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以下是神人摩西在未死之先为以色列人所祝的福。” 以下是摩西……为以色列人所祝的福。与前面所提到的事相一致(见申命记31:24注),有些作者主张,本章是由摩西之后的一位作者,或者至少不是摩西本人,写入文字记录中的。持这种看法的肯尼科特根据以下理由加以支持:(1)因为在《申命记》这卷书中,摩西通常以第一人称谈及自己,而这里却用了第三人称。(2)因为“神人”虽然是先知的称号(撒上2:27),但摩西不大可能把这样一个听起来很高的称号用在自己身上。(3)因为记录者把自己说成是百姓中的一员,是服在摩西职权之下的人。
基于这些及其他理由,他断定,以下这一系列祝福,是由一位亲耳听见摩西宣告这些祝福的人记录下来的,并加上了申命记33:1-5中的引言:“以下是摩西为以色列人所祝的福。” 在这庄严的举动中,他像雅各一样,在临终前以职分性的方式宣告了预言性的祝福。这“祝福”一方面是凭着信心为他们祈求祝福,另一方面是预先指明神要赐给各支派的福分。先知常被说成是在做他们其实只是预告将要发生的事(创49:7;耶1-10章;结43:3;何6:5)。有些批评家声称,本章与前一章之间存在不一致。但这两段所关注的对象大不相同。申命记33章包含一首极其高贵的诗歌,展开神审判的法则,为要彰显耶和华待以色列之道的公义。本章则记载这位可敬领袖的告别讲话,他借着依次向各支派宣告合宜的祝福,向百姓辞别。
第2-4节 “他说:耶和华从西奈而来,从西珥向他们显现,从巴兰山发出光辉,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他右手为百姓传出烈火的律法。” 他说:耶和华从西奈而来,从西珥向他们显现,从巴兰山发出光辉,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他右手为他们传出烈火的律法。耶和华从西奈而来,从西珥向他们显现,[laamow,向他们——诗体中的单数形式]。由于在这里所描述的耶和华显现之前并没有提到任何人物,所以有人猜想,经文正确的读法应当是[lª`amow],“向他的百姓”。但这一猜想没有手稿依据。[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显然看见的是希伯来词laanuw,第一人称复数,因此他们译为“向我们”;叙利亚译本、武加大译本以及昂克洛斯的他尔根也如此。但这同样没有根据。] 我们的译本没有必要补入“向他们”;因为正如亨德森(《论默示》,476页)正确指出的,“这里代词的与格,像常见情形一样,放在不及物的运动动词之后,只是赘语。” 他从万万圣者中来临,[wª'aataah meeribbot qodesh],意思是“一万”(士20:10),也常常泛指极大的不定数目(创24:60;诗91:7;歌5:10;结16:7)。[Qodesh,圣洁。它受前一个词支配,因此在这里相当于形容词“圣洁的万众”;不能因为rªbaabowt是阴性复数就反对这种理解,因为这个数词本来就是阴性的,而且也曾以类似方式与天使连用(诗68:17)。然而七十士译本把qaadesh读作Kadesh,因此译为“与在加低斯的万众同来”。
肯尼科特(《论文集》卷1,426页)和埃瓦尔德(《历史》)采纳了这一解释,并把这两个希伯来词都当作地名,译为“从米利巴加低斯而来”。他们为这种译法辩护的理由是:(1)前三个分句都含有地名,而第四句只需改动一个字母,也就可以有地名;(2)米利巴加低斯这个名字出现在上一章末尾;(3)“他的圣者”一词通常写作qªdoshaayw。] “从他右手为他们传出烈火的律法”,[miymiynow 'eesh daat laamow]。这些词曾引起许多困惑。格塞纽斯把它译为:“在他(耶和华)的右边,有火,有律法赐给他们”,即赐给以色列人;也许可以理解为“旷野中引导他们道路的火柱”。但这种解释被认为不能令人满意;大多数批评家把这一短语理解为“律法之火”,相当于“烈火的律法”。
