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4节 I. 这里又给出了一些与这重大庄严礼仪有关的补充指示,尤其是:
1. 这礼仪所指定的日子。必须每年在“七月初十”守这节期(《利未记》16:29)。原先第七个月曾被算作正月,直到神指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个月从此算为正月。有些人猜想,七月初十正是我们的始祖堕落的那一天,因此它被定为禁食日,以纪念他们的堕落。莱特富特博士计算说,这一天就是摩西最后一次从山上下来、带着重写的法版和神与以色列和好的保证、并且面皮发光的日子;因此这一天必须在他们世世代代中成为赎罪日,因为神赦免他们拜金牛犊之罪的记忆,足以鼓励他们盼望:只要他们悔改,神也必赦免他们一切的过犯。
2. 百姓在这一天当尽的本分。(1.) 他们必须歇了一切劳碌:“这要作你们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利未记》16:31。这一天本身的工作已经足够,而且若做得好,就是极好的一天工夫;所以他们不可再做任何别的工。为罪自卑的工作,需要心思极其专注,也需要整个人完全投入,以致不容我们转去做别的事。赎罪日似乎就是先知所说的那安息日(《以赛亚书》58:13),因为它与前面经文所说的禁食是同一回事。(2.) 他们必须刻苦己心。他们要禁绝一切身体上的享受和喜乐,以表明内里的自卑和因罪而有的痛悔。这一天他们都禁食不吃东西(病人和孩童除外),脱去装饰,也不抹油,像但以理那样。大卫说,他曾借禁食使自己的心受苦(《诗篇》35:13)。这也表明要治死罪、离弃罪,就是“松开凶恶的绳”(《以赛亚书》58:6-7)。犹太拉比还建议,这一天不要读那些足以激发人喜乐愉快的经文,因为这是叫人刻苦己心的日子。
3. 这制度的永久性:“这要作永远的定例。”《利未记》16:29;16:34。每一年都不可中断,也不可废弃,直到那整个制度被废除、预表被实体取代为止。只要我们还不断犯罪,就必须不断悔改,并且不断领受赎罪。为罪刻苦己心这条律法,是永远的定例,要一直有效,直到我们到了那一切眼泪,连悔改的眼泪,也要从我们眼中被擦去的地方。使徒指出,律法祭物不足以除罪、洁净良心的一个证据,就是在那些祭中,每年赎罪日总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希伯来书》10:1-3)。祭物年年重复,表明它们对于赎罪只有微弱无力的功效;惟有“基督的身体一次献上”才能有效地完成赎罪,而且一次就够了,那祭不需要重复。 II. 让我们看看这一切里面所包含的福音。
1. 这里预表了福音中两大特权:罪得赦免和得以亲近神;这两样都是我们借着主耶稣的中保而得着的。请看: (1.) 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罪责之赎。他自己既是赎罪的执行者,也是赎罪的内容;因为他是,[1.] 那位祭司,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希伯来书》2:17)。惟有他“适合这工作”,也配得这尊荣:他是父所指定来做这事的,父使他分别为圣,差他到世上来,为要“叫神在他里面使世人与自己和好”。他承担了这事,并且为我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专为此事而设立(《约翰福音》17:19)。大祭司在这一天频频沐浴,并穿着洁白细麻布执行礼仪,这预表主耶稣的圣洁,他全然脱离一切罪,并且以各样恩典为妆饰。
大祭司赎罪的时候,不许有别人与他同在(《利未记》16:17);因为我们的主耶稣要“独自踹酒醡”,众民中“没有一人与他同在”(《以赛亚书》63:3)。因此,当他进入受苦的时候,“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因为若他们中任何一人与他同被捉拿、同被处死,看起来就像他们也参与了赎罪的工作;所以只能有两个强盗与他同受苦,才不致引起这种怀疑。请再看大祭司所作赎罪的范围:是“为圣所、为会幕、为坛、为祭司,并为众百姓”赎罪(《利未记》16:33)。基督的满足,能为传道人和百姓的罪,为我们“圣物中的罪孽”,也为我们不圣洁之事中的罪孽赎罪;我们有权享受圣礼的特权,我们在其中的安慰和所得的益处,全都归功于基督所成就的赎罪。
但大祭司所作的赎罪,只关乎以色列会众;基督却不单是为犹太人的罪作挽回祭,也是为整个外邦世界的罪作挽回祭。并且在这一点上,基督也无限超过亚伦:亚伦必须先为自己的罪献祭,并在自己的赎罪祭头上认罪;但我们的主耶稣没有自己的罪需要回答。“这样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希伯来书》7:26。因此,当他在约旦河受洗时,别人站在水里“承认他们的罪”(《马太福音》3:6),他却“随即从水里上来”,因为他并没有罪可认。[2.] 他既是大祭司,也是用来成就赎罪的祭物;因为在我们与神和好的事上,他是一切中的一切。两只山羊都预表他,而两只合成一个祭:被杀的羊预表基督为我们的罪死,替罪羊预表基督为使我们称义而复活。哪一只要被杀,是借着拈阄决定的,而阄的定夺乃在乎主;因为基督是“按着神一定的旨意和预知”被交出来的。
