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基督既在肉身受过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
受苦:抄本“亚历山大抄本”作“死了”。“为我们”有抄本支持,但B、C及武加大译本省略。“在肉身”即在他卑微的身体中。武装自己:参弗6:11、13。“同样的心志”就是甘心忍受神所定之苦的心志。“那受过苦的”是已经过去的事;首先指基督,并且在他里面也指信徒,这是一个普遍原则。“已经止息了”也可作“已经被止息了”;意思是说,借着他过去并已完成的受苦,他已经与先前附着于他的罪断绝关系(参罗6:6-11,尤其第7节)。基督徒借着信与基督联合;正如基督借着死在司法意义上脱离了罪,照样那在基督里已经死了的基督徒,在司法意义上也与罪无关,并且在实际生活中也不该再与罪有任何牵连。“肉身”乃是罪活动的领域。
第2节 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
“叫他……”:意思是“叫那信徒,就是那借着与钉十字架之基督联合、在基督里借受苦一次永远与罪断绝的人,不再照人的情欲,乃照神的旨意,在肉身中度余下的时光”。这里“在肉身中度余下的时光”(此处希腊文有“在”,第1节论基督时却没有)表明这里所指的不是基督,而是信徒;他在肉身中为荣耀神而余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彼前4:3)。并不像阿尔福德所说:“你们要武装自己……目的是不再用余下的时光去生活。”
第3节 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
“已经够了”:彼得从最低限度说起;其实过去的时日也不该耗费在情欲中。但既然你们无法追回过去,至少应当把未来用得更好。“我们”在A、B、C及武加大译本中省略,“亚历山大抄本”作“你们”。“行”有“作成、实行出来”之意。“外邦人”即异教徒,你们中许多人原是如此。“行在”可译作“你们从前怎样行在邪荡中”;这里不只是污秽的私欲,更是放纵无度的行为。“醉酒”原意是纵酒豪饮。“可恶的”即“非法的拜偶像之事”,因为它违犯了神圣的律法。并不是彼得所有读者(见彼前1:1)都行过这些事,而是其中许多外邦信徒曾如此。
第4节 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
“在这些事上”指你们离弃了从前的生活方式(彼前4:3)这件事。“不与他们同奔”是说不再热衷地、成群结队地与他们一同奔去。“无度”有泛滥、漫溢之意,像洪水过后积滞的污水。“放荡”即荒淫无度。“毁谤”就是控告你们骄傲、标新立异、假冒为善,甚至暗中作恶(彼后2:2)。不过希腊文并没有“你们”一词,只是“亵渎、毁谤”。这词通常总是直接或间接用于对神、基督、圣灵,或对基督教信仰的不敬毁谤,而不只是普通地辱骂人(参彼前4:14希腊文)。
第5节 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
那些妄自追究你们的人,自己反要为这毁谤交账(犹15),并且被公义地定罪。“将要”是“已经预备好,要迅速地”之意(彼前4:7;彼后3:10)。
第6节 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
“因为”是解释第5节“审判死人”。福音也曾传给死人,就是不但传给现今活着的人,也传给那些在审判者来临时已经死去的人。“死人”必须按字面解释,与第5节一样,这就驳倒了把“死人”解释为“死在罪中的人”的说法。并且,这里没有冠词,并不把“死人”限制为某些特定的死人,因为第5节同样没有冠词,而那里的“死人”显然是普遍性的。意思似乎是:彼得代表历世历代随时等候基督再来的教会说,审判者已经预备好,要审判活人和死人;我说“死人”,因为他们在生前也听过福音,好叫他们最终像现今活着的人(以及主来时仍活着的人)一样,按着“在肉身中的人”受审判;并且因接受所传给他们的福音而逃脱定罪,在灵里向神活着,虽然死亡已经临到他们的肉身(路20:38),因此在死与生两方面都与基督相似(参彼前3:18注)。
