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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 第 5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何西阿书》第5章引言 本章的范围与前一章相同,是要揭露以色列和犹大的罪,并宣告神对他们的审判。I. 他们被召来听这控诉,见何西阿书 5:1;5:8。II. 他们被控犯了许多罪,并且这些罪在此被加重说明:1. 逼迫,见何西阿书 5:1-2。2. 属灵的淫乱,见何西阿书 5:3-4。3. 骄傲,见何西阿书 5:5。4. 离弃神,见何西阿书 5:7。5. 首领的暴虐,以及百姓温顺地屈从于此,见何西阿书 5:10-11。III. 他们因这些罪而被警告将遭受神的不悦;神知道他们一切的恶行(何西阿书 5:3),并向他们显明他的忿怒(何西阿书 5:9)。1. 他们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见何西阿书 5:5。2. 神必离弃他们,见何西阿书 5:6。3. 他们所得的分必被吞吃,见何西阿书 5:7。4. 神必责备他们,并将忿怒倾倒在他们身上,见何西阿书 5:9-10。5. 他们必受欺压,见何西阿书 5:11。6. 神在隐秘的审判中要像蛀虫一样对待他们(何西阿书 5:12),在公开的审判中要像狮子一样对待他们(何西阿书 5:14)。IV. 他们在受苦时所采取的错误途径也受到责备,见何西阿书 5:13。V. 文中也暗示他们终久会走上正路,见何西阿书 5:15。这些话说得越普遍,就越能普遍地作我们的教训,尤其成为我们的警戒。

Verses 1-7

第1-7节 对以色列和犹大的控诉;所宣告的审判。主前758年。“众祭司啊,你们当听这话;以色列家啊,你们当留心;王家啊,你们当侧耳,因为审判临到你们;因你们在米斯巴如网罗,在他泊如铺张的网。那些悖逆的人大行杀戮,极其深沉;我却责备他们众人。我认识以法莲,以色列不能向我隐藏;以法莲哪,现在你行淫了,以色列被玷污了。他们所行的使他们不能归向他们的神,因为淫乱的灵在他们里面,他们不认识主。以色列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所以以色列和以法莲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犹大也必与他们一同跌倒。他们必牵着羊群牛群去寻求主,却寻不见;他已经转去离开他们了。

他们向主行事诡诈,生了私生子;如今必有一月吞灭他们和他们所得的分。” 这里,I. 各等各阶层的人都被传来,为所控告他们的事作答(何西阿书 5:1):“祭司啊,你们当听这话!”无论是正式受圣职的祭司(如犹大中的祭司,也许以色列中也有许多,因为十个支派中有多座祭司和利未人的城,他们在十支派背叛后大概仍留在本地,并尽可能在远离圣殿之处履行职分),还是假冒圣职的,如牛犊崇拜的祭司,有人认为这里也包括他们。“以色列家啊,你们当留心”,就是平民百姓;“王家啊,你们当侧耳”,让他们都知道,因为他们都参与了全国的罪,也都要一同承受全国的审判。注意,若祭司职分的圣洁与王室的尊荣都不能阻止罪进入,就不能指望这些也能阻止忿怒进入。

祭司和王家纵有这样尊贵的身份,若像别人一样犯罪,他们高贵的身份并不能为他们开脱,反而要像别人一样受苦。以色列家也不能以自己是被祭司和首领误导为借口,因为他们也必与那些人一同受审,他们的卑微或人数众多都不能使他们免罚。II. 有一位见证人顶替千百位见证人出来作证,这就是神的全知(何西阿书 5:3):“我认识以法莲,以色列不能向我隐藏。”他们“不认识主”(何西阿书 5:4),但主却认识他们;无论他们怎样伪装,主知道他们真实的光景;无论他们怎样隐藏,主知道他们暗中的邪恶。注意,人拒绝认识神,并不能使自己免于被神认识;当神与他们争辩时,他必凭自己的知识证明他们的罪,因此他们徒然说“无罪”。III. 他们被控犯了极坏的事。

