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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第 6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引言

箴言第6章

本章内容包括:一、警戒人不可轻率作保,见箴言6:1-5。二、责备懒惰,见箴言6:6-11。三、恶毒害人之人的品格与结局,见箴言6:12-15。四、论神所恨恶的七样事,见箴言6:16-19。五、劝勉我们使神的话常存在心中,见箴言6:20-23。六、再三警告淫乱之罪带来的严重后果,见箴言6:24-35。这里劝我们远离罪恶,多是借着与今生利益相关的论据,因为罪不仅被描述为在来世定人的罪,也会使人在今生陷入贫穷。

Verses 1-5

第1-5节

论作保的警戒。

“我儿,你若为朋友作保,若为外人击掌担保,你就被口中的话语缠住,被嘴里的言语捉住。现在你要这样行,我儿,好救自己;既落在朋友手中,就当去,自卑自己,恳求你的朋友。不要容你的眼睛睡觉,不容你的眼皮打盹;要救自己,如鹿脱离猎户的手,如鸟脱离捕鸟人的手。”

神的话语的卓越之处在于,它不但教导我们关于来世的属天智慧,也教导我们今生为人处事的 prudence,使我们能明智地安排自己的事务;其中一条极好的准则就是要避免轻率作保,因为这事常常给家庭带来贫困和败落,夺去前一章所推荐的家庭关系中的安乐。1. 我们必须把作保看作网罗,因此要躲避它,正如箴言6:1-2所说。“人为朋友作保已经够危险了,即使那朋友的光景你很熟悉,也深信他有偿还能力;若为外人击掌作保,就是为一个你并不知道他是否有能力、是否诚实的人作保,那就更加危险了。”这里所说与你击掌的外人,也可以理解为债主,“就是你向他承担了责任的放债人;但对你而言,他原是外人,也就是说,你本不欠他什么,也与他没有往来。

你若轻率地进入这样的约束,或是被人哄骗进去,或是盼望以后别人也如此善待你,就当知道,你是被自己口中的话语缠住了;这事做起来原很容易,不过说一句话,把手签在纸上,债券很快就封好交出,担保文书也就立下了。但要脱身却不那么容易;你已落在网罗里,比你自己所意识到的更深。”可见我们实在没有理由轻看口舌上的罪;若我们口中一句话就可能使自己欠了人的债,暴露在人的追索之下,那么我们口中的言语也可能使自己落在神公义的审判之下,同样被网罗缠住。说“言语不过是风”是错的;言语常常就是网罗。2. 若我们已经落入这网罗,智慧的做法就是千方百计、尽快脱身,正如箴言6:3-5所教导的。

眼下似乎风平浪静,我们暂时听不见什么;债主还没有来索债,本人也说:“别担心,我们会处理好的。”但那债券仍然有效,利息还在累积,债主随时可能来找你,而且也许急躁严厉;债务人可能后来显出诡诈或无力偿还,那时你就不得不掠夺妻儿、毁坏家庭,去偿还你自己既没有吃过也没有喝过的债。因此,要救自己;不要歇息,直到债主把债券交还,或债务人给你反担保。既然你已经落在朋友手中,他已占了你的便宜,这就不是威胁人、恶言相向的时候了,那只会激怒对方,使事情更糟;你反倒要自卑,恳求并祈求对方释放你,甚至跪下来,对他说尽一切好话;也要请朋友替你说情;总之,要竭尽一切办法,直到你与对方达成和解,把事情妥善解决,免得那债券最终落到你和你家人的头上。这件事足以使你睡不着觉,也应当如此,直到你把它办妥为止。

“不要让你的眼睛睡觉,直到你救自己脱身。要竭力挣扎,赶紧逃脱,像鹿或鸟奋力脱离捕鸟人和猎人的网罗一样。拖延是危险的,软弱无力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看见没有,神在祂的话语中何等细致地关怀人,要人善于管理产业,并教导人如何有智慧地经营。敬虔不仅有关于将来的应许,也有关于今生生活的教训。

