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那时,非利士人招聚他们的军旅,要来争战;聚集在属犹大的梭哥,安营在梭哥和亚西加中间的以弗·大悯。非利士人招聚他们的军旅:这是在他们于密抹惨败后二十七年。如今他们恢复了元气和实力,就寻找机会,要洗刷那场国难的耻辱,并重新夺回对以色列的优势。梭哥:今名Shuweikeh,是一座遍布古代遗迹的城,距以利乌提罗波利九罗马里,向耶路撒冷方向,位于一条宽阔山谷的南侧;这山谷自犹大山地的山麓向西北延伸,直到下入非利士平原,即示非拉。亚西加:今名Zakariyeh,是另一处古代遗址,位于同一山谷一侧一处圆形突出的高地上,约两英里之遥。以弗·大悯:意为“血的分界”或“流血之地”[七十士译本作Efermen;亚历山大抄本作afesdommein],位于前两地之间,因此被选作非利士人安营之处。
第2节 扫罗和以色列人也聚集,安营在以拉谷,摆列队伍,要与非利士人打仗。扫罗和以色列人……安营在以拉谷[bª`eemeq (H6010)]:这是一片长而宽阔的低地,位于两列平行山岭之间。haa-'Eelaah (H425)意为“笃耨香树”或“皂荚木”(阿拉伯人称butm);可能是因那里曾长有一棵特别显著的这类树木而得名(今名Wady es-Sumt,即金合欢谷,如今此地正多此树)。这山谷由三条支谷汇合而成,即东面的Wady el-Musurr、南面的Wady es-Sur,以及北面一条不知名的山谷,最后汇入大Wady Surar,古时即梭烈谷。这是一片肥沃平原,南北有低矮山丘环绕,盛产谷物,只是“古老丛林和橄榄园覆盖之处”除外。罗宾逊说,他在全国所见最大的笃耨香树,就在Wady es-Sur,略高于它汇入Wady es-Sumt之处。敌对两军就驻扎在两边山坡上。
第3节 非利士人站在这边山上,以色列人站在那边山上,当中有谷。中间有谷[wªhagayª' (H1516)]:就是山涧。“若仔细察看地形,就会看出,正如更细读经文本身也会提示的那样,两军之间的山涧,就是那条在向非利士平原下降时使山谷收缩成峡谷的沟壑。”(Stanley,《西奈与巴勒斯坦》,附录第2节)[七十士译本作“中间有狭窄通道”;即他们中间有峡谷。](见撒上17:52注。)
第4节 从非利士营中出来一个讨战的人,名叫歌利亚,是迦特人,身高六肘零一虎口。出来一个讨战的人:希伯来文意为“两军中间的人”,即代表本国百姓,以单独决斗来决定两国争端的人。古代战争中常有此事,当胜负取决于个人的力量与勇气时尤为常见;贺拉提兄弟与库里亚提兄弟的著名故事表明,这种习俗甚至流传到古典时代。出自营中[mimachªnowt (H4264),复数]:即出自非利士人的诸军。名叫迦特人歌利亚[Gaalyaat (H1555)]:有人认为此名出于golaah (H1540),即与gowlah (H1540)同,意为“流亡、迁徙”;若此词源正确,就暗示歌利亚并非其本名,而是加给他的称号,表明他是古代利乏音人之一;这些人被亚扪人侵占原居地后,逃到非利士人中避难(申11:20-23)。这一看法似乎还得到支持,因为另一位巨人拉哈米也用这名字(见代上20:5注)。不过,格塞纽斯另提一说,认为它源于阿拉伯语,意为“强壮”。身高六肘零一虎口:若以一肘二十一英寸计算,这巨人的身高便达十尺半。[但七十士译本作“身高四肘零一虎口”,即八尺多一点;约瑟夫《古史》卷六第九章第一节也与此估计相合。因此,即便按较低算法,他也仍是个身量骇人的巨人。]
第5节 头戴铜盔,身穿铠甲;那甲重五千舍客勒铜。铜盔:非利士人的头盔外形像一排羽饰安在冠冕或金属箍上,其上再附有同样材质的鳞片,用以保护颈项和脸两侧。铠甲:一种护胸甲,用皮革或金属片缝制而成,只遮到胸前,由肩带支撑,使肩膀和手臂仍能自由活动。
第6节 腿上有铜护膝,两肩之中背负铜戟。铜护膝:是保护腿部的靴甲,几乎高及膝盖,没有脚掌部分,止于踝处,可用牛皮、木头,或一整片金属制成,并按腿形弯曲,里面常衬毛毡或海绵。不过有些古代护膝并不到膝上。它们常在后面开口,用纽扣、搭扣或带子系在腿上;较少见的是前面系带。穿这防具主要是为了保护小腿肚,而不单是胫骨;因此战时有时只穿在左腿上,因为左臂持盾,身体左侧通常是最暴露的部分。它不仅能防御敌人的尖锐兵器,也有助于在荆棘蒺藜中行走(见Layard《尼尼微及其遗迹》卷二,337页)。铜戟:一种圆形装置,背在身后,用长带从肩上斜跨胸前直到腰间悬挂。
