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约翰福音 第 5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我们在福音书中,得着一份忠实的记载,记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事,正如《使徒行传》1:1所说。这两者彼此交织,因为他所教训的解释了他所行的,他所行的又证实了他所教训的。因此,本章中我们看到一个神迹和一篇讲论。第一,神迹是医治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瘫弱之人,并附带这医治的经过,见约翰福音5:1-16。第二,讲论是基督在公会面前为自己辩护;因为他在安息日医治那人,被当作罪犯起诉。在这篇讲论中,1. 他宣告自己作为弥赛亚、作为神与人之间中保的权柄,见约翰福音5:17-29;2. 他又用父的见证、施洗约翰的见证、他自己的神迹,以及旧约圣经的见证来证明这权柄,并定犹太人不信之罪,见约翰福音5:30-47

Verses 1-16

这个神奇的医治,并未被其他福音书作者记载;他们多半记述在加利利所行的神迹,而约翰则记述在耶路撒冷所行的。关于这件事,请注意。第一,这医治发生的时间:是在一个犹太人的节期,就是逾越节,因为这是最隆重的节期。基督虽然住在加利利,却仍在节期上耶路撒冷(约翰福音5:1)。1. 因为这是神所设立的条例;他既生在律法以下,就愿意以臣民的身分遵守,虽然作为儿子,他本可主张豁免。这样,他也教导我们要参加宗教聚会(希伯来书10:25)。2. 因为这是行善的机会;一方面,那时那里聚集了许多人,至少全国各地认真思考的人都会来到这里,还有别国来的归信者;智慧理当在热闹街市呼喊(箴言1:21)。另一方面,可以盼望他们那时心灵状态较好,因为他们是来敬拜神、操练敬虔的。

一个倾向敬虔、专心于虔诚操练的心,最容易进一步领受神圣的光与爱,基督也最为这样的人所乐意接受。第二,这医治发生的地点:在毕士大池;这池有神奇的医治能力,经文在约翰福音5:2-4中特别描述了它。1. 它所在的位置: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门或羊市。原文也可译为羊圈,就是养羊之处;或译为羊门,正如尼希米记3:1所说,羊从那里被牵进来;也可译为羊市,就是卖羊的地方。有人认为它靠近圣殿;若是这样,那么对那些上殿祷告的人而言,这景象虽令人忧伤,却也有益。2. 它的名字:这是一个池子,就是池塘或浴池,希伯来话叫毕士大,意思是“怜悯之家”;因为神对病人和患疾者的许多怜悯,都显在这里。在这个充满苦难的世界里,幸而还有一些“毕士大”,就是“怜悯之家”,一些医治疾病的方式,使人生的景象不至全然凄凉。

哈蒙德博士把它看作施舍院。莱特富特博士猜测,它就是“上池”(以赛亚书7:3)和“旧池”(以赛亚书22:11),从前是为礼仪上的洁净而设,所以建了这些廊子,方便人更衣;后来则成了治病之所。3. 它的设施:有五个廊子、走廊或有顶的通道,病人都躺在那里。可见人的慈善与神的怜悯一同发挥作用,来救助困苦之人。自然界提供了药方,人则必须提供医院。4. 那里聚集了许多病人和残疾人(约翰福音5:3):其中躺着许多病弱的人。世上受苦的人所受的患难何其多!各处都满了哀叹,病弱的人何其众多!我们有时去看看医院,对我们是有益的;借着别人的灾祸,我们可以感谢神赐给我们的安慰。福音书作者特别提到三类病人:瞎眼的、瘸腿的、枯干的,或说筋缩的,或像那枯干了一只手的人那样局部瘫痪,或全身瘫痪。

之所以特别提到这些人,是因为他们最不能自己下到水里,所以在廊子里等候得最久。患这些身体疾病的人,尚且肯远道而来,又耐心久候,只为得医治;我们若在他们的位置,也会如此行,而且理当如此。但愿人对自己的灵魂也有这样的智慧,也同样急切地寻求属灵疾病得医治!我们按本性,在属灵的事上都是病弱的人,是瞎眼的、瘸腿的、枯干的;但只要我们遵行所定的方式,我们的医治就已有了有效的预备。5. 这池子医治病人的能力(约翰福音5:4):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先下去的人,无论害什么病,都得痊愈。有人说这池子的奇特能力不过是天然的,或更确切说是人为的,是因祭物的洗涤使水带了某种医治能力,甚至连瞎眼的也能治,又说那“天使”只是一个奉命来搅动水的普通人;这些说法全无根据,因为圣殿里本就另有专门洗祭物的地方。

解经家普遍认为,这池子的能力是超自然的。诚然,犹太作家在称赞耶路撒冷时,谁也没有提这“医治的池子”;对此缄默,也许是因为这被看作弥赛亚临近的预兆,所以那些否认他已来的,就故意掩盖这迹象。因此,我们关于这池子的记载也就只有这些。请注意:第一,药效的预备,是借着天使下到池里搅动那水。天使是神的仆人,也是人类的朋友;在除去疾病上,他们或许比我们所知道的更积极,就如恶天使在降灾上那样。次经里天使“拉斐尔”这名字,意思是“神的医药”或“神的医生”。请看,圣洁的天使为人的益处,竟屈尊作这样卑微的服事。若我们也要像天使一样遵行神的旨意,就当以为除了罪以外,没有什么是低贱到不值得我们做的。水被搅动,就是天使下降的记号,正如大卫听见桑树梢上的脚步声一样,于是人就必须赶紧行动。

圣所的水在流动时,才显出医治的能力。传道人也当挑旺自己所得的恩赐;若他们在职事上冷淡迟钝,这水便沉静下来,不易医治人。天使降下搅水,并不是天天如此,也许也不是常常如此,而是在一定的时候;有人认为是在三大节期,为给节期增光;也有人认为只是偶尔为之,照着无限智慧所看为合宜的。神在施恩上有完全的主权。第二,这药效的运行:凡先下去的就得痊愈。这里有两点。其一,这能力在所医治的疾病上,有神迹性的广泛;无论什么病,这水都能医治。天然浴池或人工浴池,对某些病有益,对另一些病却有害;但这里却是万病的良药,甚至那些病因彼此相反的病,也都能治。神迹的能力,在自然能力不能之处仍能成事。其二,这能力在所医治的人身上,又有神迹性的限制:先下去的人得益处;也就是说,立刻下去的就得医治,迟延以后才下去的却不得。

这教导我们当留意并善用机会,免得错过了也许永不再来的时机。天使搅动那水,却留下病人自己设法进去。神已把功效放在圣经和蒙恩之道中,因为他愿意医治我们;但若我们不善用它们,错就在我们自己,是我们不肯得医治。关于这项持续性的神迹,我们所知道的也仅此而已;它始于何时,止于何时,都不确定。有人猜测,它始于大祭司以利亚实开始建耶路撒冷城墙、并用祷告使之成圣之时,神借着使邻近的池子有这样的能力来表示悦纳。有人认为这是基督降生时才开始的;还有人说是从他受洗时开始的。莱特富特博士在约瑟夫《古史》15卷121-122节中读到,希律第七年,即基督降生前三十年,有一次大地震;他便推测,既然天使下降时常伴有地震,那么天使第一次来搅动这池水,也许就在那时。

有人认为这能力在这次神迹后就止息了,也有人认为在基督受死时止息;但无论如何,可以确定的是,它带有恩典性的预表。首先,它是神向那百姓施恩的记号,也表明虽然他们长久没有先知和神迹,神却并没有丢弃他们;尽管他们当时受压迫、被轻看,许多人准备说:“我们列祖所告诉我们的奇事,如今在哪里呢?”神借此让他们知道,他对这座守节之城仍有恩情。由此我们也当怀着感恩,承认神在矿泉等水源上的能力与良善,因为这些对人的健康极有裨益;神是造众水泉源的(启示录14:7)。其次,这池子是弥赛亚的预表;他就是那“开了的泉源”,也借此激发人对那位“公义的日头”的盼望;他升起时,翅膀有医治之能。这些水先前用于洁净,如今用于医治,象征基督宝血既有洁净之功,也有医治之能;那是无与伦比的浴池,能医治我们一切的疾病。

流入这池子的西罗亚水,象征大卫的国和大卫之子基督的国(以赛亚书8:6);因此,如今把这样的医治大能赐给它们,也很恰当。重生的洗,对我们就如毕士大池一样,医治我们的属灵疾病;不是只在某些时节,而是随时都有效。凡愿意的,都可以来。第三,被医治的人(约翰福音5:5):是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1. 他的病很重:他有病症,就是衰弱;至少一边肢体失去了功用,像瘫痪病常有的那样。身体如此受损,本该作灵魂器皿的,反而连今生事务上都成了灵魂的重担,实在令人悲伤。我们身体强健,实在应当为此感谢神,并用这力量服事他,也怜悯那些成了他囚徒的人。2. 他病的时间极为漫长:三十八年。他瘸腿的时间,比多数人的寿命还长。许多人长久失去生活功能,以致如诗人所叹,好像是徒然被造,不是为服事,乃是为受苦;生来就像一直在死。

我们若不过经历一夜难熬,或一次疾病发作,就抱怨不休,岂不当羞愧?因为许多年里,我们几乎不知病一天是什么滋味;而有许多比我们更好的人,却几乎不知好一天是什么滋味。巴克斯特先生在此处的按语极为感人:“在神有益的管教下活了三十八年,是何等大的怜悯!我的神啊,”他说,“我感谢你赐给我五十八年同样的管教;与完全亨通和享乐相比,这样的生命何等安全!”第四,医治本身及其简要经过,记在约翰福音5:6-9。1. 耶稣看见他躺着。请注意,基督上耶路撒冷后,不去宫殿,却去医院;这表明他的谦卑、俯就、温柔怜悯,也显明他到世上来的伟大目的,就是寻找并拯救有病受伤的人。

