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节。悔罪的祈求。交与伶长。大卫的诗,是在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与拔示巴同房以后作的。“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悯我,按你丰盛的怜悯涂抹我的过犯。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看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我母亲在罪中怀了我。看哪,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你在我隐秘处,必使我得智慧。” 这标题所指的是一个极其悲惨的故事,就是大卫的跌倒。但他虽然跌倒,却没有全然仆倒,因为神施恩扶持他,又把他扶起。1. 他在这篇诗中所哀叹的罪,是他与邻舍之妻所犯的愚妄和邪恶;这罪令人不敢言说,甚至不敢思想,除非带着憎恶。大卫引诱拔示巴,是后来一切罪恶的入口,如同决堤放水一般。
记下大卫这罪,是为警戒众人,叫自以为站立得稳的谨慎,免得跌倒。2. 他在这篇诗中所表达的悔改,是借着拿单的职事而被引出来的;神差拿单去使他知罪,那时他显然已在罪中持续了九个多月,却没有特别显出懊悔和忧伤。然而,神虽然可能容许他的百姓陷在罪里,并在其中躺卧很久,终究仍会用这样或那样的方法使他们回转悔改,把他们带回自己面前,并恢复清醒。通常他是借着道的职事行这事,但他并不受此限制。凡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都当把忠心的责备看作所能受的最大恩惠,把智慧的责备者当作最好的朋友。“任凭义人击打我,这算为仁慈,如同极美的膏油。”
3. 大卫既被定了罪,就向神倾心吐意,祈求怜悯和恩典。背道的儿女除了归向那位他们离弃的主他们的神,还能归向谁呢?惟有他能医治他们的背道。4. 他又在神的默示之下,把自己在这件事上向神所发的内心活动写成一篇诗,好叫它可以常被重复、日后长期回顾;他把这诗交给伶长,在教会公开敬拜中歌唱。(1.) 这是他个人悔改的宣告。他愿众人都知道这事,因为他的罪已臭名昭著,膏药就该像伤口一样宽。真正悔改的人,不以承认自己的悔改为羞耻;既失去了无辜者的尊荣,倒宁愿得着悔罪者的尊荣。(2.) 这也是给别人的榜样,一方面借着他的例子引人悔改,一方面教导他们在悔改时当做什么、说什么。他自己既已回转,就这样“坚固他的弟兄”(路加福音 22:32);并且“因此蒙了怜悯”(提摩太前书 1:16)。
在这些话里我们看见: 一、大卫谦卑的祈求,见诗篇 51:1-2。他的祷告与我们的救主在比喻里放在那悔改税吏口中的话大致相同:“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加福音 18:13)大卫从许多方面说,都是一个很有功绩的人;他不仅为神的缘故做了许多事,也受了许多苦;然而,当他知罪之后,并不想用善行来抵消恶行,也不以为自己的服事能够为自己的过犯赎罪;他乃是逃奔到神无限的怜悯里,单单倚靠这怜悯得赦免与平安:“神啊,求你怜悯我!”他承认自己应受神公义的审判,因此把自己投靠在他的怜悯之下;而且毫无疑问,世上最好的人,若神不怜悯他,也必灭亡。请注意:
1. 他为求这怜悯所提出的根据是什么:“神啊,求你怜悯我!”不是照我出身的尊贵,我本是犹大支派首领的后裔;不是照我公开的功劳,我曾作以色列的勇士;也不是照我公开的尊荣,我曾作以色列的君王。他所提出的,不是“主啊,求你记念大卫和他所受的一切苦难,记念他怎样起誓要为约柜建殿”(诗篇 132:1-2);真正悔改的人绝不会提这种事。乃是说:“求你因怜悯本身而怜悯我。我在你面前无可陈说,只有:(1) 你怜悯的白白赐下,就是照你的慈爱、你的宽仁、你本性的良善;这良善使你愿意怜恤困苦的人。(2) 你怜悯的丰盛。你里面不但有慈爱和怜悯,而且有丰富的慈爱,有众多的怜悯,可以赦免许多罪人、许多罪过;我们的过犯怎样增多,你的赦免也怎样加增。”
2. 他所求的特别怜悯是什么,就是赦罪。“求你涂抹我的过犯”,如同债务已还清或债主已免去,账册上的债就被涂抹、划掉一样。“求你擦去我的过犯,使它们不再显出来向我追讨审判,也不再面对面地叫我羞愧惊惶。”基督的血洒在良心上,使良心得洁净、得平静,这就涂抹了过犯;既使我们与神和好,也使我们与自己和好,见诗篇 51:2。“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求你用你的怜悯和恩典,把我灵魂中罪的罪责和污秽洗去,因为分离的水只能洁净礼仪上的污秽。要多多洗我;这污点很深,因为我在罪责中浸泡已久,不容易洗净。哦,求你多多洗我,彻底洗我。求你洁除我的罪。”罪污秽我们,使我们在圣洁的神眼中可憎,也使我们自己不得安宁;它使我们不配与神在恩典中、在荣耀中相交。