第7节 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铁枪头重六百舍客勒;有一个拿盾牌的人在他前面走。枪杆:长度不到五英尺,也可当标枪使用(撒上19:10)。枪头是铁制的。拿盾牌的人:东方武士因其大盾巨大沉重,常有一个可靠而熟练的同伴替他持盾;他就躲在其后,避开敌人的飞射兵器。他自己则全身披戴护具,攻击性武器只有两样,就是腰间的刀和手中的枪。
第8至9节 歌利亚对着以色列的军队站立呼叫说:“你们出来摆列队伍作什么呢?我不是非利士人吗?你们不是扫罗的仆人吗?可以从你们中间拣选一人,使他下到我这里来。”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10节 那非利士人又说:“我今日向以色列人的军队骂阵。你们叫一个人出来,与我战斗。”我向以色列人的军队骂阵……叫一个人出来,与我战斗:单人决斗时,勇士惯常走到本方阵前,向敌军逼近,挑战对方有人出来应战。若因他形貌可怕,或因他素负大力与英勇之名,无人敢应战,他就会在敌军阵线能听见的地方来回走动,高声发表夸耀豪语,向他们挑战,并倾倒一连串辱骂和傲慢的话,以激起他们的愤怒。
第11节 扫罗和以色列众人听见非利士人的这些话,就惊惶,极其害怕。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12至16节 大卫是犹大伯利恒的以法他人耶西的儿子。耶西有八个儿子;当扫罗的时候,耶西已经老迈。参看撒上16:14-23注。七十士译本的梵蒂冈抄本把整段(撒上17:12-32)都略去了;肯尼科特在《论希伯来文本》中主张把这段当作后加插文删去(418-432页;又见554-558页)。但支持其真实性的内部证据很强;蒂申多夫在其版本附注中,依据最古老抄本,坚持它真实无误。[亚历山大译本在第12节开头作“且大卫说”。](见本章末尾的评述。)第16节:那非利士人……四十日早晚都出来站着,意即可能是很长一段时期;因为在东方,这说法常有这种宽泛用法(见创7:12注)。
第17节 一日,耶西对他儿子大卫说:“你拿一伊法烘了的穗子和十个饼,速速地送到营里去,交给你哥哥们。”你拿去给你哥哥们:那时战役通常持续不过几天。士兵多是志愿兵或民兵,家中朋友会不时送粮给他们。阿拉伯妇女至今仍会在丈夫出征时给他们送食物(Van de Velde,卷二,146页)。烘了的穗子[haqaaliy' (H7039),仅见于此,qaaliy]:即烘过的谷粒(见撒上25:8;利23:14;得2:14;撒下17:28注)。
第18节 再拿这十块奶饼,送给他们的千夫长;且问你哥哥们好,向他们要一封信来。送给千夫长:为要赢得他的好意。[`aseret (H6235) charitseey (H2757) hechaalaab (H2461),即“十块切开的奶制品”,也就是软奶酪(Gesenius)。七十士译本作“这奶的十个小圆块”。] 东方奶酪很小,形状和大小都像我们的小圆面包;古代希伯来人的奶酪似乎也是如此(参伯10:10;诗68:15)。虽然它们常软得像凝乳,但大卫带去的似乎已成形、压实,并晒干到可以携带。
[希伯来文chariyts (H2757)不仅可指切片,也可指打谷橇;因此Harmer在《Observations》卷一510-511页推测,耶西吩咐大卫带给军官的,是十个形状略似打谷器具的篮子,里面盛着凝固的奶。] 巴巴里地区用灯心草或矮棕榈做的篮子,正是奶酪模具(Shaw《旅行记》168页);他们把凝乳放进去,扎紧压实。但东方奶酪即使压过以后,甚至端上桌时,仍极其柔软,所以Sandys以为它们根本未压过,并称之为“一种像团块一样的粗劣未压奶酪”。若耶西送来的奶酪像今日东方所用的这样柔软鲜嫩,或只是凝结成我们所谓的乳块,而这正是东方饮食的重要部分,那么还有什么方式比用这类成酪的草篮带到军中更方便呢?