但这话应当怎样理解呢?我们不可以为在任何情形下为别人作保或担保都是不合法的;有时这可能是公义或慈爱的表现。有朋友的人,在某些情况下显出友爱,也未必就是不谨慎。保罗就曾为阿尼西母担保,见腓利门书1:19。我们也可以帮助一个我们知道诚实勤勉的青年起步做生意,用自己的信用为他作保,叫他得着信誉,这样既能给他极大的帮助,也不至于使自己受损。但,1. 人人都当尽量避免负债,这是智慧;因为债务是人的重担,使人缠累于世界,置人于行错或受亏的危险中。借债的是债主的仆人,这使他极深地作了今世的奴仆。因此,基督徒既是重价买来的,就不应当无故这样使自己作人的奴仆,见哥林多前书7:23。2. 让自己与那些拮据的人纠缠,为他们那些时常东借西挪、拆东墙补西墙的债务作保,是极大的愚昧,因为十之八九,迟早会落到我们身上。

一个人绝不该为超过自己能力与意愿所能偿还的数目作保,也不该在债务人失败时,需损害自己家庭才能偿还;因为他应当把这债看作自己的债。便西拉智训8:13说:“不要作超过你能力的保;若你作了保,就当预备偿还。”3. 若我们愚蠢地使自己陷入这样的纠缠,那么事后醒悟、尽快脱离网罗,就是必要的聪明;不要浪费一点时间,不要吝惜一点劳苦,也不要因不肯自卑而耽误,务要使自己得平安,使自己的事务恢复稳妥。宁可为求和解而自卑,也不要因刚硬骄傲而毁了自己。要“恳求你的朋友”,就是设法从对他的担保责任中脱身;因为轻率作保,像谨慎作保有时能成为友情的纽带一样,也常常成为友情的祸根。我们也当谨慎,免得自己在任何方面有分于别人得罪神的罪,见提摩太前书5:22;这比为别人欠债作保更坏,也危险得多。

并且,若我们尚且要如此费尽心思,求得人赦免我们的债,我们就更当求与神和好。“要向祂自卑;要紧紧抓住你的朋友基督,让祂为你代求;切切祷告,求你的罪得赦免,求你得蒙拯救,不至下坑,这必不徒然。不要容你的眼睛睡觉,也不要容你的眼皮打盹,直到这事办成。”

Verses 6-11

第6-11节

责备懒惰。

“懒惰人哪,你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蚂蚁没有元帅,没有官长,没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预备食物,在收割时聚敛粮食。懒惰人哪,你要睡到几时呢?你何时睡醒呢?再睡片时,打盹片时,抱着手躺卧片时,你的贫穷就必如强盗速来,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来到。”

所罗门在这些经文中是对懒惰人说话;这等人贪图安逸,终日闲懒,不务正业,不能专心做成任何事,尤其在宗教之事上漫不经心。懒惰和轻率作保一样,都是通向贫穷的稳妥道路,虽然未必像后者那样来得快。他在这里对懒惰人说话,

一、借着教训,见箴言6:6-8。所罗门把他送去上学,因为懒惰人必须受教。既然学生自己不肯下功夫,老师就得多费些心。懒惰人不愿到所罗门这里来上学,因为做梦的学生决不会喜欢警醒的老师;所以他给他另找了一所学校,低微到他不能再嫌高了。请注意:1. 他被送去学习的老师是谁:“去察看蚂蚁,”七十士译本作“去察看蚂蚁和蜜蜂”。人本比地上的走兽受教更多,比空中的飞鸟更有智慧,然而人竟堕落到一个地步,连最微小的昆虫都可以教他智慧,并叫他因此蒙羞。我们观察低等受造物奇妙的聪明时,不仅当把荣耀归给创造自然的神,因为是祂把它们造得这样奇妙;也当从中领受教训。若能把寻常事属灵化,我们就能使神的事既容易明白,也常常在我们眼前,并且每日与之相交。

