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使徒保罗这位我们可以信赖的释经者,已经把这些经文的真实意思告诉了我们,并说明它们所指向且已经应验的事,就是借着福音的传讲,外邦人被召入,犹太人被弃绝,见罗马书10:20-21。他还指出,以赛亚在这里“极其放胆”,不仅因为他预告了一件看来极不可能发生的事,也因为他是向犹太人预告这事;他们必会把这看作对本国极大的冒犯。摩西的话也因此得了应验:“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愤恨。”(申命记32:21)
一、这里预言,那些原本远离的外邦人,要被带近前来,以赛亚书65:1。保罗这样引用:“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请注意,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何等奇妙而有福的改变,他们又是何等出乎意料地进入这改变之中。
1. 那些长期在世上没有神的人,如今要开始寻求祂;那些从未说过“神我的创造主在哪里”的人,如今要开始查问祂。他们和他们的列祖都没有求告祂的名,不是不祷告,就是向人手所造的木石祈求。但如今他们要受洗,并求告主的名,见使徒行传2:21。伟大的神在这里何等喜悦人来寻求祂,尤其是那些从前并未求问祂的人来寻求祂,祂对此何等以为荣耀;因为天上为大罪人悔改也是这样欢喜。
2. 神要用祂的福分先于他们的祈求:“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神与外邦世界这蒙福的相识与交通,是从神这一边开始的;他们之所以认识神,是因为先被神所认识(加拉太书4:9);他们之所以寻求神并寻见祂,是因为先被祂寻找、被祂寻见。此后在相交中,神固然被寻求祂的人所寻见(箴言8:17);但在最初的归信中,祂却是被不寻求祂的人所寻见;因为“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神以普遍护理的恩惠待他们,原是要叫他们“寻求主,或者可以揣摩而得”,见使徒行传17:27。但他们并没有寻求祂;祂对他们仍是“未识之神”,然而神还是被他们寻见了。
3. 神把神圣启示的特权赐给那些从未宣认信仰的人:“我说,看哪我,看哪我。”祂让他们看见祂,也邀请他们得着其中的安慰和益处;而这些人“素来没有称为我名下”,不像犹太人数百年来那样。使徒们四处传讲福音时,所传信息的要旨就是:“看哪,神!看哪,祂!转向祂,把你们心灵的眼目定睛在祂身上,与祂相交,希奇祂,敬拜祂;离弃你们自己所造的偶像,转而仰望那位创造你们的永生神。”基督借着他们说:“看哪我,看哪我。”要人以信心的眼睛仰望祂;“当仰望我,就必得救。”而这话竟是对那些长久以来被称为“非我民”“不蒙怜悯”的人说的(何西阿书1:8-9;罗马书9:25-26)。
二、这里也预言,那些长期亲近神的犹太人,要被弃绝并被远远隔开,以赛亚书65:2。使徒把这应用在他那个时代的犹太人身上,说他们是作恶者的后裔。罗马书10:21说:“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这里请注意:
1. 犹太人是怎样被邀入神的恩典中的。神自己借着众先知、借着祂的儿子、借着使徒们,向他们“伸出双手”,如同智慧在箴言1:24所作的。神向他们“展开双手”,像一位与他们辩论、劝戒的人;祂不只是用指头向他们招呼,而是“展开双手”,仿佛随时准备拥抱并接纳他们,向他们伸出恩惠的凭据,恳切催促他们接受。当基督被钉十字架时,祂的双手被展开、被伸出,仿佛正预备把回转的罪人接入怀中;并且这事是“终日”如此,就是在整个福音的白昼中。祂等候施恩,并不厌倦地等候;甚至在白昼十一点才来的人,也没有被拒绝。
2. 他们又是怎样轻看这邀请的。这邀请是给“悖逆顶嘴的百姓”的;他们被请赴婚筵,却不肯来,反倒“拒绝了神向他们所定的旨意”。
这里我们看见: (1) 这百姓的恶劣品格。世人将看见,他们被神弃绝并非无故;不是的,他们被休弃,乃是因为他们属灵的淫乱。[1.] 总的来说,他们的品格,完全不像那些曾大蒙天恩的人。第一,他们极其任性。不管对错,只照自己所愿的去行。“他们行在不善的道上”,不是正路,也不是稳妥的路,因为他们“随自己的意念而行”,随着自己的谋算和私欲。若以自己的意念作向导,我们所走的路就不大可能是好的;因为“我们心里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神已经把祂的意念告诉他们,显明祂的心意和旨意;但他们却偏要“随自己的意念而行”,做自己看为好的事。第二,他们极其惹动神发怒。神一直如此控诉他们:他们使祂忧伤,叫祂的圣灵担忧,仿佛专门设法与祂为敌;他们“常常当面惹我发怒”。
