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展开了一幅极其黑暗、令人忧伤的场景,威胁到神全体子民的覆灭。若没有这样的黑夜,清晨的光就不会显得如此可喜。I. 哈曼被立为王所宠信的人,见以斯帖记 3:1。II. 末底改拒绝给予他所要求的尊荣,见以斯帖记 3:2-4。III. 哈曼因这缘故起意,要向所有犹太人报复,见以斯帖记 3:5;以斯帖记 3:6。IV. 他凭着恶毒的控告,从王那里取得命令,要在某一日把他们全部屠杀,见以斯帖记 3:7-13。V. 这命令传遍全国,见以斯帖记 3:14;以斯帖记 3:15。
以斯帖记 第 3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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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6
1 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列的一切臣宰。2 在朝门的一切王臣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3 在朝门的王臣对末底改说:“你为何违背王命呢?”4 他们天天对他说,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立得住站立不住,因为他已经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太人。5 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就怒气填胸。6 他以为只下手害末底改一人还不足,因为人已经将末底改所属的本族告诉了他,所以哈曼想要灭绝亚哈随鲁全国所有的犹太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这里我们看见:
I. 哈曼被君王高举,因此受百姓敬拜。亚哈随鲁近来虽把以斯帖拥在怀中,但她在王面前并没有那样的影响力,既不能使自己的朋友得着擢升,也不能阻止那位她知道是自己民族仇敌的人被擢升。善人即使位高,也仍会发现自己不能照所愿的那样行善,也不能阻止祸患。这哈曼是亚甲人(约瑟夫说是亚玛力人),大概是亚甲后裔;亚甲似乎是亚玛力诸王常见的称号,见民数记 24:7。有人认为他本是王族,正如约雅斤一样,他的位次被抬到被掳诸王之上(列王纪下 25:28);哈曼在这里也是如此,见以斯帖记 3:1;以斯帖记 3:1。王看中了他(君王并不一定要为自己的恩宠说明理由),使他成为宠臣、心腹、国家的首相。那时朝廷有这样支配性的影响力,以致与俗话相反,朝廷所赐福的,全国也都随之称颂;因为众人都敬拜这初升的太阳,并且王的臣仆还特别奉命“在他面前跪拜,向他下拜”(以斯帖记 3:2;以斯帖记 3:2),他们也确实这样行了。我不知道王在哈曼身上看见了什么值得称许或配受恩待之处;显然,他并不是一个有尊荣或公正的人,也没有真正的勇气或坚定的品行,反而骄傲、暴躁、好报复;然而他却被高举、被宠爱,无人能与他相比。君王所宠爱的人,并不总是贤者。
II. 末底改坚持自己的原则,怀着大胆坚定的决心,因此拒绝像其余王臣那样向哈曼下拜,见以斯帖记 3:2;以斯帖记 3:2。他的朋友劝他这样做,提醒他这是王命,因此若拒绝顺从就会招致危险;按哈曼的狂妄来看,这几乎要付上性命,见以斯帖记 3:3;以斯帖记 3:3。他们“天天对他说”(以斯帖记 3:4;以斯帖记 3:4),想说服他随众而行,却全然无效;他不听他们,反而明明地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太人,因此凭良心不能这样做。毫无疑问,当他的拒绝被人注意、成了议论的话题时,人们通常把这归因于骄傲和嫉妒,以为他因自己与以斯帖有亲属关系,却没有得到同样的高升,所以不肯向哈曼致敬;或者说他有结党作乱的精神,对王和王权心怀不满。那些尽量往好处解释的人,则把这看作他的软弱、缺乏礼数,说这是脾气古怪、故作标新立异。
除了末底改之外,似乎没有别人对这件事存有顾忌;然而他的拒绝却是敬虔的、出于良心的,并且蒙神喜悦,因为犹太人的信仰禁止他这样做:1. 不可把这样过分的尊荣归给任何必死的人,尤其不可归给像哈曼这样邪恶的人。
在这卷书的次经部分(以斯帖记 13:12-14;以斯帖记 13:12-14)中,末底改在这事上这样向神申诉:“主啊,你知道,我不向骄傲的哈曼下拜,并非由于轻慢,也非由于骄傲,更非因贪图荣耀;为着以色列的救恩,我原甘心亲吻他的脚掌;但我这样行,是免得我把人的荣耀放在神的荣耀之上,除你以外,我决不敬拜任何对象。”2. 他尤其认为,把这样的尊荣给予一个亚玛力人,是对自己民族的一种不义;因为神曾指着那被定罪的民族起誓,要世世代代与之争战(出埃及记 17:16),又曾郑重吩咐说(申命记 25:17):“你要记念亚玛力人向你所行的。”宗教绝不废掉礼貌,反而教导我们把“尊荣归给那当得尊荣的人”;然而锡安公民的特征乃是,不但在心里,连“眼中”也“藐视卑贱的人”,像哈曼这样的人正是如此,见诗篇 15:4。
