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五章中,使徒开始把前面的论述应用出来。他先提出一个总的警戒或劝勉,就是《加拉太书》5:1;随后又用若干理由加以加强,即《加拉太书》5:2-12。接着,他催促他们认真地活出实践性的敬虔,因为这正是抵挡假教师网罗的最好解药。特别是:第一,他们不可彼此相争,《加拉太书》5:13-15。第二,他们要努力抵挡罪;在这一点上,他说明:1. 在每个人里面,肉体和圣灵之间都有争战,《加拉太书》5:17。2. 在这场争战中,站在较好的一边,是我们的本分,也是我们的益处,《加拉太书》5:16;《加拉太书》5:18。3. 他具体列出肉体的行为,这些是必须防备并治死的;也列出圣灵的果子,这些是必须结出并加以培育的,并说明这样做是何等重要,《加拉太书》5:19-24。最后,他以警戒人防备骄傲和嫉妒来结束本章。
加拉太书 第 5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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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12
1-12节 坚守的劝勉;劝人坚定不移。主后56年。“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看哪,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于你们无益了。我再对凡受割礼的人作见证,他是欠着行全律法债的。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公义。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你们向来跑得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
恨不得那搅扰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在本章前半,使徒警戒加拉太人,要提防那些犹太化的教师;这些人想把他们重新带回律法的奴役之下。此前他已经与他们辩论过,并且充分说明了这些教师的原则和精神与福音的精神何等相反;如今,这里好像就是前面整段论述的总推论和实际应用。既然前文已经显明,我们只能因信耶稣基督称义,而不能靠律法的义;既然摩西的律法已不再施行,基督徒也不再有义务服从它,所以他要他们站稳在基督使他们得自由的自由中,不要再被奴役的轭缠住。这里要注意:1. 在福音之下,我们得了释放,被带进自由的地位;在这地位中,我们脱离了礼仪律的轭,也脱离了道德律的咒诅。因此,我们不再受前者的约束,也不再受后者严厉要求的捆绑,因为那律法咒诅凡不常照着书上所写一切之事去行的人,《加拉太书》3:10。
2. 这自由是我们从耶稣基督得来的。是他使我们得了自由;借着他的功劳,他满足了那被违犯之律法的要求;借着他君王的权柄,他使我们脱离了那些加在犹太人身上的属肉体条例的义务。3. 因此,我们的本分就是站稳在这自由中,持续并忠心地持守福音和福音里的自由,无论出于什么考虑,都不可再被奴役的轭缠住,也不可被劝回到摩西律法之下。这就是总的警戒和劝勉;在《加拉太书》5:2-12中,使徒又用若干理由来加强它。第一,他们若接受割礼,并倚靠律法的行为求义,就是在暗中否认自己作为基督徒的信仰,也会丧失在耶稣基督里所得的一切益处,《加拉太书》5:2-4。
这里我们可以看见:1. 使徒是何等郑重地断言并宣告这件事:“看哪,我保罗告诉你们”(《加拉太书》5:2),并且又重复说(《加拉太书》5:3):“我再作见证。”这仿佛是在说:“我这已经证明自己是基督使徒、并从他那里领受权柄和教训的人,郑重宣告这事,并愿以自己的信用和名誉作保:若你们受割礼,基督就于你们无益了。”这表明,他现在所说的不但极其重要,而且完全可靠。他绝不是传割礼的人(尽管有人可能这样传说);相反,他认为最重要的事之一,就是他们绝不可接受割礼。2. 他如此郑重、如此确信所宣告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若他们受割礼,基督就于他们无益。我们不可把这里理解为使徒单单反对割礼本身,也不可理解为他说一切受割礼的人都不能从基督得益,因为旧约圣徒都受过割礼,而他自己也同意给提摩太行割礼。