1. 他们极有技巧,也极其勤勉,要把人引到罪里或患难里去:“你们在米斯巴如网罗,在他泊如铺张的网”(何西阿书 5:1),就是像猎人在那些山上追逐猎物时所设的罗网。以色列设立牛犊敬拜之后,那些支持并顽固维护这偶像崇拜的人,用尽各种诡计和手段引人参与其中,也劝服起初惧怕此事的人接受它。注意,那些引诱人犯罪的人,不管怎样假装友善和好意,都该被看作别人的“网罗”和“陷阱”,他们的手如捆绑人的锁链,正如传道书 7:26 所说。但对那些他们不能诱入罪中的人,他们就像网和圈套,要把这些人拖入祸患。有人认为,他们惯常在路上设探子,尤其在米斯巴和他泊山上,在耶路撒冷守严肃节期的时候,看是否有他们民中敬虔的人上那里去,并加以告发,好对他们加以迫害;这样,他们就在做魔鬼的工,因为魔鬼不能败坏的人,他就搅扰他们。

2. 他们推行这些阴谋时,既极其狡诈,又极其残酷(何西阿书 5:2):“那些悖逆的人大行杀戮,极其深沉。”注意,那些自己离弃了神真理的人,往往正是最诡诈、最残忍地逼迫仍持守真理之人的人。他们非要“行杀戮”不可,他们所渴想的就是圣徒的血;他们不仅有蛇的毒刺,也有蛇的头脑;他们在行这事上“极其深沉”。撒但深奥的事何其深,他那些差役的邪恶何其深,那些深深悖逆之人的邪恶何其深,如以赛亚书 31:6 所说。而使这罪更重的是,给他们的责备和警告已经很多了:“我却责备他们众人。”先知按职分一直是这样作责备者,他多次告诉他们所行所为的邪恶,直言不讳地责备他们众人,对祭司和王家都不留情面。神自己也借他们的良心和自己的护理作“责备他们众人”的事。注意,违背责备的罪是双重的罪,正如箴言 29:1 所言。

3. 他们“行淫”,既以肉体的情欲污秽自己的身体,也借偶像崇拜污秽自己的灵魂(何西阿书 5:3)。这事虽然秘密进行,也被巧妙掩饰,但神是见证。并且,神洞察一切的眼目看见了他们里面“淫乱的灵”,看见他们对这些罪隐秘的倾向和性情,看见他们何等爱这些罪,罪又何等辖制他们;他们多么受“淫乱的灵”控制,那就是生出这一切苦毒和茵陈的“苦根”,是那败坏而有毒的泉源。4. 他们一点也没有意思与神相识、与神相交。那“淫乱的灵”既使他们偏离神,就使他们不断地漂流(何西阿书 5:4)。(1)他们“不认识主”,也不想认识他,反倒回避,甚至惧怕对他的认识,因为那会搅扰他们犯罪的道路。(2)因此,“他们所行的使他们不能归向他们的神”,这就显明他们并不真正认识神。

这说明他们顽梗地坚持背道;他们不肯“归向神”,尽管他是“他们的神”,是在圣约中属于他们、他们又是奉他名被称呼并有责任事奉的。他们不肯回到他的敬拜中来,就是他们曾偏离的敬拜。不仅如此,他们“不肯约束自己的行为归向神”。他们不肯“省察自己的道路”,不肯使自己进入严肃认真的心境,也不肯用心思想那些能带他们归向神的事。诚然,若没有神特别的恩典,我们凭自己不能归向他;但借着正当运用自己的诸般能力,并藉着他圣灵普遍的帮助,我们仍可以“约束自己的行为”归向他。那些不肯这样做、不“立定心意寻求主”的人(历代志下 12:14),自己不归正,只能怪自己;他们灭亡,是因为他们坚持要灭亡;至于那些愿意这样做的人,进一步的恩典必不缺少。

5. 他们还犯了显著的骄横与放肆之罪(何西阿书 5:5):“以色列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证明他是背叛神和他政权的人。他们里面“淫乱的灵”表现在敬拜的华丽和炫耀上,正如妓女可由她的装束认出一样,见箴言 7:10。她衣着的妖艳当面见证她不是端庄的妇人。或者,是他们傲慢地对抗神差来的先知和他们所传的信息(耶利米书 43:2),或他们对弟兄及属下之人高傲轻蔑的举动,都在“见证”他们不是神的百姓,也使神降下各样使他们降卑的审判显为公义。有人把这句译作“他的骄傲在他脸上作见证”,与以赛亚书 3:9 相合:“他们的面色证明自己的不是。”他们有主所恨恶的那种“高傲的眼目”。6. 他们离弃神去从偶像,并且在偶像崇拜中养育儿女(何西阿书 5:7):“他们向主行事诡诈”,像妻子藐视婚约,离弃丈夫,与别人行淫。

