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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11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引言

在本章中,1. 神借着先知提醒百姓,想起他与他们列祖所立的圣约,并且他多么郑重地坚持这圣约的条件,就是他们必须听从他,见耶利米书11:1-7。2. 他控告他们,说他们承接列祖的道路,又彼此结党,顽梗地不肯听从他,见耶利米书11:8-10。3. 他警告说,因他们的不顺服,特别是因他们的拜偶像,他要以彻底的毁灭惩罚他们(耶利米书11:11;11:13);又告诉他们,他们的偶像不能拯救他们(耶利米书11:12),他们的先知也不可为他们祈祷(耶利米书11:14);他也说明自己这样行是公义的,因为这一切灾祸都是他们自己的愚妄和任性招来的,见耶利米书11:15-17。4. 这里还记述了亚拿突人,就是耶利米同城的人,怎样同谋害他;神怎样将这阴谋指示他(耶利米书11:18;11:19),他怎样向神祷告求告他们(耶利米书11:20),以及神怎样预言要因此审判他们,见耶利米书11:21-23

Verses 1-10

第1-10节

先知在这里奉神的名,像检控者一样,控告犹太人故意违背他们合法君王的命令。为使这控诉更郑重,

一. 他提出自己有权这样控告他们的凭据。他并不喜欢控告本国子民,但神命令他向犹大众人说这话,见耶利米书11:1-2。原文是复数:“你们要说这话。”因为神对耶利米所说的,也同样是他吩咐一切先知仆人的。众先知所说的,无非是摩西在律法中已经说过的话;因此他们必须回到那里,并以此指教百姓:“要听这圣约的话;翻开你们的圣经,照它受审判。”耶利米现在必须在犹大各城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中宣告这些话,使人人都能听见,因为人人都与此有关。先知一切责备和定罪的话,都是根据圣约的话,并与之相符;所以要“听这些话,并借此明白你们起初与神是站在什么关系上;然后拿自己与这圣约相比较,你们很快就会知道现在与你们的神又是站在什么关系上。”

二. 他展开那建立他们国度、维持他们特权的宪章。他们已经忘记了其中的内容,生活得好像以为这恩赐是绝对无条件的,他们可以任意而行,却仍得着神所应许的;又或者好像以为只要维持礼仪上的敬拜,就是神对他们全部的要求。因此他尽可能清楚地向他们表明,神所坚持的乃是顺服,这比献祭更美。他说:“你们要听从我的话”,见耶利米书11:4,又见耶利米书11:7。“你们要承认神是你们的主;把自己献给他,作他的臣民和仆人;留心他心意和旨意的一切宣示,并凭良心去遵行。要遵守我的诫命,不只是某些事上,而是照我一切所吩咐你们的;尤其要看重道德本分,不要只停留在礼仪性的事上;要听这圣约的话,并且去行。”

1. 这是神起初把他们立为子民时,与他们所订立的原始契约。这是他领他们出埃及地时,所吩咐他们列祖的,见耶利米书11:4,7。神从未打算在别的条件下接纳他们归于自己的引导和保护之下。这也是他因自己把他们从铁炉中领出来,行了大事之后,向他们所要求的感恩回应。他把他们从埃及人的奴役中救赎出来,那是完全的奴役;为的是把他们带入自己的事奉中,那才是真正的自由,见路加福音1:74-75

2. 这要求不仅当时摆在他们面前,而且还以极大的迫切不断向他们重申,见耶利米书11:7。神不但吩咐,而且在把他们纳入与自己所立的圣约时,郑重地一再警戒他们。摩西也是一再申明,命上加命,令上加令。

3. 这被定为他们与神关系的条件,而这关系正是他们最大的尊荣和特权:“这样,你们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们的神;我必认你们为属我的,你们也可以呼求我为属你们的。”这就暗示,若他们拒绝顺服,就不能再要求享受这关系的益处。

4. 他们得迦南地为业,也是建立在这些条件之上:“要听从我的话,使我可以成就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赐给他们流奶与蜜之地。”见耶利米书11:5。神已经预备要成就这应许,但他们也必须履行条件;若不然,应许就失效,神把他们从那地赶出去也是公义的。他们既是因行为良好而被领进去,若因行为恶劣而被赶出来,也并没有受冤。顺服就是这份租约所保留的租金;若不缴纳,主人就有权收回产业。

