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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34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本章记载了神借耶利米所传的两道信息。第一道是预言犹大王西底家的结局:他必落在巴比伦王手中,成为被掳之人,但最终要在被掳之地平安而死,见耶利米书34:1-7。第二道是宣告君王和百姓的刑罚,因为他们诡诈地对待神,把那些照律法已释放的仆人重新辖制,使他们再度为奴,这是对神反复无常。他们曾任意妄为地对待神(见耶利米书34:8-11),所以神也必任意处置他们;正当他们以为已经摆脱迦勒底军队的时候,神却要使迦勒底军队再度临到他们(见耶利米书34:12-22)。

Verses 1-7

1-7节 西底家被掳的预言;巴比伦掳掠的预告。 主关于西底家的这预言,是在耶利米被囚入监牢之前赐给他的,并由他传给相关的人;因为我们看见,这预言后来竟成了他被囚的缘由,正如耶利米书32:4所引述的那样。请注意:

一、西底家收到这信息的时候。那时巴比伦王率领全军,并带着他统辖之下列国中的一些军兵,攻打耶路撒冷和属城(见耶利米书34:1),意图毁灭这些城邑,因为他们曾多次劫掠它们。当时还存留、仍在抵抗的城名被提出来(见耶利米书34:7),就是拉吉和亚西加。这表明事情已经到了最后关头,而西底家仍然顽梗抵抗,他的心刚硬,以致自取灭亡。

二、传给他的信息本身。1. 这里有忿怒的警告。有人再次告诉他那已经多次告诉过他的事:这城必被迦勒底人攻取,并被火焚烧(见耶利米书34:2);他自己也必落在仇敌手中,成为囚犯,被带到那暴烈的君王尼布甲尼撒面前,又被掳到巴比伦去(见耶利米书34:3)。然而,以西结曾预言他必不得见巴比伦;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他的眼睛被剜出来了,见以西结书12:13。这是西底家因自己别的罪而从神那里招来的,也是因他对尼布甲尼撒失信而从尼布甲尼撒那里招来的。2. 这里也夹杂着怜悯。他虽然要死在被掳之中,却不至于死于刀剑,乃是自然死亡(见耶利米书34:4);他生命的终局还要带着几分安慰,要平安而死,见耶利米书34:5

他并不是诸王中最坏的一个;我们也愿意盼望,他在被掳中为自己“行主眼中看为恶的事”而悔改,像玛拿西那样,并且得了赦免;既然神与他和好,就真可以说他是平安而死。请注意:一个人可以死在监牢里,却仍然是平安而死。不仅如此,综合一切来看,他临终时还会保有一些名誉,超过人所能料想的。他必得着“焚烧他列祖时所有的尊荣”而被安葬,也就是说,人们要照常例向他们的君王致敬,尤其是那些在以色列中行过善的王。看来,他在被掳中对本国百姓的态度很好,以致他们乐意这样尊荣他;而对尼布甲尼撒,他也表现得足够妥当,以致尼布甲尼撒容许人为他这样做。倘若西底家一直处于亨通之中,也许他会越来越坏,最终死去也“无人思念”;但他的苦难却使他发生了如此大的改变,以致他的死被看作重大损失。

宁可在监牢中存悔改的心而活、而死,也强如在宫殿中不悔改而活、而死。“他们必为你哀哭,说:哀哉,我主啊!”这是他哥哥约雅敬未曾得着的尊荣,见耶利米书22:18。犹太人说,他们曾这样为他哀哭:“哀哉,西底家死了,他喝尽了在他以前各世代的渣滓。”意思是说,他为祖先的罪受苦,因为罪孽的分量在他的时候满了。主说,他们必这样哀哭他,因为“我已经说了这话”;凡神所说的,必定毫无差错地成就。

三、耶利米忠心传讲这信息。虽然他知道这话对王来说不会受欢迎,并且也可能像后来事实所证明的那样,给自己带来危险(因为他正是为此被囚),他却仍然把这一切话都告诉了西底家,见耶利米书34:6。大人物若身边有人肯诚实对待他们,把他们恶行所招致的恶果告诉他们,使他们可以悔改而存活,这实在是一种怜悯。

