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3章引言 上一章中,所罗门的统治看起来带着血腥,但那些出于必要的公义之举,不可称为残忍;这一章则显出他统治的另一面。我们不可因神对叛逆者施行审判,就对他向臣民所施的怜悯有不好的看法。这里记述了:一、所罗门娶法老的女儿,见列王纪上 3:1;二、概述他的宗教生活,见列王纪上 3:2-4;三、详细记述他向神祈求智慧,以及神如何回应这祷告,见列王纪上 3:5-15;四、详细举出他以智慧断定两个妓女争讼的一件事例,见列王纪上 3:16-28。在这里,他无论在祭坛前还是在审判席上,都显得极其伟大;而他之所以在审判席上也如此伟大,正因为他先在祭坛前如此。
列王纪上 第 3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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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4
第1-4节 所罗门娶法老的女儿。主前1014年。1 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把她接进大卫城,等到他建造完自己的宫室、耶和华的殿和耶路撒冷四围的城墙。2 那时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3 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4 王往基遍去献祭,因为那里是最大的邱坛;所罗门在那坛上献了一千燔祭。这里告诉我们有关所罗门的事: 一、有些事毫无疑问是好的,因此他应当因此得称赞,也值得人效法。1. 他爱主,见列王纪上 3:3。神爱他这件事曾被特别提到,见撒母耳记下 12:24。他的名字也由此而来:耶底底亚,意思是“耶和华所爱的”。而这里我们看见他也回应了这爱,正如那蒙爱的门徒约翰最满有爱心一样。
所罗门是智慧人,是富足的人;然而,对他最光辉的称赞,却是所有圣徒共有的特征,哪怕是最贫穷的圣徒也是如此,就是:他爱主。迦勒底译本也是这样说。凡爱神的人,也爱他的敬拜,爱听他的话,也爱向他说话,从而与他相交。2. 他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这或者是指大卫留给他的训令,见列王纪上 2:2-3;历代志上 28:9-10。临终之父的嘱咐,对他是神圣的,如同律法一般;或者是指神的律例,就是他父亲大卫先前所遵行的。他紧紧持守神的条例,谨慎遵守,殷勤实行。真正爱神的人,必定凭良心遵行他的律例。3. 他在尊荣神的事上非常慷慨大方。他献祭时像君王一般献祭,按着他丰厚的财富献上相称的礼物,就是一千燔祭,见列王纪上 3:4。神多多撒种,就指望照样多多收割;真正爱神和爱神敬拜的人,不会吝惜为信仰所付的代价。
我们可能会想说:“何必这样枉费呢?”这些牲畜岂不可以分给穷人吗?但凡用在事奉神上的,绝不可认为是浪费。如此多的牲畜在一次节期里于一个坛上焚烧,似乎很奇怪,尽管那节期持续七天;但坛上的火被认为比普通的火更迅猛、更有吞灭性,因为它表征那临到祭物之上猛烈大能的神忿怒,好叫献祭的人得以逃脱。我们的神乃是烈火。帕特里克主教引用犹太人的一个传统,说祭牲的烟是笔直上腾成柱,并不四散;否则,像这里所献这么多祭牲,必会把在场的人熏得受不了。二、这里还有一些事,使人不能确定究竟是好是坏。1. 他娶法老的女儿,见列王纪上 3:1。我们姑且假定她已经归信,否则这婚姻就不合法;即便如此,这样做显然也并不明智。一个爱主的人,本应为主的缘故,把爱放在主的子民身上。
神的众子与世人的女子不相称的婚配,常常带来有害的后果;然而也有人认为,他这样做是出于朋友的劝告,而且她是真诚归信的人,因为埃及人的神并没有被算在那些外邦神之中,后者才是他那些外邦妻子引诱他去敬拜的,见列王纪上 11:5-6。还有人认为,《诗篇》第45篇和别处相关经文正是在这场婚礼的背景下写成,因此这婚姻成了教会与基督属灵婚配的预表,尤其是外邦教会。2. 他在邱坛敬拜,因此也引诱百姓如此行,见列王纪上 3:2-3。亚伯拉罕曾在山上筑坛(创世记 12:8;22:2),也曾在树林中敬拜(创世记 21:33)。这习俗由此而来,并且在神的律法将敬拜限定在一处之前,本来也合宜,见申命记 12:5-6。大卫持守约柜,不看重邱坛;但所罗门虽然在别的事上遵行他父亲的律例,在这一点上却不及他。
他借此表明自己对献祭大有热心,但顺从本来更美。这是一种不合规矩的做法。虽然当时还没有建殿,却已有一座为耶和华名而立的帐幕,约柜本应成为他们合一的中心。这本是神所设立的制度;邱坛正是偏离了这中心。然而,只要他们单单敬拜神,并且在别的方面仍照着规矩行,神就满有恩典地宽容他们的软弱,接纳他们的事奉;经文也承认,所罗门虽然在邱坛烧香,却仍是爱耶和华的。所以,人不要比神更严苛。