2. 为了向这位老师学习,所要求的心思运用是什么:“察看它的动作。”懒惰人之所以懒惰,就是因为他不思想。无论借着神的话还是神的作为,我们若不认真思想,就绝不能真正学到什么。特别是,若我们要效法别人所行的善事,就必须察看他们的行为,殷勤留意他们怎样行,好使我们也照样行,见腓立比书3:17。3. 所要学的功课是什么。总的来说,是学智慧;“察看,就可得智慧”,这应当是我们一切学习的目标,不只是有知识,更是有智慧。具体来说,要学会“在夏天预备食物”。这就是说,(1.) 我们必须为将来预备,不可只顾眼前;不可把一切都吃尽,一点也不储存;而要在收聚的时候,为花费的时候积蓄。

因此,我们在世务上要有这种预备,不是焦虑的挂虑,而是谨慎的远见;要为冬天、为可能临到的艰难缺乏、也为老年预作储备;在灵魂的事上更当如此。我们要预备“食物”和“粮食”,就是那些真实有益、在最需要时能帮助我们的东西。要在享用恩典之道时,为将来失去这些机会作预备;在生时为死时作预备;在时间中为永恒作预备;在试验和预备的时期,为报应的时期作预备。(2.) 我们必须劳苦,在自己的事务上勤奋,即便伴随着不便也当如此。就是在夏天,天气炎热的时候,蚂蚁仍忙于收聚食物,储藏起来,并不贪图安逸,也不像蚱蜢那样夏天歌唱嬉戏,到了冬天就灭亡。蚂蚁彼此帮助;若有一只叼着一粒过大的谷物,拿不回家,旁边的蚂蚁就会来帮它。(3.) 我们必须把握机会,在可得的时候收聚,像蚂蚁在夏天和收割时所做的一样,在合宜的时候去做。

趁着时机对我们有利,我们就当善用季节,因为有些事那时能做,换个时候就完全不能做,或做得不那么好。“趁着有光行走吧。”4. 我们比蚂蚁有更多优势来学习这功课;若我们仍虚度光阴,就更显得我们的懒惰和忽略无可推诿。蚂蚁“没有元帅,没有官长,没有君王”,却能自行这样做,不过是顺着自然的本能;我们若不照样顺从自己的理性和良心,就更可羞愧了,何况我们除了这些之外,还有父母、主人、牧师、官长提醒我们的本分,责备我们的疏忽,激励我们尽责,指引我们如何行,并且要向我们追究责任。我们越有帮助去作成自己的救恩,若忽略不做,就越发无可推诿。

二、借着责备,见箴言6:9-11。在这些经文中,1. 他与懒惰人辩论,责备他,同他讲理,催他去作工,正如主人责备睡过头的仆人一样:“懒惰人哪,你要睡到几时呢?若任凭你,你要睡到多久?你何时才觉得该起来呢?”懒惰人该被一句“要到几时”唤醒。这可以应用于:(1.) 那些在工作和本分上懒惰的人,无论是在人的特别职业中,还是在基督徒共同的呼召中。“你要浪费时间到几时?你何时才学会更好地运用时间?你要爱慕安逸到几时?你何时才学会舍己、甘心劳苦?你要埋藏才干到几时?你何时才开始用它经营?你要拖延、推托、把机会当作儿戏到几时,仿佛完全不顾将来?你何时才激励自己去做那摆在你面前必须做的事;若不做,你就要永远错过了?”(2.) 那些在罪中安然无惧、处于危险中的人:“你还没有睡够吗?天不是已经大亮了吗?

你的主人不是正在呼唤吗?非利士人不是临到你了吗?那么,你何时才起来呢?”2. 他揭露懒惰人为自己找的轻浮借口,说明他是何等可笑。被唤醒之后,他伸个懒腰,又像讨饭一样再求一点“睡眠”、一点“打盹”;他在温暖的床上正舒服,难以忍受起身,尤其难以忍受起来工作。但请注意,他对自己和主人都说,他只想“再睡一会儿,再打个盹”,然后就起来去做事。可他在这事上是自欺;懒惰的性情越纵容就越占上风。让他再睡一会儿,再打个盹,他仍旧还是那个腔调;仍旧求“再多一点睡眠,再多一点打盹”;他从不觉得够了,而每次被叫起来时却都说马上就来。人的大事往往就是这样被“一会儿再说”而耽误了,日复一日,最终什么都没做成;他们被剥夺全部时间,是因为每一个眼前的片刻都被骗走了。多睡一会儿,结果却成了永远的沉睡。

