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以西结书第四十六章。 本章内容有:一、进一步赐给祭司和百姓有关敬拜的规例,以西结书46:1-15。二、一条关于君王处分自己产业的律例,以西结书46:16-18。三、关于预备煮祭物和烤素祭之处所的描述,以西结书46:19-24。
以西结书 第 46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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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15
第1-15节 有关敬拜的规例。主耶和华如此说:内院朝东的门,在六个工作日都要关闭;惟有安息日必须敞开,月朔之日也必须敞开。君王要从这门的廊道由外而入,站在门框旁边;祭司要为他预备燔祭和平安祭,他要在门槛那里敬拜,然后出去;这门直到晚上不可关闭。境内的百姓,在安息日和月朔,也要在这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敬拜。安息日君王献给耶和华的燔祭,要用六只没有残疾的羊羔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素祭要为每只公绵羊献一伊法;至于羊羔的素祭,照他力量所及而献;每一伊法要加一欣油。月朔之日,要献一头没有残疾的公牛犊,六只羊羔和一只公绵羊,都要没有残疾。他要预备素祭:为公牛献一伊法,为公绵羊献一伊法;为羊羔所献的,照他手所能及的;每一伊法加一欣油。君王进入的时候,要从这门的廊道而入,也要由原路而出。
到了节期,境内百姓来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从北门进入敬拜的,必须由南门出去;从南门进入的,必须由北门出去;不可从原先进来的门返回,总要从对面的门出去。君王在他们中间;他们进去的时候,他也要进去;他们出去的时候,他也要出去。在节期和严肃会中,素祭要为每头公牛献一伊法,为每只公绵羊献一伊法;为羊羔的,照他力量所及而献;每一伊法加一欣油。君王若甘心向耶和华献燔祭,或甘心献平安祭,就要为他开启那朝东的门;他预备自己的燔祭和平安祭,要像在安息日所行的一样。然后他出去;他出去之后,就要把门关闭。你每日早晨要预备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要每早晨如此预备。每早晨也要为它预备素祭,就是六分之一伊法,并加三分之一欣油,调和细面;这是常献给耶和华的素祭,为永远的定例。
这样,每早晨要预备羊羔、素祭和油,作常献的燔祭。这里所定关于公共敬拜的规例,是否真要照着遵行,甚至包括那些与摩西律法不同之处,并且是否在第二圣殿时期也曾如此遵行,并不确定;因为从犹太教会后期的历史中,我们并没有看到他们在敬拜上照这些条例治理自己,如照理本该如此,反倒只照摩西的律法行事,而把这里的话在下一时代看作神秘性的,不按字面理解。我们在这些经文中可以留意: 一、敬拜的地点是固定的,并且关于这地点,无论对君王还是百姓,都赐下了规条。
1. 东门在平日是关闭的,但在安息日、月朔(以西结书46:1),以及君王献甘心祭的时候(以西结书46:12),都要打开。关于这门平常关闭,我们前面已经读过(以西结书44:2);院子的别的门天天开放,这门却只在大日子和特别场合才开,是为君王而开的,君王要“由这门的廊道而入”(以西结书46:2、46:8)。有人认为他是和祭司、利未人一同进入内院的,因为这门正是进入内院的入口;他们也由此指出,官长与传道人应当同心协力,手携手、走同一条路,推动对神的事奉。但更合理的看法似乎是:他并没有穿过这门进去,虽然门开着;而是“由门廊的路而来”,站在“门框旁边”,并且“在门槛那里敬拜”(以西结书46:2),在那里他可以清楚看见祭司在祭坛前所行的,并为自己和境内百姓表明他与他们同心;那些百姓就站在他后面,“在那门口”(以西结书46:3)。这样,每一位君王都当显明自己有大卫那样的心志,甘愿在他神的殿中作“看门的人”;正如那里原文所表达的,是“伏在门槛旁”,见诗篇84:10。注意:最尊贵的人,也比不上神最微小的一条典章。即便是君王自己,亲近神的时候,也必须“存敬畏和虔诚的心”敬拜,承认连他们也不配亲近祂。但基督是“我们的君王”,神使祂“亲近”并“来到自己面前”,见耶利米书30:21。
