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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迦书 第 6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导论 弥迦书第六章。 前两章已经给出了有关弥赛亚国度的宝贵应许;本章中,先知受命把以色列的罪按次序摆在他们面前,使他们知罪、自卑,这是为福音恩典的安慰预备道路所必需的。基督的先锋原是责备人的,并传讲悔改,以此为他预备道路。在这里,1. 神因他的百姓极其忘恩负义,并以恶报他所赐的恩惠,便向他们提出控诉,弥迦书6:1-5。2. 他指出他们本该采取、却没有采取的正确途径,弥迦书6:6-8。3. 他呼召他们听他审判的声音,并把他继续与他们争辩的那些罪按次序陈明出来,就是他们的不公不义(弥迦书6:9;6:10-15)和他们的拜偶像(弥迦书6:16);正因这两样,毁灭将要临到他们。

Verses 1-5

第1-5节 神对他百姓的责问。主前710年。“你们如今要听耶和华的话:你起来,在众山面前争辩,使冈陵听你的声音。山岭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听耶和华争辩的话;因为耶和华要与他的百姓争辩,与以色列争论。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么呢?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你可以对我证明。因为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上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我也差遣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我的百姓啊,你们如今要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和比珥的儿子巴兰回答他的话,并追念从什亭直到吉甲所发生的事,好使你们知道耶和华的公义。” 在这里,1. 这信息的引言极其庄严,足以引起我们最严肃的注意。

1)百姓被吩咐要听:“你们如今要听耶和华所说的话。”先知所说的是从神而来的,是奉他的名说的;因此,他们有责任听,不可把这话当作一个有罪、必死之人的话,而要当作圣洁永活之神的话来听。“如今要听”他所说的,因为迟早他必要被听见。2)先知被吩咐要郑重其事地说,并要把他所说的话加重分量:“你起来,在众山面前争辩”,或说“与众山争辩”,并“使冈陵听你的声音”;若有可能,就让犹大的山岭冈陵都听见,也就是让住在那些山岭冈陵上的人听见;也有人认为,这里是指那些他们曾在其上敬拜偶像、因此被玷污的山冈。但更可能是一般性的说法,因为照神给他的指示,他所呼唤的不只是山岭,还有“地永久的根基”。

这样说,1)是为激发先知的热诚;他必须那样激昂地说,好像连山岭冈陵也要叫它们听见一样,必须“大声呼喊,不可止息”;他奉神名所说的话,必须在众山面前公开宣告,好像一个既不羞于、也不怕承认自己信息的人;他必须像一个心里有负担的人那样说,像一个愿意对人心说话的人那样说,因此显明他是从心里说出来的。2)是为暴露这百姓的愚顽:“让冈陵听你的声音吧,因为这无知、疏忽的百姓不肯听,也不留意。让那些没有耳朵的磐石,就是地的根基,都来听吧;因为有耳朵的以色列反倒不听。”这是向山岭冈陵提出的呼吁;让它们作证,以色列已经得了充分的警告,也得了美好的劝告,只要他们肯接受就行。以赛亚也这样开头:“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让它们“在神和他的葡萄园之间施行判断”。

2. 信息本身极其动人。先知要使全世界都知道,神与他的百姓有争端,而且他控告他们有充分的根据。他们的罪是公开的,所以对他们提出的控诉条款也是公开的。要留意:“耶和华与他的百姓有争辩,并且要与以色列辩论”;他要借着先知辩论,借着他的护理辩论,以证实他的指控。注意,1)罪使神与人之间产生争讼。公义的神对每个罪人都有案子可告,是债务之案,是侵害之案,是毁谤之案。2)若以色列,就是神自己名义上的百姓,以罪惹动他,他必使他们知道他与他们有争辩;他看见他们里面的罪,并对此不悦;不仅如此,他们的罪比别人的罪更叫他不悦,因为这更使他的灵忧伤,更羞辱他的名。3)神要与那些他所争辩的人辩论,也要与他的百姓以色列辩论,好使他们被定罪,也好使他自己显为公义。

前一章末了,他是在怒气和烈怒中与外邦人争辩,为要使他们灭亡;但在这里,他却是以怜悯和温柔与以色列争辩,为要引他们悔改:“来吧,我们彼此辩论。”神与我们讲理,是要教我们与自己讲理。你看神这一方是何等公平,经得起辩论;就是罪人自己也必被迫承认判决,并承认“神的道是公平的”,而他们的“道却不公平”,见以西结书18:25。如今,1)神在这里挑战他们,叫他们指出他做过什么对不起他们的事,竟使他们有理由离弃他。他们已经离弃神、背叛神;但他们真有这样做的理由吗?弥迦书6:3说:“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么呢?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呢?”臣民若背弃自己的君王,总会声称(正如十个支派背叛罗波安时所说的)他的轭太重了;但你们能这样声称吗?“我向你们做了什么不公或不慈爱的事呢?我在什么事上使你们厌烦呢?

