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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 19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本章单单讲到预备并使用那些掺入除污秽之水的灰。百姓曾抱怨律法过于严厉,不许他们靠近会幕,见民数记17:13;17:13。作为对这抱怨的回应,这里指示他们当洁净自己,使他们可以在有需要时放心地尽量前来。这里记载了:一、这些灰的制备方法,就是以极其隆重的礼仪焚烧一只红母牛,见民数记19:1-10。二、这些灰的用法。1. 它们是为洁净那些因接触死尸而染上污秽的人,见民数记19:11-16。2. 要把少量灰放在活水里,用这水来洁净那当得洁净的人,见民数记19:17-22。使徒在希伯来书9:13;9:14中的论述表明,这种礼仪上的洁净,是信徒的良心从罪的污秽中得洁净的预表和影儿;他在那里将基督之血的功效,与“母牛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所具有的成圣功用相比较。

Verses 1-10

1-10节 洁净之灰。主前1471年。1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2 “耶和华所吩咐律法中的条例乃是这样: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只没有残疾、毫无瑕疵、未曾负轭的红母牛牵到你这里来。3 你们要把这牛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要把牛牵到营外,在他面前宰了。4 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5 人要在他眼前把这母牛焚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烧了。6 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7 祭司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进营;只是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8 烧牛的人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并且不洁净到晚上。9 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为以色列会众留作除污秽的水;这本是为除罪洁净之用。

10 收取母牛灰的人要洗衣服,也必不洁净到晚上;这要给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为永远的定例。” 这里记载了神所设立的庄严礼仪,就是把一只红母牛烧成灰,并把这些灰保存起来,用它们制成的不是美化人的水,而是洁净人的水;因为律法所能达到的不过如此。律法不像福音那样使人得荣美,只能使人洁净。这焚烧母牛,虽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赎罪祭,因为它不是在祭坛上献的,但它却预表基督的受死和受苦;借着这些,基督不仅要满足神的公义,也要洁净并平安我们的良心,使我们与神和好,也使我们里面得平安。为此,基督受死,不仅像祭坛上的公牛山羊,也像营外的母牛一样。一、在拣选这只要焚烧的母牛上,用了极大的谨慎,远超过拣选别的祭物,见民数记19:2;19:2。

它不仅必须毫无瑕疵,预表主耶稣纯全无玷、完全无罪;而且必须是一只红母牛,因为这颜色罕见,更显特别。犹太人说:“若有两根毛是黑的或白的,就不合法。”基督按人性说,是亚当的后裔,亚当原是出于红土;我们又见他衣服发红,因自己的血而红,也因仇敌的血而红。这牛还必须是未曾负轭的,这在别的祭物中并不强调;这里却借此预表主耶稣甘心献上自己,正如他说:“看哪,我来了。”捆绑并拘束他的,不是别的绳索,乃是他自己的爱。这母牛要由全会众出资预备,因为他们众人都在其中有份;照样,一切信徒在基督里也都有份。二、焚烧这母牛要有许多礼仪。执行这事的是以利亚撒,不是亚伦自己,因为亚伦不宜做任何使自己在礼仪上不洁净的事,哪怕只是到晚上,见民数记19:8;19:8。

然而,这事极其重要,尤其在其预表意义上,因此应由地位仅次于亚伦的人来执行。当时的祭司长们在基督的死上也起了主要作用。现在:

1. 这母牛要在营外被宰,如同不洁之物;这说明礼仪律所规定的方法不足以除去罪。它们非但不能有效洁净,自己反倒是不洁的,好像所加在其上的污秽仍然黏附着它们。然而,为了应验这预表,我们的主耶稣既为我们成为罪、成为咒诅,就“在城门外受苦”,见希伯来书13:12

