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6节
希西家的献祭。主前726年。
20 希西家王清早起来,聚集城里的首领,都上主的殿去。21 他们牵了七只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羊羔、七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国、为圣所、为犹大。王吩咐亚伦的子孙众祭司,把这些祭牲献在主的坛上。22 他们宰了公牛,祭司接血洒在坛上;宰了公绵羊,也把血洒在坛上;又宰了羊羔,也把血洒在坛上。23 把那作赎罪祭的公山羊牵到王和会众面前,他们就按手在其上。24 祭司宰了羊,将血献在坛上作赎罪,为以色列众人赎罪,因为王吩咐要为以色列众人献燔祭和赎罪祭。25 王又派利未人在主殿中拿钹、瑟、琴,都是照着大卫和王的先见迦得,并先知拿单所吩咐的,因为这是主借先知所吩咐的。26 利未人拿大卫的乐器站立,祭司拿号,一同侍立。
27 希西家吩咐在坛上献燔祭;燔祭一献,就唱起主的歌,同时吹号,并用以色列王大卫所制定的乐器伴奏。28 会众都敬拜,歌唱的歌唱,吹号的吹号;如此直到燔祭献完了。29 献完了祭,王和一切跟随的人都俯伏敬拜。30 希西家王与众首领又吩咐利未人用大卫和先见亚萨的话颂赞主。他们就欢欢喜喜地颂赞,低头敬拜。31 希西家又说:“现在你们既已归主为圣,就要前来把祭物和感谢祭奉到主殿里。”会众就把祭物和感谢祭奉来;凡甘心乐意的,也将燔祭奉来。32 会众所奉的燔祭,数目共有公牛七十只、公绵羊一百只、羊羔二百只,这些都是作献给主的燔祭。33 又有分别为圣之物,就是牛六百只、羊三千只。
34 但祭司太少,不能剥尽燔祭牲的皮,所以他们的弟兄利未人帮助他们,直到工作完了,等别的祭司也自洁了;因为利未人诚心自洁,胜过祭司。35 燔祭和平安祭牲的脂油,并燔祭同献的奠祭甚多。这样,主殿中的事奉就整顿好了。36 希西家和众百姓都因神预备了百姓而欢喜,因为这事办得很快。
圣殿既已洁净,这里记述了它立刻被如何善加使用。第二天就召聚严肃的大会,在圣殿与王相会(历代志下29:20);毫无疑问,当耶路撒冷一切敬虔的人听见“我们往主的殿去”时,他们都极其欢喜,正如诗篇122:1所说。希西家一听见圣殿已经预备妥当,就毫不耽延,显明他自己也已经预备好了。他清早上主的殿去,比平常日子更早,为要表明他的心专注在那里的事奉上。这一天的工作有两个方向:
一、必须为前一朝代的罪献上赎罪祭。他们认为,单是为那些罪忧伤并离弃它们还不够,所以又献上赎罪祭。即便我们的悔改与改革,也不能得蒙赦免,除非在基督里并借着基督;因为他为我们成为“罪”,也就是赎罪祭。若不借着他的血,就没有平安,即便是悔改的人也不能例外。请注意:1. 这赎罪祭是“为国、为圣所、为犹大”而献的(历代志下29:21),也就是为君王、祭司和百姓的罪赎罪,因为他们都败坏了自己的道路。摩西的律法规定,要为全会众的罪献祭赎罪(利未记4:13-14;民数记15:24-25),使国家性的罪所应得的国家性审判得以转离。为此,我们如今不仅要为个别人的赦免和救恩仰望基督,也要仰望这位伟大的赎罪祭。
2. 律法原只规定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如同赎罪日那样(利未记16:15),以及像这类特殊场合(民数记15:24)也是如此。但这里却献了七只(历代志下29:21),因为会众的罪极大,并且持续已久。七是完全的数目。我们伟大的赎罪祭虽然只有一个,但这一个却使那些成圣的人永远得以完全。3. 王和“会众”(就是会众的代表)把手按在那些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头上(历代志下29:23),借此承认自己在神面前有罪,并表明愿意将罪人的罪责转移到祭牲身上。我们也借着信心把手按在主耶稣身上,如此就领受这赎罪的恩惠,见罗马书5:11。4. 他们还与赎罪祭一同献上燔祭,就是七只公牛、七只公绵羊和七只羊羔。燔祭的目的,是将荣耀归给以色列的神;他们承认他是独一的真神,因此在借赎罪祭为自己的罪行赎罪的同时,也当如此行。