5. 这顺服不仅是蒙福的条件,而且是在咒诅的刑罚之下被要求的。这里先提到这一点(耶利米书11:3),或许是要借着主的可畏来唤醒他们:“那不听从这圣约之话的人,必受咒诅。”即便只是一个人如此,尚且如此;何况如今是整个民族在悖逆。圣约里不仅有祝福,也有咒诅。摩西摆在他们面前的不只是生命与福乐,也有死亡与祸患(申命记30:15);所以他们早已得到充分警告,知道不顺服会带来致命后果。

6. 为免这圣约被遗忘,并且因久不提起就被看作过时,神常常提醒他们记念这约,又借着他仆人众先知不断追讨这“租金”,使他们不能以“从未有人向我们索取过”为借口,推诿自己未曾偿付。自从神领他们出埃及直到如今,差不多已有一千年之久;在这段时间里,神用各种方式,在不同的时候,不断郑重警告他们顺服的必要。神记得我们享受恩典途径有多久,这些途径有多大能力;也记得我们曾多少次不仅被劝告,而且被郑重警戒,要尽我们的本分。

7. 这圣约曾得着他们的同意(耶利米书11:5):“于是我回答说,耶和华啊,阿们。”这话是先知说的,可能表示:第一,他自己亲自同意这圣约,并愿意得着其中的益处。神把迦南应许给顺服的人;他说:“主啊,我接受你的话,我必顺服;求你让我在应许之地得着我的产业,而迦南不过是那更大产业的预表。”第二,也可能表示他善意地盼望百姓能得着这约中的福分:“阿们;主啊,求你仍使他们得以住在这美地,不致被赶出去;求你向他们成就应许。”第三,也可能是他代表百姓表示同意:“于是我回答说,是的。”若这样理解,就是指百姓曾公开表示同意这圣约,不仅对其中的诫命说:“凡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我们都必遵行,必听从”,也对其中的刑罚说“阿们”,正如他们在以巴路山上对一切咒诅所说的那样。我们越是郑重地向神委身,就越有理由盼望这种委身能持久;然而这里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三. 他控告他们违背圣约,这种违约已经严重到足以丧失他们宪章中的权利,见耶利米书11:8。神借着律法和先知一再说:“你们要听从我的话,照所吩咐的去行,就必凡事顺利。”然而他们竟不听从;并且因为他们决意不让自己的心灵降服于神的诫命之下,所以连耳朵也不肯侧听,反而尽量躲避,不愿听见:“他们各人随从自己恶心的顽梗而行”,跟从自己的发明;各人照自己的想象和脾气行事,不管是对是错,不管合法与否,在敬拜上如此,在生活上也是如此,见耶利米书7:24。既然他们不愿遵行圣约的命令和条件,又怎能盼望不落在圣约的咒诅之下呢?“因此,我必使这约中一切的话临到他们”,就是说,那约中所包含的一切威吓都要临到他们,因为他们没有遵行所吩咐的。注意,圣约的话绝不会落空。若我们不借着顺服使自己合宜承受其中的祝福,就必借着悖逆使自己落在其中的咒诅之下。

他们离弃神、悖逆神,更加重其罪的,是这种背道几乎是普遍的,并且仿佛是彼此同谋的,见耶利米书11:9-10。耶利米自己看见许多人公开悖逆神,但主告诉他,事情比他所想的还要严重:“他们中间有同谋。”那察看暗中作为之主看见了这一切。这里有一个敌挡神和真宗教的联盟,一个危险的计划,要推翻神的统治,引进那些冒名顶替的假神。这表明他们作恶是故意而有预谋的,不是出于一时疏忽,而是任意妄为、明目张胆地悖逆神;也表明他们在恶事上狡猾而机巧,以种种诡计推行他们敌挡宗教的图谋;又表明他们在这计划上彼此联结,如同一切同谋者一样,约定彼此支持,同生共死,下定决心要把这事做到底。何等可咒诅的同谋。巴不得我们今日没有这样的事。

