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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第 10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引言

罗马书第10章。

犹太人特殊的教会体制被解散;他们那套政体因礼仪律被废止、一切制度被取消、祭司职分被废除、圣殿被焚毁、他们的土地和民族地位被夺去而遭弃绝;与此同时,在他们的位置上,于外邦各国中设立并建立起一个普世性的教会体制。对我们这些生活在这些事早已完成之后的人来说,这似乎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对那些生活在这些事正在发生之时、知道犹太人曾何等蒙神恩宠、又知道外邦世界多年来处境何等可悲的人来说,这显得极其重大、奇妙,并且是难以明白的奥秘。使徒在本章里,如同在前一章和后一章一样,正在解释并证明这件事;不过中间夹杂着若干极有益处的插论,使他的论述线索稍有中断。我愿把本章归纳为两大真理:第一,律法的义,就是不信的犹太人所紧抱不放的义,与福音中所提供的因信而得的义,两者之间有极大的分别,见罗马书10:1-11。第二,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并无分别;就称义和蒙神悦纳而言,福音把他们放在同一水平上,见罗马书10:12-21

Verses 1-11

第1-11节

保罗论义;救恩之道。 主后58年。

1 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2 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3 因为他们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5 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6 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7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8 他到底怎么说呢?“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9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11 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使徒在本章这一部分的目的,是要说明律法的义与因信的义之间何等悬殊,并说明因信的义远远优于律法的义;借此劝导并说服犹太人信靠基督,加重那些拒绝之人的愚昧与罪,并显明神弃绝这些拒绝者是公义的。

一、保罗在这里表明他对犹太人的美善情感,并说明其原因(罗马书10:1-2);在这里他对他们有美好的愿望,也作了美好的见证。

1. 一个美好的愿望(罗马书10:1):愿他们得救,就是从将要临到他们的暂时毁灭中得救,也从悬在他们头上的将来的忿怒、永远的忿怒中得救。这个愿望里面已经包含了愿他们被定罪知罪并归正;因为保罗不可能凭着信心祷告,求他们在不信中得救。保罗虽然传道反对他们,却仍为他们祷告。在这一点上,他是怜悯人的,正如神一样;神“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得后书3:9),并不喜悦罪人死亡。真诚恳切地愿意自己同胞得救,是我们的本分。他说,这乃是“他心里的切愿和祈求”,这表明:第一,他愿望的强烈和真诚。这是“他心里的切愿”;不是许多人那种只在嘴唇上的客套好意,而是真实的愿望。在成为祷告之前,这先是他心里的愿望。祷告的灵魂就是心中的渴慕。冷淡的愿望只会求来拒绝;我们在每次祷告中都必须把自己的灵魂倾吐出来。第二,把这个愿望献给神。这不仅是他心里的愿望,也是他的祷告。人心里可以有愿望,却未必有祷告;除非这些愿望被呈到神面前。若只是想想、盼盼而已,那并不算祷告。

2. 一个美好的见证,这也是他有这美好愿望的理由(罗马书10:2):“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不信的犹太人是保罗在世上最苦毒的仇敌,然而保罗还是尽着真理所容许的范围,给他们最好的评价。即便对我们最坏的仇敌,我们也应尽量说他们的好处;这就是祝福那咒诅我们的人。爱心教导我们对人存最好的看法,并对人的言语行为作其所能容许的最好解释。即便在恶人身上,我们也该留意那些可称赞之处。“他们向神有热心。”他们反对福音,是出于尊重律法的原则,因为他们知道律法是从神来的。世上确有一种瞎眼而误入歧途的热心:犹太人的热心就是这样;当他们恨恶基督的百姓和仆人、把他们赶出去时,还说:“愿主得荣耀”(以赛亚书66:5);不仅如此,他们杀害他们,还以为是在事奉神,见约翰福音16:2