这些祭牲的血,连同赎罪祭的血,都洒在坛上(历代志下29:22),为“以色列众人”成就和好(历代志下29:24),并不只是为犹大。基督不仅为以色列人的罪作了挽回祭,也为全世界的罪作了挽回祭,见约翰一书2:1、2:22。5. 当祭物在坛上焚烧的时候,利未人唱“主的歌”(历代志下29:27),就是大卫和亚萨所写的诗篇(历代志下29:30),并且用神借先知所吩咐使用、却久已被忽略的乐器伴奏(历代志下29:25)。即便为罪忧伤,也不可使我们失去赞美神的和谐。我们必须凭信心因基督耶稣是我们的公义而欢喜;我们的祷告和赞美也必须与他的献祭一同上升,惟独凭着他的功劳才得蒙悦纳。6. 王和全会众都借着低头敬拜,表示他们同意并参与所行的一切,以敬拜的姿态表达对神圣威严的敬畏。
历代志下29:28-30特别提到这一点。我们若只是身处敬拜神的地方,却不亲自敬拜他,那还不够;而且这种敬拜不能只有身体上的动作,因为那益处甚小,必须出于内心。
二、这一天的庄严礼仪也指向将来。圣殿中的事奉要重新设立,并且持续维持下去;希西家因此呼召他们如此行,见历代志下29:31。“现在你们既已归主为圣”也就是既借着祭牲完成了赎罪,也立了圣约,已经庄严地与神和好,并委身于他,“现在就当近前来,献上祭物。”注意:我们与神所立的圣约,必须在与他的交通中继续推进并不断深化。既然我们首先已经把自己献给主,就必须把祷告、赞美和施舍这些祭带到他的殿中。在这项工作中,人们发现:
1. 百姓是甘心乐意的。王一呼召,他们就把供物带来,虽然不像所罗门荣耀日子那样丰盛(因为犹大此时国势衰微、贫困、卑下),但也是照着自己所有的,并且在他们的贫穷以及敬虔大为衰败的光景下,已经尽其所能。(1.) 有些人十分慷慨,带来燔祭;燔祭是完全焚烧归荣耀给神的,献祭的人自己一点也不能得着。这类祭共有公牛七十只、公绵羊一百只、羊羔二百只,见历代志下29:32。(2.) 另一些人带来平安祭和感谢祭,脂油焚烧在坛上,肉则由祭司和献祭的人分用,见历代志下29:35。这类祭共有牛六百只、羊三千只,见历代志下29:33。也许他们想到自己曾在邱坛上献祭的罪,就更愿意如今把祭物带到神的坛前。
2. 祭司太少,少到不足以应付事奉,见历代志下29:34。他们中许多人,很可能因在上一朝代向偶像献祭,被视为污秽、不合规矩,而被停职搁置;其余的人,也没有在这样的场合下人们本可期待的那种热心。他们认为王不必如此积极,也没有必要这样急着开圣殿的门,因此并不留意使自己成圣;他们既未成圣、又不合资格,便拿这个当作自己缺席服事的借口,仿佛自己的过犯反能成为自己的辩护。这里记下这件事,成为祭司永远的羞耻:他们虽然从献给主的火祭中得了如此充足的供应,却不专心自己的本分。这里明明有工作要做,却缺少合适的人手。
3. 利未人却很积极。他们在自洁的事上,比祭司更正直诚实(历代志下29:34),对这工作有更好的心志,也预备得更好、更合适。这是他们的称赞;作为回报,他们还得了荣耀,被用来做原属祭司的工作:他们帮助祭司剥祭牲的皮。这本不合律法(利未记1:5-6),但在必要的情形下,这种不合常规之处被特别容许;这样既鼓励了忠心热心的利未人,也公正地羞辱了粗心的祭司。利未人在出身和分别为圣的礼仪优势上所欠缺的,都因他们卓越的能力和甘心做工的意愿而大大补足了。
4. 众人都很喜乐。王和百姓都因这蒙福的转机、以及国中信仰所呈现的新面貌而欢喜,见历代志下29:36。在这件事上,有两点使他们喜乐:第一,这事很快就完成了。“这事办得很快”,在很短时间内、十分顺利、毫无阻碍地完成。凡凭信心和决心去做神工作的人,会发现事情并不像他们有时想象的那样困难;他们反而会惊喜地看到,这工作竟这样快就成了。第二,神的手明显在其中:“神预备了百姓”,借着他恩典暗中的感动,使许多在上一朝代还迷恋偶像祭坛的人,如今竟同样热爱神的坛。神在他们心里所作的这改变,极大地加快并促进了这项工作。愿执政者和传道人都尽自己的本分去推动一地的改革,并把所成就之事的荣耀归给神,尤其当事情迅速成就、并且令人惊喜的时候,更当如此。“这是主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