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6节 最后审判的过程。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他们也要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这最小的一个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这里描述了大日最后审判的过程。其中有些段落带有比喻性质,如绵羊和山羊的分别,以及审判者与受审者之间的对话;但整段论述并没有贯穿到底的比喻线索,因此与其称其为一个比喻,不如称其为最后审判的草图或描绘;它仿佛是前面那些比喻的解释。这里我们看见:
一、审判者坐上审判席(马太福音 25:31):“当人子降临的时候。” 请注意,
1. 将来确有一个审判,在那时,每个人都要照着他在这个试炼和考验之世所作的事,按永远福音的准则,被判入永远福乐或永远痛苦的境地。
2. 大日审判的执行已交给人子;因为神要借着他审判天下(使徒行传 17:31),并且审判的事全交给他,所以那日居于万事中心的审判,自然更在其中。这里如别处一样,一提到最后审判,基督就被称为“人子”;因为他要审判世人,并且他自己既与他们同有一种性情,就更加无可指摘;也因为他奇妙地降卑,取了我们的性情,成为人子,这将在那日以这种高升得着报偿,并使人性得着尊荣。
3. 基督来审判世界时,他的显现将是辉煌荣耀的。亚基帕和百尼基来到公堂时,带着极大的排场;但那不过是虚华。基督来到审判台前,却是带着真实的荣耀;公义的日头那时要发出正午的光辉,地上君王的元首要显出他荣耀国度的丰富和他威严尊荣的尊贵;全世界都要看见如今惟独圣徒凭信心所相信的,就是他真是父荣耀所发的光辉。他来的时候,不单在父的荣耀里,也在他自己作为中保的荣耀里;他第一次来,罩在幽暗的云雾中;第二次来,却是在明亮荣耀的云中。基督把自己将来荣耀的保证给门徒,是为减轻十字架以及他将受羞辱与苦难所带来的绊跌。
4. 当基督带着荣耀来审判世界时,要把他一切圣天使都带来。这位荣耀的人物必有荣耀的侍从,就是他圣洁的千万天军;他们不仅是他的随从,也是执行他公义的使者。他们来,既是为威仪,也是为服役:要宣召法庭(帖撒罗尼迦前书 4:16),聚集选民(马太福音 24:31),捆绑稗子(马太福音 13:40),为圣徒的荣耀作见证(路加福音 12:8),也为罪人的痛苦作见证(启示录 14:10)。
5. “他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如今他与父一同坐在父的宝座上;那是施恩的宝座,我们可以坦然无惧来到那里;那也是治理的宝座,是他父大卫的宝座;他如今是坐在宝座上的祭司。但到那时,他要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就是审判的宝座。参见但以理书 7:9-10。所罗门的宝座,虽无与伦比,在这宝座面前也不过像粪堆。基督在肉身的日子曾以囚犯身份站在审判台前;但到他第二次降临时,他要坐在审判席上作审判官。
二、世人都要在他面前显现(马太福音 25:32):“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 注意,大日的审判是普世的审判。所有的人都必须被召到基督的审判台前;从世界起头到时间终结,各个时代的人;地上各处的人,纵是世上最偏远、最隐僻、彼此相距最远的角落;万国,就是那从一本造出来、住在全地上的万族,都要来到。
