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那时,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华唱歌说:我要向耶和华歌唱,因他大大战胜,将马和骑马的投在海中。
那时,摩西和以色列人唱这歌。一般认为,这首感恩之歌的场景是在红海东岸的登陆处,即摩西泉(Ayun Musa)。这地方位于以色列人出发点正对岸稍偏北的海边。但百姓过海时,队伍会拉得很长,其中一端会一直延伸到这些泉水那里,他们登陆后便可在那里得水。这些井在圣经历史中并未提到;然而地方传统,加上许多有见识的旅行家(Lindsay、Wilson、Lepsius、Tischendorf 等)的见证,都指出这里就是以色列人在那次惊心动魄地过海之后,最先到达阿拉伯海岸的地方,或至少就在其附近。这些泉眼不过是一些浅坑,数量从七个到十七个不等,因为流沙常把它们堵住,以致许多泉眼看不见;其中所蓄的温热、带咸味、颜色浑浊的水,因为留下石灰质沉积,逐渐形成坚硬的沉淀层,又有细流从那里流到附近平原上。几棵矮小的棕树为这些泉水遮荫;泉水位于几英亩耕地中间,而四围广大地区尽是荒凉沙漠。以色列人就在这里停下,回头观看追赶他们的人如何在交错翻腾的海浪中遭受可怕毁灭,并收集沿岸散落的埃及军队战利品。也许他们也在这里为自己和牲畜补充了新鲜水源,因此这些井后来一直以这位希伯来领袖的名字为荣。并且,也是在这里,全会众列队,向他们神圣的保护者唱感恩之歌,感谢他施行这样奇妙的拯救。一般认为,这歌是在过海后的次日早晨唱的。
这首歌比世上其他诗歌都早约一百年,可算是世上最古老的诗篇。它的语言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崇高与优美。但它无可比拟的卓越并不单在辞藻华丽。它诗歌上的优美,常引起最有鉴赏力者的赞叹;而所纪念之事件的性质,以及它是出于神的默示,更使它具有独特的意味与崇高性。
“我要歌唱”。想到他们生长于奴役之中,而后来历史又常显出他们性格粗犷的一面,就不能设想以色列众人普遍都有能力背诵或欣赏这首无与伦比之歌的美妙之处。然而,他们完全能明白其中贯穿始终的情感主调;为了使大家都适当地利用这时机,人们认为,无论老幼,都应一同发声重述这首歌的话。因为人人都有理由感恩,所以人人都表达了自己感激的情绪;地上从前从未有这样众多的人,以如此高昂敬虔之心同声颂赞神。众人齐声反复唱这首凯歌时那种普遍的激昂,更易想象而难以形容:`如无数众声发出的宏亮;如蒙福之声吐露喜乐般甘美。
`但这种因奇妙蒙保全而生的民众热情,又被更高更圣洁的影响所加强;因为他们所唱的这首歌,充满“呼吸着思想、燃烧着言辞”,不仅是为新得自由与独立而爆发的欢腾,也是敬虔感恩的表达,因为他们拜偶像的偏离(结20:8)既得赦免,如今被带到真神面前,知道他是他们的神,并借着他同在和恩惠那样空前的明证而被分别出来。此后,人们也极好地保存了这民族“诞生之日”的记忆,以致众先知每逢宣告宗教与政治再生的光明时期时,惯常描绘以色列的景况为如此快乐:“她必在那里歌唱,与幼年的日子一样,又如从埃及地上来的时候一样”(参何2:15;诗98:1;弥7:15)。此外,这首歌也被视为将来更荣耀之教会感恩颂赞的根基或范本。
以色列从埃及得拯救,是更大之事的预表;那事要在基督教时代较后的阶段成就,就是天上的灾殃倾倒在敌基督的权势上。摩西之歌与羔羊之歌并列,前者关乎奠基,后者关乎完全之教会的荣耀,这表明赞美的主调将是哈利路亚,为教会在她曲折多变的历史中所经历神恩典的一切彰显而发(启15:2-3)。
“向耶和华”,[la-Yahweh],就是耶和华,以色列之神那有分别意义的名字(出3:14;6:3)。
“因他大大战胜”[gaa'oh gaa'aah],意即:因他被高举,或因他借着奇妙彰显自己威严而大大高举了自己。