他这里所说的,是犹太化教师所强加的那种意义上的割礼;他们教导说,人若不受割礼,并遵守摩西律法,就不能得救,《使徒行传》15:1。这一点从《加拉太书》5:4可以看得更清楚;那里他用“靠律法称义”或“寻求借律法行为称义”来表达同一件事。若他们是在这种意义上受割礼,他就宣告说:基督于他们无益,他们欠着行全律法的债,基督对他们失去功效,他们也从恩典中坠落了。从这些话中可以看出,他们这样做,就是弃绝了神所设立的称义之道;更进一步说,他们乃是把自己置于在神面前不可能称义的境地,因为他们成了欠着行全律法债的人,而律法所要求的是他们根本无法完全做到的顺服;律法又向一切失败的人宣告咒诅,所以它只能定罪,不能叫人称义。因此,他们既如此背离基督,把盼望建立在律法上,基督就于他们无益,对他们也毫无功效。
这样,他们因受这种割礼而弃绝了自己的基督徒身份,也就把自己从基督的一切益处中割离出来;所以,他们极有理由坚定持守自己所接受的那教义,不可容许自己再被这奴役的轭辖制。注意:1. 虽然耶稣基督能拯救到底,但仍有许多人得不着他的一点益处。2. 一切想靠律法称义的人,都是叫基督对自己失去功效的人。他们既把盼望建立在律法的行为上,就失去了从基督来的盼望;因为他绝不会作那些不承认他、也不倚靠他为唯一救主之人的救主。第二,为了劝他们在福音的教义和自由中坚定不移,使徒把他自己和其他已接受基督信仰的犹太人的榜样摆在他们面前,并告诉他们,他们所盼望的是什么,就是:他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那所盼望的公义。
虽然他们按本性是犹太人,也曾在律法下长大,但因着圣灵被带到认识基督,就已经弃绝了对律法行为的一切倚靠,只凭信靠基督来盼望称义和救恩。因此,那些原本从未在律法之下的人,若容许自己被带到律法的辖制之下,并把盼望建立在律法行为上,那真是极大的愚昧。这里要注意:1. 基督徒所等候的是什么:就是“所盼望的公义”,主要是指来世的福乐。这被称为基督徒的盼望,因为它是他们盼望的伟大对象,是他们胜过一切所切慕、所追求的;又称为“公义的盼望”,因为他们对这福乐的盼望是建立在公义之上,不是建立在自己的公义上,而是建立在我们主耶稣的公义上。虽然公义的生活是通往这福乐的道路,但唯独基督的公义为我们赢得了它,也唯独因着这公义,我们才可以盼望得着它。
2. 他们如何盼望得着这福乐:就是借着信心,也就是信靠我们主耶稣基督,不是靠律法的行为,也不是靠自己所行的任何可配得之事,乃是单凭信心接受并倚靠他,承认他是“耶和华我们的义”。他们只用这一条路来盼望现在得着资格,将来得着实际的享受。3. 他们之所以如此等候公义的盼望,是“靠着圣灵”。他们是在圣灵的引导和感动之下这样行;靠着他的带领和帮助,他们才被说服并得以信靠基督,也借着他去盼望从基督而来的公义盼望。使徒这样描述基督徒的情形,也暗示出:若他们想用别的方式称义和得救,就必遭遇失望;因此,他们极应当持守自己已经接受的福音教义。第三,他从基督教制度的性质和目的来论证;这制度本来就是要废除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分别,并设立信靠基督作为我们被神悦纳的道路。
他告诉他们(《加拉太书》5:6),在基督耶稣里,也就是在福音的安排之下,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诚然,在律法制度仍有效的时候,犹太人与希利尼人、受割礼与未受割礼的人之间有区别;前者得以享受神教会中的特权,而后者被排除在外。但在福音之下就不再如此了。基督既然来了,他就是律法的总结,所以如今一个人受割礼或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前者不会使他更好,后者也不会使他更坏,两者都不能叫他被神悦纳。因此,那些犹太化教师把割礼强加给他们,并要求他们遵守摩西律法,是极不合理的;而他们若顺从这些教师,也必然是极不明智的。虽然使徒告诉他们,受割礼或不受割礼都不能使他们在神面前蒙悦纳,但他也说明了什么才有功效,那就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就是那种对基督的信心,它借着对神和邻舍真诚的爱,显明自己是真实纯正的。
