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虽短,却是论到逃城的;我们在摩西的著作中常读到这些城,而这是最后一次提到它们,因为如今这事已经完全定妥了。这里记着:一、神所赐有关这些城的律法,见约书亚记20:1-6。二、百姓为此用途所指定的具体城邑,见约书亚记20:7-9。这项补救性的律法,也是将来美事的预表。
约书亚记 第 20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Verses 1-6
许多事按摩西的律法都规定要在他们进入迦南时办理,这也是其中之一,就是设立庇护之所,用以保护那些犯了误杀之罪的人;这对全以色列都是一项特权,因为谁也不能确定自己将来某时不会遇到这种情形。并且,为这地的益处起见,那无辜之人的血不可被流,因为他只有手有过失,心却无恶;即使报血仇的人也不可流他的血。神在这里提醒他们这条对他们极有益处的律法,好叫他们也记念神赐给他们、关乎他尊荣的其他律法。1. 这里吩咐设立这些城(约书亚记20:2;约书亚记20:2),时机正好,因为那时这地刚刚勘定,他们就更能照着神所指示的,把地界分为三部分,好使这些逃城分布得更便利,正如申命记19:3所说。不过,很可能这事直到下一章利未人分得产业之后才办理,因为这些逃城都必须是利未人的城。
神一赐给他们安息之城,就吩咐他们设立逃城,因为他们谁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一天会急需逃到那里去。这样,神不仅在平时为他们预备安逸,也在危险的时候为他们预备安全;而在这世上,这样的时候是我们必须预料并预备的。这也表明,神属灵的以色列人在基督里和天上,不但有安息可供歇息,也有避难所可得保全。我们不能认为,若这些逃城不是为了预表福音为可怜悔改的罪人所预备的拯救,并预表他们在我们的主耶稣里得蒙保护、脱离律法的咒诅和神的忿怒,那么摩西的律法就不会如此频繁、如此详细地提到这些逃城,并为它们费这么多心思了。其实,若只是要达到它们本来的司法目的,那么像我们现今的法律一样,授权审判机关在那些该享有庇护权的案件中保护并宣告误杀者无罪,也足以有效成事。
信徒乃是逃奔到主那里避难(希伯来书6:18),并且在他里面被寻见(腓立比书3:9),如同在圣所中一样,得以免于拘捕;并且“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马书8:1)。2. 这里也说明了这些城该如何使用。关于这事的律例,我们先前在民数记35:10-34等处已经见过,其中讲得十分详尽。(1.) 这里假定,一个人很可能会误杀别人,甚至可能是自己的儿女或最亲爱的朋友,是在无意、不知情之下(约书亚记20:3;约书亚记20:3),所杀的不仅不是他所恨恶的人,反倒是他素来真心所爱的人(约书亚记20:5;约书亚记20:5);因为“人的道路不由自己”。神保守我们不至因意外杀人,也不至被人误杀,我们有何等充足的理由感谢他!
在这种情形下,也假定被杀之人的亲属会要求偿命,以满足那古老的律法:“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2.) 这里规定,若经审判显明那杀人的行为纯属意外,并非出于预谋,无论不是因旧怨,也不是因一时怒气,那么杀人者就应当在这些城中的任何一座里,得以躲避报血仇的人(约书亚记20:4-6;约书亚记20:4-6)。按这律法,他有权住在那城中,受该城政权的照管,但也被限制在那里,如同一个行动有限的囚犯;只是若他活到大祭司死后,那么,也只有到那时,他才可以回到自己的城。犹太人还说:“若他在逃城被流放期间,先于大祭司而死,并葬在那里,那么到大祭司死时,也要把他的骸骨迁回他列祖的坟地。”
Verses 7-9
这里记载了在迦南地所指定的逃城,这是约书亚和众首领凭着他们的建议和权柄所定的(约书亚记20:7;约书亚记20:7);并且借着提到这事,又重述了另外三座城,就是在另外两个半支派所得之地内、由摩西所指定的三座城(申命记4:43);不过,正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认为的,它们直到如今才真正享有这项特权。1. 经文说他们“分别为圣”这些城,这原文就是约书亚记20:7里“指定”的意思(约书亚记20:7;约书亚记20:7)。这并不是说用了什么仪式来表示将它们奉献出来,只是他们借着公开正式的法庭行为,庄严地宣布这些城为逃城,因此它们作为保护无辜受害者之神的见证,也就归于神的尊荣,成为圣的。既然它们是避难所,说它们被“分别为圣”也是合宜的。
基督,我们的避难所,是父所分别为圣的;并且,他还为我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翰福音17:19)。2. 这些城,以及约旦河东的那些城,分布在这地的三个不同区域,位置十分便利,据说从全国任何角落出发,半天之内就能到达其中一座。基低斯在最北边的拿弗他利支派,希伯仑在最南边的犹大支派,示剑在中部的以法莲,距另两城大致相等。神是近便的避难所。3. 这些城全都是利未人的城,这使神的支派得着尊荣,因为他们在这些与神的护理密切相关的案件中作审判官,也作受压无辜之人的保护者。这对可怜的逃难者也是一种恩待:虽然他不能上主的殿,不能踏入主的院宇,但他身边却有神殿中的仆人,可以教导他、为他祷告,并帮助弥补他失去公共敬拜条例的缺憾。若他必须被限制居住,那也要限制在利未人的城里,使他若愿意,就可以善用时光。
4. 这些城都建在山上,远远就能看见,因为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的;这既能给那正朝那里奔逃的困苦之人指引方向,也能鼓励他。虽然因此他最后一段路是上坡路,但这也能安慰他,因为他很快就要到达安全之地;只要能进到那城的郊野,他就足可无忧了。5. 有些人注意到这些城的名字带有某种意义,可以应用在基督这位我们的避难所身上。我并不喜欢对名字作牵强附会的巧解,但也愿意提一下。基低斯的意思是“圣洁”,而我们的避难所就是圣洁的耶稣。示剑,意思是“肩头”,政权担在他的肩头上。希伯仑,意思是“团契”,信徒乃是蒙召进入与我们主基督耶稣相交之中。比悉,意思是“保障”,因为他向一切投靠他的人作坚固的营垒。拉末,意思是“高”或“被高举”,因为神已经用自己的右手将他高举。
哥兰,意思是“喜乐”或“欢腾”,因为众圣徒在他里面得称义,并且要因他而夸荣耀。最后,除此之外,无论祭坛设在何处,只要罪行属于那种可获准庇护的情形,祭坛的角对那抓住它的人也是一个避难所。这在那条律法中已有暗示(出埃及记21:14):故意杀人的,要从神的坛前拉去治死。我们也确实看见祭坛曾作这样的用途,见列王纪上1:50;列王纪上2:28。基督是我们的祭坛,他不仅“使礼物成圣”,也保护献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