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9节 祭司与百姓的罪;对犹大的警告。主前 758 年。
12 我的民向木偶求问,他们的杖也向他们指示;因为淫乱的灵使他们走错了路,他们就行淫离弃神。13 他们在各山顶献祭,在各冈上烧香,在橡树、杨树、栗树下献祭,因为树影美好;所以你们的女儿必行淫,你们的新妇必犯奸淫。14 你们的女儿行淫,我却不惩罚她们;你们的新妇犯奸淫,我也不惩罚她们;因为你们自己离群与娼妓同伙,又与妓女一同献祭;所以无知的民必致倾倒。15 以色列啊,你虽然行淫,犹大却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亚文,也不要起誓说:‘主永活。’16 以色列倔强,犹如倔强的母牛;现在主却要放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17 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18 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他们时常行淫;他们的官长极其羞耻地喜爱人说:‘拿来吧!’19 风把她裹在翅膀里;他们必因所献的祭蒙羞。
在这些经文里,和前面一样,我们看到:
一、神控告以色列百姓的罪,也正因这些罪,神与他们争辩。
1. 属灵的淫乱,也就是拜偶像。他们里面有“淫乱的灵”,就是对这罪有强烈倾向;他们内心的趋势和偏向都朝着这个方向;这是“他们自己的罪孽”。他们以一种难以理喻的猛烈劲头奔向此罪,这就“使他们走错了路”。注意,判断上的错误与偏差,通常是由败坏的情感造成的;人之所以对罪有好感,正是因为他们本身就倾向于罪。既然他们对偶像有如此错误的观念,对偶像又有如此强烈的情欲,那么,他们“行淫离弃神”(何西阿书 4:12)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们本应像对元首和丈夫那样顺服他,接受他的引导和命令;但他们竟然背叛了当尽的忠诚,转而投靠假神的引导与保护。因此,在何西阿书 4:15 说,以色列“行了淫”;他们在偶像崇拜中的行为就像娼妓一样,放纵而无耻。
又在何西阿书 4:16 说,“以色列倔强,犹如倔强的母牛”;有人说是未曾驯服的母牛,也有人说是乖僻悖逆的母牛。若一头母牛被放开,就会在草场上乱跑;若被套上轭,这里似乎更偏向此意,它就会向后退而不肯前进,挣扎着要把颈项从轭中抽出来,把脚从犁沟里拔出来。以色列民就是这样不受约束、难以管治、不可驯服。他们曾经开始负神典章的轭,却又退后,像“匪徒之子”一样不肯负轭;当先知带着责备的刺棒来催赶他们向前时,他们却“踢刺棒”,反而倒退。总而言之,就是何西阿书 4:17 所说:“以法莲亲近偶像”,完全与偶像结了婚;他的情感黏附其上,心也系在其上。
这里举出他们属灵淫乱的两方面实例;在这两方面,他们都把唯独属于神的尊荣归给了偶像。(1) 他们把偶像当作神谕去求问,并使用从拜偶像的祭司那里学来的占卜术(何西阿书 4:12):“我的民向木偶求问。”就是向他们的木头神求教,寻求自己当走何路的指引,以及事情结果如何的信息。他们“对木头说:你是我的父”(耶利米书 2:27);若它真是父亲,受这样的尊荣也还说得过去;但这对神是极大的冒犯,因为神才真正是他们的父,而且他把活泼的圣言赐给他们,他们随时都可以就近求问,然而他们却去“向木偶求问”。他们还指望“他们的杖”能“向他们指示”该走什么路、事情会有什么结果。
这很可能是指外邦人中某些邪恶的占卜方法,犹太人也从他们那里学来了,或借一块木头,或借一根杖来占卜,像尼布甲尼撒借着箭占卜一样(以西结书 21:21)。注意,那些离弃神的圣言、反而照着世界和肉体来定主意的人,实际上不过是在向木头和杖求问。(2) 他们又把偶像当作神来献祭,想求得它们的恩宠,也惧怕并试图平息它们的愤怒(何西阿书 4:13):“他们向这些偶像献祭”,是为赎罪、平息它们;又“烧香”给它们,是为讨它们喜欢,指望借此把自己推荐给它们。神曾指定要在某处立下他的名;但他们既然离弃了那个地方,就随自己喜好选择拜偶像的地点。他们选择:第一,高处,“在各山顶”“各冈上”,愚昧地以为地势高就使他们更接近天。
