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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第 19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利未记第19章中有一些礼仪性的条例,但大多数是道德性的。人会觉得奇怪:律法中某些较轻的事被大篇幅展开说明,例如关于大麻风的两整章;而许多更重大的事却用很短的篇幅概括。这一章中好几节经文各自就包含了关于审判和怜悯的整条律法;因为这些事在每个人的良心中都是明显的,人自己的心思就足以解释并评述它们。I. 本章中专属于犹太人的律法有:1. 关于平安祭,见利未记19:5-8。2. 关于田间遗穗,见利未记19:9-10。3. 禁止牲畜、种子和衣料混杂,见利未记19:19。4. 关于树木,见利未记19:23-25。5. 禁止某些迷信习俗,见利未记19:26-28。II. 但这些诫命中大多数也约束我们,因为它们是对十诫中大部分诫命的阐释。1. 这里有十诫的前言:“我是主”,重复了十五次。

2. 这里有十诫的总纲。第一块法版都包含在这句话里:“你们要圣洁”,见利未记19:2。第二块法版都包含在这句话里:“要爱人如己”(利未记19:18),并且回答了“谁是我的邻舍?”这个问题,见利未记19:33-34。3. 每一条诫命在这里都有所涉及。(1.) 第一条诫命包含在这里常常重复的话里:“我是你们的神。”这里还禁止行邪术(利未记19:26)和交鬼(利未记19:31),因为这些是把魔鬼当作神。(2.) 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拜偶像,在利未记19:4中被禁止。(3.) 第三条诫命所禁止的亵渎神的名,在利未记19:12中被禁止。(4.) 这里强调守安息日,见利未记19:3、30。(5.) 儿女当孝敬父母(利未记19:3),也当尊敬年老的人,见利未记19:32

(6.) 第六条诫命所禁止的仇恨和报复,在这里被禁止,见利未记19:17-18。(7.) 奸淫(利未记19:20-22)和淫乱(利未记19:29)。(8.) 这里要求审判公正(利未记19:15),禁止偷盗(利未记19:11)、欺诈和扣留当得之物(利未记19:13),以及使用不公道的法码升斗,见利未记19:35-36。(9.) 说谎,见利未记19:11。毁谤,见利未记19:14。搬弄是非和作假见证,见利未记19:16。(10.) 第十条诫命约束人的内心,这里也是如此(利未记19:17):“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最后还有一项庄严的吩咐,要遵守这一切律例,见利未记19:37。如今这些事在理解上并不太需要帮助,却需要人常常谨慎儆醒去遵行。“凡遵行这些命令的,便是有美好的见识。”

Verses 1-10

摩西奉命要将这律法的总纲传给“以色列全会众”(利未记19:2);不只是告诉亚伦和他的儿子,也要告诉全体百姓,因为他们都当知道自己的本分。即使在律法较为幽暗的时代,那种以无知为母的宗教也绝不可能出于神。摩西必须把神的律例传给全会众,在营中宣告出来。很可能,这些律法是他亲自先向一次能听见的那一部分百姓宣讲,然后分几次逐步传给所有人。这里所赐下的许多诫命,他们以前已经领受过;但仍有必要重复,好叫他们记得。诫命必须叠加诫命,训诲必须叠加训诲,而这一切仍不为过。在这些经文中,I. 要求以色列成为圣洁的民,因为以色列的神是圣洁的神,见利未记19:2。他们借着独特的律法和风俗与万民分别出来,本是要教导他们真实地与世界和肉体分离,并全然归给神。

这如今也是基督的律法(愿主使我们里面每一个意念都顺服这律法!):“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见彼得前书1:15-16。我们是圣洁耶稣的跟随者,因此必须按着我们的程度,分别为圣归神得荣耀,并效法祂的性情和旨意。以色列借着预表和影儿得以成圣(利未记20:8),但我们乃是“因真理成圣”,也就是借着这一切影儿所指向的实体,见约翰福音17:17提多书2:14。II. 儿女要顺服父母:“你们各人都当孝敬母亲和父亲,”见利未记19:3。1. 这里所要求的“敬畏”,与第五条诫命所吩咐的“孝敬”是同一回事;见玛拉基书1:6。它包括内心的敬重和尊崇,外在尊敬的表现,顺服父母合法的命令,关心并努力使他们喜乐安适,避免一切会冒犯、使他们忧伤并招致他们不悦的事。

