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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记 第 5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我们在前一章读到,尼希米作为一位智慧而忠心的省长,怎样勇敢地防备外敌的攻击。这里我们看见他同样大胆积极地纠正内部的弊病;他既保守他们不被仇敌毁灭,也要保守他们不彼此毁灭。这里记述了:一、穷人向他提出的控诉,说富人强加给他们极重的苦害,因为他们不得不向这些富人借钱,见尼希米记5:1-5。二、尼希米采取了极有成效的措施,既改革压迫人的人,又解救受压迫的人,见尼希米记5:6-13。三、他自己作为省长,以怜恤和温柔为他们树立了美好的榜样,见尼希米记5:14-19

Verses 1-5

这里我们看见受欺压之人的眼泪,就是所罗门所留意的那种眼泪,见传道书4:1。让我们像这里一样,看这些眼泪落在尼希米面前;按着他的职分,作为省长,本当“搭救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见诗篇82:4。艰难的时世和刚硬的人心,使穷人落在愁苦中。

一、他们所处的时代很艰难。那里有粮荒,见尼希米记5:3;这大概是因为缺雨,神借此惩罚他们忽略祂的殿,见哈该书1:9-11,也惩罚他们不缴纳当纳的圣工之物,见玛拉基书3:9-10。愚昧有罪的人常常是这样把神的审判招到自己身上,然后又为此烦躁抱怨。市场价高,粮食稀少又昂贵,穷人立刻就会感到压力,并被其所困。愿神因祂的怜悯受称颂,也愿神救我们脱离“饱食终日”的罪,见以西结书16:49。使这里所抱怨的饥荒更加难堪的,是他们“儿女众多”,见尼希米记5:2。最贫乏的家庭往往人口最多;这里有许多嘴,却没有食物。有人有产业,却没有儿女承受;另一些人有儿女,却没有产业留给他们。两样都有的人应当感恩;两样都没有的人,倒更容易知足。

家口多而资财少的人,必须学会凭着对神护理和应许的信心而活;家口少而资财多的人,则必须“拿有余的补不足的”。但这还不是全部:粮食贵,税赋也重;王的贡银必须缴纳,见尼希米记5:4。这仍然是他们被掳状态留下的记号。也许所征的是人头税;若是这样,他们儿女众多,税额就越高。他们所要维持的人越多,竟越要多缴,这是何等艰难!现在看来,他们自己既无力买粮,也无力纳税,只得去借贷。他们的家从巴比伦出来时本来就贫穷;他们为建造房屋已经花费很大,在这些新重担临到之前,还没有恢复元气。那些辛苦维持诚实生计、却时常连自己和家人所需都缺乏的贫寒家主,他们的困境极值得那些有财富或有权力可以帮助他们的人怜悯顾念。

二、他们所打交道的人也很苛刻。钱必须要有,但只能借来;而那些借钱给他们的人,趁着他们的急难,对他们十分严厉,把他们当作猎物。1. 他们向他们收取十二分之一的利息,就是每月百分之一,见尼希米记5:11。若有人借大笔款项去经商、增加资本或购买土地,出借人分享借款人的利润,也未必没有道理;若有人借钱去放纵私欲,或填补自己挥霍所造成的亏空,那他们为自己的奢侈付代价也属合理。但若穷人借钱是为养家,而我们又有能力帮助他们,那么毫无疑问,我们要么应当无息借给他们所需之物,要么若看他们无力偿还,就当白白施舍一些帮助他们。不仅如此,2. 借贷的人还逼他们把田地和房屋抵押出来作担保,见尼希米记5:3;而且不仅如此,还把这些产业的收益拿去算作利息,见尼希米记5:5、11,好叫自己渐渐成为他们一切产业的主人。

然而这还不是最坏的。3. 他们把这些人的儿女收去作奴仆,任意使他们受奴役或卖掉,见尼希米记5:5。他们对这件事感受最深,因为这正伤在他们最柔软之处;他们又这样加重申诉:“我们的儿女和他们的儿女一样”,对我们来说和他们对他们的一样宝贵;不仅同有人性,同享人性的尊荣与自由,见玛拉基书2:10约伯记31:15,而且同属一个圣洁的国度,都是生来自由的以色列人,并享有同样的特权。我们的肉身和弟兄们的一样,都带着割礼之圣约的神圣印记;然而我们的后嗣却要作他们的奴仆,“我们也无力救赎他们”。他们这样谦卑地向尼希米陈情,不仅因为看见他是个能救济他们的大人物,更因为他是个愿意救济他们的好人。受冤的穷人若不投奔“地上的盾牌”,还能往哪里去寻求帮助呢?