神赦免罪的时候,也洁净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得蒙悦纳,在自己里面得安宁,并得以自由亲近他。拿单在大卫初次承认悔改时,已向他保证他的罪蒙了赦免:“主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撒母耳记下 12:13)然而他仍祷告说:“求你洗我,洁净我,涂抹我的过犯”;因为神连自己所应许的,也要人祈求;那些罪已蒙赦免的人,也必须祷告,求神使这赦免在他们心里越来越清楚。神已经赦免了他,但他不能赦免自己;因此他这样迫切地求赦免,像一个自觉不配、又知道赦免何等宝贵的人。二、大卫悔罪的认罪,见诗篇 51:3-5。
1. 他十分坦率地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责:“我知道我的过犯。”他从前已发现,这是释放良心重担的唯一道路,见诗篇 32:4-5。拿单说:“你就是那人。”大卫说:“是的,就是我;我犯了罪。”
2. 他对这罪有极深的感觉,以致常常带着忧伤和羞愧思想它。他对罪的痛悔,不是一阵轻忽而突然的激情,乃是长久存留的忧伤:“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要使我谦卑、克己,使我不断脸红战兢。“它常与我为敌”(有人这样译);“我看见它在我面前,如同一个敌人,控告我、威吓我。”大卫在一切场合都被提醒想起自己的罪,而他也愿意如此,为要使自己更加降卑。他每次走上房顶,都不免带着悔罪的反思,想到自己当初在那里看见拔示巴时那次不幸的行走;每次躺下睡觉,都不免忧伤地想到自己污秽的床;每次坐下吃饭、差遣仆人办事,或拿起笔来,都使他想起自己怎样灌醉乌利亚,怎样藉他送去那诡诈的信息,又怎样写下并签署那致他于死地的命令。请注意,即使是为了同一件罪,悔改的行动也必须常常重复。
让我们的罪常在我们面前,对我们大有益处,使我们借着记念过去的罪,得以保持谦卑,防备试探,催促尽责,并在十字架之下学会忍耐。(1) 他承认自己实际犯下的过犯,见诗篇 51:4:“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大卫是个极尊贵的人,但既然做错了事,就甘心接受悔罪者的管教,并不以为君王的尊荣能免去这一切。贫富在这里都一样;悔改只有一条律例,对两者都相同;至大的人也快要受审,因此现在就该审判自己。大卫也是个极善良的人,但既已犯罪,就甘心安置自己在悔罪者应有的位置和姿态上。最好的人若犯了罪,就更该作出最好的悔改榜样。[1.] 他的认罪是具体的:“我行了这恶”,就是我现在受责备的这一件,就是我自己的良心此刻正在责难我的这一件。
请注意,在认罪时具体一点是好的,这样我们在求赦免时就能更明确,也因此能得更大的安慰。我们应当反省自己软弱之罪的各个方面,也应当反省自己重罪的各样细节。[2.] 他加重自己所承认之罪的分量,使重担完全压在自己身上:“我向你犯罪,在你眼前行了这恶。”我们的救主似乎就是从这里借用了那浪子回头时的认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加福音 15:18)大卫在罪中哀叹两件事:第一,这罪是得罪神而犯的。受冒犯的是他,受亏负的一方也是他。我们藉着任意犯罪所否认的是他的真实,所藐视的是他的引导,所违背的是他的命令,所不信任的是他的应许,所羞辱的是他的名,我们待他也是诡诈不诚实的。
约瑟曾从这一点得出反对罪的大论据(创世记 39:9),大卫在这里也从这一点得出对罪最大的加重:“惟独得罪了你。”有人把这话解释为表明王权的特权,即身为君王,他只向神负责;但按他此时的心境,更合适的解释是:这话表达了他对自己之罪深切的痛悔,而且这种痛悔是有正当理由的。他在这里确实得罪了拔示巴和乌利亚,得罪了自己的灵魂、身体、家庭,得罪了他的国度,也得罪了神的教会;这一切都足以使他谦卑;但没有一件事像得罪神那样严重,因此他把最沉痛的语气落在这里:“惟独得罪了你。”第二,这罪是在神眼前犯的。“这不仅证明我有罪,而且使这罪显得格外邪恶。”这一点应当使我们因一切罪而深深自卑,因为这些罪都是在神眼目之下犯的;这要么表明我们不信他的全知,要么表明我们藐视他的公义。