犹太教师问:“当向父亲尽的这种敬畏是什么?”他们回答说:“就是不可挡他的路,不可坐他的位,不可反驳他的话,也不可挑剔他的话;无论他活着还是死了,都不可直呼其名,而要称‘我父亲’或‘先生’;若他贫穷,就要供养他,等等。”2. 儿女长大成人后,也不可认为自己已经脱离这责任:各人纵然有智慧、身份尊贵,仍必须敬重父母,因为他们毕竟是他的父母。3. 这里把母亲放在前面,这并不常见,是要表明对父母二者都同样有此义务;若父亲去世而母亲尚在,她仍必须受尊敬并被顺服。4. 接着又说:“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既然神借着律法顾念维护父母的尊荣,父母也当用他们对儿女的权柄来维护神的尊荣,尤其是维护祂安息日的尊荣;按第四条诫命,“你和你的儿女”都有此责。人们常常发现,年轻人的败坏,开始于轻看父母和亵渎安息日。

因此,在这段律例摘要的开头,这两条诫命很恰当地并列在一起:“你们各人都当孝敬母亲和父亲,也要守我的安息日。”凡凭良心孝敬父母并守安息日为圣的儿女,都是大有盼望、很可能行得正的人。5. 这两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都是:“我是主你们的神;”祂是安息日的主,也是你们父母的神。III. 只可敬拜神,不可借着偶像敬拜祂(利未记19:4):“不可偏向偶像,”就是偏向虚无之物、毫无能力、毫无价值、并非真神的神。不要离开真神去归向假神,不要离开大有能力的神去归向无能的神,不要离开那位使你们圣洁、使你们有福的神去归向那些会欺骗你们、败坏你们、毁灭你们,并使你们永远悲惨的东西。连眼目都不可转向它们,更不要让心转向它们。“不可为自己制造神,”不可制造自己幻想出来的东西,也不可想借着铸像来敬拜创造主。

你们是神手所造的,不可荒谬到去敬拜自己手所造的神。这里特别提到铸成的神,是因为那只铸造的金牛犊。IV. 他们的平安祭必须常常照律法献上,也照律法吃,见利未记19:5-8。这里之所以重申这条律法,而不是别的祭祀条例,想必有某种特别原因。吃平安祭是百姓的分,是在祭司眼皮底下进行的;也许他们中有人像当年留吗哪那样(出埃及记16:20),把平安祭的肉留到规定时间以外,因此才有这番提醒;这律法本身先前已见于利未记7:16-18。神要人按祂自己的时间做祂自己的工。即便祭物照律法献上,若不是照律法吃,也不蒙悦纳。传道人纵然尽了自己的本分,若百姓不尽他们的本分,又有什么益处呢?在我们献上属灵祭之后,还有当做的工,就是按正当方式使用这些祭;若忽略了这一点,一切都是徒然。

V. 他们要把收割庄稼和采摘葡萄所余下的留给穷人,见利未记19:9-10。注意,敬虔的行为必须常常伴随着慈善的行为,并且要照着我们的能力去做。他们收割谷物时,不可把田角都割尽,必须留一些在那里;犹太教师说:“应当留田地的六十分之一。”他们也要留下遗穗和起初忽略了的小串葡萄。这条律法虽然如今在字面上不再约束人,却教导我们:1. 不可贪婪、吝啬,见什么都想据为己有;也不可在细小琐碎之事上寸步不让,坚持自己的权益。2. 看到穷人从我们劳碌所得的果实中得供应、得舒畅,我们应当甘心乐意。流到我们自己以外的,不可都看作损失;归给穷人的,也不可看作浪费。3. 喜乐的时候,例如收割的时候,正是施行慈善的合宜时机;当我们欢喜的时候,也让穷人与我们一同欢喜;当我们的心称颂神的时候,也让他们的腰因我们而称颂我们。