(见撒下17:29;伯10:10注;又见Burckhardt《贝都因人笔记》卷一60页。)向他们要一封信来:士兵平安无事的凭据,有时会以一缕头发、一片指甲之类方便携回。也有人认为,“要他们的信”不过是说,耶西要大卫带回一点证据或保证,证明他们已收到所送的食物。
第19节 那时扫罗与大卫的哥哥们,并以色列众人,在以拉谷与非利士人打仗。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20节 大卫早晨起来,将羊交托一个看守的人,照着耶西所吩咐的话,带着食物去了。到了辎重营,军兵刚出到战场,呐喊要战。大卫……将羊交托一个看守的人[shomeer (H8104)]:意为看守者,因此也可指牧人。这是圣经中唯一一次把雇工牧人与主人或家中成员区别出来。辎重营[hama`gaalaah (H4570)]:即车营垒,是用一列车辆或战车围成的简陋防御工事;游牧民族自古便有这种做法(见士7:20注)。军兵……呐喊要战:即他到达时,听见以色列人熟悉的战呼(参民23:21;书6:5;士7:20)。
第21节 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都摆列队伍,彼此相对。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22节 大卫把他带来的食物留在看守物件之人的手下,跑到战场,问他哥哥们安。大卫把他带来的食物交在看守物件之人的手下:直译是“把身上的器物留在看守器物的人手中”。[七十士译本:ta skeuee autou af' heautou epi cheira fulakos。] 跑到战场[hama`ªraakaah (H4634)]:即跑到已经摆好阵势的军队那里。[七十士译本作eis teen parataxin,即“到战列中”,按犹大旗帜而列的队伍。] 问他哥哥们安[wayish'al (H7592) lª'echaayw (H251) lªshaalowm (H7965)]:就是问哥哥们平安,察看他们的近况。
第23节 与他们说话的时候,那讨战的人,就是属迦特的非利士人歌利亚,从非利士队中出来,说从前所说的话;大卫都听见了。歌利亚……说从前所说的话:即重复那一番挑战。
第24节 以色列众人看见那人,就逃跑,极其害怕。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25节 以色列人彼此说:“你看见那上来的人吗?他上来是要向以色列人骂阵。若有能杀他的,王必赏赐他大财,将自己的女儿给他为妻,并在以色列中免他父家纳粮当差。”以色列人说:“你看见这上来的人吗?”大卫看见以色列兵丁如此惊惶,就十分诧异,热切地在人群中、在各队列间来回打听事情经过,以及凡能除掉这未被接受之挑战、洗雪本国羞辱的人,究竟是否有赏赐、赏赐为何。使他父家在以色列中得自由:即他的全家可免去一般以色列人所担负的赋税和劳役。
第26至27节 大卫问站在旁边的人说:“有人杀这非利士人,除掉以色列人的耻辱,怎样待他呢?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是谁呢,竟敢向永生神的军队骂阵吗?”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28节 大卫的长兄以利押听见大卫与人说话,就向他发怒,说:“你下来作什么呢?在旷野的那几只羊,你交托了谁呢?我知道你的骄傲和你心里的恶意,你下来特为要看争战。”大卫的长兄以利押听见……就向他发怒:以利押的话非常粗暴,清楚表明他说这些,并非出于一时激怒,而是出于根深蒂固的厌恶和嫉妒。你把那几只羊交给谁了呢?大卫自己还年轻,他也许只得把羊群交给一个比他更年幼的人照看。在东方,尤其在阿拉伯游牧民中,当部族战士远征或作战时,他们的帐棚和羊群常交给一个孩子看守。在文明国家里,孩子此时仍在保姆照顾之下;但贝都因男孩却被迫运用自己最敏锐的能力,有时一个部族的安危还要看他的谨慎与机智。