除了诉诸掌权者的公义、君王胸中的仁慈,以及那些奉命设立、用来抵挡“法律极端严苛之执行”的救济,还能往哪里去呢?

最后,我们暂且让尼希米去听这申诉,并查明控诉者所说是否属实,因为穷人的呼喊并不总是公正的;我们则坐下思想:1. 以恩慈的怜悯看待受压迫的人,为世上许多人所呻吟承受的艰难而哀叹;把自己的心放在他们心里,在祷告和帮助中记念那些负重的人,如同自己也与他们同负其担。2. 以圣洁的义愤看待压迫人的人,厌恶他们的骄傲和残忍;他们竟喝那被他们践踏之人的眼泪与血。但凡不施怜悯的人,当预备接受“不蒙怜悯的审判”。这些犹太压迫者之罪更为严重,因为他们自己不久前才从为奴之家被救出来;这本该使他们因感恩而去“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

Verses 6-13

看来,前面那番控诉是向尼希米提出的,当时他正全力忙于修筑城墙的公共事务;然而他既看出这申诉是公正的,就没有因其来得不是时候而拒绝,也没有责备请愿的人,更没有因他们明知他事务繁重还来打扰他而向他们发怒,这正是忙碌之人常犯的毛病;他甚至没有把案件的审理和处理拖延到自己更有空闲的时候。此事需要迅速干预,所以他立刻着手处理,因为他知道,无论耶路撒冷的城墙建得多高、多厚、多坚固,只要这类弊端仍被容忍,这城就绝不安全。现在请注意,他为纠正这件极其威胁公共安宁的冤情,采取了怎样的方法。

一、他“甚发怒”,见尼希米记5:6;他对这事表示极大的不悦,把它看作极其恶劣。注意,作官长的显出对罪恶的愤怒,是很合宜的;这样,一方面可借着这愤怒激发自己尽本分,另一方面也可借着这种表达叫别人惧怕而不敢作恶。

二、他“心里筹划”,见尼希米记5:7。由此可见,他的怒气并不过分,而是受了约束;虽然他的灵被激动,却没有说出或做出任何轻率的事。在责备贵胄和官长之前,他先在心里筹划该说什么、何时说、怎样说。注意,责备必须经过深思熟虑,免得本意虽好,却因处理不当而达不到目的。“使人活的,乃是训诲的责备。”即便是智慧人,有时也会因为不先与自己商议、不肯花时间斟酌,而失去自己智慧所带来的益处。

三、他责备了那些贵胄和官长;他们是有钱的人,也许正因为他们有权势,所以更敢于压迫人。注意,即便是贵胄和官长,若行恶事,也应当由合宜的人指明他们的过错。不要有人以为自己的尊位使他高于责备之上。

四、他“招聚大会攻击他们”。他把百姓召集起来,作他所说之话的见证,也为官长们所犯的压迫和勒索作证,见尼希米记5:12。以斯拉和尼希米二人都极其有智慧、良善、有用;然而在相近的事情上,他们处理的方法却大不相同:以斯拉听见官长们娶外邦女子的罪时,就撕裂衣服,哭泣祷告,并且很难被说服去尝试改革,因为他怕事情办不成;他是个温柔细腻的人。尼希米听见同样严重的恶事时,却立刻发怒,责备犯罪的人,激起百姓反对他们,并且不肯罢休,直到用他所能用的一切严厉方法迫使他们改革;因为他是个热烈急切的人。注意,1. 非常圣洁的人彼此之间,在天然性情以及由此而来的诸多方面,仍可能很不相同。2. 神的工作可以被完成,且完成得好、很成功,而在执行过程中却采用不同的方法;这正是我们不应指控别人处理方式、也不应把自己的方式当作标准的好理由。作工有分别,灵却是同一位。

五、他公平地与他们讲理,指出他们所作之事的邪恶。改革人的生活,合宜的途径首先是尽力说服他们的良心。他摆出几件值得他们思想的事,既切中要害,又十分公正,可见他确实先与自己商议过。他向他们说明:1. 他们所压迫的是自己的弟兄:“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压迫外人已经够坏了,何况压迫贫穷的弟兄;神的律法并不允许他们向这样的弟兄“取利”,见申命记23:19-20。2. 这些人不久前才“从外邦人手中被救赎出来”。整个百姓如此,是借着神奇妙的护理;其中有些个别的人也是如此,除了和众人一同被掳之外,还曾服侍外邦主人,是尼希米和其他敬虔善良的人出钱把他们赎回来。“如今,”他说,“我们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才把他们从外邦人手里得回自由,难道他们自己的官长反要使他们为奴吗?这岂不是荒唐吗!