“将马和骑马的”[cuwc wªrokªbow]。在出14:9里,曾提到两位著名埃及学家对于摩西时代埃及人是否使用骑兵的不同意见。主张商博良(Champollion)观点的人,把 soos verechebo 译作“马和战车,或驾车的人”;因此,以色列人在凯歌中不过是说,那位站在车上的战士连同战车一起沉入深处。我们译本作“马和骑马的”,则有 Wilkinson 的意见支持。他考察古迹的时间更晚,范围也比商博良更广,因此他的见证理当有相应分量,足以证明摩西历史与古代雕刻相符,从而显明圣经作者的真实可信。此节末尾的话构成副歌;而整首歌分为三节诗段,第一段在2-5节之间,第二段在6-10节之间,这两段都以提到埃及人的灭亡作结;第三段也是最后一段,则扩展论到这场灾难,说明它如何确实预备了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建立家业。因此,这副歌大概是在每一诗段结束时,由诗班齐唱。
第2节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诗歌,也成了我的拯救;这是我的神,我要尊崇他;是我父亲的神,我要尊他为大。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诗歌”[‘aaz],既可指力量,也可指荣耀、赞美;这句话通常被理解为:耶和华(Yaah)是我的荣耀和诗歌;并且(连续的 waw 用于解释性陈述)“他也成了我的拯救”,即:耶和华是我赞美之歌的主题,因为他赐给我这极大的拯救。Hengstenberg 倾向于取 ‘aaz 的本义,表达神与以色列的圣约关系,认为意思是:“他是我的力量和诗歌”,即:我大能而荣耀的帮助者;后一句“他也成了我的拯救”,则是从那关系产生的结果。Wªzimraat,“诗歌”,出于词根 zaamar,意为吟唱或歌唱,因此 zimraat 指伴随乐器的歌或诗篇。Yaah 有人认为来自 yaa'aah,意为美丽、卓越;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埃及词,见于若干古籍中。但 Tholuck(《Bib. Repos.》1834年1月)已成功证明,那些著作所说的并不是埃及神祇,而是以色列的神;现在学者一般都同意,Yaah 是 Yahweh(耶和华)或更古老形式 Yahweeh(Jahve)的缩写。这个词主要出现在诗歌中,尤其常见于副歌和颂荣中。
这句话在诗118:14和赛12:2被引用,大卫和以赛亚都把它应用于属灵的救恩。以色列人脱离严酷的奴役、脱离狂怒仇敌的刀剑、脱离深渊迫近的危险,全然是由于耶和华的保护;因此,他们同心合意献上的感恩与赞美,本来就该归给那位伟大而唯一的“救恩”源头。
“这是我的神”[zeh],“这位我方才提到的”是强调语气,表示在众神之中,惟有他是我敬拜和赞美的对象。
“我要为他预备居所”[wª'anweehuw]。动词 naawaah 有“坐下”或“安歇”之意,因此 naaweh 可指居所。但在 Hiphil 词态中,它可表示尊崇、以赞美颂扬;七十士译本作“我要荣耀他”。这是这里更合宜的译法;如此一来,这句话就保持平行结构:`这是我的神,我要荣耀他;我父亲的神,我要尊他为大。`
“我父亲的神”,即我父亚伯拉罕的神,向他所应许的事(创15:14)如今已经应验。
第3节 耶和华是战士;耶和华是他的名。
“耶和华是战士”,即大能的勇士,不可抗拒的得胜者;因为埃及军队中最精锐、最勇武的力量,在一刹那间都被他全能的膀臂毁灭了。这个说法符合希伯来语习惯,就是用“某某之人”来表示某种性质归属之人,如“有体貌的人”就是俊美的人;“流人血的人”就是残暴的人;“有名的人”就是著名的人;“有话语的人”就是善言辞的人;“田野的人”就是农夫;因此,“战事之人”就是大勇士(撒上17:33)。这里以诗意的方式把耶和华描绘为大能的勇士,以与埃及人同样的军备样式迎战敌人,有马和战车。哈巴谷在提到同一历史事件时,也用更展开的形式采用了这个形象(哈3:8)。
“耶和华是他的名”,即按圣经用法说,是指他的本性;他如今实实在在显明自己就是“耶和华”这名字所表明的那一位。把这种战士的称号用于耶和华,与这首凯歌的基调完全协调,因为它庆贺一支敌军被彻底毁灭。他们的败亡完全是以色列之神大能的结果。正如大捷之后通常会称赞人的军事才能、个别战士的勇猛,或百姓整体的英勇;但这里却没有这样的余地。胜利全是主的“右手”所成就,以色列人所要做的只是“站住,看耶和华的救恩”。所以,这歌所庆祝的,并不是神使他百姓所完成的事,而是他亲自为他们所做的事。
第4节 法老的车辆、军兵,耶和华已抛在海中;他特选的军长,都沉于红海。
