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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 第 2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前一章已经告诉我们,有许多人因古列的诏令从巴比伦归回;这里给出了各归回家族的名录,见以斯拉记 2:1。I. 首领,见以斯拉记 2:2。II. 百姓,见以斯拉记 2:3-35。III. 祭司、利未人和圣殿服役人员,见以斯拉记 2:35-63。IV. 总数,以及他们随行人员的情况,见以斯拉记 2:64-67。V. 他们为圣殿事奉所献的供物,见以斯拉记 2:68-70

Verses 1-35

我们在这里可以注意到:1. 那些从被掳之地上来之人的家族和各家的人数,都有文字记录保存下来。这样做是为了尊荣他们,作为对他们信心和勇气、对神的倚靠以及对本地之爱的部分报偿,也为激励别人效法他们的好榜样。尊荣神的人,神也必这样尊荣他。凡真正接受基督所赐拯救之恩的以色列人,他们的名字也必被记在比这更神圣的册子上,以为他们的荣耀,就是在羔羊生命册上。保存这些从被掳之地上来之家族的记录,也是为后代的益处,使他们知道自己出于谁,与谁有亲属关系。2. 他们被称为“本省的人”。犹大曾是一个显赫的王国,别的国曾成为它的属省,服在它以下,倚赖于它;如今它自己却成了一个省,要从波斯王那里领受律法和委任,并向他负责。由此可见,罪怎样削弱并贬低一个国家;本来公义会使国家高升。

但他们这样作仆人了,就像列祖在那应许赐给他们的地上作寄居者一样,这就提醒他们想起“那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见希伯来书 11:16,那是“不能震动”的国,决不会变成一个省。3. 经上说他们“各归自己的城”,就是归到为他们指定的城;这种分配无疑是顾念到约书亚从前给他们安排的住处,他们也尽量归回原来的地方;因为看不出在他们离开期间,有别人,至少是有能力抵挡他们的人,占据了那些地方。4. 首领先被提到,见以斯拉记 2:2。所罗巴伯和耶书亚之于他们,正如摩西和亚伦:前者是他们的首领,后者是他们的大祭司。这里还提到尼希米和末底改;有人认为他们不是后来我们所见那两个著名人物。大概他们就是那两人,只是后来又回到朝廷,为本国效力。

5. 这些家族中,有的是按祖先的名字命名,有的是按从前居住之地命名;正如我们这里,许多姓氏本是人名,另一些则本是地名。6. 这里与尼希米记 7:5-73 所重复记载的这份名录,在一些家族人数上略有差异。这可能是因为,有些起初报名要来的人,后来又退缩了,说“主啊,我去”,其实却没有去,这就使他们所属家族的人数减少;另一些起初不肯来的,后来“后悔就去了”,于是人数又增加。7. 这里有两个家族都称为“以拦的子孙”,一个在以斯拉记 2:7,另一个在以斯拉记 2:31;奇怪的是,两家的数目竟然一样,都是 1254 人。8. 亚多尼干的子孙,这名字的意思是“尊贵的主”,共有 666 人,正是“兽的数目”,见启示录 13:18;那里说这是“人的数目”。休·布劳顿先生认为,这话是指着这个人说的。

9. 伯利恒的子孙,见以斯拉记 2:21,不过只有 123 人,虽然那里是大卫的城;因为伯利恒在犹大诸城中本是“小的”,但弥赛亚却必须从那里兴起,见弥迦书 5:2。10. 亚拿突曾是便雅悯支派中一个著名的地方,但这里却只有 128 人,见以斯拉记 2:23;这应归因于神的咒诅,是亚拿突人因逼迫本城的耶利米而招来的。耶利米书 11:21、23 说:“他们必没有余剩的人,因为我必使灾祸临到亚拿突人。”再看以赛亚书 10:30:“可怜的亚拿突啊!”没有什么比逼迫更快使一族败亡。