若他们有这样的信心,是否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若没有,别的任何事都毫无益处。注意:1. 若没有对主耶稣真诚的信心,任何外在特权或信仰告白都不能使我们在神面前蒙悦纳。2. 真正的信心是会作工的恩典;它借着爱而运行,爱神也爱弟兄;而这种借着爱运行的信心,就是我们基督信仰中的一切。第四,为了挽回他们的退后,并激励他们今后更加坚定,使徒提醒他们起初良好的开端,并要他们思考,究竟是什么使他们与从前大不相同了,《加拉太书》5:7。1. 他告诉他们:“你们向来跑得好。”他们起初进入基督教的时候,表现得十分可嘉;他们乐意接受基督信仰,并在其道路和工作上显出合宜的热心。正如他们在受洗时献身于神,宣告自己是基督的门徒一样,他们的行为也与自己的身份和所承认的信仰相称。
注意:第一,基督徒的一生是一场赛跑;若要得奖赏,就必须奔跑并坚持到底。第二,仅仅借着承认基督信仰而在这赛程中奔跑还不够,我们还必须跑得好,就是活出与所承认信仰相称的生活。这些基督徒曾一度如此,但后来在前进中受了阻碍,不是偏离了道路,至少也是步履迟缓、摇摆不定了。2. 因此,他问他们,也要他们自己问自己:“有谁拦阻了你们?”他们原先跑得那么好,如今为什么不能继续走下去呢?他当然很清楚是谁、是什么拦阻了他们;但他要他们自己提出这个问题,认真思想,他们是否真有充分理由听从那些叫他们受扰乱的人,那些人所提出的东西是否足以证明他们现在的行为是正当的。注意:第一,许多人在信仰上起步很好,也一度跑得很好,在赛道上跑得既合规矩又有热心和敏捷,但后来还是会因这样或那样的缘故在进程中受阻,甚至偏离道路。
第二,那些曾经跑得好、如今却开始偏离或疲乏的人,理当查问,到底是什么在拦阻他们。初信的人必须预料,撒但会在他们的路上放置绊脚石,竭尽所能使他们偏离所走的道路;所以,无论何时,只要他们发现自己有偏离的危险,就应当思考,究竟是谁在拦阻他们。无论拦阻这些基督徒的是谁,使徒都告诉他们,因听从这些人,他们就被拦阻,不能顺从真理,也因此有失去自己在信仰中所作之工一切益处的危险。他向他们保证,他所传、他们也已接受并承认的福音就是真理;唯有在其中,称义和救恩的真正道路才被完全揭明;若要享受其益处,他们就必须顺从它,坚定持守它,并继续照它的指引来管理自己的生活与盼望。所以,若他们让自己被人引离这真理,他们就必定犯了极大的软弱和愚昧。
注意:1. 真理不但要被相信,也要被顺从;不但要在其光照中接受,也要在其爱与能力中接受。2. 不坚定持守真理的人,并没有正确地顺从真理。3. 我们顺从真理的理由,与我们接受真理的理由是一样的;所以,那些在基督徒赛程中已经起步良好的人,若还容许自己受拦阻、不能坚持到底,实在是极不合理的。第五,他从那使他们被引离福音的观念之恶劣起源,来论证他们应当坚定持守福音的信仰和自由(《加拉太书》5:8):“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使徒这里所说的意见或劝导,无疑就是关于他们必须受割礼、必须遵守摩西律法,或者必须把律法的行为与信靠基督混在称义之事中的那种主张。这正是那些犹太化教师竭力要强加给他们的,也是他们太轻易陷入的。
为了使他们看见自己在这事上的愚昧,他告诉他们,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他们的;也就是说,不是出于神,神是凭着他的权柄让福音传给他们、又召他们进入福音团契的;也不是出于使徒本人,因为使徒乃是神用来呼召他们进入这团契的器皿。这不可能出于神,因为它违背了神所设立的称义和救恩之道;他们也不可能从保罗领受这种劝导,因为不管有人怎么声称,他一向都是反对而不是宣讲割礼的人;即便他曾在个别情况下为着和平而容忍割礼,他也从未向基督徒推动割礼,更没有把它强加为得救所必需的。既然这种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他们的,使徒就让他们自己判断,它究竟从哪里来,并且充分暗示,这除了出于撒但及其工具之外,不可能有别的源头;他们正借此想推翻他们的信心,拦阻福音的进展。所以,加拉太人极有理由弃绝它,并继续坚定持守自己从前所接受的真理。