Verses 5-15
第5-15节 神向所罗门显现。主前1014年。5 在基遍,耶和华夜间在梦中向所罗门显现;神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6 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怜悯;你又为他存留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王位上,正如今日一样。7 耶和华我的神啊,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还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8 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众多,多得不可胜数。9 所以求你赐仆人一个聪明的心,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善恶;不然,谁能判断你这众多的民呢?”10 所罗门求这事,主就喜悦。
11 神对他说:“因你求这事,不为自己求长寿,不求富足,也不求灭绝仇敌的性命,只求明辨是非的智慧,12 我就照你的话而行;我赐你智慧和聪明的心,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兴起一个像你的。13 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在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14 你若行在我的道中,谨守我的律例、诫命,像你父亲大卫所行的一样,我必使你长寿。”15 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来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圣约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众臣仆设摆筵席。这里记述了神向所罗门施行的一次恩慈探访,以及他在其中与神的相交;这给所罗门带来的尊荣,胜过他国度一切财富和权势所能给他的。一、这次探访的情形,见列王纪上 3:5。
1. 地点是在基遍;那是最大的邱坛,也本该是唯一的邱坛,因为会幕和铜坛都在那里,见历代志下 1:3。所罗门在那里献上大祭,神也在那里比在其他一切邱坛更明显地悦纳他。我们在敬拜中越接近神所定的规矩,就越有理由期待神同在的凭据。神在哪里记下他的名,哪里他就与我们相会,赐福给我们。2. 时间是在夜间,就是他献上那慷慨祭物之后的那一夜,见列王纪上 3:4。我们越多作神的工,就越可盼望从神得安慰;白日若为他劳碌,夜间便可在他里面安歇。静默和退隐有助于我们与神相交。他最亲切的探访常在夜间来到,见诗篇 17:3。3. 方式是在梦中;当时他正在睡觉,感官都关闭了,好叫神更自由、更直接地进入他的心思。神曾这样向先知说话(民数记 12:6),也向普通人说话,使他们自己得益处,见约伯记 33:15-16。
这些出于神的梦,毫无疑问,与那种充满虚幻的梦是明显不同的,见传道书 5:7。二、神向他所发出的恩慈应许,就是无论他愿意拣选什么恩惠,都可以求,见列王纪上 3:5。他看见神的荣耀照耀在他四围,又听见有声音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这并不是说神因他的祭物而欠他什么;神乃是借此表明自己悦纳了他的祭,也向他显明,若他自己不亏负自己,神为他预备了何等大的怜悯。神这样做,也是要试验他的心志,并尊荣出于信心的祷告。神同样也这样俯就我们,把通往蒙福之路摆在我们面前,向我们保证,只要祈求,就必得着,见约翰福音 16:23;约翰一书 5:14。我们还要什么呢?“你们祈求,就给你们。” 三、所罗门因此向神所作的虔诚祈求。他立刻抓住了这个应许。
为什么我们却像亚哈斯那样,忽略向我们所发出的同样应许,说“我不求”呢?见以赛亚书 7:12。所罗门是在睡梦中祷告的,是神的恩典帮助他;然而这祷告却是活泼的。我们醒着时最挂念、印象最深的事,通常也会影响我们的睡梦;有时借着我们的梦,也可以知道我们的心挂在何处,知道我们属灵的脉搏如何跳动。普鲁塔克认为,有德行的梦乃是德行增长的一个证据。但这件事必须归因于更高的源头。所罗门在睡着、理性力量最不活跃的时候,竟能作出这样明智的选择,这表明这完全出于神的恩典,是神在他里面激发了这些圣洁的心愿。若他的肺腑在夜间这样教导他,他就当称颂那赐他谋略的主,见诗篇 16:7。现在,在这祷告中,1. 他承认神向他父亲大卫所施的大恩,见列王纪上 3:6。