那些犯属灵拜偶像之罪的人,他们的神若是钱财,若是肚腹,就是“向主行事诡诈”;他们违背对主的承诺,使主对他们的期待落空。注意,故意犯罪的人就是行诡诈的人。“他们生了私生子”,意思是他们所生的儿女与神疏远,受的是错误的敬拜训练;他们是杂种的后裔,如约翰福音 8:41 所说的“淫乱所生的儿女”,神必不认他们。注意,那些不但自己转离主,还把儿女养在邪恶道路中的人,实在是向神行诡诈。IV. 他们所定的结局极其悲惨。一般来说(何西阿书 5:1),“审判临到你们。神正出来与你们争辩,并因你们的罪向你们显明他的不悦。”当审判临近我们时,正是应当留心的时候。具体而言:1. 他们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

这接续前面“他们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何西阿书 5:5)的话:“因此以色列和以法莲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注意,骄傲必招致跌倒;这是跌倒确定的预兆和前兆。自高的,必被降卑。那张以骄傲作见证的脸,必充满羞愧。他们不仅要跌倒,而且要跌在自己的罪孽中,这是最可悲的跌倒。他们的骄傲拦阻他们悔改,所以他们必在罪中跌倒。注意,那些不因自己的罪谦卑的人,很可能永远死在罪中。又加上一句:“犹大也必与他们一同跌倒”在她的罪孽中。十个支派因拜偶像被掳到亚述;照样,两个支派后来因效法他们的恶榜样被掳到巴比伦;只是前者跌倒且彻底倾覆,后者跌倒后又被扶起。犹大虽有圣殿和祭司职分,却也不能保全他们;若他们与以色列和以法莲一同犯罪,也必与他们一同跌倒。

2. 当他们自称寻求神恩惠时,却必得不着(何西阿书 5:6):“他们必牵着羊群牛群去寻求主,却是徒然;他们必寻不见他。”这话看来主要是指犹大,就是她陷入罪中,或在罪中跌倒的时候。(1)当他们陷入罪中时,他们“寻求主”;但他们并不是“单单寻求他”,所以他就不被他们寻见。他们敬拜外邦神时,仍保留对真神敬拜的外表和影儿;他们照常在严肃的节期牵着羊群牛群去寻求主;但他们的心对主并不正直,因为他们并不是全心归向他,所以主不悦纳他们;因为惟有“全心寻求他”时,我们才寻见他,而不是心在神与巴力之间分裂,正如以西结书 14:3 所显明的。(2)当他们在罪中跌倒,或发现自己因罪而跌倒时,他们“寻求主”;但他们没有及早寻求他,所以他也不被他们寻见。

他们看见毁灭临近,就在患难中奔向神,想借燔祭和祭物使神作他们的朋友;但当“命令已经发出”时,再想转消他的忿怒就太迟了。就连约西亚的改革,也未能“转消神的忿怒”(列王纪下 23:25-26)。那些只“牵着羊群牛群”去寻求主,而不是带着心灵和生命去的人,不能指望寻见他,因为他的恩惠不是用“成千的公羊”可以买来的。那些不趁着“主可寻找的时候”寻求主的人,也不能亨通,因为到了某个时候,他就不再可被寻见。他们必寻不见他,因为他已经离开他们;他不再垂听他们的求问,反倒对他们的祭物充耳不闻。由此可见,趁着如今是蒙悦纳的时候、是救恩的日子,我们及早寻求神是何等重要。3. 他们和他们所得的分都必被吞灭。

他们“向主行事诡诈”,又想借着与外邦后裔结盟来坚固自己;但“如今必有一月吞灭他们和他们所得的分”,意思是他们的产业和 inheritance,就是他们拿来当作自己所得之分的一切;或者,“他们所得的分”是指他们的偶像,就是他们拣选来代替神作自己之分的东西。注意,把世界当作自己偶像、当作自己之分的人,必与世界一同灭亡。“一月”要“吞灭”他们,或吃尽他们,就是一个定下的时间,而且是很短的时间。当神的审判开始临到他们,就会很快结束;一个月就足以办完这事。人的身体因一月的病可衰弱到何等地步,国家因一月的战争又可荒废到何等程度!神说:“我在一月之内除灭三个牧人。”(撒迦利亚书 11:8)注意,神的审判有时对犯罪的百姓下手极快;一月吞灭的,连多年都补不回来。