第一,赎罪被说成是在把以色列人的罪放在羊头上时完成的。他们本该被弃绝,送到遗忘之地去,但那刑罚在这里转移到了担当他们罪的羊身上;照着这预表,神把“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我们的主耶稣身上(这些影儿的实体),并且他说是“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就是担当其刑罚,“挂在木头上”(《以赛亚书》53:6;《彼得前书》2:24)。这样,他就为我们成为罪,也就是成为赎罪祭(《哥林多后书》5:21)。他受苦并且受死,不但为我们的好处,也是代替我们;他被撇弃,暂时似乎被遗忘,为的是使我们不至永远被撇弃、被遗忘。有些博学之士计算说,我们的主耶稣在约旦河受约翰的洗,正是在七月初十,也就是赎罪日当天。那时他开始担任中保的职分,并且立刻“被圣灵催到旷野里去”,就是到无人居住之地。
第二,其结果就是以色列一切的罪孽都被“带到遗忘之地”。照样,基督这位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方法就是把罪担在自己身上(《约翰福音》1:29)。当神赦免罪时,经上说祂“不再记念”(《希伯来书》8:12),把罪“丢在背后”(《以赛亚书》38:17),投入“深海”(《弥迦书》7:19),又使它离我们“如东离西那么远”(《诗篇》103:12)。(2.) 基督为我们进入天上的事,也由大祭司进入至圣所来预表。这一点使徒已在《希伯来书》9:7等处加以解释。他指出:[1.] 天就是那真正的至圣所,却不是属那可见建筑的;而借着中保,凭信、望和祷告进入其中的道路,在那时还不像今日藉着福音向我们显明得这样清楚。
[2.] 基督我们的大祭司,在升天时一次永远进入天上,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代表祂一切属灵的以色列民,并且借着祂肉身的幔子进入,而那幔子已经为此裂开(《希伯来书》10:20)。[3.] 他是“借着自己的血”进去的(《希伯来书》9:12),把他在地上所献祭的功效带到天上,仿佛把自己的血洒在施恩座前;在那里,这血所说的,比公牛和山羊的血更美。因此他说自己显在宝座中间,如同“一只被杀过的羔羊”(《启示录》5:6)。并且,虽然他没有自己的罪需要赎,但他乃是凭着自己的功德,为自己得回原有的荣耀(《约翰福音》17:4-5),也为我们得了永远的救赎(《希伯来书》9:12)。[4.] 大祭司在圣所里烧香,这预表基督凭着他已经成就的满足,在幔内继续为我们代求。若没有这香云遮盖施恩座,我们连站在施恩座前也不能活。
单单有怜悯本身并不能拯救我们,若没有中保居间。基督的代求在神面前就像香,就是“这香”。大祭司先为自己代求,再为自己的家,后为全以色列代求;照样,我们的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7章那篇祷告中,先把自己交托给父,然后为作为他家的门徒祈求,再为一切因他们的话信他的人祈求,如同为全以色列代求;在这样说明了他献祭的用途和目的之后,他就立刻照着这些目的被捉拿并钉十字架了。[5.] 在这一点上,基督的进入远远超过亚伦:亚伦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能带进至圣所;但我们的主耶稣却为我们开辟并分别出“一条又新又活的路通入至圣所”,使我们也有“坦然进入”的自由(《希伯来书》10:19-20)。
[6.] 大祭司必须再出来;但我们的主耶稣却永远活着为我们代求,并且常常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他既作为先锋为我们进入那里,也作为代表继续在那里为我们居住。
2. 这里同样也预表了福音中两大本分,就是信心与悔改;借着这两样,我们得以适合领受赎罪,也得着其益处。(1.) 借着信心,我们必须把手按在祭牲头上,倚靠基督为“主我们的公义”,以他的满足为唯一足以赎我们罪、为我们取得赦免的根据。“主啊,你必为我应答。这就是我为自己所能说的一切:基督已经死了,而且已经复活了;我完全顺服于他的恩典和治理,并且在他里面领受这赎罪。”《罗马书》5:11。(2.) 借着悔改,我们必须刻苦己心;不只是暂时禁绝身体的享受,也要从内心为罪忧伤,并且过一种舍己、治死罪的生活。我们也必须作痛悔的认罪,并且这样认罪时,眼目要仰望我们所扎的基督,并因他而哀痛;同时凭着按手于赎罪祭上的信心,确信“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最后,在禧年,宣告自由的号角被吩咐要在赎罪日将尽的时候吹响(《利未记》25:9)。因为我们的债得赦免,从奴役中得释放,重新归回我们的产业,全都归功于耶稣基督的中保与代求。借着赎罪,我们得着心灵的安息,也得着神儿女一切荣耀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