毕士大那里有许多贫穷的残疾人,但基督定睛在这一个人身上,从众人中把他挑出来,因为他是“院中最年长的”,也是处境最可怜的;而基督乐意帮助无助的人,怜悯他所要怜悯的人。也许与他同受患难的人因他屡次失去医治机会而讥笑他,所以基督就特别选他作自己要医治的人;扶持最软弱、托住那些被压下去的人,正是基督的荣耀。2. 他知道,并留意他在这光景中躺了多久。那些长期受苦的人,可以借此得安慰:神计算我们受苦有多久,也知道我们的本相。3. 他问他说:“你要痊愈吗?”对于一个病了这么久的人,这问题似乎很奇怪。的确,有些人并不愿意痊愈,因为他们的创伤能使他们乞讨,也成了他们懒惰的借口;但这个可怜人却既不能乞讨,也不能做工。然而基督还是这样问他:第一,是要表明自己对他的怜悯和关切。

基督温柔地探问受苦者的愿望,也乐意知道他们所求的是什么:“要我为你做什么?”第二,是试验他是否愿意受惠于自己,尽管那些有权势的人对他存成见,也设法叫别人对他存成见。第三,是教导他珍惜这怜悯,并激起他对这怜悯的渴望。在属灵的事上,人们并不愿意从罪里得医治,不愿放弃自己的罪。所以,若这一点能够得着,就是人愿意“痊愈”,那工作就完成一半了;因为基督乐意医治,只要我们愿意被医治(马太福音8:3)。

4. 这可怜的病人便借机重申自己的苦情,陈明自己处境的悲惨,使他的医治更显荣耀:“先生,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约翰福音5:7)他似乎把基督的问题,当作是责备他不留心、不尽力:“若你真想得医治,早该更抓住机会,早就进到那医治的水里去了。”可怜的人仿佛说:“不是我没有好意愿,而是我没有好朋友,所以至今未得医治。我已经尽了自己所能,却是徒然,因为没有别人帮我。”第一,他并没有想到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得医治之法,也不求别的帮助,只求有人把他放进水里;因此,当基督医治他时,他自己的想象或期待丝毫不能促成这医治,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这样的事。

第二,他抱怨自己没有朋友帮助他:“我没有人,没有朋友向我行这份恩。”照理说,那些已经得医治的人中,总该有人帮他一把;但穷人缺少朋友,原是常有的事,“没有人顾念他们的灵魂”。对病弱之人而言,替他们做事和施舍给他们,同样是真实的慈善;因此穷人也能彼此行善,也本该如此,虽然我们很少见他们这样做,这实在可羞。第三,他哀叹自己的不幸:常常在他将要下去的时候,别人已经先他下去。他离痊愈只差一步,却仍旧病弱。没有人肯说:“你的情况比我更糟,你这次先下去,我等下次。”因为“各人顾自己”这条老规则,实在难以超越。屡次失望之后,他开始绝望,而这正是基督来帮助他的时候;基督乐意在绝境中施恩。请注意,这人提到周围人的冷淡,并没有发怨言,态度非常温和。

我们固然当为最小的善意感恩,也当在最大的轻视下保持忍耐;我们的愤慨即便再有理,我们的言语也应当始终平静。再者,也应称赞他的是,虽然他等候了这么久仍是徒然,他却仍继续躺在池旁,盼望总有一天帮助会来到(哈巴谷书2:3)。5. 我们主耶稣于是只用一句话就医治了他,尽管这人既没有求,也没有想到。这里有:第一,他所说的话:“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约翰福音5:8)其一,他被吩咐起来行走;对一个病弱、且病了很久的人,这命令似乎十分奇怪;但这神圣的话语,正是神圣能力的载体。这话是在命令疾病离去,命令本性刚强;但表达方式却像是在命令这个人自己振作。他必须起来行走,也就是尝试去这样做;就在他尝试的过程中,他便会得着力量。

罪人的归正,就是长期疾病得医治;通常也是借着一句命令的话来成就:“起来,行走;转回,就必存活;要为自己造一个新心。”这话并不比对那病人说“起来行走”更意味着我们若没有神的恩典,尤其是特别的恩典,就能凭自己做到这些。但若他不尝试帮助自己,他便不会得医治,责任也在他;然而这并不表示当他真起来行走时,是靠自己的力量。不,乃是靠基督的能力,因此一切荣耀都当归给基督。请注意,基督并没有叫他起来进到水里去,而是叫他起来行走。基督为我们成就了律法所不能成就的事,也因此把那旧办法搁置了。其二,他被吩咐拿起自己的褥子。第一,为要显明这是完全的医治,而且纯然是神迹;因为他不是渐渐恢复力量,乃是从极度软弱和病弱中,忽然进入最强壮的身体状态,以致能像最有经验的搬运工那样背负重物。

刚才还连翻身都不能的人,下一刻就能扛起自己的褥子。马太福音9:6里那个瘫子被吩咐“回家去”;但这人可能并没有家可回,医院就是他的家,所以这里只叫他起来行走。第二,这是为要宣扬这医治,使其公开;因为那天是安息日,凡在街上担担子的人都会格外惹人注目,人人都会问其缘故,于是关于这神迹的消息便会传开,使神得荣耀。第三,基督要借此见证反对长老的传统;他们把安息日律法的要求扩张过了本意。基督也要表明自己是安息日的主,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安息日作调整,甚至凌驾于律法之上。约书亚和以色列的军队在安息日绕行耶利哥,是因神这样吩咐;照样,这人背起褥子,也是顺服命令。有些情形下,在安息日搬褥子可能成为必要的工作或怜悯的工作;但这里更进一步,这是敬虔的工作,因为它纯粹是为神的荣耀而设计的。

第四,基督也借此试验这病人的信心与顺服。公开背着褥子,他就暴露自己在宗教法庭的责难之下,至少有可能在会堂里受鞭打。如今,他愿意冒这个险来顺服基督吗?是的,他愿意。凡借着基督的话得医治的人,也当受基督的话管治,不论代价为何。第二,这话的功效(约翰福音5:9):有神圣的能力随着这话一同发出,他立刻就痊愈,拿起褥子来走了。其一,他亲自感受到基督话语医治的大能:“立刻就痊愈了。”对这个可怜的瘫子来说,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如此轻省、如此有力、如此能自助,是何等欢喜的惊奇!转眼之间,他仿佛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没有什么事是基督不能做的。其二,他顺服了基督命令的话所显出的能力;他拿起自己的褥子就走了,并不在乎谁因这事责备他,谁因这事威吓他。我们属灵得医治的证据,就是我们起来并行走。

若基督医治了我们属灵的疾病,就让我们往他差遣我们的地方去,也拿起他乐意加给我们的担子,在他面前行走。第五,这个可怜人得医治以后怎样了。这里告诉我们:1. 他与那些看见他在安息日背褥子的犹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因为这医治正是在安息日行的,而且是在逾越节周间落到的安息日,所以是个大日(约翰福音19:31)。基督所做的工,不需要分安息日和平日,因为他总是在做他父的事;但他在那一天行了许多显著的医治,也许是要鼓励教会在守基督徒安息日的时候,盼望从他那里得着那些属灵福分,这些福分正是他神迹医治所预表的。现在这里:第一,犹太人因他在安息日背褥子而与他争论,说这是不合法的(约翰福音5:10)。

经文没有说明他们是有权处罚他的官长,还是只能告发他的普通百姓;不过有一点倒值得称许,就是他们在还不知道他凭什么权柄这样做的时候,对安息日的尊荣还有热心,不能无动于衷地看着它被亵渎,就像尼希米一样(尼希米记13:17)。第二,这人用一个足以支持他的根据,为自己辩护(约翰福音5:11):“我这样做,不是藐视律法和安息日,乃是顺服那一位借着医治我,已经给我无可否认的证明,表明他比律法和安息日都更大。那能行这样神迹使我痊愈的,当然也有权命我拿起我的褥子走;那能胜过自然能力的,也当然能在不触犯律法本质的情形下,凌驾于一条礼仪性的规定之上。那样良善地使我痊愈的,决不会又那样无恩地叫我去犯罪。”基督借着医治另一个瘫子,证明了他有赦罪的权柄;在这里,他证明了他有立法的权柄。

若他的赦免有效,他的命令也同样有效;他的神迹证明这两者都是真的。第三,犹太人进一步追问,是谁给了他这个根据(约翰福音5:12):“那叫你拿起褥子走的是谁?”请注意,他们何等刻意地忽略那些本可以成为他们信基督根据的事。他们一点也不问:“是谁医好了你?”连好奇都没有。他们只是抓住那些似乎可成为控告基督把柄的事:“是谁对你说,拿起你的褥子走?”他们巴不得传唤这病人作证控告那位医生,并出卖他。在他们的问题里,请注意:其一,他们定意只把基督看作“一个人”:“那是什么人?”尽管他给了极有力的证明,他们仍决心绝不承认他是神的儿子。其二,他们也定意把他看作坏人,并且预先认定,无论那命令这人背褥子的能拿出什么神圣委任来,他必定是个犯法的人,因此他们已决定要起诉他。

第四,这个可怜人无法向他们说明他是谁:“那医好的人不知道他是谁。”(约翰福音5:13)其一,基督医治他时,对他而言还是陌生的。也许他听过耶稣的名字,却从未见过他,所以认不出这就是耶稣。请注意,基督常为不认识他的人行许多善事(以赛亚书45:4-5)。他光照我们、坚固我们、使我们苏醒、安慰我们,而我们却“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我们每日借着他的中保职分领受了多少。这人因不认识基督,所以并不能明确地凭信心求他医治;但基督知道他心里的光景,就按着他的需要施恩给他,正如在约翰福音9:36那个瞎子身上所作的一样。我们与神立约、与神相交,其起点与其说在于我们认识他,不如说在于他认识我们。我们认识神,倒不如说是被神所认识(加拉太书4:9)。

其二,当时基督也故意不让人知道自己是谁;因为一行完神迹,他就退去了,在人群中隐藏起来。经文提这件事,也许是为表明:第一,他是怎样退去的,就是退到人群中,不让人分辨出他与普通人有何不同。那“万人之中独一无二”的,常常使自己看起来只是众人中的一个。那些借着服事做出显著贡献的人,有时也会被放到人群中而被忽略。第二,他为什么退去,是因为那里有许多人;他刻意避开两件事:一是那些会因神迹而称赞他、宣扬他的人所给的喝彩;二是那些会因他在安息日行事而责难他、压制他的人所给的非议。那些为神在自己世代积极作工的人,必须预备经过恶名与美名;智慧就在于尽可能避开两者的声音,免得我们因前者而自高,因后者而过分沮丧。基督让这神迹自己为自己说话,也让得医治的人为它辩护。

