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8节
巴比伦的默示。主前739年。 “你们要哀号,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这日来到,好像全能者施行毁灭。所以人手都必发软;人人的心都必消化。他们必惊惶;疼痛愁苦必将他们抓住;他们疼痛,好像产难的妇人一样;彼此惊奇相看;脸如火焰。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忿恨、烈怒,使这地荒凉,从其中除灭罪人。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刑罚世界,因罪孽刑罚恶人;使骄傲人的狂妄止息,使强暴人的傲气降卑。我必使人比精金还少,使人比俄斐纯金更少。因此我万军之耶和华在忿恨中、在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动,使地摇撼,离其本位。这地的人必像被追赶的鹿,像无人收聚的羊;各人必归回本族,各逃到本土。凡被仇敌追上的必被刺死;凡被捉住的都必倒在刀下。他们的婴孩必在他们眼前摔碎;他们的房屋必被抢夺;他们的妻子必被玷污。看哪,我必激动玛代人来攻击他们。玛代人不注重银子,也不喜爱金子。他们的弓必击碎少年人;他们必不怜悯妇人所生的;眼也不顾惜孩子。”
这里用极其优美而生动的笔法,描绘了玛代人和波斯人攻下巴比伦时将带来的可怕混乱与荒凉。那些如今安逸稳妥的人,被吩咐要“哀号”,发出悲伤的哀叹;因为:
一、神将要向他们显出忿怒,落在他手里实在是可怕的事。“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以赛亚书13:6),这是一个小型的审判之日,那时神要以公义的报应者身份,为自己和自己百姓所受的冤屈伸冤。那日临近时,必有人有充足的理由战兢。“耶和华的日子临到”(以赛亚书13:9)。如今人有他们的日子,自以为能得胜;但神嗤笑他们,因为他看见“他的日子将到”,见诗篇37:13。神本不以暴怒为乐,然而他向巴比伦人追讨的日子,却被称为“残忍,带着忿恨和烈怒”。神必严厉地待他们,因为他们曾残酷地待神的百姓;对乖僻的、残忍的,他也要向他们显为乖僻,显为严厉,使嗜血的人喝血。
二、他们的心必衰败,既无勇气,也无安慰;他们既不能抵挡将临的审判,也不能在其下支撑自己,既不能敌挡仇敌,也不能扶持自己,见以赛亚书13:7-8。那些在平安之日“骄傲”“狂妄”“可畏”的人(以赛亚书13:11),一遇患难,就必全然丧胆,手足无措:“人手都必发软”,拿不住兵器;“人人的心都必消化”,几乎因惧怕而死。他们惊惧的痛苦如同难产妇人的阵痛,并且“彼此惊奇相看”。他们自己受惊,也彼此惊吓;他们见惯常胆大的人如今发抖,便觉惊异;或者他们彼此相看,茫然失措,如创世记42:1所见。“脸如火焰”,或有人解作因恐惧而像火焰那样惨白;或像火焰有时那样发红,因自己的怯懦而羞愧;或脸像被火燎焦一般,像在火中劳苦之人的面容,“比煤炭更黑”,又像“烟熏的皮袋”(诗篇119:83)。
三、一切安慰和盼望都必离开他们(以赛亚书13:10):“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乃是被云遮蔽;“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本来升起时明亮,却忽然又失去光辉,这是恶劣天气的明确信号。他们要像海上遇难的人,日月星辰都不显露(使徒行传27:20)。对他们来说,那时的可怕程度,就如同天地间一切光体都变为黑暗一般;这是审判日的写照,那日太阳也要变黑。诸天如此沉脸,显明天上之神的不悦。地上纵然昏暗,只要上头仍明朗,尚且还能忍受;但若从上头也得不着安慰,我们还能从哪里得安慰呢?
