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先求神的国和神的公义,在自己安定下来以后,便立刻安置约柜;这里告诉我们,其余一切怎样都加给了他。这里记述了:一、他的征服。他得胜了:1. 非利士人,见撒母耳记下 8:1;2. 摩押人,见撒母耳记下 8:2;3. 琐巴王,见撒母耳记下 8:3-4;4. 亚兰人,见撒母耳记下 8:5-8,13;5. 以东人,见撒母耳记下 8:14。二、有人给他带来的贡物,以及他从所征服列国所得的财富,这些他都献给神,见撒母耳记下 8:9-12。三、他的朝廷、他施政的情形(见撒母耳记下 8:15)和他的主要官员,见撒母耳记下 8:16-18。这使我们对大卫统治时期的兴盛有了一个总体印象。
撒母耳记下 第 8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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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8
神使大卫脱离一切敌挡他、与他对抗的仇敌,得享安息;而他既善用这安息,如今就领受使命,向他们发动战争,为以色列申冤并恢复他们的权利;因为直到那时,他们对于神应许赐给他们的那片土地,还没有完全占有。
一、他彻底制伏了非利士人,见撒母耳记下 8:1。他们曾在以为他软弱的时候攻击他(见撒母耳记下 5:17),那时反而吃了大亏;但后来他觉得自己强盛了,就转而攻击他们,夺取了他们的土地。他们长期以来都是以色列的扰害和压迫者。扫罗未能从他们手中取得什么进展;但大卫完成了把以色列从他们手中拯救出来的工作,而这工作早在很久以前参孙就已经开始了,见士师记 13:5。米提亚玛就是迦特(非利士人的首都和王城)以及属它的城镇,其中非利士人常年在亚玛山上驻防(见撒母耳记下 2:24);这“米提”意为“嚼环”或“勒索”,是加在以色列人身上的“缰绳”或“约束”。大卫把它从他们手里夺过来,反过来用作辖制他们的缰绳。这样,当壮士被解除武装时,他所倚靠的兵器就被夺去,反用来攻击他,见路加福音 11:22。圣徒与黑暗权势长期频繁争战,正如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争战一样;而大卫的子孙终必把他们全都践踏在脚下,使圣徒得胜有余。
二、他击打摩押人,使他们向以色列进贡,见撒母耳记下 8:2。他把那地分成三分,其中两分被他毁灭,拆毁保障,把人尽都杀了;另一分他留下,使他们耕种土地,服事以色列。莱特富特博士说:“他叫他们躺在地上,用绳量一量,决定谁该死、谁该活。”这就叫作“量度疏割谷”,见诗篇 60:6。犹太人说,他这样严厉对待摩押人,是因为他们杀了大卫的父母和弟兄;大卫流亡期间曾把他们托付给摩押王保护,见撒母耳记上 22:3-4。他这样做,在公义上说得通,因为摩押人一直是神的以色列危险的仇敌;在策略上也有道理,因为若仍让他们保持力量,他们依旧会是危险的敌人。但请注意,虽然必须剪除三分之二,然而那条用来保全生命的线,虽然只有一条,却特意规定为“足量的一条”。务必要给它足够的长度;要把怜悯之线尽量放宽,尽可能偏向保全生命。赦免的法令,总要按扩大恩惠的原则来解释。这样,巴兰的预言便应验了:“有杖要从以色列兴起,击打摩押的四角”,见民数记 24:17;那致命的线也伸展到了极处。摩押人一直向以色列进贡,直到亚哈死后,见列王纪下 3:4-5。此后他们背叛,再没有被重新制伏。