[武加大译本译作“燃火的律法”,认为神圣历史作者采用这种不寻常的表达方式,是要突出颁布律法时所伴随的可畏现象。] “烈火的律法”之所以这样称呼,一方面因为颁布时伴有雷轰闪电(出19:16-18;申4:11),另一方面因为它对违背诫命之人宣告了严厉而不容缓和的咒诅(林后3:7-9)。虽然西奈山上显出了这些令人敬畏的威严象征,律法实际上仍是在恩慈和爱中赐下的(申33:3),为要促进百姓今世和永世的福祉;它也是“雅各会众的产业”,不仅因为这百姓有世代相承的义务去遵守它,也因为它是这个民族伟大的标志和特殊的特权。
第3节 “他疼爱百姓;众圣徒都在他手中;他们坐在他的脚下,领受他的言语。” “众圣徒都在你手中”,[qªdoshaayw,他的圣者]。[bªyaadekaa,在你手中,是一种习语,只是表示“与你同在”。] 这里可以看到一个非常突然的转换,从第三人称“他的圣者”转到第二人称“你的手”。[七十士译本作:“在他右边有天使与他同在”;无论别的方面如何,这种译法保留了与前一句“圣洁的万众”之间的平行结构。] “他们坐在你的脚下”,[tukuw,躺下;这是圣经中仅此一次出现的词。] 格塞纽斯认为“他的圣者”指的是以色列人,因此把这句译为“他们安营在你脚下”,即安营在西奈山脚。
但大多数解释家认为本节是前节的延续,因此把这句用于天使军队谦卑俯伏的姿态:“他们俯伏,他们在你脚前下拜。” “各人领受你的言语。” 格塞纽斯自然把这话理解为以色列民接受神谕;而另一些人则按动词完整的意义“拿起并带走”来理解,把它联系到颁布律法时天使的服事(参诗68:17)。在一个借自晨曦和太阳渐增光辉的优美比喻之下,神的威严被崇高地描绘为一束神圣之光,显现在西奈,并把光辉散播到周围全地,在引导以色列向迦南前行时照耀四方。在这些对神显现的描写中,神被描述为从南方而来,一般都是指西奈山上的雷轰闪电;但同一方向上的其他山也与之同被提及。西珥位于亚拉巴低地的东边;巴兰山或者是亚拉巴低地西边的山脉,或者更可能是靠近半岛的旷野南界山地(罗宾逊;参士5:4-5;诗68:7-8;哈3:3)。
第4节 “摩西将律法传给我们,作为雅各会众的产业。” 就摩西所担当的职分而言,他是耶和华所差派的使者。“雅各会众的产业”,[mowraashaah,产业、所有物]。律法这样被称呼,是因为它是以色列有别于列国的特权之一;这个词含有世袭权利的意思(结11:15;25:4,10;参诗119:111,诗人也把律法称为自己的产业,不过那里用的是另一个词)。
第5节 “百姓的众首领,以色列的各支派,一同聚会的时候,耶和华在耶书仑中为王。” “他在耶书仑中为王。” 关于“耶书仑”作为以色列的称呼,见申命记32:15。按本节与前节的语法连接,“他”必须指摩西;从某种受限制的意义上说,摩西也可以被称为“王”,因为他是在神之下的最高治理者(士19:1;耶19:3)。但上下文的意旨排除了这种解释;因为在律法颁布时,“百姓的众首领和以色列的各支派”所组成的大会,指向他们对国家之约所作出的公开而庄严的同意,而这约是由上文所描述的荣耀神显所印证的;于是耶和华虽然凭着他的创造大能和护理作为本来就是宇宙的主宰,但借着律法制度的设立,开始在他所拣选的百姓中行使君王的职分。因此,必须承认他才是“在耶书仑中为王”的那一位。许多最著名的圣经学者都认为,“摩西”这个名字是抄写者误加进申命记33:4的,因此把混乱和晦暗带入了原本真正主题乃是神的显现与作为、而不是摩西的一段经文中(见肯尼科特《论文》卷1;米迦利斯《论摩西律法注释》34条)。
第6节 “愿流便存活不至死亡;愿他人数不至稀少。” 愿流便存活,不至死亡。虽然他失去了长子的尊荣和特权,但仍要保有以色列诸支派之一的地位。他的人数比若干别的支派更多(民1:21;2:11),然而却渐渐沦为一个游牧性质的支派,只够勉强“存活,不至死亡”。约瑟夫说(《古史》卷4,第8章,第48节),摩西为每一个支派都祝福;因此可以推论,在他所用的《五经》文本中,西缅的名字原是有的,虽然现今无论希伯来文本还是撒玛利亚文本都省略了;相应地,在七十士译本的亚历山大抄本中也有这句: “愿西缅人数众多。” 但阿波利拿里斯指出,“准确的抄本里没有西缅这个名字”;蒂申多夫在他的《梵蒂冈抄本》版本中也把它删去,不过当然仍在注释中列作异文。
