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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第 18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Deuteronomy 18

第1节 利未祭司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火祭的祭物和耶和华的产业。祭司和利未人……要吃这些祭物。利未支派不像其余各支派那样分得产业(见民数记18:20注),乃是全然分别出来归于祭司职任,所以他们的供养应当出于十分之一、初熟之物,以及献在坛上的祭物中的某些分;这些本是神明明指定归给自己的,献上以后又转赐给服事他的仆人(民数记18:8)。

第2节 所以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他所应许他们的。JFB对本节无注释。

第3节 祭司从百姓所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祭的,无论是牛是羊,要把前腿、两腮和脾胃给祭司。这就是祭司从百姓所得的分。凡献感谢祭或平安祭的(利未记7:31-33),都奉命把胸和腿给祭司作为应得之分。这里又特别提到“两腮”,或头,以及美味之物。但这究竟是新的规定,还是对旧例的重申并加上更多细节,并不容易断定。

第4-5节 你也要把五谷、新酒、油的初熟之物,和羊毛中头一次剪下的给他。JFB对这几节无注释。

第6-8节 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利未人若……一心愿意前来。看来利未人从极早的时候起就是轮流供职;但因人数众多,他们真正被召入职事的时候相隔甚远。然而若有利未人因着卓越的敬虔,决意将自己完全并持续地献于圣所的神圣职责,他就可以实现这热切的心愿;既然准他参与事奉,也就准他分享供养。即便他自己有私产,也不可因此扣留或减少他像其他供职祭司一样应得的供养。这条例的理由或原则是显而易见的(哥林多前书9:13)。同时,虽然对这样热心舍己的职员进入服事提供了一切便利,但这种准入仍须按着秩序进行。他要“像他众弟兄一样”供职,也就是革顺人同革顺人一起,米拉利人同米拉利人一起,免得已立定的班次受到扰乱。

第9节 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不可学着行那些国民可憎恶的事。参见利未记18:21注,七十士译本在那里译作“不可使你的后裔经火归与摩洛”,而在本处则把同样的话译作“使他的儿子……经火”。

第10节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占卜的,[希伯来文 qoceem, qesamim;七十士译本 manteuomenos manteian]。[qaçam原意主要是“分开”,由此引申为借抽签或占卜来决定,尤其是以西结所列举的三种人所喜爱的占卜方法(以西结书21:21)。这个动词用于术士(约书亚记13:22撒母耳记上6:2)、交鬼的(撒母耳记上28:8),以及希伯来人中的假先知(弥迦书3:6-7,11)。这里这词似乎不是指某一特别种类的占卜,而是作为总括性的引言,引出下面将要列举的各种邪术。参Rosenmuller和Havernick。]观兆的,[m`onen,为一动词的分词,原意是“结云”或“聚云”;因此有人把这里译作“观云的”;另一些人则追溯其字源到`ayin,即“眼”,而译作“用邪眼迷惑人的”。]这里究竟指哪一种占卜,并不确定。[七十士译本在这里用kleedonizomenos,仿佛这种术是借某种特别的声音或声调来行;而在别处则用ornithoskopeesesthe,意为察看飞鸟。参利未记19:26注。]用法术的,[uwmnacheesh],也可译作观蛇兆的,即行蛇卜术的人,模仿蛇发出低微嘶声(Bochart,《Hierozoicon》;参利未记19:26注)。七十士译本作oioonizomenos。

行邪术的,[uwmkasheep,Piel分词],就是行魔法的人、术士(出埃及记7:11但以理书2:2玛拉基书3:5);阴性形式见出埃及记22:18。七十士译本作farmakos。

第11节 又不可有念咒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念咒的,[wªchober, chabar],就是用魔结或咒语捆绑人的(参诗篇58:5)。七十士译本作“唱咒语的人”。交鬼的,[wªsho'el 'owb],或可译作求问神谕的人(Gesenius)。但'owb本意是“腹”,所以这词组通常被理解为指腹语者。七十士译本作ergastirmuthos。参利未记19:31注。行巫术的,[wªyid`oniy],意为“有知识的人”“智慧人”。七十士译本作teratoskopos,即观察异兆的人。参利未记19:31注,七十士译本在那里把原文译作epaoidoi。过阴的,[wªdoresh 'el hammetim],就是向死人求问的人。七十士译本作eperootoon tous nekrous。这一切欺骗之术,都是偶像崇拜的附属物,都当被禁止并彻底废除。正因为这些魔鬼般的邪术,以及它们所引向的可耻恶行,那地的原居民才要从迦南被赶逐出去。尽管有这明明的命令,那地的居民,尤其是非利士人,仍因他们的占卜和迷信习俗,常常成为以色列人的网罗和绊脚石。

第12-14节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JFB对这几节无注释。

第15节 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耶和华你的神要给你兴起一位先知,[nabi']。参见创世记20:7出埃及记7:1民数记12:6等注。

