棍杖,使它们僵硬、仿佛死去;而既然法老所召的术士把棍杖变成蛇,推测他们既预先料到要做这样的事,那么他们的杖要么是伪装的蛇,一旦脱离麻醉作用便显为活蛇;要么他们把蛇藏在身上,再用熟练的戏法把蛇换成杖。无论哪一种情况,这些爬虫都像是凭他们的能力被召出来并活动起来。因此极有可能的是,既然经文明说术士在法老面前所作的是他们邪术的结果,那么这与现代埃及、印度和中国戏法师至今所行的奇观相类似,甚至未必更为惊人。然而,那些古代术士并非普通耍戏法的人,而是受过教育的人;他们的技艺被用来支持埃及的偶像崇拜。
虽然知识之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照进现代埃及,因而必然限制了术士施术的范围,使他失去许多古代资源;但仍不难想象,在黑暗时代、埃及迷信正盛之时,这些玄秘学的师傅对人心会握有何等巨大的权势。甚至许多有影响力的作者都认为,法老的术士在某种程度上确有超自然的能力;因为撒但随着世代流转,凭着其更高的能力和极广的观察机会,必定对物理规律和自然运作有远超最杰出科学家迄今所达到、甚至今生未必能达到的认识,所以他也许借着无形的影响,把自然中许多秘密知识传给了他的仆人,就是那些祭司和偶像崇拜的帮凶,而这些知识并非他们凭自己研究所能获得。
这就是奥古斯丁、加尔文、Olshausen(虽然不是在其《注释》,而是在后来论《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二章的著作中)、Kurtz、Delitzsch、Gerlach、Hengstenberg、Trench《论神迹》等人的看法:埃及的术士与一个属灵国度的关系,和摩西、亚伦与之的关系一样真实。他们所行的事虽不配称为“神迹”,因为不能设想神会把为行恶而暂停自然律的不负责任权力赐给任何受造物,不论其多么伟大尊贵;但这些却是 mirabilia,即“虚谎的异能”(帖撒罗尼迦后书2:9),其目的在于支持泛神论,也就是自然宗教;这种宗教因其不加分别的崇拜,而向邪灵致敬,而拜蛇是其中主要部分。他们对蛇的控制力,正是这些术士作为一个阶层赖以维持其尊荣的主要手段。
对这一点发动攻击,正适合作为这场宗教争战的开端;而且虽然在争战进行期间表面上双方似乎旗鼓相当,但胜利最终明显在亚伦一边,因为他的杖吞了他们的杖这一奇特现象,毁掉了他们职分的标志,也象征性地终结了他们整个阶层。如此,摩西和亚伦为要求释放受奴役的同胞,便站在一个全新的基础上。他们若以请愿者身份前来,法老可以拒绝其请求;若他们像骚动的民粹煽动者,他也可以用物质力量,或借着加重苛索的严厉,压制那可疑的叛乱。但他们宣称自己是那位关心希伯来人的神的使者,并以显出神迹为凭据。事情就呈现出新的面貌;为了慎重考虑,法老召来术士,要借他们查明这是否是一种他应当顺服的权能。
很可能因为“他们也用邪术照样而行”,法老便以为这些希伯来使者与自己的术士同属一类行奇事的人;或者,即使暗中感到并承认其中有超自然作为,他也不过认定他们的神在神奇能力上胜过埃及诸神,却并未意识到其本质上的不同,或其完全至高的主权。无论哪一种思路,法老的心都因此刚硬了。
第15节 “你清早往法老那里去;看哪,他出来往水边去,你要在河边迎着他站着;你手里要拿着那变过蛇的杖。” “你去见法老。”于是,那些可畏的审判神迹开始了;借着这些神迹,以色列的神通过祂的使者,证明祂对埃及诸神拥有独一无二、不可挑战的至高权能。这些神迹虽是埃及自然现象以非常形态、并以神迹般强度出现,但确为审判之工。兰塞、孟斐斯和答尼斯(以赛亚书30:4)是三处王室居所,与三个主要城市相连;而当下一个场景展开时,宫廷很可能正在最后所提的那座城的王宫里(诗篇78:12)。[Tanis 在科普特语中意为“低地”;七十士译本作 tanis。]琐安是下埃及的都城之一,是一座极其古老的城(民数记13:22),其雕刻遗迹也可证明这一点(Wilkinson《古代埃及》1卷5-6页)。
