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节 归献给神;对神的本分;对自己的本分;属灵恩赐的正确运用;对弟兄的本分;弟兄相爱;爱仇敌。 主后58年。
1“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怜悯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2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那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3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4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5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6按我们所得的恩典,各有不同的恩赐: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7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8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9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10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
11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12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13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地款待。14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15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17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19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20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21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我们在这里可以照着内容提要所列的纲目,观察使徒的劝勉。
一、关于我们对神的本分。这里让我们看见什么是敬虔。
1. 就是把自己献给神,如此便立好了根基。我们必须先把自己献给主,如哥林多后书8:5所说。这里把这事当作一切本分和顺服的源头来劝勉我们,见罗马书12:1-2。人由身体和灵魂组成,见创世记2:7;传道书12:7。
(1)身体必须献给他,见罗马书12:1。身体是为主,主也是为身体,见哥林多前书6:13-14。这里的劝勉带着极深的情感:“弟兄们,我劝你们。”他虽然是伟大的使徒,却称最卑微的基督徒为“弟兄”,这是关爱与顾念的称呼。他采用恳求的方式;这就是福音的方法:“好像神借我们劝你们一般”,见哥林多后书5:20。他虽然可以凭权柄吩咐,却是为爱的缘故宁可恳求,见腓利门书1:8-9。箴言18:23说“贫穷人说哀求的话”。这是为了使劝勉更容易进入人心,带着更甘甜的力量。许多人若被温和对待,就更容易被感动;他们更容易被引导,而不是被驱赶。
现在请注意: [1.] 所强调的本分,是要把我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这显然是指向律法之下的祭物,那些祭物被带到祭坛前,预备献给神。“你们的身体”就是“你们整个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律法之下被献上的乃是牲畜的身体。这里所指的是我们的身体和灵魂。祭物是由祭司献上的,却是由献祭的人呈上的;他按手在祭牲头上,就是把自己对那祭物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权益都转交给神。这里的“祭”是指凡照神亲自设立而分别归给他的事物,见彼得前书2:5。就像基督在他独特的献祭中兼具殿、祭司和祭物的意义一样,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如此。祭有赎罪祭,也有感恩祭。基督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他是唯一的赎罪祭;但我们的身位和我们的行为,借着基督这位祭司呈献给神,就成了尊荣神的感恩之祭。
把自己呈献出来,表示这是一个自愿的行动,是人凭意志对身体及其各个肢体所拥有的主权而作出的。它必须是甘心祭。是“你们的身体”,不是“你们的牲畜”。那些律法下的祭物既因基督而有其功用,也在基督里到了终点。把身体献给神,不仅表示避免那些借身体而犯或针对身体而犯的罪,也表示让身体作为灵魂的仆人,用来服事神。这就是“用你们的身体荣耀神”,见哥林多前书6:20;就是让身体参与直接敬拜的职责,并殷勤从事各自的正当职业,也是在神呼召我们时,愿意用身体为神受苦。这就是把身体的肢体献给神,作公义的器具,见罗马书6:13。虽然单有身体的操练益处还少,但在其适当位置上,它乃是我们灵魂献给神的证明和结果。
第一,要把身体献为活祭;不是像律法下的祭那样被杀。基督徒把自己的身体献给神作祭,即使他没有把身体交给火焚烧。真诚归给神的身体,就是活祭。称之为“活祭”,一方面是出于类比,因为本来死了的,不可吃,更不可献祭,见申命记14:21;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比:“祭物本应被杀,但你们虽被献上,仍可以活着。”这是无血的祭。野蛮的异教徒把自己的儿女献给偶像,不是献活祭,而是献被杀的祭;但神所要的是怜悯,而不是这样的祭,尽管生命本来也是亏欠他的。所谓“活祭”,就是被灵魂的属灵生命所充满的祭。正是基督借着信住在灵魂里,才使身体成为活祭,见加拉太书2:20。圣洁的爱点燃祭物,使职责有了生命,见罗马书6:13。所谓“活着”,就是向神活着,见罗马书12:11。
第二,它必须是圣洁的。每一样祭物既然分别归神,就有一种关系上的圣洁。但除此之外,还必须有真实的圣洁,就是心与生活完全正直,借此使我们在两方面都合乎神的性情与旨意。连我们的身体也不可成为罪与污秽的工具,乃要为神分别出来,作圣洁的用处,就像会幕中的器皿因献给神使用而成为圣洁。圣洁合宜地说是在灵魂里;但成圣的灵魂会把圣洁传达给它所驱动、所赋予生命的身体。凡合乎神旨意的,就是圣洁的;当身体的行动如此时,身体就是圣洁的。身体是圣灵的殿,见哥林多前书6:19。我们当“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见帖撒罗尼迦前书4:4-5。
[2.] 用来强化这一点的论据有三:
第一,要思想神的怜悯:“我以神的怜悯劝你们。”这是充满感情的恳求,理当使我们柔软而顺服。这里的论证极其甘甜而有力。既包括神里面的怜悯,也包括从神而来的怜悯;既包括源头中的怜悯,也包括涌流出来的怜悯;但尤其是福音中的怜悯,就是前一章所提到的那些怜悯,也是那些因犹太人不信而失去的福分如今转移给我们外邦人的怜悯,见以弗所书3:4-6。神是满有怜悯的神,因此我们应当把身体献给他;他必善待这些身体,也知道如何体恤它们的软弱,因为他有无限的慈悲。我们天天从他领受怜悯的果子,尤其是临到我们身体的怜悯:他造了身体,维系身体,买赎了身体,也赋予身体极大的尊荣。我们不致灭绝,是出于主的怜悯;我们的灵魂得以存活,也是如此。而最大的怜悯,乃是基督不仅把身体,连灵魂也献上作为赎罪祭;他为我们舍己,也把自己赐给我们。既然如此,我们当然应当思想,要拿什么报答主这一切厚恩。我们当拿什么来报答呢?就当把自己献上,作为对这一切恩惠的回应,把我们所有、所是、所能作的一切都献上;即便如此,相比我们所领受的丰盛恩典,也不过是极其微薄的回报;然而这毕竟是我们所有的。
第二,这是神所悦纳的。我们众人所当努力追求的伟大目标,就是蒙主悦纳,见哥林多后书5:9,就是使他喜悦我们的人和我们的行为。如今这些活祭是神所悦纳的;而恶人的祭,哪怕肥美昂贵,在主面前却是可憎恶的。神竟然肯俯就接纳我们里面的任何东西,这是他极大的恩慈;而这也足以使我们得满足。若把自己献上能使他喜悦,我们自然可以断定,没有比这样使用自己更好的了。
第三,这是我们理所当然的事奉。这里面有理性的活动,因为是灵魂把身体献上。那种以无知为母、为乳母的盲目热心,只配献给那些有眼却不能看见的粪土之神。我们的神必须用心灵并用悟性来事奉。如此行有充分的理由,绝无任何正当理由可以反对。“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见以赛亚书1:18。神并没有把艰难或不合理的事强加给我们;他所要求的,完全合乎正当理性的原则。这也可以译作“合乎圣言的事奉”。神的话并没有在圣洁敬拜中忽略身体。惟有照着成文之道所献上的事奉,才是神所悦纳的。它必须是福音性的敬拜、属灵的敬拜。所谓合理的事奉,就是我们能并且愿意为之说明理由的事奉,就是我们自己明白其意义的事奉。神按理性受造者来对待我们,也要我们如此来对待他。因此,身体必须这样献给神。
(2)心意必须为他更新。这一点在罗马书12:2中被强调:“你们要借着心意更新而变化;要留意,让你们里面发生一种使人得救的改变,并且使这改变不断继续。”归正和成圣就是心意的更新,不是灵魂本质的改变,而是其性质的改变。这与得着新心新灵是同一回事,就是有新的倾向和爱憎,悟性被光照,良心被柔化,思想被纠正;意志顺服神的旨意,情感变得属灵、属天。这样,人就不再是从前的人了,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他从新的原则出发,按新的规则行事,朝着新的目标前进。心意是我们里面行动和统治的部分,因此心意的更新就是全人的更新,因为生命的泉源由此而出,见箴言4:23。成圣不断进展,就是越来越向罪死、越来越向义活,直到最后在荣耀里达到完全。这里称之为“变化”,就像披上了新的形状和样式。
这词原文含有“变形”的意思。基督登山变像时所用的也是这个词,见马太福音17:2;他披上属天的荣耀,脸面明亮如日头。同一个词也见于哥林多后书3:18,说我们“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这里把这种变化当作我们的本分来强调;并不是说我们能靠自己造成这种改变。我们凭自己造新心,正如造一个新世界一样不可能;这是神的工作,见以西结书11:19;36:26-27。但“你们要变化”的意思是:“要使用神所指定并设立的那些途径。”是神使我们回转,然后我们才回转;但我们也必须调整自己的行径来归向他。要把灵魂放在蒙福之灵的更新变化影响之下,并在一切施恩之道中寻求神的恩典。虽然新人是神所创造的,我们却仍必须“穿上新人”,见以弗所书4:24,并不断向着完全努力。
在这节经文里,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注意: [1.] 我们必须避开的、这更新的大仇敌,就是效法这个世界:“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凡主耶稣的门徒和跟随者,都必须是不效法这个世界的人。不要照着世界的样式塑造自己。我们不可效法世上的事物,因为它们都是易变的,其样式也正在过去。不可效法肉体的情欲,也不可效法眼目的情欲。我们也不可效法属世界的人,那个卧在恶者手下的世界中的人,不可照着今世的风俗行,见以弗所书2:2;也就是不可随众行恶,见出埃及记23:2。若罪人引诱我们,我们不可顺从,反而要在自己的位置上见证反对他们。不仅如此,即便在那些本身并非有罪的中性之事上,我们也不可在这样的程度上顺从世俗习惯,以致把世界的法则当作主要准则,或把世界的喜爱当作最高目的。真正的基督教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清醒的分别为圣。然而我们也必须提防另一种极端,就是刻意的粗鲁和乖僻;有些人会落入其中。在民事事务上,自然之光和列国的习俗本是给我们作指引的;福音在这些事上的规则,是引导的规则,不是刻意相反的规则。
[2.] 我们应当追求的、这更新所产生的重要果效,是:“叫你们察验何为神那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这里“神的旨意”是指他所启示、关乎我们本分的旨意,就是主我们的神向我们所要求的。总体而言,这就是神的旨意,乃是我们的成圣;也是我们所祷告愿其成就在我们身上,如同天使成全的那旨意;尤其是他在新约中所启示的旨意,因为在这末后的日子,他借着儿子对我们说话。
第一,神的旨意是“善良、可喜悦、纯全”的,这是律法的三种美好性质。它是善良的,见弥迦书6:8;它完全合乎永恒不变的是非标准。它本身是善的,对我们也是善的。有些人认为这里把福音的律法称为善,是要与礼仪律分别开来,因为礼仪律包含“非美之律例”,见以西结书20:25。它是可喜悦的,是神所喜悦的;惟有他所规定的,才是如此。要得着神的喜悦这个目标,唯一的道路就是以他的旨意为规则去顺服。它是纯全的,不能再增添什么。神所启示的旨意是信仰与实践的充分准则,包含一切使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善事的事,见提摩太后书3:16-17。
第二,基督徒理当察验那善良、可喜悦、纯全的神的旨意;也就是说,要带着判断和认可去认识它,要凭经验认识它,要借着自己顺服它的经历,认识神旨意的美善。这就是“分别是非”,见腓立比书1:10;也是这里原文所用的“察验”,就是在疑难之事上,能够敏锐辨明何为神的旨意,并顺从它。这就是“敬畏耶和华,灵里敏捷”,见以赛亚书11:3。
第三,那些借着心意更新而变化的人,最能察验何为那善良、可喜悦、纯全的神旨意。灵魂里若有恩典活泼运行的原则,越是占优势,就越能对属神之事作出不偏不倚、无成见的判断。它使灵魂乐意接受并拥抱神旨意的启示。主的应许是:“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见约翰福音7:17。聪明的头脑能就神的旨意作争辩、作分辨;但诚实谦卑、有操练过的属灵感官、并被神的话塑造成形的心,却是爱它、行它,并尝到其中滋味的。这样,敬虔就是把自己献给神。
2. 当这事成就之后,就要在一切福音的顺服中服事他。这里已经略微提到这方面,见罗马书12:11-12:“服事主。”我们为何把自己献给他?不就是为要服事他吗?使徒行传27:23说:“我是属他的”;接下来就说:“我也是事奉他的。”有宗教信仰,就是服事神。如何服事呢?
