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撒母耳记下第21章 本章事件的年代并不确定。我倾向于认为,这些事正如这里所排列的那样,发生在押沙龙和示巴叛乱之后,且在大卫统治的后期。这里提到与非利士人的争战,是在非利士人已经被制伏很久以后,这从比较历代志上18:1和历代志上20:4可以看出。百姓被数点,是在圣殿地点确定之前不久进行的(见历代志上22:1),而那是在大卫晚年;并且看来,百姓受数点,是在为基遍人而有的三年饥荒之后不久,因为那被威胁为“三年”饥荒的(历代志上21:12),在撒母耳记下24:12、24:13却称为“七年”,即在那三年之外,再加上当年和另外三年。本章记载:一、基遍人得了伸冤,1. 借着国中的饥荒,见撒母耳记下21:1;2. 借着处死扫罗后裔中的七人,见撒母耳记下21:2-9;不过,他们的尸身以及扫罗的骸骨后来都得到了照料,见撒母耳记下21:10-14。二、非利士人的巨人们在几场战役中被杀,见撒母耳记下21:15-22。
撒母耳记下 第 21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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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9
1-9节 以色列遭遇饥荒;基遍人得伸冤。主前1021年。1 大卫年间,接连三年有饥荒;大卫求问主。主说:“这是因扫罗和他流人血之家,因为他杀了基遍人。”2 王召了基遍人来,对他们说话。(原来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亚摩利人剩下的人;以色列人曾向他们起誓,扫罗却因热心为以色列人和犹大人,要杀灭他们。)3 大卫对基遍人说:“我当为你们怎样行呢?
我当用什么赎罪,好叫你们为主的产业祝福呢?”4 基遍人对他说:“我们不要扫罗和他家的金银,也不要你为我们杀以色列中的任何人。”大卫说:“你们说什么,我就为你们行什么。”5 他们回答王说:“那毁灭我们、图谋要使我们不得留在以色列四境之内的人,6 愿你把他的子孙中七个人交给我们,我们好在主面前,把他们悬挂在扫罗的基比亚,就是主所拣选之人的地方。”王说:“我必交给你们。”7 只是王因为大卫与扫罗的儿子约拿单之间向主所起的誓,就饶了扫罗的孙子、约拿单的儿子米非波设。8 王却把爱雅的女儿利斯巴给扫罗所生的两个儿子亚摩尼和米非波设,以及扫罗女儿米甲为米何拉人巴西莱的儿子亚得列所抚养的五个儿子带来,9 交在基遍人手里;基遍人就在主面前,把他们悬挂在山上。
他们七人一同倒下,都在收割的时候,就是动手割大麦的起头,被处死了。这里,第一,我们得知扫罗早在很久以前加给基遍人的伤害;在扫罗作王的历史中,我们原没有读到这事,若不是现在要被追讨,我们也不会在这里听见。基遍人是亚摩利人剩下的人(撒母耳记下21:2),他们曾用计与以色列讲和,约书亚也代表公众向他们保证安全。这事记在约书亚记9:1-27;当时约定,他们的性命得保全,但要失去土地和自由,他们和后代都要作以色列人的服役者。看不出他们曾违背圣约中自己这一方的责任,不论是拒绝服役,还是试图收回土地与自由;人也没有这样指控他们。可是扫罗打着为以色列尊荣热心的旗号,不愿人说他们中间还有本地居民,就想把他们除灭,并为此杀了他们许多人。