布伦特教授(《无意中的巧合》89页)认为,这一省略是由于这个支派在巴力毗珥之罪上居于首位(民25章;26章)。我们现今文本的读法,与圣经其他关于这个支派的记载是一致的(民1:23;25:6-14;26:14;书19:1)。“愿他人数不至稀少”,[mªtaayw micpaar],意思是“可数之人”,即人数很少、容易数清(申4:27;创34:30;民9:20;代上16:19;诗105:12;耶44:28)。“在这些话里,”格塞纽斯说,“从前一句可以补出一个否定词,因此可译为‘愿他的人不只是一个数目’”,即愿他们人数众多,不可胜数。格塞纽斯这一解释得到多数译本的支持[七十士译本作“愿他人数众多”;惟独武加大译本作“愿他人数稀少”。
第7节 “为犹大祝福说:耶和华啊,求你俯听犹大的声音,引导他归于本族;他曾用手为自己争战,你必帮助他攻击敌人。” 这是论犹大的祝福。其总意指向犹大的大能与独立,也指向他在一切军事征战中,尤其在入侵之战中居于领导地位。摩西为这个支派作了简短而恳切的祈祷,求它在出征时得胜,并且平安归回(见创49:11注)。
第8-10节 “论利未说:耶和华啊,愿你的土明和乌陵都归你的虔诚人;你在玛撒曾试验他,在米利巴水与他争论。他论自己的父母说:我未曾看见;他也不承认弟兄,也不认识自己的儿女。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话,谨守你的约。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他们要把香焚在你面前,把全牲的燔祭献在你的坛上。” 论利未说。这一祝福的重点,是利未人被派任那尊贵而神圣的祭司职分(利10:11;申22:8;17:8-11);这是对他们热心维护神之事业的奖赏,也是对他们严厉惩治那些参与铸造金牛犊之偶像崇拜、甚至包括自己至亲之人的回报(出32:26-28;参玛2:4-6)。“愿你的土明和乌陵都归你的虔诚人。” 关于大祭司胸牌上这奇特的刻文,见出28:30;利8:8注。
这里这些话采取直接祈祷的形式:主啊,土明和乌陵本是你的。愿这被分别为圣的胸牌,以及那特别胸牌所象征的一切恩赐和恩惠,都归给那个支派,尤其归给你分别为圣归于自己的那位大祭司,“你的圣者”,他在某种意义上高于其余百姓;也就是说,愿祭司职分在亚伦家中得以延续。“你在玛撒曾试验他”,意思是,虽然他因米利巴的过犯受了试验、责备,并因此不得进入迦南(见民20:10-13注),但他并没有被剥夺大祭司的职分。这祈祷的意思是:作为利未支派的代表,他仍可以更蒙尊荣,成为把亮光和真理传布给百姓的尊贵媒介。
第9节 “他论自己的父亲……” 也就是指那位被分别归给你的人。这里仍是以亚伦为论述对象,他代表利未支派;这个支派为神的尊荣大发热心,不惜牺牲天然情感,毫不留情地杀戮那些犯了偶像崇拜之罪的至亲(参太10:37)。
第11节 “求耶和华降福在他的财物上,悦纳他手里所办的事。那些起来攻击他和恨恶他的人,愿你刺透他们的腰,使他们不得再起来。” “求主赐福于他的财物,悦纳他手里所办的事。” 这祈祷继续求神特别赐福给他们,使他们在保管神圣言语和公开教导耶和华律例典章的职任上蒙恩(参申17:18),藉着服事把道德和宗教教训的要素传播给广大百姓(申31:10)。“刺透那些……使他们不得再起来”,是指利未人在将来常常会遇到的轻忽和反对(申14:27-29;16:11-14;26:12)。