Verses 11-18

这里教导我们,I. 在一切来往中都要诚实真实,见利未记19:11。神借着祂的护理指定各人的产业,祂又借着律法禁止人侵犯这种安排,不论是公然偷盗,“不可偷盗”,还是用诡诈欺骗,“不可欺哄,不可行诡诈。”无论我们在世上有什么,都必须确保是诚实得来的,因为不义之财既不能使人真正富足,也不能使人长久富足。真理的神既要求内心真实(诗篇51:6),也要求舌头真实:“不可彼此说谎”,无论在买卖中还是日常交谈中都是如此。这也是基督教的律法之一(歌罗西书3:9):“不要彼此说谎。”不讲真话的人,也不配别人对他说真话;那些因说谎而犯罪的人,公义地也会因此受害;所以我们被禁止“彼此说谎”;因为我们若向别人说谎,就是教他们也向我们说谎。

II. 要对神圣的名存极其敬畏的心(利未记19:12),不可呼求祂作见证,无论是:1. 为谎言作证:“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说谎已经不好,起誓说谎就更坏。2. 为琐事和一切无聊之事作证:“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不可把这名挪作别用,不可用在神设立它作宗教用途以外的目的上。III. 不可夺取或扣留任何人应得的权利,见利未记19:13。我们不可借着欺诈或抢夺拿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不可扣住属于别人的,尤其是“雇工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日工若愿意,就当在一天工做完后立刻得工价。拒绝支付固然是大罪,甚至拖延支付、使他受损,也是向天呼求报应的罪,见雅各书5:4。IV. 要特别顾念那些无法帮助自己之人的名誉和安全,见利未记19:14

1. 顾念聋子的名誉:“不可咒骂聋子。”这不仅指天生耳聋、完全听不见的人,也指那些不在场、暂时听不到咒骂、因此不能表示愤怒、不能回击或为自己伸冤的人;也包括那些有忍耐的人,他们好像没听见,不愿意理会,像大卫那样(诗篇38:13)。不要因为人不愿报复或无力报复就伤害他,因为他们虽听不见、看不见,神却看见也听见。2. 我们也当顾念瞎子的安全,不可把绊脚石放在他面前;因为这等于在受苦的人身上加增苦难,并使神的护理成了我们恶意的工具。这禁令也包含一个积极的命令,就是帮助瞎子,把绊脚石从他路上挪开。犹太作者认为,竟会有人残忍到真把绊脚石放在瞎子路上,这简直不可想象,因此他们把这话解释为比喻,认为它禁止向单纯、容易受骗的人出坏主意,使他们做出对自己有害的事。

我们应当谨慎,不可做任何会使软弱弟兄跌倒的事,见罗马书14:13哥林多前书8:9。这里又加上一句话,作为防止这些罪的保障:“只要敬畏你的神。”意思是:“你不怕聋子和瞎子,因为他们不能为自己伸冤;但要记得,帮助无助者是神的荣耀,祂必为他们申冤。”注意,敬畏神会拦阻我们去做那些不会招来人报复的恶事。V. 这里吩咐审判官和一切在上有权柄的人,不可偏袒,要照公义作判断(利未记19:15);无论他们是受委任作审判官,还是在某件具体案件中经双方同意作裁判或仲裁者,都不可亏负任何一方,而要尽其所能,按公平的原则判断,只看案情本身的是非,不看人的身份。公义绝不可被歪曲,无论是:1. 因怜悯穷人而偏袒:“不可偏护穷人,”见出埃及记23:3

给穷人的施舍可以有,但判给他作为权利所得的,只能是法律上他真正应得的;也不可因他贫穷,就免去他因过错而应受的公正惩罚。2. 因敬畏或看重有权势的人而偏袒,因为审判者更常倾向偏袒他们。犹太人说:“根据这条律法,审判官必须公正到一个争讼者站着时,不可让另一个坐着;也不可允许一方畅所欲言,却叫另一方简短发言。”见雅各书2:1-4。VI. 这里禁止我们做任何损害邻舍名誉的事(利未记19:16),无论是:1. 在平常交谈中:“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把各人的过错到处传播,泄露隐秘之事,夸大罪行,把一切错失都说到最坏,目的是败坏并毁灭人的名声、在邻舍之间播散纷争,这是人能从事的最坏差事之一。

