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创世记第 21 章。
本章记载:一、应许之子以撒生在亚伯拉罕家中,见创世记 21:1-8;二、使女的儿子以实玛利被赶出家门,见创世记 21:9-21;三、亚伯拉罕与邻舍亚比米勒立约,见创世记 21:23-32;四、他对神的敬虔事奉,见创世记 21:33。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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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创世记第 21 章。
本章记载:一、应许之子以撒生在亚伯拉罕家中,见创世记 21:1-8;二、使女的儿子以实玛利被赶出家门,见创世记 21:9-21;三、亚伯拉罕与邻舍亚比米勒立约,见创世记 21:23-32;四、他对神的敬虔事奉,见创世记 21:33。
第 1-8 节
以撒的出生。 主前 1897 年。
1 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他所说的给撒拉成就。2 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就在神所说的日期给他生了一个儿子。3 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4 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他行了割礼。5 以撒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年一百岁。6 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7 又说:“谁能预先对亚伯拉罕说,撒拉要乳养孩子呢?因为我在他年老的时候,竟给他生了一个儿子。”8 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盛大的筵席。
久所盼望的,如今终于来到。那关于所应许后裔的异象原有定期,如今到了末后便发声,并不虚谎。旧约之下,很少有人像以撒这样,是在如此大的期待中来到世上的;并不是因为他本人将来要达到何等显赫的地位,而是因为就在这件事上,他要作基督的预表,作那位神圣的神久已应许、圣徒久已等候的后裔。在关于以撒幼年最初时日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见:
一、神的应许在以撒的怀胎与出生上得了应验,见创世记 21:1-2。要注意,神的护理在与他的话对照之下,显得最美、最明亮;当我们留意神在一切事上都照着他所说的、所应许的行,我们就更看见这一点。1. 以撒是按着应许出生的。耶和华照着所说的话,以怜悯眷顾撒拉。可见,神的话一句也不会落空;因为那应许人的本是信实的,神的信实是他百姓信心的依托和扶持。他是在“神所说的日期”出生的,见创世记 21:2。可见,神对他的时候总是极其准时;他所应许的怜悯纵然不是照我们所定的时候来到,也一定会照他所定的时候来到,而那就是最好的时候。2. 以撒也是凭着应许的大能而生的;正如希伯来书 11:11 所说,撒拉因着信,连怀孕的力量也得着了。因此,这力量乃是神借着应许赐下的。以撒的出生并不是借着通常护理的能力,乃是借着特别应许的能力。仿佛死的判决已经临到一切次要原因之上:亚伯拉罕老了,撒拉也老了,两人都如同已死;就在这时候,神的话发生了功效。可见,真信徒因着神的应许,得以行出超越人天然能力的事,因为借着这些应许,他们得与神的性情有分,见彼得后书 1:4。
二、亚伯拉罕顺服神关于以撒的命令。1. 他照着神所吩咐的给孩子起名,见创世记 21:3。神为要留下纪念,指定这名字叫“以撒”,意思就是“笑”;亚伯拉罕既负有命名之责,便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尽管他原可以另想一个更显赫堂皇的名字。可见,人类发明的繁富,应当让位于神设立的主权与简朴。然而,这名字本身也极有意义,因为:(1) 亚伯拉罕领受关于他的应许时,曾因喜乐而笑,见创世记 17:17。可见,当安慰的太阳照进灵魂时,我们当记念那黎明初现时是何等可喜,我们又是何等欢腾地拥抱那应许。(2) 撒拉领受应许时,却曾因不信和疑惧而发笑。可见,当神赐给我们那些我们几乎已经绝望得不到的怜悯时,我们应当带着忧伤和羞愧,记念自己当初在追求这些恩典时,对神的能力和应许曾有何等有罪的不信。