2. 这人后来再见主耶稣时,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约翰福音5:14)。请注意:第一,基督在哪里遇见了他:在圣殿里,就是公众敬拜的地方。我们参加公共敬拜时,可以期待遇见基督,并加深我们对他的认识。请注意,其一,基督去了圣殿。虽然他有许多仇敌,却仍公开出现,因为在那里他可以为神所设立的制度作见证,也有机会行善。其二,得医治的人也去了圣殿。看起来就在他得医治的那一天,基督在那里找到了他;他立刻就去了。第一,因为他因着自己的病,已长久被拦阻不能去那里。也许他已有三十八年没去过了;所以一旦禁令解除,他的第一次探访就一定是去圣殿,正如希西家在以赛亚书38:22所暗示的:“我能上耶和华的殿,有什么兆头呢?”第二,因为他因康复而有充分理由去那里;他上圣殿,是为感谢神医治了他。

神若曾恢复我们的健康,我们理当以庄重的赞美朝见他(诗篇116:18-19),而且越快越好,因为那时对这怜悯的感受最鲜明。第三,因为他因背着褥子,似乎轻看了安息日,所以他这样做也是要表明自己仍尊重安息日,并在安息日成圣最要紧的一件事上,就是神的公共敬拜上,持守良心。必要与怜悯的工作是许可的;但做完之后,我们仍当去圣殿。第二,基督对他说了什么。基督医治了我们,并不表示他与我们之间的工作就结束了;他现在转而医治这人的灵魂,而且也是借着他的话。

其一,他提醒他记念自己的医治:“你已经痊愈了。”这人自己确已知道自己痊愈了,但基督仍要他留心这件事:“看哪,要认真思想这医治是何等突然、何等奇妙、何等白白、何等容易;要惊叹它,要看并且惊奇;要记住它,让这印象长存,永不失去。”(以赛亚书38:9)其二,他因这事而警戒他不可犯罪:“你既痊愈了,不要再犯罪。”这暗示他的疾病是罪的惩罚;至于是否因某一项特别严重的罪,或只是一般而言因罪而来,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罪确是疾病的成因(诗篇107:17-18)。有人指出,基督对病人中,只有对这个病弱的人,以及另一个类似病症的人(马可福音2:5),特别提到罪。当这些长期疾病持续时,外在行动上的许多罪都被拦阻了;所以当那种身体上的限制除去以后,人更需要警醒。

基督暗示说,那些“痊愈了”的人,就是暂时脱离了罪所带来可感觉之刑罚的人,若神的恩典不把罪的泉源也一并止住,他们就很容易在恐惧和约束过去以后,又回到罪中去。当那只是暂时拦住水流的患难过去以后,水就会恢复原来的流向;所以在蒙了医治的怜悯以后,更当谨慎,免得又回到愚昧中去。我们“痊愈”所脱离的苦楚,既使我们尝到罪的痛楚,就该警告我们不要再犯罪;而我们“痊愈”所赖以成就的怜悯,也成了约束我们不再得罪那医治我们之主的理由。这是每一项护理的声音:去吧,不要再犯罪。这个人开始新生命的光景,看来相当有盼望,因为他在圣殿里;然而基督仍看出有必要给他这个警告。因为人在患病时常常许下许多诺言,刚恢复时会履行一些,但过了一阵子就都忘了。

其三,基督警告他,若再回到先前犯罪的道路,会有什么危险:“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基督知道人的心,知道这人必须借着警吓才能远离罪。三十八年的瘸腿,在人看来已是够厉害的了;但若神已经给了他这样大的拯救,他却仍回到罪中去,那么还有更严重的事会临到他(以斯拉记9:13-14)。他所躺过的医院固然凄惨,但地狱更加凄惨;背道者所受的刑罚,比三十八年的瘸腿更可怕。第六,在基督与这病人这次谈话之后,再看约翰福音5:15-16。1. 这个单纯可怜的人向犹太人报明了基督是谁(约翰福音5:15):他告诉他们,使他痊愈的是耶稣。我们有理由认为,他这样做是为了荣耀基督,也是为了叫犹太人得益;他几乎不会想到,一位既有这么大能力、又有这么大良善的人,竟会有仇敌。

但愿意基督国度兴旺的人,也必须有蛇的智慧,免得热心反而多害少益,也不可把珍珠丢在猪前。2. 犹太人对他的愤怒和仇恨(约翰福音5:16):“因此,犹太人的官长逼迫耶稣。”请看:第一,他们对基督的仇恨是何等荒唐不合理。为什么呢?就因为他叫一个可怜的病人痊愈,减轻了社会的负担;这人很可能一直靠着公共救济生活。就因为他在以色列中行善,他们便逼迫他。第二,他们的仇恨是何等血腥残忍:他们想要杀他;若不是他的血、他的命,就不能满足他们。第三,他们还用一种为安息日热心的外表来粉饰自己;因为他们所谓的罪状就是:他在安息日做了这些事。仿佛只要加上这一个情节,最善良、最神圣的行为都变成污秽,而那位本来最配得称赞的人也因此成了该受惩治的人。

假冒为善的人,常常就是这样,用对敬虔外表的假热心,来遮掩他们对敬虔能力的真实敌意。

Verses 17-30

这里记载了基督因自己被控犯安息日而发表的讲论;看起来,这是他在公会面前受审时,为自己所作的辩护。究竟是在同一天,还是两三天以后,不得而知;很可能就是同一天。请注意。第一,他提出一个教义来为自己在安息日所行的事辩护(约翰福音5:17):“耶稣就对他们说。”这表明有人向他提出了控告;或至少,他们彼此商议要杀他时所说的话(约翰福音5:16),他知道了,于是这样回答:“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在别的场合,面对类似的控告,他曾引用大卫吃陈设饼、祭司献祭宰牲、百姓在安息日饮牲畜等例子来辩护;但这里他更进一步,引用他父的榜样和他自己的神圣权柄,把其他辩词都放在一边,只坚持这一条足以总括一切的理由,正如他在马太福音12:8所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这里他把这话进一步展开。

1. 他主张自己是神的儿子,这已清楚地显在他称神为自己的父上;若是如此,他的圣洁便无可置疑,他的主权便无可争辩,他也就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神的律法作调整。“他们必尊敬这儿子”,因为他是承受万有的。2. 他还主张自己是与神同工的。第一,“我父做事直到如今。”在第四条诫命中,神在第七日停止创造之工,成为我们守这一天为安息日或休息日的根据。但神所停止的,只是那六日中所作的创造之工;此外,他直到如今仍然作工,在安息日和平日都一样,托住并治理万有,借着一般的护理配合自然界一切的运行和作用,为着他自己的荣耀。因此,虽然我们奉命在安息日安息,却并不是被禁止去做那些直接趋向神荣耀的事,正如那人背着褥子,正有这样的意义。第二,“我也做事。”这不仅表明我像父一样,可以在安息日和平日行善;也表明我是在与父一同作工。

神借着基督创造万有,也借着基督托住治理万有(希伯来书1:3)。这样,他所做的一切便都高于一切指责;那样伟大的做工者,必定也是不受辖制的统治者;那成就万事者,就是万有之主,因此也是安息日之主。如今他要特别宣明这方面的权柄,因为不久以后,他还要进一步显明这权柄,就是把守安息日的日子由第七日改为第一日。第二,他这教义所引起的反感(约翰福音5:18):“犹太人就越发想要杀他。”他的辩护反而成了他们定罪的理由,仿佛他为自己辩明,只是把事情弄得更糟。请注意,那些不愿借着基督的话得光照的人,反会因这话恼怒发狂;基督的仇敌最恼恨的,莫过于他宣告自己的权柄(诗篇2:3-5)。他们想杀他:1. 因为他犯了安息日;不管他如何为自己辩护,他们已决定,无论有理无理,都要定他犯安息日的罪。

恶意和嫉妒一旦坐上审判席,理性和公义在法庭上就只能沉默,因为无论说什么,都必然会被推翻。2. 不但如此,他还说神是他的父。于是他们像先前为安息日一样,现在假装为神的尊荣发热心,控告基督犯了大罪,说他使自己与神同等。若他不真是如此,这当然是大罪;这是路西弗的罪:“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现在,第一,他们从他的话中推论出他是神的儿子、神是他的父,这推论本身是正确的;而且这里的“父”是“他自己的父”,是特别属于他的,不像别人的。既然他说自己与父同工,有同样的权柄与能力,他们就知道,这就等于使自己与神同等。正如古人所说:“看哪,犹太人所明白的,亚流派却不明白。”第二,但他们把这当成罪名加在他身上,却是不公义的,因为他本来就是神,与父同等(腓立比书2:6)。

所以基督在回答这项控告时,并没有说他们的推论太勉强,而是直接申明自己的权利,并证明自己在能力和荣耀上确实与神同等。第三,基督在这机会下所发表的讲论,一直延续到本章末了。在约翰福音5:19-47中,他先解释,后证明自己作为中保、作为神与人之间立约全权代表的委任。而他由此应得的尊荣,既不是任何受造物所适宜接受的;他由此托付所要完成的工作,也不是任何受造物所能承担的;因此,他必定是神,与父同等。1. 总体而言:他作为中保,在所做的一切事上都与父合一,父与子在整个救赎计划中彼此完全相通。这段话以庄严的前言开始(约翰福音5:19):“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这位阿们,那真实者,如此说。

这表示他所说的事:第一,极其重大可畏,理当叫人最严肃地留心;第二,极其确定,理当叫人诚实无伪地相信;第三,完全属于神圣启示之事,是基督告诉我们的,不然我们绝不可能知道。关于子与父在工作上的合一,他总括说了两件事。其一,子顺服父(约翰福音5:19):“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主耶稣作为中保,第一,在父的旨意上绝对顺服;他“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这话的意思,就像圣经说“神不能说谎”“不能背乎自己”一样,不是表示他能力上的缺陷,而是表示他真理的完全;照样,基督这样说,是表示他对父旨意的完全献身,以至于他不可能独自另行其是。第二,他密切遵从父的计划;他不能、也不肯做任何不先“看见父做”的事。