二、他在这里指出不信的犹太人所犯的致命错误,这就是他们灭亡的原因。他们的热心“不是按着真知识”。诚然,神赐给他们那部他们如此热心维护的律法;但他们本可以知道,随着所应许的弥赛亚显现,那律法已经走到了尽头。基督引进了一种新的宗教与敬拜方式,先前的就必须让位给它。他已经证明自己是神的儿子,为自己是弥赛亚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然而他们却不知道,也不肯承认他,反而闭眼不看这明亮的光,因此他们对律法的热心乃是瞎眼的。这一点他在罗马书10:3又进一步说明。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到:

1. 他们不信的本质。他们“不服神的义”,就是说,他们没有顺服福音的条件,没有接受福音中所提出的、借着信基督得称义的恩典。不信就是不顺服神的义,就是抗拒福音所宣告的赦免。

“不服。”真正的信心里需要很大的降服,因此基督所教的第一课就是舍己。一个骄傲的心若甘愿领受白白的恩典,那是极大的谦卑;我们本不愿意以穷人的身份来求恩。

2. 他们不信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对神的义无知。他们不明白、不相信、也不思想神在恨恶并惩罚罪、要求满足公义方面的严格公义;他们没有思想到我们多么需要一份义,好使我们可以站立在神面前。若他们明白这一点,就绝不会抗拒福音的邀请,也不会指望靠自己的行为称义,好像他们能满足神的公义一样。或者说,他们不认识神现今借着耶稣基督所设立并启示出来的称义之道。他们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不肯知道;他们闭眼不看这启示,反倒爱黑暗。第二,对自己之义的骄傲自恃:“想要立自己的义”就是想建立自己设计出来、自己作成的义,靠自己行为的功劳,靠遵守礼仪律。他们以为自己不需要仰赖基督的功劳,因此依靠自己的表现,好像这足以构成一份能使他们站在神面前的义。他们不能像保罗那样弃绝对这义的依赖(腓立比书3:9),“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法利赛人身上就有这种骄傲的例子,见路加福音18:10-11。对照罗马书10:14

三、他在这里说明这种错误何等愚昧,并指出在基督已经来到、并带来了永远的义之后,他们还寻求靠律法的行为称义,是何等不合理;要从以下几点来看:

1. 律法对福音的辅助作用(罗马书10:4):“基督是律法的总结,使凡信的人都得着义。”律法的设计本是要把人引到基督那里。道德律是为显明伤口,礼仪律是为影射医治的方法;但基督是两者的总结。见哥林多后书3:7加拉太书3:23-24。律法的用途,是指引人借着基督得义。第一,基督是礼仪律的总结;他是礼仪律的终点,因为他就是礼仪律的成全。实体来到,影儿就过去了。旧约之下所设立的祭物、供物和洁净礼,都预表基督,指向基督;而这些制度不能除罪,正显明我们需要一位献上一次、就能除罪的祭。第二,基督是道德律的总结,因为他成就了律法所不能成就的(罗马书8:3),并确保了律法的大目标。律法的目标是使人达到完全顺服,从而得称义。如今由于罪的权势和本性的败坏,这已变得不可能;但基督成了律法的总结。律法并没有被毁掉,立法者的本意也没有落空;因为基督借着他的死,已经为我们违背律法付上了完全的满足,于是律法的目标就达到了,我们也被带入另一条称义之路。基督这样成为律法为着义的总结,就是为着称义;但这只临到“凡信的人”。当我们相信,也就是谦卑地同意福音的条件时,我们便在基督的满足中有分,因此借着在耶稣里的救赎得以称义。

2. 福音高于律法的卓越之处。为此,他借着说明二者不同的构成来证明。

第一,什么是出于律法的义?他在罗马书10:5说明了。它的内容是:“行这些事,就必因此活着。”虽然律法也把我们引向在基督里更美、更有效的义,但若把它抽离开它与基督和福音的关系来看待,只把它当作律法本身来看待(而不信的犹太人正是这样持守它),那么它所承认能使人称义的义,就只有完全顺服的义。因此他引用了利未记18:5:“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加拉太书3:12也提到这一点:“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这里的“活着”,就是说得福,不仅是在迦南地,也是在天上;迦南不过是天上的预表和影像。这里所假定的“行”,必须是完全无罪的,不能有丝毫违背或触犯。西奈山所赐的律法,虽然并非纯粹的行为之约(否则在那种安排之下,谁还能得救呢?),然而为了更有效地把人驱赶到基督那里,并使恩典之约更显可悦,它在很大程度上掺杂了行为之约的严厉和可畏。既然如此,当一条新的、又活的道路已经开了出来,犹太人还这样死死抓住这条本身如此艰难、又因本性败坏而已成不可能的称义和得救之路,岂不是极大的愚昧吗?