(3) 后来以撒自己又被以实玛利嗤笑,见创世记 21:9;也许他的名字原就提醒他预备承受这事。可见,神所喜爱的,常成了世界的笑柄。(4) 他所承受的不仅是儿子的身分,也是那应许的产业;而这应许本该成为历世历代众圣徒的喜乐,使他们满口欢笑。2. 他给以撒行了割礼,见创世记 21:4。既然圣约已经在他身上立定,圣约的印记也就施在他身上;虽然这是流血的礼,而且他又是父亲所疼爱的孩子,却也不可省略,甚至不可拖延过第八日。神在成就应许上守住了时候,所以亚伯拉罕在遵行诫命上也必须守住时候。
三、这恩典在撒拉心中所留下的感受。1. 这恩典使她喜乐,见创世记 21:6:“神使我喜笑;他既给我喜乐的缘由,也给我喜乐的心。”我们主的母亲也是如此,见路加福音 1:46-47。可见:(1) 神赐恩给他的百姓,是要鼓励他们在他的工作和事奉中喜乐;而无论我们为何事喜乐,都必须承认神是喜乐的源头,除非那只是愚昧人的笑声。(2) 怜悯若长久迟延,来到的时候便更加可喜。(3) 若有朋友与我们一同欢喜,也会使任何一项恩典更添安慰。“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因为笑是会感染人的。见路加福音 1:58。别人看见神能力与良善的这个实例,也会因此欢喜,并受鼓励去倚靠他,见诗篇 119:74。2. 这恩典也使她惊奇,见创世记 21:7。这里要注意:(1) 她所惊奇的是什么,就是“撒拉竟能乳养孩子”。
她不但生了孩子,而且在这个年纪仍有这样健壮的身体,能亲自哺乳。可见,母亲若有能力,就当亲自乳养自己的儿女。撒拉是尊贵妇人,又已经年老;人或许以为哺乳对她自己、对孩子、或对二者都不利。她家中必定有可供选择的乳母;然而在这件事上,她仍愿尽自己的本分。善良的妻子若如此行善,便真是撒拉的女儿,见彼得前书 3:5-6;又见耶利米哀歌 4:3。(2) 她怎样表达她的惊奇:“谁能说这话呢?”这事太不可能,几乎近于绝无可能,若不是神亲口说了,我们断不会信。可见,神赐给他立约子民的恩惠,常常超过他们自己和别人一切的思想与盼望。谁能想到,神竟为那些配得如此之少的人,甚至为那些本该配受如此之恶的人,成就这么大的事?见以弗所书 3:20,撒母耳记下 7:18-19。
谁能想到,神竟差他的儿子为我们死,差他的灵使我们成圣,差他的使者护卫我们?谁能想到,这样大的罪竟得赦免,这样卑微的事奉竟被悦纳,这样毫无价值的虫子竟被带入与这位伟大圣洁之神的圣约和相交之中?
四、关于以撒幼年的简略记述:“孩子渐长”,见创世记 21:8。经文特别提这件本来顺理成章的事,是要表明应许之子乃是渐渐长大的孩子。见路加福音 1:80,路加福音 2:40。凡从神生的,也必从神而长进,见歌罗西书 2:19。他渐渐长大,不必总吃奶,能够领受干粮,于是就断了奶。见希伯来书 5:13-14。正是在这时,亚伯拉罕为亲友邻舍摆设了盛大的筵席,向神感谢他所施的怜悯。这筵席不是在以撒出生的日子,因为那样对撒拉扰动太大;也不是在他受割礼的日子,因为那样对圣礼又是太大的分心;而是在他断奶的日子,因为神赐福于儿女的哺育,并保守他们经过婴孩时期各种危险,都是神护理之关怀与温柔极显著的明证,理当承认,并归荣耀给他。见诗篇 22:9-10,何西阿书 11:1。
第 9-13 节
夏甲和以实玛利被赶出。 主前 1892 年。
9 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10 就对亚伯拉罕说:“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11 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12 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13 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为一国,因为他也是你的后裔。”
这里论到并决定了以实玛利被赶出去的事。