他尊荣地提到父亲的虔诚,说他“用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把他的过失遮盖过去。人若称赞自己敬虔的父母,也当盼望他们去效法父母。但他更尊荣地提到神向他父亲所显的恩慈,就是他在大卫生前向他所施的怜悯,使他真诚敬虔,又因他的真诚而赏赐他;并且还为他存留大恩,在他离世之后施与他的家,就是“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王位上”。儿女应当为神向父母所施的怜悯感谢神,为大卫那可靠的恩典感谢神。我们若看见神的恩惠借着先人之手传到我们这里来,这恩惠就更加甘甜。若要使这样的产业延续下去,就当为它至今得蒙保守而称颂神。
2. 他承认自己不足以承担所蒙呼召的重大托付,见列王纪上 3:7-8。这里有两个理由,加强他求智慧的祈求。第一,他的地位需要智慧,因为他是大卫的继承人。“你使我接续大卫作王;大卫是极有智慧、又极良善的人。主啊,求你赐我智慧,使我能维持他所建立的,并继续完成他所开始的。”他又是治理以色列的人:“主啊,求你赐我智慧,使我能善于治理;因为他们人数众多,不费许多心力便无法管理;而且他们是你所拣选的民,因此当为你而治理他们;他们被治理得越有智慧,你从他们得的荣耀就越大。”第二,他自己缺少智慧。由于他谦卑地认识自己的不足,就这样陈明:“主啊,我不过是个幼童。”他这样称自己,是说自己在悟性上如同孩子,尽管他父亲曾称他为智慧人,见列王纪上 2:9。“我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甚至连治理国家日常事务的普通工作都不知如何妥善处理,更不用说在关键关头该怎样行动了。注意,凡在公共职位上服事的人,都应当深切感受到自己工作的分量和重要性,也感受到自己对此的不配与不足;这样,他们才适合领受从神来的指教。保罗所说“这些事谁能当得起呢?”与所罗门这里所说“谁能判断你这众多的民呢?”很相似,见列王纪上 3:9。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在承担责任时会战兢,并怀疑自己是否合宜承担。人越有知识、越有思想,就越认识自己的软弱,也越警惕自己。
3. 他求神赐给他智慧,见列王纪上 3:9:“所以求你赐仆人一个聪明的心。”他称自己为“你的仆人”,以自己与神这样的关系为乐(诗篇 116:16),并以此向神陈明:“我是分别归给你的,也是为你而服事的;求你赐我那一切为完成这服事所必需的。”他敬虔的父亲也是这样祷告、这样陈明的。诗篇 119:125 说:“我是你的仆人,求你赐我悟性。”聪明的心是神所赐的,见箴言 2:6。我们必须为此祷告(雅各书 1:5),并且要按着我们具体的呼召和各种需要,在祷告中具体地求;像所罗门那样说:“求你赐我聪明,不是为满足我自己的好奇心,也不是为难倒我的邻舍,乃是为判断你的民。”那最好的知识,就是能帮助我们尽本分的知识;而那能使我们辨别善恶、是非、罪与本分、真理与虚谎,使我们不至于在判断别人行为或自己行为时被虚假的外表蒙蔽的知识,正是这样的好知识。
4. 神对他祈求所赐下的美善回应。这是蒙神喜悦的祷告,见列王纪上 3:10:“这话在主眼中看为美。”神喜悦他子民身上他自己的工作,喜悦那些由他自己点燃的心愿,也喜悦圣灵默示而出的祷告。所罗门作出这样的选择,表明他更愿意成为良善的人,而不只是伟大的人;更愿意事奉神的荣耀,而不只是推进自己的利益。凡把属灵福分看得重于属世福分、对尽本分之路的关切胜过对高升之路的关切的人,都是神所悦纳的。但这还不是全部;这祷告不但蒙悦纳,也大有功效,甚至得着超过他所求的。第一,神赐给他智慧,见列王纪上 3:12。神使他适合承担自己所呼召他去作的一切大工,赐他对他所要凭以判断的律法,以及他所要审理的案件,都有正确的理解;因此,他有无人能及的清晰头脑、扎实判断和锐利眼光。从未有哪一位君王得到过如此的洞察与远见。
第二,神另外还把富足和尊荣一并赐给他,见列王纪上 3:13;并且应许他在这些方面,也要像在智慧上那样,超过他的前人、后人和四围列国。这些同样也是神所赐的,而且凡“先求神的国和他的公义”的人,凡对他们有益的,也都应许赐给他们,见马太福音 6:33。愿年轻人学会,在一切选择中宁取恩典,不取黄金,因为“敬虔在今生和来生都有应许”,而今生的生命本身却并没有敬虔的应许。所罗门既有智慧又有财富,是何等完全蒙福!人若有财富和权势,却没有智慧和恩典,就有用这些去行害事的危险;人若有智慧和恩典,却没有财富和权势,就不能像兼有两者的人那样行出那么多的善。智慧本是美好的,有产业与之相伴就更美,见传道书 7:11。但若我们先确保自己有智慧和恩典,这两样要么会带来外在的昌盛,要么会使我们在缺乏外在昌盛时也甘甜知足。