这样,他似乎要显得比以前的士师更有智慧,对公众利益更热心;也许他还想借此显示王权特权,表明自己作为君王,可以废止从前政府的作为,撤销最庄严的盟约。也可能,他想借着这样严厉对待基遍人,来弥补自己对亚玛力人的宽容。有人猜测,他是在除掉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人时,也想除灭基遍人(撒母耳记上28:3);又或者他们中间许多人特别敬虔,所以当他杀他们的主人祭司时,也想把他们一并毁掉。使这罪格外严重的是:他不仅流了无辜人的血,而且还违背了国家曾庄严起誓要保护他们的誓言。你看,给扫罗家带来毁灭的是什么:那是一个流人血的家。第二,我们看见,以色列国在多年以后,因扫罗这罪受了严厉的饥荒惩治。
要注意,1. 就是在以色列地这片肥美之地,也是在大卫这荣耀的统治时期,仍有饥荒,不过还不是极端严重的饥荒(若是那样,人早就会注意并追问原因了),而是大旱,以及由此带来的粮食缺乏,连续三年都是如此。若一年失收,通常下一年还能补上;但若接连三年失收,那就是极重的审判,有智慧的人就该由此听见神在向全国呼喊,要他们为滥用丰盛而悔改。2. 大卫为此求问神。虽然他自己是先知,仍必须求问神所设立的神谕,用神指定的方式明白神的心意。注意,当我们在神的审判之下时,应当查问这争讼的根由。“主啊,求你指示我,你为何与我争辩。”奇怪的是,大卫没有更早求问神谕,直到第三年才这样做;但也许在那之前,他并不认为这是因某项特别罪恶而来的非常审判。就是好人,在尽本分的事上也常常迟缓懈怠。
我们之所以持续无知并陷在错谬中,常常是因为迟迟不去求问。3. 虽然大卫求问得慢,神回答却很快:“这是因为扫罗。”注意,神的审判常常追溯到很久以前,这也迫使我们在受责备时要这样回顾。我们不可反驳说,百姓为他们君王的罪受苦不公平(也许他们曾帮助纵容),也不可反驳说,这一代人为上一代的罪受苦不合理;神常“追讨父亲的罪,自父及子”,祂的判断深不可测。祂行事不向人交账。时间不会磨灭罪的罪责;我们也不能因审判迟延,就对自己存侥幸免罚的盼望。对于神的追讨,并不存在所谓时效抗辩。时间对神并不构成阻碍,神在祂喜悦的时候就可以施行惩罚。第三,为了使神向这地所发的怒气转消,那因扫罗之罪而受苦的扫罗家遭到了报应。1. 大卫大概是照着神的指引,把应当如何赔偿他们所受之害的事,交由基遍人自己提出,见撒母耳记下21:3。
他们多年来一直沉默,没有向大卫申诉,也没有用他们的抱怨和要求搅扰国家;如今终于是神替他们说话了:“我虽不听,你却必听。”他们因忍耐而得到这样的尊荣作为补偿:在自己的案件中被立为审判者,并得到一张空白文书,可以写上自己的要求:“你们说什么,我就为你们行什么”(撒母耳记下21:4),好叫赎罪得以成就,也好叫“你们为主的产业祝福”(撒母耳记下21:3)。任何家庭或国家若有受压迫的无辜者的祷告与之为敌,都是可悲的;因此,为了重新得着“那将要灭亡之人的祝福”(约伯记29:13),付出公义赔偿的代价,是很值得的。神说:“你们所亏负的我的仆人约伯要为你们祷告,那时我才与你们和好,不然我不与和好。”那些轻看贫穷卑微之人祷告的人,并不真正明白自己。2. 基遍人要求处死扫罗后裔中的七个人,大卫也准了他们的要求。
(1) 他们不要“金银”(撒母耳记下21:4)。注意,金钱不能补偿流血之罪,见民数记35:31-33。自古以来的律法就是:血债必须血偿(创世记9:6);那些为能朽坏之物,如金银,而出卖亲属之血的人,是高估了金钱,低估了生命。基遍人现在其实有很好的机会,按着出埃及记21:26的公平原则,因所受的伤害而求得脱离奴役:“人若打坏了仆人的眼睛,就要因他的眼睛放他自由。”但他们并没有坚持这样做;虽然对方破坏了圣约,他们这一方却不愿也破坏圣约。他们是尼提宁,是献给神和祂子民以色列的,他们并不显得厌倦这服事。(2) 他们只要扫罗家的人命。伤害是他做的,所以应当由他的儿女来偿还。我们会向继承人追讨父母的债。
