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将她接进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所罗门与法老结亲。“法老”是王家的称号,相当于“苏丹”;据说这位君王本名瓦弗列斯,属第二十一王朝,就是所谓“军事祭司王朝”,从卡纳克的碑铭看来,他的统治延及上埃及。但以瓦尔德却认定他是第二十九王朝的末王普苏森尼斯,其都城在下埃及的塔尼斯。约瑟夫错误地说,他是埃及最后一位称为“法老”的王(《古史》卷八,第六章,第二节;参王下23:29;耶44:30)。这次与埃及王室在平等条件下缔结婚盟,表明希伯来王国此时已达到极高的声望。罗塞里尼曾根据埃及古迹,给出一幅被认为是这位公主的画像。
她以极隆重的礼仪被迎入她所归附之地;因为一般认为《雅歌》和诗篇45篇都是为纪念此事而作,虽然二者也都可能更高地预表外邦人被引进教会。若承认这些作品有历史基础,它们就证明所罗门本人容貌俊美、风度优雅,这对东方君王乃是一项重要资质,即他“比世人更美”(歌5:10-16)。将她接进大卫城,即耶路撒冷。她不能进入锡安的保障,就是约柜所在的建筑(申23:7-8)。起初她似乎住在他母亲的居所里(歌3:4;8:2),因为新王宫中尚未为她预备合宜的住处(王上7:8;9:24;代下8:11)。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虽然大卫已经着手(诗51:18),但据约瑟夫(《古史》卷八,第二章,第一节)所说,扩建并完成这城防工事的工作乃是留给所罗门的。
她到达耶路撒冷是在圣殿竣工以前;圣殿是在所罗门作王第十一年完成的(见王上6:1;6:37-38注释)。有人质疑这婚姻是否合乎律法(见出34:16;申7:3;拉10:1-10;尼13:26)。但圣经并没有像责备所罗门与其他外邦女子结合那样责备这事(王上11:1-3);由此可推知,他曾要求她离弃偶像,并归从犹太人的信仰(诗45:10-11)。无论如何,埃及公主并不是引诱他陷入拜偶像之罪的原因。
第2节 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丘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JFB对本节无注释。
第3节 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丘坛献祭烧香。所罗门爱耶和华。这一宣告,并下文所举事实加以印证,充分证明这位年轻君王的虔诚;而引出这话的“只是”一词,也不应理解为带出某种含有责备意味的限制。圣史的用意,是描述圣殿建成以前普遍流行的敬拜方式。[baamowt (H1116)]“丘坛”是设在天然或人工高处的祭坛,或有坛幕(王上13:32;王下17:29),或无坛幕;大概因为人以为在那里[epi tois hupseelois]更接近神。族长们曾使用这些地方,而在异教中它们又变得极其普遍,几乎与偶像崇拜等同。律法本禁止这些地方(利17:3-4;申12:13-14;耶7:31;结6:3-4;何10:8)。但只要会幕仍是迁移不定,而国家敬拜的安排不过是临时性的,在这些丘坛上的敬拜就被容忍;因此,为解释它们何以仍然存在,经文明说(王上3:2),神尚未拣选一个固定且独一的地方作为敬拜祂之所。
第4节 王往基遍去献祭,因为那里有极大的丘坛;所罗门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为燔祭。王往基遍去献祭,[Gib`own (H1391)] 是一座山城,坐落在山上(即今 el-Jib)。这地方之所以格外显著,是因为旧会幕和摩西在旷野所造的铜坛(代上16:39;21:29;代下1:3-6)曾从挪伯迁到那里,又安置在那称为挪伯、即米斯巴的尼比撒母耳高地上(Stanley,《西奈与巴勒斯坦》,212页)。那山高出周围约五百至六百英尺,是邻近全境的最高点,正与[habaamaah (H1116) haggªdowlaah (H1419)]“极大的丘坛”这一描述相符。七十士译本作:hoti hautee hupseelotatee kai megalee,因为那是最高而又最大的。
但有人反对把尼比撒母耳视作此地,因为它距基遍约一英里,不利于把它看作“那丘坛”;更可能的是俯临该城的那座山(Reland,《巴勒斯坦》,339页)。此外,看起来基遍的圣所被称为“极大的丘坛”,主要甚至未必不是单单因为拿它与王上3:2-3所提其他丘坛相比;既然“丘坛”也说设在欣嫩子谷中(耶33:35),便并非绝对必须假定基遍的会幕一定在山上。“丘坛”这一名称起初无疑与地势高有关;但久而久之,它成了举行宗教礼仪之地的名称,不论是在山上还是平原。约瑟夫误说王去的是希伯仑,不是基遍(《古史》卷八,第二章,第一节)。这次王家的出行具有公开的重要性,是全国虔敬的时节。
王由首要贵族陪同(代下1:2);而且这场合极可能是七日之久的年度大节期之一,因此,献祭者的身份以及每日供物接连不断,多少都可解释祭牲数量为何如此巨大。
第5节 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神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在基遍,主在梦中向所罗门显现。这大概是在这段时期结束之时,当时因长时间的宗教礼仪,他的心已被提升到极高的属灵热诚状态。所罗门强烈渴望智慧的恩赐,也曾为此恳切祈求。睡梦中,他的思想仍围绕着所求之事,于是梦见神向他显现,让他可以在世上一切事物中任意求取;他求的是智慧,而神应允了他的请求。他的梦不过是先前愿望在想象中的重现;但神的赏赐却是真实的。
第6节 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怜悯;又为他存留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所罗门说,即他梦见自己这样说。
第7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我是幼童,不是指年龄幼小,因为他已经成年(王上2:9),至少应有二十岁(约瑟夫误称他只有十四岁,见《古史》卷八,第七章,第八节);而是说他在治理国政的事务上尚属生疏、缺乏经验。
第8-9节 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JFB对这两节无注释。
第10节 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所罗门所说的话蒙主喜悦。神所垂听并报答的,是所罗门清醒时所献的祷告;但祂悦纳的凭据,是在这异象中表明出来的。
第11-14节 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只求智慧可以听讼,……我就应允你;……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JFB对这几节无注释。
第15节 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不料是个梦。这个梦给他留下了鲜明的印象和不可磨灭的记忆,加上他的心智得到新的、增强的能力,以及世俗昌盛如潮涌向他,使他确信这梦是出于神的默示,根源于神的恩典。然而,他所求所得的智慧,与其说是心里的,不如说是头脑上的;这智慧不是为他个人本身,而是为着他的职分,使他有资格施行审判、治理国家,并获得一般性的科学知识。他回到耶路撒冷,站在约柜前。这是他登基以来首次公开敬拜,当时他心中又满有强烈的宗教感动,因此人认为他不仅应当在基遍的旧会幕那里举行圣礼,也应当在耶路撒冷那临时圣所中庆祝这些神圣礼仪。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mishteh (H4960)] 原意为饮宴;七十士译本作 poton,在广义上用于筵席(斯1:3;2:18;8:17)。
第16节 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有两个妇人前来。东方君王通常亲自施行审判,至少在一切疑难案件上如此;他们坐在城门口审案(所罗门后来建造“审判廊”,见王上7:7)。当他们在别的方法上找不到通向真相的线索,或无法从纷杂矛盾的证词中清楚看出头绪时,常诉诸人性的原则。近代东方史中充满了司法案件的轶事,其中所作的判决,正是像所罗门这一次一样,根据争讼双方天然情感所作的一种试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