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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 第 7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引言

以斯拉这个宝贵的名字,起初在本卷书的标题中就向我们问安了;但在历史叙述中,直到本章,我们才看见他在另一位王,就是亚达薛西王在位时,公开出来有所作为。所罗巴伯和耶书亚,到这时我们可以推想,若不是已经去世,也已经年老了;哈该和撒迦利亚我们也不再听见了;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见证。这些有用的器皿被搁置以后,神和以色列的事业将会怎样呢?当信靠神;祂有圣灵丰盛的余剩,能兴起别人接替他们的位置。本章中的以斯拉,以及下一卷书中的尼希米,在他们的时代,和前人一样大有助益。这里记着:一、总括交代以斯拉其人,以及他为公共益处前往耶路撒冷的行程,见以斯拉记 7:1-10。二、亚达薛西赐给他的谕旨副本,见以斯拉记 7:11-26。三、他因此向神献上的感谢,见以斯拉记 7:27-28。下一章将更具体地叙述他的同伴、他的旅程,以及他抵达耶路撒冷的经过。

Verses 1-10

第1-10节 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 主前457年。

1 这些事以后,波斯王亚达薛西在位的时候,有个以斯拉,他是西莱雅的儿子,亚撒利雅的儿子,希勒家的儿子,2 沙龙的儿子,撒督的儿子,亚希突的儿子,3 亚玛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的儿子,米拉约的儿子,4 西拉希雅的儿子,乌西的儿子,布基的儿子,5 亚比书亚的儿子,非尼哈的儿子,以利亚撒的儿子,亚伦大祭司的儿子。6 这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敏捷的文士,精通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所赐摩西的律法。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华他神的手帮助他。7 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中,也有一些人上耶路撒冷去。8 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9 正月初一日,他从巴比伦起程;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因为他神施恩的手帮助他。10 以斯拉定志考究耶和华的律法,又遵行这律法,并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

这里记着:一、以斯拉的家谱。他是亚伦的后裔之一,是祭司。神拣选他作使以色列得益处的器皿,为要使祭司职分得尊荣;这尊荣因被掳已经大大黯淡了。经上说他是“西莱雅的儿子”;人以为这西莱雅,就是巴比伦王攻陷耶路撒冷时所杀的那位,见列王纪下 25:18、25:21。若按最短的计算,自西莱雅死后也已有七十五年了;许多人算得更长些,并且因他们以为以斯拉是在壮年蒙召出来担任公职,所以认为西莱雅不是他的直系父亲,而是他的祖父或高祖;不过他是在上溯的家谱中首先出现的重要人物。这里把家谱一直追溯到亚伦,但为简略起见省去了许多人,这些可从历代志上 6:4-81 等处补足。他属于较年轻的一支,或者说他的父亲是约撒答,而约撒答是耶书亚的父亲,因此他不是大祭司,却与大祭司关系极近。

二、他的品格。他虽然出自较年轻的一支,个人的资质却使他十分卓越。1. 他是个极有学问的人,是文士,是“敏捷的文士,精通摩西的律法”,见以斯拉记 7:6。他极其熟悉圣经,特别是摩西的著作,不但经文熟记在心,也深知其意义和用意。恐怕当时在巴比伦的犹太人中,学问已经衰落了;但以斯拉成了复兴这事的器皿。犹太人说,他搜集并校勘了他所能找到的一切律法抄本,出版了准确的版本,又收集一切凭神默示赐下的先知书、历史书和诗歌书,于是连同他自己时代的预言和历史,构成了旧约的正典。若他真是神所兴起,又蒙神装备并感动去做这事,那么历世历代都有理由称他为有福,并为他称颂神。神差遣“先知和文士”到犹太人那里,见马太福音 23:34。以斯拉就属于后者。

如今预言将要止息,正该照着神借着末后的先知所给的劝勉,推进人对圣经的认识,见玛拉基书 4:4:“你们当记念摩西的律法。”福音的传道人被称为“受教作天国门徒的文士”(马太福音 13:52),是新约的文士。可惜这样一个可尊重的名称,在犹太教会败坏的时代,却被那些公然与基督和祂福音为敌的人佩戴着,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所指的那些人;他们熟悉律法的字句,却不认识其中的精意。2. 他是个极其敬虔、满有圣洁热心的人,见以斯拉记 7:10:“他定志考究主的律法”等等。(1) 他选择作为自己研读对象的,是“主的律法”。迦勒底人,就是他出生并长大的地方的人,以学问闻名,尤其擅长研究星象;既然他是个好学的人,我们可以设想,他也曾受诱惑想去钻研这些事。