第12节 “论便雅悯说:耶和华所亲爱的,必同耶和华安然居住;耶和华终日遮蔽他,也住在他两肩之中。” 论便雅悯说:“耶和华所亲爱的”这一称呼,一方面因为他是雅各所钟爱的对象,另一方面因为据约瑟夫所说,他的支派位于全国最肥美的地区。希伯来文本[yªdiyd Yahweh]是“耶和华所爱的”;而撒玛利亚译本把它改成“耶和华的手、耶和华的手必居住”等。这个支派蒙了一项特殊恩惠,就是它所得之地靠近神的殿。“住在他两肩之间”,[kªteepaayw](书15:8;18:16,在这些地方这个词用于耶路撒冷周围的山岭),意思是“在他的两侧或边界之间”。耶路撒冷城所在的锡安山属于犹大,但圣殿所在地摩利亚山却在便雅悯的边界之内。
第13节 “论约瑟说: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地里所藏的泉水。” 论约瑟说:“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 这支派的领土位于巴勒斯坦中部,土地肥美,景色优美,自然出产的种类比本国几乎任何别处都更加丰富,并且丘陵与谷地交错成趣。“得天上的宝物”,即湿润的空气;在像巴勒斯坦这样的国家里,这是一种极其宝贵而真实存在的特色。“甘露”,就是极其丰沛的露水(士6:37-40)。“地里所藏的泉水”,就是那里的地下泉源极其丰富。“整片地区确实可称为‘美地’;从犹大和便雅悯延伸进去的岩石山坡,被宽阔肥沃的平原、连绵的青草地,以及有流水的山谷所打断。”(《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手册》294页)
第14节 “得太阳所晒熟的美果,月亮所养成的宝物。” “得太阳所晒熟的美果,月亮所养成的宝物”,[yªraachiym,月亮们;七十士译本作“太阳按时所生的果实,以及月亮会合所产生的果实”],即每年的和每月的植物生长。“从新月到满月,一切植物和各种幼苗都被认为比任何其他时期更能增长力量。有人还认为树木的汁液会随着月亮的盈亏而升降。”(罗伯茨《东方图解》131页)
第15节 “得上古之山的至宝,永世之岭的宝物。” “得上古之山的至宝,永世之岭的宝物”,“至宝”[meero'sh],即最好的赠与;就是那些在层层梯田般山坡上茂盛生长的橄榄园、葡萄园、无花果树和谷物;而那些高地之间蜿蜒如网的肥沃平原和山谷,也同样谷穗翻浪,并充满橄榄与葡萄(见亨斯滕堡论诗72:16)。“即使在我们自己国家最富庶的地方,我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显的农业繁荣迹象。”
第16节 “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并住荆棘中上主的喜悦。愿这些福都归于约瑟的头上,归于那与弟兄迥别之人的顶上。” “并住荆棘中上主的喜悦”,意思是:凡可从神的恩慈中期待的一切祝福,都临到他;这位神从前曾在荆棘中向我显现,为要表明他关心他百姓的解放和长久的兴盛(见出3:2注)。“愿这些福都归于约瑟的头上……” 关于这最后一句的解释,见创49:26注。
第17节 “他为牛群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邦,直到地极。这角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 “他为牛群中头生的,有威严。” 这种动物以勇猛和凶悍著称。杰拉德·沃修斯(《论偶像崇拜》9章)用了大量学问,试图证明这里称约瑟为牛,是因为在埃及,这种兽的形象常被当作这位显赫族长的象形符号,象征他的慷慨、尊贵和有用。但显然构成这段经文中心思想、成为比喻中突出比较点的,是这种动物的活泼敏捷、好动精神,以及巨大的力量和不屈的精力。选用公牛作为最恰当的形象,大概不仅因为它是人所熟悉的对象,也因为在闪族民族中,它几乎和狮子一样令人畏惧(莱亚德《尼尼微及其遗迹》2卷428页)。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wªqarneey rª'eem],意思是“野牛的角”;原文是单数,不是复数,我们的译者为了解决困难,在正文中用了复数“独角兽的角”,虽然较正确的译法其实已附在页边注中,可能是休·布劳顿所加。