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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第 9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引言

亚伦和他的众子既已郑重地被分别为圣,承接祭司职分,本章就记述他们在承接圣职礼完成后的第二天开始执行职任。I. 摩西(毫无疑问是照着神的指示)安排神与祂祭司的会面;这些祭司是百姓的代表。摩西吩咐他们前来,并向他们保证神必向他们显现,见利未记 9:1-7。II. 这次会面照着所定的方式举行。1. 亚伦借着献祭来到神面前,先为自己献赎罪祭和燔祭(利未记 9:8-14),随后又为百姓献祭,并奉主的名为他们祝福,见利未记 9:15-22。2. 神表明祂悦纳他们:(1)借着向他们显出祂的荣耀,见利未记 9:23;(2)借着从天降火烧尽他们的祭物,见利未记 9:24

Verses 1-7

第1-7节

亚伦和他的众子开始执行职分。主前1490年。

这里吩咐人在第八日举行另一场庄严的礼仪;因为新近受任的祭司在承接圣职的日子一完毕,就立刻开始工作,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被设立并不是为了闲散。"人若想要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人所当羡慕的,是这职分所包含的工作,过于其中的尊荣和益处。祭司们连一天离开服事的空闲都没有,不得先去消遣自己,或接受朋友对他们高升的庆贺;他们第二天就忙于职事,因为他们的承接圣职乃是"充满他们的手"。神属灵的祭司有持续不断的工作摆在面前,每一天的本分都向他们有所要求;那些想要欢欢喜喜交账的人,必须赎回光阴;参见以西结书 43:26;43:27。

现在,1. 摩西在这一天激起他们对神荣耀显现的盼望(利未记 9:4):“今天主必向你们这些作祭司的显现。”当全会众都聚集、站在主面前时,他又对他们说(利未记 9:6):“主的荣耀必向你们显现。”他们原本已经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神必悦纳他们照祂吩咐所做的一切,因为我们有普遍的保证,知道祂是那赏赐殷勤寻求祂之人的;即便祂没有赐下任何可感知的记号,也是如此。然而,为要使他们和他们的后代更有力地被约束来事奉敬拜神,不至于转向偶像,神的荣耀就向他们显现,公开承认他们所做的是蒙悦纳的。如今我们不应再期待这样的显现;我们基督徒行事为人,比他们更多凭信心,少凭眼见。但我们可以确信,神亲近那些亲近祂的人;信心所献的祭,确实为祂所悦纳。只是因这些祭是属灵的,所以蒙悦纳的记号,照理也同样是属灵的。凡照规矩归神为圣的人,祂必定向他们显明自己。

2. 他使祭司和百姓都预备好,来领受神为他们预备的这恩惠。亚伦和他的众子,并以色列的众长老,都被召来侍立(利未记 9:1)。请注意,神必在祂百姓和仆人庄严的聚会中显明自己;凡要得着神显现之益处和安慰的人,就必须在那里出席。(1)吩咐亚伦预备自己的祭物:“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利未记 9:2)。犹太作家认为,指定用牛犊作赎罪祭,是为提醒他制造金牛犊的罪;那罪使他永远不配得祭司职分的尊荣,并且在他每次行赎罪礼时,都有理由为此忧伤蒙羞地反省自己。(2)亚伦必须指示百姓预备他们的祭物。从前一直是摩西告诉百姓当做什么;但现在,亚伦既作神家中的大祭司,就必须在关乎神的事上作他们的教师:“你要对以色列人说”(利未记 9:3)。如今他既要在献祭中替百姓向神说话,而设立这些祭的神完全明白那种语言;那么他也必须在献祭的律例上替神向百姓说话。这样,摩西就会使百姓尊重并顺服他,把他看作是在主里治理他们、劝戒他们的人。

