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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12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引言 马太福音第十二章 本章内容有:一、基督阐明第四条诫命中关于安息日的律法,驳正犹太教师所附加的一些迷信观念,指出在那日可以行必须的事和怜悯的事,见马太福音12:1-13。二、我们的主耶稣在行神迹时所表现出的谨慎、谦卑和舍己,见马太福音12:14-21。三、基督回答文士和法利赛人亵渎性的挑剔与毁谤;他们把他赶鬼归之于与魔鬼勾结,见马太福音12:22-37。四、基督回应文士和法利赛人试探性的要求,要他显一个从天上来的神迹给他们看,见马太福音12:38-45。五、基督论到他亲属和家人的判断,见马太福音12:46-50

Verses 1-13

1-13节 基督为门徒辩护 1 那时,耶稣在安息日从麦地经过;他的门徒饿了,就掐起麦穗来吃。2 法利赛人看见,就对他说:看哪,你的门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3 耶稣对他们说: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做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4 他怎么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的,唯独祭司才可以吃。5 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当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你们没有念过吗?6 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位比殿更大的。7 你们若明白“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8 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9 耶稣离开那里,进了他们的会堂。10 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有人问耶稣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11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12 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13 于是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和那只手一样。犹太人的教师把许多诫命都败坏了;他们把诫命解释得比原意更宽松。基督在登山宝训中已经揭露并纠正了这种错误(马太福音5章)。但在第四条诫命上,他们却走向另一个极端,解释得过于严苛。注意,心思败坏的人常常热心于礼仪和宗教外在的事奉,以为这样就能补偿自己道德上的放纵。但那“加添”这书上话语的人,和那“删减”这书上话语的人,同样都要受咒诅;参启示录22:16、22:19,箴言30:6。我们主耶稣在这里所立定的原则是:在安息日,必须的事和怜悯的事都可以做;而犹太人在许多情形下却被教导要对此有所顾忌。

基督如此殷勤地解释第四条诫命,表明它对宗教性地遵守“七日中的一日”为“圣安息日”,具有持续不变的约束力。若这条律法立刻就要废去,他就不会如此解释;毫无疑问,他是要借此确立一个对历代教会都有用的原则。这样也教导我们:我们基督徒的安息日虽然是在第四条诫命的指导之下,却不受犹太长老那些规条的辖制。通常,律法的意义是借着实际发生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而确立的;这条律法的意义也正是如此被确定的。这里把两段相隔一段时间、性质又不同的故事放在一起,但两者都为说明这一点服务。一、基督为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辩护,表明“必须的工作”在那日是“合法”的。这里请注意:

1. 门徒所做的是什么。一个安息日,他们跟随夫子穿过麦地;很可能他们是往会堂去(马太福音12:9),因为基督的门徒不应当在那日闲游。他们饿了;这不该被看作是对我们主家计的轻看。不过,我们可以设想他们如此专注于安息日的事工,以致忘了吃饼;他们把清晨敬拜的时间花得这样多,以致没有时间吃早饭,便空腹出来,免得迟到会堂。护理安排他们经过麦地,就在那里得了供应。注意,神有许多方法在他百姓有需要时把合宜的供应带给他们;当他们往会堂去时,他必特别看顾他们,正如从前那些上耶路撒冷敬拜的人一样(诗篇84:6-7),为他们的缘故,雨水充满水池。我们行在本分的路上时,就当让“耶和华以勒”的神亲自为我们预备。既在麦地里,他们就掐起麦穗来。神的律法许可这样做(申命记23:25),为要教导人彼此为邻舍,不必在小事上斤斤计较财产权,免得别人不能因此得益。这对基督和他的门徒不过是很简陋的食物,但已经是他们所有最好的,他们也就知足。惠特莫尔那位著名的鲍尔先生常说,他安息日午餐有两道菜,一碗热牛奶和一碗凉牛奶,他已经足够了,且有余。

2. 法利赛人对此所生的冒犯是什么。那不过是一顿干巴巴的早餐,法利赛人却不肯让他们安静地吃完。他们并不是为门徒取了别人的麦子而争辩(他们对公义并不十分热心),而是因为这是在“安息日”做的;因为在那日掐麦穗并搓来吃,按长老的传统是明文禁止的,理由是这算是一种收割。注意,基督门徒最无害、最无辜的举动被人恶意议论、被指为不合法,这并不是新鲜事;尤其是那些热衷于自己发明和强加之规条的人,更是如此。法利赛人向他们的夫子告状,说他们做了“不合法做”的事。注意,那些把神没有定为不合法的事定为不合法的人,不是基督和他门徒的朋友。

3. 基督怎样回答法利赛人这挑剔。门徒自己几乎无话可说,尤其因为与他们争辩的人似乎站在严格遵守安息日的立场上;而在这方面宁严勿宽似乎更稳妥。但基督来,不但要使跟从他的人脱离法利赛人的败坏,也要脱离他们无圣经根据的强加规条,所以他要为门徒说话,且为他们所做的辩护,尽管那触犯了他们的教规。(1)他用先例为他们辩护,而这些先例正是法利赛人自己也承认为好的。[1.] 他提出大卫的古例;大卫在必要的情形下做了平时不该做的事(马太福音12:3-4):“你们没有念过那故事吗(撒母耳记上21:6),大卫吃了陈设饼;按律法,这饼原是归祭司的?”(利未记24:5-9)。“这饼是给亚伦和他子孙作至圣的”;又如出埃及记29:33所说,“外人不可吃”。

然而祭司还是把它给了大卫和跟随他的人;因为虽然“必要情形的例外”没有明说出来,却隐含在这一切礼仪制度之中。使大卫得以吃陈设饼的,不是他的尊贵身份;乌西雅因心高气傲擅入祭司职分,虽然是王,也因此长了大痲疯(历代志下26:16等)。真正使大卫得以如此行的,是他的饥饿。最大的人不可放纵私欲,最小的人却该顾念其需要。饥饿是一种不能被治死、必须得满足的天然欲望,除了食物别无可替代,所以我们说它会“冲破石墙”。主顾念身体,在困苦情形中,连他自己所设立的条例都可以暂缓执行;何况长老的传统,更可以通融。注意,在必要的情形下,有些平时不可做的事就可以做;必要虽无法律,但它本身就是一种法则。人并不轻看,反而怜悯那因饥饿偷窃以充饥的人(箴言6:30)。

[2.] 他又提出祭司每日常有的例子,这也是他们“在律法上”所读到的,并且一直照常实行(马太福音12:5)。殿里的祭司在安息日做了许多劳役性的工作:宰杀祭牲、剥皮、焚烧,这些在通常情形下都算是“亵渎安息日”;但从未被算作违犯第四条诫命,因为圣殿的事奉需要并许可这样做。这表明,在安息日,凡不仅对维持生命、也对当日敬拜所必需的劳动,都是合法的;例如鸣钟召集会众、前往教会等。安息日的安息是为促进安息日的敬拜,而不是阻碍它。(2)他又用三条有力的论据为他们辩护。[1.] “在这里有一位比殿更大的”(马太福音12:6)。若殿中的事奉足以使祭司在服事中所做的得称为正当,那么服事基督就更足以使门徒在跟随他时所做的得称为正当。

犹太人极其尊崇圣殿;它“使金子成圣”;司提反也因“亵渎这圣地”而受控告(使徒行传6:13)。但在麦地里的基督“比殿更大”,因为在他里面居住的不是象征性的神同在,而是“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注意,我们无论做什么,若是“奉基督的名”而做,并且“如同向他而做”,就必蒙神悦纳,纵然被人非议挑剔。[2.] “神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马太福音12:7)。礼仪性的责任必须让位于道德性的责任;出于爱和自我保全的自然王法,应当先于礼仪遵守。这话引自何西阿书6:6。先前在马太福音9:13中引用,是为维护对人灵魂的怜悯;这里则是为维护对人身体的怜悯。安息日的安息本是为人的好处,也是为身体的益处而设立的(申命记5:14)。因此,任何律法都不可被解释成与其自身目的相冲突。

“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若明白什么叫有怜悯的心肠,就会为他们不得不这样做以充饥而感到难过,也就“不会定无罪之人的罪”。注意:第一,无知是我们轻率而缺乏爱心地论断弟兄的原因。第二,我们知道圣经还不够,还必须竭力“明白”圣经的意思。“读者须会意。”第三,尤其是那些自任教导别人的人,不明白圣经意思,格外可羞。[3.]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12:8)。这条律法和其他一切律法一样,都交在基督手中,由他照自己的美意来更改、执行或豁免。神是借着“子”创造世界,也借着他在无罪状态中设立安息日;神在西奈山颁布十诫也是借着他;作为中保,他受托设立礼仪,并按他看为合宜的作出调整。特别地,既然他是“安息日的主”,他就有权使那日发生这样的改变,使之成为主日,就是主基督的日子。

