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希西家差遣人去见以色列和犹大众人,又写信给以法莲和玛拿西人,叫他们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守逾越节。”希西家差遣人去见以色列和犹大众人,又写信给以法莲和玛拿西人。这几个主要支派的名字是用来指称整个以色列国的。然而,当时认为要在通常规定的周年日期,就是正月(尼散月)十四日,使圣殿、祭司和百姓都完全分别为圣,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们决定,不把节期推迟到下一年,而是在二月十四日守这节。这样的宽容既然在某些情况下(民数记9:6-13)曾赐给个人,人们相信也可以准许给全体百姓。不过,这种延期并不能证明内在的圣洁是参加这庄严礼仪所绝对必需的条件。因为在这段历史语境中,“成圣”不过是指脱离礼仪上的不洁;许多坏人可能是洁净的,而许多好人也可能不是。到……耶路撒冷守逾越节。这一重大宗教节期,以色列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照常遵守了;原因既有王国分裂,也有那一不幸事件之后接踵而来的许多混乱。希西家极其渴望恢复这一节期的遵行;而他的愿望既然得到本国首领和要人的热烈响应,重新举行这项国家性的庄严礼仪的预备步骤就展开了。
第2-4节“因为王和众首领,并耶路撒冷全会众,已经商议,要在二月内守逾越节。”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5节“于是定了命令,传遍以色列,从别是巴直到但,使他们都来,在耶路撒冷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守逾越节;因为照所记的例,守这节的不多了。”于是定了命令,传遍以色列……希西家的诏令在他自己的国中当然具有权威;但若没有以色列王的同意,至少也要有他的许可,就不可能传到邻国各城各乡。执政的何细亚王,虽然在某些方面行恶,但自王国分裂以来,他比任何前任都更倾向于容许宗教自由。人们认为,这就是对他品格那句缓和性评语(王下17:2)的含义。还可以补充说,以色列国与犹大国之间宗教分裂的主要原因已经被除去,因为金牛犊已被迁走:先是但的那一个被提革拉毗列色迁去,其次是伯特利的那一个被撒缦以色迁去;因此,在希西家发出这道诏令之前很久,许多以色列人已经重新恢复每年上耶路撒冷朝圣的习惯。
第6节“驿卒就把王和众首领的信,遵着王命传遍以色列和犹大,说:‘以色列人哪,你们当转向耶和华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好叫他转向你们这脱离亚述诸王手的余民。’”驿卒,[haaraatsiym],就是奔走的人,或王家的使者,他们是从王的侍卫中选出来的(代下23:1-2)。每个人都骑着好马,负责奔走一定的路程,跑完之后便由另一人接替,再跑同样的一段距离;这样,政府的使者既被差往四方,公文就迅速传遍全国。希西家的诏令之后,又附有他本人亲口的劝勉,虔诚地敦促百姓尽上本分,以真实悔改的心回归神借着摩西交付他们列祖的纯正信仰和制度,并陈明这样做的益处。“你们这脱离亚述诸王手的余民。”这表明,在此之前,亚述侵略者已经数次进攻以色列:蒲勒曾来犯(王下15:19),但那时并没有把百姓掳去;后来提革拉毗列色来犯,显然约旦河东各支派中的许多人(代上5:26),以及此后以色列北部的人(王下15:29),都被掳到外邦去了。这里不可能是指撒缦以色的入侵,因为那是在希西家作王第六年才发生的(王下17:6;18:9-12)。
第7-9节“不要效法你们列祖和你们的弟兄;他们干犯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所以耶和华丢弃他们,使他们败亡,正如你们所见的。”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10节“驿卒就由这城跑到那城,传遍以法莲、玛拿西,直到西布伦;那里的人却戏笑他们,讥诮他们。”驿卒由这城跑到那城。圣节既已久废,这次想要恢复,自然不奇怪在某些地方引起讥笑和反对;因此,在以法莲、玛拿西和西布伦诸支派中,希西家的使者遭到公开的羞辱和恶待(参太22:1-14)。然而,就在这些地区,以及整个十支派之国中,仍有许多人接受了邀请;而在犹大国内,则是一致怀着高度的期待和虔诚的喜乐。那次上耶路撒冷聚集的人数很多,这次聚会后来也被看作历来所守最盛大的逾越节之一。