我有没有以服事的重担、或税赋的苛索来压迫你们呢?我岂使你用供物服事我吗?”见以赛亚书43:23。“你们的列祖在我身上究竟发现了什么不义呢?”见耶利米书2:5。他从未欺骗我们,也从未使我们对他的盼望落空;他从未亏待我们,也从未羞辱我们;那么,我们为什么反倒亏负他、羞辱他,并使他对我们的期望落空呢?这里是向一切曾在神事奉中的人提出挑战:如果他们发现神在任何事上是个严酷的主人,或发现他的要求不合理,就尽可以指证他。2)既然他们不能指出任何他曾亏待他们的事,他就要向他们指出许多他曾为他们做的事,这原该使他们永远献身于他的事奉,见弥迦书6:4-5

这里吩咐他们,也借着他们吩咐我们,在回顾神恩时,要把目光追溯到很远以前;让他们追念往日,追念起初的日子,就是他们被塑造成一个民族的时候,并追念神为他们所行的大事。第一,当他把他们从为奴之地埃及领出来的时候,见弥迦书6:4。他们对奴役本已习以为常,甚至几乎爱上了自己的锁链,因为他们有充足的葱蒜可吃;但神“将他们领上来”,把对自由的向往放进他们心里,又鼓舞他们下定决心,以大胆的努力摆脱捆绑。埃及人紧紧扣住他们,不肯让百姓离去;但神“救赎了他们”,不是用代价,乃是用能力,把他们从“为奴之家”,或者更确切地说,从“奴役之家”中救出来;因为这与十诫序言中所用的是同一个词,这就暗示,那些本可成为尽责理由的考虑,若我们不加利用,就会反过来成为加重罪责的因素。

当他把他们从埃及领到那广阔、荒凉、咆哮的旷野时,他既没有不为自己留下见证,也没有不给他们留下向导;因为他差遣“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他们前面行,“三位先知”(迦勒底译本这样说):摩西是旧约中伟大的先知,亚伦是他的代言人(出埃及记7:1),米利暗则是女先知(出埃及记15:20)。注意,当我们追念神从前向我们所施的恩惠时,不可忘记他在我们年幼时赐给我们良师贤长的恩惠;应当提说他们,以荣耀神,因为是他们走在我们前面,对我们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是神差遣他们在我们前面,为主预备道路,也为他预备百姓。第二,当他把他们领进迦南的时候。神在领他们进入安息之地时所做的事,并不亚于他领他们出奴役之地时所做的事那样荣耀了自己、尊荣了他们。摩西、亚伦和米利暗死后,他们仍然发现神依旧不变。

让他们如今记念神为他们所做的事。第一,是他挫败并击破了巴勒和巴兰攻击他们的计谋;这是他借着掌管人心与人舌的权能所做成的,见弥迦书6:5。让他们记念“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就是他在以色列人安营于摩押平原时,所策划、所设计要加给以色列的祸害;他所谋划的,就是“咒诅以色列”,使他们与他们的神分离,使神不再保护他们。外邦人在与某一民族作战时,常试图借着法术或其他办法,把他们的护国神从他们那里引走,就像要夺走特洛伊的守护圣物一样。马克罗比乌斯有一章题为《召神仪式》,论及这种郑重召出神明的礼仪。巴勒想对以色列也这样做;但要记念“比珥的儿子巴兰回答了他什么”,他所说的话竟与他自己的本意和倾向相反;他非但没有咒诅以色列,反倒为他们祝福,使巴勒极其混乱和恼怒。