2. 至于北门和南门,就是他们进入民院而不是进入内院的门,这里有这样的规矩:凡从北门进来敬拜的,要从南门出去;凡从南门进来的,要从北门出去(以西结书46:9)。有人认为这是为防止人彼此推挤碰撞,因为神是赐秩序的神,不是叫人混乱的神。我们可以设想,他们进来的时候,是从离自己家最近的门进来;但离开的时候,神却要他们从那使他们绕更远路的门出去,好叫他们有时间默想。这样,他们就不得不围着圣所走一大圈,也就有机会“细看其中的宫室”;如果他们善用这段绕行的时间,他们就会认为这是回家最近的路。也有人指出,这也提醒我们,在事奉神的事上要不断向前努力(腓立比书3:13),不要回头;我们参与蒙恩之道时,也不应像来时那样回去,而应当比来时更圣洁、更属天、更属灵。
3. 这里指定“百姓要在东门口敬拜”,和君王所在之处一样;君王站在前头,百姓跟随他,在安息日和月朔都是如此(以西结书46:3)。并且,当他们进出的时候,君王要“在他们中间”(以西结书46:10)。注意:尊贵的人应当借着自己恒常而恭敬地参加公共敬拜,为比自己卑微的人立下好榜样,不但引导他们,也鼓励他们照样行。身分高贵的人带着自己的仆人、佃户和贫穷邻舍一同去教会,并在其中表现出严肃和敬虔的样子,这是极其优美、极其得体的事;凡这样用自己的尊荣尊崇神的人,神也乐意使他们得尊荣。二、敬拜的礼仪是固定的。尽管这里设想君王自己是圣所极其热心、真诚的朋友,但规定献什么祭,却并不交给他,甚至也不交给他与祭司一同商定;乃是神亲自指定,因为设立宗教敬拜的礼仪和典章是祂的特权。
1. 每天早晨,像清晨准时来到一样,他们必须献“一只羊羔”为“燔祭”(以西结书46:13)。奇怪的是,这里没有提到晚祭;但基督既然已经来了,并且已经在“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上”(希伯来书9:26),我们就应当把祂看作晚祭,因为祂正是在献晚祭的时候受死的。2. 在安息日,按摩西律法本应献四只羊羔(民数记28:9),这里却规定要由君王负责献六只羊羔,另外再献一只公绵羊(以西结书46:4);这表明在福音时代,我们在安息日的事奉应当更加丰盛,也表明我们在那日应当向神献上何等丰富的属灵祭物,就是祷告和赞美;并且,若神“喜悦这样的祭”,那我们当然更有充分理由如此行。3. 在月朔,就是每月之初,除了平常安息日的祭以外,还要加献一头公牛犊(以西结书46:6)。
那些一贯而恒常地为神和自己灵魂多作工的人,在某些场合仍当作得更多。4. 一切祭牲都必须“没有残疾”;伟大的祭物基督也是这样(彼得前书1:19);照样,基督徒既要把自己献给神作活祭,也应当以成为“无可指摘、诚实无伪、无可责备”的人为目标并努力追求。5. 一切祭都要附带素祭,因为摩西律法本来就是这样规定的,这是要表明神在祂殿中所摆设的是何等美好的筵席,也表明我们应当用地里的出产和牲畜的出产一同尊荣祂,因为这两样都是祂赐福给我们的(申命记28:4)。起初,该隐献的是前者,亚伯献的是后者。有人留意到,这里素祭的分量比摩西律法中的比例大得多。
那时的比例是:一头公牛要献十分之三伊法,一只公绵羊要献十分之二伊法,并且油最多只有半欣(民数记15:6-9);但这里每头公牛和每只公绵羊都要献整整一伊法,并配整整一欣油(以西结书46:7)。这表明在福音之下,伟大的赎罪祭既已献上,这些无血的祭就应当更加丰富;或者更一般地说,这表明如今在福音之下,神赐给我们的恩典比律法时代更丰盛,所以我们向祂回报的赞美和本分也当更加丰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至于“为羊羔所献的”素祭,君王可以“照他力量所及而献”(以西结书46:5、46:6、46:11),也就是“照他手所能及的”。注意:连君王自己花费也必须按自己所能承受的;即便是在敬虔之工上的花费,神所期望和要求的,也不过是我们各人“照神所预备给他的”能力而行(哥林多前书16:2)。
神并没有“使我们因供物劳碌”(以赛亚书43:23),祂顾念我们的本相和处境。然而,这并不能成为那些假称无力、其实并非如此之人的借口,也不能成为那些因在别的事上奢侈浪费,以致使自己无力去行当行之善的人之托辞。我们也看见,在特别的慈惠事例中,那些人之所以受称赞,是因为他们不但“按着力量”,而且是“过了力量”地摆上。