彼得说“活着”,不是说“被叫活过来”,因为这里所设想的是,他们已经“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这与彼前3:19是平行的。旧约时代的教会,从实质上说,也曾听见“福音”,虽然不像我们所领受的那样完全。有人若反对说,在基督再来时所有死了的人并没有都听过福音,这并不成立。因为彼得显然只是指那些在福音可及范围之内的人,或那些在旧新约时代借着神仆人本来可以认识神的人。彼得和保罗一样(帖前4:15),论证说,到基督再来时仍活着的人并不比那些将要复活的死人更有优势,因为后者已经照着神的旨意向神活着。阿尔福德把这里解释为“叫他们按着人就肉身而受审判”,也就是处于对罪已宣告完成之刑罚的状态,即肉身之死,这是错误的。因为这里的“受审判”不可能与彼前4:5中的“审判”有不同的意思。
“按着神活着”就是过一种像神那样的生命,就是属神、属天的生命;这与“按着人在肉身中”相对,就是像世人在肉身中所活的那样。
第7节 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
这里承接彼前4:5。“万物的结局”因此也包括恶人放纵的行径(彼前4:3-4)和义人所受的苦难的终结。它的“近”不是按人的时间计算,而是就主看来;彼得在彼后3:8-9中解释了这一点,为防人误解,也为神辩明,免得人指责他迟延。我们活在末后的时代,不像旧约之下的犹太人。主来的时候像贼一样;他“已经预备好”(彼前4:5),随时都能审判世界。只是神恒久忍耐,为要叫福音传遍万邦作见证,才延长了那段在他看来仍算不得什么的时间。“谨慎自守”即节制、克己。这些责任正与彼前4:3所列的罪相反。“谨慎”与“邪荡”相对。“警醒”就是清醒儆醒,不要被世上的忧虑和宴乐所麻醉。节制有助于警醒,这两者又都有助于祷告。酒使人昏沉,昏沉妨碍祷告。“祷告”原文是复数,表明这是我们应当儆醒的目的。
第8节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最要紧的”并不是说“爱”高过“祷告”,而是说爱乃是一切责任的活泼精神,没有爱,其余的责任都是死的。原文是“要有你们彼此之间热切的爱”。彼得预设他们已经有爱心,只是劝他们使这爱更加火热。“爱能遮掩许多的罪”,亚历山大抄本如此;A、B及武加大译本作“爱遮掩”。引自箴10:12,可参箴17:9。所谓“遮掩”,就是不苛刻地定罪或揭发,乃是担当别人的重担,饶恕并忘记人的过犯。或许这里还包含进一步的意思:爱借着为对方祷告,盼望神遮盖他们的罪;如此,爱作为使罪人回转的工具,就“遮掩许多罪”,不是“那许多罪”。不过主要的意思仍是箴言中的意思。罗马教会把这话解释为“遮掩自己本身的罪”,这是不对的;若是那意思,希腊文当用中间语态,而且箴10:12、17:9都支持新教的解释。“正如神因着他的爱,在我信的时候遮盖我的罪,我也当遮盖我邻舍的罪。”(路德)可比较闪和雅弗的行为(创9:23),与含揭露父亲羞耻的做法相对。唯有在爱本身不要求相反行动的情形下,我们才应遮掩别人的罪。
第9节 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怨言。
参罗12:13;来13:2。这不是世俗中那种徒有其名的款待,而是接待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尤其是那些因信仰被放逐的人,因为他们是基督的代表;其实无论接待谁,都应当出于基督徒的爱。“不发怨言”就是不嘀咕、不埋怨(参罗12:8),乃是坦诚、热情、由衷地接待;不是在接待人的同时暗中说他坏话,或事后拿自己所施的恩惠去责备他。
第10节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典的好管家。
“各人”即“各人既然领受了”,无论程度如何,种类如何。圣灵的恩赐是基督徒群体共同的产业;每个人都不过是管家,要借此建立全体,而不是单单为自己领受恩赐。“彼此服事”就是不要因别人的恩赐而心怀嫉妒或加以轻看。原文与彼前4:8一样,是“向着你们自己”;众人同属一个身体,寻求别的肢体的益处,也就是求自己的益处。“管家”可参太25:15等;路19:13-26。