“现在你们睡吧,且安歇吧。”3. 他明确警告懒惰将带来的致命后果,见箴言6:11。(1.) “贫穷和缺乏”必定临到那些在事务上懒惰的人。人若忽略自己的事务,不但不能前进,反而会倒退。凡把自己的事情弄得乱七八糟的人,很快就会看到它们败坏倾覆,直到家道中落。在事奉神上懒惰的人,也会陷入属灵的贫穷;那些不在器皿里预备油的人,到该用的时候就必缺油。(2.) “它会悄无声息、不知不觉地临到你,渐渐逼近,一步一步来到,像旅行的人一样;但最终必定会来到。”主教帕特里克说:“它会使你赤裸,仿佛你被拦路强盗剥光了一样。”(3.) “它会以不可抵挡之势来到,像拿兵器的人一样,你无法抵挡,也不能胜过。”

Verses 12-19

第12-19节

七样可憎恶的事。

“无赖之徒,邪恶的人,行动用乖谬的口;用眼传神,用脚示意,用指点划;心中乖僻,常设恶谋,布散纷争。所以灾难必忽然临到他;他必瞬间败坏,无法可治。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祂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

所罗门在这里告诉我们:

一、那等对人有害、与之交往危险之人的特征。若那些什么也不做的懒惰人尚且该受责备,那么那些作恶、并且设计尽可能多作恶的人就更该受责备了。这里说的是“无赖之徒”,希伯来文是“彼列之子”;我想这里本该这样译,因为这是圣经中常见的一个用语,而这里正是对它的解释。请注意:1. 彼列之子在这里怎样被描写。他是“邪恶的人”,以作恶为职业,尤其用舌头作恶;因为他“行动用乖谬的口”(箴言6:12),靠着谎言、悖逆,并公然敌对神和人来施行他的谋算。他所说所做的一切,(1.) 都极有技巧,也极有预谋。他有蛇一般的狡猾,并以极大的诡诈和手腕推行他的计划(箴言6:13),“用眼、用脚、用指”。有些人理解为:当他不敢明说的时候,就这样表达恶意。

更确切地说,是他这样推进他的阴谋;那些在他周围、被他用作恶工具的人,都明白他一个眼色、一个跺脚、一个手指动作中隐藏的恶意。他发出作恶的命令,却又不愿让人看出是他下的令;他有法子掩饰自己的所作所为,使人不易怀疑。他是个深藏不露的人,守口如瓶;只有那些肯为他做任何恶事的人,才会被允许知道他的秘密。他是个诡诈的人,惯于玩弄手段;他有自己的一套语言,正直人既不熟悉,也不愿熟悉。(2.) 都带着很深的恶意和坏心。支配他内心的,与其说是野心或贪婪,不如说是十足的“乖僻”、恶毒和坏心眼。他的目标与其说是使自己得利高升,不如说是伤害身边的人。他“常设”这样那样的“恶谋”,纯粹就是为作恶而作恶,这真是彼列之子,是属魔鬼的,不但在诡诈上像魔鬼,也在恶毒上像魔鬼。

2. 他的结局是什么(箴言6:15):“灾难必临到他”,“他必败坏”;设计恶事的人终必落在恶事之中。他的毁灭要来到,(1.) 毫无预警。它要忽然临到:“他必瞬间败坏”,以此报应他先前用尽一切邪恶伎俩,出其不意地把人诱入网罗。(2.) 毫无援救。他必彻底破碎,再不能复原:“他必败坏,无法可治。”一个把全人类都得罪尽的人,还能盼望谁来帮助他呢?“他必走到尽头,无人帮助他,”见但以理书11:45