请注意,1. 这同谋的内容是什么。他们要推翻神圣启示,把它搁置一旁,并劝人不听、不理会神的话。他们尽其所能贬低圣经的权威,轻看其价值;他们又想引诱人去随从别神,事奉它们,把它们当作神谕来求问,又把它们当作施恩者来讨好。人的理性要作他们的神,里面的光要作他们的神,一个无误的裁判要作他们的神,圣徒和天使要作他们的神,这个国家或那个国家的神也要作他们的神;这样,在各种不同的伪装之下,他们其实都在同一个联盟中,敌挡主并敌挡他的受膏者。

2. 参与同谋的是谁。人本以为该有些外邦人作首领;其实不然。第一,耶路撒冷的居民与犹大众人一同同谋;城乡在这件事上一致,虽然他们在别的事上可能彼此不同。第二,这一代人似乎又与前一代人同谋,要世世代代继续这场敌挡真宗教的战争:“他们转回去,效法他们列祖的罪孽”,接续他们的位置,成了“作恶之人的后裔”和“罪人的增添”,见民数记32:14。约西亚的时候曾有一次改革,但他死后,百姓又回到他们当时所弃绝的偶像崇拜中。第三,犹大和以色列,就是十个支派的国和两个支派的国,虽然常常彼此刀剑相向,却仍然同谋,要废弃神与他们列祖所立的圣约,就是与十二支派众首领所立的约。以色列家先开始背叛,犹大家很快也加入了这阴谋。既然如此,还能指望什么呢?只能指望神采取严厉手段,既惩治这些同谋者,也粉碎这场阴谋;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硬着心敌挡神而仍能亨通。滚这块石头的人,终必发现石头反滚到自己身上。

Verses 11-17

第11-17节

这一段充满了神的烈怒,紧接在上一段之后实在很自然,因为上一段充满了他百姓的罪。当神在他们中间发现这么多恶时,我们就不应觉得下面这话奇怪:“因此,我必使灾祸临到他们”(耶利米书11:11),就是因罪恶而来的刑罚之灾;而且无可补救,无可解救:命令已经发出,判决必定执行。

一. 他们不能自救,在与神的审判对抗时,必显得过于软弱;这是“他们不能逃脱的灾祸”,无论用什么规避之法,都不能“逃出去”。注意,那些不肯服在神治理之下的人,也绝不能逃脱他的忿怒。没有人能逃避他的公义,也没有人能躲开他的鉴察。灾祸追赶罪人,把他们缠在网罗里,使他们无法脱身。

二. 他们的神不帮助他们;神的护理绝不会向他们施恩:“他们虽向我哀求,我却不听。”他们在患难中,必寻求那位他们从前轻看的神,呼求那位他们从前连话都不屑与之说的主。可他们怎能指望得着应允呢?因为主已经明明告诉我们,那转耳不听律法的人,他的祷告也为可憎;他们正是如此,因为他们“不侧耳而听”(耶利米书11:8);所以,如今主的话于他们成为羞辱,他们的祷告也同样不蒙悦纳。

三. 他们的偶像也不能帮助他们,见耶利米书11:12。他们必去哀求那些他们现在向其烧香的神,提醒这些神自己曾如何以昂贵的事奉尊荣它们,盼望如今能从它们得着帮助;但这一切都是徒然。他们必被打发去投靠“他们所事奉的神”(士师记10:14申命记32:37-38),可这又有什么益处呢?“它们断不能拯救他们”,对于他们得救毫无帮助,连一点盼望都不能给;既不能带来最微小的安慰,也不能带来缓解,更不能减轻他们的患难。只有神才是在急难中帮助人的朋友,是患难时随时、并且大有能力的帮助。偶像连自己都救不了,又怎能救它们的敬拜者呢?那些把世界和肉体当作偶像的人,在患难之日向这些东西求助,也必然徒劳无益。

如果偶像真能为敬拜它们的人行一点真实的好处,那么它们本该为这百姓而行,因为这百姓离弃了真神来投奔它们,并且“照着城邑的数目增添神明”(耶利米书11:13);不仅如此,甚至在耶路撒冷也“照着街道的数目”设立偶像。他们既怀疑少数几个神不够有能力,也怀疑它们不够乐意帮助,于是就需要很多个,免得少了不够用;又必须把它们分散在各个角落,免得需要时不在近旁。在耶路撒冷,就是神拣选要立他名的城中,他们竟然公开地在耶路撒冷的大街小巷,在每条街上,都为“那可羞耻的”设立祭坛,就是为巴力设坛烧香;他们本该以此为羞耻,因为他们借此羞辱主,也把羞愧带到自己身上。但如今到了患难中,他们众多的神和众多的祭坛却毫无用处。注意,那些不以犯罪为恶而感到羞耻的人,终必因指望罪恶带来益处却落空而蒙羞。