若基督是“安息日的主”,那这日和这日一切工作都理当归给他。基督凭这权柄在这里规定:凡真正属于必须的工作,而不是假托、自造出来的所谓必须,在安息日都是合法的;而对律法这样的解释,清楚显明这律法是永久性的。“例外反而坚定规则。” 基督这样使法利赛人无言可答之后,就离开他们(马太福音12:9),进了“他们的会堂”,就是这些法利赛人主持的会堂,也是他原本正要前往的地方;他们正是在那路上向他挑起了这场争辩。注意:第一,我们必须谨慎,免得途中所遭遇的任何事使我们不适合、或分散我们对圣礼的应有参与。尽管撒但借着“坏了心术之人的乖谬争论”以及许多别的方法想要搅扰、扰乱我们,我们仍当继续走本分的道路。第二,我们不可因私人的嫌隙和个人的意气,就退离公共敬拜。

虽然法利赛人如此恶意挑剔基督,他仍然“进了他们的会堂”。若撒但借着在弟兄中间播种纷争,竟能把他们,或其中任何一个,从会堂和圣徒团契中驱赶出去,那他就在这点上得逞了。二、基督借着“在安息日医治那枯干了一只手的人”,显明怜悯的工作在那日是合法且合宜的。那必须的工作是门徒做的,并且由他称义;这怜悯的工作则是他自己做的。对他来说,怜悯的工作就是他必须做的工作;行善就是他的“饮食”。他说:“我也必须传道”(路加福音4:43)。这里记载这医治,特别是因为它发生在安息日。这里有:1. 这可怜人所受的痛苦;他的手枯干了,完全不能靠“两手做工”维生。

耶柔米说,拿撒勒人和以便尼派所用的希伯来文马太福音,在这个枯手之人的故事上加了一句,说他是个“泥瓦匠”,他这样向基督求告:“主啊,我是个泥瓦匠,素来靠双手劳作谋生;我恳求你,耶稣,恢复我手的功用,免得我不得不乞讨度日。”这穷人是在会堂里。注意,那些为世界做得少、或可做之事少的人,就更当为自己的灵魂多下工夫;富人、年老的和身体软弱的人尤其如此。

2. 法利赛人看见这人后,恶意地向基督提出一个问题:“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这里并没有记载这穷人主动向基督求医,但他们看见基督开始注意他,也知道基督常常让“不寻求他的人寻见”,所以他们以自己的恶抢在他的善之前,把这个问题摆出来,作为行善道路上的绊脚石:“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至于“医生”在那日行医是否合法,这原是他们书上争论的事;但若论“先知”治病是否合法,对于那位在这类作为中显出神圣能力和良善、并显明自己是“从神那里来的”人来说,本该毫无争议。谁曾问过:神医治人、发命医治是否合法呢?诚然,基督如今是自愿顺服律法而“生在律法以下”,却从未受长老规条所辖。“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探究一件事合法或不合法,原是好的;而向基督请教,再恰当不过了。但他们在这里问,不是为受教,乃是“要控告他”。若他说安息日治病合法,他们就要控告他违背第四条诫命;法利赛人把安息日的安息弄得如此迷信,甚至除了有性命危险以外,他们不允许在安息日作任何医疗行为。若他说不合法,他们又要控告他偏心,因为他刚刚才为门徒在那日掐麦穗辩护。

3. 基督怎样回答这问题。他诉诸他们自己以及他们自己的看法和做法(马太福音12:11-12):若一只羊,虽然只有一只、损失也不至太大,却在安息日掉在坑里,“你们不把它拉上来吗?”毫无疑问,他们可以这样做;第四条诫命也许可这样做;他们也应当这样做,因为“义人顾惜他牲畜的命”;而且就他们自己而言,他们也一定会这样做,免得损失一只羊。基督顾念羊吗?是的,他保守并供应人和牲畜。但他在这里这样说,是“为我们”的缘故(哥林多前书9:9-10),并由此推论:“人比羊何等贵重呢?”羊不仅温顺,而且有用,所以被看重并得照料;然而这里,人远远胜过羊。注意,就存在本身而言,人比最好的畜类都尊贵得多、价值也大得多;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能认识、爱慕并荣耀神,因此比羊更宝贵。所以,羊的祭就不能为人的灵魂赎罪。

那些比起神的穷人、甚至比起自己家里的人,更关心马匹和狗的教育、保养与供给的人,并没有想到这一点。因此,基督推出一个乍看就很合理、也很合乎善意的真理: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他们问的是“可不可以治病”,基督证明“做善事”是可以的;让任何人判断,基督这样医治,岂不正是做善事吗?注意,在安息日“做善事”的方式,不只是直接敬拜神的职责;探望病人、赒济穷人、帮助那些突然遭难、急需援助的人,这也是“行善”;并且这必须出于爱心和慈善的原则,以谦卑、舍己和属天的心境去做;这样才是“做得好”,并且“必蒙悦纳”(创世记4:7)。

4. 基督虽然预见法利赛人会因此生气,仍然医治了那人(马太福音12:13)。他们虽然不能回答基督的论证,却决意坚持自己的成见和仇恨;但基督仍继续做他的工。注意,不可因为怕得罪人,就不尽当尽的本分,也不可错过行善的机会。医治的方法也值得注意:他对那人说:“伸出手来,尽你所能地用力吧。”那人就照做,“手就复了原”。这件事和基督其他医治一样,也具有属灵的意义。第一,按本性,我们的手也是枯干的;我们自己全然不能行什么善。第二,惟有基督借着他恩典的大能医治我们;他医治枯干的手,是借着把生命放进死了的灵魂里,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立志并行事。第三,为了得医治,他吩咐我们“伸出手来”,就是要运用我们的天然能力,尽我们所能去做;要向神伸手祷告,要借着信心伸手抓住基督,要在圣洁的努力中伸手。

这个人自己不能伸出那枯干的手,正如瘫子不能自己起来拿褥子走,拉撒路不能自己从坟墓里出来一样;然而基督还是吩咐他这样做。神命令我们去尽自己本来不能尽的本分,并不比这命令枯手的人“伸出手来”更荒谬、更不公;因为在命令之中,也带着恩典的应许,而恩典是借着这话赐下的:“你们当因我的责备回转,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们”(箴言1:23)。那些灭亡的人,若没有尝试伸出自己的手,因而不得医治,他们就和这个人若不去尝试伸手而不得医治一样,无可推诿;而那些得救的人,也并不比这个人因伸手配合了自己的医治而更有什么可夸的,他们和他一样,完全亏欠基督的能力和恩典。

Verses 14-21

14-21节 法利赛人的恶意;基督退去 14 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15 耶稣知道了,就离开那里。有许多人跟着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16 又嘱咐他们不要给他传名。17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18 “看哪,我所拣选的仆人,我所亲爱的、我心里所喜悦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19 他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20 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胜。21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正如在基督最大的降卑之中,仍有他尊荣的明证;同样,在他最受尊崇之时,他也显出自己谦卑的证据。当他所行的大能之工给了他一个显赫的机会时,他却表明自己“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

这里我们看到: 一、法利赛人对基督可咒诅的恶意(马太福音12:14)。他们因基督神迹那令人信服的证据而恼怒,就“出去商议,怎样可以除灭他”。使他们烦恼的不只是他的神迹使他们的荣耀失色,也是因为他所传的道直接反对他们的骄傲、假冒为善和属世利益;但他们假装是因他犯了安息日而不悦,而按律法这原是死罪(出埃及记35:2)。注意,把最邪恶的做法披上最体面的借口,这并不新鲜。看他们的谋略:他们为此商议,彼此筹算怎样最有效地去做;他们秘密结党商议,好彼此壮胆、彼此帮助。看他们的残忍:他们商议的不是监禁他、放逐他,而是要毁灭他,要杀死那位来“叫我们得生命”的主。我们的主耶稣竟被如此羞辱,被当作法外之徒、国中的瘟疫来追杀;然而他其实正是那地最大的福分,是他民以色列的荣耀!

二、基督在这件事上的退避,以及他所选择的隐退;他不是逃避工作,而是避开危险,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马太福音12:15),“就离开那里”。他本可以用神迹保护自己,却选择用通常的逃避与退隐之法;因为在这事上,和在其他事上一样,他要顺服于我们人性中那些无罪的软弱。他在此谦卑自己,竟被迫采用最无助之人常用的办法;这样他也为他自己所定的法则作了榜样:“有人在这城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去。”基督对那些法利赛人所说所做的,已经足够使他们信服,如果理性或神迹能使他们信服的话;但他们非但不顺从所得的光照,反而更加刚硬和愤怒,因此他就离开他们,把他们当作无可医治的(耶利米书51:9)。基督退去,并不是为了自己得安逸,也不是找借口停止工作;不是的,他的退隐之处仍然充满服事,当他为行善而被迫逃避时,仍在行善。

这样他为自己的仆人作榜样:当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一切时,仍尽自己所能去做;即便被迁到偏僻之处,也仍继续教导。当法利赛人,就是国中那些自视甚高的大人物和博士,把基督赶走,逼得他退去时,普通百姓却拥挤着跟随他;“有许多人跟着他”,并找到了他。有人也许会把这拿来讥诮他,说他是群氓的首领;但这其实是他的荣耀,因为凡不存偏见、未被世俗虚华迷住的人,都这样真诚、这样热心地归向他,以致无论他往哪里去、他们要与他同冒何等危险,他们都愿意跟随;这也是他恩典的荣耀,因为穷人得了福音。当他们接待他时,他也接待他们,“把他们都治好了”。基督来到世上,是作普世的大医师,正如太阳临到下界,带着“医治的光线”。尽管法利赛人为他行善而逼迫他,他仍继续行善,不因官长的恶,就使百姓受亏损。