但人不能把这原则在生命问题上随意推开,申命记24:16说:“儿女不可因父亲被处死。”这在一般司法程序中确是如此。但基遍人的案子完全是特殊的。神亲自作了这案件的一方,并且无疑是祂把这样的要求放在基遍人心里,因为祂认可所做的事(撒母耳记下21:14),而祂的审判并不受人类审判所必须受的规则约束。父母要为自己儿女的缘故谨慎犯罪,特别是残忍和压迫的罪,因为当他们自己已经入墓时,他们可怜的儿女仍可能因神公义的手而受苦。罪责和咒诅,是传给家族最糟的产业。看来扫罗的后代也是行在他的脚踪里,因为这里称他的家为“流人血的家”;那是这个家族的气质,所以他们因他的罪以及自己的罪,一同被追讨,是公义的。
(3) 他们并不要求大卫亲自执行:“你不可为我们杀以色列中的任何人”(撒母耳记下21:4);“我们自己要把他们悬挂在主面前”(撒母耳记下21:6)。若这事显得严酷,责任也由他们承担,而不归在大卫或大卫家身上。按我们古时的法律,如果杀人犯在私人控告下被定了罪,提出控告的亲属要负责执行刑罚。(4) 他们提出这要求,并不是出于对扫罗或他家的怨恨;若他们是报私仇的人,早就自己提出了;他们这样做,乃是出于对以色列百姓的爱,因为他们看见百姓因所受的冤屈而受灾。“我们要把他们悬挂在主面前”(撒母耳记下21:6),是为满足主的公义,不是为满足我们自己的报复心;是为公众的益处,不是为我们自己的名声。(5) 至于具体的人选,他们交给大卫决定。
大卫为约拿单的缘故保全米非波设,好叫自己在追讨一个誓约被破坏之时,不至于又亲自破坏另一个誓约(撒母耳记下21:7);但他交出了扫罗一个妃嫔所生的两个儿子,以及他的五个外孙,就是他的女儿米拉给亚得列所生、而由米甲抚养长大的那五人(撒母耳记上18:19;撒母耳记下21:8)。扫罗从前答应把米拉给大卫,后来却把她给了亚得列,原是要激怒大卫;如今这诡诈也受了报应。霍尔主教对此说:“伤害神忠信之人,是件危险的事;即使他们因温柔而轻易饶恕了,他们的神却不会轻轻放过,祂必施行严厉报应,虽然可能延迟很久。”(6) 他们被处死的地点、时间和方式,都增加了这场向神公义献祭的庄严性。
[1.] 他们被悬挂起来,像被咒诅的人一样,带着神特别不悦的记号;因为律法曾说:“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申命记21:23;加拉太书3:13)基督为我们成了咒诅,为我们的罪付上满足、转消神的忿怒,所以顺服至这样羞辱的死。[2.] 他们被悬挂在“扫罗的基比亚”(撒母耳记下21:6),为要表明他们是因他的罪而死。他们仿佛是在自己家门前被挂起来,为扫罗家的罪赎偿;这样,神就完成了对那个家族的毁灭,为那被杀的祭司和他们家人的血追讨报应,这血如今无疑在神面前被记念,并被查问了(诗篇9:12)。然而这里只提“基遍人的”血,因为那血是在违背神圣誓言的情况下被流的。虽然那誓是许久以前起的,虽然是用诡计得来的,虽然那应许是给迦南人的,神却仍如此严厉追讨。
轻看誓言、背弃圣约的人,既然这样亵渎神圣名,报应必临到他们头上(以西结书17:18-19)。神也借此显明,在祂面前,贫富都一样。即使是王族的血,也必须流出来,为基遍人的血赎偿;而基遍人不过是会众的服役者而已。[3.] 他们是在“收割的时候”被处死(撒母耳记下21:9),就是“收割起头”的时候(撒母耳记下21:10);这是要表明,他们这样被献上,是为转消那多年来使他们得不到收成之恩的神怒,也为在当下的收成季节求得神的恩待。照样,平息神怒的路,唯有治死并钉死我们的私欲和败坏。若我们不按公义对付自己的罪,就徒然盼望从神得怜悯。那些因公共福祉而成为必要的刑罚,不应被抱怨为残酷。宁可挂起扫罗流人血之家中的七个人,也不可让全以色列都饿死。