第11节 若有讲道的,要按着神的圣言讲;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若有讲道的”是指在教会聚会中作先知讲论或作受神教导之教师的人。这里没有冠词,可作“如同神的圣言”。这可能是因为“神”没有冠词,按一种语法原则,受辖制的名词若没有冠词,辖制它的名词也往往省略冠词。徒7:38中也没有冠词,所以把它理解为“神的圣言”,指旧约,也并非不可能,如罗12:6那样。但依上下文,更合适的意思是:“要像讲神的圣言的人那样讲。”他那蒙神默示的话不是自己的,乃是神的;作为一个管家(彼前4:10),既然这些话托付给了他,就当如此传讲。耶稣自己就是榜样(太7:29;约12:49;14:10;参林后2:17)。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在别处专用于旧约经文的词(徒7:38;罗3:2;来5:12),在这里却也用来指新约先知那些受默示的话语,其内容后来被写成文字。
“服事”则指行动方面,是属灵活动中除讲论之外的另一领域。“按着神所赐的力量”原意是“出于他所供应的力量”;“力量”偏重身体、外在服事所需的能力,而不只是道德或理智上的才能(参可12:30)。“所赐”一词原有“供应”之意,像剧团的出资人供应合唱队成员各自表演所需的一切。叫神在凡事上得荣耀,这是基督徒一切行为的终极目的。“因耶稣基督”说明一切恩福都是借着这位中保临到我们,一切颂赞也都借着他上达到神。惟有借着基督,神才能在我们的言语行为中得荣耀。“都是他的”,这里“他”是指基督。“直到永永远远”原文是“直到诸世代的世代”。
第12节 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以为奇怪”:他们可能会觉得,神竟容许他所拣选的儿女遭受严厉试炼,实在不可思议。“火炼的试验”像火试验金属并除去渣滓一样。希腊文还加上“临到你们中间”的意思。“临到你们,是要试验你们”原文可作“正在发生,为要试验你们”。这不是偶然临到的怪事,而是带着神恩慈旨意的试验,这样想便能得安慰。
第13节 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
“因为”按较好的抄本应作“按着你们有分于基督受苦的程度”。意思是说,你们借着受苦,凭着信,甘心进入并真实经历与基督受苦相交的关系。“欢喜快乐”原文更强,是“踊跃欢腾地喜乐”:如今你们在苦难中喜乐,那时你们将永远脱离苦难而欢腾(彼前1:6、8)。若我们如今不肯为基督受苦,将来就必须承受永远的痛苦。
第14节 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
“为基督的名”就是因你们是基督徒(彼前4:16;3:14;可9:41),也就是“因你们属基督”。
第15节“若为杀人、偷窃”等与此形成对照。你们受苦应当是因着基督,而不是因作恶(彼前2:20)。“受辱骂”对高尚的心灵而言,比财物损失,甚至肉体痛苦,更为难受。“荣耀的灵停留在你们身上”,就是那曾停留在基督身上的灵(路4:18)。“荣耀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因为他是“荣耀的主”(雅2:1)。信徒既有“荣耀的灵”住在他们身上,如同住在基督身上一样,就理当胜过辱骂(参来11:26)。辱骂不能夺去他们的福分,因为他们在神面前仍完整地保有荣耀;既有圣灵,荣耀就与之不可分离。亚历山大抄本A加上“和他的大能”,B、C省略。“神的灵”表明荣耀的灵,就是基督的灵,也就是神的灵。后半句“他们那边亵渎他,你们这边却荣耀他”,最古老的武加大译本、底比斯译本和居普良都保留,但亚历山大抄本A、B、叙利亚文和科普特文等省略。“亵渎”原文就是“说亵渎的话”。他们不只是“毁谤你们”(彼前3:16),而且是亵渎地讥诮基督和基督教。
第15节 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
“但”更可作“因为”。我说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彼前4:14)是有福的,因为你们中间不可有人因这些恶行受苦。希腊文中前两个“作为”并未出现;后一个“作为”把“好管闲事的人”这一类与前面的罪犯区分出来。基督徒有时可能因错误的热心,借着忠心的名义,去审断不信者的行为。“好管闲事”原文有“作别人的监督”之意,好像擅自作主,侵入别人范围内的监督者;这词也暗指教会中已有的监督职分。