注意:1. 要在基督徒中各种宗教意见之间作出正确判断,我们必须查问,它们是否出于那召我们的主,是否建立在基督和他使徒的权柄之上。2. 若查明它们没有这样的根基,那么无论别人多么急于把它们强加给我们,我们都绝不可接受,反而应当弃绝。第六,这种感染蔓延的危险,以及它对别人的恶劣影响,也是使徒用来反对他们顺从假教师要求的一个理由。他们也许会想淡化自己的过失,说在他们中间,试图引诱他们接受这种主张和做法的教师并不多;或者说,他们所顺从的不过是一些较小的事情,即便他们受了割礼,并遵守了犹太律法中的几样礼仪,也并没有因此否认基督信仰、转入犹太教。又或者,就算这样顺从真像使徒所说的是错误的,他们也许还会说,做这种事的人在他们中间毕竟不多,所以他实在不必如此忧虑。
为要堵住这类托词,使他们知道其中的危险远比他们意识到的大,使徒告诉他们(《加拉太书》5:9):“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也就是说,一个这样的错误原则就足以玷污、败坏整个基督教信仰;或者,基督徒群体中的一个成员就足以感染整个群体。所以,他们极应谨慎,不可在这一个点上让步;即便已经有人这样做了,也当尽一切合宜的方法,把这种感染从他们中间除去。注意,让教会中那些持守、尤其是积极传播毁灭性错误的人受鼓励,是很危险的。这里正是这种情形。假教师竭力散布、并且这些教会中有些人已经落入的那种教训,正如使徒先前所说明的,是在根本上推翻基督教本身的。
因此,即便传播者或受其影响者的人数不多,鉴于这种教训的致命倾向,再加上人性的败坏,使别人也过于容易受感染,使徒绝不愿他们因此就安逸或漫不经心;他们必须记住,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若纵容这些人,这种传染很快就会扩散得更广更深;若他们在这一点上容许自己被人强加影响,就很可能很快导致福音真理和自由的彻底毁坏。第七,为了使他们更重视他所说的话,使徒表达了他对他们所怀的盼望(《加拉太书》5:10):“我在主里深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虽然他对他们有许多惧怕和疑虑,这也正是他如此直率坦白对他们说话的缘故;但他仍盼望,借着神赐福于他所写的话,他们可以被带回来,与他同心,并承认且持守他所传给他们、如今又努力坚固他们的福音真理和自由。
在这里,他教导我们,即使对那些看上去最令人担忧的人,也应当往最好处盼望。为了使他们对他因其在真道上不坚定而给出的责备不至太过反感,他把更多责任归在别人身上,而不是归在他们身上;因为他说:“但那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他知道,有些人搅扰他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拉太书》1:7);也许他这里特别指向某一个比别人更忙碌、更积极的人,这人可能正是他们中间混乱的主要制造者。他把他们的变节与动摇,更多归因于这个人,而不是归因于他们自身。由此我们可以注意到,在责备罪恶和谬误的时候,应当始终分辨领头的人和被带领的人,分辨那些蓄意引诱别人的人与那些被引偏的人。使徒就这样在责备这些基督徒的时候,仍尽量缓和、减轻他们的过失,好更好地劝他们回转,坚定持守基督使他们得自由的自由。
至于那搅扰他们的人,无论是谁,他宣告说,他们必要担当自己的审判;他毫不怀疑,神必按他们所行的报应他们。并且,由于他对这些基督和教会之仇敌怀有义怒,他愿他们“被割绝”了。这不是说愿他们与基督和借着基督得救的一切盼望隔绝,而是愿他们被教会施行惩戒、断绝交通;因为教会理当向这些败坏福音纯正的教师作出见证。凡是无论传道人还是别的人,若致力于推翻福音的信心、扰乱基督徒的平安,就因此丧失了基督徒团契的特权,也理当被从其中剪除。第八,为了劝阻这些基督徒去听从那些犹太化教师,并要消除他们已经在这些人身上所受的坏影响,使徒指出,这些人是用极其卑鄙、不诚实的手段来达到目的的;他们歪曲了他的立场,好叫他们更容易在加拉太人身上得逞。
他们想做的是,要使加拉太人服从割礼,并把犹太教搀入基督教中;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一目的,他们就在他们中间散布说,保罗自己也是传割礼的。因为他说(《加拉太书》5:11):“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由此显然可见,他们曾传说他这样做过,并且把这件事当作说服加拉太人接受割礼的论据。他们很可能是根据保罗曾给提摩太行割礼这件事而这样说的,《使徒行传》16:3。可是,虽然他当时出于正当理由在那件事上容让了割礼,但说他是割礼的传道人,尤其是按他们所强加的那种意义来说,他是断然否认的。为证明他们对他的控告多么不公,他提出了几项论据,只要他们肯认真思想,就不能不被说服。1. 若他传割礼,他本可以避免逼迫。