[七十士译本作“独角兽的角”;武加大译本也作“独角兽”,即独角之兽。] 这种动物究竟是什么种类,是否真实存在,历来众说纷纭。布丰及其后许多著名博物学家都断言,它完全是虚构的,并否认圣经任何地方提到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独角兽。有人声称,对它存在的信念,也许起源于人们只看见某种动物的侧面之角;因为亚述雕刻家和画家常把家牛画成只有一只角,正如马在侧面图中常常只有两条腿和一只耳朵一样,因为古代艺术家并不企图在动物侧面图中把两边都画出来(莱亚德,同书2卷430页)。
[另一方面,七十士译本在该词出现的所有经文中,都用希腊词monokeroos(独角兽)来翻译这个希伯来词(民23:22;伯39:9;诗22:21-22;29:6;92:10-11),只有在赛34:6-7中,才改用较含糊的“那些强壮肥硕的动物”;若非他们熟悉这种动物,不大可能会用如此具体的译法来译rª'eem。] 此外,许多近代观察者都声称见过它(如洛博《阿比西尼亚旅行记》;维纳《实用辞典》“独角兽”条;《季刊评论》1820年10月号)。然而,尽管这些旅行者这样断言,他们所描述的动物显然不可能是圣经中的rª'eem;因为本节明说它有两只角。正因受这一点影响,圣经学者才认真而辛劳地考究这种动物究竟是什么。耶柔米、帕格尼努斯、布鲁斯(《阿比西尼亚旅行记》卷5,82页)等认为它是独角犀牛。
博哈特、罗森米勒以及莱亚德等则认为它是野山羊(Oryx leucoryx),一种凶猛的羚羊;莱亚德说,佛罗伦萨的米利亚里尼教授曾告诉他,在埃及雕刻中某一羚羊图像上方的象形文字里,确有rª'eem这个词(《尼尼微及其遗迹》2卷429页)。舒尔滕斯、德威特、维纳、格塞纽斯则理解为水牛。如今,犀牛和羚羊这两种解释一般都被否定了;因为且不说它们在许多方面不符合圣经文本的条件,仅从本节以及其他所有提到rª'eem的诗歌段落中的平行结构就很清楚,这必是一种牛科动物,因此只剩下水牛的主张值得考虑。罗宾逊说(《圣经研究》3卷306页):“巴勒斯坦有大群有角的牲畜,其中有许多水牛。在埃及,以及巴勒斯坦中部、提比哩亚附近和湖区周围,它们与肉牛混养,通常也用于同样用途。但它们性情羞怯,外貌不佳,脾气也不好。
它们古时无疑存在于巴勒斯坦,不过大概是野生或未被驯服来劳作的,正如今日阿比西尼亚的情形一样。既然这种动物实际上存在于巴勒斯坦,几乎没有疑问,这就是希伯来圣经中的rª'eem,而古今译本却都把它译作那似乎虚构的独角兽。” 这一看法一度普遍被接受;直到特里斯特拉姆先生近来的科学考察中,在贝鲁特附近狗河岩石中的骨角砾岩里,似乎发现了一项证据,使天平强烈地转向支持野牛(Bos priscus或primogenitus)的说法。若日后在巴勒斯坦的研究能藉着发掘更多更完整的野牛标本来证实他的猜想,那么这个长期在圣经文学中悬而未决的问题就可得到满意解决了。
“用以抵触万邦,直到地极。” 动词[yªnagach]描写有角牲畜用角顶撞的动作;这里是比喻用于约瑟支派,表示他们要把占据那地的迦南人赶开,以便为自己争取定居之地。以法莲和玛拿西所得的地业,一边从地中海延伸到约旦河,另一边又从约旦河延伸到叙利亚边境(参书17:14-18)。“这角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 在这句话里,构成约瑟“荣光”的双角这个比喻,被解释为从这位族长而出的双支派之众多人口,正如一颗头上长出两角一样。