四、神必“因他们的罪孽刑罚他们”;这一切都是为惩罚罪,尤其是骄傲之罪(以赛亚书13:11)。这就使苦难和愁苦中掺入茵陈和苦胆。1. 罪现在必须受罚。巴比伦虽像一个小世界,但既是邪恶的世界,就决不能免受刑罚。罪给不敬虔的世界带来荒凉;地上列国彼此争斗时,其实是神与它们共同争辩所结出的果子。2. 骄傲现在必须倾倒。“强暴人的傲气”如今必须“降卑”,尤其是尼布甲尼撒和他儿子伯沙撒;他们因骄傲践踏神的百姓,使自己成为百姓极其惧怕的对象。“人的骄傲必使他降卑。”
五、将有极大的杀戮,以致人丁稀少(以赛亚书13:12):“我必使人比精金还少。”即便你肯出价,也找不到可治理国政的人,找不到可征入军中的人,找不到可婚配成家的男子。邻国的军队也不愿受雇来为巴比伦王效力,因为他们看见凡事都与他作对。人口稠密之地,很快会因战争而人烟稀少。神也能很快使一个曾被追捧羡慕的国家,变成人人惧怕远避的对象,如同将倾之屋或将沉之船一样。
六、将有普遍的混乱与惊惶;他们事务上的混乱,就像可怕雷霆震动诸天,又像大地因同样可怕的地震而挪移。万事都要在“万军之耶和华发烈怒的日子”(以赛亚书13:13)中破败毁坏。并且,这样的惊惶要抓住他们的心,使那向来对周围列国如吼叫的狮子、咆哮的熊一般的巴比伦,竟变成“像被追赶的鹿,又像无人收聚的羊”(以赛亚书13:14)。他们带到战场上的军队,原本由多国部队组成,如同大军通常那样;但他们因自己的恐惧而灰心,又被仇敌的刀剑打散,以致“各人必归回本族”;人人只顾自己逃命;“勇士也找不着手”,见诗篇76:5,只得拔腿逃跑。
七、将有普遍流血和恐怖的景象,这是刀剑吞灭之处常有的事。征服者既不留情,把一切人都交给刀剑,不仅杀那些拿兵器的人,就连在我们看来即便最残酷的屠杀中通常也会被放过的人,也不放过,所以人人急忙逃命,也不足为奇(以赛亚书13:15):“凡被找到的必被刺死”,只要一显明他是巴比伦人,立刻就被刺透。不仅如此,因为刀剑并不分彼此,“凡与他们联合的,也必倒在刀下”;那些从别国来帮助他们的人,也要一同被剪除。与恶人为伍、帮助神正要毁灭的人,是危险的。特别是那些依附巴比伦的人,必须预备与她同受灾殃,见启示录18:4。并且,既然战争的狂暴会使最神圣的天性和人道法则都沉默下来,虽然不能废除,征服者就要以极其野蛮残暴的方式“摔碎婴孩,玷污妻子;邪恶得以横行”(以赛亚书13:16)。他们曾这样对待神的百姓(耶利米哀歌5:11),如今也必照样受报,见启示录13:10。诗篇137:9也特别预言,巴比伦的婴孩要被摔在磐石上。无论实行这些事的人何等残酷不义,神允许其发生却仍是公义的;并且这些事发生在“他们眼前”,更增添他们的惊恐和痛苦。他们那些用以色列掠物充满的房屋,如今被抢夺掳掠,也是公义的。以强暴得来的,往往也以同样方式失去。
八、神要差来攻击他们的仇敌,必是不可恳求的;或许因某种挑衅而对他们格外愤怒;无论事情如何成就,都是神亲自“激动玛代人”如此严厉地对待巴比伦人。神不但藉着他们本身的性情和计划来成就自己的旨意,也把攻打巴比伦的心意放在他们里面,并任凭他们以这一切烈怒坚持到底。神不是罪的作者;但若他不晓得怎样从罪中为自己带来荣耀,他也不会容许罪发生。这些玛代人与波斯人联合,必要彻底成就这事;因为:1. 他们不受贿赂,见以赛亚书13:17。人所有的一切都愿拿来换性命,但玛代人“并不注重银子”;他们所渴求的是血,不是金;在他们看来,任何人的财富都不能赎他的命。2. 他们毫无怜悯(以赛亚书13:18),对于正值壮年的“少年人”也是如此,他们要用弓射透他们,然后将他们打碎;对于无辜幼小的年纪,也是如此,“他们必不怜悯妇人所生的,也不顾惜孩子”。按理说,孩子的哭号和惊恐足以使石眼流泪、铁心软化。请在这里稍作停留而惊叹:第一,人竟能如此残酷不仁,完全失去一切怜悯,这显明人的本性已经败坏堕落到何等地步。第二,满有怜悯的神竟容许这样的事,甚至使之成为他公义的执行,这表明他虽然有恩典,却也是施行报应的神。第三,那些从未犯过本罪的婴孩竟也遭此苦待,这表明人有原罪,以致生命一开始就已落在丧失的地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