第16节 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
“基督徒”这名称首先在安提阿出现(徒11:26;26:27-28);新约中总共只出现三次。起初信徒并没有特别的名称,他们彼此称为“弟兄”“门徒”“这道上的人”(徒6:1、3;9:2),“圣徒”(罗1:7);犹太人则称他们为“拿撒勒党”,因为犹太人既否认耶稣是基督,自不会带着轻蔑创造“基督徒”这个称呼。在安提阿,第一次有真正拜偶像的外邦人大量归信,广泛的宣教工作也从那里展开,因此他们再不能被视为犹太教的一个支派;于是外邦人很可能首先用“基督徒”这个新名称来称呼他们。不过“起名”这个动词常用于神的启示,因此徒11:26或许意味着,这名称是出于神的安排,而不只是安提阿人善于取绰号的机智。这新名称标志着教会发展中的新纪元,就是向外邦人宣教的纪元。
本书信写作时,这名称必已成为外邦人中普遍承认的称呼;虽然信徒自己普遍采用,还稍后一些。这恰好无意中证明,新约确实写于它自己所声称的时代,也就是“基督徒”这个名称尚会招致辱骂和受苦,却还未演变成制度性的逼迫之时。“不要羞耻”:世人虽然以羞耻为羞耻,信徒却不可如此。因自己的过错受苦并无荣耀(彼前4:15;2:20);为基督受苦却并不羞耻(彼前4:14;3:14)。“倒要归荣耀给神”,彼得没有说“要以此为荣”,因为真正应得荣耀的是神;是神看他配得这分恩典,也借此表明他属于神家,并保证他将免受那临到不敬虔之人的最终审判。“因这名”较好的抄本就是“在这名里”,即因背负这样的名而受苦。
第17节 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
这是另一层安慰。人人都必须经过神的审判;神自己的家人先经历,因为他们的管教是在今生,因此他们因此荣耀神,证明自己是神家里的人,也保证他们能逃避那末日临到不顺服福音之人的结局。“时候到了”原文是“合宜的时候到了”。“神的家”就是由活着的信徒组成的教会。彼得心中想到的是结9:6;参耶25:29;摩3:2。审判已经开始了,福音作为“两刃的剑”,一方面拯救一些人,另一方面定另一些人的罪;到了末日,这审判还要完全显明。神限制那暂时被许可施行毁灭者对他百姓的权势。若连我们尚且如此,那他们的结局将如何呢?若连敬虔的人现今都受管教的审判,何况不敬虔的人在末后岂不更要受定罪的审判吗?“神的福音”就是那位将要审判他们之神的福音。
第18节 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
“仅仅得救”(参林前3:15末尾)是说要经过严厉的管教试炼,如大卫因罪所经历的一样。义人虽然有试炼,但结局却是确定的,最终还要丰丰富富地进入国度。“仅仅”所强调的是试炼的严峻,以及从人的角度看义人似乎难以承受;但基督的义和神永远的圣约,使这拯救成为确实。“不虔敬”是对神漠不关心,偏重消极面;“犯罪的人”是喜爱罪,偏重积极面;同一个人既是忘记神的,也是爱罪的。“可站”就是在审判中站立得住。
第19节 所以,那照着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
这是从彼前4:17-18得出的结论。既然敬虔的人知道他们所受的苦是按着神的旨意,为着他们的益处(彼前4:17),是要管教他们,免得他们与世界一同灭亡,他们就在苦难中应当欢然倚靠神,并且恒心行善。“那些人也要”原文带有“也”的意思,不但在平常环境中,即使在受苦时,信徒也当把自己交托给神(参彼前3:14注)。“照着神的旨意”参彼前3:17。“一心为善”较好的抄本作单数;A和武加大译本作复数“善行”,与彼前4:15的“恶行”相对。我们把自己交托给神,并不是消极、懒散的静观主义,而必须伴随着积极的善行。“信实的”指他对圣约应许是信实的。“造化之主”说明他也是我们全能的保守者。必须是他,而不是我们自己,保守我们的灵魂。罪破坏了我们与造物主之间属灵的关系,只剩下受治理的关系;信心则恢复了这种关系。信徒既照着神的旨意而活(彼前4:2),就完全安息在创造主的信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