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亚哈谢的母亲亚他利雅见她儿子死了,就起来剿灭王室的一切后裔。 亚他利雅,参见[历代志下 22:2]的注释。她对儿子一直有很大的影响;她儿子乃是在她的谋算之下,照亚哈家的精神行事。剿灭王室的一切后裔,即凡与王家有关、可能提出王位要求、并且逃脱了耶户杀戮之手的人([历代志下 21:2-4];[历代志下 22:1];[列王纪下 10:13-14])。她被激动行这场屠杀,部分是因她决意不让大卫家凌驾于她自己家之上;部分是出于自卫,为要防备耶户的暴力,因为耶户定意剪除亚哈的一切后裔,而她正属于那一族([列王纪下 8:18-26]);但主要还是出于她个人想要掌权的野心,以及建立巴力敬拜的欲望。这就是敬虔的约沙法之子与拜偶像、邪恶的亚哈家之女不相称联姻所结出的悲惨果子。亚他利雅这种“剿灭王室一切后裔”的可怕政策,直到近代在君士坦丁堡仍有实行,在布哈拉也仍被奉行(Joseph Wolff《Missionary Labours》,第493页)。
第2节 但约兰王的女儿、亚哈谢的妹子约示巴,将亚哈谢的儿子约阿施从那被杀的王子中偷出来,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卧房里,躲避亚他利雅,免得被杀。 约示巴,或作约沙巴特([历代志下 22:11])。约兰王的女儿,不是亚他利雅所生,而是侧室所生。从那被杀的王子中偷出来,可能是从尸体中把他抱出来,因为人以为他已经死了;也可能是从王宫的育婴房里带出来。藏在卧房里,这是祭司使用的房间,在圣殿的某一部分([列王纪下 11:3]),由耶何耶大和他妻子专责管理。然而,在东方,这里所谓的卧房,并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房间,而是一个小储藏间;白天把夜里铺在地上或坐榻上的褥子和其他寝具都扔在那里。这样的“卧具房”或杂物间,很适合作为他养伤恢复的方便之处,也适合作为王室婴孩及其乳母的藏身之地。
第3节 约阿施和她一同藏在耶和华的殿里六年。亚他利雅篡了国位。 本节,JFB无注释。
第4节 第七年,耶何耶大差人叫了百夫长和迦利人并护卫兵来,领他们进耶和华的殿,与他们立圣约,使他们在耶和华的殿里起誓,又将王子指给他们看。 第七年,就是亚他利雅在位第七年,也是约阿施被救后的第七年。耶何耶大差人去召聚众首领。若不是在公众隆重节期的时候,或者借着那样的名义,他几乎不可能召集这样一次普遍的会合。向他们揭示幼王得以保全的秘密,并与他们立约推翻这暴君之后,他便与他们安排执行计划的方式和时间(参见[历代志下 22:10-12];[历代志下 23:1-21]的注释)。耶何耶大的行为,他在这次密谋中充当了主导和首要角色,是容易且完全可以辩护的:因为亚他利雅本是篡位者,又属于那蒙神宣告要毁灭的族类;甚至就连耶何耶大自己的妻子,对王位都拥有比她更正当、更有力的权利。况且,犹大的主权是神亲自归给大卫家的,因此,这位要受冠冕的幼王本就拥有固有的继承权,篡位者不能夺去。再者,耶何耶大极可能就是大祭司;按其职分,本有责任监督神律法的正确施行。而且,在这次行动中,他也得到了国内民政与宗教方面主要权柄人物的赞同和支持。除此之外,他似乎还藉着当时先知们的劝勉和受了神的灵推动。
第5-12节 耶何耶大吩咐他们说:“你们当这样行:凡安息日进班的三分之一,要看守王宫。” 这些节,JFB无注释。
第13节 亚他利雅听见护卫兵和民的声音,就到民那里,进耶和华的殿。 亚他利雅听见这声音。这场密谋进行得极其隐秘,因此,大批聚集群众异常的欢呼声就越发令人震惊,也激起了这暴君的疑心,使她进入耶和华的殿,就是进入外院;按耶何耶大的安排([列王纪下 11:8]),她被准许进入那里,好叫人可以将她拿住。
第14节 看见王照例站在柱旁,百夫长和吹号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国中的众民欢乐吹号;亚他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说:“反了!反了!” 王站在柱旁,很可能是站在为此设立的平台上([历代志下 6:13])。靠近柱子所安放的座位,被看作是一种尊荣而显贵的位置([列王纪下 23:3];又见荷马《奥德赛》卷二十三,第93行): “君王高坐于柱旁宝座之上, 垂下眼目,定睛于地。” (Pope译)
第15节 耶何耶大祭司吩咐管辖百夫长的军长,说:“将她赶出班外;凡跟随她的,必用刀杀死!”因为祭司说:“不可在耶和华殿里杀她。” 班外,即栅栏之外,免得圣地沾染人的血。
第16节 众兵就闪开让她去;她从马路上王宫去,在那里被杀。 她所走的路,就是马进入王宫的路。“这绝不是一般所认为的王宫,而显然是王家的马厩,离宫殿相当远。邪恶的篡位者亚他利雅,乃是照大祭司耶何耶大的命令,在靠近这建筑的马门那里被处死。耶何耶大既然在幼王加冕时费尽心思把她的军队隔绝在圣殿之外,那么若再把她押过桥送回她军队那里,以致冒着她被救出的危险,而不是把她押往相反方向、到被污秽的汲沦谷去处决,那实在就太奇怪了。但这看法是正确的,我们有约瑟夫的见证(《古史记》卷9,第7章,第2节)。他告诉我们:‘耶何耶大召了百夫长来,吩咐他们把亚他利雅带到汲沦谷去,在那里杀了她……于是那些负责处死她的人就捉住她,领她到王骡门那里,在那里将她杀了。’王骡门无疑就是圣经所说的马门;而赛马场大概就是王的“马屋”,虽然这词若按最广义理解,也包括所附属的跑马场以及王家的马厩。”(Barclay《City of the Great King》,第173、174页)
第17节 耶何耶大使王和民与耶和华立约,作耶和华的民;又使王与民立约。 耶和华、王与民之间所立的约。与耶和华所立的约,是以色列民族之约的更新([出埃及记 19:1-25];[出埃及记 20:1-26];[出埃及记 21:1-36];[出埃及记 22:1-31];[出埃及记 23:1-33];[出埃及记 24:1-18]),为要“归他作产业的子民”([申命记 4:6];[申命记 27:9])。王与民之间所立的约,则是这约的结果;藉此,王承诺按神的律法治理百姓,而百姓则承诺顺服他,向这位主的受膏者尽一切忠诚。这次更新圣约所立刻结出的果子,就是拆毁巴力的庙、杀戮巴力的祭司(参见[列王纪下 10:27]的注释),恢复神纯正敬拜原有的一切完整性,并使这位幼王重新确立在犹大世袭的宝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