第18节 “论西布伦说: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在你帐棚里可以快乐。” “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就是在商业事业和海上航行中欢喜。因为“西布伦支派所得的地业,包括直到革尼撒勒湖的地,也包括属迦密和海边的地”(约瑟夫《古史》卷5,第1章,第22节)。“以萨迦啊,在你帐棚里可以快乐。” 这个支派将偏爱一种半游牧的生活方式,把农业和牧养结合起来,并在其丰饶之地的资源中享受安静、舒适与安逸(参创49:14-15)。这一节并没有平行结构;因为它由两个分句组成,而这两个分句分别指向两个不同支派;一个的“出外”与另一个的“帐棚”形成对照。这两兄弟在预言性的祝福中并列提及,因为他们在所分得的地业上将彼此紧密相连。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以及创世记49章中,西布伦虽然年幼,却因他的支派更活跃、更显著而被先提。
第19节 “他们要将列邦召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并沙中所藏的珍宝。” “他们要将列邦召到山上”,[`amiym],指以色列众支派。“这山”大概是他泊山,位于西布伦和以萨迦的边界(书19:22)。赫尔德所幻想的说法缺乏可靠依据,而斯坦利热切采纳了它(《西奈与巴勒斯坦》343页;《犹太教会讲演录》266页),即他泊是北方各支派共同的圣所。后者还补充说:“按照《Midrash Galkaton》对申命记33:19的解释,他泊本来应该是建造圣殿的山……若不是有明确启示命令圣所必须建在摩利亚山上。”(引自施瓦茨71页)底波拉和巴拉就是在那座山上,于与西西拉大决战前“召聚百姓”;而且他们胜利归回之后,那首崇高的感恩诗歌(士5章)很可能也是在那里歌唱的。
有人认为,在士师时期那种非常态之下,以色列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宗教中心,因此那地北方的“众民”曾聚集在“那山”平坦翠绿的山顶举行节期集会;这也许有其可能。但神圣历史并没有提供足够资料来支持这样的结论;这种看法无非建立在对他泊作为宗教敬拜场所之传统神圣性的猜测之上(参诗89:12;何5:1)。不过,这个祝福在犹太历史的末期得到了充分实现;那时“众民”确实被召聚了,不过不是到他泊山去,因为把变像之事定在他泊的说法是错误的,而是到北方那个地区许多山上,去聆听伟大教师基督的教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即地中海和加利利海(革尼撒勒湖)的丰富。这两个支派要与腓尼基人进行珠宝、珊瑚、龙涎香等贸易,尤其是出产著名推罗染料的紫贝壳类。
“并沙中所藏的珍宝”,即金银砂粒,尤其是玻璃,因为他们近邻比路斯河的沙土可用来制造玻璃。约拿单在他的他尔根中具体提到镜子以及可由这种沙制成的器具。约瑟夫说:“离多利买(亚柯)两英里,有一条很小的河流经过,名叫比路斯;在门农墓旁有一个奇妙之处,方圆一百肘,呈圆形而中空,能产出制玻璃所需的沙土;即便被取走许多船货,挖空之后,不久又会重新充满。”(《犹太战记》卷2,第10章,第2节)普林尼说(《自然史》36卷26节):“那片海岸不过半英里长,却数百年来一直足以供应玻璃制造。”
第20节 “论迦得说:使迦得扩张的,应当称颂。迦得住如母狮;他撕裂膀臂,连头顶也撕裂。” 论迦得说:“使迦得扩张的,应当称颂。” 这或者是指扩展他领土的边界,但其实没有这种需要,因为他们的地界已经相当宽广;或者更可能是指把他从那些常被周围敌对支派攻击而卷入的困境中解救出来。这里译作“扩张”的词,也有这种意义(诗4:1;参31:8)。士师记11章就给出了一个例子,说明约旦河东的游牧支派怎样受到周围贝都因人的骚扰。“他住如母狮”,[shaakeen],意为“蹲伏、安居”,虽被敌人围绕,却安然无惧。在雅博河(撒迦)以南的森林地区,“他住如母狮”(参创30:2;49:19)。迦得是一个极其善战的支派,以无畏的勇猛著称。“他撕裂膀臂,连头顶也撕裂。” [七十士译本作“粉碎膀臂和首领”。] 在本节中,这无疑是对前一句所用话语的比喻性应用。但这措辞的基础,是前句所说那些凶猛食肉兽的习性;它们像一切猛兽一样,扑住猎物时会咬住肩胛或颈项靠近头骨的某一点,伤及脊髓,便会迅速而似乎无痛地致命。(参李文斯通博士《非洲旅行日记》中他在马博察与狮子搏斗的生动叙述。)