2. 以利亚撒要“向会幕前面弹血”,并定睛朝着那里,见民数记19:4;19:4。这在某种意义上使它具有赎罪的性质;因为在耶和华面前洒血,是一切赎罪祭中最主要的严肃礼仪。所以,虽然这不是在祭坛上做的,却是朝向圣所而做,表明它的功效与有效性都依赖于圣所,并由圣所而来。这预表借着我们大祭司基督的死,向神所作出的满足;他“借着永远的灵”(正如安斯沃思所说,圣灵被称为神的指头,见路加福音11:20)“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当他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时,就是直接在圣所面前这样做的。这也表明,要洁净我们的心,就必须先满足神圣的公义。这洒血使灰具有功效。

3. 这母牛要“全然焚烧”,见民数记19:5;19:5。这预表我们主耶稣在灵魂与身体两方面所受的极重苦难,如同火祭一般。祭司要在焚烧的时候,把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红色线扔在火中;这些也曾用于洁净痲疯病人,见利未记14:6;14:7,使这些物件的灰与母牛的灰混合,因为它们都是为洁净之用。

4. 母牛的灰要尽可能与焚烧木柴的灰分开,由洁净的人小心收起,并且照犹太人的说法,还要捣碎筛净,然后存留起来,供会众按需使用,见民数记19:9;19:9。这不仅为那一代人,也是为后世预备;因为这一只母牛的灰,足够调和许多器皿的水,供以色列人在许多世代中使用。犹太人说,这一只一直用到被掳时,差不多一千年;并说直到他们归回后以斯拉的时代,才又烧第二只母牛。这个传统大概只是根据古代记载的沉默而来,我看不出我们有理由相信;因为到了他们教会后期、记载更完整的时候,他们却又记载,从以斯拉的时代到第二圣殿被毁,约五百年之间,共烧了八只。这里说这些灰是“除罪的洁净之物”,因为虽然它们本意只是洁净礼仪上的不洁,却预表我们的主耶稣借着他的死所成就的那除罪的洁净。

灰和水混合可作洗涤之用,但这些灰的功效完全来自神的设立,并在基督里得着应验和成全;因为基督就是“律法的总结,使凡信他的都得称义”。现在请注意:1. 洁净的水之所以成为洁净的水,是因其中有一只母牛的灰,而这母牛的血曾洒在圣所前;照样,洁净我们良心的,就是基督之死那长存的功效;乃是他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见约翰一书1:7。2. 这些灰足够全体百姓使用。并不需要每逢有人或每个家庭要得洁净时,就另宰一只母牛;这一只便足够众人用,连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也是如此,见民数记19:10;19:10。照样,基督的血对于一切悔改并信福音的人都有足够的功效,给每一个以色列人,不但为他们的罪,也为“普天下人的罪”,见约翰一书2:2。3. 这些灰可以长期保存而不致损耗。

灰是最不易朽坏的有形之物,正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说,因此它极适合作为基督献祭永远有效的象征。无论在人还是时代方面,他都能拯救到底,也因此能洁净到底。4. 这些灰被存留起来,作为洁净以色列人各种污秽的储备和宝藏;照样,基督的血也在圣道和圣礼中为我们存留,成为取之不尽的功德泉源,我们可以借着信心每日来到这里,洁净我们的良心;见撒迦利亚书13:1

5. 一切参与这事的人,都因此在礼仪上成了不洁;连只不过洒血的以利亚撒自己也是如此,见民数记19:7;19:7。烧母牛的人是不洁的,见民数记19:8;19:8;收取灰的人也是如此,见民数记19:10;19:10。照样,凡在把基督置于死地这事上有份的人,也都因此沾染了罪责:卖他的、控告他的、审判他的、执行死刑的,都是用恶手行这事;虽然这事原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见使徒行传2:23。但他们中有些人已经,并且所有人原都可以,借着那同一位血的功效得洁净;而他们自己原正是把自己置于这血所追讨的罪责之下。也有人认为,这表明律法礼仪的不完全,以及其不能除罪的无能,因为那些预备使别人洁净的人,自己反因这预备而受玷污。犹太人说,这是连所罗门自己也不明白的奥秘:同一件事,竟会使洁净的人变为不洁,却使不洁的人得洁净。但帕特里克主教说,对那些明白凡为罪所献的祭都因此被看作不洁的人而言,这并不奇怪;因为人的罪被加在祭物身上,正如我们众人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一样,所以经上才说他是“替我们成为罪”,见哥林多后书5:21