他们毫不在乎自己给神何等的冒犯,尽管那是在祂眼前、在祂面前,是公然藐视祂的权柄、抗拒祂的公义;并且是“常常”如此。这一直就是他们这民族的道路和习惯,旷野试探的日子就是明证。[2.] 先知更具体地提到“你们的罪孽和你们列祖的罪孽”,说这是神弃绝他们的根据,以赛亚书65:7。现在他举出两方面的实例。第一,他们列祖最惹动神发怒的罪是拜偶像;先知告诉他们,这就是当面惹神发怒的事。正如第二条诫命所显明的,这是一种神常“追讨到子孙”的罪。这罪使他们被掳;虽然被掳大体上治好了他们这病,但到这个民族最终毁灭的时候,这罪又被记在账上;因为到神追讨的日子,祂仍要追讨这罪(出埃及记32:34)。被掳之后很久,也许还有许多人虽然不敬拜别神,却仍犯这里所提的这些罪,因为他们娶了外邦女子。
1. 他们离弃神的殿,在园中或林中献祭,为的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敬拜,因为他们不喜爱神所设立的制度。2. 他们离弃神的坛,在砖坛上烧香,就是在自己设计的坛上烧香;他们按自己的发明烧香,与神所设立的制度相比,就像砖坛之于神指定烧香用的金坛一样毫无价值。或者,有人译作“在瓦片上”,就是他们平顶房屋上铺的瓦片;他们有时就在其上向偶像烧香,列王纪下23:12提到亚哈斯楼顶上层的坛,耶利米书19:13也提到他们在房顶上向天上的万象烧香。3. 他们行交鬼或求问死人之事;为此,“坐在坟墓间,住在隐密处”,要“为活人求问死人”(以赛亚书8:19),像隐多珥的女巫那样。或者,他们求问出没于坟墓间的邪灵。4. 他们在饮食上违犯神的律法,在福音尚未废除洁净与不洁净之分以前,就打破了这种分别。他们“吃猪肉”。
诚然,有些人宁死也不吃猪肉,像马加比书故事中的以利亚撒和那七兄弟;但很可能仍有许多人吃了,尤其当吃猪肉成了活命条件的时候。到我们主的时代,我们读到他们中间有一大群猪,这使我们有理由怀疑,当时有许多人对律法毫不介意,竟吃猪肉;那些猪的毁灭,也就成了对他们公义的惩罚。至于其他被禁止的食物,这里称为“可憎之物”,它们的汤,或其碎块,“在他们器皿中”,并被用作食物。禁戒之物被称为“可憎的”,凡沾染它的,也被说成是“使自己成为可憎的”(利未记11:42-43)。那些不敢吃肉的人,却大胆喝汤,因为他们想尽量靠近那被禁止之物,以显明他们何等贪恋禁果。也许这里是比喻一切借着犯罪而得的禁戒享乐与利益,就是“主所恨恶的那可憎之物”;他们喜欢与它调情,喜欢尝它的汤。
但那些以冒犯罪的边界、站在罪的边缘为傲的人,正处在跌入罪深渊的危险中。第二,我们救主时代犹太人最惹动神发怒的罪,是他们的骄傲和假冒为善;基督曾为这罪向文士和法利赛人发出许多祸哉,以赛亚书65:5。他们说:“你站开吧,离我远些。”原文作“归你自己去吧”。“你只管跟你自己那一伙人在一起,不要挨近我,免得沾染我;不要碰我;我不许你与我亲近,因为我比你圣洁,所以你不配与我来往;我不像别人,也不像这个税吏。”他们随时都准备对所遇见的人这样说;因此,当他们说“我比你圣洁”时,他们是以为自己比任何人都圣洁,不只是以为自己很好,像应当有的那样好,像所需的那样好,更是以为自己比邻舍中任何人都强。
神说:“这些人是我鼻中的烟。”不是那种从旺火中来的烟,转瞬就会变成火焰、叫人舒适;而是湿柴烧出的烟,“终日冒烟”,除了烟什么都没有。请注意:在人身上,没有什么比自高自大、藐视别人更令神憎恶、更令神厌烦;因为通常那些自以为比任何人都圣洁的人,反倒是最不圣洁的。(2) 神因此与他们争讼。控告他们的证据十分明显:“看哪,这都写在我面前”,以赛亚书65:6。它被写下,是为将来追讨时记念他们;因为神也许不会立刻与他们算账。罪人的罪,尤其是假冒为善之人的虚浮夸口和讥诮,都被神“积蓄收藏”起来(申命记32:34)。凡写下的都要被宣读并据以审判:“我必不永远静默,虽然我可以长久静默。”他们不可把祂想成和他们一样,这是他们有时所做的;因为祂“必要施行报应,报应在他们怀中”。
那些把宗教这尊贵而神圣之事当作自己骄傲资本的人,是极其卑鄙地滥用宗教;那位忌邪的神必为此与他们算账。他们所夸耀的宗教身分,只会加重他们的定罪。[1.] “他们列祖的罪孽”要临到他们;并不是说他们自己的罪不配受神加给他们的任何审判,甚至更重的审判,他们自己也承认这点(以斯拉记9:13)。但若神不是顾念他们列祖的罪,祂也不会使如此大的荒凉临到他们。因此,在耶路撒冷最后的毁灭中,神被说成把旧约殉道者的血都追讨在他们身上,甚至包括亚伯的血(马太福音23:35)。神要与他们算账,不只是为他们列祖的偶像,也为他们自己的“丘坛”,就是他们“在山上烧香,在冈上亵渎我”的事,即便他们烧香也许只是向真神而已。
这也是亵渎神、羞辱神;这是在否定祂所拣选、立祂名的地方,也是在轻看祂所应许要在那里与他们相会并赐福给他们的应许。[2.] 他们自己的罪与列祖的罪合在一起,要给他们带来毁灭:“你们的罪孽和你们列祖的罪孽一同”加重,构成那“先前的行为”;虽然看起来似乎被忽略、被忘记了,但终究必“量给他们,归在他们怀中”。神要把报应归到怀中,不但归给祂公开的仇敌(诗篇79:12),也归给祂那些虚假诡诈的朋友,就是那些以辱骂羞辱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