三、那时贵重的与卑贱的将被分别出来:“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 正如收割时把稗子和麦子分开,收网时把好鱼和坏鱼分开,打场时把谷粒和糠秕分开。如今恶人与敬虔人同住在一个国家、城市、教会、家庭里,彼此并不能绝对分辨;因为圣徒有软弱,罪人有假冒,且同遭一件事。但到那日,他们必被分别,并且永远分开;“那时你们必归回,将善人和恶人分别出来”(玛拉基书 3:18)。今世他们不能自己把自己分别出来(哥林多前书 5:10),别人也不能这样作(马太福音 13:29);但主认识谁是属他的,也能把他们分别出来。这种分离将极其精确,以致最微不足道的圣徒也不会淹没在罪人的人群中,最貌似体面的罪人也不会隐藏在圣徒的人群中(诗篇 1:5);人人都要归到自己的地方去。
这被比作牧人把绵羊和山羊分开,取自以西结书 34:17:“看哪,我必在羊与羊中间施行判断。”注意,1. 耶稣基督是大牧者;如今他像牧人一样牧养群羊,不久就要把属他的和不属他的分别出来,好像拉班把自己的羊与雅各的羊分开,并在它们中间隔了三天的路程一样(创世记 30:35-36)。2. 敬虔人像绵羊,温良、忍耐、有益;恶人像山羊,是较卑贱的一类牲畜,膻腥而难驯。绵羊和山羊如今白天在同一片草场上吃草,但夜间会被圈进不同的栏中。分别以后,他要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 25:33)。基督把尊荣赐给敬虔人,正如我们把所尊重的人安置在右边;但恶人却要复起,受永远的羞耻(但以理书 12:2)。
经上并没有说,把富人安在右边、穷人安在左边;学识高贵的人在右边、无知卑贱的人在左边;而是敬虔人在右边,恶人在左边。其他一切的区分和细分那时都要废去;惟有人分为圣徒和罪人、成圣的和未成圣的这大分别,要永远存留,而人的永远结局也由此而定。恶人满足于左手边的福分,就是财富和尊荣;因此他们的定罪也在左边。
四、对这两类人的审理过程。
1. 先论右边敬虔之人的案件。先办结他们的案,是使他们能与基督一同审判恶人;而恶人的痛苦,也会因看见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被接纳进入天国而更加加重(路加福音 13:28)。
请注意: (1)赐给他们的荣耀,就是使他们不但被宣告无罪,而且被高举、得赏赐的判词(马太福音 25:34):“王要对他们说。”那位作为牧者时所表明的,是他查验时的慈爱和温柔;这里他又是王,表明他宣判时的权柄。王的话语在哪里,哪里就有权能。这个判词有两点: [1.] 承认圣徒是主所赐福的人:“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来吧。”第一,他宣告他们是蒙福的;而他这样说,就使他们真成了有福的。律法因他们多有亏缺而咒诅他们;但基督既已把他们从律法的咒诅下赎出来,又为他们买得祝福,就向他们命定祝福。第二,是“我父所赐福的”;他们虽被世界毁谤咒诅,却是神所赐福的。
正如圣灵荣耀子(约翰福音 16:14),子也把圣徒得救归于父,荣耀父为第一因;我们一切属天的福分,都从神而来,因为他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以弗所书 1:3)。第三,他呼召他们“来”;这个“来”,实际等于说:“欢迎,万分欢迎你们进入我父的福分;来,到我这里来,来永远与我同在;你们这些背十字架跟从我的,如今来与我一同戴冠冕。蒙我父赐福的人,是我心所爱的,他们离我太久了;来吧,如今进到我的怀里,进到我的臂膀中,进到我最亲爱的拥抱里!”这在那日将何等充满圣徒的心!如今我们坦然无惧来到施恩宝座前;那时却要坦然无惧来到荣耀的宝座前。而这个“来”字仿佛伸出金杖,保证我们的请求不只是得半个国,乃是更丰盛。如今圣灵在道中说:“来”;新妇在祷告中说:“来”;由此生出甘甜的相交。
但极乐的完全,乃是在“王说:来”的时候。
[2.] 准许圣徒进入父的福乐和国度:“承受那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第一,他们要得着的福分极其丰富;那位最有资格知道的人告诉了我们,因为这是他为他们买来的,也是他自己已经拥有的。