让他们记念外邦人对他们的恶意,因此绝不可“学习外邦人的道路”,也不可与他们结盟。让他们记念他们的神向他们所施的慈爱,记念他怎样“使咒诅变为祝福(因为耶和华你的神爱你)”,正如申命记23:5所说;因此,他们绝不可离弃他。注意,教会仇敌的计谋被挫败,这事总当记念,好归荣耀给教会的保护者;因为他能使“舌头的回答”直接与心中的筹划和谋算相反,见箴言16:1。第二,是他把他们“从什亭”领到“吉甲”;前者是他们在迦南外最后的安营之处,后者是他们进入迦南后第一个安营之处。就在什亭与吉甲之间,摩西死后,约书亚这位预表基督的人被兴起来,使以色列承受应许之地,并为他们争战;也是在那里,他们从分开的约旦河水中过去,并更新了割礼之约。

神向他们列祖所施的这些恩惠,他们如今必须记念,好使他们“知道耶和华的公义”,也就是耶和华的公义:他毁灭迦南人时的公正,他赐安息给他百姓以色列时的良善,以及他向列祖所应许的信实。记念神向他们所行的这一切,可以使他们信服这一切,并使他们永远献身于他的事奉。或者,这也可以指向此时神与以色列所进行的争辩;让他们记念神向他们和他们列祖所施的许多恩惠,并拿这些去对照他们向他所表现的不配与忘恩负义,“好使他们知道耶和华在与他们争辩时的公义”,并显明在这场争讼中,理在他那一边;他的道路公平,因为他“说话显为公义,审判显为清正”。

Verses 6-8

第6-8节 对神恩宠的忧虑。主前710年。 “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屈身,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过犯献上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上身所生的吗?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这里提出了神与以色列之间和解的办法;这两方在本章开头时正处于争端之中。经过审判,判决已经作出,对以色列不利;他们被定为对神不义、忘恩,这正是控告他们的罪。他们的罪责太明显,无法否认;也太重大,无法推诿;因此,

1. 他们表示愿意按任何条件与神和好,见弥迦书6:6-7:“我朝见耶和华,当献上什么呢?”既然他们已经感觉到神与他们争辩是公义的,又惧怕其后果,就切切追问自己当做什么,才能与神和好,叫他成为他们的朋友。他们向合宜的人发出这询问,就是向先知,向耶和华的使者发问;借着他的职事,他们已被定罪。还有谁比使他们知道自己迷路的人,更适合指示他们当走的路呢?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说话:“我当献上什么呢?”因为人人都知道自己心中的灾病,所以他们问的不是“这个人该做什么”,而是“我该做什么?”注意,对罪与忿怒的深刻知觉,会促使人谨慎寻求平安与赦免;到了那时,而且只有到了那时,人才开始有一些盼望。他们追问“可以拿什么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屈身”。

他们相信有神,相信他是耶和华,也相信他是“至高神”,是“至高者”。那些良心被光照的人,会学会用极其尊崇的话谈论神;他们从前却是轻慢地谈论他。现在,1)我们知道自己必须“来到神面前”;他是那位“我们必须向他交账”的神;我们必须像臣民一样前来向他献上敬拜,像乞丐一样向他求怜悯,甚至还必须像罪犯一样来到他面前,从他那里领受判决;我们必须来到他这位审判者面前。2)当我们来到他面前时,必须“在他面前下拜”;我们接近他时,本分就是极其谦卑、极其敬畏;并且来到他面前时,除了顺服以外别无出路;与他争辩毫无益处。

3)当我们来到他面前并在他面前下拜时,我们最关切的,就是得着他的恩宠并蒙他悦纳;他们所问的是:“耶和华喜悦什么?”注意,凡正确明白自己利益的人,都必切切关心自己必须做什么,才能讨神喜悦,避开他的不悦,并得着他的美意。4)要叫神喜悦我们,我们就必须设法除去那使他不悦的罪,并为之成就赎罪。这里所问的是:“我可献上什么为我的过犯呢?为我心中的罪恶呢?”注意,我们所犯的过犯,是“心中的罪恶”,因为是魂在其中行动(若没有魂的行动,这就不是罪),而魂也要因此受害;这罪是魂的紊乱、疾病与污秽,并威胁要成为魂的死亡:“我可献上什么为我的过犯呢?”什么才能被接纳为满足他公义的代价、为修补他荣耀所受亏损的赔偿呢?什么又能庇护我脱离他的忿怒呢?

5)因此,我们必须问:“我们可以拿什么来到他面前呢?”我们不可空手朝见耶和华。我们当带什么来?我们当以何种方式来?我们当奉谁的名来?在我们自己里面,并没有什么能使我们蒙他悦纳;我们必须从别人那里得着。所以,我们到底要凭什么义来到他面前呢?

