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7节
犹大人捆绑参孙。 主前1140年。
9 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散布在利希。10 犹大人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上来攻击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照他向我们所行的待他。”11 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内,对参孙说:“你不知道非利士人辖制我们吗?你向我们做的是什么事呢?”他说:“他们怎样待我,我也怎样待他们。”12 他们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把你交在非利士人手里。”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要向我起誓,你们自己不害我。”13 他们对他说:“不然;我们只是要把你捆绑,交在他们手里,断不杀你。”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他,把他从磐石那里带上来。14 他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向他喧嚷;主的灵大大感动他,他膀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手上的绑绳都脱落了。15 他见一块新鲜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它击杀一千人。16 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堆上加堆;我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17 说完这话,就把那块腮骨从手里抛出去,那地方便叫拉末利希。
这里记着:I. 非利士人大举追逼参孙。他们成群上来,比参孙先前击打他们时所面对的兵力更为可畏;他们在犹大安营,散布在各处寻找参孙,因为听说他到了这一带,见士师记15:9。犹大人已经驯服地服在他们的轭下,便辩说自己已经纳了贡,也没有本族的人冒犯他们;非利士人就明说,这次入侵的目的不过是捉拿参孙;他们既不攻打大小之人,只针对这位以色列的士师,见士师记15:10,为要“照他向我们所行的待他”,就是像他打伤他们那样打伤他,以眼还眼。这里竟有一支军队奉命来对付一个人,因为他自己本身就像一支军队。照样,也曾有整队的人去捉拿我们的主耶稣,那位有福的参孙;其实若不是他的时辰到了,人数少十分之一也够了,而即便人数多十倍,若他不愿降服,也毫无用处。
II. 参孙被犹大人卑劣地出卖并交了出来,见士师记15:11。他们真是出于犹大吗?这勇敢支派的退化枝子,完全不配在他们旗帜上承载“犹大支派中的狮子”。也许他们对参孙怀有偏见,因为他不属于他们支派。出于对自己已失去之优先地位的愚昧迷恋,他们宁可受非利士人压迫,也不愿接受一个但支派之人的拯救。教会的拯救常常就被这种嫉妒和假装维护体面的名目所拦阻。更可能是因为他们惧怕非利士人,愿意不惜代价让他们离开本地。若他们的心志不是因罪恶和苦难而全然被摧毁压碎,也不是被交给昏睡之灵,他们本该抓住这绝好的机会,摆脱非利士人的轭。
若他们心里还剩下一点真诚和勇气,既然有参孙这样勇敢的人作他们的首领,他们此时本该奋力一搏,争取恢复自由;但若那些在粪堆神明的敬拜中把自己贬抑到阴间的人,如以赛亚书57:9所说,又这样在轻慢他们的压迫者面前把自己贬抑到尘土,倒也不足为奇。罪使人灰心,不仅如此,还使人昏愚,遮蔽他们眼前那关乎平安的事。参孙大概是到了那地的边界,主动提出帮助,以为“弟兄必明白神要借他的手拯救他们”,正如摩西那样,见使徒行传7:25。可是他们却推开他,而且极不厚道:1. 责怪他向非利士人所行的事,仿佛他大大伤害了他们。那些为国家做出最好服务的人,常常得到的就是这样忘恩负义的回报。照样,我们的主耶稣行了许多善事,人却因此要拿石头打他。2. 他们求他容许自己将他捆绑,交给非利士人。
这些懦弱忘恩的可怜人,恋慕锁链,甘心为奴。犹太人也是如此,把我们的救主交了出来,借口怕罗马人来夺去他们的地位和国民。他们用何等卑贱奴性的口气争辩说:“你不知道非利士人辖制我们吗?”可那是谁的错呢?他们知道非利士人原无权统治他们;若不是他们先“卖了自己去行恶”,也断不会被交在非利士人手中。