四. 耶利米的祷告也不能帮助他们,见耶利米书11:14。神从前对他说过的话(耶利米书7:16),这里又再说一遍:“你不要为这百姓祈祷。”这与其说是给先知的命令,不如说是给百姓的威吓,表明他们不能从朋友为他们所献的祷告中得益。神不会鼓励先知为他们祈祷,不会激发他们祷告的灵,反要压制这种祷告;他只会使先知为他们中间的余民祈祷,为他们永恒的救恩祈祷,而不是为他们脱离即将来到的暂时审判祈祷;此外,为他们所献上的其他祷告,也必不蒙垂听。那些被隔绝在祷告益处之外的人,情形实在悲惨。“我不听他们哀求,所以你也不要为他们祈祷。”注意,那些已经把自己抛到神的恩宠之外、以致神不肯听他们祷告的人,也不能指望靠别人替他们祷告而得益处。

五. 他们所作的宗教外表,对他们也毫无帮助,见耶利米书11:15。他们起初原是神的“爱人”,是他的配偶;神借着特别的圣约与他们结合。就是那些不信的犹太人,也还被说成是“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罗马书11:28)。既是如此,他们在“神的殿”中本有地位;他们获准在圣殿院宇中敬拜,分享神的祭坛,也吃平安祭的肉,这里称为“圣肉”;神借此得荣耀,他们借此得安慰。他们因此自夸,也因此自恃。那些是神所爱的、又在他殿保护之下的人,能有什么灾祸临到他们呢?即使当他们“行恶”的时候,他们仍然因这外在特权而欢喜、自夸,甚至大张声势。并且“当他们遭遇患难的时候”(边注如此读),他们也因此自喜,把这作为自己的倚靠;然而他们的倚靠必使他们失望,因为神已经弃绝了这一切,而他们自己也已经丧失了他们所夸耀的特权。

他们“与许多神行淫”,犯了属灵的淫乱,敬拜了许多偶像;因此,第一,神的殿不会保护他们。这淫妇既然屡次行淫,且如此厚颜无耻、不可挽回,就理当被休弃、被赶出门外:“我的爱人在我殿中还有什么可做的呢?她是这殿的羞辱,所以这殿不再作她的避难所。”第二,神的祭坛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他们也不能指望从那里得着安慰:“圣肉已经离开你了。”意思是说,当圣殿被毁时,你的祭祀很快就要终止;到那时,你所夸耀的圣肉又在哪里呢?当圣肉离开我们时,圣洁的心仍能安慰我们;内在恩典的原则,足以补足外在恩典途径的缺失。但若圣肉离开,同时圣灵也离开,那我们就有祸了。

六. 神从前施给他们的恩惠,对他们如今也无济于事,见耶利米书11:16-17。他们回想这些恩惠,在患难中并不能得安慰;神记念这些恩惠,也不能成为他如今援救他们的理由。第一,神确实曾为他们行了大事;那百姓比天下任何民族都更蒙恩宠,是天上的宠儿。神曾称以色列的名为“青翠的橄榄树”,也确实使他们如此,因为神从不误称。他曾“栽培”他们(耶利米书11:17),把他们建立成一个民族,又赐给他们一切能使之成为结果子、兴旺之民的优势;他们的律法何等美善,他们的土地何等丰饶。人本当以为,一个这样被栽种、浇灌、培植的民族,应当像橄榄树一样常青,无论在敬虔上还是在兴盛上都是如此,见诗篇52:8。神称他们为“美好结好果子的”,既适于食用,又悦人眼目;既可爱,又对神对人都有用处,正如橄榄树的青翠和肥美都受称赞一样,见士师记9:9