“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很明显,他们也不可能不知道,犹太人一直恨他、逼迫他;但若他真与他们一致,传扬割礼和遵守摩西律法为得救所必需,又怎能解释他们为何如此对待他呢?这正是他们所极力争辩的要点;若他在这里与他们一致,他不但不会遭受他们的愤怒,反倒可能得着他们的欢心。既然他正在受他们逼迫,这就清楚证明,他并没有迁就他们;更进一步说,这证明他非但没有传那被人加在他身上的教训,反而宁可冒最大的危险,也不愿这么做。2. 若他在这事上向犹太人妥协,“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他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对基督信仰如此反感,他和其他人也不会因这信仰而遭受如此多的苦难。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23告诉我们,传扬基督钉十字架,也就是单单因信靠被钉十字架之基督而得称义和救恩的教义,对犹太人来说是绊脚石。他们对基督信仰最反感的地方,就是在其中,割礼和整个律法制度都被废除,不再有效。这正是激起他们最大呼声、驱使他们反对并逼迫信徒的原因。如今,若保罗和别人肯接受这种意见,说割礼仍应保留,摩西律法的遵守也应与信靠基督并列为得救所必需,那么他们对基督信仰的反感在很大程度上就会消除,他们也就可以避免为此所受的苦。然而,别人,尤其是那些急于诬蔑他说他传这种道理的人,也许轻易就能这样做,但保罗绝不能。他宁可冒失去安逸、名声,甚至生命的危险,也不愿这样败坏真理、放弃福音的自由。因此,犹太人才一直如此强烈地反对基督信仰,也反对他这个福音的传道人。
这样,使徒既洗清了仇敌加在他身上的不公毁谤,同时也显明了,那些如此恶意对待他的人是多么不值得尊重,而他又是多么有理由愿他们被割绝。
Verses 13-26
13-26节 对实践敬虔的劝勉;肉体与圣灵的行为;圣灵的果子。主后56年。“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你们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肉体和圣灵相争,圣灵和肉体相争,这两个是彼此为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纷争、忌恨、恼怒、结党、分争、异端、嫉妒、凶杀、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预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在本章后半,使徒开始劝勉这些基督徒认真活出实践性的敬虔,因为这是抵挡假教师网罗的最好解药。他特别强调两件事: 第一,他们不可彼此争斗,而要彼此相爱。他告诉他们(《加拉太书》5:13),他们蒙召原是要得自由;他要他们站稳在基督使他们得自由的自由中。然而,他也要他们十分谨慎,不可把这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不可因此纵容任何败坏的情感和行为,尤其是那些会造成疏离与不和、成为他们中间争竞纷争根源的事;相反,他要他们用爱心互相服事,维持彼此之间那种相爱的情谊;即便他们在一些次要问题上彼此不同,这样的爱也会使他们乐意彼此尽上基督信仰所要求的尊重和恩慈。
注意:1. 我们作为基督徒所享有的自由,并不是放纵的自由。基督虽然救赎了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却没有使我们脱离律法的责任;福音是“合乎敬虔的道理”(《提摩太前书》6:3),它非但没有给罪丝毫开脱,反而以最有力的方式使我们有责任远离并制服罪。2. 虽然我们应当坚定持守基督徒的自由,但也不该坚持自己的自由,以至破坏基督徒彼此相爱的原则;我们不可把自由变成与那些在看法上和我们不同的弟兄争竞纷争的机会,而应当常常保持一种彼此相待的心态,使我们能用爱心互相服事。为此,使徒提出了两个考虑。1. “全律法都包在一句话之内,就是‘爱人如己’”(《加拉太书》5:14)。爱是全部律法的总纲;正如爱神包含了第一块法版的责任,爱邻舍也包含了第二块法版的责任。