注意,虽然有些人对我们不友善,我们却不可因此对别人不友善。基督设法把有益于人与保持隐秘两者调和起来;他“把他们都治好了”,却又“嘱咐他们不要给他传名”(马太福音12:16)。这可以看作:1. 一种谨慎;激怒法利赛人的,与其说是神迹本身,不如说是有关神迹的公开议论(马太福音12:23-24)。所以基督虽不停止行善,却尽可能少张扬地行,以免触犯他们,也避免自己陷于危险。注意,智慧良善的人虽然切望行善,却绝不贪求让人谈论自己所做的善事;因为他们所求的是神的悦纳,不是人的喝彩。在受苦的时期,虽然我们必须勇敢地继续尽本分,却也当安排其中的环境,使那寻找机会敌挡我们的人,不至被我们无谓地更加激怒;“你们要灵巧像蛇”(马太福音10:16)。

2. 也可看作是对法利赛人的公义审判;他们既轻看所见的神迹,就不配再听闻更多神迹。既自己闭眼不看光,就失去了从光得益的权利。3. 也可看作是谦卑和舍己的举动。基督行神迹,本意是要证明自己是弥赛亚,从而引人信他;为此这些神迹原本需要被人知道。但他有时却吩咐人隐瞒,为的是给我们树立谦卑的榜样,并教导我们不要宣扬自己的良善和用处,也不要想让别人替我们宣扬。基督要他的门徒与那等“故意叫人看见”的人正相反。三、这一切都应验了圣经(马太福音12:17)。基督退入隐密和幽暗中,是要使神的话得以应验;虽然他似乎被遮蔽,神的道却因此得着彰显和荣耀,这正是他心中所关切的。这里说所应验的经文,是以赛亚书42:1-4,在马太福音12:18-21中被大段引用。

其主旨是表明我们的主耶稣在担当他工作的过程中,何等温柔安静,而又何等成功;前面的经文已经给了这两方面的实例。请注意:

1. 父神对基督的喜悦(马太福音12:18):“看哪,我所拣选的仆人,我所亲爱的,我心里所喜悦的。”由此我们可以学到: (1)我们的救主在成就我们救赎的大工上,是神的仆人。他在其中顺服父的旨意(希伯来书10:7),致力于服事神恩典的计划和他荣耀的利益,来修补人因背道所造成的破口。作为“仆人”,他有一件大工受托,也有一项大信任交付。这是他降卑的一部分:虽然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却在拯救我们的工作上取了奴仆的形象,接受律法,并进入约束之中。“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希伯来书5:8)。这位君王的格言乃是:“我服事。” (2)耶稣基督是神所拣选的,是唯一适合并足以担当我们救赎大工的人。他是“我所拣选的仆人”,完全胜任这项使命。

除了他以外,没有人能作救赎主的工,也没有人配戴救赎主的冠冕。他是“从民中所拣选的一位”(诗篇89:19),由无限智慧拣选来担当这服事与尊荣的职位,不是人,也不是天使所能胜任;惟有基督,使他在凡事上居首位。基督不是自己闯入这工作,乃是被正式拣选来承担;并且基督既是神所拣选的,也就成了拣选之首和一切蒙拣选者的元首,因为我们乃是“在他里面蒙拣选”(以弗所书1:4)。(3)耶稣基督是神所亲爱的,是他的爱子;按着神性说,他从亘古就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天天是父所喜悦的(箴言8:30)。在创世以前,父与子之间就有永恒而难以言喻的爱之交通与互爱;因此“耶和华在他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他”(箴言8:22)。

按着中保的身份,父爱他;当耶和华定意将他压伤,而他甘心顺服时,“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约翰福音10:17)。(4)耶稣基督是父所喜悦的那一位,是父心里所喜悦的,这表明最高程度的满足。神曾从天上发声宣告,他是神的爱子,是神所喜悦的。父“喜悦他”,因为他乐意并甘心担当那件神心中极其重视的奇妙大工;并且神也“在他里面”喜悦我们,因为他“使我们在爱子里蒙悦纳”(以弗所书1:6)。堕落的人对神所有、或所能有的一切利益,都建立并归因于神在耶稣基督里对我们的喜悦;因为“若不借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2. 父神对他的应许有两方面。(1)他必在各方面都充分具备完成这工作所需的资格:“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作为智慧和谋略的灵(以赛亚书11:2-3)。神凡呼召人去作任何服事,必定装备并使其胜任;藉此也显明是神呼召了他们,摩西就是如此(出埃及记4:12)。基督按神性说,与父在权能和荣耀上同等;按中保身份说,他从父领受权能和荣耀,且领受是为要赐给人。父赐给他、使他适合承担此工的一切,总括起来就是这一点:神“将他的灵赐给他”。这就是那“喜乐油”,使他“胜过同伴受膏”(希伯来书1:9)。他领受圣灵,不是有限度地领受,乃是“无限量地”(约翰福音3:34)。注意,凡是神所拣选、所喜悦的人,神都必定“将他的灵赐给他们”。凡他赐下他的爱,也就赐下一些他的形像。(2)他在工作中必大大成功。

神所差遣的人,他必定承认。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应许我们的主耶稣:“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以赛亚书53:10)。这里就说明了那蒙福之旨意怎样亨通。[1.] “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基督亲自曾向那些靠近外邦之地的人传道(见马可福音3:6-8);又借着使徒,把他的福音,就是这里所称的“公理”,传给外邦世界。救恩的道路和方法,那“交付给子”的审判或公理,不仅由他这位大祭司成就出来,也由他这位大先知显明并宣告出来。福音既是行为和生活的准则,直接趋向于改革并改善人的心和生活,就必要“传给外邦”。神的典章原是犹太人所独有的(诗篇147:19),但旧约先知早已多次预告,这些典章要“传给外邦”;因此,这本不该成为不信的犹太人那样大的惊讶,更不该成为他们的恼怒。

[2.]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马太福音12:21)。他要这样把公理传给他们,以致他们留意、遵行他所传的,并因此受感而倚靠他、献身于他,并顺服那公理。注意,福音最大的目的,是要把人带到信靠耶稣基督的名里;他的名叫耶稣,是救主,那宝贵之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耶和华我们的义”。福音书作者这里跟随七十士译本(或者后来的七十士译本是跟随福音书作者);希伯来文以赛亚书42:4则是说:“海岛都等候他的训诲。”外邦人的海岛,在创世记10:5中已提到,是雅弗子孙所居之地;关于雅弗,创世记9:27说:“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这话如今就要应验了:先知说“海岛”,福音书作者说“外邦人”;先知说“等候他的训诲”,福音书作者说“仰望他的名”。

把这两者对照起来看,就会发现:惟有那些决心受他训诲管治的人,才能坦然地“仰望基督的名”。也请注意,我们所等候的训诲,就是信心的律法,就是信靠他名的律法。这如今是他的大诫命,就是“叫我们信基督”(约翰一书3:23)。

3. 关于他的预言,以及他如何以温柔安静的方式推进自己的工作(马太福音12:19-20)。这里引用这段经文,主要正是因为基督刻意保持隐密和退隐。(1)他推进自己的工作,不靠喧嚷和炫耀。“他不争竞,也不喧嚷。”基督和他的国“不是眼所能见地来到”(路加福音17:20-21)。当长子被带到世上来时,并没有排场和仪式;他没有公开入城,也没有先驱为他宣告作王。“他在世界,世界却不认识他。”那些把希望寄托在一位荣耀夺目的救主身上的人,是误解了。他的声音“不在街上被人听见”;人不会听见“看哪,基督在这里”或“在那里”;他以微小的声音说话,对所有人都有吸引力,却不使任何人惊惧;他不刻意制造声势,而是静静降下,如同甘露。他所说所做的一切,都带着最大的谦卑和舍己。

他的国是属灵的,因此不是靠强力、暴烈或高调的姿态来推进的。不,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2)他推进自己的工作,也不用严酷和苛刻的方式(马太福音12:20)。“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有人把这理解为他对恶人的忍耐;他本可以轻易折断这些法利赛人,如同折断一根压伤的芦苇,也可以立刻熄灭他们,如同熄灭将残的灯火;但在审判日以前,他不这样做,那时他的一切仇敌都要成为他的脚凳。另一些人更愿意把这理解为他以能力和恩典扶持软弱的人。总的来说,他福音的设计,是建立一种救恩的方式,鼓励真实,虽然其中有许多软弱;它并不坚持一种全然无罪的顺从,而是悦纳正直、乐意的心。至于那些存温柔、敬畏和战兢来跟随基督的个别人,请注意:[1.] 他们的情形在这里如何被描述:他们像“压伤的芦苇”和“将残的灯火”。