凡受良心原则支配的人,都当像末底改一样,无论遭受怎样的非议或威胁,都要坚定不移。
III. 哈曼图谋报复。有些人希望借此讨好哈曼,就把末底改的无礼告诉他,要看他是屈服还是折断,见以斯帖记 3:4;以斯帖记 3:4。随后哈曼自己也看见了,就“怒气填胸”,见以斯帖记 3:5;以斯帖记 3:5。温柔谦卑的人会轻看这冒犯,说:“任凭他有他的脾气吧,这对我有什么损害呢?”但这事却使哈曼骄傲的心灵在里面发怒、烦躁、沸腾,以致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不得安宁。很快就定下:末底改必须死。那不肯向哈曼下拜的头,必须砍下来;他若得不到人给他的尊荣,就要人的血。在这朝廷中,不敬拜哈曼,所受的刑罚,正如在尼布甲尼撒那里不敬拜他所立的金像一样。末底改是尊贵之人,身居要职,又是王后的表亲;然而在哈曼看来,只取他一人的性命还不足以补偿这冒犯:成千上万无辜而宝贵的性命,都必须成为他愤怒的祭物。
因此,他为了末底改的缘故,起誓要灭绝末底改全族,因为末底改给出的不拜哈曼的理由,就是自己是犹太人。在这件事上,显出哈曼无法容忍的骄傲、永不满足的残忍,以及一个亚玛力人对神的以色列自古以来的仇恨。便雅悯人基士的儿子扫罗曾放过亚甲;但便雅悯人基士的儿子末底改(以斯帖记 2:5;以斯帖记 2:5),从这亚甲人手里却得不着丝毫怜悯;这亚甲人的图谋,是要“灭绝亚哈随鲁全国所有的犹太人”(以斯帖记 3:6;以斯帖记 3:6);我想,这也包括那些已经归回本地的人,因为那地如今也是他国中的一省。“来吧,我们将他们剪灭,使他们不再成国,”见诗篇 83:4。尼禄那野蛮的愿望,也正是他的愿望:巴不得他们众人只有一条脖子可供他一刀砍下。
Verses 7-15
7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们在哈曼面前,日日月月地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到十二月,就是亚达月。8 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9 王若以为美,请降旨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10 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了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就是与犹太人为敌的那人。11 王对哈曼说:“这银子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12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哈曼一切所吩咐的,写给王的总督、各省的省长、各族的首领;按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用王的戒指盖印。13 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所有犹太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都在一日之间,就是十二月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物为掠物。14 抄录这旨意,颁行各省,晓谕各族,使他们预备等候那日。15 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这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与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居民却都惶惑。
哈曼因自己那大胆狂妄、在他看来十分配得上其伟大心志的念头而自鸣得意,就是要灭绝所有犹太人。这确实是与其本人相称的一项事业;他还自以为这事会使他的名声流传后世。他毫不怀疑,只要王准他去做,就一定能找到足够多亡命嗜血之徒去割断他们众人的喉咙。至于他怎样得到许可和委任,我们在这里被告知了。他既得了王的耳目,就由着他来摆布王。
I. 他向王对犹太人及其品格作了虚假而恶毒的描述,见以斯帖记 3:8;以斯帖记 3:8。神子民的仇敌若不先给他们加上恶名,就无法那样恶待他们。他要使王相信:1. 犹太人是卑贱的民,容留他们有损王的体面。“有一种民,”连名字都不提,好像无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是什么人;“他们没有被编入整体,反而散居在各省之中”,像地上的逃亡者和流浪者,又像寄居在各国的人,是所居之地的负担和羞辱。2. 他们是危险的民,容留他们并不安全。“他们有自己的律例和习俗,不遵从王国的法规和当地的风俗;因此可以把他们看作对政权不忠,并且可能以他们的特异之处去影响别人,最终酿成叛乱。”最好的人被人赋予这类可憎的名声,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若杀他们不算罪,那么诬蔑他们也就不算罪了。