但他胜过了这诱惑;他神的律法于他而言,胜过那些术士和占星家的一切著作;他对那些学问知道得已经足够多,因此有充分理由轻看它们。(2) 他“考究主的律法”,就是说,他把这事当作自己的本分,查考圣经,在圣经中寻求关于神、关于神的心意与旨意的知识;这些知识的确在那里可以找到,但若不寻求,就不能得着。(3) 他认真照着律法去行;他把律法摆在自己面前作准则,用它塑造自己的见解和性情,并在全部生活行为上照着它来管理自己。我们也必须这样运用自己对圣经的认识;因为若我们照着自己所知道的神旨意去行,就有福了。(4) 他又立志“将那律法中的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他愿意把自己所知道的传给别人,使别人得益处;因为“圣灵的职事赐给各人,是叫人得益处”。

但要注意次序:他先学习,然后教导;他先考究主的律法,积蓄了美好的财宝,然后再教训别人,把所积蓄的施展出来。他也是先行出来,然后才教导;自己先实践诫命,然后指导别人也去实践;这样,他的榜样就印证了他的教训。(5) 他“定志”去行这一切,也可以说,他坚定了自己的心志。他在学问上下了工夫,为自己所设计的事作了充分装备,然后又立定心志,要继续并恒久行在其中,于是他就成了敏捷的文士。摩西在埃及,以斯拉在巴比伦,而且两人都处于被掳之中,却都奇妙地被装备,好为教会作显著的服事。

三、他为本国的益处前往耶路撒冷:“他从巴比伦上来”(以斯拉记 7:6),四个月之内就到了耶路撒冷(以斯拉记 7:8)。像他这样的人,在他的弟兄们已经上去之后,竟还在巴比伦停留这么久,实在令人惊讶;但神未曾差他到那里去,直到在那里有工要他做;并且,除了那些“神激动他们心”的人之外,没有人会上去。有些人认为这位亚达薛西就是前面降旨的那位大利乌(以斯拉记 6:1-12),于是以斯拉就是在圣殿完工后的第二年来的:那是第六年,这是第七年(以斯拉记 7:8),莱特富博士如此说。我那位可敬而有学问、近来去世的朋友 Talents 先生,在他的年代学表中,把这事放在圣殿完工之后约五十七年;也有人放得更晚。我这里只要注意三件事:1. 王待他何等恩厚。

“准了他一切所求的”,凡他所求、足以使他能服事本国的,王都赐给了。2. 他的百姓待他何等恩厚。他去的时候,有更多人同他一道去;因为他离开巴比伦以后,他们也不愿继续留在那里;并且因为他去了耶路撒冷,他们也愿意冒险住在那里。3. 他的神待他何等恩厚。他从王和本国那里得着这一切恩待,乃是因“耶和华施恩的手帮助他”,见以斯拉记 7:6、7:9。请注意:每一个受造之物之于我们如何,全在乎神使它成为如何;我们的判断也是从祂而来。正如我们必须在将要发生的事上看见神的手,同样,我们也必须在已经发生的事上看见神的手;当我们有理由称之为祂“施恩的手”时,就当怀着感恩承认祂。

Verses 11-26

第11-26节 亚达薛西的谕旨。 主前457年。

11 亚达薛西王赐给祭司文士以斯拉的诏书抄本如下;他是通达耶和华诫命之言和赐给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12 “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达于祭司以斯拉,就是天上之神律法的文士,愿你平安,那时如此。13 我降旨,凡我国中以色列民、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都可以与你同去。14 因你奉王和七位谋士差遣,照你手中你神的律法,考察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情形;15 又带去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在耶路撒冷之以色列神的金银,16 并带去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一切金银,以及百姓和祭司甘心献给他们在耶路撒冷之神殿的礼物。17 所以你当赶紧用这银子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并同献的素祭、奠祭,献在耶路撒冷你们神殿的坛上。18 剩下的金银,你和你的弟兄看着怎样好,就当照你们神的旨意去用。

19 所交给你、供你神殿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的神面前。20 你神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经费,你可以从王的府库里支取。21 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与河西的一切库官,说:天上之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无论向你们要什么,都要速速办理,22 就是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歌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23 凡天上之神所吩咐的,都当为天上之神的殿殷勤办理;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24 我又晓谕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或这神殿供职的人,都不可叫他们纳贡、交课、完税。25 你,以斯拉啊,要照着你手中神所赐的智慧,立设审判官和士师,治理河西的众民,就是一切明白你神律法的人;不明白的人,你要教训他们。

26 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命的人,就当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军,或抄家,或囚禁。”