(1)我们必须把它当作事务来经营,不可在这事务上懒惰。“殷勤不可懒惰。”世上的事务,就是我们各自的本业,在其中我们也不可懒惰,见帖撒罗尼迦前书4:11。但这里似乎主要是指服事主这件事,就是我们天父的事,见路加福音2:49。那些真想证明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必须把信仰当作自己的事业,必须拣选它,学习它,把自己献给它;必须爱它,从事它,坚持它,把它当作自己伟大而主要的事务。既然把它当作事业,就不可在其中懒惰;不可一遇到本分与安逸相冲突,就只顾自己的安逸。我们不可在信仰上慢吞吞地前进;懒惰的仆人必被算为恶仆。
(2)我们必须“心里火热,服事主”。神必须用心灵来服事,见罗马书1:9;约翰福音4:24,也就是在圣灵的影响之下服事。我们在信仰上一切所做的,惟有在我们的灵被神的灵感动时,才蒙神悦纳。并且这灵里必须有火热,就是一种圣洁的热忱、热度和炽烈的情感,像那些不但用心、用魂,而且尽心尽魂爱神的人。这就是点燃祭物并把它送上天的圣火,是馨香之气的供物。有些抄本把这里读作“服事时机”,意思是善用机会,抓住最好的时刻,顺应当前恩典的季节。
(3)“在指望中喜乐。”借着对神的盼望与信靠,神就得着敬拜与尊荣;尤其当我们因这盼望而喜乐,在这信靠中得满足时,就显明我们对所盼望之福的真实极有把握,也极看重其美善。
(4)“在患难中忍耐。”这也是服事神,不仅在他呼召我们作工时为他工作,也在他呼召我们受苦时安静坐下。为神的缘故,并以他的旨意和荣耀为念而忍耐,这就是真敬虔。请注意:在盼望中喜乐的人,更有可能在患难中忍耐。正是那对摆在前头之喜乐的信心远景,支撑着人在一切外在压力之下不致倒下。
(5)“祷告要恒切。”祷告是盼望和忍耐的朋友,我们也借此服事主。这里的词兼有祷告中的热切与恒久之意。我们在这项本分上不可冷淡,也不可很快厌倦,见路加福音18:1;帖撒罗尼迦前书5:17;以弗所书6:18;歌罗西书4:2。这就是那直接关乎神的本分。
二、关于我们对自己的本分;这就是自守。
1. 对自己要有清醒的看法,见罗马书12:3。这句话前面有一个庄严的引言:“我凭着所赐我的恩说。”这里指智慧的恩,使他明白这本分的必要和美好;也指使徒职分的恩,使他有权柄强调并命令这事。“我这样说,是奉差遣、奉神的名说。我既这样说,你们就不该反驳。”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说的,人人都包括在内。骄傲是我们众人骨子里生出来的罪,所以我们各人都需要受到警告并装备自己抵挡它。
“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我们必须提防对自己评价过高,或把自己的判断、能力、人格、表现估得过高。我们不可自负,不可过分看重自己的智慧和其他成就,不可自以为是,见加拉太书6:3。当然,有一种高看自己是我们可以、也应当有的,就是要看自己太高贵,不该作罪的奴隶、今世的苦工。但另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得合乎中道”;也就是说,应当对自己和自己的能力、恩赐与恩典有一种谦卑而节制的看法,只照着从神所领受的来评估,不可越过。我们在有争议的事上不可自信火热;不可越出自己的界限;不可论断、责备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不可贪图肉体上的体面。这些以及类似之事,都是对自己有清醒看法所结出的果子。
这些话还有另一层相当贴切的意思。原文里没有“自己”这个词,因此也可译作:“不要自作聪明过于所当聪明的,倒要聪明以至自守。”我们不可钻研那些对自己而言太高的事,见诗篇131:1-2;不可侵入那些自己没有看见的事,见歌罗西书2:18;不可窥探那些不属于我们的隐秘事,见申命记29:29;不可贪求智慧过于经上所记。有一种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的,是伸手去摘禁果的知识;对此我们必须谨慎,并要追求那使人自守、矫正内心、改革生活的知识。有些人把这理解为一种使我们安分守己、不侵占别人恩赐和职分的自守。在运用最大属灵恩赐时,我们也能看到这种清醒而谦逊的谨慎,见哥林多后书10:13-15。与此同类的还有罗马书12:16的劝勉:“不要自以为聪明。”有智慧是好的,但自以为有智慧却不好;因为愚昧人尚且比自以为有智慧的人更有指望。摩西的脸发光而自己却不知道,这是何等美好。我们之所以必须对自己、自己的能力和成就有这种清醒的看法,理由如下:
(1)因为我们所有一切好的,都是“神所分给”的;各样美善全备的恩赐都“从上头来”,见雅各书1:17。我们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呢?见哥林多前书4:7。世上最好、最有用的人,也不过是神白白恩典天天所使他成为的样子。当我们思想自己时,必须记得,不是思想我们怎样凭自己的力量得了这些恩赐,好像是自己的能力和手中的势力获得了这些;而是要思想神何等恩待了我们,因为一切善事的能力都是他所赐,我们一切的充足都在乎他。
(2)因为神按着一定的分量分配他的恩赐,就是“照着信心的大小”。请注意,使徒把属灵恩赐的分量称为信心的分量,因为信心是根本性的恩典。凡我们所有、所做的善,惟有在它建立于信心、由信心流出的程度上,才是正当并蒙悦纳的。如今信心以及随之而来的其他属灵恩赐,都是照着无限智慧认为适合我们的分量而分给的。基督所得的灵是没有限量的,见约翰福音3:34;但圣徒所得的是有分量的,见以弗所书4:7。基督既得恩赐无限量,尚且柔和谦卑;何况我们这些有限的人,岂能骄傲自负呢?