神绝对地应许所罗门富足和尊荣,却是有条件地应许长寿,见列王纪上 3:14:“你若行我的道,像你父亲大卫那样,我就使你长寿。”他没有守住所附带的条件;因此,虽然他得了富足和尊荣,却没有像按自然规律本可享有的那样长久享受它们。长寿是智慧右手中的福分,预表永生;而富足和尊荣则在她左手中,见箴言 3:16。让我们从这里看见:第一,得着属灵福分的途径,是为这些福分恳切祈求,像所罗门求智慧那样,在祷告中与神摔跤,只求那“不可少的一件”;第二,得着属世福分的途径,是对这些福分不执着,并把它们交托给神决定。所罗门得智慧,是因为他求了;得财富,是因为他没有求。
5. 所罗门对神恩慈探访所作的感恩回应,见列王纪上 3:15。他醒了,我们可以想见他满心喜乐,醒来后觉得“睡得香甜”,正如先知所说的(耶利米书 31:26);既然确信神向他施恩,他就在这恩典中得满足,并开始思想“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呢?”他是在基遍的邱坛祷告的,神也在那里恩慈地遇见了他;但他来到耶路撒冷,在圣约的约柜前献上感谢,好像是在责备自己:他当初本应在那里祷告,因为约柜是神同在的记号;并且惊奇神竟在别处也遇见了他。神越过我们的错误,理当促使我们改正错误。在那里,第一,他向神献上大祭。即便神在应许中的恩赐还未完全成就,我们也必须为之称赞神。大卫常常称赞神的话,也称赞他的作为(诗篇 56:10,特别是撒母耳记下 7:18),所罗门也跟随他父亲的脚踪。第二,他在献祭之后设摆盛大的筵席,使身边的人可以与他一同因神的恩典而欢喜。
Verses 16-28
第16-28节 所罗门的智慧。主前1014年。16 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17 一个妇人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我在房中生了一个孩子。18 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屋里除了我们二人之外,并没有别人。19 这妇人的孩子夜间死了,因为她压在孩子身上。20 她半夜起来,趁婢女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儿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又把她死了的孩子放在我怀里。21 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早晨我细细查看,见不是我所生的孩子。”22 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就在王面前这样争论。
23 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24 王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25 王说:“把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这妇人,一半给那妇人。”26 活孩子的母亲因爱自己的儿子,心里急痛,就对王说:“我主啊,把这活孩子给那妇人,万不可杀他。”那妇人却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27 王说:“把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28 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神的智慧在他里面,使他能施行判断。这里举出所罗门智慧的一个实例,为要表明神先前赐给他的恩赐,在他身上确实发生了功效。
这里的证据并不是从朝政机密和议事厅的谋略中取来的,尽管他在那些方面无疑也很卓越;而是取自一件民事争讼的审问与裁决。君王虽可把这类案件交给审判官,但不可认为亲自过问这些事有失身份。请注意: 一、案件的陈述不是由律师提出,而是由当事人亲自提出,虽然她们是妇人;这反倒使所罗门这样洞察敏锐的眼睛,更容易从她们自己的陈述中分辨曲直。这两个妇人是妓女,经营公家的淫业场所;有人认为她们的孩子也是从淫乱而生,因为这里没有提到她们的丈夫。这案子很可能在呈到所罗门面前之前,已经在下级法庭审过,并且被认定为疑难案件,因为那些审判官无法定夺;这样,所罗门最后作出判断时,他的智慧就更引人注意。这两个同住一屋的妇人,彼此相隔不过三天,各自生了一个儿子,见列王纪上 3:17-18。