1. 这是一个“国”;国度在地上被视为最宝贵的产业,包含最大的财富和尊荣。承受国度的人戴上王冠的荣耀,享受宫廷的一切喜乐,并支配各省特别的珍宝;但这不过是圣徒在天上福乐的微弱影子。那些今世作乞丐、作囚犯、被看作万物中的渣滓的人,那时却要承受国度。
2. 这是“预备好了”的国;这样的福分必定伟大,因为它出于神的旨意。注意,神为圣徒在荣耀国度里所受的款待,已经作了极大的预备。父在爱的意念中为他们设计了它,又用他无限的智慧和能力为他们预备了它。子为他们买了它,并且作为先锋先进去“预备地方”(约翰福音 14:2)。圣灵在预备他们承受这国时,也就是在为他们预备这国。
3. 这是“为你们”预备的。这说明:(1)这种福乐与他们何等相称;它在每一方面都适合灵魂的本性,也适合成圣之灵魂的新性情。(2)他们对它有何等真切的产业权和份;它是专门为他们预备的。不仅是为像你们这样的人,而是为你们,为你们这些被拣选、藉着成圣得救的人,一个一个、具体地预备的。
4. 这是“从创世以来”预备的。在时间开始之前,从永远里,这福分就已为圣徒预定,圣徒也被预定归向这福分(以弗所书 1:4)。那执行上最后成就的终局,在神的意念中却最先存在。无限的智慧自创世之初,就已经以圣徒永远得荣耀为目标:“万事都是为你们。”或者,这也表示承载这福乐的地方,即蒙福者所居住的所在,是在创造之工一开始时就预备好的(创世记 1:1)。在诸天之天,晨星一同歌唱的时候,地的根基才刚奠定(约伯记 38:4-7)。
第二,他们将凭着何等美好的权利持有并享受它:他们要来“承受”它。凡是借着承受而来的,不是靠我们自己争取得来的,乃是纯粹像法律用语所说的,“因神的作为”而得。是神使人成为后嗣,成为天国的后嗣。我们凭着儿子的身份、凭着收养而得产业;“既是儿女,便是后嗣。”继承的产权是最甜美、最稳固的产权。这借用了迦南地产业按承受而传递的制度,其产业除了到禧年之外不被永久转让。因此,天上的产业是不可废除、不可转移的。圣徒在今世,好像未成年的后嗣,在父所定的时候以前受师傅和管家约束(加拉太书 4:1-2);到那时,他们就要正式得着如今藉恩典已有名分的产业:“来,承受它吧。”
(2)这个判词的根据(马太福音 25:35-36):“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们不能由此推论,我们任何善工凭其内在价值就能赚得天堂的福乐;我们的善达不到神身上。然而,很明显,耶稣基督要按他治理世界的同一规则来审判世界,因此他要奖赏那些遵行那律法的人;并且要提到他们的顺服,不是作为他们的权利根据,而是作为他们在基督和他救赎中的有份之证据。这福分判给顺服的信徒,不是根据功劳价值的衡量,好像工作和赏赐之间有某种相称,而是根据神藉着耶稣基督买来的应许;这应许的益处在某些条款和限制下得以保证。给人权利的是买赎和应许,顺服只是那被指定之人的资格。正如一份附条件的契约或遗嘱,在条件按立约者真实意思履行后,就成为确定有效的;虽然产权纯粹建立在契约或遗嘱上,但履行条件仍必须作为证据提出。这里也是如此;因为基督只是那些顺服他、恒心行善之人的永远救恩的根源。
这里所提的善工,是我们通常称为怜悯穷人的善工。当然,右边会有许多人从未有能力给饥饿的人食物,或给赤身的人衣服,因为他们自己也是靠别人的施舍得着饮食和衣着的;但这里提出一种真诚顺服的实例,来代表其余一切,并且教导我们:在基督信仰中,最重要的就是那“藉着爱心运行的信心”;“把你的信心从行为里指给我看”;将来真能算数的,惟有如今在美好生活中结出的公义果子。这里所描述的善工含有三样必须见于一切得救之人身上的东西。
[1.] 舍己和轻看世界;把世上的东西看作只有在我们能用它来行善时才算好的东西;那些没有可用于行善之物的人,也必须以知足和喜乐地贫穷,表现同样的心志。向地而死的人,才适合天国。
[2.] 爱弟兄;这是第二条大诫命,是律法的总纲,也是为永爱世界作极好的预备。我们必须藉着乐意行善、乐意分享来证明这种爱;没有善工的善愿不过是嘲弄(雅各书 2:15-16;约翰一书 3:17)。没有东西可给的人,必须用别的方式显明同样的心志。