(3)因为神也把恩赐分给了别人,不仅分给我们:“分给各人。”若圣灵被我们垄断,若我们拥有属灵恩赐的专利而独占其权,那么自负或许还有一点借口;但别人也和我们一样有份。神是众圣徒共同的父,基督是他们共同的根,众人都从他得着生命和力量;因此,我们若高抬自己、轻看别人,好像唯有我们才是蒙天恩宠的百姓,智慧要与我们一同灭没,那就极不相宜了。
使徒接着用身体肢体的比喻来说明这一点,正如哥林多前书12:12;以弗所书4:16所说:“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见罗马书12:4-5。这里请注意: [1.] 众圣徒在基督里组成一个身体;基督是身体的头,也是他们合一的共同中心。信徒在世上并不是一堆混乱无序的散沙,而是有组织地彼此联络,因为他们联合于同一位元首,又由同一位圣灵发动并赐生命。[2.] 个别信徒是这身体上的肢体,是组成整体的部分,因此相较于整体而言是较小的,并且是相对于整体而存在的;他们从头领受生命和气息。身体中的一些肢体比另一些更大、更有用,各自都按其比例从头得到供应。若小指得到和腿一样多的滋养,那将是多么不协调又有害!我们必须记得,我们并不是整体;若这样想,就是想得过头了。我们不过是部分和肢体。
[3.] “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见罗马书12:4;每一个肢体都有其特定的位置和工作。眼睛的功能是看,手的功能是作工,等等。照样,在属灵的身体中,有些人适合、也蒙召作这一类工作;另一些人则同样适合、也蒙召作另一类工作。在基督徒共同体中,官长、传道人、百姓,都各有其职分,不可彼此越位,也不可在履行各自职分时相互冲突。[4.] 每一个肢体都有自己的位置和功用,为的是整体和其他每一个肢体的益处。我们不只是基督的肢体,也是“互相联络作肢体”,见罗马书12:5。我们彼此相关,负有彼此尽力行善的责任,也应当为共同利益而同心合作。这在哥林多前书12:14及以下有更详尽的说明。因此,我们不可因自己所得的一点成就而自高;因为无论我们有什么,既是领受的,就不是单为自己领受的,而是为着别人的益处领受的。
2. 要清醒地运用神所赐的恩赐。我们一方面不可因自己的才干骄傲,另一方面也不可把它们埋藏起来。要谨慎,不可借着谦卑和舍己的名义,反而懒惰,不把自己摆上去为别人的益处效力。我们不可说:“我算不得什么,所以我就坐着不动,什么也不做。”而应当说:“我在自己里面算不得什么,因此我要靠着基督恩典的大能,尽我所能地摆上自己。”他接着具体提到地方教会中所设立的教会职分,每一个人都当在履行这些职分时努力尽上自己的本分,为的是维持秩序并促进教会的造就;每个人都要知道自己的位置,并把它尽好。
“既有恩赐。”以下所列举的细目,就是这句话的具体展开。既有恩赐,就当运用恩赐。承担服事工作的权柄和能力,都是神的恩赐。“恩赐各有不同。”它们直接的目标不同,但最终趋向是相同的。“照着恩典”,意思是神白白的恩典,乃是一切赐给人的恩赐的源头和起因。是恩典设立职分,装备并感动其人,又使人立志并成事。原始教会中有方言、辨别、医治等非常的恩赐;但这里所讲的,是那些通常性的恩赐。可比较哥林多前书12:4;提摩太前书4:14;彼得前书4:10。他列出了七种具体恩赐,见罗马书12:6-8,这些似乎是指在许多较大的初代教会里,照着审慎安排而设立的若干不同职分。这里概括地提到两大类:说预言和服事;前者是监督的工作,后者是执事的工作,这两种才是常设职分,见腓立比书1:1。不过,每一类职分中的具体工作,可以并且似乎确实曾经照着共同同意而作分工,以便做得更有效,因为人人都要做的事,往往就变成没人真正负责的事;而一个人专注一件事,最能把它做好。大卫也是这样分派利未人的,见历代志上23:4-5;这正是智慧有益于指导之处。因此,后面五种可以归纳为前面两大类。
(1)“说预言。”若是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这里不是指那种预告未来之事的非常恩赐,而是指传讲神话语的通常职分;“说预言”在哥林多前书14:1-3;帖撒罗尼迦前书5:20等处也是这样用的。旧约先知的工作,不只是预告将来的事,也包括警戒百姓关于罪与本分的事,并提醒他们先前已经知道的真理。照样,福音的传道人也是先知;事实上,凡神的话启示到哪里,他们就在多大程度上预告将来的事。讲道关乎世人永恒的结局,直指将来的状态。因此,那些传讲神话语的人,必须“照着信心的程度”去讲,也就是照着信仰的准则去讲。
这可以有两方面的意思: [1.] 就我们说预言的方式而言,必须照着信心恩典的程度。前面罗马书12:3已说过,神分给各人信心有不同的分量。凡传道的人,都当把自己所有的信心全然运用起来,首先把自己所传的真理深深印在自己的心上。正如会众若没有信心就听不好,照样,传道人若没有信心也讲不好。“我因信,所以如此说话”,见诗篇116:10;哥林多后书4:13。并且我们必须记得,信心有其比例和分量。虽然不是人人都有信心,但除了我们自己之外,还有许多人也有;所以我们必须容让别人也和我们一样有知识和能力来教导,甚至包括那些在较小事情上与我们不同的人。“你有信心吗?就当在神面前守着自己”;不要把它强加为管束别人的绝对准则,因为要记得,你也不过只有你自己的那一分罢了。
[2.] 就我们说预言的内容而言,必须照着信仰教义的比例,也就是照着旧新约圣经所启示的信仰准则。庇哩亚人就是按着这信仰准则来查验保罗的讲道,见使徒行传17:11;比较26:22;加拉太书1:9。可以说,有一些“基本真理”,就是圣经清楚一致教导的“第一公理”;它们是讲道的试金石,我们必须借此来“凡事察验”,然后“善美的要持守”,见帖撒罗尼迦前书5:20-21。那些较为晦暗的真理,必须用较为清楚的真理来衡量;若发现与信仰的整体类比相符,就当接受,因为一项真理绝不会与另一项真理相矛盾。由此可见,传道人应当最为谨慎的,就是按着纯正教义传讲,照着纯正话语的规模,见提多书2:8;提摩太后书1:13。
说预言是否合乎艺术的比例、逻辑和修辞的规则,并不那么必要;但合乎信心的比例却是必要的,因为我们所传的是信心的道。现在,说预言的人特别有两项工作要留心:教导和劝勉。这两者本就很适合同一个人在同一时刻一并承担;而且当他作其中一项时,也要留意另一项,并尽力把各自做好。若一间教会中的传道人经过协调,把这工作分开,无论是固定分工还是轮流分工,以至一人专于教导,另一人专于劝勉,也就是按今天的话说,一人偏重解经,另一人偏重讲道,那么每个人都应照着信心的程度做好自己的那一部分。