(3)亚伦必须先献自己的祭,然后再献百姓的祭(利未记 9:7)。亚伦现在必须“到坛前来”;摩西已经把去坛前的路指示给他了。在那里,[1.] 他必须“为自己赎罪”;因为大祭司“既是被软弱所困,就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希伯来书 5:2-3),而且要先为自己。若我们自己还没有与神和好,怎能指望我们为别人所献的祷告蒙悦纳呢?在我们因着与那伟大挽回祭有分而使罪咎被除去以前,没有任何服事是神所喜悦的。那些照管别人灵魂的人,也由此受教,首先要照管自己的灵魂;这种爱心必须从家里开始,虽然不能止于家里。保罗给提摩太的吩咐就是,要先救自己,然后再救那些听他的人,见提摩太前书 4:16。大祭司为自己赎罪,因为他是与罪人同列的人;但我们有一位与罪人分别出来的大祭司,祂不需要赎罪。当弥赛亚君王像祭牲一样被剪除时,并不是为祂自己,因为祂并不知罪。[2.] 他必须借着献百姓的祭,“为百姓赎罪”。如今他既被立为大祭司,就必须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上,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们与神和好,以及除去那使他们与神隔绝的罪。他必须“照主所吩咐的赎罪”。在这里看见神怜悯何等奇妙的俯就:祂不但容许人可以得赎罪,而且亲自命令人如此;祂不但接纳我们与祂和好,而且要求我们与祂和好。因此,既然这赎罪是祂所命定的,就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它必蒙悦纳。

Verses 8-22

第8-22节

这些祭是利未祭司体系按着新近颁布的献祭律法第一次所献上的祭,因此经文特别详细记述了献祭的方式,好显明它们与神所设立的条例是何等严丝合缝地相符。

1. 亚伦亲手宰杀祭牲(利未记 9:8),也做了低级祭司所做的工作;因为他虽然尊贵,却不可认为凡是自己能为尊崇神而做的事,有什么是卑微得不值得他做的。并且,正如摩西怎样体面而熟练地教他做这工,他也照样教导自己的儿子们,好叫他们也能如此行;因为这是最好的教导方式,父母也当这样以身作则来教训儿女。因此,正如从前摩西所做的,亚伦现在也把所规定的各种不同祭都各献上一些;这些祭的礼仪各不相同,好叫他们可以“充分装备,行各样的善事”。

2. 他献这些祭,是在每日首先所献的早晨燔祭之外(利未记 9:17)。请注意,我们早晚惯常的敬虔操练,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家中的,都不可因任何借口而省略;即便有特别的服事要进行,也不可废掉这些。无论另加什么,这些都不可减少。

3. 经文说他把祭物的这些或那些部分烧在坛上(利未记 9:10-20),究竟意思是像从前一样立刻用普通的火烧,还是把它们放在坛上,预备等候他们所盼望那从天而来的火来烧(利未记 9:24);或者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认为的,他先用普通的火烧为自己所献的祭,等那些烧尽后,再把百姓的祭放在坛上,由主的火点着并烧尽,这一点并不十分清楚。我倒更愿意猜想:既然关于这一切祭都说“他把它们烧了”,惟独百姓的燔祭说他“照例献上”(利未记 9:16),这似乎是同义的表达,那么他的意思并不是自己点火去焚烧它们,而是说,当时从主那里来的火附着在这些祭物上,熄灭了他所点的火(正如我们知道,大火会灭掉小火),并且立刻烧尽余下的部分;若靠他所点的火,本来是会慢慢烧尽的。

4. 当亚伦把自己这方面关于献祭该做的一切都做完之后,他就“向百姓举手,为他们祝福”(利未记 9:22)。这是祭司职分的一部分,在这事上他预表基督;基督来到世上是要赐福给我们,当祂升天离开门徒的时候,也“举手给他们祝福”,并且在他们身上祝福了祂的全教会,因为他们是这教会的长老和代表,祂是我们所承认的大祭司。亚伦举手为他们祝福,是表明他所求、所盼望的福,是从天而来,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亚伦只能祈求赐福,命定赐福却是神的特权。亚伦祝福完了,就下来;基督祝福的时候,却是升上去。

Verses 23-24

第23-24节

我们并没有被告知摩西和亚伦进会幕去做什么(利未记 9:23)。有些犹太作家说:“他们进去,是为求神圣荣耀的显现而祷告。”更可能的是,摩西进去是要指教亚伦怎样办理在那里当行的服事,如烧香、点灯、摆设陈设饼等,好使他也能教导自己的儿子们。但当他们出来时,他们一同为百姓祝福;百姓一直站着,期待所应许的神圣荣耀显现,而就在这时,就是摩西和亚伦同心祷告的时候,他们得到了自己所等候的。请注意,神显明祂自己、祂的荣耀和恩典,通常是在回应祷告时赐下的。基督祷告的时候,“天就开了”,见路加福音 3:21。神的荣耀并不是在献祭进行的时候显现,而是在祭司祷告的时候显现(如历代志下 5:13),就是在他们赞美神的时候;这表明,神属灵祭司的祷告和赞美,比一切燔祭和平安祭更蒙神喜悦。