Verses 8-15

第8-15节 审判的威吓。主前758年。“你们当在基比亚吹角,在拉玛吹号,在伯亚文大声呼喊:便雅悯哪,敌人在你后头!以法莲在责罚的日子必变为荒场;我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指明那必然成就的事。犹大的首领如同挪移地界的人;因此我要将我的忿怒如水倾在他们身上。以法莲因乐从人的命令,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所以我必向以法莲如蛀虫,向犹大家如朽烂之物。以法莲见自己有病,犹大见自己有伤,就去求亚述,打发人去见耶雷布王;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不能治好你们的伤。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向犹大家如少壮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夺去,无人搭救。

我要回到原处,等他们承认己罪,寻求我的面;他们在急难中必切切寻求我。” 这里,I. 发出了一声响亮的警报,通知将有审判来到(何西阿书 5:8):“你们当在基比亚吹角,在拉玛吹号。”这两座城彼此相近,位于犹大和以色列两国的交界处;基比亚是犹大国的边城,拉玛属以色列,因此这警告就这样传到两国。“要在伯亚文大声呼喊”,就是伯特利;这地方似乎已经被仇敌占据了,所以号角不是在那里吹响,而是听见那些争战得胜者的呐喊,与失败者的哀号混杂在一起。让他们高声喊说:“便雅悯哪,敌人在你后头!”敌人来了。以法莲支派已经被征服了;便雅悯哪,过不多久,敌人就要追上你;下一个就轮到你了。战兢的杯必传到各人。

先知之前把神与他们的争讼描述为法庭审讯(何西阿书 4:1);这里则描述为战场审判;并且在这里也是“他施行审判时必得胜”。所以人人都当预备去见他们的神。他先前说那些审判是确定的;这里则说那些审判是临近的;当人觉得它们就在门口时,就极其令人惊骇并使人警醒。这吹角之意在何西阿书 5:9 得到解释:“我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指明那必然成就的事”,就是那真实的、确定的事。注意,不悔改之罪人的灭亡,是一件必然成就的事;这不是吓唬他们的空话,而是不可撤销的判决。并且,这事被“指明”给我们,是神向我们的怜悯,使我们得以及时受警告,可以“逃避将来的忿怒”。以色列各支派的特权就在于:神既借托付给他们的圣言告诉他们本分,也告诉他们危险。II. 神与他们争讼的缘由。

1. 他与“犹大的首领”有争端,因为他们在罪中大胆作首领(何西阿书 5:10)。他们“如同挪移地界的人”,就是挪移古时地界的人。神赐给他们律法,作为保护他产业的篱笆;但他们竟亵渎地冲破并废弃了这篱笆;他们甚至侵占神的权利,践踏善恶的分别,也践踏理性与公平最神圣的责任,自以为既是首领,便可为所欲为,他们的意志就是法律。或者,这也可理解为他们为了扩张王权而侵害臣民的自由和产业,这就如同挪移古老的地界。有人注意到,犹大的首领比以色列的首领更专断,行使更任意的权力;正因如此,神与他们争讼:“我要将我的忿怒如水倾在他们身上”,大量地倾倒,如洪水浇灌在旧世界的伟人身上,因为全地因他们的强暴而充满罪恶,见创世记 6:13

注意,即使是君王和首领,也有一些“界限”不可挪移,无论是宗教上的还是公义上的界限,他们都受其约束;若他们冲破这些界限,就必须知道,在他们之上还有一位神,要为此向他们追讨。2. 他与“以法莲的百姓”有争端,因为他们在罪中鬼祟地随从人(何西阿书 5:11):“他甘心随从人的命令。”这命令就是耶罗波安和其后以色列诸王的命令,他们用法律强迫臣民在但和伯特利敬拜牛犊,永不可上耶路撒冷敬拜。这就是“那命令”;它是国家的法律,又有政治理由作后盾;百姓不但盲目顺从权柄,跟着去行,而且还是甘心乐意地去行,因为他们心里暗暗厌恶神的敬拜。注意,轻易顺从那些与神命令相抵触之人的命令,会像任何别的事一样使一个民族迅速走向毁灭。