[3.] 以信心顾念耶稣基督。这里得赏赐的,是因着基督的缘故、出于爱他、并且定睛于他而去救济穷人。正是这一点给善工加上了卓越之处;当我们在其中服事主基督时,即便那些为谋生而工作的人,也能像那些帮助别人活下去的人一样,在自己的工作中服事基督。参见以弗所书 6:5-7。将来那时蒙悦纳的善工,是那些奉主耶稣的名作的工(歌罗西书 3:17)。
“我饿了”,意思是我的门徒和跟从者饿了;或因仇敌因善行而逼迫他们,或因神护理一般的安排,因为在这些事上,义人与恶人所遭遇的常是一样的;“你们给他们吃”。注意,第一,神的护理在今世如此多样地安排他百姓的处境,以致有的人有能力周济,有的人则有需要。这并不新鲜:享受天上美味的人,也会饥渴、缺乏日用饮食;在神里有家的人,也会在异地作寄居者;穿上了基督的人,也会缺少御寒的衣服;灵魂健壮的人,也会身体软弱;被基督释放的人,也会在监里。第二,按着我们的能力去行怜悯和慈善之工,是得救所必需的;在大日的审判中,这类事将比人通常所想的更受看重;它们必须成为我们爱心以及我们在福音上顺服基督的证据(哥林多后书 9:13)。但那不施怜悯的人,也必受不蒙怜悯的审判。
现在,这个理由被义人很谦卑地提出疑问,却由审判者亲自解释。
1. 义人发问(马太福音 25:37-39)。并不是说他们不愿承受国度,或为自己的善行羞愧,或没有自己良心的见证;而是:(1)这些话带有比喻性,目的是引出并加深这些重大真理:基督极看重怜悯人的善工,尤其喜悦人为他的缘故向他百姓所行的恩慈。或者,(2)这话表达了得荣耀的圣徒内心谦卑的惊叹:他们会惊奇于自己那样贫乏、不配的服事,竟被如此高举地称赞,又得如此丰盛的赏赐:“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呢?”注意,蒙恩的人常常轻看自己的善工,尤其觉得它们根本不配与将来要显现的荣耀相比。这与那些说“我们禁食,你为何不看见呢?”的人全然不同。天上的圣徒将惊奇自己怎么会到那里,也惊奇神竟这样看重他们和他们的服事。拿但业听见基督称赞他时,也羞惭地说:“你从哪里知道我呢?”参见以弗所书 3:20。“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呢?我们倒是多次看见穷人困苦;但什么时候看见你呢?”注意,基督比我们所想的更常在我们中间;主确实在这里,藉着他的道、他的礼仪、他的仆人、他的灵,甚至也藉着他的穷人,只是我们不知道;“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约翰福音 1:48)。
2. 审判者亲自解释(马太福音 25:40):“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圣徒的善工在大日被提出来时,(1)都要被记念;连最小的、哪怕一杯凉水,也不会被忽略。(2)都要被尽可能从有利的一面来解释,作最好的理解。正如基督宽容他们的软弱一样,他也看重他们的服事。
我们看见基督怎样报答那些给饥饿者食物、给赤身者衣服的人;但那些自己没有能力这样作的敬虔穷人怎么办?难道他们要被关在外面吗?绝不是。 [1.] 基督要承认他们,哪怕他们中最小的,也都是他的弟兄;他并不以“称他们为弟兄”为耻,也不以此为羞辱(希伯来书 2:11)。在他最荣耀的时候,他也不否认自己贫穷的亲属;拉撒路在那里躺在他怀里,像朋友,也像弟兄。他就这样认他们(马太福音 10:32)。 [2.] 他把施给他们的恩慈看作施给自己:“你们就是做在我身上了。”这表明他既看重得救济的穷人,也看重施予的富人。注意,基督担当他百姓的案件,使自己与他们的利益相连;他把在他们身上被接待、被爱、被承认,都算作向着他自己的。若基督自己如今在我们中间贫穷,我们岂不立刻去周济他?若他在监里,我们岂不常常去探望他?我们很容易羡慕那些曾用财物供给他的人的尊荣(路加福音 8:3)。无论贫穷的圣徒或贫穷的传道人在哪里,基督都预备好在他们身上接受我们的恩慈,并把这恩慈记在他的账上。