Verses 10-14
10-14节 扫罗子孙之死。主前1021年。10 爱雅的女儿利斯巴拿麻布,在磐石上铺开,从收割的时候起,直到天降雨在尸身上的时候,白日不容空中的飞鸟落在尸身上,夜间也不让田野的走兽前来。11 有人将扫罗的妃嫔、爱雅的女儿利斯巴所做的这事告诉大卫。12 大卫就去,从基列雅比人那里取了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的骸骨;这些骸骨原是基列雅比人从伯珊街市偷出来的,就是非利士人在基利波杀扫罗后,把他们挂在那里的。13 大卫从那里把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的骸骨搬了上来,人也收殓了那些被悬挂之人的骸骨。14 他们将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的骸骨,葬在便雅悯地的洗拉,在他父亲基士的坟墓里;众人都照王所吩咐的去行。此后,神就垂听国民所求的了。
这里我们看见,第一,扫罗的儿子们不但被挂起来,而且尸身一直悬在那里,暴露在外,直到这审判止息,就是借着降雨在地上,使他们的死所要转消的灾祸得以止息。他们像祭物一样死去,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被献上的,不是一下子被火烧尽,而是渐渐被风吹日晒。他们也是作为被咒诅的人死去;借着这种羞辱性的处置,他们被表明为可憎恶的,因为罪孽归在他们身上。我们蒙福的救主既为我们成为罪,也就为我们成了咒诅。但这怎样与申命记21:23所明文规定的律法相调和呢?那里明说,被挂的人当日就要埋葬。有一位犹太拉比甚至愿意把这段历史从经文中删去,“好叫神的名得以成圣”;因为在他看来,神若悦纳这件违反自己律法的事,就使自己的名受了亏损。
然而这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并不落在那条律法的一般范围之内;不仅如此,那条律法本身的理由,恰恰也成为这里例外的理由。被这样留在木架上的人,是受咒诅的;因此普通罪犯不可遭受这样的对待;但这些人却必须这样,因为他们不是作为国家司法所处死的对象,而是为国家的罪而被献上,这罪至少包括背弃公共信用;并且他们也是为拯救国家脱离另一种同样严重的审判,就是普遍的饥荒。这样,他们既成了“万物中的污秽”,也就成了“给世人看的景象”(哥林多前书4:9、4:13),这是神所命定的,或至少是祂所许可的。第二,利斯巴,就是其中两人的母亲,看守他们的尸身,见撒母耳记下21:10。对她来说,这是极大的痛苦;如今她年老了,却看见自己两个儿子,以前我们可以想见本是她的安慰,也是她晚年可能的依靠,竟以这样可怕的方式被剪除。
谁也不知道自己还保留着怎样的忧伤在前面。她虽然不能看见他们体面地下葬,却可以使他们得到体面的看守。她并没有企图违背那加在他们身上的判决,就是要让他们挂在那里,直到神降雨为止;她既不偷走,也不强行夺回他们的尸身,尽管神的律法似乎可以被援引来支持她这样做;她却耐心顺服,在木架附近搭起麻布棚,和仆人朋友一起,保护那些尸身不受飞鸟和野兽侵害。如此,1. 她纵容了自己的悲伤,正如哀伤的人常常很容易这样做,却没有实际益处。在这种情况下,当忧伤有可能变得过度时,我们更应当想办法转移和安抚它,而不是顺着它、喂养它。我们为什么要这样使自己在忧伤中刚硬呢?2. 她见证了自己的爱。