第一,“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所谓教导,是对福音真理作单纯的解释和证明,而不着重实际应用,好比在讲解圣经时那样。“牧师和教师”是同一职分,见以弗所书4:11,但其具体工作略有不同。凡有教导恩赐、并已承担这一范围工作的人,就当专心在此。这是美好的恩赐,应当善加运用,并把心思放在其上。原文可理解为:“教导人的,要常在教导的事上。”要经常、持续、殷勤地这样做;要安住在自己本分的工作中,把它当作自己所处的元素。提摩太前书4:15-16对此有解释:“这些事你要殷勤去做,并要在此专心。”
第二,“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要把自己献给这工作。这更像是牧者的职分;前者偏重教师的工作。就是把福音真理和规则更紧密地应用到百姓具体的处境上,并更着重地催促他们实行。有些人在教导上极其准确,在劝勉上却冷淡而不娴熟;反之亦然。前者更需要清晰的头脑,后者更需要火热的心。若这些恩赐显然分开,以致一人更擅长这个,另一人更擅长那个,那么按此分工有助于造就。而且无论我们承担哪一项工作,都要专注于它。所谓专注于本分,就是把最好的时间和思想用在其上,抓住一切机会去做,并且不仅求把它做了,更要求把它做好。
(2)“服事。”若有人有“服事”的职分,即执事或协助牧者和教师的人,就当善用这个职分,比如教会中负责管理事务的人、长老,或照顾穷人的监督;并且在初代教会中,这些职分可能比我们如今所意识到的更正式,也包含更大的责任和工作量。它包括一切关乎教会“外部事务”的职分,也就是神家中外在事务的管理,见尼希米记11:16;“管理饭食”,见使徒行传6:2。现在,凡承担这类服事责任的人,都当忠心殷勤地尽职;特别是:
[1.] “施舍的,就当诚实。”那些作为教会周济之物管家的教会职员,负责收集金钱,并按穷人的需要分配出去。他们在这事上应当“诚实”,也就是慷慨且忠信;不可把所收的挪作己用,也不可带着不正当的用心,或看人下菜碟地分配;不可对穷人粗暴烦躁,也不可寻找借口推却他们;而应当以完全的真诚和正直来做,除了荣耀神、行善之外别无目的。也有人把这里一般地理解为一切施舍:凡有能力的,就当施舍,并且丰丰富富、慷慨地施舍,正如哥林多后书8:2;9:13中这个词所表达的。神喜爱甘心乐意、慷慨施予的人。
[2.] “治理的,就当殷勤。”看来这里是指那些协助牧者执行教会纪律的人,是他们在治理教会时的眼、手和口;或者也指那些在会众中主要承担并专注于治理工作的人,因为我们看见有人是“善于管理教会、并在讲道教导上劳苦”的,见提摩太前书5:17。这样的人必须殷勤。这个词同时表示关切和勤劳,要发现错谬之处,使迷失的人回转,责备并警戒跌倒的人,保持教会纯净。若有人要在这托付上证明自己是忠心的,就必须付上很多劳苦,不可放过任何有助于推进这工作的机会。
[3.] “怜悯人的,就当甘心。”有人认为这是泛指一切施怜悯的人:既然去作,就当乐意去作,并且以此为乐;神喜爱甘心施予的人。但这里似乎是指某些特定的教会职员,他们的工作是照顾病人和客旅;通常这类服事是由寡妇来承担的,她们在此事上是教会女执事的助手,见提摩太前书5:9-10,不过可能也有其他人被使用。如今,这工作必须“甘心”去作。在怜悯的行为中,一个和悦的面容,会给受苦者极大的安慰和帮助;当他们看见这并非出于勉强和不情愿,而是带着亲切的神情、温柔的话语,以及各种表示乐意和敏捷的姿态来做时,就尤其如此。那些服事病弱之人,而这些人常常容易急躁、难以相处的人,尤其需要穿上不只是忍耐,还要穿上喜乐的心,好叫这工作对对方更轻省、更愉快,也更蒙神悦纳。
三、关于我们对弟兄的本分,这里简略地列出许多例子。我们彼此之间的一切本分,都可以归结在一个字里,并且这是一个甘甜的字,就是“爱”。一切彼此之间本分的基础都在这里;所以使徒先提到这一点,因为这是基督门徒的制服,也是我们信仰的大诫命:“爱人不可虚假”;不是礼貌与伪装,而是真实;不只在言语和舌头上,见约翰一书3:18。真正的爱,是无伪的爱;不像仇敌的亲嘴,那是诡诈的。我们应当乐于有机会“证明我们爱心的真实”,见哥林多后书8:8。更具体地说,爱既当给朋友,也当给仇敌。使徒两方面都提到了。
1. 对朋友。人若有朋友,就当显出友爱来。基督徒彼此该有、也当尽上的,是一种相互的爱。
(1)一种深情的爱,见罗马书12:10:“爱弟兄,要彼此亲热。”原文不只是“爱”,更带有一种自然、随时准备去爱的倾向,是最真实、最自由流露的情感,如泉源自然涌出。它本来特指父母对儿女的爱,这种爱既最温柔,也最自然,不是勉强的,不是拘束的;我们彼此之间的爱也当如此。若人里面有了新性情,爱律写在心上,这爱就会如此。这种深情使我们在言语和行动上,都以最大的温和与殷勤来对待彼此。“彼此”这一点也能鼓励我们去爱人:既然爱别人是我们的本分,那么别人爱我们同样也是他们的本分。还有什么比在今生“去爱并被爱”更甘甜呢?那使别人得滋润的,自己也必得滋润。
(2)一种尊重的爱:“恭敬人,要彼此推让。”不要争竞谁高谁低,倒要积极把优先的位置让给别人。这在腓立比书2:3中解释得很清楚:“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这样做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因为若我们认识自己的心,我们就知道自己里面的恶,比世上任何别人都更多。我们应当乐于留意弟兄们的恩赐、恩典和行为,并按其价值尊重他们;要比称赞自己更愿意称赞别人,也比听见自己被称赞,更乐于听见别人被称赞。原文有“在尊敬上彼此带头”的意思。不是争着得荣耀,而是争着给荣耀。你们要竞争的,是谁更积极地向该受尊重的人表示尊敬,并在机会来到时,向弟兄们施行一切基督徒爱的服事;因为这些都包含在“尊敬”一词之中。要让你们一切的竞争都变成:谁最谦卑、最有用、最肯俯就。其意义与提多书3:14所说“在善事上学习领先”相似。不过,虽然我们要推重别人,如同他们比我们更有能力、更配得一样,却不可因此找借口让自己闲着不做事;也不可借着尊重别人、承认他们更有用、更有表现,就纵容自己安逸懒惰。因此使徒立刻补充说:“殷勤不可懒惰。”
(3)一种慷慨的爱,见罗马书12:13:“圣徒缺乏要帮补。”若爱只停留在口头上的亲切与尊重,而弟兄有实际需要,而我们又有能力供应,这样的爱不过是假爱。[1.] 圣徒在世上缺乏维持天然生命所需之物,并不稀奇。在初代教会中,广泛的逼迫必定使许多受苦的圣徒陷入极大的困境;直到如今,贫穷的人,甚至贫穷的圣徒,我们也常常会遇见。可见今生的东西并不是最好的;若它们是最好的,那么作为天上宠儿的圣徒,就不会只分得这么少。[2.] 那些有能力的人,当尽本分去“分给”,或者更好的翻译是“分享”这些需要。这不只是把心倾出来,也要把钱袋倾出来给饥饿的人。见雅各书2:15-16;约翰一书3:17。