这个应许插在前面禁戒之后,使有些人据此把它应用于那一系列真实先知,就是神不断差派来教导、引导并警戒他百姓的先知;若从这个角度看,其意思就是:“你们无须求问占卜的和算命的,因为我必赐给你们神所设立的先知;至于怎样辨别他们真伪,可靠的标准也已经给出(申命记18:20-22)。”神像父亲一样,在人生最寻常、甚至最琐细的事务上都以警醒的护理看顾人,这是希伯来百姓自列祖时代以来坚定的信念(创世记24:12;30:22;31:42;撒母耳记上1:11);因此,他们既把先知看作神的使者,就期望先知能就一切令他们关切或忧虑的事给他们信息(撒母耳记上9:6-10)。

为了适应这种普遍心态,按许多犹太和基督教著名作者的看法,神乐意在律法中特别作出安排;因此,在禁止以色列人容留占卜的或求问交鬼之人的同时,他应许赐给他们一位先知,向他们启示他的旨意。这应许在某种程度上,先是应验于约书亚(申命记1:17);随后应验于以色列众先知和治理者这一整体(约书亚记9:14耶利米书21:2;37:17;以西结书14:1-7);但它完整的实现,则在一位个人身上,这人无论品格或资格都卓然超群。Havernick认为,摩西的话意味着神会在国家需要时,兴起这样一位先知。Hengstenberg(《基督论》1卷3、95-107页)认为,这话包含整个先知职分作为一个理想的统一体,而在其中却有一位真实的基督,即弥赛亚。

Kurtz(《旧约圣约史》第3卷474-489页)和Baumgarten(第1卷第2册483页)则坚持这话专指某一明确的人物。他们都一致反对理性主义者的意见,支持弥赛亚性的解释,并表明这大概也是主在世时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的看法(约翰福音4:25;6:14;6:45-47)。迈蒙尼德(《律法根基》10章9节)定下一条规则:“若有先知为另一位先知作见证,这人就当被视为先知,无须再受查验。”而基督,越加考察他的宣称,就越清楚显明他是一位先知;因为不仅这名称加在他身上(马太福音14:5;21:26;马可福音6:15;11:32;路加福音7:16;20:6;21:46),且众人断定他就是“那要来的先知”(约翰福音1:21;6:14)。

唯有弥赛亚像摩西(见申命记34:10注): 在其中保的身分上,在职事卓越的美善上,在神迹的数量、种类与规模上,在他与神亲密直接的交通上,在他设立新约时代这件事上,在他的立法职分上,以及许多其他相似之处上,若要一一详列,篇幅就太长了。然而必须注意,摩西引进的是旧约时代,基督带来的是新约时代;前者不过是后者的预表,正如经上所记:“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因此,基督完成了摩西所留下而未尽完全的神旨启示;如今再不会有谁能被说成是像基督那样的先知。他仍在教会中履行他的先知职分。

他在升天以后,曾差所应许的圣灵降在使徒身上,引导他们明白一切真理,并装备他们向世人宣讲并证实福音(使徒行传2:32-33;4:20;4:31;罗马书15:19);并且他也以先知的身分被描绘为展开那封严的书卷,揭示直到末时将临到他教会及其仇敌的一切事(启示录5:1-14)。虽然启示早已完成,神全部的旨意也已写成文字,但基督仍借着圣灵继续行使他的先知职分,赐恩赐给人,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他的身体;开启人的悟性,使他们能明白圣经,也能看见其中所启示之事的真理与美善;这样使福音临到他们,不仅在乎言语,也在乎能力,并在乎圣灵和充足的信心(路加福音24:45以弗所书4:8-12帖撒罗尼迦前书1:5)。

因此,这个预言在说出后一千五百年才得应验,而彼得(使徒行传3:22-23)和司提反(使徒行传7:37)都明确将它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表明他完全符合这里对他的描述。

第16-17节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JFB对这几节无注释。

第18节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凡要担当像摩西那样之先知职分的人,必须受神默示,并且清楚无误地领受这职分的差遣。基督既宣称自己有默示,也宣称自己有神圣的差遣(诗篇61:1路加福音4:18-19约翰福音8:28;12:49;14:24)。

第19节 谁若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谁若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彼得以稍有不同的形式重述这话:“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使徒行传3:22)在登山变像的场景中,当基督显现在世上、摩西为他作见证的时候,也有同样的命令从荣耀中发出:“你们要听他!”(马太福音17:5)犹太百姓因不信基督、轻忽他的使命而招致的可怕后果,已经历了一千八百年。摩西对那些拒绝听从这位先知之人所宣告的刑罚,最严厉地临到了那钉死我们救主的邪恶世代。他们自己所说的“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竟以最可怕的方式应验了。约瑟夫所记耶路撒冷被围的史实,充分证明神向那有罪的族类追讨了他儿子的血,就是他们曾如此残酷、如此羞辱地流出的血。“我必讨谁的罪”,彼得则表述为:“那人要从民中全然灭绝。”(使徒行传3:23;参罗马书11:20帖撒罗尼迦前书2:15-16

第20节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JFB对本节无注释。

第21-22节 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你心里若说,我们怎能知道耶和华所未曾说的话呢?参见申命记13:1-5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