“法老的车辆和军兵,耶和华已抛在海中。”希伯来文中译为“抛”的字,表示像箭从弓上射出那样,被大力掷出;它描绘出那吞灭埃及人的毁灭来得多么迅速可怕。
“他特选的军长”[shaalishaayw],字面作“第三人”;七十士译本作 Tristatas;参出14:7注。
“在红海”[bª-Yam Cuwp],即“芦苇之海”或“海草之海”。这是希伯来人与埃及人给那片印度洋海湾所起的名字,希腊地理学家则称之为“红海”。Phipson 博士说:“在‘红海’的水面上,有时会出现大量一种名为 Trichodesmium Erythraeum 的藻类,属于 Oscillariae 类。这是一种显微植物,呈极其鲜艳的血红色,因此几乎可以肯定,希罗多德正是因这现象而把阿拉伯湾称作‘红海’。过一段时间之后,这些藻类会完全失去红色而变成绿色,所以这种现象是间歇性的。”
第5节 深水淹没他们;他们如石头坠到深处。
“他们坠到深处”[bimtsowlowt],即坠入深渊之中。
第6节 耶和华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显出荣耀;耶和华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敌。
“耶和华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显出荣耀。”右手是立约诚信的凭据;神对自己应许的真实与信实(创15:14;46:4),借着施展他全能的大力毁灭以色列的仇敌,而被大大彰显出来。
第7节 你大发威严,推翻那些起来攻击你的;你发出烈怒如火,烧灭他们像烧碎秸一样。
“你大发威严”[gª'ownªkaa],即高大或威严(参伯37:4;40:10)。
[tahªroc qaameykaa],“你拆毁那些起来攻击你的”,即在你百姓身上起来攻击你的人。这个希伯来动词通常指拆毁或撕毁建筑,因此也引申为毁灭一个民族。
“你发出烈怒”[chªronªkaa],即焚烧之怒、炽热的怒气、猛烈的忿怒(参尼13:18;诗2:5);有时还加上 ['ap],即“鼻孔中的火”(民25:4;32:14;撒上28:18)。这里大概是暗指从云柱中射出的火焰。
第8节 你发鼻中的气,水便聚起成堆;大水直立如垒;海中的深水凝结。
“你发鼻中的气”,即强烈的东风(出14:21;参诗18:15)。
“水便聚起”[ne`ermuw],即堆叠起来。
“大水直立如垒。”凡试图从理论上减弱神迹规模的人,都反对这里每个词的译法,因此有必要考察这些词严格而恰当的意义。[nitsªbuw] 被译作“直立”。同一个动词也见于创21:29;37:7;出33:8,有人主张它是“分开站立”的意思。但只要稍微查看这些经文,就足以看出,“直立”这个意思包含在其中,至少与“分开站立”同样明显;不仅如此,这个词本身并不能表达“分开”,除非像创21:29那样另加别的词。因此,这节中该动词主要也是本义,就是“直立”。
[nozªliym] 被译作“大水”。有人反对这译法,说它给风暴造成一种强烈而错误的印象,于是建议改译作“流动之水”,意思是“上层潮流”,认为以色列人是在海湾最低潮时通过的。但这观点显然不能成立,因为后面说:“大水直立如垒”[kªmow need]。诚然,对 need 的意义也有人提出质疑,声称它只是指退潮时那种水的移动或偏移。但这个词只出现六次:这里,以及书3:13、3:16;诗33:7;78:13;赛17:11;在所有这些地方,它都不只表示移动。Gesenius 和七十士译本都把它译为“堆”。
“海中的深水凝结”,不是说冻结,而是说凝聚、浓缩。这是一个强烈的诗意形象,而且描述中有美好的层层递进:水首先停止了不住翻腾的波动,不再继续流动;接着两边被压缩,让出中间的空地;然后堆成垒;最后,底部的水又因上面重压的水量而形成凝聚。这诚然是诗歌;但这一章中所用的形象(出15:5;15:10)以及圣经别处的整体语气,都给人这样的印象:法老军兵的毁灭发生在海中一处水深足以与经文所说相对应的地方,既能说明海水如何分开和堆积,也能说明后来如何把那些顽梗不悔、注定要被淹没的不敬虔悖逆者吞没。
第9节 仇敌说:我要追赶,我要追上;我要分掳物;我要在他们身上称我的心愿;我要拔出刀来,亲手杀灭他们。