我知道你的骄傲[zªdonªkaa (H2087)]:即你的狂妄,此词根有“如水沸腾溢出”之意;这里似乎指向大卫那种骄傲而有雄心的心志,从他言行的一贯倾向中可见。[七十士译本作“你过分的骄傲”。] 你心里的恶意[wª'eet (H853) roa` (H7455) lªbaabekaa (H3824);七十士译本作“你心里的邪恶”]:即你心中的恶或乖僻。你下来特为要看争战:在他偏狭的印象中,这长兄误解了大卫得知兄长平安时所表现的喜乐,以为他来军营的真正目的不过是看热闹。正如Kitto所说:“若不是大卫家里早已知道他有尚武的性情,这种想法本不会出现在他脑中。由此和其他情形看来,很可能大卫起初就曾想与哥哥们一同参军,只是家人不许。但这还不足以完全解释以利押的话;这些话必然是根据更广泛的经验。
凡研究过大卫性格的人,几乎都会断定,他曾常常表达自己盼望看见以色列摆脱那使她尊荣扫地的压迫者,并盼望自己能在折断非利士轭、使之离开她美丽颈项的大工中有分。”(《圣文文学期刊》,1848年7月)
第29节 大卫说:“我作了什么呢?我来岂没有缘故吗?”大卫说:“我作了什么呢?我来岂没有缘故吗?”也就是:我所说的话,难道不是有力有理的吗?难道我国的情势已经绝望到一个以色列人即使靠着神的帮助,也不能去迎战并击败这狂妄巨人了吗?
第30节 大卫就离开他,转向别人,照先前的话而问;百姓仍照先前的话回答他。转向别人,照先前的话而问:他急切的探询向不同的人提出,直到在神引导的护理之下,这些话被报告给王,王就召他进见。
第31至32节 有人听见大卫所说的话,就告诉了扫罗;扫罗便打发人叫他来。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33节 扫罗对大卫说:“你不能去与那非利士人战斗;因为你年纪太轻,他自幼就作战士。”扫罗对大卫说:“你不能去与这非利士人争战。”王是凭外貌判断,于是认定大卫无论因年幼还是因不谙战事,都绝不适合这样悬殊的决斗。
第34节 大卫对扫罗说:“你仆人为父亲放羊,有时来了狮子,有时来了熊,从群中衔一只羊羔去。”大卫对扫罗说:“你仆人为父亲放羊。”这回答的意思是:他虽然是个未经训练的少年,却并非未曾试过勇敢、敏捷和力量之事。有时来了狮子,有时来了熊:古时出没于巴勒斯坦和西亚全地的狮子(耶49:19;亚11:3),一般认为是波斯种;Olivier在《埃及坟墓与叙利亚圣所》中说,这种狮子不如非洲种那样凶猛强壮,更常靠狡猾而非暴力捕食。它抓住一只羊后,会尽快叼走;但遇见人来时,常会弃羊自保,虽然已知许多实例显示,它也会竭力保住猎物。熊则必是叙利亚熊,普遍认为它是独立种类,或至少是棕熊的一个变种。熊通常栖于北方寒地,但在温暖的南方也能见到。Shaw博士说在巴巴里见过熊,Thevenot也在巴勒斯坦以南的旷野见过。
衔一只羊羔去[zeh (H2088),“这个”,误代seh (H7716),“羊羔或羊”]:这个错误读法玷污了1525年Bomberg第二版以后大多数印行的希伯来圣经。它不见于任何希伯来手稿,也不见于任何更早印本;必是Bomberg印刷所排字工因两组咝音字母发音相似而误置的。它使经文全无意义,所以各译本都已加以订正;但除少数版本恢复正读外,它至今仍见于近代那部精美实用的德文多语对照圣经中(Black《原文圣经释经研究》)。大卫这些少年时代的壮举,看来并未使用比东方牧人手中常带的粗杖更有效的武器,尤其是那种铁头棍棒(诗23:4),常用来抵挡狼和其他猛兽的攻击(摩3:12)。“我曾见过,”威尔逊博士在《圣地风土》卷一321页说,“印度一个牧人用这棍棒对付一只正咬死他山羊的老虎。