这里的“分享”暗示:神赐给我们的东西,贫穷的弟兄也有某种权益;并且我们帮助他们,应当出于对其缺乏的感同身受,好像我们自己与他们一同受苦一样。腓立比人对保罗的慈善帮助,就被称为与他的患难有份,见腓立比书4:14。凡我们有能力、有机会时,都当随时预备救济任何缺乏的人;但我们尤其有责任与圣徒分享。对同为受造之物的人,我们有普遍之爱;对同作基督徒的人,则有特别之爱,见加拉太书6:10,尤其是“对信徒一家的人”。有些古人把这里读作“与圣徒的记念有份”,而不是“与圣徒的需要有份”;意思是我们对那些借着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之人的记忆也有所亏欠,应当珍重、维护并保存之。
使徒又提到这种丰厚之爱的另一分支:“客要一味地款待。”凡有房屋的人,应当乐意接待那些四处行善的人,或因躲避逼迫而不得不流离寻找庇护的人。当时并不像今天这样有许多旅店可供方便使用;或者那些流离的基督徒不敢入住;或者他们无力支付费用,所以免费接待他们,乃是一种特别的恩慈。这条本分直到今日也没有过时;只要有需要,我们就当欢迎陌生人,因为我们知道寄居者的心。主说:“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这被提为那些将要蒙怜悯之人的怜悯行为之一。原文带有“追求、追赶款待”的意思。意思不仅是说我们要抓住机会,也要去寻找机会来如此施怜悯。正如亚伯拉罕坐在帐棚门口,见创世记18:1;罗得坐在所多玛城门口,见创世记19:1,等候路人经过,好先迎上去发出热情邀请;结果他们就不知不觉接待了天使,见希伯来书13:2。
(4)一种同情的爱,见罗马书12:15:“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若奥秘身体的肢体之间真有彼此相爱的心,便会有这样的感同身受。见哥林多前书12:26。真正的爱会使我们关切彼此的忧伤与喜乐,并教导我们把它们当作自己的。请注意今世常有这样的混合情形:有人喜乐,有人哀哭,像以斯拉记3:12-13中的百姓一样。这一切都是为试验弟兄之爱和基督徒同情心,也试验其他恩典。并不是说我们要参与别人的罪中之乐或不正当之哀,而只是对公正合理的喜乐与忧伤同感:不嫉妒兴旺的人,反而与他们一同欢喜;真心为别人得着自己尚未得着的成功与安慰而高兴;也不轻看在患难中的人,而是为他们感到忧心,并预备帮助他们,因为我们自己也在这身体之中。这就是照着神行事;因为神不仅“喜悦他仆人平安”,见诗篇35:27,也“在他们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见以赛亚书63:9。
(5)一种合一的爱:“要彼此同心”(16节),意思是要尽你们所能在看法上彼此一致;即便在这点上达不到,也至少在情感上彼此一致;努力成为一体,不要喜欢彼此冲突、反驳、抵触,而要竭力用和平彼此联络,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见腓立比书2:2;3:15-16;哥林多前书1:10。原文也可理解为:愿把同样的好处给别人,如同你们愿给自己一样。这就是爱人如己,愿弟兄得福如同愿自己得福。
(6)一种俯就的爱:“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见罗马书12:16。真正的爱离不开谦卑,见以弗所书4:1-2;腓立比书2:3。我们的主耶稣洗门徒的脚,为教导我们弟兄相爱,见约翰福音13:5;13:34,特别是要表明:正确地彼此相爱,就是愿意为彼此的益处俯身去做最卑微的服事。爱是一种肯俯就的恩典。请留意这里如何加以强调。
[1.] “不要志气高大。”我们不可贪图尊荣和高位,也不可对世上的排场与尊贵怀有任何失度的看重和欲望;相反,倒要以一种圣洁的轻看来对待它。当大卫高升时,他的心却仍然谦卑,见诗篇131:1:“重大和测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罗马人住在帝国京城,那城管辖地上的君王,见启示录17:18,并且当时正处于其辉煌的顶点;他们或许很容易因此高看自己。就连圣洁的后裔也沾染了这种酵。罗马的基督徒,正如一些城里人看乡下人那样;所以使徒如此频繁地警戒他们不可心高气傲,可比较罗马书11:20。他们住得离宫廷近,每天看见其奢华与荣耀;使徒说:“好吧,不要把心思放在这些上面,不要爱慕它。”
[2.] “倒要俯就卑微的人。” 第一,也可指“卑微的事物”,我们应当俯就这些。若我们在世上的境况贫寒卑微,所享受的粗陋而有限,所从事的工作卑下而不被看重,我们也必须使自己的心顺服下来,并在其中安然接受。所以旁注说:“要以卑微的事为满足。”无论神在他的护理中把我们放在什么地位,我们都要与之和好。我们必须认定,除了罪之外,没有什么是低到不配我们的;当卑微的住处、粗淡的饮食、普通的衣着、简陋的条件落在我们分内时,我们要能俯身接受,不可发怨言。不仅如此,当神指定我们处于卑微之中时,我们还应当借着新性情的力量,带着某种主动的倾向去接受这些卑微之事;正如旧的败坏性情总是倾向高位一样。我们必须使自己适应卑微的事。比起高位和优越环境,我们应当更愿意让卑微处境和普通环境成为我们心愿的中心。
第二,也可指“卑微的人”;我们的译文也是如此,而且我认为二者都包括在内:“俯就卑微的人。”若他们是敬畏神的人,我们就当与世上贫寒卑微的人相交,并迁就、体恤他们。大卫虽是坐在王位上的君王,却说凡敬畏神的人都是他的同伴,见诗篇119:63。当伟大的神尚且俯察天地,垂顾这样的人时,我们又何必羞于与卑微人来往呢?真正的爱看重穿着破衣之人的恩典,也像看重穿着朱红衣服之人的恩典一样。宝石即便落在尘土里,仍然是宝石。雅各书2:1-4责备的正是不肯这样俯就的反面情形。
所谓“俯就”,就是使自己适合他们,为他们的益处而向下屈身,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9:19及以下所作的那样。有人认为原文这个词是从旅人身上取的比喻:那些脚力更强、走得更快的人,会停下来等候那些软弱迟缓的人,并把他们带在身边;基督徒也应当如此温柔地对待同行的人。为了促进这一点,使徒又补充说:“不要自以为聪明。”这与罗马书12:3的意思相同。只要我们心里仍对自己抱有如此大的看重,就绝不会真心俯就别人;因此,这种自负必须治死。不要“在自己看来有智慧”,不要过于相信自己智慧的充足,以至轻视别人,或以为自己不需要别人,见箴言3:7;也不要吝于把自己所有的与别人分享。我们既互相联络作肢体,彼此倚赖,彼此有亏欠,因此就更不该自以为聪明。要记得,我们所从事的是智慧的贸易;而贸易本就包含往来、接受与回馈。