使徒在这里特别提到后者,因为他正在谈论他们彼此之间的行为;而他把这一点作为劝他们彼此相爱的论据,也是在暗示:这既能很好证明他们信仰的真诚,也最可能拔除他们中间已有的纷争和分裂。若我们彼此相爱,就显明我们真是基督的门徒(《约翰福音》13:35);而这种心态若能保持,纵然不能完全熄灭基督徒中一切不幸的纷争,至少也会在很大程度上缓和它们,防止它们造成致命的后果。2. 相反行为的悲惨和危险倾向(《加拉太书》5:15):“你们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他说,如果他们不以爱心彼此服事、借此成全神的律法,反倒彼此相咬相吞,那么他们就不是像人、像基督徒那样行事,而更像野兽彼此撕裂;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彼此消灭。因此,他们极有理由不可容让自己陷在这样的争竞和怨恨中。
注意:弟兄之间彼此争斗,若持续不止,很可能带来共同的毁灭;彼此吞吃的人,正走在彼此消灭的路上。基督的教会不会被外人毁坏,除非先被自己人所毁;若基督徒本该彼此扶持、彼此喜乐,却像野兽一样彼此撕咬,那么除了那位慈爱的神收回他的恩典、那赐爱的圣灵离开他们、并且那恶者趁机得逞、寻求他们众人的毁灭之外,还能期待什么呢?第二,他们都要竭力抵挡罪。若基督徒能让一切争端都被这件事吞没,就是把争战的矛头转向罪,那么教会就有福了。若他们不再因不同意见而彼此相咬相吞,而是都起来对付自己里面的罪,以及自己所居之处的罪,那就何等美好。这才是我们最应当争战的对象,也是我们最该竭力反对和压制的事。为激发并帮助基督徒这样行,使徒说明:
1. 在每个人里面,肉体和灵之间都有争战(《加拉太书》5:17)。“肉体”,就是我们里面败坏、属肉体的部分,它“贪恋”,也就是带着力量和劲头争斗、挣扎,敌挡灵;它反对圣灵一切的感动,也抗拒一切属灵的事。另一方面,“灵”,就是我们里面被更新的部分,也与肉体相争,反对它的意志和欲望;因此,就发生了“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这种情形。我们里面恩典的原则,不容许我们行尽败坏本性所催逼的一切恶;同样,因着那败坏属肉体原则的拦阻,我们也不能行出我们所愿意的一切善。正如在一个属血气的人里面,也有某种这样的争战,就是良心的责备和内心的败坏彼此较力;良心想压制败坏,败坏又想压住良心。照样,在一个重生的人里面,既然有良善原则的开始,就会有旧性情与新性情、余留的罪与初生的恩典之间的争战;只要基督徒还活在今世,就必须预备自己经历这样的操练。
2. 在这场争战中,站在较好的一边,是我们的本分,也是我们的益处;就是让我们的良知对抗败坏,让我们的恩典对抗私欲。使徒把这表明为我们的责任,并指示我们最有效的得胜之道。若有人问:“我们该采取什么途径,才能让较好的那一方面得胜呢?”他给出一个总的原则;若认真遵行,这原则就是对付败坏权势最有效的良药,那就是“顺着圣灵而行”(《加拉太书》5:16):“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这里的“圣灵”,既可以指圣灵自己,就是那位屈尊住在蒙他更新、使之成圣之人心中的圣灵,来引导并帮助他们尽本分;也可以指他种植在圣民灵魂里的那恩典原则,这原则与肉体相争,正如他们里面仍残存的败坏原则也与它相争一样。
因此,这里所推荐给我们的责任,就是叫我们把自己摆在蒙福之圣灵的引导和感动之下,并顺从我们里面新生命本性的趋向和推动。若这成为我们一生通常的关切和走向,我们就可以确信:虽然不能完全脱离败坏本性的一切搅扰和反抗,却必蒙保守,不至于去成全肉体的私欲;所以,罪虽然仍在我们里面,却不能在我们身上作王。注意:对付罪之毒害最好的解药,就是顺着圣灵而行,多与属灵的事来往,更多思念灵魂的事,就是人里面属灵部分的事,而不是身体和属肉体部分的事;把自己交托在神话语的引导之下,因为圣灵正是在话语中向我们显明神对我们的旨意;并且在尽本分的道路上,倚靠他的帮助和感动。并且,正如这会成为保守他们不去放纵肉体私欲的最好方式,这也会成为他们确是真基督徒的有力证据。