她们穷到没有仆人或乳母照料自己;又因是妓女而被轻看,以致没有朋友或亲属陪伴她们。一个妇人压死了自己的孩子,夜里便把死婴和另一个妇人的孩子调换了,见列王纪上 3:19-20;另一个妇人很快就发现自己受了欺骗,于是诉诸公共司法,求得伸冤,见列王纪上 3:21。由此可见:1. 小孩子会带来何等的忧虑;他们的生命何等不确定,又不断暴露在多少危险之中。婴儿时期如同死荫的幽谷;生命之灯才刚点燃,就很容易被吹灭。能在乳养中的危险里幸存下来的人竟有这么多,这实在是怜悯中的奇事。2. 那个时代私生子所受的待遇,比现今通常的情形要好得多。那时的妓女还爱自己的孩子,亲自养育,不愿与他们分离;如今,孩子却常被送到远处、被遗弃、甚至被杀害。
然而这正应验了预言:“末后的日子必有危险的时刻来到”,那时人要“无亲情”,见提摩太后书 3:1,3。二、案件的难处。问题在于:这个被带到法庭上的活孩子,到底谁是他的母亲,以便最终判给其中一个妇人?两个母亲都极力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且表现出深切的在意。二人都斩钉截铁地坚持:“这是我的,”一个说;“不,这是我的,”另一个说。谁都不肯承认那个死孩子,尽管埋葬死孩子总比养活活孩子代价更小;但她们所争的偏偏是那个活孩子。活着的孩子之所以是父母的喜乐,是因为他是他们的盼望;难道死去的孩子不也仍是这样吗?见耶利米书 31:17。案件之所以棘手,就在于双方都没有证据。邻居们虽然很可能曾出席孩子出生和受割礼的场合,却没有留意到足以辨认他们的程度。
若对当事人施以酷刑,那便太残忍了;而且最终得利的,不会是占理的那个,而会是最强硬的那个。被逼出来的证词,不应赋予太大分量。真相若如此隐藏,审判官和陪审者就格外需要智慧去发现它。三、案件的裁决。所罗门耐心听完双方的陈述之后,总结了证词,见列王纪上 3:23。此时,满庭的人都在等着看所罗门的智慧将用什么方法找出真相。有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也许另一个人会建议抽签裁定。所罗门却吩咐拿刀来,下令把活孩子分给两个争执的人。现在,1. 这看起来像是对案件一种荒唐的裁决,是用粗暴的方式斩断自己解不开的结。“这就是所罗门的智慧吗?”律法学者们心里也许这样想,丝毫没有想到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君王的心”尤其是这样的君王,“深不可测”,见箴言 25:3。
律法中确有关于分活牛和死牛的条例(出埃及记 21:35),但那条例并不适用于这个案件。2. 然而,这个办法却有效地显明了真相。有人认为,所罗门在作这个试验之前,已经从两个妇人的神色和说话方式中看出了端倪;但借着这个办法,他让在场众人都心服,也使那个冒充者无话可说。要找出真正的母亲,他不能试验孩子更爱谁,因此只能试验谁更爱孩子。两个人都自称有母爱,但当孩子陷入危险时,她们的真情就要受试验了。第一,那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争夺他不过是出于争一口气的妇人,很乐意让孩子被分开。
她既然压死了自己的孩子,也就不在乎这个孩子怎样,只要真正的母亲得不到他就行:“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由此可见,她知道自己的主张站不住脚,也害怕所罗门会看出来;只是她完全没想到自己正在暴露自己,还以为所罗门真是认真的。若她是真母亲,她绝不会如此轻易同意这血腥的裁决,从而丧失自己对孩子的权益。第二,那知道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妇人,宁愿把孩子让给对方,也不肯让孩子被杀。她何等动情地喊道:“我主啊,把这活孩子给那妇人吧。”见列王纪上 3:26。“我宁可看见他算作她的,也不愿完全看不见他。”她对孩子的这种怜爱,表明她不是那个粗心压死自己孩子的母亲,而是活孩子真正的母亲;她对自己腹中的儿子满有怜悯,不能忍受看见他死去。所罗门说:“案情已经很清楚了;何必还要证人呢?
把活孩子给这妇人;因为你们都看见了,凭着她这毫不伪装的怜悯,她就是孩子的母亲。”愿父母借着照顾儿女来表明对儿女的爱,尤其是借着照顾他们的灵魂,并以一种圣洁的强力,把他们如同柴从火中抢出来。那些尽了父母本分的人,最有可能得着儿女所带来的安慰。撒但也妄称要得着人的心,但由此可见,他不过是假冒者;因为他愿意与神平分,而人心真正合法的主宰却是要么全得,要么全无。四、这里还告诉我们,所罗门借着这件事和其他智慧的实例,在百姓中赢得了多么大的名声;这对他施政的顺利大有帮助:“他们都敬畏王”,见列王纪上 3:28,就是极其尊崇他,不敢在任何事上抗拒他,也惧怕行不义之事;因为他们知道,这事若有一天呈到他面前,他必定能察明,因为他们看见“神的智慧在他里面”,也就是神曾应许赐给他的那智慧。
这智慧“使他的脸发光”,见传道书 8:1;这智慧“使他刚强”,见传道书 7:19;这智慧“比兵器更好”,见传道书 9:18。因此,人既敬畏他,也爱戴他。