Verses 11-22

11-22节 11 凡摸了任何死人尸体的,必七天不洁净。12 第三天要用这水洁净自己,第七天就必洁净;他若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也不得洁净。13 凡摸了死人尸体而不洁净自己的,就是玷污耶和华的帐幕,那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因为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就为不洁净;他的污秽还在他身上。14 人死在帐棚里的条例乃是这样:凡进那帐棚的,和凡在帐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洁净。15 凡敞口的器皿,没有扎上盖的,也是不洁净。16 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尸体、或人的骨头、或坟墓,都必七天不洁净。17 要为这不洁净的人取些除罪烧成的母牛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18 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洒在那帐棚上和一切器皿并其中的人身上,也洒在摸了骨头、或被杀的、或死尸、或坟墓的人身上。

19 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那人要洁净自己,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20 但那不洁净而不洁净自己的人,必从会中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21 这要给他们作永远的定例:洒除污秽之水的人要洗衣服;摸除污秽之水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22 不洁净的人所摸的一切都必不洁净;摸了这些的人,也必不洁净到晚上。这里给出了关于那些预备为洁净之用的灰如何使用、如何施行的指示。灰被存留,是为了被使用;所以,虽然当时全以色列人紧密安营,一个地方存放这些灰就够了,但他们后来进入迦南以后,很可能每座城里都存有一些,因为天天都要用到。请注意: 一、在什么情形下需要用这些灰来洁净。

这里提到的,只有因摸了死尸、死人骨头、坟墓,或进了有死人躺着的帐棚或房屋而染上的礼仪性不洁,见民数记19:11;19:14-16。在我看来,这是礼仪律中最沉重的负担之一,也是最难理解的一项。摸了不洁净走兽的尸体,或摸了一个活着却处于最严重礼仪性不洁状态的人,只会不洁净到晚上,只需用普通水洁净自己;但若有人接近男人、女人或孩子的尸体,就要七天承担这污秽的羞辱,必须两次用除污秽的水洁净,而要得着这水,又要费事又要付代价;并且在洁净以前,还不得靠近圣所,违者要被处死。

1. 这事之所以令人费解,是因为:1. 每逢有人死去时,我们原是屡屡面对死亡,便必有几个人不可避免地沾染这污秽;尸体必须脱衣、洗净、裹好、抬出、埋葬,这些事没有许多人的手帮忙就做不成,但这些人都因此成了不洁净。这表明,在我们败坏堕落的光景中,没有一个人活着而不犯罪;我们无法避免在这玷污人的世界中行走时被污染,我们天天都有过犯;然而,我们不可能完全无罪,并不因此叫罪的污秽减轻。2. 照料死者、使其得以妥善安葬,不仅是必须的,也是很美善的服事,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的安慰;然而人却因此沾染不洁,表明罪的污秽混杂并黏附在我们最好的服事中。“世上没有义人,行善而不犯罪”;我们即使在行善的时候,也常常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对。3. 这种污秽可能是在人自己家里私下发生的事上沾染的;这表明,正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说,神看见人在暗中所做的一切,没有什么能向神的威严隐藏。4. 人可能已经染上这污秽,却自己并不知道,例如摸了不显露的坟墓。我们的救主说,人“走在上面并不知道”,见路加福音11:44。这表明人的良心会因无知的罪而被玷污,也说明我们为什么应当呼喊:“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并祷告说:“求你洁净我脱离隐而未现的过错,就是连我自己也看不出有罪的过错。”