[3.] 他承认神对他所宣判的刑罚是公义的,就是“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撒母耳记下 12:10)。他如此积极地承认并加重自己的罪,不只是为了自己得赦免,也是为了借着认罪荣耀神。第一,为使神藉拿单所说的威吓显为公义。“主啊,我对这些威吓的公正无话可说;我当受所警告的一切,甚至千倍更重。”以利在类似的威吓之下也这样顺服(撒母耳记上 3:18):“这是出于主。”希西家也是如此(列王纪下 20:19):“你所说主的话甚好。”第二,为使神施行审判时显为清正,也就是执行那些威吓的时候。大卫公开认罪,为的是以后他遭遇患难时,没有人能说神待他不公;因为他承认主是公义的:凡真正悔改的人,都是借着定自己的罪来称神为义。
“你使一切临到我们的事都显为公义。” (2) 他承认自己原有的败坏,见诗篇 51:5:“看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他不是叫神来看,而是叫自己来看。“来吧,我的灵魂,追溯你被凿出的磐石,你就会发现,我是在罪孽里生的。若我以前认真思想过这事,我就不会如此大胆地去面对试探,也不会心里怀着这样的火绒,还敢闯到火星里去;这样,这罪本来也许可以避免。现在让我思想这事,不是为了替这罪开脱或减轻它的严重性,‘主啊,我是这样做了;但我实在无法自制,我的倾向把我带到了这里。’”因为这种辩解本是虚假的,若人尽上当尽的谨慎警醒,并善用神的恩典,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且真正悔改的人绝不会提出这种托辞。
“不如让我把它看作这罪的加重:主啊,我不但犯了奸淫和谋杀,而且我有一个奸淫、凶杀的本性;因此我厌恶自己。”大卫在别处曾说到自己身体奇妙的构造(诗篇 139:14-15),说它“受造奇妙可畏”;然而在这里他说自己是在罪孽里生的,罪与他一同缠绕着;这不是它从神手中出来时的样子,而是它经过父母腰间传下来时的样子。他在别处也提到母亲的敬虔,说她是神的婢女,并以自己与她的关系为求告的根据(诗篇 116:16;86:16);然而这里他却说“我母亲在罪中怀了我”;因为她虽然因恩典是神的儿女,却按本性仍是夏娃的女儿,并不在这普遍的特征之外。请注意,我们每一个人都当为自己与生俱来的败坏本性深深悲叹;这本性可悲地偏离了起初的纯洁和正直。
我们从出生就把罪的网罗带在身体里,把罪的种子带在灵魂里,也把罪的污点带在二者之上。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原罪;因为它与我们的起源一样古老,也因为它是一切实际过犯的源头。这就是捆绑在孩童心中的愚蒙,是那倾向于恶、迟于行善的性情;它是重生之人的重担,也是未重生之人的毁灭;它是一种偏向背离神的弯曲倾向。三、大卫承认神的恩典,见诗篇 51:6。这恩典一方面是神向我们的美意:“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你愿我们都诚实、真诚,并且忠于我们的信仰宣告。”另一方面是神在我们里面所作的善工:“在我隐秘处,你曾使我得智慧”,或“你必使我得智慧”。请注意:1. 真诚和智慧,对使一个人成为好人极有帮助。清明的头脑和健全的心灵,也就是审慎与诚实,显出神人趋于完全。
2. 神向我们所要求的,也是他亲自在我们里面所作成的;而且他是按正当的次序作成,先光照心思,再赢得意志。但这话为何在这里提出来呢?(1) 这是为使神显为公义、显为清白:“主啊,我的罪不是你造成的;一点责备都不能归在你身上;责任只能由我承担。因为你多次劝诫我要诚实,也使我知道了那些若我认真思想就能拦阻我跌入这罪的事;如果我善用了你赐给我的恩典,我本可以持守自己的正直。”(2) 这也加重了这罪:“主啊,你喜爱诚实;但我向乌利亚伪装的时候,诚实在哪里呢?
你曾使我得智慧;但我并没有活出我所知道的。”(3) 这又鼓励他在悔改中盼望神会施恩悦纳他;因为,[1.] 神已经使他在决心不再回头行愚昧事上成为诚实的:“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神看回转的罪人,所看重的正是这一点,就是“他心里没有诡诈”(诗篇 32:2)。大卫自己知道,在悔改这事上,他向神的心是正直的,因此并不怀疑神会悦纳他。[2.] 他盼望神会使他有能力实践自己的决心,就是在隐秘处,在那新人里,就是所谓“内心隐藏的人”(彼得前书 3:4),神会使他得智慧,以致下次能辨明并躲避试探者的诡计。有人把这话读作祷告:“主啊,在这件事上我行了愚昧;求你今后使我得智慧。”哪里有诚实,神就必赐下智慧;凡真诚努力尽本分的人,必蒙教导明白自己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