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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29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Exodus 29

出埃及记29:1 “你使他们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要如此行:取一只公牛犊,两只无残疾的公绵羊。” “要如此行。”在一个团体开始建立之初所采取的步骤,到了整个社会机器完全运转时,就不必再重复了;摩西在会幕刚设立的时候,受命执行一些职分,而这些职分在后来的时期若由别人去做,就会被视为亵渎,例如把未成圣的手伸到约柜那里,并要立时被处死。但他是照着神特别的指示行的。使祭司分别为圣的礼仪,在以下各节有概括的说明。 “使他们成圣。”设立祭司的行动伴随着庄严的礼仪,这些礼仪不仅足以使百姓对这职分怀有崇高的看法,也足以使这些职任者自己深深感受到这职分的重大与重要。总之,他们被教导知道,这服事既是为百姓,也是为他们自己;每当他们重新履行职分时,都要记得自己在敬拜中的切身关系,因为他们必须先为自己献祭,然后才有资格代表百姓献祭。

出埃及记29:2-3 “又要用细麦面做无酵饼和调油的无酵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这都要放在一个筐子里,连筐子带来,又把公牛和两只公绵羊牵来。” 本段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出埃及记29:4 “要使亚伦和他儿子到会幕门口来,用水洗身。” “会幕门口”是介于百姓站立的院子与以色列之王居所之间的中间地带,所以这是最合宜的地方,使祭司预备妥当得以进入,也让百姓亲眼看见这设立的礼仪。

出埃及记29:5 “要给亚伦穿上内袍、以弗得的外袍、以弗得,又带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织的带子。” “用水洗他们,并……取那衣服。”这礼仪各部分的执行方式都有细致的描述;至于其中象征性的意义,其实也相当清楚明显,并且我们有默示的权威来引导我们认识。水被用作一种可感知的记号,表示从无特权的地位转入有特权的地位。它也表明道德上的洁净或圣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因此,当亚伦和他儿子被立为祭司时,他们要被洗净,这元素表明他们不仅从普通以色列人的地位被提升到圣职之中,而且还需要培养个人的洁净(赛52:11约13:10林后7:1彼前3:21)。同样,穿上圣衣表示他们披戴公义(启19:8),并装备妥当,成为积极且预备好事奉神的人。用油膏大祭司,表示他当被圣灵的感动所充满,为教会带来造就与喜乐(利10:7诗45:7赛61:1;约壹2:27);并且他在职分上是基督的预表(来7:26约3:34;另参太3:16太11:29)。

出埃及记29:6-9 “要把冠冕戴在他头上,将圣冠加在冠冕上……又要将亚伦和他儿子分别为圣。” 本段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出埃及记29:10 “你要把公牛牵到会幕前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公牛的头上。” “你要把公牛牵来。”礼仪的这一部分包括三种祭:第一,献公牛作赎罪祭;祭司献这祭时要把手按在祭牲头上,借此表示他意识到自己的罪,并盼望这祭能蒙悦纳,作为代替性的补偿。第二,献公绵羊作燔祭(出29:15-18)。这只公绵羊要全然焚烧,表明祭司将自己奉献给神和祂的服事。赎罪祭必须先献,然后才献燔祭;因为罪未除去之前,就不能有蒙悦纳的服事。第三,还要献平安祭,称为承接圣职之礼的公绵羊(出29:19-22);因为这是“承接圣职的羊”(参出28:41注),七十士译本作“这是成全之羊”。这最后的祭使他成为祭司,使他得以来到主面前,蒙悦纳地供职。而这另一只公绵羊在处理方式上有一个显著的特点。

前一只为着神的荣耀,这一只则为着祭司自己的安慰;并且作为彼此立约得以确认的记号,这祭牲的血要分开使用,一部分洒在坛的周围,一部分抹在祭司本人和他们的衣服上。不仅如此,血还要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抹在身体的末端,借此表明赎罪的益处要应用到人的整个本性。此外,这祭牲的肉仿佛要在神与祭司之间分开:其中一部分要放在祭司手中摇一摇,表示这是献给神的,然后要烧在坛上;另一部分则要由祭司在会幕门口吃,那筵席乃是与神相交、团契的象征。这些礼仪照所描述的次序执行,显明了祭司所必须具备的资格(参来7:26-27;10:14)。

出埃及记29:11-34 “要在耶和华面前、会幕门口宰这公牛……亚伦和他儿子要吃这肉和筐内的饼。” 本段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出埃及记29:35 “你要这样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和他儿子行承接圣职的礼,七天洁净他们。” “七天。”这七天中天天重复这些礼仪,其间又经过一个安息日,这是智慧的预备安排,为要给他们充分的时间,安静而虔敬地默想(来9:1;10:1)。