2. 接着是关于左边恶人的审理过程,其中有: (1)对他们所宣告的判决(马太福音 25:41)。被安置在左边已是一种羞辱,但还不是最糟的;他要对他们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这话里每一个字都带着恐怖,像西奈山上号筒的声音,越发高昂,声调越发哀伤,丝毫不留安慰。
[1.] 离基督如此近,纵在他怒容之下,也多少还有一点安慰;但连这一点都不准许:“离开我!”今生他们屡次被呼召来就近基督,来得生命和安息,但他们充耳不闻;因此,既然他们不肯到基督这里来,如今被命令离开基督,也是公义的。“离开我,离开我这万善之源,离开我这救主,因此也离开一切得救的盼望;我永不再与你们有话可说,也不再与你们有任何关系。”他们在世时曾对全能者说:“离开我们吧”;那时神就要“拣选他们所喜爱的迷惑”,并对他们说:“离开我吧。”注意,地狱中最地狱的事,就是离开基督。
[2.] 若他们必须离开,而且是离开基督,难道不能带着一点祝福离开吗?至少不能有一句温和怜悯的话吗?不能;乃是:“离开我,你们这被咒诅的人。”那些不肯来基督这里承受祝福的人,必须带着咒诅的重担离开他,就是律法加在每个违背律法之人身上的咒诅(加拉太书 3:10)。“他们既喜爱咒诅,咒诅也必临到他们。”但请注意,义人被称为“我父所赐福的”;因为他们蒙福,纯粹出于神的恩典和赐福;恶人却只被称为“被咒诅的人”,因为他们的沉沦出于自己。神岂是卖了他们吗?不是,是他们卖了自己,使自己落在咒诅之下(以赛亚书 50:1)。
[3.] 若他们必须离开,而且带着咒诅离开,难道不能到某个安逸歇息之处吗?仅仅为自己的损失哀哭,难道还不够痛苦吗?不能;不仅有失丧之刑,还有感觉之刑;他们必须进入“火”里,进入一种痛苦,就身体而言,像火那么难受,而对灵魂则更甚。这火就是永生神的愤怒,附着在有罪之人的灵魂和良心上;罪人自己已成了它的燃料。我们的神乃是烈火,罪人立刻落在他的手里(希伯来书 10:31;罗马书 2:8-9)。
[4.] 若是进火里,难道不能是轻微温和的火吗?不能,这是“预备”好的火;这是“古时已经预备好了”的刑罚(以赛亚书 30:33)。圣经常把罪人的灭亡说成神能力的作为:“他能把人丢在地狱里。”在忿怒的器皿上,他显出自己的权能;那是“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的沉沦。人将在其中看见,一位被激怒的神能怎样使一个惹怒他的受造物变得何等悲惨。
[5.] 若是进火里,进预备好的火里,哦,至少让它持续不久吧,让他们只是从火中经过吧;不,这火是神愤怒的“永远”之火。它附着并吞噬不朽的灵魂,因此绝不会因缺少燃料而熄灭;它由不朽之神的忿怒点燃并维持,因此也不会因无人扇动而熄灭;而且,怜悯和恩典的水流被永远隔绝,再没有什么可以扑灭它。若连一滴水都不赐下用来润舌头,那么成桶的水也绝不会赐下来熄灭这火焰。
[6.] 若他们必须被判入这种无尽痛苦的状态,难道不能在那里有些好同伴吗?不能,只有“魔鬼和他的使者”,就是他们发誓为敌的仇敌;正是这些仇敌帮助把他们带进这痛苦中,也要在其中向他们夸胜。他们活着的时候服事魔鬼,因此公义地被判与魔鬼同在;正如那些服事基督的人,被接去与基督同在一样。住在闹鬼的房子里已经可怕;永远与鬼魔作伴,又将如何呢?请注意,第一,基督在这里暗示,魔鬼中有一个首领,是那场背叛的带头者,其余的是他的使者、他的差役,藉着他们维持他的国度。基督和他的天使在那日必要胜过大龙和属它的(启示录 12:7-8)。第二,这火被说成是预备好的,不像国度是为义人预备的那样主要为恶人预备;这火原本是“为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若罪人纵容私欲,使自己成了撒但的同伙,那么若他们也分受那为他和他同伙所预备的痛苦,就只能怪自己。加尔文对此说得好:地狱的痛苦称为“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正是为断绝一切逃脱的希望;魔鬼和他的使者已经被囚在深坑里,地上的蛆虫岂能以为自己可以逃脱?