而这种盲从式悖逆所受的刑罚,也正与其罪相称;正因如此,“以法莲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他一切公民权利和自由都被侵犯、践踏了。(1)这对神而言是公义的,因为那些背叛神产业的人,就该失去自己的产业;那些把良心服在一个自称无误的判断者和专横权势之下的人,也该充分尝到这两样的滋味。(2)这事本身也有自然的发展趋势。“那些甘心随从人的命令”的人,即使那命令与神的命令相反,终必发现人的命令是不断侵夺的东西;给它的权力越大,它就要求得越多。注意,没有什么比哈巴狗般的顺服更能助长獒犬般凶暴狂烈的暴政了,那种顺服谄媚逢迎,正给暴政以机会。如此,“以法莲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也就是在貌似合法公正的名义下遭受冤屈。注意,一个民族若在“秉公行义”的幌子下受压迫,那真是极其悲惨沉重的审判。

这也解释了何西阿书 5:9 的警告:“以法莲在责罚的日子必变为荒场。”注意,大胆犯罪的人必须预料到,责罚的日子终必来到;那日子一来到,必使他们荒凉,使他们失去所拥有和所盼望的一切安慰。III. 神要对犹大和以法莲采取不同的方法,有时这一种,有时那一种,有时两者并用;或者说,神先用一种,后用另一种,逐步推进,直到他们完全败亡。1. 他先用较轻的审判,这些审判有时静悄悄地、不知不觉地发生(何西阿书 5:12):“我必向以法莲如蛀虫”,就是我的护理作为必如此;甚至更准确地说,应当补成“它们现在向以法莲已经如蛀虫一般”,因为这正是以法莲如今看见的“病症”(何西阿书 5:13)。注意,神的审判有时对犯罪的百姓就像“蛀虫”、像“朽烂”,或像“虫子”。

前者指生在衣服里的小虫,后者指生在木头里的虫;正如这些东西怎样吞吃衣服和木材,神的审判也照样吞吃他们。(1)它来得静悄悄,不在世上造成轰动,甚至他们自己也觉察不到;他们还以为自己平安兴旺,等仔细察看光景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在衰败、枯竭。(2)它来得缓慢,中间有许多拖延和间隔,为要给他们“悔改的机会”。一个国家如同一个人一样,在正盛的时候也可能因痨病而死。(3)它来得渐进。神先用较轻的审判临到罪人,若他们肯智慧地受警戒,就可防止更重的审判;他一步一步地临到他们,显明他并不愿意他们灭亡。(4)蛀虫生在衣服里,朽烂或虫子生在木头里;照样,罪人是被自己所点起的火焚毁的。

2. 当显明这些较轻的审判没有达到目的时,他就要用较重的审判临到他们(何西阿书 5:14):“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向犹大家如少壮狮子”,虽然犹大自己在雅各的祝福中也曾被称为“狮子之子”。免得有人以为神的能力减弱了,因为前面说他对他们如同蛀虫,所以这里他说,他现在对他们要像“狮子”,不仅用吼叫惊吓他们,更要把他们撕碎。注意,若较轻的审判不能成事,就应当预料神会差来更重的审判。基督有时是犹大支派的狮子;在这里,他却成了攻击那支派的狮子。看神要怎样对待那安然活在罪中的民:“我必亲自撕裂。”他似乎以此为自己的特权而宣示,因为他这位“独一的设律者”能施行毁灭,见雅各书 4:12。“我,我必亲手办理这事;我说了,也必成就。”在某些审判中,神直接亲自作工,比另一些审判更明显。

“我必撕裂而去。”他离去有两层意思:(1)表明他并不惧怕他们;他威严地离去,像狮子离开猎物一样。(2)表明他不帮助他们。若神借苦难的护理撕裂我们,却仍借他的恩典和安慰与我们同在,那还算可以;但若他“撕裂而去”,在夺去我们受造之物的安慰时,自己也离开我们,那我们的光景就实在悲惨了。他一离去,就把一切宝贵可爱的都带走,因为神离去,一切美善也随他离去。“我要夺去,无人搭救”,正如猎物不能从狮子口中救回一样,见弥迦书 5:8。注意,除了那些被交在神恩典手中的人以外,没有人能从神公义的手中得释放。人若与造他的主相争,终是徒然。IV. 这些不同方法产生的不同结果。1. 当神用较轻的审判与他们争辩时,他们却忽略他,转而向受造之物求帮助,结果徒然无功(何西阿书 5:13)。