没有人能测透神的作为;惟有独生子在父怀里,看见父所做的,亲密地明白父的旨意,永远在眼前有父的计划。他作为中保,在整个救赎工作中所做的一切,都是父在永恒旨意中所设计之事的准确摹本;也就是父在自己永恒筹算中定下救赎计划并为万事安排的那些法则,那些法则既永不被废,也无需更改。基督的工作,就是那伟大原本的副本;正如摩西忠心照着在山上所指示的样式去做,基督也如此忠心。这里用现在时,说“他看见父所做的”,原因与前面说基督在地上时“仍在天上”(约翰福音3:13)、“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一样;因为按他的神性,他那时已经在天上,所以天上所发生的事也都在他眼前。

父在其永恒旨意里所做的,子一直都看见,也始终定睛其上,正如大卫预先论到他说:“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诗篇16:8)第三,然而他在工作上又与父同等;因为“父所做的,无论什么,子也照样做。”他做的是“同样的事”,不是“类似的事”,而是“这些事本身”;并且是“同样地”去做,带着同样的权柄、自由、智慧、能力与果效。父能设立、废止、修改积极性的律法吗?父能管理自然秩序、知道人的内心吗?子也能。因此,中保的能力乃是神圣的能力。其二,父把事交托给子(约翰福音5:20)。请注意:第一,父这样做的原因:“父爱子。”他曾宣告:“这是我的爱子。”他不仅乐意这救赎计划,也对那承担这计划的子有无限的喜悦。基督此时正被人恨恶,是“国民所憎恶的”;但他以此为安慰,因为父爱他。第二,父爱子的具体表现。

1. 他已经向子所显明的:“将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给他看。”父在创造和治理世界上的安排,都显给子看,使子在建立和治理教会时,能够照样行事;而教会的工作本就是创造和护理之工的再现,所以也称为“将来的世界”。2. 他还要向子所显明的:他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也就是要指定、命令他去做。第一,是能力上比医治那病人更大的事;因为他要叫死人复活,并且自己也要从死里复活。疾病靠自然能力与一些手段,或许还能渐渐医好;但死人无论用什么方法、过多久,都绝不可能借自然能力复活。第二,是权柄上比吩咐人安息日背褥子更大的事。他们以为这已经够大胆了;但与他不久后要废除整个礼仪律法、设立新条例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叫你们希奇。”如今他们看他的作为,是藐视和恼怒;但他不久将做一些使他们惊讶的事(路加福音7:16)。许多人因基督的作为而惊奇,使他因此得荣耀,却没有因此而相信,以致自己不能得益。2. 具体而言:他借着列举几项神所独有的作为,证明自己与父同等。这在约翰福音5:21-30中有更详细的展开。他现在所做、将来也要做的,就是神至高主权和司法权所特有的工作,就是审判并执行审判(约翰福音5:22-24,27)。这两者彼此交织,因为关系极其紧密;同样的内容不断重复强调。合起来看,就足以证明基督说自己与神同等,并没有错。第一,请注意,这里怎样论到中保叫死人复活、赐生命的权柄。

其一,他有这样的权柄(约翰福音5:21):“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首先,叫死人复活、赐生命,是神独有的特权;那位最初把生命气息吹进人里,使人成了有灵的活人的,就是这位神(申命记32:39撒母耳记上2:6诗篇68:20罗马书4:17)。神曾借着以利亚和以利沙这样行,也借此证实他们的使命。“从死里复活”从不属于自然界通常的规律,也从不在单靠研究自然能力之人的思想范围内;他们有一个公认的原则恰恰反对它:“存在一旦熄灭,便不能再被点燃。”因此,在雅典,这事被人当作荒谬之谈(使徒行传17:32)。所以,这完全是神圣能力的工作,而我们对它的认识,也完全来自神圣启示。这一点犹太人自己是承认的。

其次,中保也被赋予了这项特权:“他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他乐意叫谁活就叫谁活,在他所定的时候叫谁活就叫谁活。他不像太阳那样按自然必然性使万物苏醒,阳光一照就自然生发;他是作为自由的主来行动,能力的施行操在自己手中,既不受逼迫,也不受拦阻。正如他有这样的能力,也有神所拥有的智慧与主权;他拿着坟墓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不是像仆人那样按命令开关,而是像拿着“大卫钥匙”的主人那样掌管一切(启示录3:7)。绝对君王的权势,在但以理书5:19里就是这样描述的:“他要杀谁,就杀谁;要留谁,就留谁。”这话用在基督身上,丝毫不夸张。其二,他有这样的能力,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第一,父“在自己有生命”是确定无疑的。

他不仅是自有永有、不从任何别的存在而来的那一位(出埃及记3:14),也是主权性的赐生命者;生命以及一切美善都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都从他而来、依靠他。他是受造物的生命泉源,也是万善的源头;是它们存在与福祉的创始者,是永活的神,也是众生之神。第二,同样确定的是,父“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正如父作为创造主,是一切天然生命和美善的根源;照样,子作为救赎主,是一切属灵生命和美善的根源;他之于教会,正如父之于世界(哥林多前书8:6歌罗西书1:19)。恩典之国,以及其中一切生命,都完全而绝对地在救赎主手中,就如护理之国在创造主手中一样。并且正如把存在赐给万物的神是自有永有的,照样把生命赐给人的基督,也曾借着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复活(约翰福音10:18)。其三,他也照着这权柄与能力实际行动。

既然“在自己有生命”,并且“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于是就有两种复活都是借着他大有能力的话而成就,这里都提到了。第一,是现在已经开始的复活(约翰福音5:25),就是人从罪的死里复活,进入公义的生命,借着基督恩典的大能而成就。“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这复活已经开始,并要继续推进;那时“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这显然与约翰福音5:28所说不同;后者是指末后的身体复活。这里没有像那里那样提到坟墓中的死人、所有的人、以及他们出来。

有人认为,这话应验在耶稣所神迹性叫活的人身上,如睚鲁的女儿、寡妇的儿子、拉撒路;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凡基督所叫活的人,都是借着说话使他们活过来:“女孩子,起来;少年人,起来;拉撒路,出来。”而旧约中被叫活的人,则不是借着一句话,而是借着其他动作(列王纪上17:21列王纪下4:34;13:21)。也有人把这话理解为与基督同复活的圣徒;但我们并未读到这些人是听见“神儿子的声音”而复活。可是,我更倾向把这话理解为基督教训的大能,借此使那些“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得着恢复和苏醒(以弗所书2:1)。那“时候”将要来到,就是死了的灵魂借着福音的传讲,并借着从神而来的生命之灵与这传讲同工,而被活过来;并且就在基督在地上的时候,这事已经开始了。

这尤其可以指向外邦人的蒙召;这事被说成如同“从死里得生命”,有些人认为这是以西结书37章异象所预表的,也是在以赛亚书26:19中所预言的:“你的死人要复活。”但它也应当应用于福音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一切奇妙的功效;这样的时刻直到如今仍“现在就是”,也仍不断“将到”,直到所有蒙拣选的人都被有效地呼召。请注意:1. 罪人在属灵上是死的,毫无属灵生命、感觉、力量、动作;他们向神是死的,处境悲惨,却既不觉察自己的悲惨,也无力自救。2. 灵魂归向神,就是从死里复活得生命;一个人开始“向神活着”、开始向神呼吸、向神移动的时候,他才真正开始活。3. 灵魂得着属灵生命,乃是借着“神儿子的声音”;这是靠他的能力成就的,而这能力又借着他的话传递给人。

“死人要听见”,也就是被使得能听见、明白、领受并相信“神儿子的声音”,并且把这声音当作他的声音来听;这样,圣灵就借着这声音赐生命,否则字句只会叫人死。4. 我们若要因基督的声音得生命,就必须听见他的声音;那听见而又留心所听见的人,必要活着。“你们当就近我来,侧耳而听,就必得活。”(以赛亚书55:3)第二,是将来的复活(约翰福音5:28-29)。这段话是这样引入的:“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意思是说,不要因为我所说的前一种复活就觉得难以置信、荒谬不经;因为到末后的时候,你们都要看见一个更明显、更惊人的证明,证实人子的大能与权柄。正如基督自己的复活,被保留作为他个人使命最终、决定性的证明;照样,全人类的复活也被保留作为他借着圣灵所执行之使命同样的证明。

现在请注意:1. 这复活在何时发生:“时候将到。”这件大事已被精确地定在一个时刻。审判并非无限期延后;不是“某一天”再说,而是“他已经定了日子”。“时候将到。”一方面,它“现在还没有到”;这不是约翰福音5:25所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的那一个。那些说“复活的事已过”的人,就大错特错了(提摩太后书2:18)。另一方面,它一定会到;一天比一天更近,已在门口。我们不知道还有多远,但知道它是绝不会落空、也绝不会更改的神圣定旨。2. 谁要复活:“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复活。”从起初以来一切死了的人,以及直到末后将死的一切人,都在其中。先知但以理说“必有多人复活”;基督在这里告诉我们,那“多人”就是“所有的人”。

所有的人都必须站在审判者面前,所以所有的人都必须复活;每一个人,以及每一个人的完整人格,都要复活;每一个灵魂都要回到自己的身体里,每一块骨头都归回自己的骨头。坟墓是死者身体的监狱,把他们拘禁在那里;也是他们的炉火,使他们在那里朽坏(约伯记24:19);然而从复活的角度看,我们也可以称它为床榻,因为他们在那里睡着,直到再被唤醒;又像库房,因为他们被暂时存放,等着将来再被使用。即便那些没有被安放进坟墓的人,也同样要复活;但因为大多数人都进了坟墓,所以基督用“凡在坟墓里的”这一表达。犹太人用“阴间”来指“坟墓”,就是死人的状态;凡在这种状态中的,都要听见。3. 他们如何复活。这里说了两件事。第一,这复活的施行者:“他们要听见他的声音。”意思是,他必使他们听见,正如拉撒路被叫着听见“出来!”一样。