(7)一种促使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的爱,见罗马书12:18。即便对那些因地位或信仰不同而不能与我们亲密来往的人,我们也必须与他们和睦相处;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无害、不冒犯人,不给别人挑起争端的机会;同时也不可怀恨报复,不抓住机会与别人起争端。我们必须这样努力保守和平,使它不致破裂;若已经破裂,也要努力重新修补。上头来的智慧,是清洁的,也是和平的。请注意,这劝勉本身是有限定的;它没有表达到让我们必须做不可能之事的地步:“若是能行,总要尽力。”正如希伯来书12:14所说:“追求和睦”;以弗所书4:3所说:“竭力保守。”要思想那些有助于和睦的事。
“若是能行。”若保守和平必须以得罪神、伤害良心为代价,那就不能行。只有那种不致招来罪责的可能,才是真正的可能。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见雅各书3:17。没有清洁的和平,不过是魔鬼宫殿里的和平。
“总要尽力。”和平这件事需要双方的话都说得通;我们只能为自己说话。我们可能无可避免地被人争竞,就像耶利米是个“惹争竞的人”,见耶利米书15:10;这并非我们能完全避免。我们所应当关心的是:在保守和平这件事上,不要在我们这一边有所亏缺,正如诗篇120:7所说:“我愿和睦;但我发言,他们就要争战。”
2. 对仇敌。自从人类与神为敌之后,人就极其容易彼此为敌。只要一离开爱这个中心,众线条要么彼此碰撞、彼此交叉,要么就彼此疏远,处于不舒服的距离。尤其是那些拥抱信仰的人,更有理由预料会在一个世界里遇见仇敌,因为这世界的笑脸很少与基督的笑脸同时出现。如今,基督教教导我们该如何对待仇敌;在这一点上,它与世上一切其他规则和方法都大不相同。那些规则通常旨在取胜和掌控;而基督教旨在得着内里的平安与满足。无论谁是我们的仇敌,凡咒诅我们、寻求害我们的人,我们的规则都是:不伤害他们,而是尽我们所能去善待他们。
(1)不伤害他们,见罗马书12:17:“不要以恶报恶。”这样的报复是兽性的,只配那些既不意识到自己上面有更高的存在、也不意识到自己前面还有将来状态的动物。或者,如果人类真像有些人幻想的那样是生来处于战争状态,那么这种报偿方式也许还说得过去;但我们不是这样认识神的,因为神恩待他的仇敌尚且如此之多,见马太福音5:45;我们更不是这样认识基督的,因为当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他就为我们死,见罗马书5:8,5:10;他如此爱那无故恨他的世界。
“不要以恶报恶给任何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不但不可对曾经作你朋友的人这样行,因为你若以恶报恶,必定失去他;也不可对曾经作你仇敌的人这样行,因为你若不以恶报恶,或许反而能得着他。与此同义的还有罗马书12:19:“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为何这一劝勉比本章其他劝勉更以这样亲切的称呼引入呢?显然,因为它是为平息那些在受冒犯后心里发热、怒气冲冲的人而说的。使徒用这样亲切的言辞对他们说话,是为使他们柔和下来,缓和他们的情绪。凡带着爱的气息的话语,都会使热血变凉,平息风浪,消减过分的怒气。你想平息一个受伤的弟兄吗?那就称他为“亲爱的”。一句说得合宜的柔和话,往往足以消怒。
“不要自己伸冤”,意思是:当有人伤害了你,不要想要、也不要设法把同样的祸害或不便加在他身上。这并不是禁止官长为受屈的人伸张公义、惩罚作恶者,也不是禁止制定并执行公正有益的法律来对付恶人;但它禁止私人报复,因为私人报复是出于怒气和恶意。这样禁止是合理的,因为在自己的案件中,我们被推定并不是合格的审判官。不仅如此,若受害者在寻求法律保护时,或官长在给予保护时,是出于私人怨恨和恩怨,而不是出于维护公共和平与秩序、并伸张正义的关切,那么这种看似合规的程序,也仍然落在这条禁止自我报复的诫命之下。请看基督的律法在这件事上何等严厉,见马太福音5:38-40。它不仅禁止我们自己动手报复,也禁止我们带着报复的心态,渴望并追求法律所能提供的那种使我们心里发泄的判决。这对败坏本性来说是极难学的一课,所以使徒紧接着加上:
[1.] 对付这种心的解药:“宁可让步,听凭主怒。”不是对自己的怒气让步;若给自己的怒气留地步,就是给魔鬼留地步,见以弗所书4:26-27。对此我们必须抵挡、压制、闷住、抑制。但这里的意思, 第一,是对仇敌的怒气让步。也就是说,要存退让的性情;不要以怒还怒,宁可以爱回应。传道书10:4说,退让能平息大怒。要接受羞辱与伤害,如同石头落在一堆羊毛中,羊毛会让开,因此石头既不会反弹,也不会滚得更远。这也解释了主在马太福音5:39的话:“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不要想着怎样报复一项伤害,倒要预备再承受一项。当人的激情正盛、怒流正急时,不妨让它先流过去,免得不合时宜的顶撞反使它更加汹涌膨胀。当别人发怒时,我们要保持平静;这是防止报复的良药,而且似乎就是这里最自然的意思。 第二,也有许多人把这句话应用于神的忿怒:要给神的忿怒留地步,让他坐上审判的宝座,把你的对头交给他来处理。
[2.] 反对报复的理由:“因为经上记着:‘伸冤在我。’”这话写在申命记32:35。神是至高的王,是公义的审判者,执行公义本属他;因为他有无限的知识,人的行为在他那里被放在毫无差错的天平上衡量;又因为他有无限的圣洁,他恨恶罪,也不能容忍罪恶。有一部分这样的权柄,他交托在民事官长手中;因此他们依法施行的惩罚,也应当看作神报应的一部分。这正是我们不该自己报复的好理由。因为若伸冤属乎神,那么,第一,我们不可以这样做;若做了,就是僭越神的宝座,把他的工作从他手里夺过来。第二,我们也不必这样做;因为若我们温柔地把事情交给神,他必按公义与理由为我们施行报应;超过这个限度,我们也不应再有别的要求。见诗篇38:14-15:“我如不听见的人,因为你必应允。”既然神听见了,我何必还要自己去听、去追究呢?