“仇敌说:我要追赶……”埃及人的骄傲和狂妄,在他们对成功的十足把握以及对美好结果的提前欢呼中,被描绘得极其生动。他们甚至超过那位虚荣罗马人的夸口,因为“我来,我见,我胜”说的是已经完成的征服;而埃及人却在他们不敬虔的妄自尊大达到顶点时,尚未到达营地,也还未向计划攻击的对象打一击,就已经在想象中享受一场辉煌而轻易之胜利的果实了。
“我要在他们身上称我的心愿”[timlaa'eemow napshiy],即“我的心因他们而得满足”,我的复仇欲望得了满足。法老追赶,是出于坚决要惩罚那些在他看来乃是叛变的奴仆;当他越接近他们踪迹时,这种要严厉惩罚逃亡者的愿望就越发强烈。这里描写他仿佛已经在想象中把他们握在掌中,像猛兽一般,用报复的快感来满足食欲。
“亲手杀灭他们”[towriysheemow],或作“要占有他们”;即在使他们丧胆、败北之后,我要把他们灭绝净尽。
第10节 你叫风一吹,海就把他们淹没;他们如铅沉在大水之中。
“你叫风一吹”。耶和华像一位最善战的统帅,仿佛把他的攻击计划隐藏起来,直到埃及人走到海中通道中央;就在以色列人安然登陆阿拉伯海岸之际,“将风收在掌握中,将水包在衣服里”的那一位(箴30:4),发出风来作他毁灭的使者。那曾使海水分开、使海床干燥的大风,忽然又神奇地止息;或者如这句话所暗示的,风向也许转为相反方向,迫使分开的海水塌陷回合。它们以不可抗拒的冲势汇成一股惊天巨浪,泡沫翻腾,轰然会合,如瀑布般倾覆在军兵之上,把埃及的骄傲、势力和精锐尽都卷入海湾深处。海面上这里那里也许还看得见“马和骑马的”或驾车的人,在沸腾的水面上作绝望挣扎,企图求生,`Apparent rari nantes in gurgite vasto.` 但这是徒然的。海湾像锅鼎一样翻搅了片刻,不久便恢复往常的平静;但那夜里曾疾驰过裸露海底通道的武装大军,“他们在哪里呢?”“他们如铅沉在大水之中。”
第11节 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
“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baa'eelim],这里不是指有权势的人或伟人,而是指异教的神祇(参诗86:8,那里用的是 'ªlohiym,即“神们”);而这句呼喊用疑问形式,乃是强烈的否定。这里回顾出埃及危机所产生的伟大结果。那是一场两个属灵国度之间的争战,一边是光明和真宗教的国度,另一边是黑暗和偶像迷信的国度;它以一连串临到埃及的可怕灾殃展开,并在红海那场大灾祸中达到高潮,藉此无可误认地显明埃及众神在耶和华无双主权面前的微不足道,甚至可说是虚无。
这段中使用的说法 [miy kaamokaah],“谁能像你?”深深镌刻在希伯来人心中,因此后来在神与偶像之争的公共场合中,常被包含在名字“米该雅”或“弥迦”之中(王上21:10;22:8;22:18;弥7:18)。
“至圣至荣”。真神品格中的任何属性,都没有比他的纯洁或公义更明显地与异教神祇所被赋予的卑劣污秽性质形成对比。这是神圣威严冠冕上最明亮的宝石,为他其他一切完全都增添光辉;也是最使一切有理性、有道德的受造物高举他的属性。七十士译本译作:`在圣者中得荣耀`,即在圣徒与天使中,或在圣物中。
“可颂可畏”,即即便在欢乐的赞美诗歌中,也当以敬虔的敬畏来尊崇他。
“施行奇事”,即行令人惊叹、奇妙的事(参伯5:9)。这节经文是全本圣经中对于神威严与卓越最崇高的描写之一。Boothroyd 把它译为:`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像你?谁像你,在圣洁上卓越,威严可颂,施行奇事?`
第12节 你伸出右手,地便吞灭他们。
“你伸出右手。”这里再次回到勇士驾驭战车的形象。海水像烈马,缰绳一松(哈3:8),便不再受约束,直冲回干涸的沙地,把站在其上的人全都埋葬在水墓之中,就是“地”的深处(参拿2:6)。
第13节 你凭怜悯领了你所赎的百姓;你凭能力引他们到了你的圣所。