2. 他们提出了一些方案,虽然如此,也算是朝着这方向在求。这样的询问本身很好,也很正,是我们所有人都当发出的;但他们所提出的方案暴露了他们的无知,尽管也显出他们的热心。让我们来察看这些方案。1)他们出价很高。他们愿意献上:第一,极其贵重、昂贵的东西,就是“千千的公羊”。神原本只要求一只公羊作赎罪祭;他们却献上成群的公羊,愿意把全部羊群都献出来,甘愿使自己变成穷人,只求能与神和好。他们愿意把最好的带来,就是公羊;也愿意带最多的来,直到成了千千。第二,他们也愿意献上自己最宝贵、最舍不得割舍的东西。

他们甚至情愿为自己的过犯献上“长子”,献上“身所生的”来承担“心中的罪恶”;对于那些“心思虚妄”的人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可能的补偿罪恶的方法,因为儿女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所以外邦人也曾献上自己的儿女,以平息被激怒的神明。注意,那些真正被罪说服,真正认识到罪的恶性,以及因罪而来的悲惨与危险的人,若他们拥有全世界,也愿意把全世界拿来换取平安与赦免。2)然而,他们虽然出价很高,却没有出对。诚然,这里面有些是礼仪律所设立的,比如把燔祭带到神的坛前,献上一岁的牛犊,用公羊作赎罪祭,用油作素祭;但仅有这些并不能使他们蒙神悦纳。神早已多次宣告,“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祭物和供物”不是他所单单喜悦的。

律法中的祭所以有功效、有价值,是因为神的设立,也因为它们所指向的,是基督这位伟大的挽回祭;若离开这一点,就其本身来说,“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至于这里提到的其他事:第一,其中有些根本是不切实际的,比如“万万的油河”;神在自然界中并没有预备油河去供养人的奢华,却预备了水河来供应人的需要。凡不合乎福音的和好方案,都是荒谬的。基督宝血的一道溪流,胜过万万的油河。第二,其中有些是邪恶的事,例如把“长子”和“身所生的”交付于死;这样做只会加增过犯和“心中的罪恶”。那位恨恶“以抢夺之物为燔祭”的神,更加恨恶杀人,尤其是这种杀人。我们对“长子”和“身所生的”到底有什么权利呢?他们不本来就是属于神的吗?他们不已经是他的吗,不是为他而生的吗?他们本性里不是罪人吗?

他们的生命不也因他们自己的缘故已经被定罪了吗?那么,他们怎么能作我们的赎价呢?第三,这些全都是外在的事,不过是“操练身体,益处还少”的那一类,不能“叫那前来的人得以完全”。第四,这些都无足轻重,也不足以达到所设想的目的;它们不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不能补偿罪在神荣耀上所造成的亏损,也不能代替心灵的成圣和生命的更新。人宁可舍弃任何东西,也不愿舍弃自己的罪;但除非他们舍弃罪,否则他们所舍弃的任何东西,都不会蒙神悦纳。

3. 神清楚地告诉他们,他向那些要蒙他悦纳的人所要求、所坚持的是什么,见弥迦书6:8。愿那些以为罪得赦免、神的恩宠可以用钱买来的人,与他们的钱一同灭亡吧;不是这样。“神已指示你,世人哪,何为善。”这里告诉我们:1)神已经把他的心意和旨意启示给我们,为要纠正我们的错误,并指导我们的实践。第一,是神自己把我们当做的事指示给我们。我们不必再费心提出方案,因为条件早已定下并陈明了。那位我们所冒犯、并将来要向他交账的主,已经告诉我们,他要按什么条件与我们和好。第二,他所指示的是“世人”,不单是“你,以色列啊”,也是“你,世人哪”;不但给犹太人,也给外邦人;是给人,就是给有理性的受造物,给那些能领受这启示的人,不是给畜类;也是给人,因为为人预备了补救之法,不是给魔鬼,因为他们的处境已经绝望。