II. 他出高价换取准许,求把他们全都灭绝,见以斯帖记 3:9;以斯帖记 3:9。他知道有许多人恨恶犹太人,只要得着授权,就乐意扑上去攻击他们:“请降旨”让“他们可以被灭绝”。只要王下令对所有犹太人实行一次普遍的大屠杀,哈曼就担保这事容易办成。若王在这事上满足他的要求,他就献上一万他连得,“纳入王的府库”。他想,这会成为促使王同意的有力动机,也能排除反对他的最强理由,就是灭绝这样多的臣民,政府的税收必然要受亏损;他希望这样大的一笔钱足以补偿那损失。骄傲而恶毒的人,为满足自己的报复,不会计较代价,也不惜任何花费。可是毫无疑问,哈曼也知道怎样从犹太人的掠物中把钱补回来,就是叫他的爪牙为他夺取那些财物(以斯帖记 3:13;以斯帖记 3:13),使他们自己承担自己灭亡的费用;而他本人则希望这笔交易不但不亏,反而有赚。
III. 他得到了自己所想要的,对犹太人可以任意处置的全权委任,见以斯帖记 3:10;以斯帖记 3:11。王对政务如此漠不关心,又这样被哈曼迷住,以致他丝毫不花时间查验这些指控是否属实,反倒像哈曼所盼望的那样,十分愿意相信关于犹太人的最坏说法,因此把他们交在哈曼手中,如同把羊羔交给狮子:“这民交给你,你可以看怎样好就怎样待他们。”他并没有说:“杀他们,灭他们”(或许是希望哈曼冷静下来后,会减轻这判决的严厉,把他们卖作奴隶);而只是说:“你想怎样待他们都可以。”他对自己将损失多少贡赋、哈曼将从掠物中得多少好处,竟如此不加考虑,以致连那一万他连得也一并给了哈曼:“这银子也归你。”他对哈曼竟有这样盲目的信任,又如此完全放弃了对国度的一切照管,以致把自己的戒指,就是私印或御玺,也交给了哈曼,好让他为此事随意起草任何诏令,并用它予以确认。落在这样一个君王手中的国度是可悲的;这君王只有一只耳朵,任人牵着鼻子走,却既没有眼睛,也没有头脑,几乎连自己的舌头都没有。
IV. 接着他与占卜者商议,要为这场预谋的大屠杀选出一个吉日,见以斯帖记 3:7;以斯帖记 3:7。这决意是在王十二年正月定下的,那时以斯帖作王后约有五年。那一年总得定下某一天;哈曼仿佛毫不怀疑天会眷顾并成全他的计划,便把日子的选择交给“签”,也就是交给神圣的护理来替他决定;但这一裁决结果,对犹太人反而比对他更有利,因为签落在“十二月”,这样末底改和以斯帖就有十一个月的时间来设法挫败这阴谋;即便不能挫败,也还给犹太人留下逃脱并设法保全性命的余地。哈曼虽然急切想剪除犹太人,却仍愿顺从他迷信的规矩,不肯抢在那自以为吉利的日子之前行事,甚至不肯为了满足自己急躁的报复心这样做。大概他也有些惧怕,怕犹太人比他们的仇敌更强,所以不敢在没有吉兆笑脸相随的情况下,贸然从事这样危险的计划。这足以使我们羞愧,因为神的护理在安排和处置上若与我们的愿望和意图相抵触,我们往往就不肯安然顺服。信签的人尚且不仓促,何况信应许的人,更不该急躁。但也看见神的智慧如何借着人的愚昧成就自己的旨意。哈曼既然诉诸签,他最终也要败在签上;因为执行日期的延后,实际上是对他作出不利判决,并折断了这阴谋的颈项。
V. 于是这道流血的诏令被起草、签署并公布,命各省的民兵预备在“十二月十三日”那天,杀害所有犹太人,不分男女老幼,并夺取他们的财物,见以斯帖记 3:12-14;以斯帖记 3:12-14。若那道诏令只是把所有犹太人放逐、驱逐出王的国境,也已经够严厉了;但像这样赤裸裸的残酷行为,恐怕从未有过,就是要“灭绝、杀戮、除灭所有犹太人”,把他们指定为“待宰的羊”,却完全不说明这样做的任何缘由。他们没有被控告任何罪名;并没有说他们触犯了公共正义,也没有提出任何条件,说只要履行便可免死;他们必须死,而且不蒙怜悯。历世历代,教会的仇敌就是这样渴想流血,渴想耶稣圣徒和殉道者的血,并且喝得酩酊大醉,见启示录 17:6;然而他们仍像“水蛭”一样呼叫:“给呀,给呀。”这残酷的安排被王的印所确认,发给王的总督,以王的名义写成,而王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驿卒以最快的速度被打发出去,把诏令的副本送到各省,见以斯帖记 3:15;以斯帖记 3:15。可见教会仇敌的恶意是何等不知疲倦:不惜劳苦,也不肯耽延片刻。
VI. 这里还显出朝廷和城中的不同情形。1. 朝廷对此十分欢喜:“王与哈曼坐下饮酒”,或许是在喝酒祝愿“所有犹太人都遭混乱败亡”。哈曼怕王的良心因自己所做的事责打他,使他又想把这命令收回,于是为防止这种情况,就把王完全拉到自己身边,叫他一直饮酒。许多人也采取这种可咒诅的办法,想借此淹没自己的良知,使自己和别人都在罪中刚硬。2. 城中对此却极其忧愁(王国别的城得知此事后,无疑也是如此):“书珊城的居民都惶惑。”不但犹太人自己如此,连那些凡有公义和怜悯原则的邻舍也是如此。他们因见自己的王受人如此愚弄而忧伤,因见“审判之处有奸恶”(传道书 3:16)而忧伤,因见平安度日的人竟遭这样野蛮对待而忧伤;至于这事会给他们自己带来什么后果,他们也不知道。但王和哈曼对这些事全不在意。注意:当教会处于患难、公众陷于惶惑之中时,我们却纵情享乐、沉迷宴乐,这是一件荒谬而亵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