Verses 8-22

8-22节 短暂的改革;仆人再度被奴役。 这里我们看到另一则因特定事件而发出的预言;若要明白这预言,就必须先留意那件事的历史背景。

一、当耶路撒冷被迦勒底军队严密围困时,首领和百姓在一件事上同意改革,那就是关于他们仆人的事。

1. 神的律法说得非常明确:本国的人不可被奴役超过七年;服役满一个期限以后,就应当被释放,得着自由。即便他们是为还债而卖身为奴,或者是因犯罪而被审判官卖了,也当如此。神在弟兄和外族人之间设立了这样的分别:别国的人若是在战争中掳来的,或是用银钱买来的,他们和他们的子孙都可以永远为奴;但自己的弟兄服役最长不过七年。神称这为他领他们出埃及地时与他们所立的圣约,见耶利米书34:13-14。这是神赐给他们的第一条民事律法之一(见出埃及记21:2),而且这律法有充分的理由。第一,神已尊荣了这个民族,他要他们借此自己维护本民族的尊荣,并且显出他们与别国有分别。第二,神曾把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领出来,他要他们借着释放那些在他们家中如同在“为奴之家”里的人,来表达对这恩惠的感恩,正如埃及曾是他们列祖的为奴之家一样。因此,这拯救在这里被提起(见耶利米书34:13),作为那条律法的根据。请注意:神向我们所发的怜悯,应当激发我们向弟兄发怜悯;我们怎样被释放,也当怎样释放人;怎样被赦免,也当怎样赦免人;怎样得蒙扶助,也当怎样扶助人。这也被称为“圣约”;因为我们履行神所要求之本分,乃是神所赐恩惠得以继续的条件。

2. 他们和他们的列祖都违背了这律法。世俗利益在他们心里比神的命令或圣约更有分量。仆人在他们家里住满七年后,对工作更熟练,也更知道怎样做事,胜过刚到的时候;因此,他们那时无论如何也不肯放他们走,尽管神已经借律法使这些仆人自由了。“你们列祖没有听从我”,见耶利米书34:14。所以从他们列祖的日子起,他们就在这罪上有过犯;他们还以为,既然他们的列祖这样做,他们也可以这样做,而仆人们因为长期不被释放,已经失去了神为他们设立之条例的益处。然而,对抗一条明文的律法,尤其是神明文的律法,任何习俗、惯例或时效,都不能作为抗辩理由。正因他们和他们列祖犯了这罪,神如今使他们落入奴役之中,这也是公义的。

3. 当他们被迦勒底人的军队围困、困在城中的时候,他们既被指出这件事上的罪,就立刻改革,释放了所有按神律法本应得自由的仆人,正如法老在灾殃临到时曾同意“容百姓去”一样;他们也用立约的方式约束自己这样做。(1)先知们忠心地就这罪劝戒他们。他们从先知那里听见,应当释放希伯来仆人得自由,见耶利米书34:10。他们本可以自己在律法书上读到这些话,却没有读,或虽读了却不留心,所以先知才把律法告诉他们。由此可见传讲神话语是何等必要;人必须听人传讲圣言,因为他们并不照应有的方式去使用那已经写下来的圣言。(2)各等人都一同参与这次改革。王、首领和众百姓都同意释放他们的仆人,无论这样做会带来什么损失或亏欠。当君王和首领带头行这善事时,百姓就羞于不跟从。

大人物的榜样和影响力,对于铲除最根深蒂固的败坏,会起极大的作用。(3)他们用严肃的誓言和圣约约束自己要这样行,因此他们在神面前并彼此之间都承担了义务。请注意:凡神借他的命令约束我们的,我们也当借自己的应许约束自己。这圣约极其庄严:它是在圣所中立的,是“在我面前,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所立的,见耶利米书34:15。殿中神同在的记号本应使他们生出敬畏,并使他们向神呼求时极其诚实。这圣约又借着一个有意义的仪式得以确认:他们把牛犊劈开,从其中经过,见耶利米书34:18-19,并发出这可怕的咒诅:“我们若不履行今日所应许的,就愿像这牛犊一样被劈开。”这牛犊很可能也被献给神作祭物,因此神也就成了这约的见证者。

当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为确认那约,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祭牲的肉块中经过,这是对此立约礼仪的呼应,见创世记15:17。请注意:为要有效地约束自己尽本分,我们应当用对忿怒和咒诅之可怕后果的认识来警醒自己;若我们轻看本分,就会把自己暴露在那样的忿怒和咒诅之下,那忿怒必要把罪人腰斩(见马太福音24:51)。而可感知的记号,像这里一样,有助于使这种印象深刻而持久。(4)他们在这事上顺从了神的命令和与神所立的约;他们确实释放了仆人,虽然那时城正被围,他们其实很难离得开这些劳力。这样,他们就在神眼中行了正事,见耶利米书34:15。虽然是患难逼他们如此行,神却仍喜悦这事;若他们在这向贫穷人、就是向贫穷仆人所施的怜悯上坚持到底,这本可以使他们的平安得以延长,见但以理书4:27

二、当他们稍微有点盼望,以为围困已经解除、危险已经过去时,他们就为自己的悔改而后悔,把所行的善又推翻了,强迫已释放的仆人重新回到各自的服役中。1. “巴比伦王的军队”这时已经“离开你们上去了”,见耶利米书34:21。法老正带着埃及军队来阻挡巴比伦王得胜的进程;迦勒底人听见这消息,就暂时撤了围,正如耶利米书37:5所记。他们离开了耶路撒冷。由此可见,神多么乐意在一见人有改革的开端时,就止息他的审判;他不轻易发怒,却快快施行怜悯。他们一释放仆人,神就让他们得了释放。2. 当他们开始以为自己在围城者面前安全了,就叫那些仆人再回来受他们辖制,见耶利米书34:11、34:16。这对仆人是极大的虐待,因为他们既已稍微尝到自由的甘美,再回到奴役中就更难忍受。