因为使徒说(《加拉太书》5:18):“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仿佛他说:“你们必须预料,只要还活在世上,肉体和灵之间就会有争战,肉体会贪恋敌挡灵,灵也会敌挡肉体;但若从你们生命主要的倾向和整体走向来看,你们是被圣灵引导的,就是说,你们在圣灵和他在你们里面所作成之属灵性情的引导和治理下行事,以神的话为准则,以神的恩典为原则,这就显明你们不在律法以下,不在它定罪的权下,虽然仍在它命令的权下;因为‘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就是那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并且‘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马书》8:1-14)。
3. 使徒具体列出肉体的行为,就是那些必须防备并治死的,以及圣灵的果子,就是那些必须珍惜并结出的(《加拉太书》5:19及以下);借着列举这些具体项目,他更清楚地说明了自己所讲的内容。(1)他先从“肉体的行为”说起;这些行为不但很多,而且都是显而易见的。毫无争议,他这里所说的这些事都是肉体的行为,或者说,是败坏堕落本性的产物。其中大多数,连自然之光都定它们为恶;而所有这些,又都被圣经之光定罪。他所列举的项目种类很多:有些是违背第七诫的罪,如奸淫、淫乱、污秽、邪荡;这里所指的不只是这些罪明显的行为,也包括一切趋向那大罪过的思想、言语和行为。有些是违背第一、第二诫的罪,如拜偶像和邪术。
另一些是得罪邻舍、违背弟兄相爱之至尊律法的罪,如仇恨、纷争、嫉恨、恼怒、争竞;这些罪常常导致结党、分门别类、嫉妒,甚至有时发展成凶杀,不仅杀害人的名誉,也伤害人的生命。另一些是得罪自己的罪,如醉酒和荒宴。使徒最后又用“以及这类的事”作总结,并郑重警戒所有人:若还想安慰地见神的面,就当谨防这些事。关于这些和“这类的事”,他说:“我从前告诉你们,如今又预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无论怎样用虚妄的盼望自我安慰,都必不能承受神的国。”这些罪无疑会把人关在天国之外。灵界的福乐,绝不可能使那些把自己投入肉体污秽中的人感到舒适;公义圣洁的神,也绝不会接纳这样的人进入他的恩宠和同在,除非他们先“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哥林多前书》6:11)。
(2)接着,他列出“圣灵的果子”,也就是更新之本性的果子,这是基督徒所当结出的,《加拉太书》5:22-23。这里我们可以注意到,罪被称为“肉体的行为”,因为肉体或败坏本性是推动、激发人去行罪的原则;恩典则被称为“圣灵的果子”,因为它全然出于圣灵,正如果子出于根一样。并且,使徒前面所列举的肉体行为,多半不但伤害当事人自己,也使他们伤害别人;照样,这里他所提到的圣灵果子,多半也有使基督徒彼此相宜、并使他们自己里面平安舒适的倾向;这与他前面所给出的警戒和劝勉非常相称(《加拉太书》5:13),就是不可把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反要用爱心互相服事。
他特别推荐我们具备仁爱,首先是爱神,也因神的缘故彼此相爱;喜乐,可以理解为与朋友来往时的愉快,更主要是指在神里面恒常的喜乐;和平,或是与神、与良心和好,或是对别人有和平温柔的性情与态度;忍耐,就是迟于发怒,并甘心忍受伤害;恩慈,就是一种甘甜柔和的性情,尤其是对地位较低的人,叫我们待人和蔼、谦和,别人得罪我们时也容易被劝解;良善,就是恩待人、施惠人的心,表现为一有机会就乐意向众人行善;信实,就是在我们向别人所表明、所应许的事上有忠诚、公正和诚实;温柔,就是能约束自己的情绪和愤恨,不轻易被激怒,即便被激怒,也很快平静下来;节制,就是在饮食和人生其他享受上不过度、不放纵。关于这些事,或关于那些身上有圣灵果子的人,使徒说:“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也就是说,没有律法会定他们的罪、惩罚他们。