Verses 16-18
第16-18节 关于君王产业的律例。主耶和华如此说:君王若把产业中的礼物赐给他某一个儿子,这产业就归他儿子所有;这要作他们承受的产业。若他从自己的产业中赐给某一个仆人,这产业只归他到自由之年;其后仍要归回君王。至于君王的产业,总要归给他的儿子。再者,君王不可欺压百姓,夺取他们的产业,使他们离开自己的地业;他要从自己的产业中把地业给儿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离自己的地业。这里有一条律法,是为限制君王处分王室土地之权力的。1. 如果他有一个儿子,特别蒙宠,或是立了功,他若愿意,可以把自己一部分土地永远分给这儿子和他的后裔,作为恩待他的记号,并报答他的服事(以西结书46:16),只要那产业不离开这个家族。
父母的儿女长大以后,对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更厚待一些,也未必没有缘故;正如雅各给约瑟“比众弟兄多一分地”(创世记48:22)。2. 但是,如果他有一个蒙宠的仆人,他却不可照样把土地永远分给他(以西结书46:17)。这仆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地租、出产和收益,但那产业的所有权,就是jus proprietarium,归产权本身之权,仍要留在君王和他的后裔手中。儿子和仆人本就应当有所分别,正如约翰福音8:35所说:“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惟有儿子才可以。3. 他给儿女的产业,必须出于自己的产业(以西结书46:18):他“不可夺取百姓的产业”,不可借口自己儿女众多,需要为他们预备,就设法使百姓丧失产业,或逼迫他们出售产业,因而“把臣民赶离自己的地业”;君王和他的儿子只当以自己的所有为满足。
君王若靠侵占臣民的权利和产业来增加家族和王权的财富,这离君王的荣耀实在甚远;到头来他自己也不会因此得益,因为当百姓“分散,各离自己的地业”时,他就不过是个贫穷的君王了。那时百姓因受压迫被迫离开本国,宁可住在自由人的外邦人中间,在那里他们所拥有的虽少,却还能称为自己的。君王的利益乃在于治理臣民的心;这样,他们所有的一切,才会以最美好的方式供他使用。对君王自己而言,藉着保护臣民的权利来赢得他们的爱戴,远胜过藉着侵犯他们的权利来夺取他们的产业。
Verses 19-24
第19-24节 殿四围的建筑。此后,他带我从门旁的入口进入祭司的圣屋,就是朝北的;看哪,西边两侧有一块地方。他对我说:“这就是祭司煮赎愆祭和赎罪祭,并烤素祭的地方,免得他们把这些带到外院去,使百姓成圣。”随后他带我到外院,领我经过院子的四个拐角;看哪,院子的每个拐角都有一个院子。院子四角都有院子,每个长四十肘、宽三十肘;四角的尺度都是一样的。四围有一排房屋围着它们四个,排房下面四围都设有煮物的地方。他对我说:“这些就是煮祭物的地方,殿中的仆役要在这里煮百姓的祭物。” 这里又进一步向我们显明圣殿四围的建筑,是我们先前没有留意到的,就是煮祭肉的地方(以西结书46:20)。那位在祭坛前摆设如此丰盛筵席的主,自然需要宽大的厨房;有智慧的建造者也会预备这类方便之处。请注意:1. 这些煮物之处设在哪里。
有些在进入内院的入口那里(以西结书46:19),另一些在外院四角那一排房屋下面(以西结书46:21-23)。这些地方大概是最有余地可供此用之处;而这空余之地也被派上了用途,免得有任何地方被闲置。圣地若成了荒地,实在可惜。2. 这些地方作什么用途。在这些地方,他们要“煮赎愆祭和赎罪祭”,就是那些分给祭司、并且比平安祭的肉更为圣的部分,因为平安祭的肉,献祭的人自己也有一份。他们还要在那里“烤素祭”,就是他们从祭坛所得、供自己桌上享用的那一分(以西结书46:20)。并且特别留意,不可“把这些带到外院去,使百姓成圣”。不可假借这圣肉使百姓成圣来欺哄他们;也不可让百姓以为,摸了这些圣物,他们就因此成圣,在神面前就变得更好、更蒙悦纳。
看来(从哈该书2:12可见)确有人怀着这种想法;所以祭司不可把任何圣肉带出去,免得助长这种错觉。传道人必须谨慎,不可作任何事去扶持无知之人迷信的虚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