凡是普遍对“天下万人”所说的话,都必须借着信心,特别应用在我们自己身上,就仿佛是专门“对你,世人哪”按名所说,而不是对别人说的。第三,这启示是关于“何为善”以及“耶和华向我们所要的是什么”。他把我们的终点指示给我们,就是借着指示我们何为善,叫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何在;他也把我们通往这终点的道路指示给我们,就是借着指示他向我们所要的是什么。神要求我们为他做一些事,并把自己献给他;而这一切本是善的。它在本质上就是善的;道德本分里本来就有一种内在的善,先于命令而存在;它们不像礼仪性的条例那样,因为被命令才为善,而是因为本来就是善的,所以被命令;它们与善恶永恒不变的法则与理性相一致。

并且,它们也直接趋向我们的益处;我们与之相符,不只是我们将来得福乐的条件,也是我们现今得幸福的重要途径;“遵守”神的命令,“大有赏赐”,不但在遵守以后如此,在遵守之中也是如此。第四,这些事是“已指示”给我们的。神不但使我们知道,而且使我们明白;他以那样有说服力的证据向我们显明,几乎等于证明了:“看哪,这事我们已经查究,确是如此。” 2)这启示的内容是什么。神向我们所要的善,不是让我们付出代价去换取罪得赦免和蒙神悦纳,而是叫我们尽那本分;这本分乃是我们得着那已被买来的赦免的条件。第一,我们必须“行公义”,必须“照着各人按我们与他们的关系及所负的义务,当得的都归给他们”;不可亏负任何人,却要在人的身体、财物和名誉上,都向众人行当行的义。

第二,我们必须“好怜悯”;必须以此为乐,正如我们的神也喜悦怜悯;必须乐意得机会行善,并且甘心乐意地去行。公义被放在怜悯之前,因为我们不可把不义得来的财物拿去施舍,也不可把本该还债的钱拿去周济;“神恨恶以抢夺之物为燔祭”。第三,我们必须“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这就包括了头一块法版上的一切本分,正如前两项包括了第二块法版上的一切本分。我们必须在圣约中承认耶和华是我们的神,必须服事他、依附他,好像他真是我们的神;并且必须把讨他喜悦,当作我们持续不断的关切和事业。以诺“与神同行”,在希伯来书11:5中解释为“讨神喜悦”。

我们必须在整个生活行事上顺服神的旨意,保持与神的相交,并努力在正直中蒙他悦纳;并且这一切都必须谦卑地去行(把我们的悟性降服于神的真理,把我们的意志降服于他的诫命和护理);我们必须“谦卑自己,与神同行”(旁注这样译);若要与神同行得安慰,我们里面的一切意念都必须降下来,被带到顺服神的地步。这才是神所要求的;若没有这些,最昂贵的服事也不过是“虚浮的供物”;这比“一切燔祭和平安祭”更为重要。

Verses 9-16

第9-16节 控诉与警告。主前710年。 “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智慧人必看见你的名:你们要听刑杖,也要听那设立这杖的是谁。恶人家中不仍有非义之财和可憎的小升斗吗?我岂可看恶天平和囊中诡诈的法码为清洁呢?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其中的居民说谎,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因此,我击打你,使你成病;因你的罪使你荒凉。你要吃,却吃不饱;你的衰败必在你中间。你必挪去,却不得救护;你所救护的,我必交给刀剑。你必撒种,却不得收割;踹橄榄,却不得油抹身;踹甜酒,却不得喝酒。因为你守暗利的恶规,行亚哈家一切所行的,顺从他们的计谋;因此,我必使你荒凉,使其中的居民令人嗤笑;你们也必担当我百姓的羞辱。” 神既已向他们说明他们行公义是何等必要,这里又说明他们行事不义是何等明显;既然他们既不顺服他与他们的争辩,也不走那使争端得以平息的正路,他就在此继续与他们理论。请看,

1. 对他们的诉讼是怎样立起的,见弥迦书6:9。神向“这城”说话,就是向耶路撒冷、向撒玛利亚说话。他借着他仆人众先知向这城“呼叫”;这些先知本当“大声呼喊,不可止息”。注意,先知的声音就是“耶和华的声音”,而且这声音“向这城呼叫”,也向乡间呼叫。“智慧岂不呼叫吗?”见箴言8:1。当一座城的罪恶向神呼喊时,他的声音也向这城呼喊;当神的审判将要临到一座城时,他总是先“向它呼叫”。他先警告,后击打,因为他“不愿有一人沉沦”。现在请注意,1)神的声音怎样被一些人辨认出来:“智慧人必看见你的名。”当神的声音向我们呼叫时,我们可以借此看见他的名,可以辨明并察觉他借此使自己为人所知的那些事。然而许多人却看不见,也不警觉,因为他们不留心。

