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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4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4

第1节 又制造一座铜坛,长二十肘,宽二十肘,高十肘。他制造了一座铜坛。要登上这样高的坛,必然需要台阶;但在祭司正式服装被引入之后(出埃及记 28:42),使用台阶就不再被禁止了(出埃及记 20:26)。这坛约长35英尺,宽35英尺,高17又1/2英尺。所用铜金属的厚度,经文并未说明;但若假定厚3英寸,则整座坛所用金属的总重量不会少于200吨(Napier, 《Workers in Ancient Metals》, p. 107)。它比旧会幕中的坛更大(出埃及记 27:1),但它自己后来在第二圣殿中也要被一座尺寸加倍的坛所取代。“以西结所描述那较小的一座(以西结书 43:13-17),可解释为是指铜制部分;而本处较大的一座,则是指整座岩石或石工结构。”(Stanley, 《Lectures on the Jewish Church》, second series, lect. 27)

第2节 又铸一个铜海,径十肘,从这边到那边,周围是圆的,高五肘,围三十肘。他制造了一个铜海。参看列王纪上 7:23-26 的注释;由于那段经文作“野瓜”,而这里作“牛”,一般认为那一行装饰性的凸饰乃是牛头的形状。

第3节 海周围之下有牛的样式围绕它,每肘十个,环绕铜海共有两行;是铸海的时候铸上的。两行牛是在铸的时候铸上的。这话的意思是:这圆形的大盆与托住它的铜牛,都是一整件,是在同一个模子里一次铸成的。关于这盆的容量,两处记载有所不同;因为在列王纪上 7:26 说它可容二千罢特水,而本处却说有三千罢特。有人建议,这里所说的不只是盆本身所能盛的水量,也包括使其运作、保持如喷泉流动所必需的水量;也就是充满它本身及其附属部分所需的总水量。支持这一观点的是,两处所用的词不同:列王纪上 7:26 所译为“可容”,而这里两个词则译为“收纳并盛住”。收纳与盛住之间是有区别的。当这盆作为喷泉发挥作用、并且其各部分都为此充满时,它连同铜海本身共收纳三千罢特;但若只限于这圆盆本身所盛的内容,则铜海单独只盛住二千罢特。它收纳并盛住三千罢特(Calmet, 《Fragments》)。

第4-5节 有十二只铜牛驮海,三只向北,三只向西,三只向南,三只向东;海在牛上,牛尾都向内。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6节 又制造十个盆,五个放在右边,五个放在左边,可以在其中洗濯;凡献燔祭所用之物都洗在其内;但海是给祭司沐浴用的。十个盆。参看列王纪上 7:27-39 的注释。会幕的洗濯盆大概已经毁坏了。这十个新的盆放在廊子与坛之间;铜海是给祭司洁净手脚用的,而这些盆则是为洗净祭物而设的。

第7节 又照所定的样式造十个金灯台,放在殿里,五个在右边,五个在左边。十个灯台。参看列王纪上 7:49 的注释。数量的增加,不仅是为了与这建筑特有的华美相称,也是要成为希伯来人常存的象征,表明圣言之光日益增长,乃是为了抵消世界中日益加深的黑暗。

第8节 又造十张桌子,放在殿里,五张在右边,五张在左边;又造一百个金碗。又造十张桌子。即殿中陈设饼的桌子。

第9-10节 又建立祭司院和大院,并院门,用铜包裹门扇。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11节 户兰又造了锅、铲子和碗。这样,户兰为所罗门王作完了神殿的工。户兰制造了这些。参看列王纪上 7:40-45 的注释。

第12-21节 所造的就是两根柱子和柱上两个如球的顶,以及两个盖柱顶球的网子。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22节 又有蜡剪、碗、调羹和火鼎,都是纯金的;至于殿门,就是至圣所的内门和殿的门,也都是金的。蜡剪,[ hamªzamrowt ( H4212 ) ]。塔古姆的释经者因认为这词出于 Zamar,就以为它是指乐器。这意思与上下文并不相合;然而显然也不可能是指我们今天所说的蜡剪,因为古代并没有这种器具。较可能的是,它指镊子,因为可用来拨起灯芯。碗,[ hamizraaqowt ( H4219 ) ],即器皿、献祭用的碗,供洒祭牲之血之用(参阿摩司书 6:9)。调羹,[ wªhakapowt ( H3709 ) ],即盘、碟。火鼎,[ hamachtowt ( H4289 ) ],即盛炭火或香的香炉(利未记 24:7民数记 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