第二,什么是出于信心的义?见罗马书10:6及以下。他用摩西在申命记中的话来描述它;申命记就是“第二律法”的意思。在那里,对基督和福音的启示比首次颁布律法时要清楚得多。他引用申命记30:11-14,并说明:

[1.] 这义一点也不难,也不艰深。称义和得救之道里,并没有什么会使我们灰心的深奥之处或纠结难题,也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困难;正如预言所说,它是一条大道,见以赛亚书35:8。我们不必为此攀登,它“不在天上”;我们也不必为此下潜,它“不在深渊”。

首先,我们不需要上到天上去查阅那里的记录,或探究神旨意中的奥秘。诚然,基督在天上;但我们得称义、得救,并不需要上那里去把他取下来,也不需要差一个特别的使者到他那里去。

其次,我们也不需要下到深处去,把基督从坟墓里,或从死人之境中带出来:“下到深处,就是要把基督从死里领上来。”这清楚表明,基督下到“深处”或“阴间”,不过就是进入死人的状态,这是借用了约拿的比喻。基督确实曾在坟墓里,同样真实的是他现在在天上;但我们不必用臆想出来的困难把自己弄得困惑烦乱,也不应对这些事形成那样粗陋属肉体的观念,好像救恩的方法根本无法实行,启示的目的只是来愚弄我们似的。不,救恩并没有离我们这样遥远。

[2.] 相反,它极其清楚、极其容易:“这道离你不远。”当我们说仰望基督、接受基督、吃基督时,我们所指的不是天上的基督,也不是深处的基督;乃是应许中的基督,是在神的话语里向我们显明并摆在我们面前、赐给我们的基督。基督离你不远,因为这道离你不远;它的确离你很近:“就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明白它、相信它、承认它,并没有什么难处。你要做的工就在你里面:“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见路加福音17:21。因此,你的凭据必须从你里面取出,而不是从天上的记录里找出来。

“这道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就是说,神已经应许它将如此;见以赛亚书59:21耶利米书31:33。凡为我们所作成的事,都已经替我们作好了。基督已经从天降下,我们不必去取他;他已经从深处上来,我们不必再费心思考怎样把他带上来。如今所剩下的,只是我们里面要作成的一件工;这是我们该关心的,就是留意自己的心和口。在律法之下的人,一切都要自己去做:“行这些事,就必活着”;但福音显明,那最大的工作已经作成,而所剩下的也在公义中被简化了;救恩是按着极其清楚、极其容易的条件所赐下的,仿佛借着那离我们很近的话,已经送到了我们门口。它在我们口里,就是我们天天在读;它在我们心里,就是我们天天在想,或者应当天天思想。就是“信主的道”;这福音及其应许之所以被称为信心的话语,是因为它是信心所指向、所涉及的对象,是我们所相信的话;也是因为它是信心的诫命,命令人相信,并把信心立为称义的大条件;又因为它是信心通常产生并传递的媒介。那么,这信心的话语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在罗马书10:9-10看见它的内容,就是福音的总纲,而且已经足够清楚、足够容易了。请注意:

首先,向我们所应许的是什么:“你必得救。”福音所陈明并所赐下的,正是救恩,就是从罪咎和忿怒中得救,是灵魂的救恩,是永远的救恩;基督是这救恩的创始者,是拯救到底的救主。

其次,这救恩的条件是什么。

a. 作为得救的条件,需要两件事:

(a.) “口里认耶稣为主”,就是公开承认自己与他有关系并依赖他,以他为我们的君王和救主;在世上一切引诱和惊吓面前,承认基督信仰;无论环境如何,都站在他这一边。我们的主耶稣极其重视在人前承认他,见马太福音10:32-33。这是许多恩典结出的果子,表明有很大的舍己、对基督的爱、对世界的轻看,以及极大的勇气和决心。尤其是在基督或基督信仰的公开承认会危及财产、名誉、地位、自由、生命以及世上一切可贵之物的时候,这更是一件极其重大的事;而初代教会正是如此。