她借此让世人知道,她的儿子并不是因自己的罪而死,不是那种“藐视听从母亲”的悖逆之子;若是那样,她就会任凭“谷中的乌鸦啄出他的眼睛,鹰雏也吃掉它”(箴言30:17)。但他们是因父亲的罪而死,所以他们所遭遇的苦命,并不能叫她的心从他们身上转离。虽然无可挽回,他们必须死,但他们要在人的怜悯和哀悼中死去。第三,他们的尸身与扫罗、约拿单的骸骨,一同被郑重安葬在家族的墓地里。大卫不仅没有因利斯巴所做的事而不悦,反而因此被激发,要向扫罗家以及这几位支派中的后人表示尊荣;这样就显明,他把他们交出去,并不是出于自己对那家族的私人憎恶,也不是他盼望那悲惨的日子来到,而是他为公共利益不得不这样做。
1. 他这时想到,要把扫罗和约拿单的骸骨,从基列雅比人先前安葬他们的地方迁出来;基列雅比人当初是体面地、却隐秘而不显眼地把他们葬在那里,“在树下”(撒母耳记上31:12-13)。虽然扫罗的盾牌曾被污秽地丢弃,好像他未曾受膏抹一样,但王者的尘土也不该湮没在平民的坟墓中。出于人道,我们有责任尊重人的身体,尤其是伟大善良之人的身体;这既是因为他们曾经是什么样的人,也是因为他们将来还要成为什么样的人。2. 他也把“那些被挂之人的”尸身与他们一同安葬;因为当神的怒气转消之后,他们就不再应当被看作是咒诅了,见撒母耳记下21:13-14。当“有水从天上滴在他们身上”(撒母耳记下21:10)时,也就是神降雨滋润大地的时候(这也许是在他们被挂起后不多日),他们就被取下来;因为那时显明“神垂听国民所求的了”。
当地上施行了公义,天上的报应就止息了。借着基督,就是那位被挂在木头上、为我们成了咒诅、好赎我们的罪责的主(虽然祂自己本无罪),神得了平息,也垂听我们的祈求。所以使徒行传13:29说:“既成全了经上指着祂所记的一切话”,作为祭已经完全并蒙神悦纳的记号,“就把祂从木头上取下来,放在坟墓里。”
Verses 15-22
15-22节 巨人被制伏。主前1020年。15 此后,非利士人与以色列又有争战;大卫带着臣仆下去,与非利士人交战,大卫就疲乏了。16 伟人的一个儿子以实比诺,铜枪头重三百舍客勒,又佩着新刀,想要杀大卫。17 但洗鲁雅的儿子亚比筛帮助大卫,击杀了那非利士人。于是大卫的臣仆向他起誓说:“你不可再与我们一同出战,免得熄灭以色列的灯。”18 此后,在歌伯与非利士人又有争战;那时户沙人西比该杀了伟人的一个儿子撒弗。19 在歌伯又与非利士人争战;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的兄弟;这人的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20 在迦特又有争战,那里有一个身量高大的人,双手各有六指,双脚各有六趾,共有二十四个指头;他也是伟人的儿子。21 那人向以色列人骂阵,大卫的哥哥示米亚的儿子约拿单就杀了他。
22 这四个人都是迦特伟人的儿子,都死在大卫和他仆人的手下。这里记载了几场与非利士人交战的事;看来这些事发生在大卫统治的后期。虽然大卫已经大大制伏了他们,使他们不能再调集大批军队上阵,但只要他们中间还有巨人能作勇士,他们就绝不会安静,总要寻找各种机会扰乱以色列的平安,或向他们挑战,或侵入他们境内。第一,大卫自己与其中一个巨人交锋。非利士人又一次挑起战争,见撒母耳记下21:15。神的以色列之仇敌,在攻击他们的事上总是不安分的。大卫虽然年老,却并不求从公共服事中退下来,反而亲自下去与非利士人争战;他是年纪老了,却并不懒惰。这表明他争战不是为自己的荣耀而战(到了这个年纪,他的荣耀早已很多,不再需要更多),而是为了自己国度的益处。但在这场交锋中,我们看见他,1. 陷入困境和危险。