三、他击打了亚兰人。亚兰人有两个不同的王国,正如诗篇 60 篇标题中所提到的:一是“两河间的亚兰”,其都城是大马士革(以河流著名,见列王纪下 5:12);一是“琐巴亚兰”,与前者相连,一直延伸到幼发拉底河。这是北方的两个王权。1. 大卫先从琐巴的亚兰人下手,见撒母耳记下 8:3-4。当他前去把边界定在幼发拉底河时(因为神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之地,正是延伸到那里,见创世记 15:18),琐巴王出来抵挡他,因为那本属于以色列的地区正被琐巴王占据;但大卫击溃了他的军队,夺取了他的战车和马兵。这里说马兵有七百人,但历代志上 18:4 说有七千人。若他们像很可能那样,以十人为一队来编制骑兵,那么队长和队数是七百,骑兵总数就是七千。
大卫砍断那些马后腿的筋,使它们瘸腿,至少在战争中无法再用;因为神曾禁止他们“加添马匹”,见申命记 17:16。大卫从一千辆战车中只留下了一百辆供自己使用;因为他倚靠的不是战车和马匹,乃是永生的神(见诗篇 20:7),并且按着自己的观察写道:“马是枉然帮助人的”,见诗篇 33:16-17。2. 大马士革的亚兰人来援助琐巴王,也一同败亡。战场上被杀的有二万二千人,见撒母耳记下 8:5。于是大卫便轻易占领了那地,并在那里驻军,见撒母耳记下 8:6。神教会的仇敌,自以为借彼此结盟便可保全自己,结果终必因他们彼此的联盟而自取败亡。“任凭你们同谋,终必破坏”,见以赛亚书 8:9。
四、在这一切战争中,1. 大卫蒙了保守:“主无论往哪里去,都保守大卫。”看来他是亲自出征,为神和以色列的缘故,在战场高处冒着生命危险;但神在争战的日子遮盖了他的头。大卫在诗篇中屡次提到这一点,为要荣耀神。2. 他也因此富足起来。他夺取了哈大底谢臣仆所保管的金盾牌(见撒母耳记下 8:7),又从亚兰几座城中取得许多铜(见撒母耳记下 8:8)。这些都归他所有,不仅是凭战争之权,也就是凭最长之剑那不可抗拒的权利,“拿到了,就取去”;更是凭着从天上来的委任,以及这些土地古时归给亚伯拉罕后裔的产业权。
Verses 9-14
这里记着:1. 哈马王向大卫表示敬意;看来当时他正与琐巴王交战。他听见大卫战胜了他的仇敌,就差遣自己的儿子约兰作为使者去见大卫(见撒母耳记下 8:9-10),祝贺他得胜,感谢他替自己除去了所惧怕之人的势力,并请求与他结盟。这样,他不但保全了自己,也使自己更坚固。大卫接纳这位小国君王在自己保护之下,也没有吃亏,正如古罗马人采取类似策略时一样;因为他从征服之地借着掳掠所得的财富,在这里则是借着礼物或馈赠得到的,就是“金银器皿”。通过和议得利,总好过借强迫取得。2. 大卫把列国的掳物和一切送到他面前的贵重之物献给神。他把这一切都献给主,见撒母耳记下 8:11-12。这使他一切胜利更为圆满,也使这些胜利远远胜过亚历山大或凯撒的功业;因为他们追求自己的荣耀,而他所求的是神的荣耀。
他所拥有的一切贵重之物都成了分别为圣之物,也就是说,是为建造圣殿而预备的;这也是一个美好的预兆,预示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外邦人要蒙恩,神的殿要成为万民祷告的殿;因为圣殿是由外邦列国的掳物和贡物建成的。与此相呼应,我们看见“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进新耶路撒冷”,见启示录 21:24。他把他们的金神像焚烧了(见撒母耳记下 5:21),却把他们的金器皿献上。照样,当人的灵魂因大卫之子的恩典而被征服时,凡敌对神的都必须毁灭,每一样私欲都必须治死、钉十字架;但凡能荣耀神的,都必须献给他,使其归属改变。连货财和所得之工价,也都当“归主为圣”(见以赛亚书 23:18),所得之利当“献与全地之主”(见弥迦书 4:13);这样,这些东西才真正成为我们的,也最能使我们安然享用。
3. 他特别因战胜亚兰人以及与他们联手的以东人而得了名声;比较诗篇第 60 篇的标题和撒母耳记下 8:13,就可以看出来。这“使他得名”,是因为他在那次战事中所表现出的谋略和勇气,正是伟大杰出将领受称赞之处。那次行动很可能有某种特别之处,使他的名声大大增加;然而从他为此所作的诗篇看来,他谨慎地把荣耀转归给神。我们得以奋勇,乃是借着神。4. 他战胜了以东人。他们都成了大卫的仆人,见撒母耳记下 8:14。直到这时,以撒给雅各的祝福才得以成全,就是使雅各作以扫的主(见创世记 27:37-40);此后,以东人长久向犹大诸王进贡,正如摩押人向以色列诸王进贡一样。到了约兰的时候,他们背叛了(见历代志下 21:8);正如以撒当时所预言的,以扫终久要把轭从自己颈项上折断。