难道我们要再花同样的劳苦和代价,把他们从你们手里赎回来,像从巴比伦赎出来一样吗?”见尼希米记5:8。那些被神借着恩典释放的人,不应再被置于“奴役的轭”之下,见加拉太书5:1哥林多前书7:23。3. 这样压迫穷人乃是大罪,见尼希米记5:9:“你们所行的不善;虽然你们借此得钱,却也因此担罪;你们岂不当敬畏我们的神而行吗?”当然应当,因为你们自称敬虔,与祂有关系;若你们真行在敬畏神中,就不会既贪恋世利,又残酷待弟兄。那些行在敬畏神中的人,不敢作恶事,见约伯记31:13-14,23。4. 这也是极大的绊脚石,是对他们信仰告白的羞辱。“你们要想一想我们外邦仇敌的毁谤。”他们是我们的敌人,也是我们之神和我们圣洁信仰的敌人。

他们巴不得抓住任何机会毁谤我们,而这事正给了他们极大的机会;他们会说:这些犹太人自称如此敬虔,看看他们彼此之间竟是何等野蛮。注意,(1) 一切自称有信仰的人都应当格外谨慎,不可作任何使外人毁谤他们的事,免得信仰因他们而受伤。(2) 没有什么比信徒的属世与冷酷,更叫信仰暴露在仇敌的毁谤之下。5. 他自己已经给他们立了更好的榜样,见尼希米记5:10;这一点他在后面尼希米记5:14-19还要详细说明。那些自己严厉坚持权利的人,若去劝别人放弃自己的权益,就会显得极不相称。

六、他恳切地催促他们,不但不要再向贫穷邻舍提出这样苛刻的条件,还要把已经攫取到手的东西归还,见尼希米记5:11。请看他对他们说话是何等亲切:“我们大家都不要再取这利了。”他把自己也放进去,这是责备人的人当有的态度,虽然他与这罪毫无干系。再看他劝勉得何等迫切而谦和:“我请你们”停止;“我请你们”归还。虽然他有权柄命令,却还是“为爱的缘故宁可求你们”。请看他怎样具体地催促他们善待穷人:要把抵押物交还给他们,使他们重新得回自己的产业,免去利息,并给他们时间偿还本金。他劝他们承受眼前的损失;但既然这是尽本分,终究会成为他们的益处。我们出于爱心所免去的,和我们出于爱心所施舍的,一样都必被记念并得着报答。

七、他又尽可能用各种约束使他们照他所催促的去行。1. 他从他们那里得了应许,见尼希米记5:12:“我们必归还。”2. 他召来祭司,叫他们起誓,保证履行这应许;如今他们的良心既已被说服,看起来也已立定心志,他就要把他们约束住。3. 他又用严肃的咒诅捆绑他们,希望这样能使他们生出敬畏:“凡不履行这应许的,愿神也这样从他的房屋和产业中抖出去,”见尼希米记5:13。这是一个警告,说神必如此行。百姓对此说“阿们”,就像对以巴路山上的那些咒诅一样,见申命记27:1-26;仿佛若他们背弃自己的承诺,就愿自己的舌头定自己的罪,也借着对这事的畏惧,使他们持守所应许的。百姓在这“阿们”之后又“赞美主”;他们并不是勉强地应许,反而是带着尽可能喜乐和感恩的表达来应许。大卫承受神的愿时,也是“歌唱赞美”,见诗篇56:12。这种乐意应许固然很好,但后面更好的是:“百姓就照着所应许的去行”,并持守自己所作的,不像他们的祖先在类似情形中,刚释放了人,随后又重新使他们为奴,见耶利米书34:10-11。好的应许固然是好事,但好的实行才是一切的关键。

Verses 14-19

尼希米先前提到自己的行事,为要劝贵胄不要加重穷人的担子,连合理的要求也不可过分坚持;这里他更详细地叙述自己的做法,并不是出于骄傲或虚荣,也不是自我恭维,而是要激励后继的人和较低层的官长,尽可能体恤百姓的安宁。