“你凭怜悯领了你所赎的百姓。”在第三也是最后一诗段中,诗人自然地从神向仇敌所施行的公义,转到他向自己百姓所赐恩慈而及时的保护。以色列人既借着神亲自介入而从为奴之家被救出来,若不是神俯就恩慈,用他同在的可见记号引导他们,那么他们在旅程中的缺乏和危险中必定灭亡(出14:14;14:30;参诗124:1-8)。而在如此威胁重重的情势下,沿着这样一条崭新未行之路所得到的安全引导,就是他必定使他们得着应许之地的凭据。这个凭据被看得如此确实,以致这位圣诗作者仿佛把自己放到未来异象所见的场景中,把这事说成已经实现了:“你凭能力引他们到了你的圣所。”即迦南地;那里因神曾多次向列祖显现,从广义上可以称为伯特利,就是神的殿(创28:16;35:7);而他们在那里定居的道路,将由出埃及事件在邻近各国居民中引起的普遍惊恐所铺平。
第14节 外邦人听见就发颤;疼痛抓住非利士的居民。
“疼痛抓住非利士的居民”[chiyl 'aachaz],即恐惧抓住了他们。迦南诸民因听见这次神奇过海之事而陷入强烈骚动,被恐慌击中;之所以首先提到他们,是因为他们最受这些天上引导的迁移者后来行动的影响。由于从古老传闻中知道神曾向列祖所立的应许,又因意识到本国自己的罪恶,他们必定早已明白:他们的土地在神的命定中是要由另一个民族占据,而他们自己也因同样不可抗拒的定旨而注定彻底灭绝。
“非利士”[Pªlaashet],即 Philistia(参诗60:8;83:7;86:4;108:9;赛14:29、31;珥3:4)。七十士译本这里作 Fulistieim;但在以赛亚和约珥所引之处,则作 allofuloi。希伯来文这个词在这里的用法,是迦南西南角、非利士人所居之地正式而专有的名称;希腊文对应词 Palaistinee 在早期,如约瑟夫《古史》卷一第六章第二节、卷二第十五章第二节中,也有同样的狭义用法;只是后来才成为整片土地的称呼(约瑟夫《古史》卷八第十章第三节;Rawlinson《希罗多德》卷一第105章)。
第15节 那时,以东的族长惊惶;摩押的英雄被战兢抓住;迦南的居民尽都消化了。
“以东的族长惊惶”,直译是:他们惊乱了,处于战栗中,因恐惧而瘫软(参撒上28:21;撒下4:1;诗48:6;90:7;结26:18)。['aluwpeey 'Edowm] 指“族长、酋长”,这是摩西五经中特别用来称呼以东首领或宗族酋长的名称(见创36:15注),与 ['eeyleey Mow'aab]“摩押的英雄(贵胄)”有别(参王下24:15;结17:13)。
“迦南的居民尽都消化了”[naamoguw],即因惧怕而融化(参书2:9、24;诗75:4;赛14:31;耶49:23)。
第16节 惊骇恐惧临到他们;耶和华啊,因你膀臂的大能,他们如石头寂然不动,等候你的百姓过去,等候你所赎的百姓过去。
“因你膀臂的大能,他们如石头寂然不动”,字面是:因惊骇与恐惧而哑口无言;即如同石化一般。
“等候你的百姓过去,耶和华啊”,即经过中间各地,往迦南去。
“你所赎的”[qaaniytaa],即“救赎的、重新得回所有权的”(参申32:6)。
这里对周边列国痛苦的描写,有一层美好的递进。第一,普遍性的恐慌出现了。第二,以东的首领惊惶困惑;摩押人陷入惊骇;整个迦南居民则被投入深深的沮丧之中。虽然以东和摩押后来都拦阻以色列人经过(参民20:18;22:2),但整个地区百姓普遍的心态却是恐惧,是在无法控制的惧怕中完全瘫倒(书2:9-10;9:9)。
第17节 你要将他们领进去,栽于你产业的山上。耶和华啊,就是你为自己所造的住处;主啊,就是你手所建立的圣所。
“你要将他们领进去,栽于你产业的山上”,或作“占有之山上”。由于他们离开埃及表面上的理由,是要敬拜神,而山也通常被视为举行圣礼最合宜的地点,因此摩西既深知自己民族在应许之地的命运,就以先知性的远见预先看见他们蒙拣选之目的的完成,就是在一个确定地点维持国家性地敬拜神。
诚然,有些人,如 Aben Ezra、Rosenmuller、Lowth 等,把“神产业的山”看作对迦南地的诗意称呼,因为那地多山(参申3:25);若从这角度看,的确是神把以色列人“领进去”,使他们得那地为业,并把他们“栽植”在其中,借此在那地建立犹太政体。但 Hengstenberg 等人依据后面两句,坚持认为这里所指的是摩利亚山,这山因亚伯拉罕献以撒的预表性祭而归给神,后来圣殿也建于其上(诗78:54)。理性派据此对这首歌的历史真实性提出异议;de Wette(《旧约导论》Parker 版)甚至根据这里提到“圣所”,主张这首作品一定是在圣殿建成之后才写成的。然而,“圣所”的提法是如此笼统,因此这里只不过是“分别出来归给神、献作耶和华居所的一座山”这一观念;这在摩西口中并不令人惊奇,因为整套律法制度在礼仪部分都与这样一个确定的耶和华圣所相关,而我们也无疑应当把这种对神旨意的预先认识归于他(Havernick《摩西五经导论》267页)。