2. 但为什么律法把死尸看作如此污秽之物呢?1. 因为死是“罪的工价”,又是借着罪进入世界,并靠着罪掌权。对人类而言,死与对其他受造物而言并不一样:死是一种咒诅,是律法的执行,所以死所带来的污秽,表明了罪的污秽。2. 因为律法不能胜过死亡,也不能废去死亡、改变它的性质;而福音却借着将生命和不朽彰显出来,带来更美的盼望。自从我们的救赎主死了又埋葬以后,死亡对于神的以色列已不再有毁灭性,因此死人尸体也不再带来污秽;但在教会仍在律法之下的时候,为表明律法“不能使那进前来的人得以完全”,因死尸而染上的污秽,不得不在他们心里形成一种忧郁而不安的死亡观;而现今信徒借着基督却能向死亡夸胜:“坟墓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你的污秽又在哪里呢?二、在这些情形下,当怎样使用并施行这些灰。

1. 要取少量灰放在一器皿活水中,与水调和;这样,这水就成了这里所称的“除污秽的水”,因为它是要洒在那些因不洁净而被分别出来、不能靠近圣所的人身上的。母牛的灰预表基督的功德,活水则预表蒙福圣灵的能力和恩典;圣灵被比作活水的江河,正是借着他的运行,基督的义才应用在我们身上,使我们得洁净。因此,经上说我们得了洗净,也就是得了成圣并称义,不单是奉主耶稣的名,也是借着“我们神的灵”,见哥林多前书6:11彼得前书1:2。那些一面指望从基督的义得益处,一面却不顺服圣灵的恩典和感动的人,不过是自欺;因为神所联合的,我们不能分开,离了活水,我们就不能借着这些灰得洁净。2. 这水必须用一束蘸在其中的牛膝草施洒在当得洁净的人或物上,见民数记19:18;19:18。

大卫祷告说:“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就是借用了这个意思。信心就是那束牛膝草,借此良心得洒净,心被洁净。许多人可以同时被洒,这混了灰的水也可以供多次施洒,直到用尽;若是存着这个目的,哪怕只少少洒在一个人身上,也足以使他洁净。借着这除污秽之水的施洒,基督的血被称为“所洒的血”,见民数记12:24;并且我们被说成是“天良亏欠已经洒去”,见希伯来书10:22,也就是从罪责感所带来的不安中得了释放。并且经上预言,基督借着他的洗礼,要“洗净许多国民”,见以赛亚书52:15。3. 不洁净的人在染污之后,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受这水的洒净,见民数记19:12-19;19:12-19。

这些日子,我们可以推想,是从他最后一次摸着或接近死尸的时候算起;因为只要他还必须继续接触那尸体,他就不会开始计算洁净的日子;但等到尸体埋葬完毕,不再需要碰它的时候,他才开始算日子。也只有在那时,就是当我们已经离弃罪,停止一切与死亡和黑暗无益之工相交的时候,我们才能安然地把基督的功德应用在自己灵魂上。重复施洒教导我们,应当常常更新悔改与信心的行动,像乃缦那样“七次”洗濯;凡是如此必要做好的事,我们就需要常常去做。4. 虽然所沾染的污秽只是礼仪上的,但若忽略所规定的洁净,就会转成道德上的罪责:“那不洁净而不洁净自己的人,必被剪除”,见民数记19:20;19:20。请注意:藐视神所设立的制度是危险的,即使这些制度看起来很细小。

轻微的伤口若被忽视,也可能致命;我们称为小的罪,若不悔改,也要成为我们的毁灭;而大罪人若悔改,倒要蒙怜悯。我们的不洁净使我们与神隔绝;但使我们永远与他隔绝的,不只是我们不洁净,而是我们既不洁净,又不洁净自己。真正致命的,不在伤口本身,乃在轻看医治之法。5. 连那“洒除污秽之水的人”,或“摸了”这水的人,或“摸了不洁净之人”的人,也都要“不洁净到晚上”;就是说,那一天不可靠近圣所,见民数记19:21;19:22。神借此向他们表明,这些礼仪服事是不完全的,不能洁净良心,好叫他们仰望那位弥赛亚;到了日期满足的时候,他要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从而“洗净我们的良心,除去死行”(也就是除去罪;罪像死尸一样使人污秽,因此也被称为“取死的身体”),使我们得以坦然进入圣所,用活祭事奉永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