今日这器具在Wady Musa的农民和一般阿拉伯人中仍广泛使用。”
第35节 我就追赶它,击打它,将羊从它口中救出来;它起来要害我,我就揪着它的胡子,将它打死。追赶它,击打它:这里说的是两次不同的遭遇;因为这些猛兽如同一切掠食兽一样,都是独自出没。这一点也可从代词“它”看出;而既然最后提到的是熊,那么最近的一次遭遇大概就是与熊相遇。因此,以下描写大概就是指熊而言;因为狮子扑食时伴着可怕吼叫,用爪撕裂,熊却悄然逼近,随后“起来”以后腿直立,用前腿可怕地搂抱猎物。至于“胡子”,则只适用于狮子。[“胡子”bizqaanow (H2206)也可指下巴;所以七十士译本作“我抓住了它的喉咙”。] 但约瑟夫《古史》卷六第九章第三节却说:“它猛然扑向我时,我抓住它的尾巴,把它摔在地上。”
第36节 你仆人曾打死狮子和熊,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向永生神的军队骂阵,也必像狮子和熊一般。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37节 大卫又说:“耶和华救我脱离狮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脱离这非利士人的手。”扫罗对大卫说:“你可以去吧,耶和华必与你同在。”主救我脱离狮子和熊的爪[miyad (H3027)]:直译是“脱离……的手”。一个少年,尤其是东方少年,原很自然会夸耀自己的勇敢;但大卫的敬虔使他完全不顾自己本领,而把那些胜利都归于神的帮助;他深信,在这件如此关乎神子民安危与尊荣的事上,这帮助也不会离开他。扫罗说……“你可以去吧,主必与你同在。”这谦逊而勇敢少年的敬虔言语打动了君王的心。他觉得,这正显出以色列真正该有的军事信心,因此毫不迟疑地决定准许这一场事关王国命运的决斗,尽管为他出战的勇士表面看来与任务极不相称。大卫与歌利亚交战、后者被杀的传统,也保存在阿拉伯人中;因为《古兰经》提到他,称他为Galut或Jalut。阿拉伯人还把希伯来人进入巴勒斯坦时统治当地的非利士诸王朝称为Galuliah或Jaluliah。
第38节 扫罗就把自己的战衣给大卫穿上,将铜盔给他戴上,又给他穿上铠甲。扫罗把自己的战衣给大卫穿上:古代希伯来人极重视战士的人身安全,所以扫罗给这位年轻勇士装备了自己最好的防御武具。这些都应是上等样式。扫罗的铠甲或护胸甲,很可能是一件宽松外衣;否则绝不能同时适合一个少年和一个身材高大的君王。
第39节 大卫把刀跨在战衣外,试试能走不能走,因为素来没有穿惯。就对扫罗说:“我穿戴这些不能走,因为素来没有穿惯。”于是摘脱了。试试能走不能走[wayo'el (H422) laaleket (H1980)]:即他试着走开,迈步行走。[七十士译本形象地译为“他走了一两步便觉困难”。] 因为素来没有穿惯:七十士译本省略此句,而它看来也确有些多余。我穿戴这些不能走(直译“穿着这些”),因为素来没有穿惯[kiy (H3588) lo' (H3808) nicaah (H5254)]:就是“我还未曾试过”,即我对这些没有实际经验。于是摘脱了[七十士译本作“他们就把这些从他身上取下”。]