它的确切位置长期以来一直有争议;但现在一般承认它位于尼罗河塔尼提支流东岸,在答番荷斯西北,不远于门撒勒海。大片废墟标示出其地点。神迹就是在那城附近的一片平原上行的。“琐安的田地”如今是一片荒芜;有一条运河穿过其间,却因硝石太多而不能使之肥沃(以西结书30:14)。如今那里住着渔夫,是野兽出没之地,也多有爬虫和恶性热病。然而没有人能看见这片田地而不深感浓厚兴趣,因为这就是摩西行那些奇事、最终使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人压迫的田地。答尼斯,今称 Zan 或 San,位于北纬31度0分10秒。它的土丘很高,范围很大,南北长逾一英里,东西宽近四分之三英里(Wilkinson《埃及与现代底比斯》)。在那段可怕时期,摩西必定住在附近。
“看哪,他出来往水边去”,可能是为了沐浴,也可能是为了敬拜,因为尼罗河是这个国家所迷信崇敬的守护神。更可能的是,在一次庄严的宗教礼仪中;若假定收割已经过去(见出埃及记5:11注),这时机便是在六月河水一年一度开始上涨、称为“红色尼罗河”的时期。当时在王面前会向河神行某些礼仪;人们以为河神是 Nu 或 Noah,象形文字把他画作一个口中出水的人,以表示河流源头不明。这节期称为 Niloa,是埃及主要节庆之一。Libanius 甚至说,这些礼仪被认为极其重要,若不正确举行,河水就不会涨到应有高度。
全国每个州的首府都有男女举行这节庆;这似乎与希罗多德的记载相符,说明尼罗河神在每座大城里都有庙宇;而且在那时,河神的木像会被抬着巡行各村(Wilkinson 引 Rawlinson 版《希罗多德》卷2第90章)。这一说法得到古迹壁画的印证;在 Jebel Selseleh 的一幅画中,拉美西斯二世正向尼罗河神倾奠祭酒,而象形文字题词称其为 Hapi Moon,即赐生命给万有之父(Champollion,见 Hengstenberg《埃及与摩西五经》110页引)。也许摩西曾被拒绝进入王宫;但无论如何,河流既然要成为第一灾的对象,所以他奉命带着那行神迹的杖到河边去。如今这杖举起来,不再是为证明,而是为施行审判;若王顽梗的心仍拒绝允许以色列人为他们神圣的礼仪离去,就必如此。
第16-18节 “你要对他说:‘耶和华希伯来人的神打发我来见你,说:容我的百姓去,好在旷野事奉我。到如今你还是不听。耶和华这样说:我要用我手里的杖击打河中的水,水就变作血,因此你必知道我是耶和华。河里的鱼必死,河也要腥臭,埃及人就要厌恶吃这河里的水。’” 这些节 JFB 无注释。
第19节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对亚伦说:‘把你的杖伸在埃及所有的水以上,就是在他们的江、河、池、塘以上,叫水都变作血;在埃及遍地,无论在木器中、石器中,都必有血。’” “你对亚伦说:把你的杖伸在埃及所有的水以上。”埃及从来只有一条河,而下一节用其通常名称 Yª`or 的单数来称呼它(创世记15:18;以赛亚书19:5),所以这里列举的各种水体必是从那母河分流出来的。
[Wachªrªtaam,指尼罗河在三角洲的天然支流;yª'oreeyhem(H2975),指运河;'agmeeyhem(H98),今称 Birket,指池塘、死水潭,是洪水退后多余之水在沼泽地形成的,芦苇生长其间;miqweey(H4723) meeymeeyhem(H4325),指聚水处,即人工水库,其中著名的例子是摩利斯湖;uwbaa`eetsiym(H6086) uwbaa'ªbaaniym(H68),指木器和石器里的水。]这特别是埃及人的习俗。尼罗河水是全国唯一可饮用的水,人们为家用把它贮存在木器里,但更常见的是陶器或石器,以便过滤。几天之内便可完成;若有急需加速过滤,就加进捣碎的杏仁浸液。