初信者在信仰上软弱,像压伤的芦苇;他们的软弱又像冒烟的灯芯一样惹人不悦。他们里面有一点生命,却像压伤芦苇中的微弱生气;也有一点热度,却像将残灯火中的烟。基督的门徒当时还很软弱,许多在他家中的人也是如此。他们里面的恩典和良善像压伤的芦苇;他们里面的败坏和邪恶像冒烟的灯芯,就像蜡烛熄灭后灯芯仍在冒烟。[2.] 我们的主耶稣对他们怀着怎样的怜悯?他不使他们灰心,更不会拒绝他们、丢弃他们;那压伤的芦苇不会被折断、践踏,反要被扶持,并长成像香柏树或茂盛的棕树一样强壮。那刚点着却只冒烟不发焰的灯烛,不会被吹灭,反会被吹旺。“小事的日子”是“宝贵事的日子”,因此他不轻看,反要使它成为“大事的日子”(撒迦利亚书4:10)。

注意,我们的主耶稣极其温柔地对待那些有真实恩典却在恩典上软弱的人(以赛亚书40:11希伯来书5:2)。他记得我们不只是尘土,也记得我们是血肉之躯。[3.] 这事最后美好的结果和成功,就在“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胜”这话中暗示出来。他所传给外邦的公理必得胜;他必得胜又得胜地前进(启示录6:2)。无论福音在世上的传扬,还是福音在人心中的能力,都必兴盛。恩典必压过败坏,最终在荣耀中得以成全。基督的公理必要得胜地被施行出来,因为当他施行审判时,他必然得胜。他要“凭真实施行公理”;以赛亚书42:3原是这样说。真实与得胜几乎是一回事,因为“真理大有能力,终必得胜”。

Verses 22-37

22-37节 亵渎圣灵的罪 22 当下,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耶稣就医治他,甚至那哑巴又能说话,又能看见。23 众人都惊奇,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24 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25 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26 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27 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28 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29 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财。30 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31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32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33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34 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35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36 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37 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在这些经文中,我们看到: 一、基督荣耀地胜过撒但。他恩慈地医治了一个在神许可之下落在撒但权下、被其附着的人(马太福音12:22)。这里请注意:

1. 这人的情形十分悲惨;他“被鬼附着”。基督在世的时候,这类情形比平常多,为要更加彰显基督的能力,并更明显地显出他对抗并赶逐撒但的旨意;也使人更清楚地看见,他“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这个被鬼附的人又瞎又哑,真是可怜!他既不能看见来帮助自己,也不能向别人开口求助。一个在撒但权势之下、被他掳去的灵魂,在属神的事上也是瞎眼的,在恩典的宝座前也是哑巴;看不见该看见的,也说不出该说的话。撒但蒙蔽信心的眼睛,也封住祷告的嘴唇。

2. 他的得医治非常奇妙,而且更奇妙的是如此突然:“耶稣就医治他。”注意,战胜撒但、把撒但赶逐出去,就是医治灵魂。病因既除,果效就立刻止息;那“瞎眼又哑巴的,既能说话,又能看见”。注意,基督的怜悯正与撒但的恶意相反;他的恩惠正与魔鬼的祸害相对。当撒但在灵魂中的权势被打破时,人的眼睛就开了,能看见神的荣耀;嘴唇也开了,能述说神的赞美。二、这件事使众人得着怎样的信服。那“众人都惊奇”。基督先前也行过多次这类神迹;但他的作为并不因屡次重复,就少了奇妙,也不因重复,就不值得惊叹。众人由此推论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就是那应许中要从大卫后裔而出的弥赛亚吗?不就是那位要来的么?这话可以有两种理解。1. 作为一个探问的问题:他们问“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却没有停下来等答案;他们的印象虽强烈,却很短暂。

他们提出的是个好问题;但看来很快就失落了,也没有继续追究。这样的感动应当被推进到一个明确的结论,然后才更有可能进到人心里。或者,2. 也可看作一个肯定式的问句:“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意思是:“当然是,必定是,绝不会是别人;这样的神迹清楚证明,弥赛亚的国如今已经开始建立了。”作出这个推论的,是众人,是那群普通的旁观者。无神论者会说:“那是因为他们不像法利赛人那样追根究底。”不,事实本身就摆在眼前,明显得像太阳一样,并不需要复杂的考察;问题在于,他们不像法利赛人那样因属世利益而存偏见和偏私。通向这伟大真理,就是基督乃弥赛亚、世界之救主的道路,原来是这样明白、这样容易,以致普通百姓都不会错过;“行路的人虽愚昧,也不至失迷”(以赛亚书35:8)。他们是在不寻求的时候反倒寻见了。

这也是神恩典俯就的一个实例:那些“向聪明通达人隐藏起来”的事,反倒“向婴孩显明出来”。世人凭自己的智慧并不认识神,神却借着人看为愚拙的事,叫智慧人羞愧。三、法利赛人亵渎性的挑剔(马太福音12:24)。法利赛人自称比别人更明白神的律法,也更热心遵守;然而他们却是基督和他教训最顽固的仇敌。他们珍爱自己在百姓中的声望;那声望滋养了他们的骄傲,支撑了他们的权势,也填满了他们的钱袋。当他们听见众人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时,就极其恼怒,甚至比对神迹本身更恼怒。正是这话使他们嫉妒我们的主耶稣,害怕随着他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增长,他们自己的地位必然黯淡、下降。因此他们嫉妒他,正如扫罗因妇女歌唱大卫而嫉妒大卫一样(撒母耳记上18:7-8)。

注意,那些把自己的快乐系在人的称赞和掌声上的人,每听见一句有利于别人的话,就会不断陷入不安。荣耀的影子总是追随着逃避荣耀的基督;而法利赛人则拼命追逐荣耀。他们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意思是说,因此他就不是大卫的子孙。请注意:

1. 他们如何轻蔑地称呼基督:“这个人”。仿佛他那宝贵的名,像倒出来的香膏一般,竟不配让他们提在口中。这是他们骄傲、自高自大的表现,也是魔鬼般嫉妒的表现;百姓越尊崇基督,他们就越殷勤地贬低他。因一个好人贫穷就轻看他说话,这是件坏事。

2. 他们如何亵渎地谈论他的神迹。他们不能否认事实本身;基督一句话把鬼赶出去,这事明摆如日,也不能否认这是超常、超自然的事。既被迫承认这些前提,他们若想逃避“这就是大卫的子孙”这个结论,就只剩下一条路:暗示“基督是靠着别西卜赶鬼”;也就是说,基督与魔鬼之间有某种契约,因此鬼并不是真的被赶出去,不过是自愿退开,是合谋安排的;或者说,他与鬼王达成协议,因此能驱逐较低级的鬼。再没有比这样的猜测更显然虚假、更卑鄙的了;竟说那位真理本身,与说谎之人的父联手来欺哄世界。这是不肯在最清楚的证据面前认输的不信,最后的避难所,或者说最后的遁词。请注意,在众鬼之中有一个首领,就是背叛神、反抗神的带头者;但这首领却叫别西卜,就是苍蝇之神,或粪堆之神。明亮之星啊,你何竟坠落,从光明的使者变成苍蝇之主!

然而这也是鬼中的王,是地狱之灵那一帮中的头目。四、基督怎样回答这卑劣的暗示(马太福音12:25-30)。“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注意,耶稣基督随时知道我们在想什么,知道人里面所存的;他“从远处知道我们的意念”。看来法利赛人羞于把这话大声说出来,只在心里存着;他们也不可能指望用这话说服众人,所以他们是把它留作压制自己良心定罪的一种托词。注意,许多人不肯尽本分,是因为受了某些自己都羞于承认的东西拦阻;但这些事却无法向耶稣基督隐藏。也很可能法利赛人彼此之间低声议论这些意念,以便互相坚固刚硬;然而这里说基督的回答是针对他们的“意念”,因为他知道他们说这话时存的是怎样的心、出于怎样的原则;他们不是一时冲动而说,而是出于根深蒂固的恶毒。

基督对这项诬蔑的回答既充分又有力,为要使“各人的口都塞住”,先被理智和道理堵住,再被火与硫磺堵住。这里他用了三个论据,证明这指控何等不合情理。

1. 若撒但是藉着这样的合谋而被赶出去,那就太奇怪、也极不可信了,因为那样撒但的“国就自相纷争”了;就他那样诡诈而言,这是不可想象的(马太福音12:25-26)。(1)先立下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则:在一切团体中,彼此争斗的结果就是共同的败亡:“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每一个家庭也是如此:有什么家庭那样稳固,什么城邦那样坚强,不会因仇恨和纷争而被连根推翻呢?分裂通常以荒凉告终;若我们相撞,就会破裂;若彼此分离,就很容易成为共同仇敌的猎物;更何况“彼此相咬相吞”,岂不“要彼此消灭”吗(加拉太书5:15)?教会和国家都曾痛苦地从经验中认识这一点。