这对他们自己也是极大的羞耻,因为他们在善念里竟不能持守。但更重要的是,这尤其是对神的冒犯;他们这样行,就是“亵渎我的名”,见耶利米书34:16。这是藐视神赐给他们的命令,好像那命令毫无约束力,他们可以随意遵守,也可以随意违背。这也是藐视他们与神所立的圣约,并藐视他们若违背那约就自招的忿怒。这是在戏弄全能的神,仿佛可以用虚假的应许欺骗他,一旦达到目的,就不再认为自己有义务履行诺言。这就是“口中向神说谎,舌头向他谄媚”。这也是藐视神的审判,向神的审判公然挑战;仿佛审判的进程一旦稍微停住、略有中断,就绝不会再继续,审判也绝不会再恢复。然而,暂缓执行绝不是赦免;如果人如此滥用宽限,并因此得了胆量回到罪中,这宽限不过是在为更重的神圣报应作预备。

三、因着他们如此诡诈地对待神,这里向他们发出了严厉的威吓。“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那些以虚伪的悔改、欺诈的立约、局部而短暂的改革,妄想欺骗神的人,最终会发现,他们给自己灵魂所设的骗局最大;因为“主名为忌邪的神,是忌邪的神。”这里带着明显的愤怒向他们宣告:1. 既然他们不给仆人自由,任凭他们往自己愿意去的地方去,神就要让他的一切审判自由地向他们施行,毫无拦阻,见耶利米书34:17:“你们没有向仆人宣告自由。”虽然他们曾这样做过(见耶利米书34:10),但因为他们没有坚持,反而又推翻了,所以严格说来,也可以算作没有做过;因为“未能持久的事,不算已经做成”。那离弃并转离的义,必被忘记,“不再被记念”,如同从未有过一样,见以西结书18:24

“因此,我也要向你们宣告自由”;我要解除你们对我的服事,把你们逐出我的保护;凡背离忠诚的人,都会失去这些。你们可以自由选择要被哪一种审判除灭,是刀剑、饥荒,还是瘟疫;这是一种像大卫曾被摆在其间、使他“甚为难”的自由,见撒母耳记下24:14。请注意:不肯服在神律法之下的人,便是把自己交在神忿怒和咒诅之下。但这也显明,所谓犯罪的“自由”实际上不过是通向最惨重审判的自由。2. 既然他们把仆人重新关在自己家中,神就要“使他们迁移到地上万国中”,在那里他们要活在奴役之下;既是寄居者,也不能指望享有本地自由民的权利。3. 既然他们违背了那以严肃咒诅所确认的圣约,神就要使他们所自咒的灾祸临到他们。神要凭他们自己的口审判他们,他们的定罪也必如此;因为他们没有履行条件,就要追讨他们约中的刑罚。

所以有人这样理解耶利米书34:18:“我要使那些违背我约的人,像他们所劈开的牛犊一样;我要把他们劈开,正如他们把牛犊劈开一样。”4. 既然他们不肯把仆人从自己手中释放,神就要把他们交在恨恶他们之人的手中,包括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首领贵胄,就是乡间和城中的权贵,太监,也就是内臣或朝廷大员,祭司,以及众百姓,见耶利米书34:19。他们都曾诡诈地对待神,因此在共同的毁灭中,无一例外都要被卷进去。他们都要“交在仇敌和寻索他们性命之人的手中”;仇敌所寻索的,不只是他们的财富或劳役,乃是他们的性命,而仇敌也必得着他们所寻索的。

然而,这仍不能使仇敌满足;他们夺了这些人的性命之后,还要让“他们的尸首”不得埋葬,成为全人类厌恶的景象,也成为“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的掠物,于是羞辱的记号就长久钉在他们身上,见耶利米书34:20。5. 既然迦勒底军队暂时退去,他们就胆大起来,违背圣约,再回到罪中,所以神必再把那军队带回来:“他们如今已经离开你们上去了,你们眼下的惊恐也暂时过去了;但我要吩咐他们掉转方向,像先前一样;他们必再回到这城,攻打这城,攻取这城,用火焚烧这城。”见耶利米书34:22。请注意:(1)信靠神,是将近得拯救的美好预兆;照样,在罪中自安,则是将近毁灭的可悲兆头。

(2)当审判在尚未完成其工作之前就从一群人中暂时撤去,若他们虽脱离了审判,却仍未谦卑、也未改革,那么这撤去只是“存心再来”;它不过是暂时后退,好以更大的力量再度临到,因为神施行审判时,必然得胜。(3)当神的护理曾给我们理由盼望怜悯,而我们却辜负了自己的承认、表白和美好应许所给人带来的本分期待时,神使那怜悯的盼望落空,乃是公义的。若我们后悔原先立意要行的善,神也必后悔他原先定意要赐的福。“你待乖僻的人,必显出乖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