第40节 他手中拿杖,又在溪中挑选了五块光滑石子,放在牧人带的囊里,就是袋里;手中拿着甩石的机弦,就去迎那非利士人。手中拿杖[maqlow (H4731)]:即枝条、棍、杖(参创32:2;出12:2)。[七十士译本作“拿了那根杖”。] 挑选五块光滑石子[wayibchar (H977) low]:即为自己挑选五块被水冲磨光滑的石头。溪[min hanachal (H5158)]:即急流、山谷中的溪流。放在牧人带的囊里[bikliy (H3627) haaro`iym (H7462)]:即挂在牧人颈上的行囊。甩石的机弦:是由两条绳索和一个皮兜之类构成,用来盛石子。甩石者左手还会拿第二块石头。大卫选了五块石子,是预备第一块若不中,还有后备。东方牧人到今天仍带机弦和石子,为要赶逐或杀死徘徊在羊群附近的敌害。它过去和现在,都是叙利亚和阿拉伯人喜爱的武器。波利比乌斯说:“亚该亚人主要使用的武器是甩石机。他们从小就受这方面训练;凭着长期操练,他们能准确瞄准,无论敌人的头或身体任何部位,都能把石头打中。”
第41至42节 非利士人也渐渐地迎着大卫来,拿盾牌的走在前头。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43节 非利士人对大卫说:“你拿杖到我这里来,我岂是狗呢?”非利士人就指着自己的神咒诅大卫。指着自己的神咒诅大卫[bee'ªlohaayw (H430)]:这里当作单数“他的神”(即大衮),正如拉1:3中的用法。Dean Stanley所引的迦勒底意译本,把这吹嘘之辞描写为他夸口自己就是杀死何弗尼和非尼哈的人。
第44节 非利士人又对大卫说:“来吧!我将你的肉给空中的飞鸟、田野的走兽吃。”那非利士人说……
第45节 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就是你所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两个勇士相遇时,双方通常都要发表一番言辞,有时还背诵一些诗句,其中充满最侮辱性的典故和称谓,彼此投掷轻蔑与挑衅(如荷马《伊利亚特》卷一、卷四,又卷二十三、卷二十一)。这种辱骂性的对话,在阿拉伯战士中至今仍很常见。然而大卫的话与那类咒骂形成鲜明对比;他的话充满敬虔的信靠,并把他所预期之胜利的一切荣耀都归给神。
第46至48节 今日耶和华必将你交在我手里。我必杀你,斩你的头;又将非利士军兵的尸首给空中的飞鸟、地上的野兽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49节 大卫用手从囊中掏出一块石子来,用机弦甩去,打中非利士人的额,石子进入额内,他就仆倒,面伏于地。打中非利士人的额:就是打在眼部的开口处。那是他全身唯一暴露的部分。
第50节 这样,大卫用机弦甩石,胜了那非利士人,打死他;大卫手中却没有刀。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51节 大卫跑去,站在非利士人身旁,将他的刀从鞘中拔出来,杀死他,割了他的头。非利士众人看见他们讨战的勇士死了,就都逃跑。割了他的头:并不是为了证明那巨人已死,因为全军都亲眼看见他被杀;而是作为献给扫罗的战利品。在东方,被杀敌人的头向来被视为最受欢迎的胜利标志。但以色列人并无肢解敌尸的习惯,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那次曾如此对待其他非利士兵。但歌利亚不是普通仇敌,他也不是在普通战斗中倒下;他是因耶和华特别介入而死。因此,这非利士巨人的头必是经过防腐保存,作为国家大得拯救的纪念,也作为神恩待大卫的见证。
第52节 以色列人和犹大人便起身呐喊,追赶非利士人,直到迦特和以革伦的城门。被杀的非利士人倒在沙拉音的路上,直到迦特和以革伦。沙拉音(见书15:36),直到迦特,直到以革伦。[七十士译本作“直到迦特的入口;又直到亚实基伦的城门。”]