(b.) “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若口里的信仰告白,心里没有其真实能力,那不过是嘲弄而已。它的根基必须建立在对福音关于基督之启示的真诚认同上,尤其是对他复活的认同;因为复活是基督信仰的根本条目,借此他被大有能力地显明为神的儿子,也由此充分证明神已经悦纳了他的满足。

b. 这一点在罗马书10:10里进一步得到说明,并把次序颠倒过来,因为必须先有心里的信,口里的承认才会蒙悦纳。

(a.) 论到信心:“人心里相信。”这所包含的不仅是理智上的同意,也包括意志上的赞同,是内在的、由衷的、真诚的、坚定的认同。若不是“心里”相信,就不算真正的信。这是“就可以称义”。这里既有称义的义,也有成圣的义。信心二者都相关:它是我们称义的条件(罗马书5:1),也是我们成圣的根与泉源;成圣在信里开始,也借着信得以继续,见使徒行传15:9

(b.) 论到承认:“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这包括在祷告和赞美中向神认信(罗马书15:6),也包括在人前承认神的道路,尤其是在逼迫的日子里,当我们被要求作见证的时候。神理当得着口中的尊荣,因为人的口是他造的(出埃及记4:11);而在这样的时刻,他也应许赐给他忠心的百姓“口才智慧”,见路加福音21:15。叫万口都承认,本来就是基督荣耀的一部分,见腓立比书2:11。这被说成“就可以得救”,因为这正是成就了那应许所附带的条件,见马太福音10:32。因信称义为我们得着救恩的权利奠定了基础;而借着承认,我们就在这基础上继续建造,最终完全得着那原已归给我们的产业。因此,这里给了我们一份关于得救条件的简明总纲,而且这些条件是极其合理的;简言之,就是我们必须把自己的灵魂和身体都献给神、归给神、交托给神:灵魂是在心里相信中献上,身体是在口里承认中献上。如此行,你就必活着。

为此(罗马书10:11),他引用了以赛亚书28:16:“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意思是:

[a.] 他不会羞于承认自己所信靠的基督;心里相信的人,不会羞于口里承认。使人否认基督的,是有罪的羞耻,见马可福音8:38。那相信的人“必不着急”(先知原文如此),就是不会急于逃避他在尽本分之路上所遇见的苦难,也不会以被人藐视的宗教为耻。

[b.] 他也不会因自己对基督的盼望而羞愧;他的结局不会落空。我们对基督的信,一方面在本分上不应羞愧,另一方面在特权上也必不致羞愧。他永远不会有理由后悔自己曾如此信赖主耶稣。

Verses 12-21

第12-21节

传讲福音的重要;以色列的悖逆。 主后58年。

12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13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告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15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16 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17 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18 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19 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20 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21 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开头这些话表达了使徒在这些经文中的目的: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并无分别;在蒙神悦纳这件事上,他们站在同一水平上。在耶稣基督里,并不分希利尼人或犹太人,见歌罗西书3:11。神并不是因为人是犹太人就拯救他或弃绝他,也不是因为人是希利尼人就这样;他乃是按着福音的条件,同样地悦纳两者:“并没有分别。”为证明这一点,他提出了两个论据:

一、神对众人都是一样的:“同一位主,厚待众人。”并不是对犹太人有一位较慈爱的神,对外邦人又有另一位较少慈爱的神;他乃是对众人都一样,是全人类共同的父。当他宣告自己的名,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恩典有怜悯的神”时,他借此所表明的,不仅是他向犹太人如何,也是他向一切寻求他的受造之物将如何:他不仅良善,而且丰富,良善极其充足;他有足够的丰盛可以供应众人,并且乐意、随时愿意赐给他们;他既有能力,也有意愿;不仅丰富,而且是向我们丰富,在施恩时宽宏、慷慨,临到“一切求告他的人”。我们必须做一点事,才能收取这丰富;而这要求已经低到不能再低了,就是我们只需要求告他。他愿人为此求问他(以西结书36:37);而且,一件不值得求的东西,也就不值得拥有。我们所要做的,不过是在有需要时借着祷告把它支取出来。