二、一份特别为神所憎恶之事的清单。这些事通常都能在前文所描写的彼列之子身上找到;最后一项,既是第七项,似乎尤其是本段特别要指出的,因为经文说有六样,连七样,而这正是他的一个特征,就是“布散纷争”。神恨恶罪;祂恨恶一切罪;祂永远不可能与罪和好;祂所恨恶的唯有罪。但有些罪是祂特别恨恶的;这里所提到的,全都是伤害邻舍的罪。神特别激怒于那些损害人类生活和社会安宁的罪,这正显明祂对世人的善意。因此,这些彼列之子必须预料他们的毁灭要“忽然”来到,并且“无法可治”,因为他们所行的是主所恨恶、并且“为祂所憎恶”的事,见箴言6:16。神所恨恶的事,我们恨恶别人去行,并不值得夸口;我们更必须恨恶自己里面的这些事。1. 骄傲、自负、自高、轻看别人,就是“高傲的眼”。

神所恨恶的七样事里,骄傲排在第一,因为许多罪都以它为根源,并由它而生。神看见人心里的骄傲,并在其中恨恶它;但当骄傲发展到一个地步,以致人的脸色神情都见证他们高抬自己、轻看众人时,这就特别为神所恨恶,因为那时骄傲竟以自己为荣,公然不知羞耻。2. 虚假、欺诈和伪善。紧接着“高傲的眼”,再没有什么比“撒谎的舌”更为神所憎恶;也没有什么比真理更神圣,比说诚实话更是交往所必需。神和一切善人都恨恶、厌弃谎言。3. 残忍和嗜血。魔鬼从起初就是撒谎的,也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因此,正如“撒谎的舌”一样,“流无辜人血的手”也为神所恨恶,因为其中有魔鬼的形像,并且是在服事他。4. 在罪的筹划上狡诈,善于作恶,“图谋恶计的心”,就是那熟悉撒但深奥之理,知道怎样最有效地推动贪婪、嫉妒、报复之计划的心。

罪中越有诡诈和经营,就越为神所憎恶。5. 在追求罪上有力量、有勤奋,就是“飞跑行恶的脚”,好像生怕失了时机,或在他们如此贪恋的事上不能容忍片刻拖延。罪人在罪恶追求中的精明、警醒、热心和勤勉,足以使我们这些在善事上如此笨拙、如此冷淡的人羞愧。6. 作假见证,这是邪恶的心思所能设计出来的最大恶事之一,也是最难防备的一种。人明知而作假见证,既是对神最大的冒犯,因为誓言是向神求告;也是对邻舍最大的伤害,因为他今生一切利益,连最宝贵的,也都暴露在这种攻击之下。神所恨恶的七样事中,谎言竟包含了两样;祂恨恶它,并且是加倍地恨恶。7. 在亲属与邻舍之间制造祸患,用一切邪恶的手段,不但离间彼此的情感,还激起彼此的怒气。爱与和平的神恨恶“在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因为祂喜悦和睦。

那些借着搬弄是非、毁谤中伤、传递恶意的故事、夸大别人一言一行、暗示猜忌和恶意揣测而煽动纷争的人,不过是在为自己预备同样性质的火。

Verses 20-35

第20-35节

父母的劝戒;对淫乱的警戒。

“我儿,要谨守你父亲的诫命,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要常系在你心上,挂在你项上。你行走,它必引导你;你躺卧,它必保守你;你睡醒,它必与你谈论。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能保你远离恶妇,远离外女谄媚的舌头。你心中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因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块饼;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人若怀里搋火,衣服岂能不烧呢?人若在火炭上走,脚岂能不烫呢?亲近邻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她的,不免受罚。贼因饥饿偷窃充饥,人不藐视他;若被找着,他必赔还七倍,必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自己的生命。伤损和羞辱必临到他;他的羞耻不得涂抹。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在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什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

这里,

一、有一项总的劝勉,就是要忠心持守神的话,并以它作我们一切行动的引导。1. 我们必须把神的话既看作光,也看作律法,见箴言6:20、23。(1.) 按着它的理由,它是光,是我们的悟性所当认同的;它“是灯”,照亮我们的眼睛,使我们得以看见,也就照亮我们的脚步,使我们得以行路。神的话向我们启示永恒而确定的真理,并建立在最高的理性之上。圣经之光是最稳妥的光。(2.) 按着它的权柄,它是律法,是我们的意志所当顺服的。从哲学家的学堂里从未照出过这样的光,从任何君王的宝座上也从未颁布过这样完备、这样有约束力的律法。它这样的律法本身就是灯、就是光,因为它自身带着良善的证据。2. 我们必须把它当作“父亲的诫命”和“母亲的法则”来领受,见箴言6:20。它本是神的诫命和神的律法。