(2)把这原则应用到当前的事上(马太福音12:26):“若撒但赶逐撒但”,若鬼王与低级的鬼彼此不和,整个国度和利益很快就会瓦解;更何况若撒但与基督结盟,那就是自取灭亡。因为基督讲道和行神迹的显明设计和趋势,正是要推翻撒但的国,作为黑暗、邪恶、与神为敌的国,并在其废墟上建立一个光明、圣洁和爱的国度。作为背叛神的叛逆者、辖制人灵魂的暴君,魔鬼的作为正是被基督所摧毁;所以,竟认为别西卜会支持这样一个计划,或参与其中,实在荒谬绝伦。若他竟与基督合作,“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他就成了推翻自己国度的人了。注意,魔鬼有一个国,有一个共同的利益体系,是与神和基督相对抗的;他必尽其所能使这国站立,绝不会进入基督的利益之中;他必须被基督征服并打碎,因此不可能向基督低头顺服。

光明和黑暗、基督和彼列、基督和别西卜之间,怎会有和谐或交通呢?基督固然要毁灭魔鬼的国,但他不需要借着与别西卜暗中合谋这种卑劣伎俩来实现;不,这胜利必须借着更高贵的方法得来。让鬼王调集一切军力,使尽一切能力与诡计,把所有利益捆绑得最紧密,基督仍必胜过他联合起来的一切力量,他的国终究站立不住。

2. 相反,若说鬼是靠着神的灵被赶出去,这就一点也不奇怪,也完全可信。因为: (1)“不然,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在犹太人中,有些人有时借着求告至高神,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神的名,也能赶鬼。约瑟夫在他的时代也提到过这样的人;我们也读到“犹太人的赶鬼者”(使徒行传19:13),还有一些“奉基督的名赶鬼”的,虽然他们并不跟从他(马可福音9:38),或并不忠于他(马太福音7:22)。法利赛人并不定他们的罪,反倒把他们所做的归给神的灵,也以此夸耀自己和本国。所以,他们只因恨基督、嫉妒基督,才承认别人是靠着神的灵赶鬼,却说基督是靠着别西卜。

注意,恶毒的人,尤其是恶毒逼迫基督和基督教的人,常常把他们所喜欢之人所做同样的事大加赞许,却把他们所恨之人所做的同一件事加以定罪;嫉妒所作的判断,不是照事本身,而是照人;不是照理性,而是照偏见。但这样看人情面的人,根本不配坐在摩西的位上。故此,“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也就是说:“你们这样自相矛盾,在末后大日子必起来作见证攻击你们,并定你们的罪。”注意,在最后审判时,不仅每一个罪,连每一个加重罪恶的因素都要被算在账上;我们某些原本正确而美好的看法,也要成为控诉我们的证据,证明我们的偏私。

(2)这赶鬼正是神的国临近并出现的确定记号(马太福音12:28):“我若真是靠着神的灵赶鬼,正如我确实如此,那你们就必须得出结论:虽你们不愿接受,弥赛亚的国如今却已在你们中间开始建立了。”基督所行的其他神迹证明他“是从神那里来的”;但这个神迹则证明他是奉神差来毁灭魔鬼的国和它的作为。如此,那伟大的应许就明显应验了,就是“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世记3:15)。“所以,那久已盼望的神国荣耀时代,如今已经开始;你们若轻忽,后果自负。”注意:[1.] 毁灭魔鬼的权势,是借着神的灵成就的;这灵叫人顺服信心,也推翻那使“悖逆、不信之子”运行之灵的权势。[2.] 赶鬼是神国来到的确定引入。

若魔鬼在一个灵魂里的势力,不仅被习俗或外在约束压制,而是被神的灵作为成圣者所沉落、打破,那么毫无疑问,“神的国已经临到”那灵魂,就是恩典的国,乃荣耀之国蒙福的凭据。

3. 把基督的神迹,特别是这赶鬼的神迹,与他的教训、以及他圣洁信仰的设计和趋向对照起来,就显明他远非与撒但结盟,反而是公开与他为敌、与他作战(马太福音12:29):“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除非先捆住那壮士?然后才可以随意抢夺他的家财。”那坐在黑暗中、卧在罪恶里的世界,在撒但手中,受他权势辖制,就像一所房子掌握在壮士手里一样;每一个未重生的灵魂也是如此;撒但住在那里,作王在那里。现在:(1)基督福音的设计,就是要抢夺魔鬼的家,就是他作为壮士在世上所看守的家;要“叫人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罪恶归向圣洁,从今世归向更美的世界,从撒但权下归向神”(使徒行传26:18);要改变灵魂的所有权。(2)为达此目的,他借着自己的话赶出污鬼时,就捆绑了那壮士;这样,他先从魔鬼手中夺去“刀剑”,好再从他手中夺去“权杖”。基督的教训教导我们如何解释他的神迹;当他显明自己何等轻易、何等有效地把魔鬼从人身体里赶出去时,他也鼓励一切信徒盼望:无论撒但在人的灵魂里僭取并运用怎样的权势,基督都必借着他的恩典打破它;他必要抢夺那壮士,因为显然他能捆绑那壮士。当列国从“事奉偶像转去服事永生神”,当一些最恶劣的罪人被成圣、被称义,变成最圣洁的圣徒时,基督就抢夺了魔鬼的家,而且还要越来越多地抢夺。

4. 这里还暗示,基督正大力进行的这场对魔鬼及其国度的圣战,不容中立(马太福音12: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在基督门徒彼此之间可能发生的小分歧中,我们蒙教导,要看轻争执的事,并寻求和睦,把那些“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路加福音9:50)。但在基督和魔鬼的大争战中,绝不可求和,也不可对任何冷淡持这种宽容解释;凡不真心“站在”基督这一边的,都要被看作实际“敌挡”他;在这件事上冷淡的人,就被视为仇敌。当争论是在神和巴力之间时,就不可“两意三心”(列王纪上18:21);在基督和彼列之间,也没有折中的可能。

因为基督的国既永远与魔鬼的国相敌对,也终必永远胜过它;所以在这件事上,绝不容许像“基列安居约旦河外,亚设坐在海口”那样袖手旁观(士师记4:16-17);我们必须完全地、忠诚地、坚定不移地站在基督一边;这是“正确”的一边,最后也必是“得胜兴起”的一边。见出埃及记32:26。后半句也是同样的意思:“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注意: (1)基督来到世上的使命,是要收聚,收聚他的庄稼,收聚父所赐给他的人(约翰福音11:52以弗所书1:10)。(2)基督盼望并要求凡与他同在的人,都要同他一同收聚;就是说,他们不仅自己归聚到他那里,也要在各自的地位上尽力带别人归向他,从而坚固他的国度。

(3)凡不肯显明并行动起来作基督国度推进者的人,都要被看作并被对待为拦阻者;若我们“不与基督一同收聚”,就是在“分散”。仅仅不作恶还不够,我们还必须行善。这样,基督与撒但之间的鸿沟就越发显明,为要表明,绝没有法利赛人所窃窃私语的那种合谋。五、借着这个场合,基督讲了一篇关于舌头之罪的话:“所以我告诉你们。”他似乎从与法利赛人辩论,转向教导众人;并从法利赛人的罪,引申出对百姓的警告,叫他们提防三类舌头上的罪;因为别人的损害,就是对我们的警戒。

1. 亵渎圣灵的话,是舌头之罪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且是不可赦免的(马太福音12:31-32)。(1)这里先有一个恩典的保证:凡罪只要合乎福音条件,都可得赦免。基督这样告诉我们,这是极其安慰人的话:若我们真心悔改并信福音,罪的重大绝不会成为我们蒙神接纳的拦阻。“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即便罪“像朱红和丹颜”(以赛亚书1:18),性质再严重,环境再加重,重复再频繁,即便它“滔天”,但“耶和华有怜悯”,这怜悯高过诸天;怜悯甚至能临到亵渎,这是一种直接触犯神的名和尊荣的罪。保罗原是“亵渎神的”,还蒙了怜悯(提摩太前书1:13)。我们真可以说:“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呢?”(弥迦书7:18)甚至“说话干犯人子的,也可得赦免”;正如那些在他死时辱骂他的人,后来许多人也悔改并蒙了怜悯。

基督在这里也给世人立下榜样,要乐意饶恕别人对自己所说的话:“我如聋子,不听见。”请注意,是“赦免给人”,而不是赦免给魔鬼;这是神对整个人类世界的爱,高过对堕落天使的世界,因为对人类而言,一切罪都还有可赦免的可能。(2)这里提出一个例外,就是“亵渎圣灵”,被宣布为唯一不可赦免的罪。请看: [1.] 这是什么罪;就是“说话干犯圣灵”。由此可见,舌头之罪里有何等大的恶,因为唯一不可赦免的罪竟是这样一种罪。不过,虽然“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马太福音12:25),这里所说并不是一切反对圣灵位格或本体的话,也不是反对他某些较隐秘工作的言语,更不是单指人拒绝圣灵在自己心里的内在运行;若是这样,“谁还能得救呢?”按法律原则,大赦之法总要从其恩慈宽厚的本意来解释,因此法中例外条款不得任意扩张。