神“说一次、两次,世人却不理会”(约伯记33:14);但那些有智慧的人会看见,会察觉,并善加利用。注意,在神的声音中辨认神的名,并从他所说的话中认识他是什么样的,这是真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必看见你的名”,因为“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2)这神的声音向众人所说的是什么:“你们要听刑杖,也要听那设立这杖的是谁。”当刑杖还在来到的路上时,你们就要听;要在远处听见它,在你们还未看见、还未感觉其打击之前,就被唤醒,在神审判的路上出去迎见主。当刑杖已经来到,真正在你们身上,并且你们已感受到它的疼痛时,也要听;听它向你们说什么,听它传达给你们的责备、劝告和警戒。注意,每一根刑杖都有声音,而在神的刑杖中,应当听见的乃是神的声音;那些懂得这声音语言的人有福了。若我们要明白它,就必须仰望“那设立这杖的”。

注意,每一根刑杖都是被设定的:它是什么样的,要落在何处,要停留多久,都是如此。在每一次患难中,神都“成就那为我们所定的事”(约伯记23:14);因此,我们必须仰望他,也必须侧耳听他;我们必须听他借着这患难向我们所说的话。“你要听,并知道这于你有益”,见约伯记5:6。传道人的工作,就是解释神的护理,并激发、引导人去学习这些护理所教导的功课。

2. 这诉讼的根据是什么,他们被控告的事项又是什么。1)他们被控告犯了不义之罪,就是干犯第二块法版的罪。在他们中间,欺诈交易的标记和手段还存在吗?什么!神既已用尽方法教导他们行公义,他们竟然还要行不义吗?看来他们确实如此,见弥迦书6:10。并且,“我岂可看他们为清洁呢?”见弥迦书6:11。不可以;这种罪绝不能与洁净的名分并存。那些在交易上不诚实的人,并没有神儿女的标记;无论他们在虔诚上作出何等外表,都绝不会被算为洁净。“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若有人被怀疑偷窃或欺诈,地方官就会发出搜查令去搜查他的家。这里,神仿佛也搜查这些居民的家;他在那里发现:第一,“非义之财”,就是许多财富,但都是不义得来的,也不可能兴旺,因为“非义之财毫无益处”。

第二,“可憎的小升斗”,他们就是用这样的量器卖给穷人,因此苛待他们、欺骗他们。第三,他们有“恶天平和一囊诡诈的法码”;他们假装按重量出售,给买主应得的分量,实际上却给人带来极大的亏负,见弥迦书6:11。第四,那些手里有财富和权势的人,滥用这一切去压迫和勒索;“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因为多有的人还想要更多,并且借着丰厚财产所赋予的力量,有能力使自己积累得更多。他们“满行强暴”,就是说,他们的房屋里满是靠强暴得来的东西。第五,那些没有财富优势、不能靠权势作恶的人,也找到办法去欺骗与他们交易的人:“其中的居民说谎”;他们若不能使用武力和强暴,就使用诈术和欺骗;“居民说谎,口中的舌头诡诈”;为了做成一笔好买卖,他们并不惮于蓄意说谎。

也有人把这理解为他们对神说虚假的话,说:“耶和华看不见;他已经离弃这地了。”见以西结书8:12。2)他们也被控告犯了拜偶像的罪,见弥迦书6:16:“暗利的恶规被遵守,亚哈家一切的作为也被实行。”这两个王都是恶王,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但他们借着立法所确立、并且成为那一家的特征性作为的恶,就是拜偶像。暗利行耶罗波安的道路,并行“惹神发怒的虚妄之事中的罪”,见列王纪上16:26、16:31。亚哈更引进了巴力崇拜。这些统治发生在这先知所处时代之前许多世代,然而他们借着法律和榜样所建立的恶,竟一直延续到今日;那些恶规仍被遵守,那些恶行仍在实行;首领和百姓仍“顺从他们的计谋”,采取同样的措施,用同样的政治手腕治理自己和百姓。请注意,第一,同样的恶从一代延续到另一代。