但,(1.) 我们的父母曾引导我们归向它,把它交在我们手中,训练我们认识并遵行它,因此它的来源和约束力都是极其神圣的。我们固然不是单单因为他们这样说就相信,而是因为我们自己已经验证过,发现它确实出于神;但我们仍当感激他们向我们推荐它,并且完全有理由“继续持守所学的道,因为知道是跟谁学的”。(2.) 我们父母给我们的劝戒、忠告和命令,若与神的话相合,我们就必须牢牢持守。儿女长大之后,也必须记念好母亲的“法则”,正如记念好父亲的“诫命”一样。便西拉智训3:2说:“主使父亲在儿女身上得尊荣,也坚定母亲在儿子身上的权柄。”3. 我们必须保守神的话,也保守父母从神的话中给我们的美好教导。(1.) 我们绝不可把它们丢弃,不可像有些人那样,以为摆脱良好教育的约束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就。

“要谨守你父亲的诫命”,要一直遵守,永不可离弃。(2.) 我们绝不可把它们暂时搁置一旁,哪怕只是片刻,见箴言6:21:“要常系在你心上”,不只“系在手上”(正如摩西所吩咐的,见申命记6:8),更要“系在心上”。若手上的经匣不能引发心中敬虔的思想和情感,那就毫无价值。神的话必须写在心里,藏在那里,紧贴良心。又要“挂在你项上”,如同装饰、手镯或金链,原文更是“挂在喉咙上”;让它看守这个关口,使任何禁果都不得经过喉咙进去,也使任何恶言都不得经喉咙出来;如此就能防止许多罪。要使神的话常常预备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感受到它的力量,就像它被绑在心上、挂在颈项上一样。4. 我们必须使用神的话,也要领受神藉此为我们预备的益处。若我们常把它系在心上,(1.) 它必作我们的向导,我们就当跟从它的指引。

“你行走,它必引导你”(箴言6:22);它必引导你进入良善正直的道路,也必引导你在其中行;它必引导你远离一切有罪和危险的路径,并把你从其中领出来。当你准备偏离时,它要对你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它之于你,就如云柱火柱之于旷野中的以色列人。让它引领你,让它作你的准则,那么你也必蒙圣灵引导;圣灵必作你的提醒者和扶持者。(2.) 它必作我们的保护,我们就当把自己交在它的荫庇之下:“你躺卧”的时候,处在黑暗权势的攻击之下,“它必保守你;你就必安然,并且自己也知道安然。”若我们白日按着神话语的诫命约束自己,凭良心去尽神所吩咐的本分,那么夜间就可以藏身于神话语的应许之下,享受神现在和将来为我们所预备之拯救的安慰。

(3.) 它必作我们的同伴,我们就当与它交谈:“你睡醒”的时候,若是在夜里,不知道怎样打发醒着的时刻,只要你愿意,“它必与你谈论”,用夜更中的甘甜默想来安慰你;“你睡醒”的时候,若是在早晨,正筹划一天的工作,“它必与你谈论”这些事,帮助你作最好的安排,见诗篇1:2。神的话在一切场合都有话对我们说,只要我们愿意同它交谈,愿意问它有什么话说,并愿意听它。若我们清晨就与神开始一天,让祂的话成为我们最先思想的主题,这将大大帮助我们整日与神亲密而安慰地同行。“我醒了的时候,仍和你同在”;若神的话仍与我们同在,我们就是如此。(4.) 它必作我们的生命;因为律法眼前是“灯”、是“光”,而“训诲的责备乃是生命的道”。

神话语中的责备,不但指出我们的过错,也教导我们怎样行得更好;这些责备就是引向生命、就是引向永生的道路。所以,那些如此直接使我们得福的忠心责备,永不要叫我们觉得难受。