有神圣的大能伴随着这声音,把生命放进他们里面,使他们能顺从这声音。基督自己复活时,并没有听见什么声音,也没有什么话被说出来,因为他是凭自己的能力复活的;但在人类的复活上,我们却读到三种声音(帖撒罗尼迦前书4:16):主必亲自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就是君王的呼喊;有天使长的声音,也许就是基督自己,天使的元帅,或是在他之下统领天军的总司令;又有神的号筒声,就是军中的号角吹起战斗的警报,也是审判者的号角发出法庭的传票。第二,这声音的结果:“他们要出来。”他们要从坟墓里出来,如囚犯从监房中出来;他们要从尘土中起来,抖掉身上的尘土(以赛亚书52:1-2,11)。但这还不是全部;他们要出来,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作为受审的人公开领受自己的判决。

4. 他们复活归于何种结局:按着他们不同的品格,进入不同的福乐或痛苦;按着他们在试炼时期所行的,进入报应的状态。第一,“行善的,复活得生。”他们要再活过来,并且活到永远。请注意:无论人被称为什么名字,或作出何等好听的信仰告白,在大日子里,只有那些真正行善、做神所喜悦又对人有益之事的人,才会安好。身体的复活,对所有真诚、恒久行善的人来说,就是复活得生命,而且也仅对这样的人如此。他们不仅像蒙赦免的罪犯那样被公开宣告无罪,保住性命;他们还要被接纳进入神的同在,而那同在就是生命,并且比生命更美。他们要被完全的安慰所环绕。活着,就是幸福;他们将被提升到永不再惧怕死亡的境地。这才是真正的生命,在那里,必朽坏的完全被吞灭。第二,“作恶的,复活定罪。”他们要再活过来,却是永远地向死而活。

法利赛人以为复活只属于义人;但基督在这里纠正了这种错误。请注意:无论作恶的人如何自称,在审判之日,他们都要按恶人受待。对于那些未曾借着悔改推翻自己恶行的人,复活将成为“定罪的复活”。他们要出来,公开被定为悖逆神的人,公开被判处永远的刑罚;先是宣判,接着立刻执行,毫无缓刑。这样的,就是那复活。第二,请注意,这里怎样论到中保执行审判的权柄(约翰福音5:22-24,27)。他既有全能的权柄,也有至高的司法权;还有谁比那生命之父和生命之源更适合主持来世的大事呢?这里有:其一,基督被委任作审判官。

这一点在这里说了两次:一次是约翰福音5:22,“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另一次是约翰福音5:27,“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第一,“父不审判什么人”;这并不是说父放弃了治理,而是说他乐意借着耶稣基督来治理,因此人不是直接落在与神打交道的恐惧之下,而是可以安慰地借着中保来到神面前。神既造了我们,本可按陶匠待泥土那样任意处置我们;但他并不利用这一点,而是“用人的绳索”牵引我们。第二,他不按“无罪之约”来决定我们永远的光景,也不抓住我们违背这约的罪来向我们追讨。既然中保已经承担代替性的满足,这事便被交给他处理;神也乐意重新与人立约,不再按创造主的律法,而是按救赎主的恩典。

第二,父“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立他为“万有的主”(使徒行传10:36罗马书14:9),如同约瑟在埃及一样(创世记41:40)。诗篇72:1以赛亚书11:3-4耶利米书23:5弥迦书5:1-4诗篇67:4、96:13、98:9都曾预言此事。审判之事全交给了我们的主耶稣,因为:1. 他受托管理护理之国,是“教会全体之首,也为万有之首”(以弗所书1:22),又是各人的头(哥林多前书11:3);万有也都是靠他而立(歌罗西书1:17)。2. 他有权直接制定约束良心的律法。如今“我告诉你们”成了天国法规的形式。如今一切有效的法令,都是由主耶稣颁行,带着他的权柄。3. 他被授权制定并确立新约的条款,拟定神人与人之间和平协议的内容;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并把赐永生的权柄交给了他。

生命册是羔羊的生命册;我们是站立或跌倒,都以他的裁决为准。4. 他受命继续并完成与黑暗权势的战争,要赶逐并审判这世界的王(约翰福音12:31)。他不仅受命“审判”,也受命“争战”(启示录19:11)。凡愿意为神攻击撒但的人,都必须在他的旗帜下入伍。5. 他被立为大日审判唯一的执行者。古代教父一般都把这些话理解为他司法权“加冕的一击”。最终而普世的审判交给了人子;那审判台是他的,是“基督的审判台”;那随从也是他的,是“他有大能的使者”;他要审理案件,并宣告判决(使徒行传17:31)。第三,父“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约翰福音5:27)。请注意:1. 我们救赎主所得的是怎样的权柄:是“执行审判的权柄”。他不但有立法权和审判权,也有执行权。

这里这措辞尤其是用在定罪的审判上(犹大书1:15),就是向众人“施行审判”,等同于他“报应那不认识神的人”(帖撒罗尼迦后书1:8)。悔改不彻底之罪人的灭亡,是出于基督的手;那位向他们执行审判的,就是曾愿意为他们成就救恩的那一位,因此这样的判决毫无可驳;而且对于救赎主的判决,没有任何补救。连“救恩”本身,也不能拯救那被“救主”定罪的人;因此,他们的灭亡是无可挽回的。2. 这权柄从何而来:是父“赐给”他的。基督作为中保的权柄,是受托的、由父而来的;他是父的代表,是主所膏立的基督。所有这些都极大地归荣耀于基督,洗清他自称与神同等时所背的亵渎之名;也极大地安慰一切信徒,使他们可以满有把握,把自己的一切都交托在这样一双手里。其二,这项委任被赐给他的理由。审判全交给他,有两个原因。

第一,因为他是“人子”。这含有三层意思:1. 说明他的降卑和恩慈的俯就。人本是虫,人子更是虫;然而救赎主正是取了这样的性情、这样的称号,来成就爱的旨意;他降卑到如此低微的地步,甘心承受一切相关的羞辱,因为这是他父的旨意。作为这奇妙顺服的报偿,神就这样尊荣了他。因为他甘愿作“人子”,所以父使他成为“万有的主”(腓立比书2:8-9)。2. 表明他与我们有亲缘和联合。父把世人的治理交给他,因为既然他是“人子”,就与那些在他治理之下的人有同样的性情,因此作为审判官更无可反对,也更容易被接受。“他们的君王必是出于他们中间。”(耶利米书30:21)律法中“要从你弟兄中立一人治理你”(申命记17:15)这一规定,也正是这事的预表。3. 表明他就是应许中的弥赛亚。

在那著名关于他国度和荣耀的异象里(但以理书7:13-14),他被称为“人子”;诗篇8:4-6也说:“你叫人子管理你手所造的。”他是弥赛亚,因此被赋予这一切权柄。犹太人通常称基督为“大卫的子孙”;但基督自己更常称自己为“人子”。这称号更显谦卑,也说明他是一位王和救主,不单是犹太民族的,更是整个人类的。第二,为叫众人都尊敬子(约翰福音5:23)。尊荣耶稣基督,在这里既被说成是神伟大的目的,也被说成是人的重大本分。子原是要荣耀父,因此父也定意要荣耀子(约翰福音12:32);既然神要子受尊荣,那么凡认识子的人,就都有责任尊荣他。

请注意:1. 我们当怎样尊敬主耶稣:“我们必须尊敬子。”我们当看他是当受尊荣的,一方面因他自己里面那超越的完美和卓越,另一方面因他与我们之间的关系;并且当按此来努力归尊荣给他。我们必须承认他是主,并且敬拜他;要尊荣那位曾为我们受羞辱的。2. 这种尊荣的程度:“如同尊敬父一样。”这就预设我们本来就有责任尊敬父,因为启示宗教是建立在自然宗教之上的;而基督教又指引我们尊敬子,并且是用神圣的尊荣来尊敬他。我们当以尊敬创造主同样的尊荣,来尊敬救赎主。可见,他使自己与神同等,绝非亵渎;反倒是我们若不如此看他,才是对他最大的冒犯。

基督教信仰的真理和律法,在它们被启示的范围内,与自然宗教的真理和律法一样圣洁、尊贵,也理当同样被尊重;因为我们对基督这位赐我们属灵生命的主,和对创造主一样负有义务;我们对救赎主恩典的依赖,也像对创造主护理的依赖一样必不可少,这已足以成为这条律例的根据:要像尊敬父一样尊敬子。为使这律例更有力量,经文又加上一句:“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有些人自称尊敬创造主,对他讲得很恭敬,却轻看救赎主,对他说得很轻蔑;这样的人应当知道,父与子的尊荣和利益是如此不可分割、彼此交织,以致凡羞辱子的人,父绝不把他看作尊敬自己。请注意:1. 对主耶稣的侮辱,会直接反映到神自己身上,并且在天庭里也必如此被看待。

子既然把一切落在父身上的辱骂都揽在自己身上(罗马书15:3),父也同样维护子的尊荣,把打在子身上的看作打在自己身上。2.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子是父所差遣、所委任的。侮辱使者,就是侮辱差遣他的君王。反过来说,那真正尊敬子的,也同样尊敬父(腓立比书2:11)。其三,子执行这委任时所遵循的规则,大概就是约翰福音5:24所说的:“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这里包含了整个福音的总纲;前面的“实实在在”是要我们对极其重大的事认真留心,对极其确定的事诚实相信。意思仿佛是说:“我这位一切审判都交在我手中的,我这位口里有神圣判决的,把基督徒的品格和宪章都告诉你们。”第一,基督徒的品格:就是“听我的话,又信差我来者”。作一个真正的基督徒:1. 是听基督的话。

不仅是处在听见的范围内,而是要留心听,像学生听老师的教导;也要顺从听,像仆人听主人的吩咐。我们必须听并且顺服,把基督的福音当作信心与行为固定的准则。2. 是信那差他来的父。因为基督的目的,是把我们带到神面前;神既是一切恩典最初的源头,也是信心最后的对象。基督是我们的道路,神是我们的安息。我们当信神,乃是信那位“差遣”耶稣基督的神;神借着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所显出来的荣耀”(哥林多后书4:6)向我们推荐自己,叫我们信他、爱他,认他是“他的父,也是我们的父”。第二,基督徒的宪章,凡真正的基督徒都与之有份。看看我们借着基督得了什么。1. 一纸赦免的宪章:“不至于定罪。”福音的恩典,是对律法咒诅的完全释放。

信徒不仅永远不在定罪之下,而且现在也“不至于定罪”,不进入定罪的危险(罗马书8:1),甚至“不进入审判”,连被传讯受审都不必。2. 一纸权利的宪章:“已经出死入生。”他已经得着现今属灵生命中的福分,也有将来永生中的福分。头一个约的条文是:“你这样行,就必因此活着。”如今基督竟有权把同样的福分,就是生命,赐给“听他话的人”,正如从前是向“遵守旧律法的人”所提出的那样;这就证明他与父同等。所以,当我们已经不能靠“行而活”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把灵魂安然托付在“听而活、信而活”这话上(约翰福音17:2)。其四,他照着这委任施行审判的公义(约翰福音5:30)。“审判的事既全交给他”,我们自然会问:他如何执行?