Verses 36-63

这里记载了:I. 归回的祭司。他们人数相当可观,约占全会众的十分之一;因为总人数有四万二千余人,见以斯拉记 2:64,而四个祭司家族就有四千二百余人,见以斯拉记 2:36-39;这样,十分之一就成了归给神的分,这是蒙福的“十一奉献”。这里所提到的祭司祖先中,有三位是班次的首领,见历代志上 24:7、8、14。第四位是巴书珥,见以斯拉记 2:38。若这些人真是那位曾虐待耶利米的巴书珥的后裔,见耶利米书 20:1,那么这样一个恶人竟有如此良善又众多的后代,实在令人惊异。II. 利未人。连歌唱的和守门的都算上,见以斯拉记 2:40-42,他们总共还不到 350 人,对此我不能不觉得诧异。从前利未人在尽职上比祭司更积极,见历代志下 29:34,但如今却不是这样。

若现今某地、某家族有敬虔热心的名声,到了别的时候,另一处也可能得着这名声。“风随着意思吹”,它的方向也会转换。III. 尼提宁人。一般认为他们就是基遍人,是约书亚先“给”出来的,因此得名,见约书亚记 9:27;后来大卫又再次把他们交出来,见以斯拉记 8:20。扫罗曾驱逐他们,他们就被派给利未人,在神殿中作劈柴挑水的事;还有所罗门仆人的后裔,也被交出来作类似的用途。至于他们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经文没有说明。这里把他们算在圣殿服役人员中,与尼提宁人一同被数点,见以斯拉记 2:55、58。注意:归属于神的殿,即便是在其中担任最卑微的职分,也是尊荣。IV. 有些人被看作生来是以色列人,另一些被看作祭司,但他们都不能清楚证明自己有资格得这尊荣。

1. 有些人不能证明自己是以色列人,见以斯拉记 2:59-60。他们人数不少,自以为是雅各的后裔,却拿不出家谱;然而他们仍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因为他们爱神的殿和神的百姓。这些人倒使那些真正生而为以色列人的人羞愧;那些人虽然“从犹大水源出来”,见以赛亚书 48:1,却并不是名副其实的以色列人,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那水的滋味。2. 还有一些人不能证明自己是祭司,虽然人们以为他们是亚伦的后裔。凡没有黑纸白字保存下来的事,过不了多久,多半就会被遗忘。现在经文告诉我们:第一,他们怎样失去了凭据。

他们的一位祖先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就是我们在大卫时代读到的那位大人物;他以与那个尊贵家族联姻为荣,把这看得比自己祭司职分的尊荣更重要,所以要让自己的儿女按巴西莱家族的名字称呼,并把家谱保存在那个家族的册子里,而不是保存在亚伦家的册子里,因此便失去了祭司家谱。在巴比伦,祭司职分并不能带来什么好处,所以他们并不在乎是否与祭司家族有关。凡认为自己的职分,或自己与传道人的关系,会使自己身分降低、受轻看的人,都忘记了那位曾说“我看重我的职分”的主。第二,他们因此失去了什么。当他们拿不出凭据时,就不能理所当然地被认作祭司,因此他们“算为不洁,被革除祭司职任”。如今祭司恢复了他们的权利,又重新可以靠祭坛生活了,他们自然很愿意被人看作祭司。

但他们为了体面地作绅士,已经卖掉了自己的长子名分,所以如今被公正地降职,并被禁止“吃至圣的物”。注意:那些以基督和他的事奉为羞耻的人,基督也必以他们为羞耻。把他们隔离起来的是省长,或作提省长;有人认为是当时的省长所罗巴伯,也有人认为是几年后来的尼希米,因为他也这样称呼,见尼希米记 8:9,10:1。但这禁令并非永远性的,只是暂时停止他们的权利,直到有一位大祭司带着乌陵和土明起来,好藉此明白神在这事上的旨意。显然,这是他们所盼望并渴求的;但看起来,在第二圣殿时期,他们从未再得着这样的恩典。他们已经有了完整的旧约正典,这比乌陵更好;而藉着缺少这一神谕,他们也被教导去等候那位伟大的神谕者弥赛亚,乌陵和土明不过是他的预表。也看不出来第二圣殿里有约柜,无论是旧的还是新的。