二、这里有一项特别的警告,就是要防备淫乱之罪。1. 当我们想到这种罪孽何等普遍,它本性何等邪恶,带来的后果何等有害,并且它如何确实地毁灭灵魂里一切属灵生命的种子,我们就不会惊讶,为什么对这罪的警戒一再重复,并被如此充分地强调。(1.) 神赐给人律法,其中一个重大恩惠,就是要保守人远离这罪,见箴言6:24。“训诲的责备之所以是你的生命之道,就是因为它们的目的在于保你远离恶妇;她对你而言必定是死路;也保你不被外女谄媚的舌头诱惑;她表面说爱你,其实是要毁掉你。”凡是轻易被谄媚打动的人,都是使自己极容易成了试探者的猎物;而那些想避开这网罗的人,就必须把受过教导的责备看作极大的恩惠,并感谢那些愿意诚实对待他们的人,见箴言27:5-6。(2.) 我们能给自己最大的善待,就是远远避开这罪,并且以极大的惧怕和厌恶来看待它,见箴言6:25:“你心中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不仅外面不可,连心里都不可;因为你若这样,你“已经”在那里“与她犯奸淫了”。不要谈论她容貌的魅力,也不要让她含情的眼光击中你;这些全是网罗和陷阱;“不要被她的眼皮勾引。”她的眼目如箭、如火箭;它们所伤所杀,与情人所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他们称之为甜蜜的俘虏,其实却是毁灭性的,比埃及的奴役更糟。2. 所罗门在这里提出多方面的论据,以加强这对淫乱之罪的警戒。

(1.) 这是使人贫穷、耗尽产业、沦为乞丐的罪,见箴言6:26:“因妓女的缘故,人会沦落到只剩一块饼。”许多人就是如此,他们用财富去买自己身体和灵魂的毁灭。浪子把家业花在娼妓身上,结果沦落到与猪同槽。而人因自己的愚昧把自己带入的贫穷,必定格外沉重,见约伯记31:12

(2.) 它威胁生命;它会杀人:“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也许像大利拉猎取参孙那样,是有意为之;即便不是,至少这罪最终总是冲着人的生命而去。按照摩西的律法,奸淫是死罪:“奸夫淫妇总要把他们治死。”这是众所周知的。所以那些为满足卑贱情欲而让自己暴露在律法之下的人,实在与自杀无异。

(3.) 它使良心负罪,也败坏良心。那“挨近邻舍之妻”的人,哪怕只是无耻的触碰,也“必不无罪”,见箴言6:29。[1.] 他已处在奸淫的迫近危险中,正如把火搋在怀里,或在热炭上行走的人,处在被烧着的危险中一样。这罪的道路是下坡路;凡敢去接近它试探的人,很少能逃脱罪本身。飞蛾戏火,自取灭亡。那是深坑,敢站在边缘就是疯狂。与臭名昭著之人来往、与他们同进同出、触碰他们的人,不能长久保守自己的清白;他是把自己推进试探中,也因此把自己推出神的保护之外。[2.] 犯奸淫的人,是走在通往毁灭的大路上。狂妄放肆的罪人说:“我可以冒险犯罪,却逃脱刑罚;我虽继续作恶,仍必平安。”他这样说,无异于说:“我要把火搋在怀里,衣服却不烧;我要在热炭上走,脚却不烫。”人若进到邻舍之妻那里,无论他自以为站得多稳,神都不以他为无罪。情欲之火点燃地狱之火。

(4.) 它败坏名声,带来永久的羞辱。这罪比偷窃更具丑恶性,见箴言6:30-33。也许在人看来至少在我们这个时代未必如此。小偷被枷号、下监、送劳改院,甚至上绞架;而卑鄙的奸夫却往往不受惩罚,甚至在许多人看来也不蒙羞;他竟敢夸耀自己的恶行,而人也只把它当作笑谈。然而,按着神和祂的律法来看,奸淫是严重得多的罪;若神是尊荣的源头,那么祂的话就必是尊荣的标准。[1.] 至于偷窃,如果一个人是因极端贫困而被逼到这地步,若他偷食物只是为“充饥活命”,虽不能因此免罪,但这总算是减轻了他的罪,以致“人不藐视”他,不把他看作可耻,反而怜悯他。饥饿会冲破石墙,责备也会落在那些使他陷入贫困、或不肯周济他的人身上。不仅如此,即便他没有这种可作辩解的话,“若被找着”偷窃,证据又再确凿不过,他也不过是赔偿“七倍”。