第21节 “他为自己选择头一段地,因在那里有设立律法者的分存留。他与百姓的首领同来;他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耶和华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 本节没有《JFB》注释。
第22节 “论但说:但为小狮子,从巴珊跳出来。” “但为小狮子”,[quwr 'aryeeh],即幼狮;不同于[kªpiyr],后者指已断奶、开始自己捕食的少壮狮子。这里称但为“小狮子”,是根据对他支派未来性格的认识或预见;因此布克哈特把这句理解为:“他将要跳跃”,即他长大、开始寻找猎物之后。“从巴珊跳出来。” 但原先在迦南西南所得的地业显然不够用,于是他突然发动一次成功的侵袭,在那地最北端建立了殖民地。这完全可以被描述为从巴珊的耶别勒黑什山脉跳到拉亿去;拉亿就安然无备地坐落在这条山链脚下,因此被他们攻取,并改名为但。
第23节 “论拿弗他利说: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为业。” 论拿弗他利说。这个支派那可喜而肥沃的领土,位于“西方”,就是米伦湖和基尼烈湖的边界一带,又位于北方但人的“南方”。“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 他们实在有理由满足;因为“那些下临到户勒平原和加利利海北岸的多树林山地,归拿弗他利所得,其中包含巴勒斯坦最美丽的景色和最肥沃的土地之一。”(波特《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手册》363页)
第24节 “论亚设说:愿亚设享受多子的福乐,得他弟兄的喜悦,可以把脚蘸在油中。” 论亚设说:“愿亚设蒙福。” 在亚设出生时,人们也曾对这个名字作同样的双关,因为它的意思就是“有福、快乐”。这个支派的景况被描绘为兼具一切属世幸福的要素。他的领土包括富饶的耶斯列平原西端、美丽的迦密山,以及从那山直到西顿的肥沃海岸低地。“把脚蘸在油中。” 这话或者指用脚榨油的过程,或者指他的地区特别肥沃,非常适合栽种橄榄。
第25节 “你的门闩是铜的,铁的。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 “你的门闩是铜的,铁的。” 这类鞋子适合他从迦密直到西顿的多岩石海岸。乡村居民以及古代战士,他们的小腿常有金属护胫保护(撒上17:6;弗6:15),并穿铁底的鞋。若有人探访黎巴嫩南坡,至今还能见到这些矿藏(波特《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手册》363页;肯德里克《腓尼基》35页;斯坦利《西奈与巴勒斯坦》265页)。
第26节 “耶书仑哪,没有能比神的。他为帮助你,乘在天空,显其威荣,驾行穹苍。” “耶书仑的神,没有谁能与他相比。” 本章以一段向以色列表示祝贺的话作结,称颂他们有耶和华作他们的神和保护者,这是他们特殊的幸福和特权。“他为帮助你,乘在天空”,[bª`ezrekaa,可以作“为帮助你”,也可以作“作你的帮助”(参何13:9);七十士译本采纳后一种意思,译为“乘天而行,作你的帮助者”]。这显然是指云柱火柱,它既是以色列的引导,也是他们的遮护。
第27节 “永生的神是你的居所;他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他在你前面撵出仇敌,说:毁灭吧。” 本节没有《JFB》注释。
第28节 “以色列安然居住;雅各的本源独居五谷新酒之地。他的天也滴甘露。” “雅各的本源”,就是以色列的后裔,必住在蒙福、蒙恩宠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