他在这里回答:“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基督一切治理的作为,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完全合乎公义的法则(箴言8:8)。救赎主任何决定,都无可指摘;因此,他所定的律例不需废止,他所发的判决也无从上诉。他的审判必然公义,因为:第一,有父的智慧指引。“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正如前面所说,“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这里则说,他不能做什么,惟有听见父所说的,才如此审判。1. 他是从父隐藏而永恒的旨意中“听见”,然后如此审判。若我们想知道,自己与神打交道时,究竟该依靠什么,就当“听基督的话”。我们不必潜入那些不属于我们的神圣奥秘,只要留心基督治理与审判中所启示出来的话,就足够给我们一条绝无错误的引导;因为基督所判定的,正是父所命定之事的精确副本。

2. 他也是从旧约公开的记录中“听见”。基督在整个职分执行过程中,都留心圣经,并以遵行、成全圣经为自己的工作:“经上记着说。”这样,他也教导我们,不要“凭自己”做什么,而是“照着从神的话所听见的”来判断事物,并据此行事。第二,有父的旨意指引。“我的审判是公义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这并不是说基督的意思与父的意思彼此对立,像我们里面肉体与圣灵相争一样;而是说:1. 基督作为人,也有无罪的人性所带来的自然情感,有对痛苦与快乐的感觉,有爱生恶死的倾向;然而他“不求自己的喜悦”,当他要继续走上自己的使命时,并不与这些情感商量,也不受其支配,乃是完全安息在父的旨意中。

2. 他作为中保所做的一切,不是出于自己某种特别、独立的意图和打算;他真正所追求的,不是为自己的意思,而是受父的旨意和父在自己里面所定之旨意的引导。我们的救主在一切场合,都是这样把自己交托给父,也按此来约束自己。

Verses 31-47

在这些经文中,我们的主耶稣证明并确认了他所提出的委任,表明他确实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第一,他先搁下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见证(约翰福音5:31):“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这并不是说他的见证本身不真实,因为约翰福音8:14明明表明它绝对真实;而是说,照着人与人之间通常审断的规则,你们不会把它当作法律上有效的证明,也不会容许它作为证据。现在,这有两方面的意义。1. 它显出世人的不可靠和缺乏诚实。我们简直可以冷静地说出大卫一时仓促所说的话:“人人都是说谎的。”否则,人们就不会普遍认定,一个人为自己作见证,总是可疑、不足凭信;这说明自爱往往比爱真理更强。2. 但这也更反衬出神儿子的尊荣,表明他奇妙的俯就。

虽然他是“诚信真实的见证者”,本身就是真理,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尊荣、凭自己单独的见证要求人信服;然而他却乐意放弃这特权,为了坚固我们的信心,把自己交托给各种印证者,使我们可以得着充分的满足。第二,他提出别的见证人来为他作证,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1. 父自己为他作见证(约翰福音5:32):“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认为这里指的是父神,因为在约翰福音8:18,基督把父的见证与自己的见证并列:“为我作见证的有我,还有差我来的父。”请注意:第一,父加在他使命上的印记:父“为我作见证”。这不仅指曾有天上的声音,也指如今父借着与我同在的种种凭据,仍持续为我作见证。由此可见,神会为谁作见证:其一,为他所差遣、所使用的人作见证;他既给委任,也给凭据。其二,为那些见证他的人作见证;基督正是如此。

神必认同并尊荣那些认同并尊荣他的人。其三,为那些不肯自己为自己作见证的人作见证;基督也是这样。神必看顾那些自卑、不求自己荣耀的人,使他们不至于因此吃亏。第二,基督对这见证的把握:“我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也就是说,我十分确定自己有神圣的使命,对此毫不怀疑;这是他在自己里面有见证。魔鬼曾试探他,叫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神的儿子;但他从未屈从。2. 施洗约翰也为基督作见证(约翰福音5:33及下文)。约翰来,就是“为光作见证”(约翰福音1:7);他的职分,是为基督预备道路,把人引向他:“看哪,神的羔羊。”现在,约翰的见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这是庄严而公开的见证:“你们曾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去”,这就给了他机会,把自己要说的话公开发表出来;这不是民间闲谈,而是一种带有司法性质的见证。

第二,这是真实的见证:“他为真理作见证。”见证人本来就当如此,讲全备的真理,只讲真理。基督并不说“他为我作见证”,尽管众人都知道事实如此;而是像一个诚实人那样说:“他为真理作见证。”约翰公认是圣洁良善的人,对世界十分死,对神圣之事极为熟悉;人根本无法想象,如果事情并非如此、如果他心里没有把握,他竟会捏造出有关基督的那样一套见证。接着,基督对约翰的见证又补充了两点。其一,这是“多余的证据”,并不是他本身必须依赖的(约翰福音5:34):“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虽然基督愿意引用约翰的见证,但他先声明,这绝不应被理解为削弱他自足的尊荣。基督不需要介绍信,不需要推荐书,也不需要证明书;他自己的价值与卓越,就是最足够的证明。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引用约翰的见证呢?

因为“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他在整篇讲论中的目的,不是救自己的命,而是救别人的灵魂;他引用约翰的见证,是因为约翰原是“你们自己人中的一个”,所以仍可盼望他们会听他。请注意:第一,基督盼望并设计的,甚至包括他仇敌和逼迫者的得救。第二,基督的话是救恩通常的媒介。第三,基督在他的话中体恤我们的软弱,屈就我们的接受能力;他所顾念的,不只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君王说什么才合宜,也顾念我们能承担什么、什么最能使我们得益。

其二,这也是“就人而论的见证”,因为施洗约翰本是他们所尊重的人(约翰福音5:35):“他是你们中间点着而照明的灯。”第一,施洗约翰的品格:“他是点着的明灯。”基督常常尊重地谈论约翰;如今约翰在监里,正笼罩在乌云之下,但基督仍把当得的赞誉给他;我们也应当如此,对一切忠心服事神的人都乐意给出应有的称赞。1. 他是“灯”,不是“真光”本身;那真光是基督,而约翰只是灯台上的灯,是派生的、从属的光。他的职分是把弥赛亚将到的信息照进黑暗的世界,对基督而言,约翰如同晨星。2. 他是“点着”的灯,这表示他的真诚。画出来的火可以有光,却不会燃烧;真正燃烧的才是真火。这也表示他的积极、热心和火热,他在爱神和爱人灵魂上如火一般;火总是在自己里面或在别物上不断运作,善良的传道人也是如此。

3. 他又是“照明”的灯,这或者指他榜样性的生活,我们的光也当如此照在人前(马太福音5:16);或者指他显著而广泛的影响。他在众人眼中是显赫的;虽然他喜欢隐居,住在旷野,但他的教训、洗礼和生活使他格外显著,吸引了全国的目光。第二,百姓对他的感情:“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1. 他们在约翰出现时,曾有一阵激动的热情。“你们情愿”就是说,你们乐意在他的光中欢喜踊跃;你们因国中有这样一位人物而感到很得意,觉得这是国家的荣耀;你们愿意围着这盏灯欢腾,像孩子围着篝火跳舞一般。2. 但这热情不过是暂时的,很快就过去了:“你们不过暂时喜欢他。”就像小孩子一时喜欢新鲜事物一样;你们对约翰的好感只持续了一会儿,很快就厌烦了他的职事,说他是被鬼附的;如今他在监里,你们也就不再理会他了。

请注意,许多人起初看似被福音触动、喜欢福音,后来却藐视并拒绝它;那些起初积极高调的信徒,很常见的结局就是冷淡退后。这些人曾因约翰的光而高兴,却从未在那光中行走,所以也就不能持守;他们就像撒在石头地上的种子。希律喜欢约翰的时候,百姓也追捧他;等约翰失了希律的欢心,也就同时失去他们的欢心了。有人把“你们情愿暂时”理解为他们出于现实目的来捧约翰:他们欢迎他,是希望借着他的影响力、在他的名号遮蔽下,摆脱罗马轭,恢复国家在政治上的自由和荣耀。现在,第一,基督提到他们从前尊重约翰,为的是定他们如今敌挡自己的罪,因为约翰曾为基督作见证。若他们继续照理该有的那样尊崇约翰,他们就会拥抱基督。第二,他提到他们后来不再尊重约翰,也是为表明神如今把约翰的职事从他们那里夺去,把这盏灯放在斗底下,是公义的。

3. 基督自己的工作也为他作见证(约翰福音5:36):“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若我们相信像约翰这样“从神差来的人”的见证,那么神自己直接所作、并非借人职事所发出的见证,就更大了(约翰一书5:9)。请注意,虽然约翰的见证在说服力和分量上都较次,主却仍乐意使用它。凡是对坚固我们信心有帮助的支持,我们都应当乐意接受,即便这些支持未必达到演绎证明的程度;我们不可因为有别的见证更为决定性,就把这些见证一概贬低。我们都需要。这更大的见证,就是“父交给我成全之工”的见证。也就是说:第一,总的来看,是他整个一生和职事的过程,即把神和神的旨意向我们启示出来,在人中间建立他的国,改革世界,毁坏撒但的国,恢复堕落的人回到起初的纯洁与福乐,并把爱神与彼此相爱的心广泛浇灌在人心里。