这里“搬弄是非”的字,本意是“小贩”或“走街串巷的小商人”;因为搬弄是非的人在一家搜集恶毒故事,又到另一家去兜售,通常还用毁谤彼此交换。关于这罪,见箴言11:13,20:19,耶利米书9:4以西结书22:9。2. 在作见证的事上:“也不可站起来害你邻舍的性命”,若他的性命是无辜的,就不可作证陷害他,也不可与那些流人血的人同谋,像箴言1:11-12所描述的那样。犹太教师还把这话解释得更广:“不可袖手旁观,看见你的弟兄处于危险中;即便冒着自己性命或肢体的危险,也要前去搭救扶助他。”他们又补充说:“若有人能借着自己的见证洗清被告者的罪名,根据这条律法,他就有责任这样做。”见箴言24:11-12

VII. 这里吩咐我们要凭爱心责备邻舍(利未记19:17):“总要责备你的邻舍。”1. 邻舍若伤害了你,你宁可责备他,也不要因此恨他。若我们觉得邻舍在某事上亏负了我们,不可暗中怀恨在心,与他疏远,既不和他说坏话,也不和他说好话,像有些人那样,善于掩饰怒气,直到找到彻底报复的机会(撒母耳记下13:22);我们倒应当以智慧的温柔表达心中的不快,努力使弟兄认识到他所造成的伤害,与他公正地讲明道理,从而消除所生的嫌隙:这正是我们的救主在这种情形下所给的规则,见路加福音17:3。2. 更要因他得罪神而责备他,因为你爱他;要努力使他悔改,好叫他的罪得赦免,他也能离开这罪,不至于仍背负着它。注意,友善的责备是我们彼此相欠的本分,我们应当凭爱心给予,也应当凭爱心接受。

“任凭义人击打我,这算为仁慈,”见诗篇141:5。朋友忠诚而有益的创伤,见箴言27:5-6。这里严严地吩咐说:“总要”这样做,不可借任何借口忽略。要思想: (1.) 不责备所招致的罪责:这里把它算作恨弟兄。我们常常这样推理:“某某是我所爱的朋友,所以我不愿指出他的过错,免得他不舒服。”但我们倒应当说:“正因为如此,我要以此善意告诉他。”爱会替人向别人遮盖罪,却不会向犯罪的人本人遮盖。(2.) 不责备所造成的祸害:我们就是“容让罪留在他身上”。我们尚且要帮助仇敌那压在重担下的驴,难道不该帮助朋友的灵魂吗?见出埃及记23:5。并且,当我们“容让罪留在他身上”时,我们自己也有危险“担当他的罪”,正如旁注所说。若我们不责备“那暗昧无益的事”,就是与这些事有分,事后也成了帮凶,见以弗所书5:11

所关涉的是你的弟兄、你的邻舍;说“我岂是看守我弟兄的吗?”的是该隐。VIII. 这里要求我们除去一切恶意,并穿上弟兄相爱的心,见利未记19:18。1. 不可对任何人怀恶意:“不可报仇,也不可怀恨”;这和利未记19:17“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意思相同;因为恶意就是已经开始的谋杀。若弟兄伤害了我们,不可还报于他,那就是报仇;不可逢机会就拿这事羞辱他,那就是怀恨;我们必须既饶恕,也忘记,因为神就是这样赦免我们的。把冒犯和伤害长期记在心里,任凭那句话“永远吞灭”,这是极其恶劣的性情,也是友谊的祸根。2. 我们必须善待众人:“要爱人如己。”我们常常亏负自己,但很快就饶恕自己这些亏负,并不因此减少对自己的爱;照样,我们也当爱邻舍。

我们的救主把这条诫命定为律法中第二大的诫命(马太福音22:39),使徒也表明,这是第二块法版一切诫命的总纲,见罗马书13:9-10加拉太书5:14。我们必须真诚无伪地爱邻舍,像爱自己一样;并且要以我们表现爱自己的同样方式来表现爱邻舍,尽我们所能防止他受害,并谋求他的益处。我们必须待邻舍如同愿意别人待我们一样(马太福音7:12),把“自己的心放在他的心里”,见约伯记16:4-5。不但如此,在许多情况下,我们还必须为邻舍的益处舍己,像保罗那样(哥林多前书9:19等)。在这件事上,福音甚至超过了律法这条极美的诫命;因为基督为我们舍命,也教导我们在某些情形下“为弟兄舍命”(约翰一书3:16),如此爱邻舍,甚至超过爱自己。