(2)这判词所依据的理由。神的一切审判都是公义的,他必在其中显为义。因为他自己是审判者,所以“诸天必表明他的公义”。
现在,[1.] 一切控告他们、并作为判词根据的,都是“忽略”;正如前面那个仆人被定罪,不是因为挥霍他的才干,而是因为把它埋起来;这里也是这样。他并没有说:“我饿了渴了,你们把我的饮食夺去;我作客旅,你们赶逐我;我赤身露体,你们剥去我衣;我在监里,你们把我下在监里。”而是说:“当我处于这些困境时,你们那么自私,那么只顾自己安逸享乐,那么爱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又那么舍不得自己的钱财,以致你们没有尽自己所能地服事我、救济我。你们像那些安逸在锡安的宴乐之徒,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注意,不作为使成千上万人灭亡。
[2.] 这里所说的不作为,乃是对穷人不行怜悯的善工。他们被定罪,不是因为缺少献祭和燔祭,因为在这些事上他们很多;而是因为忽略了律法中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和信实。亚扪人和摩押人被排除在圣所之外,因为他们没有拿饼和水来迎接以色列人。注意,对穷人缺乏怜悯,是使人灭亡的罪。若盼望赏赐不能驱使我们行怜悯之工,就当让惧怕刑罚来推动我们;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请注意,他并没有说:“我病了,你们没有医治我;我在监里,你们没有释放我。”也许那超出他们所能;但他说的是:“你们没有来看我”,这却是他们能作的。注意,在大日,罪人要因手中本有能力去作而没有去作的善,受定罪。若无慈爱之人的结局已如此可怕,那么残忍之人的结局,逼迫者的结局,就更难忍受了。
现在,对这判词的理由: 第一,被受刑者提出反驳(马太福音 25:44):“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呢?”被定罪的罪人,虽然没有任何能使他们站立得住的理由,却仍会徒然地试图辩解。1. 他们辩解的方式,显出他们当时的仓皇失措。他们草草说完,像赶时间的人一样:“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渴了、赤身露体呢?”他们不愿把控告完整重复出来,因为自己心知有罪,也承受不住审判的恐怖。法庭也不会给他们时间,让他们反复申说这类轻浮之词;因为这一切不过是在“戏弄法庭”。2. 他们辩解的内容,显出他们过去对自己本该知道之事的忽视,只是直到如今太迟了才知道。那些轻看并逼迫贫穷基督徒的人,不肯承认自己轻看并逼迫了基督;不,他们从未打算冒犯他,也从未想到这事竟会被看得这么严重。他们以为自己所轻侮的,只不过是一群贫穷、软弱、愚拙、可鄙的人,他们在宗教上大惊小怪而已;但凡这样行的人,无论是在回转之日像保罗那样,还是在定罪之日像这里的人那样,都必要知道,他们所逼迫的乃是耶稣。若他们说:“看哪,我们不知道;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吗?”那也毫无益处。
第二,由审判者亲自证明其公正。他要使一切不敬虔的人,因着那些属于他的人而向他说过的刚愎话,都无可抵赖(犹大书 1:15)。他按这个原则判断(马太福音 25:45):“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这最小的一个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注意,凡是加在基督忠心门徒和跟从者身上的事,哪怕是最小的一个,他都看作是加在自己身上的。他在他们身上被羞辱、被逼迫,因为他们是为他的缘故受羞辱、受逼迫;并且“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摸他们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
最后,是这两种判词的执行(马太福音 25:46)。执行是律法的生命;基督必使之照着判词成就。
1.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时判决会立刻执行,不给缓刑,也不给时间再求停止判决。恶人的执行先被提到,因为先是把稗子收起来焚烧。注意,(1)恶人在来世所受的刑罚,乃是永远的刑罚,因为那状态是不可改变的。不能设想罪人会改变自己的本性,也不能设想神会再赐他们恩典来改变他们;因为在今世,他们已经错失施恩的日子,抗拒施恩的灵,滥用并挫败施恩之道。(2)恶人是要被“赶去”受这刑罚;并不是他们心甘情愿地去,不,他们是从光明中被驱赶到黑暗里;但这表明一种不可抗拒的有罪定罪感,以及对怜悯最终绝望。
2. “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也就是他们要“承受那国”(马太福音 25:34)。注意,(1)天堂就是生命,就是全然的福乐。灵魂的生命,来自它借着耶稣基督的中保而与神联合,正如身体的生命,来自它借着生命气息而与灵魂联合。天上的生命,在于见神、享受神,在于完全效法他,也在于与他直接而不间断的相交。(2)这是“永远”的生命。没有死亡来终止生命本身,也没有衰老来终止其中的安慰,更没有任何忧愁来搀杂其中。因此,生命与死亡,福与祸,都摆在我们面前,叫我们选择自己的道路;而我们的结局也必照所选的道路而定。甚至外邦人对来世善人与恶人的不同境况,也有一些模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