那一切工作,当他临死时说“成了”时,就都包括在内了;从始至终,全都是“配得神的工作”。他所说所做的一切,都带着圣洁和属天的性质,且有一种神圣的纯洁、能力与恩典在其中发光,极充分地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第二,特别来说,他为证明自己神圣使命所行的神迹,也都为他作见证。关于这些神迹,这里说:1. 这些工作是父“赐给”他的,就是说,父既委派他去行,也赋予他能力去行;因为他作为中保,无论使命还是能力,都是从父那里领受的。2. 这些工作是赐给他“成全”的。他必须完成神早已借着预知和旨意所定要成就的一切奇事;而他完成这些,便证明他有神圣的能力,因为“神所作的工,本为完全”。3. 这些工作“为我作见证”,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也证明他关于自己的宣告是真实的(希伯来书2:4使徒行传2:22)。

这“父差他来”乃是像父差儿子来承受产业,并非像主人差仆人去办事。若神没有差他,就必不为他背书,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借着所赐给他的工作给他印证;因为创造世界的神,绝不会成为欺骗世界的神。4. 他又更充分地提出父为他作的见证(约翰福音5:37):“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君王通常不会亲自跟在使者后面,口头替他证实使命;但神却乐意亲自借着天上的声音,在基督受洗时为他的儿子作见证(马太福音3:17):“这是我的使者”,更是说:“这是我的爱子。”犹太人把“天上的声音”看作神启示心意的一种方式;神正是以这种方式,公开而庄重地认了基督,并且后来又重复了这一见证(马太福音17:5)。请注意:第一,神所差遣的人,他必为其作见证;他既给委任,就绝不会不盖印。

那位从未“不给自己留下见证”的神(使徒行传14:17),也绝不会不给那些奉他差遣去办事的仆人留下见证。第二,凡神要求人相信的,他必定赐下足够的证据;关于基督,他已如此行。神所要为基督作的见证,主要是这一点:就是我们所冒犯的那位神,乐意接受基督作中保。如今,就这一点而言,神已经亲自给了我们充分的满足,而且也只有他最适合作这见证;他宣告自己在子里面得了满足。若我们也在子里面得满足,这件事就成了。现在,人也许会问:如果神自己如此为基督作见证,为什么犹太民族和他们的首领却没有普遍接受他呢?基督在这里回答说,这并不奇怪,他们的不信也丝毫不削弱他的可信,因为有两个原因。

第一,因为他们并不熟悉神这样特别的启示,也不熟悉神的旨意:“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他们虽然自称与神有关系,实际上对神的无知,却像我们对一个从未见过、从未听过的人一样。仿佛基督在说:“我还跟你们讲神为我作见证做什么呢?你们根本不认识他,也没有与他相交。”请注意,不认识神,正是人拒绝接受神为他儿子所作之见证的真正原因。若人对自然宗教有正确的理解,就会看出基督教中有何等奇妙的相称之处,从而大大使自己的心倾向于接受它。也有人这样解释:“父借着一个声音和圣灵如鸽子降临为我作见证,这种事是你们从来没见过、没听过的;然而为了我,竟有这样的声音和显现。

其实,若你们仔细留心施洗约翰的职事,你们本来也可以听见那声音、看见那显现;可是因为你们轻看约翰,就错过了那项见证。”第二,因为他们对神借通常方式所赐的启示,也没有真正受其感动:“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约翰福音5:38)他们手中有旧约圣经;难道这些不能使他们预备好接受基督吗?可以,只要这些经文在他们身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第一,神的话并不在他们里面;它只是在他们中间、在他们国中、在他们手上,却不在他们心里;没有在他们灵魂中掌权,只是在他们眼前发光、耳边作响。神的圣言既然“交托”给了他们(罗马书3:2),但若这些圣言并没有在他们里面“发号施令”,那又有什么益处呢?若它真在他们里面,他们就会欣然接受基督。第二,神的话也没有“常存在”他们里面。

许多人让神的话进到里面,也暂时受到一些感动;但那话却不“常在”他们里面,它并不常住,像主人住在自己家中,而只是偶尔经过,像寄居的旅客。若神的话“常在”我们里面,我们若借着常常默想与它相交,在每一个场合都向它请教,又在生活中顺服它,那么我们就会欣然接受父为基督所作的见证(约翰福音7:17)。但他们“没有神的道常存在心里”,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呢?就从这一点看出来:“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旧约中关于基督有那样多的话,指明人应当在何时何地等候他,也因此本应使人更容易认出他;若他们认真看待这些话,就不可能避开基督确是神所差者这一结论。可见,他们不信基督,正是神的话没有常存在他们里面的明证。

请注意,神的道、神的灵、神的恩典是否住在我们里面,最好借其果效来衡量,尤其要看我们是否接受神所差来的:无论是他所发的命令、所差的使者、所安排的护理,尤其是他所差来的基督。5. 他最后所呼召的见证人,是旧约圣经;圣经为他作见证,他也诉诸于圣经(约翰福音5:39及下文):“你们查考圣经。”这话可以有两种读法。其一,可以译作“你们查考圣经”,并且这是好的;你们在会堂里天天诵读,你们有拉比、教师和文士,把钻研和评论圣经当作自己的工作。犹太人常夸耀希列时代经学何等兴盛;希列大约在基督出生后十二年去世,而当时一些公会成员还被称为他们智慧的华彩、律法的荣耀。基督也承认他们的确查考圣经;但他们查考,为的是寻求自己的荣耀。

“你们查考圣经,因此若不是故意瞎眼,就应当信我。”请注意,人完全可能在圣经字句上极其勤奋,却仍对其中的能力和影响全然陌生。其二,也可以照我们常见的译法理解为命令:“你们当查考圣经。”首先,这是对他们的一种申诉:你们自称接受并相信圣经;好,那么我就与你们把争点放在这里,让圣经来作裁判,只要你们不是停留在字句外壳上,而是真正深入查考。请注意,当人诉诸圣经时,就必须认真查考。要查考整本圣经,把一处与另一处相比较,用一处解释另一处;也要查考个别经文到底,不只看它表面上似乎说什么,而要看它实在说什么。其次,这也是对我们的劝勉,甚至是对所有基督徒的命令:要查考圣经。请注意,凡想“寻见基督”的人,都必须“查考圣经”;不仅是读、听,更要查考。这包括:1. 在寻求上的殷勤、劳苦、学习和专心。

2. 有渴望、有目标地去寻见。我们读经、研经时,必须瞄准属灵的益处与长进,常常问自己:“我现在在寻找什么?”我们查考应当像寻找隐藏的珍宝(箴言2:4),像人下矿淘金银、潜水寻珍珠一样(约伯记28:1-11)。这正是庇哩亚人之所以尊贵的地方(使徒行传17:11)。现在,在查考圣经时,我们的眼目应当注视两件事:天堂是我们的终点,基督是我们的道路。第一,我们当为着天堂而查考圣经,因为这是我们的重大目标:“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圣经向我们保证,有一个永恒的境地摆在前面,并且把那永恒境地中的永生提供给我们;圣经里有描绘它的图册,有转让它的宪章,有通往它道路上的指引,也有我们盼望得它所立的根基;而且我们确信在那里能寻见它,所以这实在值得我们去查考。

但基督对犹太人只是说:“你们以为”圣经里有永生;因为他们虽然仍持守永生的信念和盼望,也把对此的期待建立在圣经之上,但他们错在以为单凭读经、研经本身就能得到永生。他们中间有一句通俗却败坏的话:“有律法之言的人,就有永生。”他们以为只要能背诵、甚至机械记忆一些长老传统指定的经文,就稳得天堂了。正如他们把“那些不懂律法的平民”视为被咒诅的人(约翰福音7:49),他们也就断定“有学问的人”必然蒙福。第二,我们当为着基督而查考圣经,因为他是通向这终点的那条又新又活的路。“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请注意:其一,圣经,甚至旧约圣经,也都为基督作见证;神借着圣经为他作见证。基督的灵在众先知里面,预先证明了他的事(彼得前书1:11),包括神关于他的旨意、应许以及预告。

犹太人很清楚旧约是为弥赛亚作见证的,他们对那些指向弥赛亚的经文也很讲究;然而在把这些经文应用到基督身上时,却极其疏忽,错得可怜。其二,因此,我们必须查考圣经;也可以盼望在这样的查考中寻见永生,因为圣经是为基督作见证的;而“认识他,就是永生”(参约翰一书5:11)。基督就是藏在圣经田地里的宝贝,是那些井中的水,是那些乳房中的奶。接着,基督借这个见证责备他们的不信和邪恶,特别表现在四方面。第一,他们忽视他和他的教训(约翰福音5:40):“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你们查考圣经,也信众先知;你们本来不得不看见先知是为我作见证的;然而你们却不肯来到我这里,就是那经文所引导你们来的对象。可见,他们与基督疏离,问题不主要在理智,而在意志。这是一种带着叹息的控诉:基督把生命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却不接受。

请注意:1. 可怜的灵魂在耶稣基督那里是有生命可得的;我们可以得着赦罪的生命、恩典的生命、安慰的生命、荣耀的生命。生命是我们存在的完善,也包含一切幸福;基督就是我们的生命。2. 凡想得着这生命的人,必须来到耶稣基督这里;我们是借着“来”而得着生命的。这包括理智上同意基督的教训、接受关于他的见证;也包括意志上同意他的治理和恩典;并且会在情感和行动上产生与之相称的顺服。3. 罪人之所以死亡,唯一的原因是他们“不肯”到基督这里来得生命和幸福;不是因为他们“不能”,而是因为他们“不肯”。他们既不愿接受那所赐的生命,因为它是属灵的、属天的;也不愿同意它所附带的条件;又不肯按神所指定的方法去使用蒙恩之道。他们不愿得医治,因为他们不愿顺从医治的办法。

4. 罪人拒绝恩典之邀的任性和顽梗,使主耶稣大大忧伤,也是他在此所抱怨的。至于约翰福音5:41“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则是插入的一句话,为的是预防一种反对意见,免得有人以为他是在寻求自己的荣耀,借着要求众人都来到他这里、称赞他,而让自己成了一个党派的领袖。请注意:其一,他并不贪图,也不追求人的喝彩;他丝毫不爱肉体的犹太人所期待的那种属世荣华。他吩咐那些被医治的人不要宣扬自己,又退开那些要拥戴他作王的人。其二,他事实上也没有得到人的喝彩;他从人那里所得的,不是荣耀,反而是许多羞辱和藐视,因为他使自己毫无名声。其三,他也不需要人的喝彩;那对一位被神众使者敬拜的主毫无增益。他之所以看重人尊荣他,只是在这件事合乎父的旨意,并且有益于那些尊荣他的人,因为他们在尊荣他的时候,会从他那里得着更大的尊荣。