第53节 以色列人追赶非利士人回来,就夺了他们的营盘。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54节 大卫将那非利士人的头拿到耶路撒冷,却将他军装放在自己的帐棚里。大卫将那非利士人的头拿到耶路撒冷:这必是在后来的某个时期,因为那时耶布斯人仍占据那保障(撒下5:7)。却将他军装放在自己的帐棚里:这句和前句一样,都是预叙。大卫当时只是暂时来探望兄长,战场上不可能有自己的帐棚;但在他后来开始流亡生活时,就会有自己的帐棚,并把歌利亚的军装存放其中,直到能安放在挪伯圣所中妥善保管,作为献给主的还愿供物。
第55节 扫罗看见大卫去攻击非利士人,就问元帅押尼珥说:“押尼珥,那少年人是谁的儿子?”押尼珥说:“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不知道。”扫罗……问押尼珥……“这少年人是谁的儿子?”在许多东方国家,一个青年往往更多是按父名而非本人名字被人提及。如今已长成青年的大卫,胡须生长,外貌也有变化,使王认不出先前那位蒙宠的琴师。
第56节 王说:“你可以问问那幼年人是谁的儿子。”你可以问问那幼年人是谁的儿子[haa`aalem (H5958)]:指适婚年龄的青年;七十士译本作“那个青年人”。七十士译本的梵蒂冈抄本删去了本章最后四节,也删去撒上17:12-31整段。Michaelis、Dathe教授,以及许多英国批评家(其中包括肯尼科特,《论文》卷二419-428页)都把这两段视为插文。依这些学者的看法,若删去本章中段那部分,叙事就显得自然连贯:大卫对扫罗的话(撒上17:32)就直接承接17:11所描写的军中恐慌。那时大卫正作王的琴师(撒上16:23);既又因王恩被提拔作扫罗的拿兵器者(撒上16:21),所以当军队摆阵时,我们原应预料他就在王身边。
此外,若照此文本假设,大卫自愿去与巨人争战,也就符合人向王推荐他时给他的评价,说他是“大有勇敢的战士”(撒上16:18);扫罗立刻准他去战非利士人,也因此容易解释。若把他看作一个陌生的、刚刚来到营中的牧羊少年,这一点似乎就难以调和。然而,把长段经文当作插文删去,虽是早期作者常用且方便的办法,用以除去原文中的难点,却不是现代批评家特别乐于采用的原则,尤其是当支持这些受质疑部分真实性的内部证据像本章这样强有力时。至于Horsley提出把撒上16:14-23移到撒上18:5末尾的理论,也很少有人支持;他这样做,是因为不仅扫罗,连押尼珥似乎都不认识大卫,然而照希伯来文本,大卫在与歌利亚交战前,早已在宫中服侍王一段时间了。
不过,这情况虽然看来奇怪,却完全可以得到合理解释,无须承认经文有任何部分是伪造或错置的。第一,从大卫早年服侍扫罗结束,到他与歌利亚那次著名交锋,中间相隔数年,足以使他的外貌发生很大变化,以致那弹琴少年在一个留须、衣着朴素的成年牧人面前不再容易辨认。第二,东方宫廷冷淡而拘谨的礼仪,使这年轻乐师只能谦卑地远离王的近前,因此扫罗对他的相貌仍可能陌生;而押尼珥也可能在大卫于宫中侍立期间出征在外,所以没有机会见到他。第三,王那阴郁不定的脾气,更不用说时常发作的癫狂,单这一点也足以说明:在他精神错乱期间,那曾常在他身边、试图安抚他烦乱心灵的少年,为何后来他竟认不出来。
第四,关于撒母耳奉命另膏一王并往伯利恒而去的传闻,加上大卫正是出自那村,又在杀死歌利亚、全国因此高举他之后,引起人怀疑他有王位之命(撒上18:8),这很可能激发了扫罗的嫉妒;于是他便假装不认识大卫,暗中严密注视他,图谋毁灭这个年轻而可畏的对手。以上任何一种可能,都足以解释扫罗向押尼珥的询问(撒上17:25);而把这些可能合在一起,更足以消除本章的难点,而无须质疑文本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