出埃及记29:36 “每天要献公牛一只为赎罪祭。你洁净坛的时候,坛就洁净了;且要用膏抹坛,使坛成圣。” “你要洁净坛。”其中“你洁净坛的时候”这句话,按字面应作“在坛上”;这命令的意思是:在他们每日献上所指定祭物的整个期间,都要极其谨慎,使坛保持洁净,除去灰烬,并照规定抹上膏油,好叫全部礼仪结束时,坛本身也像在其上供职的祭司一样成为圣(太23:19)。然而坛本身虽然不能犯罪,也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污秽,却仍要被洁净;因为它是由属这世界的材料造成的,而这世界因人的缘故伏在咒诅之下,因此既然这坛要用于圣事,就需要为它施行赎罪。在为它赎罪七天之前,这坛本身都不适合用于神的服事。从此以后,它便成圣,坛与其一切附属之物都与宗教礼仪相连。

出埃及记29:37 “要洁净坛七天,使坛成圣,坛就成为至圣。凡挨着坛的都成为圣。” 本段JFB对这节没有注释。

出埃及记29:38 “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就是两只一岁的羊羔。” “两只羊羔。”这些神圣的预备既已完成,摩西就领受关于这些预备所要达到之目的的指示,也就是敬拜神;因此设立了早晚献祭的制度。这制度具有强制性,无论在什么情形下,这每日的献祭都不可废去;而忠心遵守这礼,就能确保他们天上君王屡次应许的恩典和福分。

出埃及记29:39 “早晨要献这一只羊羔,黄昏的时候要献那一只羊羔。” “黄昏的时候要献”,原文是“两晚之间”(参出29:41);七十士译本作“傍晚”(参出12:6注)。

出埃及记29:40 “和这一只羊羔同献的,要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与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为奠祭。” 本段JFB对这节没有注释。

出埃及记29:41 “那一只羊羔要在黄昏的时候献上,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办理,作为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 “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就是“作为馨香之气”。当这句话与“归给耶和华”连用时,如这里关于律法祭物的条例中所见,又与“火祭”并列,其意思就是:作为燔祭,是主所悦纳的香气。

出埃及记29:42 “这要在耶和华面前、会幕门口,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和你们说话。” “这要作常献的燔祭”,就是每日不断的祭。燔祭的目的是为一般所犯的罪向神赎罪(利1:4);这祭一部分是代表全国献上的,每日早晚一次(参民7:15-17;8:12;28:1-31),此外在特别场合也要献上。“会幕门口”,就是“会见之帐幕”;之所以这样称呼,或因神在那里与摩西说话(出25:22民17:19),或因百姓的聚会,无论为敬拜或国家事务,都在那里举行(利6:2-3民13:4);七十士译本作“见证的帐幕”,但聚会从来不是在这圣所建筑物之内举行。

出埃及记29:43 “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会幕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 “会幕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这里“会幕”一词是译者补上的;因此,既然这动词并没有专有主语,我们就可以按最广泛的意义来理解这句话,意思是不但那特定之处,就是“门口”,而且一切的人、祭司、祭坛,都要因神同在的荣耀而显著地成圣;而这荣耀可见的象征,就是施恩座上的舍基拿荣光,安坐在至圣所中。既然神的荣耀在很大程度上与祂所居住的会幕认同,那么其一的成圣之力也就是其二的成圣之力。但凡因主荣耀而成为圣的,也必是为着祂的荣耀而成圣。

出埃及记29:44 “我要使会幕和坛成圣,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 本段JFB对这节没有注释。

出埃及记29:45-46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要住在他们中间。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这是以色列极高而特别的特权:神拣选了他们的地、他们的会幕(后来是圣殿),作为祂居住的地方;并且在他们整个国家存在的期间,他们超乎列国之上的重大区别就在于,耶和华竟屈尊借着祂荣耀的物质象征住在他们中间,住在他们中间,并且借着祂对待以色列的作为,向世人明确证明祂是独一的真神。他们自己也知道“祂是主他们的神”。“流动的会幕,以及后来在摩利亚山上宏伟的圣殿,都是给以色列人的凭据,表明神并非某种抽象概念,乃是现今同在、活着并掌权的神,祂已经与祂所拣选的人进入团契;虽然天和天上的天都属祂(申10:14),祂却屈尊住在他们中间,以此发展他们的宗教情感。因此,圣所对他们而言,具有某种今日道成肉身之于我们的意义,它是神在地上国度的标志,它把无限带进有限的范围之内,它被高举成为人与神相会之处,因此也就成了那一切最伟大事实之微弱的前奏。”(Hardwick, 2:, p. 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