福音就是一项大赦之法;其中没有点名排除任何人,也没有以宽泛描述把人排除在外,只是说那些“亵渎圣灵”的人除外;因此这条必须按最狭义去理解。凡妄自 presumptuous 的罪人,已经被这大赦的条件,即信心和悔改,有效地拦在外面了;因此其他例外就不应再被无限扩大。这个亵渎之所以被排除在外,并不是因为神的怜悯有缺陷,也不是因为基督的功劳不足,而是因为它必然使罪人仍旧陷在不信和不悔改之中。我们有理由相信,凡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并真诚愿意在他的功劳和怜悯上有分的人,都不是犯了这罪;那些害怕自己犯了这罪的人,反倒给出一个很好的记号,说明他们并没有犯。

博学的惠特比博士很好地指出,基督说的不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任何事,而是像马可福音3:28路加福音12:10所说的那样:“凡亵渎的。”至于那些当基督在地上时亵渎他、称他为贪食好酒的人、迷惑人的、亵渎者等等的人,他们多少还有一点可原谅之处,因为他的外表卑微,而且当时民族中对他有许多偏见;直到他升天以后,他神圣差遣的证据才算完全显明。因此,他们若悔改,仍可得赦免;而且盼望他们会因圣灵的浇灌而被说服,正如许多曾出卖、杀害他的人后来果然如此。但若圣灵已经赐下,借着启示的内在恩赐、说方言等方式,在使徒身上有了这些圣灵的分赐之后,他们仍然继续亵渎圣灵,说这是邪灵,那么这样的人就没有盼望再被引到相信基督了;因为:第一,使徒所得这些圣灵恩赐,是神为坚固福音所要使用的最后证据,是在前面各种方法之后仍保留着的证据。

第二,这是最有力的证据,比单有神迹本身更能使人信服。第三,所以,那些亵渎这一圣灵时代的人,就不可能再被带来相信基督;那些把这一切归为与撒但合谋的人,正如法利赛人把神迹归于撒但一样,还有什么能说服他们呢?这是一个人所能陷入的最坚固的不信堡垒,因此是不可赦免的;因为悔改由此向罪人的眼睛隐藏起来了。[2.] 对这罪所宣告的判语是什么:“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正如当时犹太教会的状态之下,对于“擅敢犯罪”的人没有赎罪祭;同样,在福音恩典时代,就是圣经常称为“将来的世代”的这个时代里,对于那些“践踏圣约之血,亵慢施恩之灵”的人,也没有赦免;因为一个直接敌挡解药本身的罪,是无药可治的。按古代法律,有一句话:亵圣者不得逃入避难所。

或者,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这种罪既“现在”不得赦免,就是在罪人自己的良心里不得赦免;也在“大日”不得赦免,就是当赦罪正式宣告的时候不得赦免。又或者,这是一种使罪人同时落在今生和永恒刑罚之下的罪,既招致现今的忿怒,也招致“将来的忿怒”。

2. 基督这里还讲到其他邪恶的言语,这些都是心中掌权之败坏的产物,从里面发出来(马太福音12:33-35)。前面说过(马太福音12:25)“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这里他正是针对这些意念说话,表明他们心中既充满仇恨和恶毒,说出这样恶的话并不奇怪;然而他们常常试图遮掩这些,用假装自己为义来掩盖。因此,我们的主耶稣直指源头并医治源头;只要心被成圣,言语就必显明出来。(1)心是“根”,言语是“果子”(马太福音12:33);若树性是好的,所结的果子也必相称。若恩典在心里作主,所说的话就会成为迦南的方言;相反,若哪一种私欲在心中掌权,它就必爆发出来;肺有病,口气就难闻。人的言语显明他是哪里人,也同样显明他是“属什么灵”的。“你们要么使树好,果子也就好;先得纯洁的心,然后就有纯洁的嘴唇和纯洁的生活。

若不然,树坏,果子也就坏了。你可以把一棵野果树接上好树的枝子,使它成为好树,果子也就好了;但若树仍旧是老样子,无论你栽在哪里,怎样浇灌,果子仍然是坏的。”注意,若心不被改变,生活就永远不能被彻底改革。这些法利赛人不敢把他们对耶稣基督的恶毒意念直说出来;但基督在这里指出,他们想把里面那结出苦胆茵陈之果的苦根藏起来,是何等徒然,因为他们从不寻求治死它。注意,我们更应关心自己真实地成为善人,而不是只在外表上显得善。(2)心是“泉源”,言语是流出来的水(马太福音12:34):“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正如溪流是泉源的溢流。恶心被说成“涌出邪恶”,如同泉源涌出水一样(耶利米书6:7)。“混浊的泉”和“败坏的源”,如所罗门所说的(箴言25:26),必要“流出浑浊而难闻的水”。

恶言是恶心自然、真实的产物。除非把恩典之盐撒在泉源里,才能医治这些水,才能使“言语带着和气”,洁净“败坏的话语”。他们正缺少这个,因为他们是恶人;“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他们是“毒蛇的种类”;施洗约翰已经这样称呼过他们(马太福音3:7),而他们至今仍是如此;因为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百姓把法利赛人看作一代圣徒,基督却称他们为“毒蛇的种类”,是蛇的后裔,与基督和他的福音为敌。这样,“毒蛇的种类”还能生出什么来,不就是有毒且恶毒的东西吗?毒蛇岂能不是有毒的呢?注意,恶人出恶事,这是可以预料的,正如古人的 proverb 所说:“恶事出于恶人”(撒母耳记上24:13)。“卑贱人必说卑贱话”(以赛亚书32:6)。那些自己就是恶的人,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按当说的方式说出好话。

基督要门徒知道,他们所活在其中的是怎样一群人,好叫他们知道自己该预备听见什么。对他们而言,法利赛人就像以西结所处的是“蝎子中间”(以西结书2:6);所以若被螫伤咬伤,也不必以为希奇。(3)心是“宝库”,言语是从宝库里拿出来的东西(马太福音12:35);由此可以勾画并判断人的品格。[1.] “善人”的特征,是他心里有“善的宝藏”,并且遇有机会,就从其中“发出善来”。恩典、安慰、经历、良好的知识、良好的情感、良好的决心,这些都是心中的“善宝藏”;神的话藏在里面,神的律写在里面,属神的真理住在里面并掌权,这些都是宝藏,既宝贵又适宜;被妥善保守、也保守在隐秘里,好像好家主的储藏,却又随时预备好在各种场合拿出来使用。

“善人”这样配备齐全,就会像约瑟从仓库里拿粮一样,把善带出来;他说话行事都将是善的,为神的荣耀和别人的造就。见箴言10:11、10:13、10:14、10:20、10:21、10:31、10:32。这就叫“发出善来”。有些人假装自己常有善的支出,却并没有“善的宝藏”——这样的人很快就要破产。有些人自称里面有善的宝藏,却拿不出证据;他们盼望自己心是好的,也感谢神;不管他们的言语行为如何,总说自己有好心;但“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又有些人虽有智慧和知识的“善宝藏”,却不肯分享,不肯把其中的东西“发出来”;他们有才干,却不晓得怎样用来经营。完全的基督徒在这方面最像神,因为他既“是善的”,也“行善”。[2.] “恶人”的特征,是他心里有“恶的宝藏”,并且从里面“发出恶来”。

私欲和败坏住在心里并掌权,就是恶的宝藏;罪人就从其中发出恶言恶行,羞辱神,也伤害别人。见创世记6:5、6:12,马太福音15:18-20雅各书1:15。但“恶人的财宝”(箴言10:2)终将成为“忿怒的积蓄”。

3. 基督这里还讲到“闲话”,说明其中的邪恶(马太福音12:36-37);法利赛人所说那种恶毒的话,邪恶就更大了。我们应当常常思想审判的日子,好使那日约束我们的舌头;并让我们思想: (1)那日对舌头之罪的追讨将是何等细致:连“凡人所说的闲话”,或闲谈废话,“都要供出来”。这表明:[1.] 神留意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甚至那些我们自己都不在意的话。见诗篇139:4:“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即使说的时候并无多少留心和目的,神也知道。[2.] 空虚、闲散、无益的谈话,是神所不喜悦的;凡不趋向任何美善目的、对造就人毫无益处的言语,都是虚浮轻佻之心的产物。这些“闲话”,就是以弗所书5:4所禁止的“淫词、妄语和戏笑”一类。这种罪在“多言多语”中几乎难以避免,就是约伯记15:3所说无益的话。

[3.] 我们很快就要为这些闲话交账;它们会被拿出来作证据,证明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没有善用理性和言语这两样作为所托付才干的一部分。若我们不为自己的闲话悔改,而这些账又没有被基督的宝血抵消,我们就完了。(2)就这些话而言,那日的审判将是何等严格(马太福音12:37):“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这是人间审判中的通则,这里应用到神的审判。注意,我们言语一贯的走向,是带着恩惠还是没有恩惠,在大日都将成为为我们作证或控告我们的证据。那些看起来很虔诚,却不勒住自己舌头的人,到那时就要显明自己是用虚浮的宗教欺骗了自己(雅各书1:26)。有人认为基督这里是指以利法的话(约伯记15:6):“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并非是我”;或者更可能是指所罗门的话(箴言18:21):“生死在舌头的权下。”

Verses 38-45

38-45节 法利赛人求看神迹 38 当时,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39 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40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41 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42 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43 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过来过去,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44 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