一、引起这事的原因,在于以实玛利自己对他的小弟弟以撒有轻慢凌辱。有人认为这事发生在亚伯拉罕设摆筵席、欢庆以撒平安断奶的那一天。犹太人说,以撒是到三岁才断奶;也有人说是五岁。撒拉亲眼看见了这恶行:她“看见埃及人所生的儿子戏笑”,见创世记 21:9。毫无疑问,他戏笑的是以撒,因为加拉太书 4:29 提到这件事时说:“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这里把以实玛利称为“埃及人所生的儿子”;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埃及人苦待亚伯拉罕后裔四百年的事就从这时开始算起,见创世记 15:13。七十士译本把这话译作“与以撒一同玩耍”;但他是在玩耍中戏弄他。以实玛利比以撒大十四岁;孩子们在一起时,年长的本该对年幼的多有谨慎和怜爱。可是,以实玛利竟去欺负一个全然不能与他相敌的孩子,这就显出他心地何等卑劣、何等鄙俗。可见:1. 神留意孩子们在嬉戏中所说所做的一切;若他们说得不对、做得不对,纵然父母不计较,神也要追讨。2. 戏笑是大罪,极其惹动神的怒气。3. 蛇的后裔对女人后裔存着根深蒂固、尚未除尽的仇恨;应许之子必须预备受人戏笑。这就是凡愿意敬虔度日之人所当预料的逼迫。4. 凡被神拒绝、被神赶出去的,都是先自己配得这结局的人。以实玛利一直留在亚伯拉罕家中,直到他成了这个家的搅扰、忧伤和羞辱。
二、撒拉提出请求:“把这使女赶出去”,见创世记 21:10。这话看起来带着几分激烈,然而加拉太书 4:30 引用它时,却如同这是出于预言之灵的话;这就成了对一切假冒为善的人和属肉体之人的判词,尽管他们在有形教会中有地位、有名分。凡按着血气生、却没有重生,安于律法而拒绝福音应许的人,终必被赶出去。这话也特别指向不信的犹太人被弃绝的事;他们虽然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却因不服福音之约而被逐出教会、失去特权。而最激动神将他们丢弃的,莫过于他们在福音教会幼年之时,对神的以撒,就是教会,所施的戏笑与逼迫,见帖撒罗尼迦前书 2:16。可见,有许多人在今世与神的儿女来往亲近,却终究不能与他们同分儿子的产业。以实玛利可以是以撒的玩伴、同学,却不是与他同作后嗣的人。
三、亚伯拉罕本不愿这样做:“这事在亚伯拉罕眼中甚是忧愁”,见创世记 21:11。1. 以实玛利既作出这样的冒犯,叫他伤心。可见,儿女应当想到,父母越爱他们,就越因他们的失当而伤心,尤其是他们彼此相争的时候。2. 撒拉坚持要这样严厉地处置他,也叫亚伯拉罕忧伤。他仿佛会想:“难道责打他还不够吗?非赶出去不可吗?”可见,即使对邪恶而不可挽回的儿女所必须施行的严厉措施,对慈爱的父母来说,也是极其痛苦的,因为他们并不是甘心这样使儿女受苦。
四、神亲自定夺了这事,见创世记 21:12-13。我们很容易想见,亚伯拉罕在这件事上心中极其激荡;既不愿叫撒拉不悦,又不愿把以实玛利赶出去。在这样的两难之中,神把自己的旨意指示给他,他就得了安息。可见,在疑难之事上,义人所求不过是知道自己的本分,知道神要他怎样行;一旦这点清楚了,他就安稳了,或至少本该安稳。为使亚伯拉罕安稳,神就把这件事真实地摆在他面前,向他表明:1. 赶出以实玛利,对坚立以撒在圣约中的权利和特权是必要的:“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无论是基督,还是教会,都必须借着以撒而从亚伯拉罕出来;这就是应许在以撒身上的承继。使徒在罗马书 9:7 引用这话,为要表明:并不是凡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都是亚伯拉罕之约的继承人。
以撒这应许之子必须作应许后裔之父;所以,“把以实玛利送走,而且要送得够远,免得他败坏风俗,或者企图侵犯以撒的权利。”把竞争者赶走,正是保障以撒安全之道。亚伯拉罕立约的后裔,必须是特别的子民,是分别出来、自成一体的子民,从一开始就该与圣约之外的人有分别,不可混杂;因此,以实玛利必须被分开。亚伯拉罕是“独自蒙召”的,以撒也必须如此,见以赛亚书 51:2。撒拉自己大概并没有想到这些深意,如同约翰福音 11:51 所示那样;但神把她的话接过来,转变成了神谕,正如后来所发生的类似情形一样。2. 赶出以实玛利,并不等于毁灭他,见创世记 21:13。他要成为一国,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不能断言这就是他永远沉沦的记号;若说凡未进入外在恩典安排的人,就全然被摒除在神一切怜悯之外,那是僭妄的。
那些没有得着这种尊荣的人,也仍可能得救。不过我们可以确定,这并不是他今生的毁灭。虽然他被赶出教会,却没有被赶出世界;神说:“我必使他成为一国。”可见:(1) 列国都是神所建立的;是他奠定、塑造并安置它们。(2) 许多人满有神护理中的福分,却与圣约的福分无分。(3) 就外在事务来说,今世之子往往因他们与神儿女的关系,反而得着更多好处。