更进一步,由此也显明,他们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因为凡有这些圣灵果子的人,都明显是被圣灵引导的,因此也就不在律法以下,正如《加拉太书》5:18所说的。并且,借着列出这些肉体的行为和圣灵的果子,使徒不但指示我们应当躲避和反对什么,也指示我们应当珍惜和培养什么;同时(《加拉太书》5:24)他也告诉我们,这正是一切真实基督徒诚实的关切和努力:“凡属基督的人,已经把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也就是说,那些真是基督徒的人,不只是外表和口头上如此,而是真诚真实地属于基督的人,他们都在这样行。正如他们在受洗时已经有义务这样做,因为受洗归入基督,就是受洗归入他的死(《罗马书》6:3);照样,他们如今也正诚心实行这事,并且效法他们的主和元首,努力向罪死,就像主曾为罪而死一样。
他们还没有对罪取得完全胜利;他们里面仍有肉体,也有灵,而肉体仍有它的邪情私欲,这些持续给他们不小的困扰;但正如罪现今已不再在他们必死的身上作王,叫他们去顺从它的私欲(《罗马书》6:12),照样,他们也正在寻求彻底败坏、毁灭它,要把它置于那种羞辱而痛苦、虽然缓慢却确实的死亡之中,正如我们的主耶稣曾为我们承受的一样。注意:若我们要证明自己真属于基督,是与他联合、在他里面有分的人,就必须把钉死肉体和其败坏情欲,当作我们持续不断的关切和事业。基督绝不会承认那些把自己交给罪作奴仆的人是属他的。虽然使徒这里仅仅提到钉死肉体和其邪情私欲,作为真实基督徒的特征与责任,但毫无疑问,这里也同时包含另一面:我们也应当结出他刚才所列举的那些圣灵果子。这一点丝毫不比前者次要,也同样是证明我们信仰真诚所必须的。
仅仅止住不作恶还不够,我们还必须学习行善。我们的基督信仰不但要求我们向罪死,也要求我们向公义活;不但要反对肉体的行为,也要结出圣灵的果子。所以,若我们愿意显明自己确实属于基督,就必须在这两方面都诚实努力。使徒确实是要把这两方面都表明为我们的本分,并且都视为维持基督徒身份所必需的;这一点从下面的话可以看得很清楚(《加拉太书》5:25):“我们若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也就是说:“若我们承认自己已经领受了基督的灵,或承认自己在基督的灵里被更新,也就是心志改换一新,并领受了属灵生命的原则,那么就该在生活中借着圣灵应有的果子把这事显明出来。”他先前已经告诉我们,基督的灵是赐给一切神儿女的特权(《加拉太书》4:6)。
他说:“如今,若我们承认自己属于这数目,并且作为这样的人得了这特权,就当用与此相称的性情和行为来显明它;要用好的实践证明好的原则。”我们的生活方式,总会与我们所受引导和治理的原则相称:正如“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照样,“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罗马书》8:5)。所以,若我们愿意显明自己是属基督的,并且有分于他的灵,就必须借着“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生活来证明。我们必须认真地一面治死身体的恶行,一面活在新生命中。
4. 使徒以警戒骄傲和嫉妒来结束本章(《加拉太书》5:26)。他前面已经劝这些基督徒“用爱心互相服事”(《加拉太书》5:13),并提醒他们,若他们不这样做,反倒彼此相咬相吞,将会有什么结果(《加拉太书》5:15)。现在,为了促使他们行前者、保守他们不落入后者,他在这里警戒他们,不可贪图虚荣,不可过分追求人对自己的尊重和称赞;因为这种心若被放纵,必然会导致他们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只要这种性情在基督徒中占上风,他们就会轻看藐视那些被他们视为不如自己的人;若别人不给他们自以为当得的尊重,他们就会心中不悦;他们也会嫉妒那些有可能使自己名声受损的人。这样,就为一切争竞和纷争埋下了根基;而这些纷争不但与基督徒彼此应当维持的爱相冲突,也大大损害宗教本身的荣耀和益处。因此,使徒要我们无论如何都要防备这种罪。注意:1. 从人而来的荣耀不过是虚荣;我们不该贪恋它,反倒应当向它死。2. 过分在意人的认可和称赞,是基督徒之间许多不幸争竞纷争的重要根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