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45 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很可能这里与基督对话的这些法利赛人,并不是前面那些挑剔他(马太福音12:24)、不肯相信他所行神迹的人,而是另一批人;他们看见并没有理由否认那些神迹,却仍不满足于他已经给出的神迹,除非他再按他们要求给出进一步的凭据,否则他们就不接受这些神迹的证据。这里有: 一、他们向他的陈情(马太福音12:38)。他们称他为“夫子”,似乎是尊重他,其实是要利用这个称呼来戏弄他;并不是凡称基督为“夫子”的,都真是他的仆人。

他们的请求是:“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他们要求看神迹,本身若是为证实他神圣的差遣,并非不合理;他本该藉着神迹证明自己是从神那里来的,参出埃及记4:8-9。他来,是要废去一个原本藉着神迹建立起来的宗教形式,所以他理当也出示同样的凭据;但在他已经行了这么多神迹、足以充分证明他“是从神那里来的”之后,他们还在此时要求新的神迹,这就极其不合理了。注意,骄傲的人天然会先向神发号施令,然后又拿这个作借口不肯顺服神;但人的冒犯,绝不能成为他的辩护。二、他怎样回答这项请求,这无礼的要求。

1. 他定这要求是“邪恶淫乱的世代”的话(马太福音12:39)。他把这控诉不只加在“文士和法利赛人”身上,也加在整个犹太民族身上;他们都像他们的领袖,是一代作恶的人、代代相传的恶人。他们的确是个邪恶的世代,不但硬着心不接受基督神迹所带来的定罪,反倒设法羞辱他、轻看他的神迹。他们是“淫乱的世代”: (1)就像淫乱的后裔一样;他们从祖先的信心和顺服中如此可悲地堕落,以致亚伯拉罕和以色列都不认识他们。见以赛亚书57:3。 (2)或者像淫妇一样;他们离弃了那位与他们立约、使他们归属他的神。被掳归回以后,他们不再像先前那样犯拜偶像的淫乱,却仍犯了不信和各种罪恶;这同样也是淫乱。他们不是去追随自己所造的神,却去寻求自己所设想的神迹;这也是属灵的淫乱。

2. 他拒绝再给他们别的神迹,只给“先知约拿的神迹”。注意,基督虽然总是乐意垂听并回应圣洁的愿望和祷告,却不会满足败坏的私欲和任性。那些“妄求的,就得不着”。神迹可以赐给那些为了坚固信心而求的人,如亚伯拉罕和基甸;却会拒绝那些为给自己的不信找借口而要求神迹的人。按公义说,基督本可以说:他们再也看不见别的神迹了;但请看他奇妙的良善。第一,他们仍要继续看见前面那些神迹被重复,好叫他们得更多益处,也受更充分的定罪。第二,他们还要得一个与前面一切不同的神迹,就是“基督凭自己的能力从死里复活”;这里称之为“先知约拿的神迹”。这神迹还保留着,作为要定他们的凭据,也是要作基督是弥赛亚最重要的证明;因为藉此,他“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1:4)。这神迹超过其余一切神迹,使前面的神迹都得着完成和冠冕。

“他们若不信先前的神迹,他们也该信这个(出埃及记4:9);若这个还不能说服他们,那就没有什么能说服他们了。”然而,犹太人的不信还是想出一个借口来推脱这神迹,说:“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因为没有人比那些决意不肯看见的人更无可救药地瞎眼。这里他进一步解释“先知约拿的神迹”(马太福音12:40):“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后来安然无恙地出来;照样,基督也要在坟墓中这样久,然后复活。[1.] 坟墓之于基督,正如鱼腹之于约拿;他被投到那里去,是作为那些在风暴中将要丧命之人的赎价;他躺在那里,如同“在阴间的腹中”(约拿书2:2),似乎被神从眼前丢弃。[2.] 他在坟墓中停留的时间,正与约拿在鱼腹中的时间一样,“三日三夜”;但并不是整整三个昼夜。

很可能,约拿也没有在鱼腹中待满那么长,而只是三个自然日的一部分,希腊人称之为一个完整的昼夜单位。他是在一周第六日的下午被埋葬,在第一日清晨复活;这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说法。见列王纪上20:29以斯帖记4:16,5:1,路加福音2:21。约拿因自己的罪被囚禁多久,基督就因我们的罪被囚禁多久。[3.] 约拿在鱼腹中用这样的把握安慰自己:他仍要再朝向“神的圣殿”观看(约拿书2:4);照样,基督躺在坟墓里时,也明明地说他“安歇在指望中”,深知自己“必不见朽坏”(使徒行传2:26-27)。[4.] 正如约拿在第三天从监牢中被释放,重新来到活人之地,从“死人会中”出来(因为约伯记26:5说,那些死去之物是在水下成形);照样,基督在第三天也要回到生命中,从坟墓里起来,把福音传到外邦去。

3. 基督借此机会,描绘了他所处那世代可悲的品格和景况;那是一个不肯被改革的世代,因此也必然走向灭亡。他把他们的品格描写为在审判之日将要显出的样子,在那日一切都要完全显明,并有最终的判决。现在的人和事常常披着虚假的颜色;人的品格和景况在此时也是可变的;所以,若要作出正确的估价,我们必须以最后审判为尺度;事物真实的样子,就是它们在永恒中所是的样子。现在,基督把犹太人描绘为: (1)要被“尼尼微人”定罪的一代。那些“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的人,要“在审判的时候”起来攻击他们(马太福音12:41)。基督的复活将成为给他们的“约拿神迹”;但对他们的效果,却不像约拿神迹对尼尼微人的效果那样蒙福,因为尼尼微人因那神迹而悔改,从而免于毁灭;犹太人却在不信中愈发刚硬,加速自己的败亡。

在审判之日,尼尼微人的悔改要被提出来,作为加重这罪的因素,也因此成为对当时听见基督讲道之人的定罪,以及对今天听见基督被传讲之人的定罪;原因就在于,基督比约拿更大。[1.] 约拿不过是人,和我们一样有性情,也有罪性的软弱;但基督是神的儿子。[2.] 约拿在尼尼微是外来人,是到那些原本对他本国有成见的陌生人中间去;但基督向犹太人传道时,是到“自己的地方”来;而当他在称为基督徒的人中间被传讲时,更是如此。[3.] 约拿只讲了一篇很短的道,也没有太多庄严的形式,只是在街上走过时宣讲;基督却一再呼召人,坐下教导,又在会堂里教导。[4.] 约拿所传的,除了四十日之内将有忿怒和毁灭之外,什么也没有;他没有教导人当如何悔改,也没有给出指引和鼓励。

但基督不仅警告我们危险,还告诉我们应当在哪些事上悔改,并向我们保证,只要悔改,就必蒙悦纳,因为“天国近了”。[5.] 约拿没有行神迹来证实他的教训,也没有向尼尼微人表现什么善意;但基督行了大量神迹,而且全是怜悯的神迹。尽管如此,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犹太人却没有因基督的讲道而受感。注意,那些为自己灵魂所得帮助和优势较少、却仍显出良善的人,必使那些所得帮助多得多的人显得更加败坏。那些在曙光中就能看见“关乎自己平安的事”的人,必使那些在正午仍然摸索的人羞愧。(2)要被南方的女王,就是示巴女王定罪的一代(马太福音12:42)。尼尼微人要因他们不悔改而使他们羞愧;示巴女王要因他们不信基督而使他们羞愧。

她从远方而来,为听所罗门的智慧;可是人们竟不肯被说服来听基督的智慧,尽管他在一切方面都比所罗门更大。[1.] 示巴女王没有受邀去见所罗门,也没有任何被欢迎的应许;但我们却蒙邀请到基督这里来,坐在他脚前听他的话。[2.] 所罗门不过是个智慧人;基督却就是智慧本身,“一切智慧和知识的宝藏,都在他里面藏着”。[3.] 示巴女王有许多困难需要突破;她是女子,不便远行;路途遥远又危险;她又是女王,离开本国时国家事务怎么办?我们却没有这些挂虑来拦阻我们。[4.] 她不能确定走这么远值不值得;人的名声往往夸大,也许她自己国家或宫廷里已有足够智慧的人教导她;然而,她既听见所罗门的名声,就愿意亲自去见他。我们来基督这里,却不是面对这样的不确定性。

[5.] “她从地极而来”,而基督却在我们中间,他的话也离我们不远;“看哪,他站在门外叩门。” [6.] 看来,示巴女王所寻求的智慧,不过是哲学和政治之类;而在基督那里可得的智慧,却是使人得救的智慧。[7.] 她只能“听”所罗门的智慧;所罗门却不能“赐给”她智慧。但基督却要把智慧赐给那些来到他面前的人;更进一步,他自己要“成为他们从神而来的智慧”。所以,基于这一切理由,若我们不肯听基督的智慧,那么示巴女王甘心来听所罗门智慧的殷勤,就必要在审判中起来攻击我们,定我们的罪;因为耶稣基督比所罗门更大。(3)是一代决意继续活在撒但占有和权势之下的人,尽管已经使用了各样方法来赶逐撒但、拯救他们。他们被比作那种鬼离开了、后来却又以加倍势力返回的人(马太福音12:43-45)。