第 14-21 节
神怜悯夏甲和以实玛利。 主前 1892 年。
14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夏甲,放在她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15 皮袋的水用尽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16 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相对而坐,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她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17 神听见童子的声音;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对她说:“夏甲,你为何这样呢?不要害怕,因为神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18 起来,把童子抱在怀中,用手搀着他,因为我必使他成为大国。”19 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见一口水井,便去将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20 神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21 他住在巴兰的旷野;他母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一个妻子。
这里记着:一、使女和她儿子被赶出亚伯拉罕家门,见创世记 21:14。亚伯拉罕在这件事上顺服神命令的行动是迅速的,“清早起来”;我们可以设想,这是他在夜间异象中领受命令之后,立刻就行出来的。他的顺服也是俯就自己心意之下的;这样做违背了他的判断,至少违背了他自己的倾向。然而他一知道这是神的意思,就不再提出异议,只默然照吩咐去行,像一个受训于绝对顺服的人一样。他打发他们走时,没有给随从,只叫他们步行,带的给养也极少;这大概是照着神给他的指示做的。若夏甲和以实玛利在亚伯拉罕家中行得正,他们本可继续住在那里;但他们因自己的骄傲和狂妄把自己赶了出去,如今受这样的管教,实在是公正的。可见,我们若滥用自己的特权,就会失去这些特权。那些在亚伯拉罕这样可羡慕的家中却不知足的人,配得被革除,也配得借着失去怜悯而知道怜悯的可贵。
二、他们在旷野中飘流,失去了通往亚伯拉罕原为他们安排居所之地的路。1. 他们在那里落到极大的困境中。他们的食物用尽了,以实玛利又病倒了。那曾在亚伯拉罕家中吃得饱足、养得肥壮而踢跳的人,如今因口粮短缺,就发昏下沉。夏甲哭泣不止,也充分受了羞辱。如今她才巴不得从前在主人桌上所轻看、所浪费的碎渣。她像一个活在为奴之灵辖制下的人,对得救完全绝望,只料想“孩子必死”,见创世记 21:15-16。其实在孩子出生之前,神早已告诉她,他必活着,成为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大人物。可见,当眼前的护理似乎与先前的应许相抵触时,我们很容易忘记从前的应许;因为我们原是凭感觉而活。2. 正在这困境中,神施恩出来搭救他们:他听见了“童子的声音”,见创世记 21:17。
我们并没有读到他说了什么话;但他的叹息、呻吟和苦况,已经在怜悯的耳中大声呼叫。神差使者来安慰夏甲,这也不是她第一次在旷野中得着神的安慰;她从前在类似处境中,已曾感恩记念神向她所施的眷顾,见创世记 16:13,所以如今神又及时临到她,赐下援助。(1) 使者先向她保证,神知道她的苦情:“神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尽管他在旷野中,神仍听见他;因为无论我们在哪里,向天总有一条开着的路。故此,她要“起来,把童子抱起来,用手搀着他”,见创世记 21:18。可见,神在我们遭难时乐意帮助我们,这不该叫我们放松,反而该催促我们更尽力帮助自己。(2) 使者又重申关于她儿子的应许,说他必成为“大国”;这正是她应当振作、尽力帮助孩子的理由。