随着实体临近,这些影儿便渐渐消逝了;神也借先知指明,缺少约柜并不会使他的百姓受亏损,见耶利米书 3:16-17。“当那些日子,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万国必聚集到那里;他们不再说:‘耶和华的约柜’,也不再追想它”,因为即便没有它,他们也能很好地敬拜神。

Verses 64-70

这里记载了:I. 从巴比伦归回之会众的总数。前面所列的各项人数合起来还不到三万,共 29,818 人;所以另有一万二千多人并不在那些分项统计之内。他们很可能是以色列其余支派的人,除犹大和便雅悯外,他们说不清自己属于哪个具体家族或哪座城,只知道自己是以色列人,并知道自己属哪个支派。现在,1. 这人数比尼布甲尼撒掳到巴比伦去的人数多出一倍以上,所以正如在埃及一样,他们受苦的时候,反倒成了人数增多的时候。2. 起初用这点人数来重建一个民族,实在不多;然而凭着从前赐给他们列祖的应许,他们竟日渐增多,以至大约五百年后,在被罗马人最后毁灭以前,已经成为人数众多的民族。当神说“生养众多”时,“微小的必成为千人”。II. 他们的随从。

他们自己也不过比仆人略强一些,所以他们的仆婢相对不多,也就不足为奇了,见以斯拉记 2:65;他们的驮兽也差不多同样多,见以斯拉记 2:66-67。如今他们的景况已经不像从前了。但经文特别提到他们中间有二百名男女歌唱的人;我们姑且认为,他们像历代志下 35:25 所说的那些人一样,是为激发他们哀痛,因为早已预言他们在这次归回时要“哭泣而来”,见耶利米书 50:4,并唱哀歌。III. 他们的奉献。经上说,见以斯拉记 2:68-69,1. 他们“来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然而那殿,那华美圣洁的殿,此时却已成了废墟,一片瓦砾。但他们像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一样,祭坛虽然不在了,他们仍虔诚地来到“筑坛的地方”,见创世记 13:4;而真正锡安之子的特征,就是连其中的“尘土”也爱慕,见诗篇 102:14

2. 他们为“重新在原处立起神的殿”甘心乐意地献上礼物。看来,这是他们首先商议要建立的房屋;他们虽刚走完长路,又正开始重新安家立业,这两样都极其费钱,却仍然奉献,并且甘心乐意地为建殿奉献。不要有人抱怨信仰所必需的花费,只要相信,等到结算总账时,必发现这是值得的。他们的奉献,与大卫时代众首领的奉献相比,算不得什么;那时是按他连得献上,见历代志上 29:7,如今却是按达利克献上;然而这些达利克既是照着他们的力量献的,在神面前就和那些他连得一样蒙悦纳,如同寡妇的两个小钱。按坎伯兰的计算,六万一千达利克的金子,相当于我们若干镑又若干格罗特。每一弥拿,或一磅银子,他算为六十舍客勒,也就是三十盎司;照我们的钱算,可算作七镑十先令,因此这五千磅银子,就相当于我们三万七千镑以上。

看来,神在巴比伦不但使他们人数增加,也使他们财富增多;神既这样使他们亨通,他们就欢欢喜喜地为神殿的事奉献上。3. 他们“住在自己的城里”,见以斯拉记 2:70。虽然他们的城邑都已破败失修,但因为那毕竟是他们自己的城,是神分派给他们的,所以他们甘心住在那里,并为自己拥有自由和产业而感谢,尽管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华丽、丰富或权势。他们的贫穷本来是个不利因素,但由此产生的合一同心却是好的结果。这里地方足够容纳他们和他们所有的财物,因此他们中间没有争竞,反倒完全和睦;这对他们日后的安定是极好的预兆,正如后来那个国家末期的纷争,乃是它灭亡的预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