二、这应许对众人也是一样的(罗马书10:13):“凡求告的”就是这个人也好,那个人也好,一概不例外。这应许这样广泛、这样不加区别地临到犹太人与外邦人,在他看来本不该令人惊奇,因为先知早已预言了这一点,见约珥书2:32。这里“求告主名”是用来指一切实际的敬虔。基督徒的生活若不是祷告的生活,又是什么呢?这包含了对我们依赖于他的认识,把自己全然献给他的心,以及凭信心期待从他得着一切。这样求告他的,必然得救。无非是求,就得着;我们还想要什么更多的呢?为进一步说明这一点,他观察到:

1. 福音必须传给外邦人,这是何等必要,见罗马书10:14-15。这正是犹太人对保罗如此恼怒的原因,因为他作了外邦人的使徒,把福音传给他们。现在他说明,把他们带到上述应许可以临及的范围之内,是何等必要;而在这应许上,他们本不该嫉妒任何同受造者有分。第一,“人未曾信他,怎能求告他呢?”除非他们相信他是神,否则他们就不会借着祷告求告他;那样做又有什么意义呢?信心的恩典对于祷告的本分是绝对必要的;没有它,我们就不能正确祷告,也不能使祷告蒙悦纳。借着祷告来到神面前的人,必须先信,见希伯来书11:6。在他们相信真神以前,他们所求告的乃是偶像:“巴力啊,求你应允我们。”第二,“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无论以何种方式,神的启示都必须先被我们知道,我们才能领受并同意它;这不是人生来就有的。

这里的“听见”也包括阅读;阅读与听见功效相当,许多人也是借此被带到信里,见约翰福音20:31:“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但这里只提“听见”,因为这是人接受信息更通常、更自然的方式。第三,“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这还用说吗?总得有人告诉他们该信什么。传道人和听道人是相对而有的;当两者彼此因对方而喜乐时,那是有福的事,听众因传道人有技巧又忠心而喜乐,传道人也因听众甘心顺服而喜乐。第四,“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就是说,若没有受委任,也没有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传道工作的资格,就不能传道。一个人若没有差遣他之君王所赐的凭据和指示,怎能作使者呢?这证明,正规的圣职必须有正规的差派和按立。差遣传道人是神的特权;他是庄稼的主,所以我们必须向他“求,叫他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见马太福音9:38

唯有他能使人适合圣职工作,并使人倾向于这工作。但这种资格是否足够、这种心志是否真诚,绝不能交给每个人自己判断;事情的本质绝不容许如此。为保守教会中当有的秩序,这事必须交由并服从于若干合格人数的判断,这些人自己就在这职分中,并在其中有经验证明的智慧;正如在一切其他职业中一样,他们理应被看作最有资格判断的人。他们也有权把那些他们发现确实有此资格、并确实倾向于这圣工的人分别出来,归于这职分;如此借着职分承继的保存,基督的名便可存到永远,他的宝座也如天之长久。而那些这样被分别出来的人,不仅可以传,而且必须传,因为他们是奉差遣的人。

2. 福音对于那些听见的人,本该何等受欢迎,因为它显明了得救之路,见罗马书10:15。为此他引用了以赛亚书52:7。我们也有类似的经文,见那鸿书1:15;那经文即使在预表上是指以色列从巴比伦得释放的喜信,仍然更进一步指向福音,即借着耶稣基督而得救恩的好消息。请注意:第一,福音是什么。它是“平安的福音”;是神与人之间和好的话。“地上平安”,见路加福音2:14。或者说,这里的“平安”是泛指一切美善;这里也正是这样解释的,它是“美事的喜信”。福音中的事真是美事,是最好的事;关于这些事的消息,是最喜乐的消息,是从天到地所传来最好的信息。第二,传道人的工作是什么。就是传这福音,传这喜信;原文是“传平安的福音”,传美事的福音。