七十士译本把这一节写成祈求语气:`领他们进去,栽植他们……` 无论用这种祈祷式,还是像我们译本那样用先知性的陈述,人称的变化在一切诗歌中都十分常见,不能据此就断言这首诗属于晚近而矫饰的时代。
第18节 耶和华必作王,直到永永远远。
“耶和华必作王,直到永永远远。”他们已经看见法老的统治忽然终止;但耶和华对他百姓的统治却是永远长存的。而他们方才歌颂、并且因之蒙他特别同在和保护而得着的拯救,也正是将来胜过一切仇敌之得胜的确据。`神在这里首次被称为王(必作王);列祖认识他是主、是牧者;如今他却为自己在地上建立了百姓和国度。这个名称形成了整个民族制度的主导思想。`(Gerlach)
第19节 法老的马匹、车辆和马兵下到海中,耶和华使海水回流淹没他们;惟有以色列人在海中走干地。
“法老的马匹、车辆……”这一节按闪族文学常见的反复式风格,是对本歌所由生之伟大事实的概述。从这个角度看,开头的“因为”乃是引出说明,重述第一节的要义,作为全主题的摘要。Rosenmuller(《Schol., in loco.》)则认为,本歌在出15:18便已结束;这一节连同随后两节,是用散文式叙述简略重述这首凯歌所由产生的难忘事件。
这里把法老描绘为骑在马上,领军急追以色列人;而这支军队在前面诗歌中已被形象地描写为在极可怕的情势中遭到全军覆没。有人甚至声称,在西奈半岛的铭文中还能找到关于法老本人及其可怕结局的纪念。Foster 先生在《岩石中以色列的声音》中说:`在那些关于出埃及事件的记录里,有提到经过红海的事,两次直呼法老其名,并两次记载这位埃及暴君徒然试图骑马逃离回流之水;同时还附有他本人和他马匹的象形图,与我们这段经文完全相符,而这段经文迄今一直未得解释。`
第20-21节 亚伦的姐姐女先知米利暗,手里拿着鼓;众妇女也跟她出去拿鼓跳舞。米利暗应声说:你们要歌颂耶和华,因他大大战胜,将马和骑马的投在海中。
“女先知米利暗”,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她领受神的启示(民12:1;弥6:4);但在这里,主要是因她在音乐上极有才干。圣经里“说预言”一词有时也正是这层意思(撒上10:5;10:10-15;代上25:1;林前11:5)。
“亚伦的姐姐”,把她与亚伦并列,是因为他们二人都在摩西之下,而摩西被立为旧约的中保,居以色列之首。
“拿着鼓”[hatop],即手鼓或铃鼓,是妇女常用的一种乐器,形状像圆框,周边装有环或铜片,能发出叮当声,上面蒙着绷紧的羊皮,像鼓一样,用手指拍击,相当于我们的 tambourine。
“众妇女……”只要留意现代东方的习俗,我们就容易明白:舞蹈是一种缓慢、庄重、肃穆的姿态动作,通常伴随着歌唱和手鼓声,至今仍常由同行中地位最高的妇女领头,其余人模仿她的动作,并重复她口中唱出的歌词。
“并且跳舞”[uwbimcholot]。有人把这词译作“笛子”,认为它指一种有孔的管乐器;但大多数注释家仍赞同我们译本所采用的“跳舞”(参士11:34)。七十士译本也译作 choroon,“舞蹈”。
第21节“应声说”里的“他们”在希伯来文是阳性,因此很可能是摩西带领男子,米利暗带领女子,两队轮流应和,齐唱第一节作副歌(参何2:15)。整个场景都能从埃及古迹中得到印证;那里常描绘男女分班对唱,妇女所用乐器是手鼓或铃鼓,男子所用则是笛子;敲击手鼓与另一种乐器的音调都与诗歌节奏和舞蹈动作相配合。音乐和舞蹈在埃及人中也都被纳入他们的神圣礼仪之中(Champollion《Lettres, 53》;Wilkinson 卷2第253、254、314-316页;Rosellini 2:3 第78页;Hengstenberg《Egypt and Books of Moses》第136、137页;Lowth《Dissertation》第47页)。
第22节 摩西领以色列人从红海往前行,到了书珥的旷野,在旷野走了三天找不着水。