这里我们看见波斯皇帝赐给以斯拉的委任,授权他为犹太人的益处办事;这委任极其宽大充足,远超过人所能料想的。我们想,这道委任是按通常格式写的:“亚达薛西,诸王之王。”然而,这对任何必死的人来说都是过高的称号;他固然是一些王的王,但说得仿佛自己是万王之王,就是僭取那位拥有“天上地下所有权柄”者的特权。他向他所信赖、所喜爱的以斯拉问安,称他为“天上之神律法的文士”(以斯拉记 7:12);看来,以斯拉自己也很看重这个称号,别的称号都不想要,即便他后来被提升到总督般的尊位,也仍然如此。他认为,作“神律法的文士”,比作帝国的贵胄或王侯更荣耀。让我们来看这委任的各项内容。

一、他准许以斯拉上耶路撒冷去,也准许所有愿意与他同去的同胞一同前往,见以斯拉记 7:13。他和他们原是被掳的人,所以若没有王的特准,就不能离开王的境内。

二、他授权他考察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事务,见以斯拉记 7:14。他考察的准则,应当是“你手中你神的律法”。他必须查明,犹太人在宗教上是否照着那律法而有、而行,就是圣殿是否建成,祭司制度是否建立,祭物是否照着神的规定献上。若经考察发现有任何不妥之处,他就必须设法改正,像提多在革哩底一样,“把那没有办完的事都整理妥当”,见提多书 1:5。这样,神的律法就被尊大、得荣耀;这样,犹太人也恢复了照那律法自治的古老特权,不再处于“那不美的律例”之下,就是压迫他们之人的条例之下,见以西结书 20:25

三、他把王自己和谋士甘心奉献的金钱,并从臣民中募集来、供神殿使用的财物,托付给他,见以斯拉记 7:15-16

1. 这事应当被留意。(1) 这是归荣耀给神,因为祂是独一又活又真的神;连那些敬拜别神的人,也如此确信以色列之神的主权,以致愿意花费财物,好叫自己蒙祂喜悦。参看诗篇 45:12;68:26。(2) 这是称赞这位外邦王,因为他尊崇以色列的神,尽管敬拜祂的人不过是一小群贫穷、可轻看的人,连自己宗教的费用都负担不起,如今又是他的臣仆;并且,虽然他并未因此离弃自己的迷信,然而他仍保护并鼓励犹太人持守他们的信仰,不只是说“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而是实实在在给他们所需要的。(3) 这也使犹大那些恶王的名声蒙羞。那些在认识并敬拜“以色列的神”中长大、又有祂的律法和先知的人,常常抢夺并使圣殿贫乏;这里却是一位外邦君王使圣殿丰富。后来福音也是如此,被犹太人弃绝,却被外邦人欢迎。参看罗马书 11:11,“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并使徒行传 13:46

2. 这里告诉我们,以斯拉所受托付的是:(1) 接收这些银钱,并带到耶路撒冷去;因为他是个素有诚信的人,人可以放心信赖他,知道他绝不会把公款中最小的一部分挪为己用。我们看见保罗也曾因这样的差事上耶路撒冷去,“为本国的人捐献赒济和供献”,见使徒行传 24:17。(2) 以最妥善的方式使用这些钱,或用于献在神坛上的祭物(以斯拉记 7:17),或用于他和弟兄们所认为合宜的其他事项(以斯拉记 7:18);只有这一项限制,就是必须“照着你们神的旨意”,因为他们比王更熟悉这一点。愿“我们神的旨意”总作我们开支的准则,特别是在为祂的事工花费时。神的工作总必须照着祂的旨意去做。除了金钱之外,还给了他一些供圣殿使用的器皿,见以斯拉记 7:19。古列归还了本来就属于圣殿的东西,而这些则是额外赐下的;这样,圣殿便是“连本带利地收回自己的”。这些器皿他必须“交在耶路撒冷的神面前”,因为这些都是为尊荣神而预备的,就是在祂“立自己名”的地方。

四、他为以斯拉开出一张文书,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张给“河西的库官”的支款令,吩咐他们从王的税收中供应他所需用的,并记在王的账上,见以斯拉记 7:20-22。这做得很周到;因为以斯拉当时还要考察实情,不知道自己将需要什么,而且他的要求也很谦逊。这也做得很恩慈,显明王对圣殿有很深的眷顾,也对以斯拉极其信任。君王和大人物理当运用他们的财富和权力,支持并鼓励信仰。巨大的收入若不能使人多多行这类善事,又有何益处呢?问题只在于人是否有心去行。