Verses 19-29

这里有,I. 一条禁止混杂的律法,见利未记19:19。神起初造牲畜,是“各从其类”(创世记1:25);我们当安于神所立的自然秩序,相信那是最好的,也是足够的,不可贪求怪异之物。“祂的作为,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责备你”;因为神工作的卓越就在于,人若加添或删减什么,只会使它更坏,见传道书3:14。神所配合的,我们不可分开;照样,祂所分别的,我们也不可混合。禁止撒混种,禁止穿麻毛搀杂的衣服,或者是因为这些是外邦人迷信的习俗,或者是要借此表明,他们当如何谨慎,不可与外邦人混杂,也不可把外邦人的任何习俗织进神的条例之中。安斯沃思认为,这是要引导以色列进入宗教的单纯和诚实,并使律法与福音各部分、各教义各安其位。

信心固然必要,善行也必要;但若把二者混在一起,作为我们在神面前称义的根据,就是被禁止的,见加拉太书2:16。II. 一条关于惩治与已许配人的婢女行淫的律法,见利未记19:20-22。若她没有许配人,律法根本不规定刑罚;若她已许配人,但不是婢女,刑罚就不会轻于死刑;但因为她当时仍是婢女(虽然在正式成婚之前必须先得自由),所以死刑被免去,他们二人都要受鞭打;或者如有些人所想,只有那女人受鞭打,男人则要献祭。这罪要受惩治,是为尊重婚姻,虽然当时还只是订婚;但它没有按奸污自由女子的方式受惩治,则是为尊重自由身份,当时奴仆和自由人之间竟有如此大的区别(加拉太书4:30);但基督的福音却不承认这样的区别,见歌罗西书3:11

III. 一条关于果树的律法:树栽下后的头三年,即便期间结果很早,也不可使用那些果子,见利未记19:23-25。因此,犹太人的做法是,一发现幼树结果,就立刻把果子摘掉,正如园丁有时所做的那样,因为结果过早会妨碍树木生长。若有果子真的长成了,也不可用在服事神或供人食用上;但第四年所结的果子要归主为圣,或者交给祭司,或者像他们的第二个十分之一那样,在主面前欢喜吃用;从那以后,果子就全归他们自己了。现在,1. 有些人认为,这教导他们不要效法外邦人的习俗;据说外邦人把果树最初的产物献给偶像,说否则一切果子都会枯坏。2. 这关于果树的律法,似乎与关于牲畜的律法相对应:祭牲不到生后第八天不可蒙悦纳,孩子也必须到那天才可受割礼;见利未记22:27

神愿意得他们树木的初熟果子;但因头三年的果子,如同未满八日的羊羔或牛犊一样微不足道,所以神不要,因为祂理当得最好的;然而祂也不允许他们自己使用,因为祂的初熟之物尚未献上。所以这些果子必须算为未受割礼之物;也就是说,如同未满八日的牲畜一样,不适合任何用途。3. 这也教导我们,不可急躁地抓住任何安慰,而要甘心忍耐等候享用的时机;尤其要承认自己本不配得地土的出产,因为我们始祖吃了禁果,我们对地上果实的权利便被没收了;如今我们恢复这权利,只是“借着神的道和人的祈求”而已,见提摩太前书4:5。IV. 一条禁止外邦人迷信习俗的律法,见利未记19:26-28。1. 不可吃带血之物,像外邦人那样;他们把祭牲的血收在器皿中,供他们所想象的鬼魔饮用,然后围坐在旁边,自己吃肉,以与鬼魔同席表明他们与鬼魔相交。