第二,树荫之处,“在橡树、杨树、栗树下,因为树影美好”;在那些炎热的地方,这样的树荫确实令人舒适,所以他们便以为这也能讨他们的神喜欢;或者他们以为浓荫有助于默想,能使人心生敬畏,因此适合敬拜。
2. 肉体的淫乱也是这里所控告他们的另一项罪:“他们时常行淫”(何西阿书 4:18)。他们把污秽当作一种营生;这不是偶尔的一次两次,而是持续不断的惯行,正如那些“满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的人一样(彼得后书 2:14)。这里提到以色列中那可憎的污秽与邪荡: (1) 作为拜偶像的伴随物。他们的假神把他们引向这事;因为他们所拜的魔鬼,虽然是灵,却是污秽的灵。那些拜偶像的人“与娼妓同伙”,又“与妓女一同献祭”;因为他们“故意不认识神”,反而羞辱他,所以神就“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也借此“羞辱自己”(罗马书 1:24;1:28)。 (2) 作为拜偶像的刑罚。那些拜偶像的男人,在偶像敬拜中与娼妓同伙,正如敬拜巴力毗珥时一样(民数记 25:1-2)。为了惩罚他们,神就任凭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也落入同样可耻的情欲中:她们“行淫犯奸淫”(何西阿书 4:13)。这对她们的丈夫和父母必是极大的忧伤和羞辱;因为那些自己不贞洁的人,却又希望自己的妻女贞洁。这样,他们就在所受的刑罚中看见了自己的罪,正如大卫的奸淫,是借他自己的儿子玷污他的妃嫔来惩罚的(撒母耳记下 12:11)。注意,当别人所犯的同样之罪成了人自己的忧愁和痛苦,而这罪正是他自己曾犯过的,他就必须承认主是公义的。
3. 曲解公义(何西阿书 4:18)。“他们的官长”可以说是可耻地“喜爱人说:拿来吧!”意思是,他们爱贿赂,嘴里总挂着“拿来,拿来”。他们贪爱污秽之利;凡有事求他们的人,都得准备被问一句:“你拿什么给我?”他们作为官长,职分上本当秉公行义;但若不给钱,就没人能从他们那里得着公道。而你也可以肯定,只要给了钱,他们就会行不义。注意,贪财是公义的败坏,也是诸般罪恶的根。但在所有人中,官长本该是“敬畏神、恨不义之财”的人,却偏偏喜爱人说“拿来吧”,这最是羞耻。也许这就是这里所说“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的意思;它已经变质,已经坏了。公正的审判本该像饮料之于口渴的人一样令人舒畅;但当审判被扭曲,官长收受贿赂,或释放有罪的,或定无辜者有罪时,那“饮料就发酸了”;他们“使审判变为茵蔯”(阿摩司书 5:7)。或者,这也可以泛指整个民族道德的败坏;他们已经失去了一切生气和精神,在神看来就像败坏发酸的饮料一样令人厌恶。参见申命记 32:32-33。
二、神因他们的罪向他们发怒的迹象。
1. 他们的妻子和女儿虽伤害并羞辱了家庭,却不受惩罚(何西阿书 4:14):“我不惩罚你们的女儿”;她们既不因罪受罚,就会继续陷在罪中。注意,一个罪人不受惩罚,有时正是对另一个罪人的惩罚。或者,这话的意思是:“我不照惩罚你们那样惩罚她们;因为你们必须承认,正如犹大论到他儿妇时所说的,‘她比你更有义’”(创世记 38:26)。
2. 他们自己还要暂时亨通,但他们的亨通反而要帮助毁灭他们。这被算作神愤怒的一个记号(何西阿书 4:16):“主却要放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他们将有肥美而宽阔的草场,得着饱足,也得着上好的供应;但那不过是像把羊羔养肥,好预备宰杀一样。若他们“肥胖踢跳”,也不过是为屠夫养肥罢了。但也有人把这句话解释为让他们像“放在旷野中的羊羔”那样吃草,地方虽大,草却短,而且毫无遮蔽。以色列的牧者要把他们赶出他的草场,也赶出他的保护。