这里魔鬼被称为“污鬼”,因为它已经完全失去一切纯洁,又喜爱并推动人中间一切污秽。现在: [1.] 这个比喻首先描绘它附在人身体上的情形:基督刚刚赶出一个鬼,而他们却说“他是靠着鬼赶鬼”,这就给了基督机会说明他们是多么落在撒但权下。这也是进一步证明:基督赶鬼并不是与魔鬼立约;因为若是那样,鬼很快就会再回来。但基督把鬼赶出去,是一次决定性的驱逐,足以禁止它再进入。我们看见他命令那邪灵“出去,不可再进去”(马可福音9:25)。也许魔鬼有时真会这样玩弄它所附着的人:先出去,然后带着更大的狂暴回来;所以,这类人那短暂清醒的时刻,往往之后会跟着更猛烈的发作。

当鬼出去以后,它就不得安宁,因为“若不行恶,睡卧不安”(箴言4:16);它“在无水之地走来走去”,像一个极其忧郁的人;“寻求安歇,却寻不着”,直到它再回来。基督把那群鬼从那人身上赶出来时,它们求准进入猪群;在那里,它们没有在无水之地久留,而是立刻进到湖里去了。[2.] 这个比喻的应用,是描绘犹太教会和民族整体的情形:“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他们如今抵挡、最终也要弃绝基督的福音。那曾借着基督和他门徒的劳苦从许多犹太人身上被赶出去的魔鬼,就在外邦人中寻求安歇;因为基督徒也要在各地把它从外邦人的身上和庙宇中赶出去。或照另一种理解说,它在整个外邦世界里都找不到像犹太人心中那样惬意、可喜、可栖的住处;因此,它还要再进入他们里面。

因为基督没有在他们里面得着接纳,而他们借着极大的邪恶和顽梗的不信,比从前更预备好来接受它。于是,它就要在那里取得长久的占有,这民族的景况将比基督未来到他们中间之前更可悲、也更该灭亡;甚至比若撒但从未被赶出去的情况还更糟。这个民族整体在这里被描绘为: 第一,是背道的百姓。巴比伦被掳以后,他们开始改革,离弃偶像,在外表上似乎有了几分宗教的样子;但他们很快又败坏了自己。虽然他们从未再回到拜偶像中去,却落入各样不敬虔和亵渎之中,变得越来越坏,并在一切罪恶之上,又加上故意轻看并敌挡基督和他的福音。第二,是注定要毁灭的百姓。那针对这个假冒为善民族的新诏书已经盖印发出,他们是神忿怒的百姓(如以赛亚书10:6所说);由于他们的罪更加显著,他们将来被罗马人毁灭,也将比别的民族更惨。

那时,“忿怒临到他们身上已经到了极处”(帖撒罗尼迦前书2:15-16)。愿这事成为对各国各教会的警告,叫他们谨慎,不可离弃起初的爱,不可把已经开始的改革善工丢下,也不可回到那些他们似乎曾经离弃的邪恶中去;因为“这等人的后景,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Verses 46-50

46-50节 谁是基督的亲属 46 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47 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48 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49 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我们的主耶稣常常因着具体场合说出许多极美、极有益的话;连他的插话也像他正式的讲论一样具有教益;这里就是一个例子。 请注意:一、基督讲道怎样被“他母亲和他弟兄”打断;他们“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这里应作马太福音12:47),借着人群把这个意思传达给他。至于和他母亲一起来的是哪几位弟兄,并不必深究(也许就是那些“原来不信他”的人,约翰福音7:5);他们来的事情是什么,也不必多问;也许只是想叫他停下来,怕他太劳累,或提醒他小心,不要因对法利赛人的话而得罪人、使自己陷入难处,好像他们可以教导“他”智慧似的。

1. 那时他还在对众人讲论。注意,基督的讲道,就是和人说话;他的讲论平实、浅显、亲切,适合听众的理解和光景。虽然基督所讲的话刚刚遭人挑剔,他却仍然继续讲。注意,我们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反对,不应把我们从工作中赶走。他停止与法利赛人说话,因为看出对他们无益;却继续对普通百姓说话,因为他们不像法利赛人那样自以为有知识,所以更愿意受教。

2. 他母亲和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而他们本应站在里面,愿意听他说话。他们平日私下里已经常有机会与他交谈,因此对来参加他的公开讲道就不那么留心。注意,常常是那些最靠近知识和恩典之途径的人,反而最疏忽。熟悉和容易接近,会生出某种程度的轻看。我们很容易忽略“今天”的机会,因为以为“哪天”都还能有,却忘了惟独现在这时候是我们所能确定拥有的;明天并不属于我们。有一句俗语说得太有几分真实:“离教堂越近,离神越远。”这实在可惜,不该如此。

3. 他们不但自己不愿听他讲,还打断了那些“欢欢喜喜听他”的人。魔鬼是我们救主讲道的 sworn enemy。它先借着文士和法利赛人那些无理的挑剔来搅扰他的讲论;那条路行不通时,又借着亲属不合时宜的来访,想中断它。注意,我们在工作中常会因身边朋友而遇见阻碍和拦阻;由于人情往来,我们常从属灵的事上被拉开。那些真心愿我们好、也愿我们的工作好的人,有时会因他们的失当而成了“背后的朋友”,成了我们尽本分的障碍;彼得对基督所说的“主啊,万不可如此”,当时自以为很热心,却反而成了基督的绊脚石。主的母亲要与他说话;看来那时她还没有学会去命令她的儿子,像后来罗马教会的罪恶和偶像崇拜所假称要教导她那样;她也不像他们所描绘的那样,毫无过失和愚昧。凡事都智慧、都美善、都合乎时宜,这是基督的特权,不是他母亲的特权。基督从前曾对他母亲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当时经上说,她“把这一切话存在心里”(路加福音2:49);但若她此时记得那话,就不会在他正忙于父的事时来这样打断他。注意,我们听见时以为已经很好地存起来的真理,等到需要用的时候,却常常又不在手边了。 二、他怎样看待这次打断(马太福音12:48-50)。

1. 他不去听从;他对自己的工作如此专心,以致任何天然的或人伦的关系都不能把他从工作上拉开。“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这并不是说天然亲情可以被抛开,也不是说我们可以打着宗教的幌子,对父母无礼、对其他亲属无情;而是因为“凡事都有定期”,较小的责任应当为较大的责任让路。当我们顾念亲属这件事与服事神、与把握机会“行善”发生冲突时,我们就必须像利未那样“论自己的父母说:我未曾看见”(申命记33:9)。最近的亲属也必须在比较之下被“恨恶”,意思是我们必须爱他们少于爱基督(路加福音14:26);我们对神的责任必须优先。基督在这里亲自给了我们一个榜样;“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这种热心甚至使他不仅忘记自己,也忘记了自己最亲近的亲属。若我们的朋友把讨神喜悦放在讨我们喜悦之上,我们不应因此就把这归到他们的邪恶上,也不该因此恼怒;相反,那些明显可归因于对神荣耀和别人益处的敬虔热心而导致的忽略,我们都应乐于宽恕。不但如此,我们还应舍弃自己和自己的满足,免得做出任何可能使朋友偏离神的本分、或在本分中分心的事。

2. 他借此机会,把那些属灵上的亲属,就是他的门徒,看得比天然亲属更重;这也正是他不愿停下讲道去与弟兄说话的好理由。他宁可使门徒得益处,也不愿单单去满足亲属。请注意: (1)基督门徒的描述。他们乃是那些“遵行他父旨意的人”;不只是听见、知道、谈论神的旨意,而是“去遵行”;因为遵行神的旨意,是作门徒最好的预备(约翰福音7:17),也是最好的证明(马太福音7:21);这才真正使我们成为他的门徒。基督并没有说“凡遵行我的旨意的”,因为他来不是要寻求或实行一个与父分开的自己意思;他的旨意与父的旨意原为一。他把我们引向父的旨意,因为在他当时的地位和工作中,他自己也总是归向父的旨意(约翰福音6:38)。

(2)基督门徒的尊荣:“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那些为跟随他而撇下一切、领受他教训的门徒,在基督心中,比那些按肉身与他有亲属关系的人更亲近。他们已经把基督看得比亲属更重;他们“离开父亲”(马太福音4:22;10:37)。如今,为要补偿他们,并表明他们没有失去什么爱,基督就把他们看得比自己的亲属更重。这样,他们岂不是在尊荣上“得了百倍”吗?(马太福音19:29)基督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这是何等亲切、何等鼓舞人的话;但这并非他们单独的特权,“众圣徒都得这尊荣”。注意,一切顺服的信徒都与耶稣基督有极近的亲属关系。他们戴着他的名,带着他的形像,有他的性情,属于他的家。

基督爱他们,和他们亲密交通,如同对待亲人;他欢迎他们到自己的桌前,照顾他们,为他们预备,看顾他们一切所合宜的需要;当他死的时候,给他们留下丰富的遗赠;如今他在天上,仍与他们保持往来,最后还要把他们都接到自己那里,并且绝不会在任何事上不尽“至亲的本分”(路得记3:13)。他决不以自己贫穷的亲属为耻,反要在世人面前、在天使面前,并在他父面前承认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