他以为自己还能像从前一样承受战争的劳苦;他的心志是好的,也盼望自己还能像往常那样行事。但他发现自己错了;年老削弱了他,稍一劳累,他就疲乏了。身体已跟不上心志。那非利士人的勇士立刻看出了自己的优势,察觉大卫体力衰退,而自己又强壮并且装备精良,于是“想要杀大卫”;但他心里没有想到神,所以就在那一天,他所有的盘算都归于无有。神百姓的仇敌常像以实比诺一样,十分强大,十分狡猾,也十分自信必定成功;但在主面前,没有能力,没有谋略,也没有把握。2. 大卫奇妙地被亚比筛及时救援,见撒母耳记下21:17。这里我们必须承认亚比筛对君王的勇敢和忠诚,为了救王的命,他勇敢地冒了自己的命;但更要承认神美好的护理,在大卫极危急的时刻,把亚比筛带来帮助他。这样的事业,这样的勇士,虽然一时困迫,也不会被撇下。
当“亚比筛帮助他”时,也许是给了他一些提振之物,扶助他发昏的精神,或者是像副手一样站在他旁边;而“他”(照我的理解,是指大卫)就击打那非利士人,把他杀了;因为撒母耳记下21:22说,大卫自己也有份于杀死这些巨人。大卫虽然疲乏,却没有逃跑;虽然力量衰竭,仍勇敢站稳阵地,于是神就在需要的时候差来帮助。即使这帮助是借着比他年轻、地位比他低的人带来的,他也心怀感激地接受;稍稍恢复之后,就达成了目标,得胜而归。基督在痛苦挣扎中,也曾有天使来加添祂力量。在属灵争战中,即便是刚强的圣徒,有时也会疲乏;那时撒但就猛烈攻击他们;但那些站稳阵地、抵挡他的,必得扶助,并且成为得胜有余的人。3. 因此,大卫的臣仆决定以后再不让他这样冒险了。
他们曾轻易劝住他不要与押沙龙交战(撒母耳记下18:3);但与非利士人交战,他却执意前去。直到这一次险些丧命,众人议定并起誓确认:这“以色列的灯”(即以色列的引导和荣耀,大卫正是如此)不可再冒被熄灭的危险。凡像大卫这样对国家极其宝贵的人,他们的生命都应由自己和别人双重谨慎地保守。第二,其余的巨人都死在大卫臣仆手中。1. 撒弗被大卫的勇士之一西比该所杀,见撒母耳记下21:18;历代志上11:29。2. 另一个,就是歌利亚的兄弟,被伊勒哈难杀了;他在撒母耳记下23:24中也有记载。3. 另一个身量异常高大,手指脚趾都比别人多(撒母耳记下21:20),而且狂妄无比,虽然已经看见其他巨人的下场,却仍向以色列人骂阵,结果被“示米亚的儿子约拿单”杀了。
示米亚有一个儿子名叫约拿达(撒母耳记下13:3),若不是前者以诡诈著称、后者以勇敢著称,我本会以为这约拿单就是那约拿达。这些巨人,很可能是亚衲族余民的残余;他们虽曾长期令人惧怕,终究还是倒下了。现在请注意,(1) 强壮的人“以自己的力量夸口”,这是愚昧的。大卫的臣仆并不比别人更高大或更强壮;然而靠着神的帮助,他们竟一个接一个制伏了巨人。神拣选软弱的,叫强壮的羞愧。(2) 那些曾在活人之地“成为勇士惊吓”的人,常常也会被杀,下到坑中,以西结书32:27就是如此说的。(3) 最强大的仇敌,常常被保留到最后的争战。大卫的荣耀起始于征服一个巨人,而在这里则以征服四个巨人作结。死亡是基督徒最后的仇敌,也是一个亚衲族的儿子;但借着那位为我们得胜的主,我们盼望最终连这仇敌也能胜过,并且得胜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