每个好传道人在这意义上都是传福音的人;他不仅是个带信的人,也是个办理和好的使者;而最先传福音的,乃是天使,见路加福音2:13等。第三,因此,为着他们所作的工,他们理当何等蒙世人欢迎:“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就是说,他们何等受欢迎。抹大拉的马利亚用亲基督的脚,后来又抱住他的脚,来表达她对基督的爱,见马太福音28:9。当基督差遣门徒出去时,他也洗他们的脚。那些传平安福音的人,应当务求自己的脚,也就是自己的生活和行为,是美好的;传道人圣洁的生活,就是他们脚踪的美丽。“何等佳美!”也就是在听见之人的眼中何等可爱。欢迎信息的人,不能不爱那些带信息的人。见帖撒罗尼迦前书5:12-13

3. 他回答一个可能针对这一切提出的反对意见,就是福音在许多地方收效甚微,见罗马书10:16:“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并不是所有犹太人都听从,也不是所有外邦人都听从;两者中绝大多数仍旧停留在不信和悖逆中。请注意:福音赐给我们,不只是叫我们知道和相信,也要叫我们顺服。它不是一套观念体系,而是一条实践的法则。神的话收效甚微,这一点先知也早已预告了(以赛亚书53:1):“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信的人极少,少得与人按理所当有的期待极不相称,因为这所传的是何等真实可信、何等配得完全接纳的报告;可是,和那许多仍坚持不信的人相比,信的人确实很少。这并不奇怪,却是一件极其令人忧伤、令人沮丧的事,就是基督的仆人把福音的报告带来了,人却不信。处在这样忧郁的情形下,我们最好到神面前向他倾诉:“主啊,谁信了呢?”对此,他回答说:

第一,所传的道是生发信心的通常途径(罗马书10:17):“可见”,无论如何,虽然许多听见的人并不信,但凡信的人总是先听见了。“信道是从听道来的。”这就是对前面罗马书10:14所说之话的总结。信心的起头、进展和力量,都借着听道而来。因此,神的话被称为“信心的话”;它生出信心,也滋养信心。信心是神所赐的,但神乃是借着这话作工具来赐下。那能生发信心的“听见”,乃是“从神的话来的”。能扶助信心的,不是听人的智慧委婉动听的话,而是听神的话,并且把它当作神的话来听。见帖撒罗尼迦前书2:13

第二,那些不肯相信福音所传之报告的人,既然已经听见了,就因此无可推诿;他们自己毁灭自己,只能怪自己,见罗马书10:18等。

[1.] 外邦人已经听见了(罗马书10:18):“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多少不一,他们或者听过福音,至少也听过关于福音的消息。“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不仅是模糊的声音,而且他们的“言语”也就是更清楚、更明白的相关信息,“传到地极”。使徒所领受的使命是这样说的:“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使万民作门徒。”他们也以不知疲倦的殷勤和奇妙的果效去执行这一使命。看保罗职分范围之广,见罗马书15:19。就连这遥远的不列颠岛,世界极边的一角,也在基督升天后没有几年,不但听到了福音的声音,而且听到了福音的话语。起初圣灵把说方言的恩赐如此丰丰富富地浇灌在使徒身上,正是为着这个目的,见使徒行传2章。这里的表述显然是暗指诗篇19:4;那里说的是神在创造中的可见作为,如何把造物主的权能和神性通告全世界。正如旧约之下,神借着日月星辰把创造之工发表给全世界;如今他也借着福音使者的传讲,把救赎之工发表给全世界,因此这些使者也被称为“星”。

[2.] 犹太人也听见了,见罗马书10:19-21。为此,他援引旧约中的两处经文,以表明他们同样无可推诿。“以色列人不知道吗?”不知道外邦人将被召进来吗?他们本可以从摩西和以赛亚那里知道。

