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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 29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本章规定了七月三大严肃节期中要献给主的火祭。I. 本月初一吹角节的献祭,见民数记29:1-6。II. 本月初十赎罪日的献祭,见民数记29:7-11。III. 本月十五日住棚节及其后七日的献祭,见民数记29:12-38。随后是这些条例的结语,见民数记29:39民数记29:40

Verses 1-11

七月的圣会,比一年中其他任何月份都更多;这不仅因为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得拯救之前,它原是年首之月(出埃及发生在亚笔月,因此从那时起,在一切宗教历法的计算中,那月就被定为“诸月之首”),也因为在禧年和豁免年的民事计算中,它仍然是首月;又因为那时正值收割与播种之间的空闲时期,人最有余暇到圣所去。这表明:虽然神会因必须之工和怜悯之工而宽免献祭,但我们越少受今生事务的催逼,就越应当把更多时间用于直接事奉神。1. 这里规定了本月初一当献的祭,就是“吹角”的日子;这日是为赎罪日的圣洁哀恸和住棚节的圣洁喜乐这两大严肃节期作预备的。当一种宗教事奉帮助我们适合另一种事奉,并且一切都使我们更适合天国时,神设立这些制度的用意就得着了美好的成全。“吹角”的设立见民数记23:24

这里指示百姓在那日当献什么祭,而先前并未提到。注意:凡要在圣经中明白神心意的人,必须以经解经,把彼此相关的经文放在一起;因为神后来启示的亮光,会解释先前幽暗之处,并补足先前未尽之处,好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当献的祭在这里有具体规定(民数记29:2-6民数记29:2-6),并且特别留意,不可因此废去每日常献的祭和月朔的祭。这表明,我们不可寻找机会减弱自己在事奉神上的热心,也不可因有借口可以省略一项本分就心中欢喜;倒要因有机会在敬虔上累加、比平常做得更多而欢喜。我们若守家庭敬拜,不可因此以为就可以不作个人隐密的祷告;也不可因为某些日子去教会了,就不必独自或与家人一同敬拜神;我们总要常常竭力多做主工。2. 论到赎罪日。

除了那日一切已经设立的礼仪,就是我们在利未记16:1-34所见的那些礼仪,按理说已经足够费事费财了,这里却还吩咐要献燔祭(民数记29:8-10民数记29:8-10)。因为在我们的信心和悔改中,就是那日礼仪所表明的两大福音恩典里,我们必须顾念神的荣耀和尊荣;而这正是燔祭纯粹所指向的。并且还要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此外还有那大的赎罪祭”(民数记29:11民数记29:11);这表明,即使在我们悔改的操练和表达中,也有如此多的缺欠和过失,以致我们仍需要在祭牲里有份,来除去连我们圣事中这一部分的罪咎。我们固然不必为自己已经悔改而后悔,却必须为自己没有悔改得更好而悔改。这也表明律法祭物的不完全,以及它们不能除罪的无能:就在献“赎罪祭”的那一天,仍然还必须再献一个赎罪祭。

但律法因软弱有所不能行的,基督已经成就了。

Verses 12-40

赎罪日之后不久,就是那叫人刻苦己心的日子之后,接着便是住棚节;在这节期中,他们要在主面前欢乐。因为那流泪撒种的,必要欢呼收割。关于这节期先前的条例,我们已见于利未记23:34-44等处;这里又补充了有关“火祭”的指示,就是他们在“这节的七日”中要献给主的祭,见利未记33:36。请注意:1. 他们欢乐的日子也当是献祭的日子。人若存喜乐的心,并不会有害,也不是坏征兆;只要这种喜乐不是使我们不适合直接事奉神的职责,反而激励并扩张我们的心去行这些职责。2. 他们住棚的日子,每一天都必须献祭。我们既仍处在寄居帐棚的光景中,就既有利益也有本分,要不断维持与神的交通;外在处境的不安定,也不能成为我们忽略敬拜神之责任的借口。

3. 七日中每一天的祭,虽然所不同的只是公牛的数目,却都分别而具体地规定下来;这并非徒然重复。因为神借此教导他们,在这些礼仪上必须十分精确,并且每日事奉都要用信心定睛于这制度本身。这也表明:同样的事奉若是以正直的心、并带着持续火热的敬虔与虔诚之情来行,对神并不厌烦,因此我们也不该轻看,或说:“看哪,这是何等烦琐!”4. 公牛的数目,就是祭物中最昂贵的部分,每日递减。节期第一天献十三只,第二天十二只,第三天十一只,等等;到了第七天只献七只。最后一天虽然是节期的大日,又有圣会,却只献一只公牛;并且,前面各日都是两只公绵羊和十四只羊羔,这一天却只献一只公绵羊和七只羊羔。这就是立法者的旨意,而这对律法而言已是充分理由。

有人认为,这里是神顾念肉体的软弱,因为肉体容易埋怨宗教所需的花费和代价,所以祭物数目被安排得越来越少,免得他们抱怨说,好像神“使他们因供物服劳”,见以赛亚书43:23。或者,这也是向他们表明,律法的制度终必渐渐陈旧,最终消逝;他们众多的祭祀,终必归结于那一个伟大的祭,远比这一切祭都更有价值。就在节期末日,在这些祭都已被吩咐之后,我们的主耶稣曾站着高声向那些仍然渴慕公义的人说话;他们既感觉这些祭不足以使他们称义,就当“到他这里来喝”,见约翰福音7:37。5. 素祭和奠祭都随着各样祭物而献,“要按数照例”。肉再多,没有饼和酒也不能成席,所以在神的坛前,就是他的桌子前,这些都不可省略。我们不可想,自己在宗教上做得多,若做得不好、不是照神所指定的方式去做,也会蒙悦纳。

6. 每一天都必须献上赎罪祭,正如我们在其他节期中所看到的。我们赞美的燔祭若要蒙神悦纳,就必须在那伟大的挽回祭中有份,就是基督为我们成为赎罪祭时所献上的那祭。7. 即使这些祭都献上了,每日常献的燔祭,无论早晨或晚上,也都不可省略;每天都必须先在早晨献上,末了在晚上再献。非常的事奉,不可把我们固定的灵修挤掉。8. 虽然这一切祭物都要求由全会众共同承担费用来献上,但除此之外,各人还当借着所许的愿和甘心祭荣耀神,见民数记29:39民数记29:39。当神吩咐这些“是他们必须做的”时,也为他们敬虔的慷慨留下了余地,使他们“还可以做”更多;不是另创别样的敬拜,而是在这些事上更加丰盛,正如历代志下30:23历代志下30:24所见。

利未记中早已详细说明,各种祭该如何由各人按着神在他们身上的护理,以及神赐在他们里面的恩典而献上。每个以色列人虽然都在这些公共祭中有份,却不可想,这些就能代替他自己的许愿和甘心祭。照样,传道人与我们同祷、为我们祷告,也不能代替我们自己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