(2)我们不仅不可伤害仇敌,我们的信仰还更进一步,教导我们尽力向他们行一切的善。这是基督教特有的命令,也最能彰显它的美善:“要爱你们的仇敌”,见马太福音5:44。这里教导我们,在言语和行为两方面都把这爱显给他们。
[1.] 在言语上:“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见罗马书12:14。神百姓的普遍命运,就是遭受逼迫,或是权势上的逼迫,或是舌头上的恶毒。如今这里教导我们,要为这样逼迫我们的人祝福。“祝福”他们,意思是: 第一,“要说他们的好话。若他们身上有任何值得称赞和嘉许之处,就当留意,并把它提出来归荣耀给他们。” 第二,“要按他们的身份,带着尊重对他们说话,不可以辱骂还辱骂,以苦毒还苦毒。” 第三,我们必须愿他们得好处,求他们得益处,远不是寻求任何报复。 第四,我们还必须借着为他们祷告,把这愿望呈给神。若我们手中没有能力为他们做别的事,至少还能借着祷告表明我们的善意;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主不仅给了我们规则,也给了我们榜样来支持这规则,见路加福音23:34。
“只要祝福,不可咒诅。”这表示在各种表现和实例中都要有完全的善意;不是“你祷告的时候祝福他们,别的时候却咒诅他们”;而是“总要祝福,丝毫不要咒诅”。咒诅非常不适合那些口里本该称颂神、而其福分就在于蒙神祝福的人。
[2.] 在行为上,见罗马书12:20:“你的仇敌若饿了……”只要你有能力、有机会,就应当积极预备向他显出任何善意,为他的益处作任何爱心的服事;并且不可因他曾作你的仇敌而减少分毫,反倒应当更加积极,好借此证明你是真诚地饶恕了他。据说坎特伯雷大主教克兰麦有一句话:使他成为朋友的方法,就是先对他做一件坏事。这里的诫命引自箴言25:21-22,可见它虽然看起来如此高超,其实旧约也并不陌生。
这里请注意: 第一,我们必须做什么。我们必须向仇敌行善。“若他饿了”,不要幸灾乐祸地说:“现在神是在替我报仇,为我申冤了”;不可这样解释他的缺乏。反而“要给他吃。”当他需要你的帮助,而你正好有机会饿着他、践踏他的时候,偏偏就在那时,要“给他吃”。原文这个词很有意味,含有“丰丰富富地喂养他,甚至细心体贴地喂养他”的意思,就像我们喂孩子、喂病人那样,带着许多温柔。你要设法如此去做,好叫你的爱能明显表达出来。“若他渴了,就给他喝。”原文含有“向他递上饮物”的意思,作为和好与友谊的记号。要这样坚固你对他的爱。
第二,我们为何必须这样做。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对此有两种解释,我认为二者可择一成立。“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就是说:你这样做,或者,第一,会把他熔化,使他悔改并转为朋友,软化他对你的心灵。这里是借用炼金属的形象:他们不仅把火放在下面,也把火堆在上面。扫罗就是这样被大卫的善意所感动、所征服的,见撒母耳记上24:16;26:21。你会因此赢得一个朋友。若你的善意没有产生这个效果,那么,第二,它就会加重他的定罪,使他对你的恶意更加无可推诿;你也会因此加速神忿怒和报应的记号临到他。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向他行善时,内心要以此为目的;只是为鼓励我们,使徒指出,结果往往会是这样。
为此,本章最后一节提出一个世人不易明白的悖论:在一切纷争冲突中,报复的人反而是被征服的,饶恕的人反而是得胜的。
(1)“你不可为恶所胜。”不要让任何加给你的恶事和冒犯对你有那样大的力量,或在你里面产生那样大的影响,以至使你失去自己,搅扰你的平安,破坏你的爱心,使你的灵烦乱失序,把你带到任何失态之中,或使你去筹划、尝试任何报复。一个不能安静忍受伤害的人,其实已经完全败在伤害之下了。
(2)“反要以善胜恶。”要用忍耐与宽容之善,甚至用恩慈和慈惠之善,去对待那些伤害你的人。学会击败他们对你的恶谋,或者改变他们,至少也要保守你自己里面的平安。一个能如此制服自己灵的人,胜过勇士。
3. 最后,还有两条尚未单独触及的劝勉,它们带有普遍性,从其本身的良善和美名上,为前面一切本分作了推荐。
(1)从其本身的良善来说,见罗马书12:9:“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神已经指示我们何为善;这些基督徒本分都是所吩咐的;与之相反的就是恶。现在请注意: [1.] 我们不仅不可作恶,而且必须“厌恶恶”。我们必须以彻底而不可调和的恨恶来恨罪,把它看作最坏的恶,对它有天然的反感,因为它与我们的新性情相反,也与我们真正的利益相反;我们要恨恶罪的一切样式,甚至那件被情欲沾染的衣服。 [2.] 我们不仅要行善,而且必须“亲近善”。这表示经过审慎选择而归附善,对善有真诚的爱慕,并在善上恒久忍耐。要如此紧紧亲近善,以致不被引诱离开,也不被恐吓离开;要亲近那位良善者,就是主,见使徒行传11:23,带着倚靠与安息。使徒把这条接在弟兄相爱的诫命之后,作为指导原则:我们必须爱弟兄,但不可爱他们到一个地步,为了他们的缘故去犯任何罪,或忽略任何本分;也不可因为某人犯了罪,就因着喜欢那个人而把那罪看得更好;相反,即使要离开世上一切朋友,也要紧紧亲近神和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