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节 亚达薛西的谕旨。 主前457年。
11 亚达薛西王赐给祭司文士以斯拉的诏书抄本如下;他是通达耶和华诫命之言和赐给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12 “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达于祭司以斯拉,就是天上之神律法的文士,愿你平安,那时如此。13 我降旨,凡我国中以色列民、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都可以与你同去。14 因你奉王和七位谋士差遣,照你手中你神的律法,考察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情形;15 又带去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在耶路撒冷之以色列神的金银,16 并带去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一切金银,以及百姓和祭司甘心献给他们在耶路撒冷之神殿的礼物。17 所以你当赶紧用这银子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并同献的素祭、奠祭,献在耶路撒冷你们神殿的坛上。18 剩下的金银,你和你的弟兄看着怎样好,就当照你们神的旨意去用。
19 所交给你、供你神殿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的神面前。20 你神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经费,你可以从王的府库里支取。21 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与河西的一切库官,说:天上之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无论向你们要什么,都要速速办理,22 就是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歌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23 凡天上之神所吩咐的,都当为天上之神的殿殷勤办理;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24 我又晓谕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或这神殿供职的人,都不可叫他们纳贡、交课、完税。25 你,以斯拉啊,要照着你手中神所赐的智慧,立设审判官和士师,治理河西的众民,就是一切明白你神律法的人;不明白的人,你要教训他们。
26 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命的人,就当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军,或抄家,或囚禁。”
这里我们看见波斯皇帝赐给以斯拉的委任,授权他为犹太人的益处办事;这委任极其宽大充足,远超过人所能料想的。我们想,这道委任是按通常格式写的:“亚达薛西,诸王之王。”然而,这对任何必死的人来说都是过高的称号;他固然是一些王的王,但说得仿佛自己是万王之王,就是僭取那位拥有“天上地下所有权柄”者的特权。他向他所信赖、所喜爱的以斯拉问安,称他为“天上之神律法的文士”(以斯拉记 7:12);看来,以斯拉自己也很看重这个称号,别的称号都不想要,即便他后来被提升到总督般的尊位,也仍然如此。他认为,作“神律法的文士”,比作帝国的贵胄或王侯更荣耀。让我们来看这委任的各项内容。
一、他准许以斯拉上耶路撒冷去,也准许所有愿意与他同去的同胞一同前往,见以斯拉记 7:13。他和他们原是被掳的人,所以若没有王的特准,就不能离开王的境内。
二、他授权他考察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事务,见以斯拉记 7:14。他考察的准则,应当是“你手中你神的律法”。他必须查明,犹太人在宗教上是否照着那律法而有、而行,就是圣殿是否建成,祭司制度是否建立,祭物是否照着神的规定献上。若经考察发现有任何不妥之处,他就必须设法改正,像提多在革哩底一样,“把那没有办完的事都整理妥当”,见提多书 1:5。这样,神的律法就被尊大、得荣耀;这样,犹太人也恢复了照那律法自治的古老特权,不再处于“那不美的律例”之下,就是压迫他们之人的条例之下,见以西结书 20:25。
三、他把王自己和谋士甘心奉献的金钱,并从臣民中募集来、供神殿使用的财物,托付给他,见以斯拉记 7:15-16。