不可使用这种习俗,因为神祭物的血是要洒在坛上,然后倒在坛脚,流走的。2. 不可行邪术、占卜,也不可迷信地看重时辰,认某些日子和时辰为吉,另一些为凶。此类奇巧之术,很可能是埃及祭司近来发明出来,为的是愚弄百姓并维持自己的名望。以色列人见过这些事,但绝不可效法。对那些“受托神圣言语”的人来说,去求问魔鬼是不可饶恕的;而对基督徒来说就更糟,因为“神的儿子已经显现出来”,并且“已经除灭魔鬼的作为”。若基督徒去请人推算生辰、算命,用咒语和符咒医病赶鬼,因盐撒了、兔子横过路、某些不吉利的日子之类而受影响,这就是对主耶稣不可容忍的冒犯,是对异教和偶像崇拜的扶持,也是对他们自己和他们所称的那尊贵之名的羞辱。凡问“这些事有什么害处呢?”的人,必是对律法和福音都极其无知。

与基督相交的人,去与鬼魔相交,或学那些与鬼魔相交之人的做法,这岂不是罪吗?当然,“我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3. 外邦人在修饰自己上也有一种迷信,神的百姓不可效法:“不可剃头的周围。”那些敬拜天象的人,为表示尊崇,就把头发修剪得使头形像天球一样;但这种习俗本身既愚妄,又因是为他们的假神而行,所以就是拜偶像。4. 他们在丧礼上表达哀痛的礼仪和规条,也不可效法,见利未记19:28。他们不可为死人划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因为外邦人这样做,是为了安抚他们幻想中的阴间神明,使这些神对他们死去的亲友施恩。

基督借着自己的受苦,已经改变了死亡的性质,使死亡成为每一个真以色列人的真朋友;如今,我们并不需要再做什么来使死亡向我们施恩(因为若神向我们施恩,死亡自然也就如此),所以我们忧伤,不像那些没有盼望的人。以色列的神既将祂的百姓分别为圣归给自己,他们就不可接受这些粪土神明的形像和名号。最后,这里禁止把女儿交给淫乱(利未记19:29);这似乎是外邦人在偶像崇拜中所行的,因为他们所敬拜的污秽邪灵喜悦这样的可憎之事。当淫荡成了宗教仪式,并且在他们的庙里实行时,那地充满邪恶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这种邪恶一旦从庙门进入,就像洪流一般漫过全地,冲毁一切贞洁和端庄的篱笆。若魔鬼没有先把这些可憎之事带进他们的敬拜中,他自己也不可能把这些可憎之事带进他们的生活里。

那些离弃圣洁之神、把神圣的尊荣归给污秽邪灵的人,被任凭陷入可耻的情欲,正是公义的报应。凡羞辱神的人,也就这样被任凭羞辱自己和自己的家。

Verses 30-37

这里有,I. 一条维护分别出来归给神之时间和地点之尊荣的律法,见利未记19:30。这能保守他们脱离外邦人的偶像崇拜和迷信,也能保守他们脱离言行中的一切不道德。1. 安息日必须以敬虔的心来遵守,而不可去守外邦人迷信地看重的那些日子和时辰(利未记19:26)。2. 圣所必须受尊敬:人来到会幕前,必须十分谨慎,带着律法所要求的洁净和预备;在其中侍立时,也要怀着与如此可畏之尊严当面相对所相称的谦卑、庄重和专注。虽然现今并没有像当时会幕和圣殿那样因神设立而成为圣的地点,但这条律法仍约束我们,要尊重基督徒为敬拜神而举行的庄严聚会,因为基督应许特别与他们同在;并且当我们在这些聚会中领受圣礼时,要举止端正,见传道书5:1

II. 这里警戒我们,不可与巫婆和那些与交鬼之灵结盟的人有任何来往:“不可偏向他们,也不可求问他们”;不要因他们惧怕任何祸患,也不要指望从他们得任何好处。不可理会他们的威吓、应许或预言;不可去求他们指点发现什么或出什么主意;因为若这样做,你们就因此被玷污,在神和自己的良心面前都成了可憎的。这正是扫罗恶贯满盈的那项罪,为此他被神弃绝,见历代志上10:13。III. 这里吩咐年轻人要尊敬年老的人:“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见利未记19:32。年老本是可尊荣的,那位亘古常在者要求人把这尊荣归给它。