3. 不再采用任何方法使他们悔改(何西阿书 4:17):“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他既爱偶像、沉溺于偶像,就任凭他吧;正如何西阿书 4:4 所说:“人都不要责备他。”任凭他顺着“自己心里的私欲”,行在“自己的计谋”里;“我们本想医治他,他却不肯受医治,所以就离弃他吧。”参见申命记 32:20,看他们的结局如何。注意,一个人被任凭在罪中,是极其悲惨而严厉的审判。神若论到一个罪人说:“他亲近自己的偶像,就是世界和肉体;他是不可医治的骄傲、贪婪或亵渎之人,是不可医治的醉汉或淫乱之人;任凭他吧。良心,任凭他吧;传道人,任凭他吧;护理,任凭他吧。除非地狱的火焰来唤醒他,否则什么也不要唤醒他。”父亲若决定取消悖逆儿子的产业,就不再管教他。“那些在罪中不受搅扰的人,终必因罪而灭亡。”
4. 他们将以迅速而羞辱的方式被卷去毁灭(何西阿书 4:19):“风把她裹在翅膀里”,要把她掳去,使她突然、猛烈、不可抗拒地被带入被掳之地;神要“像旋风一样把他们卷去”(诗篇 58:9)。到那时,“他们必因所献的祭蒙羞”,因向偶像献祭的罪蒙羞,也因自己把如此代价花在那些毫无能力帮助他们的神身上的愚昧而蒙羞;他们这样做,也使那位全能以毁灭他们的神成了他们的仇敌。注意,有些祭物,人终有一日会为之羞愧。那些把时间、力量、尊荣和一切安慰都献给世界和肉体的人,很快就要因此蒙羞。是的,那些给神献上瞎眼的、瘸腿的、无心的祭物的人,也同样要为之蒙羞。
三、对犹大的警告,不可照着以色列悖逆的样式去犯罪。何西阿书 4:14 末了说:“无知的民必致倾倒”;不明白怎样躲避、怎样越过绊脚石的人,必然跌倒,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这特别是对南国两支派说的(何西阿书 4:15):“以色列啊,你虽然行淫,犹大却不可犯罪。”以色列虽然沉溺于偶像崇拜,犹大却不可受其感染。
1. 这是极其必要的警告。以色列人与犹大人原是弟兄,又是近邻;以色列人数更多,而且当时正处于兴旺之中,因此犹大人就有危险学他们的道路,使自己的灵魂陷入网罗。注意,我们离罪的传染越近,就越需要谨慎防备。
2. 这也是极其合理的警告:“让以色列行淫吧,犹大却不可如此;因为犹大比以色列有更多认识神的途径,有圣殿、祭司职分,又有大卫家的王;示罗要从犹大而出;并且神还为犹大存留了极大的福分。因此,犹大不可犯罪;因为神向他们所要求的比向以色列所要求的更多,若他们犯罪,也要承担更重的责任,而且神也会把这看作更不可原谅。若以色列行淫,犹大就不可跟着行淫,否则神在世上就没有承认他名的百姓了。”神在这里对犹大说话,正如基督在许多人离开他时对十二门徒说:“你们也要去吗?”(约翰福音 6:67)注意,那些至今仍持守正直的人,正因为如此,更当在普遍背道的时候牢牢持守。
为了保守犹大不犯以色列所犯的罪,这里给了两条规则: (1) 为了不陷入拜偶像,他们必须远离拜偶像的地方:“不要往吉甲去。”因为“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那里”(何西阿书 9:15;12:11);他们在那里“增添罪过”(阿摩司书 4:4)。或许他们还因为在那里曾对约书亚说过“你所站之地是圣地”(约书亚记 5:15),就对那个地方产生了一种错误的敬意;所以神禁止他们“进入吉甲”(阿摩司书 5:5)。同样的原因,他们也“不要上到伯特利”;这里称它为“伯亚文”,意思是“虚空之家”,不是“神的家”,而“伯特利”原本是“神的家”的意思。注意,那些想保守自己远离罪、不落在魔鬼手中的人,必须谨慎躲避一切犯罪的机会,不可踏上魔鬼的地盘。 (2) 为了不陷入拜偶像,他们也必须防备亵渎,不可随便起誓说:“主永活。”神曾吩咐人要“凭诚实、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主起誓”(耶利米书 4:2);所以这里所禁止的,是在不诚实、不公义中这样起誓,是轻率随便地起誓,或虚假诡诈地起誓,或一面指着主起誓,一面又指着偶像起誓(西番雅书 1:5)。注意,那些想坚定持守对神忠诚的人,必须心存对神的敬畏和尊崇,说到神时总要庄重严肃;因为一个人若能拿真神开玩笑,他也就会把任何东西当作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