“书珥的旷野”,包括阿拉伯彼特拉地区的整个西部。以倘旷野是其中一部分,环绕红海北端,并沿其东岸延伸相当远;而“书珥的旷野”(今称 Sudhr)则是整个阿拉伯旷野地区的名称,位于最靠近巴勒斯坦的彼特拉地带。它似乎与今日阿拉伯 Terabin 部落的牧场相同,延伸“从苏伊士附近的山地直到加沙地区”(Robinson《Biblical Researches》卷1第274页;Wilton《Negeb》第6页;Burckhardt《Syria》第481页)。
第23节 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玛拉。
“到了玛拉”,就是沿着一切向南行旅者通常所走的路线,经过 Wady Werdan,一片几乎无尽的平坦白沙地,位于海与 Tih 高原之间(即“漂流之谷”)。一般普遍认为,玛拉就是现在称作 Howarah 的地方,位于 Wady Amarah,在以色列人登陆红海东岸处约三十英里外,这距离足可符合他们三天的行程。这口井的水池直径约六到八英尺,水深约两英尺。Burckhardt 说,从 Ayun Musa 到 Howarah 他们一行走了15小时15分钟;但若是一整个民族,包括老人、妇女和孩童,我们合理地可以允许更长时间,并认为这正是“他们在旷野走了三天”来到该处的那次行程。
Lepsius 在《西奈半岛书简》中如此追踪他们的路线:他说,他们在 Ayun Musa 取足水之后,不停顿地前行,在 Wady el Ahtha 扎营,走了一天约15英里;因为若那不是他们歇脚处,他们就必须再多走九英里到 Wady Sudhr,这对于一天来说太远了。从 Wady el Ahtha 出发,他们第二天到了 Wady Werdan,行程16英里;那里有甘甜的小溪 Ain Abu Suweirah,但那时必定干涸,因为“他们找不着水”。第三天他们来到玛拉。Lepsius 把玛拉定在 Wady Ghurundel,那里是阿拉伯人主要水源地之一,有许多灌木和树丛。
但他的论证并不被认为充分;Robinson 说,距离更近四五英里的 Howarah,自 Burckhardt 以来,一般都被视为那苦水之泉玛拉。在中间地区,再无别的常流泉源。这里的水至今仍保有古时的特性,在阿拉伯人中名声很坏,他们很少让骆驼喝这水。Osborne(《Palestine Past and Present》附录6)对这苦水的分析如下:在摄氏30度时,比重为 1.00845;每1000份中含:硫酸钙 1.545份,硫酸镁 1.000份,硫酸钠 0.919份,硫酸钾 0.281份,氯化钠 3.940份,沥青质痕量,硅酸痕量,碳酸痕量,总计 8.345份。
第24节 百姓就向摩西发怨言,说:我们喝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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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摩西呼求耶和华,耶和华指示他一棵树;他把树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耶和华在那里为他们定了律例、典章,在那里试验他们。
“耶和华指示他一棵树。”有些旅行家认为这是阿拉伯人的 elvah,一种形状和花都像山楂的小灌木;另一些人则认为是 Forskal 所说的 Ghurkhud Peganum rectusum 的浆果,是一种生长在咸苦泉水周围的灌木。但当地人并不知道这些植物天然具有这种功效。更可能的是,神以神迹把某棵树赋予净化苦水的能力,[‘eets],即任何种类的树或木都可作媒介;然而使水变甜的,并不取决于树的性质或品质,而在于神的大能(参伯9:6)。因此接下来有“律例、典章”,若未曾行神迹,这话就显得极不合时宜。
“在那里为他们定了律例、典章。”有几位犹太拉比,后被 Paley 和少数基督教作者跟从,认为这是首次设立安息日并颁布孝敬父母诫命的时候,因他们认为百姓此前的道德律只包括挪亚的七条诫命。但没有理由相信那里颁布了任何具体律法或条例(对道德和宗教义务的详细规定乃留待另一个时间和地点);更可能的是,神向他们说明了他待人一般性的原则或法则,就像他曾向亚伯拉罕说明的一样(创17:1)。神已履行了他与列祖所立圣约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就是把他们的后裔从埃及领出来,并且仍要保守和搭救他们;现在他告诉他们,他也要求他们履行自己在圣约中的部分,就是:他向他们所提供的圣约特权,以他们顺服为条件。这“律例、典章”所指的正是这一般性诫命,从下节的语气就显而易见。