摩西的律法规定,偷羊的要赔四倍,偷牛的要赔五倍,见出埃及记22:1;大卫也是这样判定的,见撒母耳记下12:6。至于律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案件,我们可以设想,后来的审判官会按着律法的公平原则,照罪的轻重来定刑罚。若偷人田里的牛要赔五倍,那么偷人家里的财物,赔“七倍”也是合理的;因为像我们这里对夜盗、拦路抢劫那样的盗窃,并没有律法判他死刑,而所罗门这里说的正是最恶劣的一类偷窃;最大的惩罚不过是逼他“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但不至于定他死罪。[2.] 但犯奸淫则是更严重的罪。约伯也称它为“应由审判官惩罚的罪孽”,见约伯记31:11。拿单要使大卫知罪时,是借着一个极严重的偷窃比喻,而按大卫自己的判断,那罪该判死刑,见撒母耳记下12:5;然后才向他指出,他自己的罪比那更“极其邪恶”。

第一,这对人的理性是更大的羞辱,因为偷窃者尚可说自己是为充饥而作,而犯奸淫的人却只能承认,自己是在放纵兽性的情欲,因放荡而不是因缺乏去冲破神律法的篱笆。因此,“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理当被视为十足的愚昧人。第二,按着神的律法,它受的惩罚更重。偷窃者只受金钱上的罚款,奸淫者却要受死。偷窃者是“为满足自己而偷”,奸淫者却是“毁灭自己的生命”,并且成了神和人公义之下无人怜惜的牺牲。“罪人哪,你毁灭了你自己。”这话也可以应用在罪所带来的属灵和永恒之死上;“行这事的人”伤害自己的良心,败坏自己的理性能力,熄灭一切属灵生命的火花,并使自己永远暴露在神的忿怒之下,因此他就是“毁灭自己的生命”。第三,它的臭名是抹不掉的,见箴言6:33

它要成为他好名声上的“创伤”,成为他家庭的“羞辱”;罪责虽然可以借着悔改被除去,但它的“羞耻”却永不会消失,甚至在人死之后仍附着在他的记忆上。大卫在乌利亚那件事上的罪,不仅永远玷污了他自己的品格,也给主的仇敌留下亵渎主名的机会。

(5.) 它使奸淫者落在嫉妒之丈夫的暴怒之下,因为他如此羞辱了那丈夫的荣誉,见箴言6:34-35。那与邻舍之妻亲近、同她亲密的人,已经给那丈夫嫉妒的理由;何况那玷污她的人。即便这事再隐秘,也仍可能借着“疑恨的水”被发现,见民数记5:12。“事情一旦暴露,你宁可遇见丢了崽子的母熊,也不要遇见那受伤害的丈夫;因为在奸淫之事上,他维护自己尊荣的报复,会像在杀人案中为兄弟报血仇一样严厉。若你不怕神的忿怒,至少也当怕‘人的烈怒’。嫉妒就是这样的;它‘如死之坚强’,‘如阴间之残忍’。到了‘报仇的日子’,当奸淫者因性命受审时,控告他的人绝不会吝惜任何劳苦和花费,也不会像面对一个只偷了他财物的人那样,对你存留余地。他不接受任何折抵,也不接受任何和解;‘什么赎价,他都不顾。’即便你想贿赂他,‘送许多礼物’去平息他,他‘也不肯干休’,除非看见律法得到执行。你必须被石头打死。‘人若将家中所有的财产’拿来,还可以为偷窃作补偿(见箴言6:31),但不能为奸淫赎罪;在这种情形下,这一切都必全然被藐视。所以,应当敬畏,不可犯罪;不要为片刻卑污的享乐而把自己暴露在这一切苦难之下,因为到终久,这乐必成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