除了私人家中存水的器皿以外,街角和其他地方也建有石制蓄水池,为穷人储存清水(OEdmann,见 Keil 与 Delitzsch《注释》479页引)。
第20节 “摩西、亚伦就照耶和华所吩咐的行。亚伦在法老和臣仆眼前举杖击打河里的水,河里的水都变作血了。” “摩西、亚伦就照主所吩咐的行”,也就是说,他们在(出埃及记7:15)所指的那个时候施行了第一灾,当时尼罗河神正接受,或即将接受,埃及王的虔诚敬拜。这是对埃及民族宗教体系的一次打击,而埃及人对此最为自豪。“击打那水。”这动作具有象征意义:仿佛摩西以有力的手臂动作使水受伤,于是水立刻变成血(见创世记41:13注)。在河水上涨前,其颜色本是绿色;到上涨开始时,因为急流从 Sennaar 卷下大量淤泥,河水会变红;但经过过滤、沉淀后,仍适于使用。然而这里那红色被超自然地加深了,这从鱼类普遍死亡这一空前现象,以及水变得污秽可憎,都可看出。并没有绝对必要假设水在化学上变成了另一种液体,换句话说,不必认为河水真的转变成血;因为血红的颜色本身已足以象征以色列仇敌的毁灭,而这正是其用意:一方面提醒他们曾有无辜者的血流在其中,另一方面预告将要向他们追讨报应(参王下3:22;约珥书3:4)。这灾的神迹性质,不仅显于河水性质和颜色骤然改变,也显于它是随着预言并因摩西举杖而发生的。
第21节 “河里的鱼死了,河也腥臭了,埃及人就不能吃这河里的水;埃及遍地都有了血。” 本节 JFB 无注释。
第22节 “埃及行法术的,也用邪术照样而行;法老心里刚硬,不肯听他们,正如耶和华所说的。” “埃及行法术的,也用邪术照样而行。”那时几乎得不到洁净的水,所以他们的模仿必然规模很小,大概只是用一些在亚伦举起那行奇事之杖以前已经打来的水;因为“所有的”一词并不必按绝对普遍的意义来理解,这可由类似的例子(出埃及记9:6)推知。这才是解决困难的正确办法,而不是说术士等到河水恢复自然状态之后,才取来一些样本,大概加进某种着色物,向法老展示他们也能借邪术做出与摩西、亚伦所造成之变化相似的事。显然,术士的尝试是在另一件事之后不久就进行的,因为王等看见了他们的表演,然后认定两者的结果都是借人工手段造成的,于是就带着一副不顾一切的冷漠神气,“转身进宫去了。”
第23节 “法老转身进宫,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 本节 JFB 无注释。
第24节 “埃及人都在河的两边挖地,要得水喝,因为他们不能喝这河里的水。” “埃及人都在河的两边挖地,要得水喝。”他们河流受污染的状态,是一场严重灾祸,因为失去他们最喜爱的饮料,即尼罗河水,是极大的剥夺。在这灾持续期间,唯一可喝的水,是从沙土中的地下泉源挖出来的。
第25节 “耶和华击打河以后满了七天。” “主击打河以后满了七天。”这些话自然给人的印象是:这灾持续了一周。Osburn《古迹史》2卷578页试图这样解释:在下埃及平坦的平原上,尼罗河各支流水流迟缓,大约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河水内容才会从三角洲顶端流到海里。另一些人,如 Hengstenberg,则把这些话与下一段联系起来,认为意思是在第一灾开始后七天,并不涉及其结束,第二灾就受到警告。在我们的希伯来文圣经中,这些话确实处于这样的连接中,并一直连到我们译本下一章出埃及记7:4的末尾。前一种看法更可取,不仅因为诸灾之间间隔多久,经文从未明说,而且引入每一灾的格式,在任何别处都没有与前一灾这样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