可见,我们对儿童和年轻人所付出的照顾与劳苦,应当想到:我们并不知道神为他们定了什么旨意,也不知道神的护理将来要怎样大用他们。(3) 使者还把眼前的供应指给她,见创世记 21:19。神开了她的眼睛,那因哭泣而肿胀、几乎失明的眼睛;于是她看见一口水井。可见,许多人本有极充足的理由可以得安慰,却日日哀伤,只因看不见自己原有的安慰理由。在恩典之约中,他们旁边原有一口活水井,他们却不知道;直到那位使他们看见自己伤口的神,也开他们的眼睛看见医治,他们才得着益处,见约翰福音 16:6-7。使徒告诉我们,关于夏甲和以实玛利的这些事是寓意性的,见加拉太书 4:24。
这样看来,这段历史可以说明以下两种人的愚昧:[1] 像不信的犹太人那样,想靠律法和律法属肉体的条例求义,而不借着在基督里所赐的应许;这样的人,是自己把自己引进缺乏和绝望的旷野。他们的安慰很快用尽;若不是神凭着自己特别的主权施行拯救,以怜悯的神迹开他们的眼睛、除去他们的迷惑,他们就完了。[2] 那些在世界和世界之物中寻求满足与幸福的人。离弃圣约与与神相交之安慰、宁愿拣选地上分的人,不过是拿着一皮袋水而已,这供给既贫乏又单薄,很快就耗尽。他们为追求满足而无尽飘流,到头来却仍旧空空坐下,一无所得。
三、以实玛利后来终于定居在巴兰旷野,见创世记 21:20-21。那是野地,最适合野人居住;而他原就是这样的人,见创世记 16:12。凡按血气生的,最终以这世界的旷野为满足;但应许之子却以天上的迦南为目标,不到那里便不得安息。这里要注意:1. 他仍得着一些神同在的记号:“神保佑童子”;他外在的兴盛,正是由此而来。2. 他的行业是弓箭手,这表明技巧是他的所长,游猎是他的事业;被弃绝的以扫也是善于打猎的人。3. 他与母亲的亲族结亲;他母亲从埃及给他娶妻。尽管他是这样的弓箭好手,在婚姻的事上却仍不以为自己可以不经母亲的劝告和同意,就把目标瞄得准。
第 22-32 节
亚比米勒与亚伯拉罕立约。 主前 1892 年。
22 当那时候,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各对亚伯拉罕说:“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3 我愿你如今在这里指着神对我起誓,不要欺骗我和我的儿子,并我的子孙;我怎样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样厚待我与你所寄居这地的人。”24 亚伯拉罕说:“我情愿起誓。”25 从前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亚伯拉罕因此指责亚比米勒。26 亚比米勒说:“谁做了这事,我不知道;你也没有告诉我,我今日才听见了。”27 亚伯拉罕把羊和牛给了亚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约。28 亚伯拉罕把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29 亚比米勒问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是什么意思呢?”30 他说:“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31 所以他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32 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这里记着亚比米勒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并且在这件事上可见神曾应许“使他的名为大”(创世记 12:2)已经开始应验。亚伯拉罕的友谊受到重视,甚至被人主动求取,尽管他是外乡人,尽管他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不过像个暂居的客旅。
一、这盟约是由亚比米勒提出的,与他同来的还有他的首相兼元帅非各。1. 促使他这样做的原因,是神对亚伯拉罕的恩宠,见创世记 21:22:“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与你同在;我们不能不注意到这一点。”可见:(1) 神有时在护理中给他百姓显出这样的善待凭据,以致邻人也不能不看见,见诗篇 86:17。他们的事务显然兴旺,他们所办的事又有这样特别的成就,因此周围的人不得不承认神与他们同在。(2) 与蒙神喜爱的人和好,与在天上有份的人结交,对自己是有益的,见撒迦利亚书 8:23:“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若我们与那些与神相交的人相交,就是为自己求福了,见约翰一书 1:3。2. 这约的总意,是叫两家之间有坚定、持久的友谊,任何情形都不可破坏。