当这庄严的礼仪结束、祝福宣告完毕、会众在日暮时分预备散去的时候,神就见证祂的悦纳;这给了他们极大的满足,完全值得他们耐心等候。

I. “主的荣耀向众民显现”(利未记 9:23)。这显现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们没有被告知;毫无疑问,它本身自带明证。那曾“充满会幕”的荣耀(出埃及记 40:34),如今向那些在那里侍立的人显现在会幕门口,正如君王向等候的群众显现,使他们得满足一样。神借此为他们所献的礼物作见证,并显明祂实在配得他们如此行。请注意,那些殷勤照神所设立之道来亲近祂的人,必得见祂的荣耀,而且这看见必足以使他们十分满足。那些凭着信心住在神殿中的人,可以“瞻仰主的荣美”。

II. “有火从主面前出来,烧尽了祭物”(利未记 9:24)。博学的帕特里克主教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很有可能的推测:摩西和亚伦留在会幕里,直到献晚祭的时候;亚伦献了这祭,只是经文没有特别记述,因为这是例常之事,而正是这祭被“从主面前出来的火”烧尽了。无论这火是从天而来,还是从至圣所出来,或是从众民所看见那神荣耀可见的显现中发出,这都是神悦纳他们服事的明显记号,后来所罗门所献的祭(历代志下 7:1)和以利亚所献的祭(列王纪上 18:38)也是如此。

1. 这火确实烧尽了,或者照原文说,“吞吃了”当前的祭物。这在两方面是悦纳的见证:(1)它表明神的忿怒从他们身上转离。神的忿怒是吞灭人的火;这火原本完全可以公义地落在百姓身上,因他们的罪烧灭他们;但这火却落在祭物上,把祭物烧尽,这就表明神悦纳这祭,作为罪人的赎罪祭。(2)它表明神与他们立圣约、相交相通:他们吃了祭物中属他们的部分,而主的火吃尽了属祂的部分;这样,祂就仿佛与他们一同坐席,他们也与祂一同坐席,见启示录 3:20

2. 这火也仿佛取得了祭坛的占有权。神家中的火就这样被点燃,并且要像先前所说的那样,只要圣所还存立,这火就要一直不断,见利未记 6:13。这也是将来美事的预表。圣灵以“火”的形状降在使徒身上(使徒行传 2:3),借此印证他们的使命,正如这里所说的火印证祭司的职分一样。并且,这圣火降入我们心中,在里面点燃向神敬虔、虔诚的情感,又点燃一种圣洁的热心,烧尽肉体及其私欲,这就是神恩慈地悦纳我们的人和我们的服事的确据。凡归于神荣耀的,都是祂自己的恩典在我们里面所做成的工。“从此我们就知道我们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因为祂把祂的灵赐给我们了”,见约翰一书 4:13。从今以后,(1)他们一切的祭和香都必须用这火献上。请注意,凡到神那里去的,没有一样不是先从祂而来的。我们必须从施恩的神那里得着恩典,就是那圣火,否则我们就不能“按着神所喜悦的样式事奉祂”,见希伯来书 12:28。(2)祭司必须不断添上燃料,使这火常常烧着,而燃料必须是木头,就是最洁净的燃料。照样,那些蒙神赐下恩典的人,必须谨防消灭圣灵的感动。

III. 这里还告诉我们,百姓因神荣耀和恩典的这次显现而受到怎样的感动;他们是这样领受的:1. 以极大的喜乐:“他们就欢呼起来”;这样彼此激励,进入圣洁的凯旋,因为如今他们得到了确据,知道神与他们相近;这是他们国家尊荣的一部分,见申命记 4:7。2. 以极深的敬畏:“他们就俯伏在地”,谦卑敬拜那位竟肯这样向他们显明自己的神的威严。那种把我们赶离神的,是有罪的惧怕;那种使我们在祂面前俯伏的,才是蒙恩的敬畏。他们当时心里确实受了很好的感动,但很快就消退了;凡单凭感官所造成的印象,通常都是如此,惟有信心的影响才是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