首先,一处引自申命记32:21:“我要惹动你们的愤恨。”犹太人不但得到了首先的邀请,而且看见外邦人接受了这邀请,并因接受而得益;他们对此结果大为恼怒,这就是明证。那拒绝的福音本是“先传给你们的”,见使徒行传3:26。使徒无论到哪里,总是先把福音提供给犹太人;外邦人得到的不过是他们剩下的部分。这个不要,另一个就要。这样就惹动他们嫉妒。他们好像比喻中的大儿子(路加福音15章),嫉妒那些浪子一般的外邦人在悔改之后竟然被接纳、被欢迎。这里把外邦人称作“不是子民的”和“无知的民”,就是说,他们不是公开承认神之民的群体。无论世上的聪明智慧有多少,那些不属于神之民的人,都是,也终究会显明是愚昧的民。外邦世界从前正是如此;然而他们后来却成了神的子民,而基督也成了他们的神的智慧。外邦人蒙恩被接纳,这对犹太人是何等的刺激,我们可以从使徒行传13:45,17:5,17:13,尤其22:22看见。这正显出犹太人极大的邪恶,就是他们竟因此大发狂怒;而申命记中这句话本身就是一种威吓。神常常使人的罪变成对他自己的刑罚。一个人再没有比被任凭陷入自己私欲的猛烈狂怒更大的灾祸了。

其次,另一处引自以赛亚书65:1-2。那段经文内容极其充足;而且以赛亚在其中非常放胆,竟如此明白地讲论自己本国人的被弃绝,真是大有胆量。凡要被证实为忠心的人,就必须很有胆量。凡立志讨神喜悦的人,就不可怕得罪任何人。现在以赛亚大胆而明白地说:

a. 论神预先临到的恩典和恩惠,如何接纳并欢迎外邦人(罗马书10:20):“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规定给我们的方法是“寻找,就寻见”;这是给我们的法则,不是给神的法则,因为神常常被那些不寻求他的人所遇见。恩典是属于神自己的,分别人的恩典也是属于他自己的;他按着主权来分赐,随己意给予或保留,用他良善中最丰富、最宝贵的祝福先临到我们。神向外邦人正是如此显明自己:当他们远没有寻求他、询问他,反而去追随虚妄、事奉哑巴偶像的时候,神却把福音的光差到他们中间。我们自己不也是如此吗?难道不是神先以爱开始,在我们还没有寻求他的时候就向我们显明自己吗?那岂不真是爱的时刻,理当常常以极大的感恩来记念吗?

b. 论以色列人的刚硬和悖逆,尽管他们已经领受了如此美好的提议和充满爱意的邀请,见罗马书10:21。请注意:

(a.) 神向他们何等良善:“我整天伸手招呼。”

[a.] 他的邀请:“我伸出双手”,就是以极大的真诚与郑重,带着一切恳切和催促的表达,向他们提供生命和救恩,把所赐下的福乐摆在他们面前,以最明白的方式陈明,并与他们讲明道理。伸手是求取聆听之人的姿势(使徒行传26:1),也是求蒙接纳的姿势,见箴言1:24。基督被钉十字架时,双手也是伸开的。“我伸出双手”,仿佛是在提出和好,说:“来吧,让我们握手为友”;而我们的本分,就是向他交手,见历代志下30:8

[b.] 他在发出这些邀请时所显出的忍耐:“整天。”神对惹他发怒之罪人的忍耐实在令人惊叹。他等待,为要施恩。这里把神忍耐的时期称作“一天”,像白昼一样明亮,适合工作与事务;但它也像白昼一样有限,到头来总有夜晚。他长久忍耐,却不会永远忍耐。

(b.) 他们向他所显的极大邪恶。他们是“悖逆顶嘴的百姓”。以赛亚书希伯来文中的一个词,在这里很好地被两个词解释出来:他们不只是对呼召不顺服,不肯降服;还顶嘴、争辩,这就更坏了。许多人虽不接受一个好提议,至少还承认自己对此无话可说;但不信的犹太人却不止于此,反而加以反驳并亵渎。神对他们的忍耐,使他们的不顺服成了更大的加重因素,使其罪越发显得极其邪恶;而他们的不顺服,反过来也越发彰显了神忍耐的荣耀,使其显得格外有恩典。神的良善竟不被人的邪恶所胜过,这是神怜悯的奇迹;人的邪恶竟不被神的良善所胜过,这是人邪恶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