“白发是荣耀的冠冕。”那些蒙神赐长寿这一普遍福分的人,我们应当以特别的礼貌来尊敬他们;而那些年老又有智慧、又良善的人,更配得加倍的尊荣:对这样的人,所当有的尊重不只是站起来迎接而已;他们的名誉和安慰都应当被细心顾念,他们的经验和观察应当被善加利用,他们的意见应当被征求并听从,见约伯记32:6-7。有些人认为,这里所说“要尊敬其面前”的老人,是指职分上的长老;而“白发的人”则指年纪上的长者;二者都当像父亲一样被尊重,并且是在敬畏神中如此行,因为神已将祂的一部分尊荣加在他们身上。注意,宗教教导人有良好的礼节,并且要求我们把尊荣归给那当得尊荣的人。一国若出现“孩童狂傲攻击老年人,卑贱人轻慢尊贵人”的情形,那就是极大的败坏和失序,见以赛亚书3:5约伯记30:1、12。

老年人应当领受这尊荣,年轻人应当给予这尊荣;因为谦卑恭敬地对待一切比自己尊长的人,既是青年人的本分,也是他们青春的装饰。IV. 这里吩咐以色列人要特别温柔地对待寄居的人,见利未记19:33-34。神的律法和祂的护理虽然大大抬举以色列,高过其他万民,但他们不可因此就认为自己有权践踏除本国人以外的所有人,并随意凌辱他们;不,“不可欺压寄居的,却要爱他如同自己,并看他如同你们本地人一样。”这里所说的寄居者,推想不是拜偶像的人,而是敬拜以色列之神的人,虽未受割礼,至少也是归附者中的“门外归信者”,虽还不是“公义的归信者”。这样的人若寄居在他们中间,他们就不可欺压他,不可压迫他,也不可趁他不熟悉他们的律法和风俗,在交易上占他的便宜;他们必须把欺骗寄居者看作与欺骗以色列人一样大的罪。

“不仅如此,”犹太教师说,“甚至不可拿他是寄居者、从前曾拜偶像这件事来羞辱他。”寄居者像寡妇和孤儿一样,是神特别看顾的对象,因为帮助无助者是祂的荣耀,见诗篇146:9。所以,我们若对他们行任何不义,或加给他们任何重担,都是冒犯神,自担风险。寄居者既蒙欢迎进入神的恩典,我们就应当尽力邀请他们进去,并使宗教在他们眼中显得可亲可慕。善待寄居者,显明人有宽厚的性情,也显明人因神是万人的共同父而敬重祂;因为不同国家、风俗、语言的人,都是同一血脉造的。但这里又给犹太人加上一个特别的理由:“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神那时怎样恩待你们,你们如今也当怎样恩待寄居者,并照你们当时所盼望别人如何待你们那样待他们。

你们曾是寄居者,而如今却被提升到如此高位;所以你们并不知道这些如今被你们轻看的寄居者,将来会变成怎样的人。V. 这里命令人要在度量衡上公正。不可在其中有任何欺诈,见利未记19:35;并且要极其准确,见利未记19:36。人称量和量度时,表面上是要把各人应得的给他;但若法码升斗不准,这就像审判中的腐败,是披着公义外衣行欺骗;这样使人受损,比掏人腰包或在路上抢劫更恶。卖的人有责任给足货物,买的人有责任付足议定的价钱;这若没有公道的天平、法码和量器,就做不到。

“谁也不可越分欺负自己的弟兄”;因为这事虽然能瞒过人,却终究要显明:“神是报应这一切事的。”VI. 本章最后以一条总括性的命令结束(利未记19:37):“你们要谨守我的一切律例和一切典章,并且遵行。”注意,1. 我们若不以极大的谨慎和思想来留心神的律例,就不太可能遵行它们。2. 然而,仅仅留心观察神的诫命还不够,我们还必须凭良心去顺服它们。若我们在观念上吹毛求疵,在生活上却不凭良心行事,这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呢?3. 正直的心顾念神一切的诫命,见诗篇119:6。虽然在许多方面,手未能行出当行的事,但眼仍要注视神一切的律例。我们不可挑挑拣拣地尽本分,而必须以在神一切旨意上得以完全站立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