这样的友谊,还要藉着誓言的纽带来加以坚固;在誓言中,他们求告真神,一方面叫他作双方诚实的见证,另一方面若有一方行诡诈,也叫他作报应者,见创世记 21:23。这里要注意:(1) 亚比米勒愿这盟约延及自己的后代,也推广到自己的人民和土地。他愿自己的儿子、孙子,以及自己所在的土地,都得着这约的益处。可见,善人理当为自己,也为自己的后人,求得与天上所喜悦之人有联盟和交通。(2) 他提醒亚伯拉罕,自己从前怎样善待了他:“我怎样厚待了你。”正如受恩的人应当报恩,施恩的人也可以盼望别人照样相待。
二、亚伯拉罕同意了这约,不过在约中谨慎地加入了关于一口井的特别条款。在亚伯拉罕这一方面,我们看见:1. 他乐意与亚比米勒立这盟约,因为看出对方是个讲良心、重信誉、并且眼前有敬畏神之心的人:“我情愿起誓”,见创世记 21:24。可见:(1) 信仰不会叫人变得孤僻、难以相处,至少本不该如此。我们不可借着躲避恶友为名,就对一切人都变得冷淡尖刻,对谁都怀疑防备。(2) 诚实的人并不惧怕作出保证;亚伯拉罕既说自己必向亚比米勒守信,就不怕再用誓言来坚证,因为起誓本是为证实。2. 他又审慎地把一口井的争端处理妥当,因为亚比米勒的仆人曾与他为这井争竞。看来,在那地方水井是极贵重的产业;感谢神,我们这里倒不至于这样稀少。(1) 亚伯拉罕温和地把这事告诉亚比米勒,见创世记 21:25。
可见,若弟兄得罪了我们,我们当以智慧中的温柔指出他的错处,好使事情可以公正地调解,也好有个了结,见马太福音 18:15。(2) 亚伯拉罕也接受亚比米勒对此事的辩解:“谁做了这事,我不知道”,见创世记 21:26。许多人常被怀疑不公不义、不仁不善,其实他们是全然无辜的;所以当他们澄清自己时,我们应当为此高兴。仆人的过失,除非主人知道并且纵容,否则不应归咎给主人;而对于诚实人,我们也不能要求更多,不过是希望他一旦知道自己做错了,就立刻愿意改正。(3) 亚伯拉罕又留心把自己对那口井的权利澄清并确立下来,好防止将来再有争论和纠纷,见创世记 21:30。这样做既是智慧,也是公义,可说是要“永作记念”,叫这事的原委长久存留。3. 他送给亚比米勒一份相当体面的礼物,见创世记 21:27。
所送的并不是什么新奇华美之物,乃是有价值又实用的“牛羊”;这是为感谢亚比米勒对他的善待,也是表明两人之间有诚恳的友谊。彼此交换善意之举,乃是增进爱情的途径:我的就是我朋友的。4. 他又借着起誓使这约生效,并且给那地方起了新名来记下这事,见创世记 21:31:“别是巴”,就是“誓约之井”,为要记念他们在那里所起的誓,使人常常不忘;或者也可作“七之井”,记念那七只母羊羔,就是亚比米勒为确认亚伯拉罕对这口井的权利而接受的凭据。可见,立过的约和交易都当谨记,好叫我们履行所说的话,不至因疏忽而失信。
第 33-34 节
33 亚伯拉罕在别是巴栽上一片树林,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神的名。34 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这里要注意:1. 亚伯拉罕既得着了一个良好的邻舍环境,就知道自己处境安稳,因而在那里住了相当长的时候。他在那里栽了一片树林,为自己的帐棚遮荫;或者,那也可能是一片果树园。虽然我们不能说他在那里定居,因为神要他终身作外人、作客旅,但他仍在那里寄居多日,只是与他“希伯来人”或“过客”的身分相称地住下。2. 他在那里不仅持续地实行自己的信仰,也公开地承认自己的信仰:“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神的名。”这大概就在他所栽的树林里,那地方成了他的祷告处,成了他的祈祷之家。基督也曾在园中、在山上祷告。(1) 亚伯拉罕继续维持公开敬拜;他的邻舍大概也会来参加,与他一同敬拜。可见,善人无论到哪里,不但自己要持守良善,也要尽所能把良善传扬出去,使别人也成为良善。(2) 我们求告主的时候,必须把他看作“永生神”;有人也把这话领会为“世界的神”。虽然神曾特别向亚伯拉罕显明自己是他的神,并且与他立约,亚伯拉罕却没有忘记把荣耀归给他,承认他是万有的主:“永生神”,就是那位在诸世界以前已经存在、在时间和日子不再有的时候仍然存在的神。见以赛亚书 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