第二,他们里面没有对神的爱(约翰福音5:42):“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为什么我会惊讶你们不来就我呢?因为你们连自然宗教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爱神,都没有。请注意,人轻看基督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爱神;若我们真爱神,就一定会爱那位是神真像的,也会赶紧到那位使我们恢复与神和好的主那里去。前面他在约翰福音5:37指责他们不认识神;这里又指责他们不爱神。因此,人不爱神,就是因为他们不渴慕认识神。请注意:其一,他所控告他们的罪是:“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他们自称非常爱神,以为自己对律法、圣殿和安息日的热心,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但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神的爱。请注意,许多人对信仰作出很大的宣称,却因忽视基督、藐视他的命令,而显明自己里面没有神的爱;他们恨恶他的圣洁,也轻看他的良善。

再者,神所悦纳的,是“在我们里面”的爱,是那安放在心中的爱,是在那里活泼有力运作的原则,是那浇灌在心里的爱(罗马书5:5)。其二,这控告的证据,在于基督亲自认识他们;他是察看人心的(启示录2:23),知道人里面所存的:“我知道你们。”基督看透我们一切伪装,也能对我们每一个人说:“我认识你。”1. 基督比人的邻舍更认识人。百姓以为文士和法利赛人都是很虔诚的好人;但基督知道他们里面并没有神的爱。2. 基督比人自己更认识自己。这些犹太人自我感觉很好,但基督知道他们里面何等败坏,尽管他们外表很有样子。我们可以欺骗自己,却骗不过他。3. 基督认识那些不认识他、也不肯认识他的人;那些刻意转眼不看他的人,他却仍注视着他们,并按他们真正的名字来称呼他们。

第三,他们乐于接纳假基督和假先知,却固执地抗拒真正的弥赛亚(约翰福音5:43):“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这真该叫天惊愕(耶利米书2:12-13);因为“我的百姓做了两件恶事”,而且是极大的恶事。其一,他们离弃了活水的泉源,因为他们不肯接纳奉父的名而来、领受父的差遣、凡事只求父荣耀的基督。其二,他们为自己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因为他们会去听从每一个自立门户、奉自己名而来的人。他们离弃自己的怜悯,本已够坏;更坏的是,他们竟为了虚谎的虚空之物而如此。请注意:1. 凡奉自己名来的,都是假先知;他们不是被差遣的,却自行奔跑,只为自己设立。2. 那些不因爱真理而接受真道的人,神公义地任凭他们被假先知欺骗(帖撒罗尼迦后书2:10-11)。

敌基督的错谬,是那些不顺服基督教训之人的公义刑罚。人若闭眼不看真光,就会在神的审判下被交给无穷地追逐假光,被各样鬼火引偏。3. 许多人有一种极其愚妄的情况:一方面厌烦古老真理,另一方面却迷恋新起谬误;他们厌弃吗哪,同时却又以灰尘为食。犹太人拒绝基督和他的福音之后,各样“假基督”和“假先知”(马太福音24:24)不断搅扰他们,而他们轻易跟从这些人的倾向,也导致了那些加速其毁灭的动乱和叛乱。第四,他们又被控告有骄傲、虚荣,以及由此产生的不信(约翰福音5:44)。基督严厉责备了他们的不信之后,像一位有智慧的医生一样,进一步追查病根,把斧子放在树根上。他们所以轻看并贬低基督,是因为他们过分欣赏、过分高估自己。这里有三点。其一,他们追逐属世的荣耀。

基督轻看这种荣耀(约翰福音5:41);他们却把心放在上面:“你们互相受荣耀。”意思是,你们盼望有一位弥赛亚,带着外在的荣华出现,并且你们向他所期待的,也是属世的荣耀。“你们互相受荣耀”包括:1. 你们渴望得荣耀,把这当作自己一切行为的目标。2. 你们把荣耀给别人、称赞别人,不过是为了别人也回报你们、称赞你们。“彼此求、彼此给。”骄傲人的手段,就是把荣耀抛给别人,只为让它反弹回自己身上。3. 你们很小心地把一切荣耀保留在自己中间,只限于你们自己的圈子,好像一切可敬的事都被你们垄断了。4. 别人对你们表示的尊重,你们都自己收下,却不转归给神,正如希律那样。把人和人的意见偶像化,又渴望被人偶像化、渴望得人的喝彩,这些偶像崇拜,和基督教是一样直接相冲突的。

其二,他们忽略了属灵的荣耀,这里称为“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这种荣耀,他们既不寻求,也不在意。请注意:1. 真实的荣耀,是“从神来的荣耀”,这才是真实而长存的荣耀;凡被神纳入圣约、与神交通的人,才是真有荣耀的人。2. 众圣徒都有这种荣耀。凡信基督的人,都借着他领受从神来的荣耀。神并不偏待人;凡他赐恩典的地方,他也必赐荣耀。3. 我们必须寻求这种从神来的荣耀;必须以它为目标,为它而行动,不以任何低于它的东西为满足(罗马书2:29);我们当把它看作自己的赏赐,正如法利赛人把人的称赞当作赏赐一样。4. 那些不肯到基督这里来的人,以及那些追逐属世荣耀的人,都显明他们并不寻求从神来的荣耀;这正是他们的愚昧与败坏。其三,这种心态怎样影响了他们的不信。

“你们这样的人,怎能信呢?”请注意:1. 信的困难出自我们自己和我们自身的败坏;是我们自己把这工作弄得艰难,然后又抱怨说做不到。2. 对属世荣耀的野心与爱慕,极大地拦阻人信基督。那些把人的称赞和喝彩当作偶像的人,怎能信呢?当认真敬虔的信仰告白和实践不合时尚,处处被人毁谤;当基督和他的门徒成为被人惊异的人;当作基督徒就像作一只“斑点鸟”一样惹人注目,而这本是常态;那些把人生的最高目标定为“在肉身上做个好看的外貌”的人,怎能信呢?第六,他最后所引用的见证人,是摩西(约翰福音5:45及下文)。

犹太人极其敬重摩西,以自己是摩西的门徒为荣,并且在反对基督时自称依附摩西;但基督在这里向他们表明:第一,摩西其实是反对不信之犹太人的见证人,并且在父面前控告他们:“有一位控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这可以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说明律法与福音的区别。摩西,也就是律法,“控告你们”;因为借着律法,人认识罪;律法定你们的罪,对那些倚靠它的人来说,它只是叫人死、叫人定罪的职事。但基督福音的目的并不是控告我们:“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控告你们。”基督到世上来,不是像讥诮之神那样吹毛求疵、专找人过失;也不是像探子一样窥伺人的行动,或像告发者一样专门搜集罪案。不,他是来作中保和辩护者的,不是来作控告者的;是来使神与人和好,不是叫彼此更疏远。

那么,那些竟然舍基督而依附摩西、还“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是何等愚蠢(加拉太书4:21)。其二,也可理解为说明他们不信是何等明显地不合理。仿佛基督说:“不要以为我会从你们的法庭上诉到神的法庭,像受屈的无辜者常做的那样,要你们在那里为你们加害于我的事交账;不,我不必这样做。你们在天上的法庭里,早已被控告,也早已败诉;单是摩西自己所说的话,就足够定你们不信的罪,并使你们受审了。”他们不要对基督有误解;他虽然是先知,却并没有像以利亚那样“控告以色列”,也不像耶利米那样求看见神向他们报仇。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要误解摩西,好像摩西会在他们拒绝基督的事上站在他们这边。不,控告你们的,正是你们所倚靠的摩西。请注意:1. 外在的特权和优势,常常是那些拒绝基督及其恩典之人的虚妄依靠。

犹太人倚靠摩西,以为自己有了他的律法和条例就可以得救。2. 那些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特权上、却不善用这些特权的人,最终会发现,不但他们的依靠落空了,而且这些特权本身也要起来作见证告他们。第二,摩西其实是为基督和基督的教训作见证(约翰福音5:46-47):“他写的是指着我。”摩西特别预言了基督,说他是女人的后裔、亚伯拉罕的后裔、示罗、那位大先知;而摩西律法中的礼仪,也都是“将来那位”的预表。犹太人把摩西当作自己反对基督的保护者;但基督在这里指出他们错了:摩西远不是写反对基督的话,反倒是为他写,也是写论到他。现在:1. 基督首先指责他们其实并不信摩西。前面他说他们“倚靠”摩西;这里却要证明,他们并不“信”摩西。

他们倚靠摩西的名,却不按真实的意义接受他的教训;他们并没有正确理解,也没有真正相信摩西书中关于弥赛亚的记载。2. 他用他们不信自己来证明这一指控:“你们若信摩西,也必信我。”请注意:第一,检验信心最可靠的方法,就是看它所产生的果效。许多人说自己信,但他们的行为却证明他们所说的是谎话;因为若他们真信圣经,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行。第二,凡正确地相信圣经一部分的人,也必接受圣经的每一部分。旧约的预言在基督里应验得如此完全,以致那些拒绝基督的人,实际上就是在否认这些预言,把它们撇开。3. 他又从他们不信摩西,推断他们拒绝自己并不奇怪:“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这本来就不可能。第一,若你们连那些写下来的、白纸黑字的神圣文书都不信,那是最可靠的传递方式;那么,你们怎能信我的话呢?

话语通常总是不如文字那样被人看重。第二,若你们连你们如此敬重的摩西都不信,又怎么可能去信你们如此轻看的我呢?(见出埃及记6:12)第三,若你们连摩西论到我的那些话都不信,那已经是极强有力的证据了;那么,你们又怎能信我和我的使命呢?若前提都不承认,结论又怎能承认?基督教真理既完全属于神圣启示之事,因此它的真实性就建立在圣经神圣权威之上;若我们不信这些经文是神所默示的,又怎能接受基督的教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