1. 这事应当被留意。(1) 这是归荣耀给神,因为祂是独一又活又真的神;连那些敬拜别神的人,也如此确信以色列之神的主权,以致愿意花费财物,好叫自己蒙祂喜悦。参看诗篇 45:12;68:26。(2) 这是称赞这位外邦王,因为他尊崇以色列的神,尽管敬拜祂的人不过是一小群贫穷、可轻看的人,连自己宗教的费用都负担不起,如今又是他的臣仆;并且,虽然他并未因此离弃自己的迷信,然而他仍保护并鼓励犹太人持守他们的信仰,不只是说“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而是实实在在给他们所需要的。(3) 这也使犹大那些恶王的名声蒙羞。那些在认识并敬拜“以色列的神”中长大、又有祂的律法和先知的人,常常抢夺并使圣殿贫乏;这里却是一位外邦君王使圣殿丰富。后来福音也是如此,被犹太人弃绝,却被外邦人欢迎。参看罗马书 11:11,“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并使徒行传 13:46。
2. 这里告诉我们,以斯拉所受托付的是:(1) 接收这些银钱,并带到耶路撒冷去;因为他是个素有诚信的人,人可以放心信赖他,知道他绝不会把公款中最小的一部分挪为己用。我们看见保罗也曾因这样的差事上耶路撒冷去,“为本国的人捐献赒济和供献”,见使徒行传 24:17。(2) 以最妥善的方式使用这些钱,或用于献在神坛上的祭物(以斯拉记 7:17),或用于他和弟兄们所认为合宜的其他事项(以斯拉记 7:18);只有这一项限制,就是必须“照着你们神的旨意”,因为他们比王更熟悉这一点。愿“我们神的旨意”总作我们开支的准则,特别是在为祂的事工花费时。神的工作总必须照着祂的旨意去做。除了金钱之外,还给了他一些供圣殿使用的器皿,见以斯拉记 7:19。古列归还了本来就属于圣殿的东西,而这些则是额外赐下的;这样,圣殿便是“连本带利地收回自己的”。这些器皿他必须“交在耶路撒冷的神面前”,因为这些都是为尊荣神而预备的,就是在祂“立自己名”的地方。
四、他为以斯拉开出一张文书,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张给“河西的库官”的支款令,吩咐他们从王的税收中供应他所需用的,并记在王的账上,见以斯拉记 7:20-22。这做得很周到;因为以斯拉当时还要考察实情,不知道自己将需要什么,而且他的要求也很谦逊。这也做得很恩慈,显明王对圣殿有很深的眷顾,也对以斯拉极其信任。君王和大人物理当运用他们的财富和权力,支持并鼓励信仰。巨大的收入若不能使人多多行这类善事,又有何益处呢?问题只在于人是否有心去行。
五、他吩咐以斯拉,凡为尊荣以色列之神、在圣殿里或有关圣殿所当办的事,不可有所缺乏。请注意这项命令(以斯拉记 7:23):1. 他何等尊荣地谈论神。他先前称祂为“耶路撒冷的神”;但在这里,恐怕人以为他把祂看作地方性的神,就带着极大的敬畏,两次称祂为“天上的神”。2. 他何等严谨地留意神的话和律法;显然他大概曾读过,也甚为赞赏:“凡你们神所吩咐的”,虽然他自己写着“诸王之王”,却不敢对神的制度增删一笔一画,“都当去行,并且要殷勤地行,带着谨慎和迅速。”3. 他何等郑重地求免神的忿怒:“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国呢?”忽略并藐视信仰,会使神的审判临到君王和列国;当神的忿怒将要向一国发作时,最有可能使祂转怒的方法,就是扶持并鼓励信仰。我们若要保全自己的平安与兴盛,就当谨慎,免得神的事业被饿着了。
六、他免除了所有圣殿执事向政府纳税的责任。从最高的祭司到最低的尼提宁,王的官员“都不可”向他们征收“贡、课、税”,即其余臣民所交纳的那些,见以斯拉记 7:24。这使他们作为帝国的自由民大得尊荣,也会使他们因成为王所眷顾的人而得人尊敬;并且,这给了他们更欢然、更自由地专心服事的余地。我们认为,这项免税只适用于他们自己和家人的需用,以及维持他们职分所需的部分。若其中有人借这项特权去经营买卖,那他们公义地失去这恩惠,也是应当的。
七、他授权以斯拉为河西所有犹太人提名并设立审判官和士师,见以斯拉记 7:25-26。对犹太人来说,能有本族的官长已是极大的恩待,尤其这些官长还是由以斯拉所提名的。1. 凡“明白以斯拉之神律法”的人,也就是一切信奉犹太教的人,都归这些审判官管辖;这暗示他们免于受外邦官长的司法辖制。2. 这些审判官也被准许并被鼓励吸纳归信的人:要他们“把神的律法教导那些不明白的人”。他自己虽然不愿成为犹太人,却并不在意他的臣民中有多少人成为犹太人。3. 他们被授权,可以照着“神的律法”执行他们所作的判决和命令,这律法在此也成了“王的律法”;并可按律法所指明的,施以严厉的刑罚,就是囚禁、充军、罚款或处死。他们不可另立新法,只当确保神的律法被忠实执行;他们既被交付刀剑,就是要叫他们“使作恶的人惧怕”。约沙法、希西家,或大卫自己作王时,还能为尊荣神、推进信仰做得更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