五、他吩咐以斯拉,凡为尊荣以色列之神、在圣殿里或有关圣殿所当办的事,不可有所缺乏。请注意这项命令(以斯拉记 7:23):1. 他何等尊荣地谈论神。他先前称祂为“耶路撒冷的神”;但在这里,恐怕人以为他把祂看作地方性的神,就带着极大的敬畏,两次称祂为“天上的神”。2. 他何等严谨地留意神的话和律法;显然他大概曾读过,也甚为赞赏:“凡你们神所吩咐的”,虽然他自己写着“诸王之王”,却不敢对神的制度增删一笔一画,“都当去行,并且要殷勤地行,带着谨慎和迅速。”3. 他何等郑重地求免神的忿怒:“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国呢?”忽略并藐视信仰,会使神的审判临到君王和列国;当神的忿怒将要向一国发作时,最有可能使祂转怒的方法,就是扶持并鼓励信仰。我们若要保全自己的平安与兴盛,就当谨慎,免得神的事业被饿着了。

六、他免除了所有圣殿执事向政府纳税的责任。从最高的祭司到最低的尼提宁,王的官员“都不可”向他们征收“贡、课、税”,即其余臣民所交纳的那些,见以斯拉记 7:24。这使他们作为帝国的自由民大得尊荣,也会使他们因成为王所眷顾的人而得人尊敬;并且,这给了他们更欢然、更自由地专心服事的余地。我们认为,这项免税只适用于他们自己和家人的需用,以及维持他们职分所需的部分。若其中有人借这项特权去经营买卖,那他们公义地失去这恩惠,也是应当的。

七、他授权以斯拉为河西所有犹太人提名并设立审判官和士师,见以斯拉记 7:25-26。对犹太人来说,能有本族的官长已是极大的恩待,尤其这些官长还是由以斯拉所提名的。1. 凡“明白以斯拉之神律法”的人,也就是一切信奉犹太教的人,都归这些审判官管辖;这暗示他们免于受外邦官长的司法辖制。2. 这些审判官也被准许并被鼓励吸纳归信的人:要他们“把神的律法教导那些不明白的人”。他自己虽然不愿成为犹太人,却并不在意他的臣民中有多少人成为犹太人。3. 他们被授权,可以照着“神的律法”执行他们所作的判决和命令,这律法在此也成了“王的律法”;并可按律法所指明的,施以严厉的刑罚,就是囚禁、充军、罚款或处死。他们不可另立新法,只当确保神的律法被忠实执行;他们既被交付刀剑,就是要叫他们“使作恶的人惧怕”。约沙法、希西家,或大卫自己作王时,还能为尊荣神、推进信仰做得更多吗?

Verses 27-28

第27-28节 以斯拉向神感恩。 主前457年。

27 我们列祖的神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祂使王起这心意,修饰在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28 又在王和谋士,并王一切有权势的首领面前向我施怜悯。因耶和华我神的手帮助我,我就得以刚强,从以色列中招聚首领,与我一同上来。

以斯拉不能继续讲述自己的故事,而不插入他在这件事上对神和祂百姓施恩的感谢承认。他一结束王的谕旨,并没有接着写上“愿王万岁”(虽然那样写也并非不合宜),却加上说:“称颂主”;因为我们必须“凡事谢恩”,无论有什么事使我们欢喜,我们都必须承认其中有神的手,并赞美祂的名。以斯拉为两件事称颂神:1. 为着这道委任。我们想,他必定为此亲吻王的手,但那还不是全部;“称颂神,”他说,“因为祂将这样的事放在王心里。”神能将一些事放在人心里,使那些事本来不会自行产生;祂也能放在人脑中,这都是借着祂的护理和祂的恩典,在那“关乎生命和敬虔”的事上。若我们自己心里,或别人心里,有什么善显明出来,我们都必须承认那是神放进去的,并因此称颂祂;因为使我们“立志行事”成就善工的,正是祂。

当君王和官长采取行动压制罪恶、鼓励信仰时,我们也必须感谢神“把这念头放在他们心里”,就像他们赐给了我们某项特别恩惠一样。神的殿建成之后,以斯拉因那使殿得修饰的事而欢喜。我们并没有读到有命令人去把殿涂漆、贴金,或用宝石装饰它;但无疑,神的典章在那里得以持续、谨慎、准确地照着设立施行,这才真正是圣殿的修饰。2. 为着他遵行这委任时所得的鼓励(以斯拉记 7:28):“祂向我施了怜悯。”王这样尊荣他,我们可以设想,王是看中了他的才干,因认为他是个极有见识、聪慧的人,才提拔他;但他自己却把这提升完全归于神的怜悯。正是这怜悯使他得蒙君王的恩宠。

以斯拉自己原是个有勇气的人,然而他并不把所得的鼓励归于自己的心志,而是归于神的手:“我得以刚强,承担这些服事,是因耶和华我神的手帮助我,引导我、扶持我。”若神把祂的手赐给我们,我们就大胆而喜乐;若祂收回祂的手,我们就软弱如水。无论我们为神和我们这一代人所能作的任何服事,都必须把一切荣耀归给神。作工的力量是从祂而来的,所以这事上的赞美也必须归给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