第11-13节“然而亚设、玛拿西、西布伦中,也有人自卑,来到耶路撒冷。”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14节“他们起来,把耶路撒冷的祭坛和烧香的坛尽都除去,抛在汲沦溪中。”他们起来,把耶路撒冷的祭坛除去。为了正确遵守即将来临的庄严节期,必须先除掉亚哈斯在城中所立的祭坛(代下28:24);因为希伯来人既是神的子民,就有责任除灭一切偶像崇拜的痕迹。当百姓甘心承担这项重要的预备工作时,这就是圣灵影响充满他们心思的美好记号和凭据。
第15节“二月十四日,他们宰了逾越节的羊羔。祭司与利未人觉得惭愧,就洁净自己,把燔祭奉到耶和华殿中。”祭司和利未人觉得惭愧。虽然这里把利未人也包括在内,但主要是指祭司:他们中那些迟延或疏忽于洁净自己的(代下29:34),因百姓更大的敏捷与热心而感到羞愧,并被激励去尽本分。
第16节“他们遵着神人摩西的律法,照例站在自己的地方;祭司从利未人手里接过血来,洒在坛上。”祭司从利未人手里接过血来,洒在坛上。这偏离了圣殿献祭既定的规则和惯例;原因是,当时在场的许多人没有洁净自己,所以利未人为一切不洁净的人宰杀逾越节的祭牲(见代下35:5注);平时则是各家家长亲自宰羊,祭司从他们手中接血,献在坛上。这种做法似乎是在圣殿建成之后才开始的,因为百姓必须在“耶和华殿的院中”宰逾越节羊羔,于是取些血洒在坛上;但在埃及第一次守逾越节,以及西奈旷野第二次守逾越节时,并没有这样行;而且圣经也从未显明祭司曾受命必须如此行(见代下35:11注)。许多以色列人,尤其是某些支派的人(代下30:18),都处于这种未洁净的状态,然而他们仍然吃了逾越节的羊羔。这是一个例外情况,与律法相违(民9:6;参约瑟夫《犹太战记》卷六,第九章第三节);但这例外因着希西家的祷告而被准许了(代下30:18-20)。
第17-19节“会中有许多人尚未自洁,所以利未人为一切不洁之人宰逾越节的羊羔,使他们在耶和华面前成为圣洁。”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20节“耶和华垂听希西家的祷告,就饶恕百姓。”主……医治了百姓。我们认为事情大概是这样:由于他们的过犯,他们有理由惧怕疾病,甚至死亡(利未记15:31)。希西家为这个民族祷告;这个民族正处在将要染病的边缘,因此可以看作已经病了(Bertheau)。不过,这句话也可视为一种比喻性的表达,意思是百姓从可悲的罪咎和背道景况中被恢复过来,归向悔改和生命的更新。
第21节“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大大喜乐,守除酵节七日。利未人和祭司用响亮的乐器,日日颂赞耶和华。”以色列人……守这节。按律法规定,这节应当守七日;但因这节期久已废弛,他们就把庆祝期加倍,守了十四天,喜乐和满足丝毫不减。为额外的献祭筵席所需的材料,即二千只公牛和一万七千只羊,乃是王和众首领慷慨供应的。实际数目甚至还会更多;因为在各大节期,一般的律例都是:不可空手朝见主(出23:15;申16:16)。[这些私人和自愿献上的供物称为chagiy-naah,即节期献礼。]
第22节“希西家慰劳一切善于事奉耶和华的利未人。于是众人吃节筵七日,又献平安祭,且向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认罪。”希西家慰劳一切善于认识耶和华的利未人。这完全符合这位善王的品格,他鼓励利未人从事宗教教导的工作。“于是众人吃节筵七日”,[wayo'keluw 'et hamow`eed],意思是他们吃这节筵七日。同样,七十士译本也译作:kai sunetelesan teen heorteen toon axumoon hepta heemeras,即“他们守除酵节七日”。
第23节“全会众商议,要再守节七日;于是欢欢喜喜地又守节七日。”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24节“犹大王希西家赐给会众公牛一千只,羊七千只;众首领也赐给会众公牛一千只,羊一万只;并有许多祭司自洁。”有许多祭司自洁了,这样额外的服事就有足够的人手可以承担。
第25节“犹大全会众、祭司、利未人,并那从以色列地来的会众,和寄居的人,以及住在犹大的人,尽都喜乐。”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26节“这样,在耶路撒冷大有喜乐;自从以色列王大卫儿子所罗门的时候,在耶路撒冷没有这样的喜乐。”自从所罗门的时候……在耶路撒冷没有这样的。王国分裂之后,每年的节期在遵守上似乎不仅渐渐失了规律,也失了先前的隆重盛大。
第27节“那时,祭司利未人起来,为民祝福。他们的声音蒙神垂听,他们的祷告达到天上的圣所。”祭司……起来为民祝福。参民数记6:23-27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