一、他指出前任们的做法,见尼希米记5:15。他没有指名道姓,因为他所说的话对他们并不光彩;在这种情况下,不点名是好的。但百姓知道他们曾怎样成为重担,也知道这地为了从他们的治理中得到一点益处,付出了何等高昂的代价。政府给他们“四十舍客勒银子”,大约近五镑,大概是每日如此;然而除此之外,他们还强逼百姓供应他们“粮食和酒”,把这当作职位附带的权益;不仅如此,他们还纵容自己的仆人压榨百姓,从百姓身上尽量榨取。注意,1. 居公职者追求自身利益过于公共福祉,甚至借公共损失来服事自己,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2. 主人对自己仆人所行的一切欺诈、不义、强暴和压迫,只要是他默许的,就都必须负责。

二、他告诉我们自己一向的做法。

1. 总的来说,他没有照从前的省长那样行;他不肯,也不敢,因为他敬畏神。他对神的威严存着敬畏,对祂的烈怒怀着惧怕。并且,(1) 对神的敬畏拦阻他不去压迫百姓。真正敬畏神的人,不敢作任何残酷或不公义的事。(2) 约束他的纯粹就是这一点。他这样慷慨,并不是要得人的称赞,也不是要借着在百姓中的影响为自己图利,而单单是出于良心的缘故,因为敬畏神。这不仅是实行公义和慈爱的有力原则,也是蒙神悦纳的原则。他的前任们在职位上经营得多么“成功”,可从他们积累的家产看出来;但尼希米自己却一无所得,除了行善的满足之外:“我和我的弟兄都没有置买田地”,见尼希米记5:16。所以,不要说他不会经营家业,而要说他是个好省长,因为他所求的不是为自己营巢。让我们“记念主的话”,祂说:“施比受更为有福”,见使徒行传20:35

2. 更具体地说,这里要留意:(1) 尼希米从自己本可以索取的东西中,取了何等少。他作了省长该作的工,却没有“吃省长的俸禄”,见尼希米记5:14;他也没有向人索取,见尼希米记5:18。他不仅远没有勒索超过自己应得的,连那本该得的也从未索求;他乃是靠自己从波斯王宫中所得的,以及在犹大自己的产业生活。他为这种克己所给出的理由是:“因为百姓服役甚重。”在这种情况下,他原可以用通常为严苛辩护的借口,说若不取自己应得的,就是亏待了后继的人;但让他们自己去看着办吧:他想到犹太人受苦的景况,在他们承受如此多艰难、不断呻吟的时候,他实在不忍再加重他们的担子,宁可减损自己的产业,也不愿毁坏他们。

注意,我们提出要求时,不但要考虑这要求是否公正,也要考虑被要求者是否有能力承担;若人家一无所有,我们就知道是谁失去了自己的权利。(2) 他本来可以不给的,却给了何等多。[1.] 他仆人的劳力,见尼希米记5:16。王侯的仆人常以为自己可以免于劳作;但尼希米的仆人,无疑是按他的吩咐,“都聚集在那里作工”。那些有许多仆人的人,应当设法借着他们行善,并使他们忙于正事。[2.] 他自己的饮食,见尼希米记5:17-18。他摆设很丰盛的筵席,不是在某些日子,而是经常如此;他有许多尊贵的客人,至少有本国人中的一百五十位,都是首领人物,此外还有为公务而来到他这里的外邦人;他为客人预备了丰盛的食物,有牛肉、羊肉、禽类,以及各种酒。

居公位的人要记住,他们被抬举是为行善,不是为肥己;处卑微地位的人也当学会“彼此款待,不发怨言”,见彼得前书4:9

三、他以一个祷告作结束,见尼希米记5:19:“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1. 尼希米在这里提到他“为这百姓所行的”,并不是出于骄傲,自夸其功,也不是出于愤怒,当面羞辱他们;显然他也不是像保罗向哥林多人述说自己那样克己温柔的情形时那样,为了替自己辩明什么;他这样说,乃是要使官长因自己的压迫而知羞,叫他们向他学习,在要求上不要贪婪,在花费上也不要鄙陋,这样他们就会像他一样,得着自己慷慨所带来的荣誉和安慰。2. 他在祷告中向神提起这事,并不是以为自己因此在神面前赚得了什么恩惠,好像神欠他债一样;他这样做,是表明他并不指望人来报答自己的慷慨,只单单倚靠神补还他为尊荣神所损失和支出的,并且他以神的恩待为足够的赏赐。“神若只要记念我,施恩与我,我就够了。”神向着我们的意念,就是我们的福乐,见诗篇40:5。他把报偿交托给神,任凭神照自己所喜悦的方式回报他。“若人忘记我,愿我的神记念我,我别无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