这样,大卫借着他的征服,1. 为他的儿子确保了太平,使他有时间建造圣殿;2. 又为他的儿子积备了财富,使他有所需可用来建殿。神以不同方式使用他的仆人,有的从事一种工作,有的从事另一种工作;有的在属灵争战中服事,有的在属灵建造中服事;一个为另一个预备工作,好叫神在一切事上得荣耀。大卫一切的胜利,都是福音战胜撒但国度的预表;在这场争战中,大卫之子出去,胜了又要胜,并且他必要作王,直到一切敌对的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被制服。他也像大卫一样(见撒母耳记下 8:2),有一条线用来杀戮,也有一条线用来拯救;因为同一福音,对一些人是叫人活的香气叫他活,对另一些人却是叫人死的香气叫他死。
Verses 15-18
大卫并没有因为忙于对外战争,就忽略了国内政务的治理。
一、他的关怀遍及他统治下的各个部分:“他作全以色列的王”,见撒母耳记下 8:15。这不仅表示他有权统治众支派,也表示他实际上确实如此行;他们都在他的保护下得享平安,并分享他善政所带来的益处。
二、他以不偏不倚、坚定不移的手施行公义:“他向众民秉公行义”,既不亏负任何人,也不拒绝或拖延任何人的正当权益。这表明:1. 他殷勤勤政,专心办理事务,容易接近,乐意接纳一切向他提出的请求和申诉。他所有的百姓,连最卑微的人,甚至最卑微支派中的人,也都可以来到他的议事之所。2. 他在施行审判时公正无私,处理公平;他从不因恩宠或私情而屈枉公义,也不按人的外貌断案。在这事上,他是基督的预表;基督是诚信真实的,并且“按着公义审判,按着公义争战”,见启示录 19:11。又可参看诗篇 72:1-2。
三、他在朝廷中建立了良好的秩序,也设立了合宜的官员。大卫是第一位拥有稳固政权的王(因为扫罗的统治短暂而不稳定),因此行政体制要由他来建立。在扫罗时代,我们只读到一个大臣,就是统率军队的押尼珥;但大卫设立了更多官员。1. 约押作野战军元帅;比拿雅统管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他们或者是城中的训练有素的民兵(迦勒底译本说是“弓箭手和甩石手”),或者更可能是侍卫王身的护卫军、常备军、近卫队。他们随时可以在国内服役,协助施行审判,维护公共秩序。我们看见他们曾被用来拥立所罗门,见列王纪上 1:38。2. 两位宗教官员:“撒督和亚希米勒作祭司”,意思是说,在大祭司亚比亚他的领导下,他们主要从事祭司职分的工作。3. 两位文官:一位是史官,或称记事官、提醒官,按时提醒王办理政务。
他相当于国家首相,却不像人们所说的国王的大法官那样受托保管王的良心,而只是保管王的记忆;只要提醒王该办的事,王就会亲自去办。另一位是书记,或国务秘书,负责起草公文和诏令,并记录所作出的判决。4. 大卫的儿子们随着长大,适于任事,就被立为首领;按着他们各自的才干,有的在王室中,有的在军营里,有的在审判机构中,受托担任尊荣和责任并重的职位。他们是在王左右作首领(历代志上 18:17 也是这样解释的),在王近旁任职,好使他们受王亲自察看。我们的主耶稣也在他的国里设立了官员,为着他的荣耀和群体的益处;他升上高天的时候,“将这些恩赐赏给人”(见以弗所书 4:8-11),“按各人的工作分派他们”,见马可福音 13:34。
大卫使自己的儿子作首领;但一切信徒,就是基督属灵的后裔,所得的地位更美,因为他们“被造成归于我们的神,作君王,作祭司”,见启示录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