III. 参孙温顺地容许本国人捆绑自己,并被交在暴怒的仇敌手中,见士师记15:12-13。其实他很容易就能击退他们,在磐石顶上抵挡这三千人;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能够、也不敢下手捉他。然而他耐心地顺服了:1. 为要给人一个极大温柔、却又兼有极大力量和勇气的榜样;他既能约束自己的灵,所以既知道怎样降服,也知道怎样征服。2. 为要借着被交在非利士人手里,得着机会在他们中间大行杀戮。3. 为要预表基督;基督先显明自己能做什么,击倒那些来捉拿他的人,随后却甘愿被捆绑,被牵去,如同“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
参孙也为自己向非利士人所行的辩护说:“他们怎样待我,我也怎样待他们;这是必要的公义,他们不该反过来向我报复,因为是他们先动手的。”他与犹大人立约:若他把自己交在他们手里,他们不可亲自攻击他;否则他就会被试探去攻击他们,而这是他极不愿意做的。他们答应了,见士师记15:13;于是他便降服了。犹大人既是他的出卖者,实际上也就是他的凶手;他们虽然不亲手杀他,却做了更坏的事,把他交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手中;他们明知那些人不仅会杀他,还会凌辱他、折磨他至死。也许他们以为,正像有人认为犹大出卖基督时那样,参孙会凭自己的大力从他们手里救出自己;即便他真救出自己,也丝毫不能归功于他们。而若他们认为他会如此,他们自己也本该想到:若他们肯依附他、立他为首领,他也同样能且愿意拯救他们。
那些为讨好最坏的仇敌而这样虐待自己最好朋友的人,他们的苦难长久延续,实属公义。除那些如此对待我们有福救主的人以外,从未有人像他们这样昏迷不悟。
IV. 参孙即便被两条新绳紧紧捆住、交在非利士人手里,仍然胜过他们。非利士人得着他之后,“就向他喧嚷”,见士师记15:14,因自己的成功而欢呼,向他夸胜。若不是神比犹大人捆他的绳索更牢地捆住了非利士人的手,他们早就像弓箭手射扫罗那样,立刻把他射杀,不会只是向他喧嚷,给他自救的时间。但他们的安稳和欢乐,正是他们败亡的预兆。当他们向他喧嚷,把他看作已经被擒的人,自信一切尽在掌握时,“主的灵大大感动他”,以超乎寻常的力量和胆量充满他。于是:1. 他立刻挣脱了捆绑。两条新绳在他第一次奋力一挣时就断了,并且“熔化”一般从他手上脱落;那些向他喧嚷的人想必因此大为惊骇恐惧,他们的呼喊转眼变成尖叫。请注意,当“主的灵临到他”时,“他的绳索就松开了。
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这样被释放的人,才是真自由的。这也预表基督借着圣洁之灵的大能复活;在复活中,他解开了死亡的绳索,裹尸布也从他手上自行脱落,不像拉撒路那样还需人来解开,因为那位大能的救主绝不可能被其拘禁;他也因此战胜了那些向他喧嚷、以为已经牢牢得着他的黑暗权势。2. 他在非利士人中大行毁灭;他们都围拢来,要拿他取乐,见士师记15:15。看他手中的兵器多么简陋:不过是一块驴腮骨,然而他用它行了何等可畏的事。他一直没有放下那骨头,直到用它当场击倒一千个非利士人;这样,那应许就得了远超过度的应验:“你们一人必追赶千人”,见约书亚记23:10。腮骨并不是便于握持的东西,看起来很容易从手里被夺去;并且像他那样猛烈击打几下,似乎就足以把它击碎折断,但它竟一直坚持到最后。
若那是一只狮子的腮骨,尤其是他自己曾杀死的那只,或许更能激发他的想象,使他觉得自己更可畏;但他拿那卑贱动物的骨头来行奇事,正是借着“世上愚拙的”,叫“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人”这件事显明出来。大卫的一个勇士曾一次杀死三百个非利士人,但那是“用枪”,见历代志上11:11;另一个击杀他们,直到手发倦、粘在刀把上,见撒母耳记下23:10。但他们都不及参孙。那位身上大大有主之灵的人,还有什么事能算太难、太重呢?“我们倚靠神,才得施展大能。”令人奇怪的是,犹大人此时竟没有前来帮助他;懦夫也只敢打落败的仇敌。然而参孙是那位“独自踹酒醡者”的预表。
V. 参孙庆贺自己的得胜,因为犹大人连这也不肯为他做。他作了一首短歌,自己唱给自己听;以色列的女子并没有像后来迎接扫罗那样出来歌唱,而且若为参孙歌唱,其实理由更充分,说“参孙杀死千千”。这首歌的副歌是:“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堆上加堆;我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见士师记15:16。希伯来文同一个词 châmor 既可指“驴”,也可指“堆”,因此这里是一个优美的双关,也把非利士人的倒下描写得像驴一样驯服。他又给那地方起了一个名字,好叫非利士人的羞辱永被记念,见士师记15:17:“拉末利希”,就是“举起腮骨之处”。然而他并没有虚荣地把那骨头带在身边炫耀,事情做完后就扔掉了。可见那时的人对遗物是何等不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