第二,同样真实的是,他们向神行了恶事。神栽种他们作青翠的橄榄树,是好橄榄树;他们却退化成了“野橄榄”(罗马书11:17)。无论是以色列家,还是犹大家,都“行了恶”,借着向巴力烧香“惹我发怒”;他们在至高神之外另立中保,不满足于那位所应许的弥赛亚;更进一步,他们竟把别神立起来,与又真又活的神竞争,因为他们不但有“许多的主”,也有“许多的神”。

第三,当他们这样恶劣行事时,就不能期待别的结果;尽管神曾向他们施恩,并且为他们预备了美意,如今他仍要把自己“所宣告的灾祸”降在他们身上。那位栽种这青翠橄榄树、并期望从中得果子的主,见它不结果、且已变野,“就向它点火”,要把它连树焚烧;因为它既不结果,便是“死而又死,连根被拔出”(犹大书1:12);它就该“砍下来丢在火里”,这是那些徒然占地的树木最合宜去的地方,见马太福音3:10。它的“枝子”,就是那些“高大挺拔的枝条”(原文有此意),都被折断、被砍下,君王和祭司都要被剪除。这样就显明,他们向神所行的恶,就是那“惹他发怒”的事,实际上正是行在“自己身上”的;他们是在“残害自己的灵魂”。神不是他们所能伤害到的,但他们却毁灭了自己。见耶利米书7:19。注意,一切得罪神的罪,也都是得罪自己;迟早都要显明这一点。

Verses 18-23

第18-23节

先知耶利米在他的著作中,关于自己的记述很多,比以赛亚多得多,因为他所处的时代非常艰难。这里我们看见的,似乎是他忧患的开端;这些忧患出自他本城亚拿突的人。亚拿突本是祭司的城,却又是一个充满恶意的地方。这里请注意:

一. 他们设计害他,见耶利米书11:19。他们“设计谋害他”,聚在一起商量,要怎样以最像样、最有效的方式置他于死地。恶意在谋划上是机巧的,在执行上也是勤勉的。他们论到耶利米说:“我们把树和果子都灭了吧。”这是一句谚语,意思是:“我们要把他连根带枝彻底除灭。”或者说,“把父亲和家族一并毁掉”(正如拿伯因被控叛逆而被处死时,他的儿子也一同被处死);但更可能是指“把先知和预言一并除掉;我们杀掉这个人,也叫那信息归于无效。让我们将他从活人之地剪除”,把他当作假先知,加给他羞辱和耻辱,“使他的名不再被人纪念”,不再受人尊重。让我们毁掉他的名声,这样就能败坏他预言的信用。”这就是他们的阴谋。第一,这是一个残忍的阴谋;历来逼迫神先知的人,都是这样残忍。他们所追猎的,乃是“宝贵的生命”;而他们所追猎的那些生命,确实极其宝贵。第二,这阴谋最终落空了。他们以为能结束耶利米的生命,但他活过了多数仇敌;他们以为能抹黑他的名声,但他的名直到今日仍存留,并且只要时间仍在,就必蒙称颂。

二. 神怎样把这针对他的阴谋告诉了他。耶利米自己原一无所知,因为他们把事情掩饰得极其巧妙;他来到亚拿突,对他们毫无恶意,因此也不防备他们加害,好像“一只羊,或一头牛,被牵到宰杀之地”,还以为只是像平常一样被赶到田间去;可怜的耶利米根本没有想到,那些恨他的同城人竟对他怀着这样的诡计。他的朋友无人能向他通风报信,他的仇敌自然也不肯让他知道危险,好叫他能自寻脱身之路,正如保罗的外甥曾把犹太人埋伏害保罗的事告诉他一样。耶利米与死亡之间不过一步之隔;但这时“耶和华使我知道”,或借梦,或借异象,或借着加在他灵里的感动,使他可以保全自己,正如以利沙把消息告诉以色列王,使王得以防备一样,见列王纪下6:10。这样他便“知道了”。神“将他们的作为指示我”;而他们的计谋既被揭露,也就等于被挫败了。若神不使他知道自己的危险,不讲理的人就会借此攻击他预言的信誉,说那预言国家毁灭的人,连自己眼前的祸患都不能预见,也不能躲避。由此可见,神多么看顾他的先知:他“不容什么人亏负他们”;仇敌一切的怒气都不能在他们作完见证之前把他们除掉。神知道他和他百姓仇敌一切隐秘的计谋,并且在他愿意的时候,也能使人知道这些计谋。“空中的飞鸟也必传扬这声音。”