“试验他们”,或作“考验他们”。神现在把以色列人带进某种处境中,好试验他们的信心和顺服(参创22:1)。
第26节 又说: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神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
JFB 对本节无注释。
第27节 他们到了以琳,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
“到了以琳”,即“众树”或“棕树丛”;Robinson(《Biblical Researches》卷1第100-105页)认为,这就是今称 Wady Ghurundel 的地方,是西部旷野中最宽广的水道,是一片绿洲,生长着各种树木,其中棕树仍然十分显眼,并有丰沛溪流滋润,雨季时水流穿谷而过。有人反对这里就是以琳,因为它距离 Howarah 只有六英里。该地估计宽约一英里,但向东北延伸很远。Wilson(《Bible Lands》卷1第174页)和 Laborde(《Commentaire Geog.》本处)更偏向邻近的 Wady Useit,主要因为那里有棕树。Lepsius(《Letters》540-541页)则根据他对玛拉位置的理论,把以琳定在更前方许多的 Wady Shubeikeh。Stanley 则不作断定,只说:“以琳必是 Ghurundel、Useit 或 Taiybeh 之一”(《Sinai and Palestine》37、68页)。不过,支持 Wady Ghurundel 的意见最多。
Robinson 说:`Ghurundel 是阿拉伯人最著名的饮水处之一,而以色列人很可能在那里停留了好几天,因此他们偶尔走一次较长路程,到达海边平原,也并不困难。再者,像以色列人这样超过二百万人、又有许多羊群的大军,不大可能总是整队同行。更可能的是,经文所列各站主要指摩西和长老们及与他们同行的一部分人之总部;其他人则因水和草场的方便,在前后不同距离上行进。`(另见 Porter《Answer to Colenso》第31页,以及同作者发表于《Family Treasury》1866年第11、12期的文章。)
[`eeynot] 意为泉源;但因为这些泉容易被流沙堵塞,常常需要挖掘出水,所以称之为井也很恰当。棕树有矮短的树干和蓬松的枝叶,极其典型地属于旷野,只生长在湿润地。哪里有棕树,哪里就近有水;因此,旅行者在旷野中掘地寻找水时,通常在离树根能吸收到水分的不远处就能找到(Shaw《Travels》卷1第259-261页;Wilson《History of the Expedition to Egypt》第18页)。经文特别记下棕树的数目,这也符合现今惯例。`托尔(西奈半岛山地区)棕树林中的棕树都是登记在册的,它们本身就是资本。`(Henniker,引自 Stanley《Sinai and Palestine》第22页注。)这些棕树至今仍然很多,虽然稍显矮小。
据测量,Wady Ghurundel 现存的一棵棕树树荫周长有180英尺。Kurtz(《History of the Old Covenant》卷3第14页)认为,以琳是神特别预备给以色列人安营之地,并从中看出:十二股水泉对应十二支派,七十棵棕树以其蓬松树冠形成华盖,让七十位长老各自可以在其下支搭帐棚。经过旷野的疲乏旅程之后,这营地因其荫凉与青翠,又因给干渴众人充足供应甘甜之水,想必显得格外令人愉悦。`有两天之久,他们的路途都经过林木茂盛、水源充足、甚至颇具浪漫意味的地区;与埃及单调荒凉的平坦景色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半岛的山地风光就在这里突然呈现在他们面前。`(Drew《Scripture Lands》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