当神对他们如同“蛀虫”、如同“朽烂”时,他们觉察到“自己的病”和“自己的伤”;过了一阵,他们发现自己在走下坡路,事事亏空,家业明显衰败,于是就差人“去求亚述”,请它来帮助自己,去巴结耶雷布王;有人认为,耶雷布是亚述王普勒或提革拉毗列色的别名,以色列和犹大在患难中都向他们求援,希望借联盟来修补并重建自己日益衰落的利益。注意,属肉体的心在患难中看见自己的病和自己的伤,却看不见造成这一切的罪,也不愿承认这一点;不仅如此,甚至不愿承认神的手,就是他大能的手,更不用说他公义的手在其中;因此,他们不直接去找那位能救助他们的创造主,反而费尽周折去求那些根本帮不了他们的受造之物。那些不悔改自己因罪得罪神的人,在受苦时也不愿欠神的情,宁可到处寻求解救,也不愿来就近他。结果如何呢?

“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不能治好你们的伤。”注意,忽略神而向受造之物求帮助的人,必定失望;倚赖它们作支撑的,终必发现它们不是根基,而是“折断的芦苇”;倚赖它们作供应的,终必发现它们不是泉源,而是“破裂的池子”;倚赖它们作安慰和医治的,终必发现它们只是“可怜的安慰者”和“无用的医生”。犹大和以色列所求的亚述诸王,“加增他们的困苦,并不帮助他们”(历代志下 28:16、28)。有人把“耶雷布王”解释为“大王”“强王”或“威严的王”,因为他们极其倚仗他的权势;也有人解释为“能辩护的王”或“应当为他们伸冤的王”,因为他们十分倚仗他的智慧、口才和他介入他们事务的能力。

他们还曾送他“礼物”(何西阿书 10:6),重金聘请他,既然如此留住他作自己的谋士,就毫不怀疑他对自己的忠诚;但他还是欺骗了他们,正如血肉的膀臂向一切信靠它的人所做的那样,见耶利米书 17:5-6。2. 当神为叫他们明白自己的愚昧,把更重的审判临到他们时,他们最终才会被迫转向神(何西阿书 5:15)。当他像狮子一样“撕裂”以后,(1)他要离开他们:“我要回到原处”,就是回到天上,或回到施恩座,就是荣耀的宝座。神刑罚罪人时,是“从自己的居所出来”(以赛亚书 26:21);但当他要向他们施恩时,就“回到原处”,在那里等候他们降服,好向他们施恩。

或者,这也可指他在管教他们之后“回到原处”,仿佛不再顾念他们,向他们掩面,不理会他们的患难和祷告;这是为使他们更深地降卑,直到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配得蒙恩之回转。(2)最终,他要借着这些苦难在他们身上动工,把他们带回归向自己;这正是他所等待的事;那时他就不再离弃他们。这里提到他们归回的两件事:第一,他们悔罪认罪:“等他们承认己罪”;旁注作“等他们自觉有罪”,意思是等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罪责,被带到承认这罪,并因此在神面前自卑。注意,当人开始更多为自己的罪抱怨,而不是更多为自己的苦难抱怨时,人身上就开始有盼望了;这正是神在我们受他管教之手时向我们所要求的,就是承认自己有错,也承认所受的管教是公义的。

第二,他们谦卑地祈求神的恩宠:“等他们寻求我的面。”可以预料,当他们被逼到绝境,并且其他帮助者都试过却落空之后,他们就会这样做。“他们在急难中必切切寻求我”,就是殷勤迫切地、恳切热诚地寻求;若他们如此寻求,并且是真诚的,虽然从时间上说,他们迟迟才被带到这一步,似乎该叫作迟寻求,但其实并不算太晚;并且神竟乐意称之为“及早寻求”,可见他多么愿意在真悔改的人归向他时,从善意方面看待他们。注意,当我们在罪被定罪、又受杖责之时,我们的本分就是寻求神的面;我们必须渴望认识他,与他相交,好叫他向我们、并为我们显现,表明他与我们和好。并且,可以合理地期待,苦难会把那些长期远离神、与他疏远的人带回到神那里。因此,神暂时转离我们,是要使我们转向他;然后他就再转向我们。“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