三. 他因此向神申诉,见耶利米书11:20。他仰望神为“万军之耶和华,按公义施行审判的主”。当人不公正地待我们时,我们有一位神可以投靠;他必为受屈的无辜者辩护,也必敌挡施暴的人,这实在是我们的安慰。神的公义对恶人是可怕的,对敬虔人却是安慰。他又仰望神为那位“察验肺腑心肠”的神,完全知道人里面有什么,知道人的思想和意念。神知道耶利米心中的正直,知道他并不像那些人所描绘的那样;神也知道他们心中的邪恶,尽管他们把这些恶意隐藏、伪装得何等巧妙。

现在,第一,耶利米求神审判他们:“求你使我看见你向他们所报的仇。”意思是,求你按你所喜悦的方式,在我与他们之间施行公义。有人认为这祷告里带着一些人的软弱;至少基督已经用教训和榜样教导我们,要为逼迫我们的人祷告。也有人认为,这祷告出于对神荣耀纯正的热心,出于对那些名义上是祭司、是主的仆人,却竟如此极端邪恶,竟因别人服事神而无故向他发怒之人的敬虔而先知性的义愤。这祈求本身,也就是一个预言,预告他必看见神对他们的报应。

第二,他把自己的案件完全交托给神审断:“我已将我的案件向你陈明。”意思是,我已经把这事交托给你,并不求也不指望让别的人插手。注意,当我们受屈时,我们的安慰在于有一位神可以把案件交托给他;我们的本分也是如此,把案件交托给他,并立定心志安于他最终的判语,对他只当顺服,不当规定他当怎样行。

四. 对他逼迫者,就是亚拿突人的判决已经发出。耶利米若向耶路撒冷的法庭申诉,也毫无用处,因为在那里他得不着公道;那里的祭司必站在亚拿突的祭司一边,宁可支持他们,也不会约束他们。但神因此要亲自审理这案子;并且我们确信,“他的审判是按真理的”。这里有:

1. 重述他们的罪,判决正是建立在此之上,见耶利米书11:21。他们寻索先知的性命,因为他们禁止他奉死刑的威胁说预言;他们决意不是使他闭口,就是把他杀掉。他们受激怒,是因为他“奉耶和华的名”说预言,却没有得着那城中执政者的许可,而且他说的也不是他们素来所爱听的那些奉承人的话。他们禁止他说预言,实际上就是在寻索他的性命,因为他们是在破坏他生命的目标和职事,要夺去他生命中的安慰。对神忠心的仆人来说,堵住他的口,与止住他的气息一样可怕。尤其是他们已经定意:若他仍照他们禁令所不能阻止的那样继续说预言,他就要“死在他们手中”;他们自己要充当控告者、审判者、执行者,一手包办。人常说“先知不能死在耶路撒冷以外”,因为大公会在那里;但亚拿突人对耶利米的苦毒如此之深,竟自己承当要置他于死地。于是,先知在本乡所得的,不但没有尊荣,连好意也没有。

2. 因这罪而宣告在他们身上的判决,见耶利米书11:22-23。神说:“我必刑罚他们”;这事交给我来处理。“我必追讨这罪在他们身上。”原文就是这个意思。神要追究这事,并向他们算账。神四样严厉审判中有两样就足以毁灭他们的城:“刀剑”要吞灭他们的“少年人”,即使他们是年轻的祭司,不是战士,他们的身份也不能保护他们;“饥荒”要毁灭那些留在家中的儿女,这比死于刀剑更痛苦,见耶利米哀歌4:9。这毁灭将是彻底的(耶利米书11:23):“他们必没有余剩的人存留”,没有人能成为后来世代的后裔。他们寻索耶利米的性命,所以他们必要死;他们想把他“连根带枝”灭绝,使“他的名不再被记念”;因此他们“也必没有余剩的人存留”。在这一切事上,主是公义的。这样,灾祸就临到他们,就是在他们“遭报的时候”临到他们;而这灾祸已足够作为照他们所行而来的报应。那时耶利米就要“看见他仇敌遭报”。注意,那些惹得善良的牧者和敬虔人起来祷告反对他们的人,他们的景况实在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