罪是“苦毒的根”,容易栽种,却不容易拔除。前代的罪恶,常常会传递到、并遗留给后代。那些制定败坏法律、引进败坏风俗的人,所做的事也许会成为尚未出生之人的毁灭。第二,这种罪恶并不会因为它已被王侯的法令所建立、被大人物的榜样所确认、并且由来已久,就减轻其本身的邪恶,也不会减少其对神的惹动,或对罪人的危险。纵然偶像崇拜已被暗利的条例所颁定,又被亚哈家的做法所推举,并且辩称自己已经流传许多世代,它仍然是神所不喜悦的,也仍然足以毁灭以色列;因为任何法律或习俗,都不能对抗神的命令。

3. 对此所宣告的审判是什么。他们既被定为犯了这些罪,判决就是:神先前已警告他们的事(弥迦书6:9)必临到他们(弥迦书6:13):“因此,我击打你,使你成病。”他们怎样用压迫的杖击打穷人,神也要照样击打他们,甚至使他们成病;叫他们因不义所得之财而生病,以致他们虽然“吞下财宝”,却要“再吐出来”,见约伯记20:15。他们所受的判语是: 1)他们所有的,自己不得安舒享用,对他们毫无益处。他们攫取超过所需的一切;但等到真的拥有时,那些东西却不足以使他们安逸、幸福。靠欺诈和压迫得来的东西,既不能长久保有,也不能令人心满意足地享受。

第一,他们的食物不能滋养他们:“你要吃,却吃不饱”;或者因为食物不能消化,因为没有神的祝福伴随着;或者因为人的胃口因疾病而变得永不知足、仍旧贪求,这是那些贪爱财利、欲望扩张如阴间之人当得的公义报应。人可以被今世的美物撑得过饱,却仍不满足,见传道书5:10以赛亚书55:2。第二,他们的国土不能收留和保护他们:“你的衰败必在你中间”,就是说,你必因内部的纷争和家中的祸患而被打碎、倾覆,即使没有外敌侵犯,也足以叫你倒下。神能借着他们中间的事使一个国家倾倒,能借着他们腹中的火把他们吞灭。第三,他们不能保住所拥有的,免遭外敌夺取,也不能追回已经失去的:“你必去抓住那将被夺去的,却抓不牢;你去抢救,却不能救回。”这特别是指他们所珍爱的妻子儿女;他们抓住他们,不愿放手,但终究没有办法,他们必须被掳去。

注意,我们抓得最紧的,往往失去得最快;最亲爱的,反而常最不稳妥。第四,他们暂时保住的,也不过是为将来更重的打击留存着:“你所救护的,我必交给另一仇敌的刀剑”;因为神的箭袋里有许多箭;若一支没有射中罪人,下一支必不落空。第五,他们劳碌所得的,自己却不得享用,见弥迦书6:15:“你必撒种,却不得收割”;或者禾稼遭霉烂枯萎,以致无物可收;或者仇敌来替自己收割;或者你被掳去,把庄稼留给你不认识的人去收。你“踹橄榄”,却“不得油抹身”;因为万事都将倾覆时,人就无心再用装饰和享乐之物。你“踹甜酒”,却“不得喝酒”;因为从杯到唇之间,尚有许多变故可能发生。注意,所盼望的落空,劳苦所得却不得享受,这是极其痛苦的;这也正是那些使神对他们的期望落空、辜负他在他们身上花费的人,当受的公义刑罚。

律法中早已这样警告过,见利未记26:16申命记28:30、28:38;并可参看以赛亚书62:8-9。2)最终,他们所有的一切都要被夺去,见弥迦书6:13:“你必因你的罪成为荒凉”;又见弥迦书6:16,“成为荒凉,成为嗤笑”。罪使一个国家荒凉;而当一个曾经有名、曾经兴盛的民族变得荒凉时,这对一些人是惊骇,对另一些人则是夸胜;一些人为之哀叹,另一些人则嗤笑。这样,“你们必担当我百姓的羞辱”。当他们紧守本分、住在神爱中时,他们作为神的百姓,在名义和信仰上本是他们的尊荣,他们四围的邻邦也都这样看;但如今,他们既败坏自己、毁灭自己,他们的罪和神的审判既使他们的地荒凉,他们曾是神百姓这一点,只会更增添他们的羞辱;他们的仇敌要说:“这些人是耶和华的百姓。”见以西结书36:20

注意,若宗教信仰的承认者毁了自己,他们的毁灭将是最蒙羞的;并且他们在末日要特别起来,进入永远的羞辱和被藐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